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煤矿)22185回风巷掘进工作面掘进作业规程
作者:佚名
2011-11-16 22:35
来源:本站原创
时严禁开机作业。
<四>井下电缆、五小、电气设备
1. 电缆
1) 严防各种硬物碰撞电缆,发生电缆损坏。
2) 电缆接线盒两端的电缆必须保持不小于500mm的余量。
3) 电缆接线工艺严禁出现“明接头”、“羊尾巴”、鸡爪子等现象。
2.五小设备
1) 五小设备螺丝必须按要求上紧、上齐,防爆面必须按期处理,确保完好。
2) 五小设备接线嘴、胶圈必须达到要求,喇叭嘴、压线板必须压紧。
3) 接线盒内的电缆接头不得留有毛刺,接线盒内严禁有杂物。
4) 五小设备必须吊挂好,严防淋水。
5) 施工地点必须保护好五小设备。
6) 接线盒内电缆伸出器壁长度必须符合要求。
3.电气设备
1) 不得带电搬迁设备,包括电缆线。
2) 施工过程中严防物件砸坏设备。
3) 煤电钻及信号综保必须每班试跳,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4) 煤电钻电缆头每半月必须重新做头。
5) 设备接线盒内接线工艺必须符合要求。
6) 隔爆外壳焊缝不得开焊,不得有裂纹、严重变形、歪扭,必须保证完好。
7) 在隔爆体内不得随意增加元件或部件。
8) 隔爆面上不得有油漆及杂物、不得锈蚀。
9) 隔爆面的螺丝、弹簧垫、挡板、垫圈、压板必须符合要求,上齐上紧,保证完好。
10) 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密封圈外径与器壁内径必须符合要求,密封圈保证完好。
11) 螺旋进线嘴旋入有效扣数不小于6扣。
12) 隔爆腔内、设备接线盒不得有杂物及遗失工具,必须确保干净整齐。
13) 各种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严禁甩保护运行,接地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14) 电缆进入器壁的长度必须小于15mm,大于5mm。
15) 施工地点必须保护开关及电气设备。
<五>防止打钻着火的措施:
1. 打钻前,必须检查打钻地点的供水情况,无水或水量、水压不足时严禁打钻。
2. 坚持湿式作业,采用水排钻屑。
3. 必须采用风排钻屑时,必须编制专项的安全措施审批后执行,且打钻前必须检查钻机的风水转换器是否完好可靠,不能正常使用时,严禁开钻。
4. 打钻前,必须将打钻地点的各种杂物清理干净,易燃物件必须搬运至距打钻地点10m以外摆放好。
5. 打钻前,必须认真检查钻机的所有管路是否完好,发现漏油或损坏的必须及时更换。
6. 打钻前必须认真检查打钻地点的瓦斯情况,瓦斯浓度超过0.8%时,严禁开钻。
7. 打钻前,对打钻地点5m范围的巷道进行洒水冲洗,保持空气湿润,减小粉尘。
8. 打钻过程中发现钻杆不能钻进时,必须及时停止施工,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 打钻过程中发现钻孔温度增高出现异常时,必须及时停止打钻施工,并对钻孔内注水进行降温,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0. 打钻地点必须备有2个完好的灭火器和足够数量的棉纱,且打钻前必须检查灭火设备的存放位置是否合理。
(三)火灾事故处理
1. 首先发现矿井火灾的人员,应尽快弄清楚着火原因,根据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行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如引起固态物体着火,可用灭火器、水、砂等直接灭火,并随时检查瓦斯情况;如电器着火,先切断着火设备的上一级电源,然后用灭火器和绝缘体灭火;火势无法控制时,所有人员在区队长或班组长带领下按照避灾路线撤到地面。并及时汇报矿调度。
2. 用水灭火时应注意:
1) 水是导电物质,不能用来处理带电的电气设备的火灾;
2) 水比油重,不能用来处理油类火灾;
3) 如果水量不足,在高温下可分解成氢气和氧气,有混合气体爆炸的危险;
4) 扑灭猛烈火灾时,不得将水流直接射入火源中心,防止蒸气烫伤救火人员和发生煤气爆炸。
3. 巷道发生火灾时,不得随意改变原有通风状况,需进入巷道侦察或直接灭火时,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4. 不论是正常通风或增减风量时,反风、风流短路、隔绝风流及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等,都必须做到:
1) 不致瓦斯积聚,造成爆炸事故;
2) 不使超限的瓦斯通过火源或不使火源蔓延到瓦斯积聚的地方;
3) 在火灾初期,火区范围不大时,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势、直接灭火,直接灭火无效时,应及时将所有人员按避灾路线撤至安全地点。
4) 必要时可将排水管路、压风管路临时改成消防管路。
5. 非矿山救队人员只能在CO不超过0.0024%,瓦斯不超过2%,温度低于35C°,且无爆炸危险的地点经总指挥批准,在救护队的监护下才能参加井下灭火救灾工作。
6. 发生火灾时人员自救措施:
1) 迅速佩戴自救器,保持头脑冷静,选择最短路线,并在最短的时间内撤到新鲜风流中去。
2) 如果因为巷道冒顶,退路已被火烟阻隔等原因无法撤退时,应尽快构筑临时避灾硐室(如在独头巷道用帆布、风筒或其他器材修筑)临时躲避。
7. 打钻着火时的灭火措施:
1) 发现着火时,必须及时停止对钻孔内供风,启动风水转换器向钻孔内注水。
2) 发现着火时,必须及时停止钻机运转,将钻机开关打到“0”位并闭锁。
3) 发现着火时,必须迅速取用灭火器对着火范围进行喷洒,防止火势蔓延。
