付井开碴升降人员安全技术措施
1. 付井上、下把钩信号工应认真执行本工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持证上岗。
2.升降人员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付井上、下进车侧的挡车器必须闭合,机车不准往井口顶罐;
(2)、如果罐笼内有罐时,由把钩工负责将罐推出罐笼,然后盖好挡帽,才准进入罐笼;
(3)、罐笼每次提升人数不准超过28人;
(4)、严禁人员和物料同钩提升;
(5)、携带有危险品,如(火药、雷管)人员严禁和其它人员同罐笼上下;
(6)、开车信号发送之前,把钩工应详细检查乘罐笼人员肢体或携带的工具有无突出罐笼之外,确认无问题后,关上罐门和栅栏门,最后发送开车信号,否则不准发送信号开车;
(7)、信号工传递信号要清晰、准确,停车信号声音要长;
(8)、井底托罐笼装置应收回,防止墩人;
(9)、信号、把钩工应坚守岗位,配合安监人员维护好上、下人秩序,监督好人员上下罐笼情况;
(10)、信号发出后人员不得再出入罐笼。
3. 开碴、升降物料(设备)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等罐笼停稳两码轨道与罐笼内轨道搭平时,把钩工方可
通知信号工,操作推车机往罐笼里顶罐;
(2)、人工往罐笼里推罐时,人员要站在罐的后面,严禁用手拉或着在罐的侧面推罐上罐笼;
(3)、升回特殊物料(设备)罐,如:长料、大型设备、超高、超长超宽等罐时,把钩工上罐前要详细检查物料(设备)的捆绑情况,罐的完好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处理。上罐后,要详细检查罐笼内的自动挡是否起作用,以及罐笼内的设备物料罐的长度是否伸出罐笼,待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发信号开车;
(4)、超过4m长的物料,设备不准从付井罐笼上、下。副井严禁升坑及回超重设备(最大载重6吨)及负力超过2吨重物;
(5)、机车往井口或井底顶罐时,司机必须与信号工联系好并停止往罐笼里上罐;
(6)、严禁使用机车直接往罐笼里顶罐;
(7)、如罐在井底罐笼内掉道后,必须将罐掩好,并检查有无伸出罐笼外,通知井口信号工,提升到井口上道,上道时要通知车房切断绞车电源,上道后再通知送电。
(8)、处理罐笼里的掉道罐,断轴罐等情况时,人员严禁站在罐的两侧,使用顶镐、撬棍时,要将罐掩好。
4、 信号房信号工应收齐上、下信号工信号后,方可向车房司机发开车信号。
5、 井底信号工发信号时,不得越过信号房直接向车房发出开车信号。必须在罐笼门与安全门关闭及其它安全设施工作正常时方可向上井口信号工发送信号。
6、井上、下信号工收到任何不明信号,均不得发出开车信号。
7、如需撑车时,上、下信号工必须联系好,方可进行撑车作业。调绳撑车使用4号钟和5号钟。(信号盘信号规定:1号钟停车,2号钟回车,3号钟开车,4号钟慢回车,5号钟慢开车,紧急停车信号—紧急停车信号按钮。)
8、 工作中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必须向车房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待处理好后再开车。
9、在岗期间信号、把钩工要密切配合,当把钩工向信号工发出信号后,在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发送信号开车。
10、信号发出后,信号工不得离开信号房,并密切监视提升容器、信号显示系统的运行情况,如发现运行方向与发送信号不否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并处理好后方可重新发送信号。对事故隐患,应立即汇报有关领导解决处理。
11、发出开车信号后,一般不得随意废除本信号,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时必须先发送停车信号后再发送其它种类信号。
12、井底、井口信号工接班期间必须试验井底、井口各种信号闭锁及检查安全装置的完好状况。
13、其它未尽事宜,按有关规程措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