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队内部管理制度
通风队内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通风队内部管理,强化职工安全意识,进一步搞好本部门的各项工作,特制定《通风队内部管理制度》。望全体职工共同自觉遵守。
一、全体职工必须严格按照各自的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本职工作。
二、全体职工必须认真学习《三大规程》,紧紧围绕安全、质量抓好通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三、班中查出重大安全隐患及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按规定汇报。凡不及时汇报者每次罚款200元/人。
四、班中脱岗者,一经查出,每人罚款100元/次。考勤后不下井者,每次罚款100元/人。
五、必须按时参加班前会,无故不参加班前会者,每次罚款50元/人。
六、升井后,及时填写班中安全巡查工作记录,无故不填写者,每次罚款20元/人。
七、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者,每次罚款50元/人。
八、凡不按防突管理组织施工的掘进工作面,要坚决予以停头。现场监督不到位的每次罚款200元/人。
九、全体人员必须听从管理人员的分工,对不听从工作安排的,每次罚款100元,并停班学习。
十、严格公司规定休班制度,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排休表进行休班(特殊情况除外),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十一、严禁酒后上岗,班前发现者,每次罚款100元/人;班中发现者,每次罚款200元/人。
十二、在井下严禁自行拆卸矿灯或仪表、仪器,对自行拆卸矿灯或仪表、仪器者,每次罚款100元/人,如造成损坏的按价赔偿。
十三、班中严禁打架斗欧,一经发现每次罚款200元/人。经内部处理不服从者或情节严重者交保卫部门处理。
十四、井下、地面偷盗物资者,交保卫部门处理。
十五、本规定自2011年4月6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