4) 及时采用湿棉纱掩盖火源,并用水管浇水灭火。
5) 若火势较大无法扑灭时,必须及时按避灾路线撤离火灾现场。
6) 其余措施执行本规程的防灭火措施及相关文件规定。
7) 灭火过程中,由瓦检员检查灭火范围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值停止灭火,迅速组织人员沿规定的避灾路线撤离威胁区域。
第十四节 其它
1. 工程开工前,井区技术室分管技术员必须组织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所人员学习本规程,且施工队组职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开工前,由分管技术员或队长带领工人员熟悉避灾路线,发生事故时,所有人员必须按指定路线撤退。
3. 工程开工前,各台绞车的专项运输措施在贯彻规程时必须一并贯彻执行。
4. 施工前,施工队组负责将所用的材料提前准备到位。
5. 巷道开始施工时,大队长必须在现场指挥工作。
6. 掘进施工过程中,班队长必须组织协调好各工序,严禁单人单独作业。
7. 施工过程中,现场必须有专门安全负责人,没有安全负责人严禁施工。
8. 进入工作面的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自救器。
9. 施工过程中,每班必须指定安全负责人,负责本班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10. 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所有人员必须做好“自主保安”和“联防保安”工作。
11. 巷道内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淤泥、积水长度不得超过5m,深度不得超过0.3m).
12. 巷道内若有积水,必须排放干,保证巷道的清洁.
13. 所有工具、材料应堆放整齐,各种设备表面必须保持干燥、清浩。
14. 工作地点必须悬挂施工断面图和避灾路线图。
15. 井区技术室必须及时根据现场情况变化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本规程进行补充。
第八章 避灾路线及灾害应急措施
一、避灾路线:
水灾及火灾、瓦斯、煤尘爆炸避灾路线:事故地点→22185回风巷→22183运输巷→22运输下山→变电所通道→1370运输石门→1370车场→皮带主井→地面。
附图18:避灾路线示意图。
二、特殊情况下的防范措施
1. 进入工作面地点之前,必须熟悉该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及避灾路线。
2. 所有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自救器,并会正确使用。
3. 根据井下发生灾害的地点不同或灾害类型不同,应采取不同的避灾路线。因此事故发生时,在场人员应尽量了解或判断事故性质、地点与灾害程度,并由在场的负责人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根据当时当地实际情况,选择安全路线或按预先规定的安全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4. 井下发生冒顶事故时,要及时加强冒顶区的支护,全力营救被岩石埋住的人员。
5. 井下发生透水事故时,应撤退到涌水地点上部水平,避免进入涌水附近的独头巷道。但是当独头下山下部唯一出口被淹没无法撤退时,也可在独头工作面暂避。若是老塘老空积水涌出,则须在待救前快速构筑避难硐室,以防被涌出的有毒有害气体伤害。
6. 井下发生火灾时,要立即通知附近的工作人员迅速撤出灾区,向火焰燃烧的相反方向撤退,最好利用平行巷道,迎着新鲜风流绕过火灾,沿新鲜风流流向的逆方向撤退,在从火区撤出时,必须戴上自救器。
7. 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时,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和温度很高的气流或火焰。这时,要迅速背着空气震动的方向,脸朝下,卧倒在沟里或者用湿毛巾堵住嘴和鼻子,还要用衣服等物掩盖住身体,使身体的暴露部分尽量减少。事故发生后,首先要积极进行自救,戴好自救器,根据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里规定的避灾安全路线,尽快离开灾区。两人以上要编组同行,互相帮助,由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行进中要注意通风情况,要迎着进风的方向走。
8. 事故地点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增高,可能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时,必须及时正确的佩带好自救器,并严格制止不佩带使用自救器的人员进入灾区或通过窒息区撤退。
9. 发现受伤昏迷的同志,尽可能组织人员积极抢救,迅速转移到安全地点。
10. 对灾区救出的伤员,一时不能外运,要妥善安置到安全地点,就地进行处理,利用所学急救知识及时进行止血、包扎、人工呼吸等应急措施。
11. 在灾区避难待救时,遇险人员要互助互爱,食物和饮用水统一使用、节约、节制使用,树立坚定信心和信念,精心照料伤员,互相鼓励,共渡难关,直至安全脱险。
12. 一旦发生事故或发现灾害预兆,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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