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煤矿)22185回风巷掘进工作面掘进作业规程
作者:佚名
2011-11-16 22:35
来源:本站原创
尽快按避灾路线撤退地面,或进入避难硐室,等待营救。如果是非火灾和水灾事故,应首先就地进行简单救护,然后立即送往医院。
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组长:行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一通三防副总工程师、通风区行政区长、北井行政区长、安检科科长
救援预案成员:矿调度室主任、救护队队长、通风区技术副区长、通风区生产副区长、通风区监测副区长,技术科科长,北井技术副区长、北井抽放副区长,北井调度室主任、通风区调度室主任、安检科值班科长。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小组成员主要职责
组长: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全面指挥。
副组长职责:对组长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事故的救援和进展情况及时修定补充应急救援措施,直至救援工作结束。
救援预案小组成员职责:服从组长和副组长的命令,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事故单位抢险救灾。
一、 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处理措施
1、报警通讯:
(1)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向井区(通风区)调度报告,井区、(通风区调度)向矿安全调度报告。
(2)矿安全调度接到报警后,按照起动预案的程序通知应急救援小组及其成员,专业队火速赶往现场,立即就位并各司其责。
(3)报警人员和接警人员必须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由什么原因引发的事故,简明的事故危害情况、事故现场人员情况,以及有无人员伤亡等情况叙述清楚、记录清楚。
(4)井区调度接到报警后,根据报警情况,分析火势大小,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抢险,同时通知井区行政区长、技术副区长、抽放副区长到位,并指令值班电工切断其回风流中所有电气设备的电源,并撤出其回风流中所有人员,并在所有能进入回风系统巷道的岔口位置设置好岗哨截人。
(5)如果火灾规模较大,现场人员不能直接灭火时,应尽快将火灾的地点、范围、性质等情况向矿(井区)调度室汇报。
(6)安全调度接到井下火警报告后,应根据事故的地点、性质、规模等,立即通知灾区人员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灾区,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并通知矿山救护队赶往现场救灾。
(7)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积极组织矿山救护队营救灾区人员,并组织人员采取措施,控制火势蔓延,制定切实可行的救灾、灭火方案。
二、 发生事故时的自救与互救
(1)首先要尽最大的可能迅速了解或判明事故的性质、地点、范围和事故区域的巷道情况、通风系统、风流及火灾烟气蔓延的速度、方向以及与自己所处巷道位置之间的关系,并按照作业规程中的撤退路线避灾和自救的方法。
(2)撤退时,任何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惊慌、不能狂奔乱跑。应在现场负责人及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有组织地撤退。
(3)位于火源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新鲜风流撤退。
(4)位于火源回风侧的人员或是在撤退途中遇到烟气有中毒危险时,应迅速戴好自救器,尽快通过捷径绕到新鲜风流中或在烟气没有到达之前,顺着风流尽快从回风出口撤到安全地点;如果距火源较近而且越过火源没有危险时,也可迅速穿过火区撤到火源的进风侧。
(5)如果在自救器有效作用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出时,应在设有储存备用自救器的硐室换用自救器后再撤退,或是寻找有压风管路系统的地点,以压缩空气呼吸之用。
(6)撤退行动既要迅速果断,又要快而不乱。撤退中应靠巷道有联通出口的一侧行进,避免错过脱离危险区的机会,同时还要注意观察巷道和风流的变化情况,谨防火风压可能造成的风流逆转。人与人之间要互相照应,互相帮助。
(7)在高温浓烟的巷道撤退还应注意利用巷道内的水,侵湿毛巾、衣物或向身上淋水等办法进行降温,改善自己的感觉,或是利用随身物件等遮挡头面部,以防高温烟气的刺激等。
(8)在撤退过程中,当发现有发生爆炸的前兆时(当爆炸发生时,巷道内的风流会有短暂的停顿或颤动,应当注意的是这与火风压可能引起的风流逆转的前兆有些相似),有可能的话要立即避开爆炸的正面巷道,进入旁侧巷道。或进入巷道内的躲避硐室;如果情况紧急,应迅速背向爆源,靠巷道的一帮就地顺着巷道爬卧,面部朝下紧贴巷道底板、用双臂护住头面部并尽量减少皮肤的外露部分;如果巷道内有水坑或水沟,则应顺势爬入水中,防止吸入爆炸火焰及高温有害气体,同时要以最快的动作戴好自救器,爆炸过后,应稍事观察,待没有异常变化迹象,就要辨明情况和方向,沿着安全避灾路线,尽快离开灾区,转入有新鲜风流的安全地带。
附:冒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组长:生产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技术副总工程师、北井行政区长、安检科科长
