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矿顶板管理制度(2011年编制)
作者:佚名
2011-11-21 22:45
来源:本站原创
采掘工作面支护质量四人联合鉴定制度
2、采掘工作面每班上班前,必须由四人联合鉴定组对照标准对采掘工作面顶板支护情况进行现场评估鉴定,并按照《采掘工作面顶板支护情况现场评估鉴定表》进行签字验收。
(1)、回采工作面
①、两巷棚架(柱)不完整;存在棚架弯曲变形严重、空帮空顶;架间撑木不齐全;巷道受压变形,高度不足1.8m。
②、上下端头支护未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支设,存在间距不符合要求;密集支柱不完整、数量不全、质量不达标;端头支架支柱初撑力不足。
③、两巷超前支柱距离小于20m,支柱支设不直、不规范,存在单梁单柱现象,初撑力不得要求;超前支护20m范围内高度、宽度不符合要求。
④、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超过采高的10cm/m。
⑤、工作面顶底板出现台阶下沉,支架接顶不实。
⑥、工作面支架配套柱初撑力不足。
⑦、工作面支架、支柱不直,偏差超过±5cm、支架顶梁出现明显歪斜、相邻支架之间高低错差大于6cm、支架间隙不足,存在挤架、咬架现象、顶托梁支设不平整、支架不完好,存在零部件不齐全、存在漏液、串液、自动卸载现象。
⑧、单体液压支柱未上防倒柱措施;支柱支设在浮煤上;支柱钻底超过10cm;存在失效、空载支柱;支架、支柱存在超高使用或支柱(架)出现死柱(架)。
⑨、采空区局部悬顶面积超过规定,悬顶冒落高度不充分(小于1.5倍采高)。最大、最小控顶距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以
⑩、其它顶板支护问题。
(2)、掘进工作面
①、掘进巷道棚架(柱)不完整;存在棚架弯曲变形严重、空帮空顶;架间撑木、拉杆不全。
②、掘进工作面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掘进工作面超前临时支护未按规定要求及时支设。
③、炮掘工作面掘头10m范围内未按规程要求安设防倒钢钎。
④、使用变形的工字钢架或使用加工不标准的钢架。
⑤、水平巷道棚架支设歪斜、倾斜巷道棚架迎山角不符合要求。
⑥、棚架间“四六”盘帮勾顶不牢固、不整齐,背板数量不足,勾板存在松动现象。
⑦、棚架柱窝未掏至实底,深度不足10cm。
⑧、棚架梁头未背实,存在空头架,棚腿与棚梁挡块贴合严密。
⑨、出现迈步支架,误差超过10cm;棚梁水平度不符合要求;棚梁与棚腿间叉角不符合要求。
⑩、其它顶板支护问题。
4、四人联合鉴定小组对采掘工作面顶板支护情况现场评估鉴定存在重大隐患时,该工作面严禁作业人员进入,并需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由当班值班矿长组织“五长”及相关科队人员制定周密、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调度室组织安排专人进行处理。在隐患未得到妥善处理前,严禁任何人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5、四人联合鉴定小组对采掘工作面的顶板支护情况要坚持班班鉴定,班班移交,四人在签字时要注明是否存在问题,是否允许采掘,只有在消除安全隐患后,四人小组全部在工作面签字允许采掘,方可组织生产作业。
6、四人联合鉴定小组中只要有一人未签字允许采掘,该采掘工作面严禁组织生产。
7、四人联合鉴定小组对采掘工作面支护情况鉴定后,要将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详细记录于《采掘工作面顶板支护情况现场评估鉴定表》中。
8、《采掘工作面顶板支护情况现场评估鉴定表》班后2小时送交调度室,生产矿长进行审阅后,由调度室进行存档备查。
9、对于班后无故不交报表或报表送交不及时和不参加现场评估鉴定、对评估工作不认真、不在现场签名的,以及存在应付、虚报、瞒报现象的,一经查实,对责任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关于成立顶板管理鉴定小组的通知
一、组织机构
组 长:书记 矿长
副组长:各副矿级别领导
成 员:各生产科室负责人、跟班矿长、安全员、班组长
二、领导组职责
3、安全副矿长(安全科)负责矿井顶板管理方面的安全监督工作。
4、跟班矿长、当班安全员、班组长负责本班、本工作范围内的顶板管理工作。
5、积极推广使用矿井在支护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五月
工作面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
分析处理责任制
一、组织机构
成立工作面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领导小组,由分管矿长及各生产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工作面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分析处理。
二、职责
(一)领导小组
1、负责矿井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工作,及时处理矿井顶板方面出现的各类问题。
2、经常深入井下各处地点,了解井下支护方面的具体情况和存在问题。
3、积极推广使用矿井在支护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
4、负责组织顶板隐患排查工作,并监督检查隐患整改情况。
(二)生产技术科职责
1、负责工作面的矿压观测、记录、分析。
2、按照规定要求对新采区、新煤层的首采工作面及遇地质构造等来压不明时,提出矿压观测分析报告及预防措施。
3、根据现场观测原始记录,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处理做好分析预报资料,为生产技术管理及时提供信息及依据,实行科学管理,重大支护质量及顶板问题的处理必须做好记录台帐。
4、经常深入现场,即使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对工作面的支护状况、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随时掌握工作面支护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顶板管理责任制
3、生产技术科是顶板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要设专人对各项措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定期深入现场,探清顶板岩性和地质构造情况,及时进行地质预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安全科对全矿的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监督和检查责任,定期组织专项安全检查,并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5、跟班矿长、班组长、安全员、施工单位对本班、本施工范围内的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顶板有异常变化时,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上报调度室。
