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乐煤矿井下运输管理规定
井下运输管理规定
一、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
在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在高瓦斯矿井进风(全风压通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应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如果使用架线电机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沿煤层或穿过煤层的巷道必须砌碹或锚喷支护;
2.有瓦斯涌出的掘进巷道的回风流,不得进入有架线的巷道中;
3.采用炭素滑板或其他能减小火花的集电器;
4.架线电机车必须装设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掘进的岩石巷道中,可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
瓦斯矿井的主要回风巷和采区进、回风巷内,应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
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中,如果在全风压通风的主要风巷内使用机车运输,必须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
机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必须定期检修机车和矿车,并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采用矿用防爆型柴油动力装置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排气口的排气温度不得超过70℃,其表面温度不得超过150℃。
2、排出的各种有害气体被巷道风流稀释后,其浓度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
3、各部件不得用铝合金制造,使用的非金属材料应具有阻燃和抗静电性能。油箱及管路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制造。油箱的最大容量不得超过8h的用油量。
4、燃油的闪点应高于70℃。
5、必须配置适宜的灭火器。
二、采用机车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列车或单独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2、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
3、同一区段轨道上,不得行驶非机动车辆。如果需要行驶时,必须经井下运输调度站同意。
4、列车通过的风门,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声光信号的装置。
5、巷道内应装设路标和警标。机车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6、必须有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非危险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紧急停车信号。
7、2机车或2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m的距离。
8、列车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1次。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m;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m。
9、在弯道或司机视线受阻的区段,应设置列车占线闭塞信号;在新建和改扩建的大型矿井井底车场和运输大巷,应设置信号集中闭塞系统。
三、运输轨道铺设规定
矿井轨道必须按标准铺设。主要运输巷道轨道的铺设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2、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于5mm。
3、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mm,下偏差为-2mm。
4、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拉杆。
5、轨枕的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道碴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对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矿井轨道使用期间应加强维护,定期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