救援预案成员:矿调度室主任、北井生产副区长、北井调度室主任、安检科值班科长。
冒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小组成员主要职责
组长: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全面指挥。
副组长职责:对组长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事故的救援和进展情况及时修定补充应急救援措施,直至救援工作结束。
救援预案小组成员职责:服从组长和副组长的命令,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事故单位抢险救灾。
一、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处理措施
一、报警通讯:
(1)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向井区调度报告,井区向矿安全调度报告。
(2)矿安全调度接到报警后,按照起动预案的程序通知应急救援小组及其成员,专业队火速赶往现场,立即就位并各司其责。
(3)报警人员和接警人员必须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由什么原因引发的事故,简明的事故危害情况、事故现场人员情况,以及有无人员伤亡等情况叙述清楚、记录清楚。
(4)采区调度接到报警后,根据报警情况,分析事故大小,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抢险,同时通知采区行政区长、分管副区长到位,并指令现场人员积极参与实施救援任务。
(5)发生冒顶事故时
①迅速撤退到安全地点。当发现工作地点有即将发生冒顶的征兆。而又难以采取措施防止工作面顶板冒落时,最好的避灾措施是迅速离开危险区,撤退到安全地点。
②遇险后立即发出呼救信号。冒顶对人员的伤害主要是砸伤、掩埋或隔堵。冒落基本稳定后,遇险者应立即采用呼叫、敲打(如敲打物料、岩块。可能造成新的冒落时,则不能敲打,只能呼叫)等方法,发出有规律、不间断的呼救信号,以便救护人员和撤出人员了解灾情,组织力量进行抢救。
③被冒顶隔堵的人员,应在遇险地点有组织地维护好自身安全,构筑脱险通道,配合外部的营救工作,为提前脱险创造好条件。
二、发生事故时的自救与互救
(1)首先要尽最大的可能迅速了解或判明事故的性质、地点、范围和事故区域的巷道情况、通风系统、以及自己所处巷道位置,选择好合理的救援路线。
(2)事故发生时,要果断的采取自救或互救,要快而不乱。避免错过抢救的时机,人与人之间要互相照应,互相帮助。
附:北井22183回风巷顶板事故
一、事故经过:
22183回风巷于2009年1月份开始施工,为炮掘工作面,采用下净宽4.6m,净中高2.9m的金属U型棚支护,净断面为12.0m2,棚距为0.7m,2009年3月2日八点班,北井掘二队跟班队长陈明国带领职工在22183回风巷进行作业;13时45分迎头放完炮后,陈明国在架第一架棚子紧卡子时,巷道下帮顶板脱落砸伤陈明国头、胸部,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职工安全意识淡薄,自主保安意识不强
2、掘进过程中临时支护未按规程及措施进行使用,架棚时人员进入空顶区作业。
3、掘进作业过程中“敲帮问顶”工作不细,找掉不彻底;未设专人观山。
4、职工培训力度不够,区队管理人员对周围环境的定位不准确,对现场危险源辨识不准。
5、区队存在重生产轻安全思想,未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二,产量第三”的安全管理思想。
6、区队对顶板的认识不足,思想麻痹,施工过程中,违章超掘作业。
7、掘进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临时支护未能很好地解决施工永久支护前的临时支护问题。
8、现场安全监督不力,未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三、防范措施
1、加强职工和班队长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自主保安意识。
2、加强职工和班队长对危险源的辨识能力培训,使职工在现场能及时辨识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从而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3、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
4、加强安全思想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二,产量第三”的安全管理思想。
5、区、科领导必须加强对班队长的培训,不断提高班队长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区、科领导应熟悉每位班队长的长处,安排合适的人做合适的事。
6、针对各工作地点的顶板情况,不断改进和完善永久支护及临时支护方式,确保人员在安全可靠的支护下进行作业。
7、加大安全监督力度,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狠反 “三违”,确保规程及措施在现场的兑现落实。
附2007年“2.14”事故
1、事故经过
2007年2月14日3时08分,土城矿采四区掘一队职工朱贞静在154轨道反石门掘进工作面迎头扫浮货过程中,由于未认真做好敲帮找顶工作,导致被迎头片帮下来的矸石砸中头部和胸部,由于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
2、事故时间:2007年2月14日3时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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