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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管理规定

作者:佚名 2011-10-31 22:36 来源:本站原创

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管理规定
一、矿井新采区首采工作面正式投产前,矿必须提前15天向公司提出检查验收申请,并矿井自检情况一同上报,公司接到验收申请报告后5天内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公司应将验收结果在3天内以书面形式反馈生产单位,矿收到反馈报告后,对验收团提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后方可投入生产。
二、非新采区首采面,矿自行组织检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公司备案。
1.采煤工作面验收必须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标准严格验收。
2.工作面安装完毕试生产前,经矿组织对机电设备试产验收合格,方准找面试产。
3.工作面找面试产不得超过3天(工作面向前推进不超过4个循环),在此期间,矿要及时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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