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地质规程
作者:佚名
2011-11-04 19:59
来源:本站原创
矿井地质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矿井地质是煤矿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矿井的一切采掘工程都必须以可靠的地质资料为依据。为此,必须加强矿井地质工作,更好地研究与解决煤矿生产建设中的各种地质问题,以适应煤矿生产建设的需要。
第2条 矿井地质是指从矿井基本建设开始,直到矿井开采结束为止这一期间的全部地质工作。
第3条 矿井地质工作必须支持为生产服务的方向,根据矿井不同地质条件,按照生产建设各个阶段的特点和要求进行。
第4条 矿井地质必须坚持现场观测和综合分析并重的原则。实见资料必须准确、完整;预测资料必须有理有据,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修正和完善。
第5条 矿井地质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研究矿区(矿井)煤系地层、地质构造、煤层和煤质的变化规律,查明影响矿井生产的各种地质因素。
二、进行矿井地质勘探 、地质观测、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矿井生产建设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采掘工作中的地质问题。
三、计算和储量,掌握储量动态,提高储量级别,设法扩大矿井储量,及时提出合理开采和利用煤炭资源的意见。
四、调查、研究煤系地层中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利用价值。
第6条 开展矿井地质科学研究,积极引用先进技术,不断提高矿井地质工作的技术水平,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的各种地质问题。
第二章 矿井地质条件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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