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三矿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作者:佚名
2011-11-04 23:09
来源:本站原创
煤电股份公司矿山救护大队;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反应操作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在总指挥不在现场时代替其履行职责;协助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工作;保持与事故现场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络;向应急反应总指挥提出应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对策和建议;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他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救援工作。
事故现场副总指挥:安全矿长,是直接事故现场最高级的应急反应组织指挥,负责事故现场操作的指挥与协调,保证应急反应行动的执行,控制紧急情况,和在应急指挥中心的反应操作副总指挥协调现场应急行动。
应急救援反应组织成员:矿党委书记、机电矿长、生产矿长、后勤矿长、工会主席、安全副总、供应科长、保卫科长、技术科长、通防科长、机运科长、矿医院院长。其职责为:负责各所属业务范围内的技术工作、设备供应、通讯联系、医疗服务等工作。
三、矿井火灾突发事故辩识
我矿煤层属不易自燃煤层,自燃发火期为165天,燃烧火焰长度为12—15cm。我矿自79年以来未发生过自燃发火,但自采用放顶煤采煤工艺以来,各放顶工作面均不同程度地出现过CO,防灭火形势比较严峻。
矿井火灾分为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内因火灾是自燃导致的火灾,其征兆有:煤壁挂汗,煤体失去光泽、空气中CO、CO2含量升高,使人精神疲乏、憋气、头疼、四肢无力,空气或水温升高,空气中有煤油或汽油、松节油味。若CO浓度、温度持续增加,表明煤层已经自燃;外因火灾是由于外部火源导致的火灾,如明火、电流短路、磨擦、碰撞造成的火灾,无发火预兆,由于发火突然,发展速度快,往往来势迅猛,若不及时扑救,能给矿井带来严重损失。
1、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原因
(1)对火种管理不严,如带打火工具下井、井下电火焊未按措施执行、对挥发性油等可燃物品不按规定管理使用。
(2)开采设计不合理,丢煤多,煤体破碎,通风系统不合理,漏风大,引起煤层自燃发火。
(3)放炮制度执行不严,如放糊炮,或火药不合格,变质等引起煤炭、高浓度瓦斯燃烧。
(4)回采时采空区遗煤多,注浆洒水质量差,采后不及时封闭引起煤炭自燃。
(5)电器设备性能不良,出现发热、短路、火花引起瓦斯、浮煤、电缆、设备等燃烧。
(6)瓦斯或煤尘爆炸引起火灾。
(7)刮板、链与槽或皮带磨擦出火花或发热引燃瓦斯或煤尘。
(8)回采工作面推进速度慢,没有严格执行综合防自然发火措施,采空区密闭不严,都可引起煤炭自燃。应迅速穿过灾区进入新鲜风流,逆风撤退。
2、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地点
所有回采工作面、煤巷掘进工作面、老采空区、岩巷揭煤横贯、存放易燃物品的地点、井下各电所。
3、火灾事故预防计划
(1)所有回采工作面结束后矿要及时回收放顶,通风区要及时封闭,减少和杜绝采空区漏风。
(2)回采工作面回采率不能低于80%,浮煤清净,不留遗煤。
(3)回采时不得随意留设计外顶煤、煤柱。
(4)布置采面及回采时,断层两侧要尽可能采完采净,工作面回采不留底煤,不留顶煤。
(5)抓好注浆工作,放顶煤工作面坚持逢采必注,且要保持质量,断层带、破碎带、丢煤多的地点要加强注浆,水土比不大于5:1。
(6)放顶煤工作面必须尽量加快回采速度,采过的横川要及时封闭,使之严密不漏风,并向密闭内注浆。
(7)加强风筒、皮带管理。所有风筒、皮带必须阻燃,皮带头一律安烟雾探头,开皮带司机负责及时清理皮带尾浮煤,并保证托辊运转良好,皮带不跑偏,防止磨擦起火。
(8)加强对通风巷道系统,提高通风设施质量,减少漏风,降低自燃发火危险性。
(9)加强火工品管理,严格执行各项放炮制度。
(10)严禁带烟、点火工具人员下井,井下电火焊必须有矿长批准的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
(11)井下必须使用不延燃电缆,电缆敷设应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执行,不准成盘堆放。
(12)井下所有皮带运输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文件规定,并装有六大保护装置。
(13)井下所用易燃物品远离电器齐备妥善保管,严禁乱扔乱放。
(14)对无人作业巷道,通风区必须定期检查,所有密闭半个月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可查,发现异常或有自燃发火征兆时要及时处理。
(15)井下各处出现异常时,如煤体温度升高,巷道中出现水雾、煤油或汽油味、CO时、要立即通知矿调度及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16)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有预防自燃发火的专项内容,工作面回采期间必须制定有专项防灭火措施。
(17)通风区每周对回采工作面及井下可能出现的高温点化验一次有害气体情况,做好防灭火预测预报工作。
(18)井下采空区密闭必须建双道墙,两墙间填黄土,对墙中间及采空区注浆,直至注满注死,以后并定期补注浆。
(19)所有回采工作面每月必须在下机头老塘侧垛两次煤袋墙,并随工作面向前推进在下机头老塘侧吊挂风帐,减少下顺槽新鲜风大量向老塘侧扩散。
四、发生火灾灾害事故的避灾原则
发生火灾事故时,人员撤退原则上迎着新鲜风流沿着撤退路线撤退。当回采工作面发生事故时,工作面人员通过下顺槽,沿皮带运输线等进风路线撤至地面。在上顺槽和回风巷人员可沿就近路线撤至新鲜风巷道,然后再沿进风巷道撤至地面。处在回风侧人员较近而且越过火源没有危险时,应强行通过火区进入进风侧。
五、应急救援
矿井发生火灾后,如不能及时扑灭,将给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带来特别严重的危害,巷道内出现CO等许多有害气体,氧气浓度降低,不仅直接影响人的身体健康,也对井下人员的安全撤退带来极大的困难和危险,极易造成大量人员的CO中毒,同时,火灾也能破坏通风系统,引发瓦斯爆炸,从而使更多的人员受到伤害。
具体处理计划,最先发现火灾的人员,应尽量弄清火灾性质和地点,如系外因火灾,应立即用灭火器、水、沙子等直接扑灭,如系电气设备着火,应先设法断电,然后再灭火,灭火时严禁用水灭火,在灭火的同时,还应迅速报告矿调度或有关领导。矿调度人员接到火灾报告后,应立即通知救护队,同时设法通知采区全体人员在整个回风系统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切断采区回风系统的全部电源。及时进行人员自救互救,如火灾凶猛,无法扑灭时,应立即根据现场情况,选择避灾路线撤退和避灾自救,位于火源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新鲜风流撤退,位于火源回风侧的人员或是在撤退途中遇到烟气中毒危险时,应迅速戴好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快绕到新鲜风流中或在烟气没有到达之前,顺着风流尽快从回风出口撤到安全地点,如果距火源较近而且越过火源没有危险时,也可迅速穿过火区撤到火源的进风侧,如无法安全撤退,应迅速进入避难硐室,或用木板、风筒等选择合适的独头巷道快速构筑成临时避难硐室等候营救。
在撤退时,如巷道内有烟雾,要尽量低头前进,看不见时要摸着水管、底板,并及时戴好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住面部包括口、鼻、眼等,要思想沉着,头脑冷静,呼吸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