2、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回柱放顶或充填,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工作面禁止采掘作业。用垮落法控制顶板,回柱后顶板不垮落、悬顶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必须停止采掘作业,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其他措施进行处理。
3、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靠,并有防倒柱措施,严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设支架。同时,必须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遇到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4、加强掘进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用好前探梁和防倒器、支架连锁。对掘进巷道贯通必须严格把关,作好防止透水、防有害气体超限、防通风系统混乱、防止放炮崩透着火、防崩坏设备、防贯通伤人、防止冒顶等工作。当两个掘进工作面相距20米时,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实行单工作面掘进。
4、用垮落法控制顶板时,回柱放顶的方法和安全措施,放顶与爆破、机械落煤等工序平行作业的安全距离,放顶区内支架、木柱、木垛的回收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5、在同一采煤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工作面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摩擦式金属支柱和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试验。
6、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放顶人员必须站在支架完整,无崩绳、崩柱、甩沟、断绳抽人等危险的安全地点工作。回柱放顶前,必须对放顶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好退路。回柱放顶时,必须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
7、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顶板动态监测和顶板离层监测,并且有组织、领导。
9、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前探梁。严禁空顶作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
10、采用锚网、锚喷等支护时,锚杆必须做拉拔试验,必须对顶板离层进行监测,对喷体必须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并有检查和试验记录。
11、生产技术部门要定期进行检查、记录、总结、汇报分析顶板活动规律、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
掘进工作面支护设计规定
1、掘进工作面开工前两个月由地测部门提供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说明书中必须将工作面的煤层、顶底板的地质条件全面阐述清楚。
2、支护设计前要进行巷道断面优化,巷道断面形状及尺寸应根据掘进设备、巷道的用途及围岩的物理力学性质进行选择、确定。硐室内配套设备时,应充分优化设计,包括设备的尺寸优化,使硐室宽度减到最小,同时必须对硐室的支护根据顶板条件进行专项设计,采取锚杆、锚索、钢带或半圆拱锚喷等支护措施,经矿顶板管理鉴定小组成员会审签字后贯彻执行,确保顶板安全。
3、支护设计由总工程师组织严格审查把关,充分考虑特殊地质条件和施工条件下支护的安全性,保证支护设计的科学经济、安全可行。
4、支护设计的依据:工程地质的详细资料、预想地质素描图、详细的围岩类别分类及围岩特征,相关已掘井巷工程详细状况。
5、支护设计的一般原则:优先采用单一锚杆支护方式,锚杆长度不得小于1.8米,锚杆的锚固力必须达到5吨以上,对于复合顶板或有特殊地质构造顶板则采用钢带锚杆、锚杆锚索或钢带锚杆锚索联合支护方式,各单位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6、对有片帮危险的巷道必须对巷道两帮采用帮锚杆加木托盘进行支护,受二次采动影响的巷道要用帮锚网或帮锚索加槽钢帮网进行加强帮支护。
7、开拓巷道及服务年限较长的准备巷道在上述支护方式的基础上采用喷砂浆或混凝土的方式进行补强支护。喷层选择的原则:服务年限3年以上的准备巷道一般采用30-50mm厚喷射砂浆,开拓大巷一般采用不小于50mm厚喷射混凝土,根据具体情况要加钢带或金属网。
机掘巷道顶板管理制度
1、当使用掘进机进行作业时,本工作面安全员负责本班的顶板支护技术管理,跟班矿长负责各项措施的落实。必须根据掘进工作面支护设计制定加强顶板支护和施工管理办法及严格的奖罚措施,明确每道工序的施工责任,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奖罚兑现。
2、掘进队的当班安全员是顶板管理的直接责任者,支护施工必须达到支护设计质量标准。支护工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注意顶板岩层变化或煤线的出现,发现特殊地质变化及时采取补支措施,并汇报矿技术科,由技术科汇报矿总工程师,以便及时调整支护措施。
3、留设合理厚度的顶煤有效控制顶板,具体留设厚度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遇到特殊情况调整层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4、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循环进度,经严禁超循环作业。特殊地质构造条件,如遇断层、陷落柱等时,必须实行短掘短支(根据顶板实际情况调整)。 同时在施工中应积极组织支护施工,尽可能减少空顶时间,做到及时支护,同时锚索要紧跟工作面施工。
5、当工作面过断层、煤层变薄带、煤层裂隙发育等特殊地质构造时,极易造成巷道片帮,危及安全生产,故在巷道掘进时必须及时打设帮锚杆或进行帮锚网支护。
6、对已施工巷道,尤其是顶板特殊地质变化段及受二次采动影响的保留巷道,必须由矿顶板管理领导小组确定专人分段进行日常检查,采用敲帮问顶的办法加强观察。发现顶板有变化时及时汇报,矿总工程师组织研究补强措施并积极落实。对未进行补强支护的巷道必须设置警示牌,人员不得入内。
7、新开掘巷道与已施工巷道交岔布置,在施工贯通后需对已施工巷道进行挑顶或开帮,在施工前应充分考虑顶板和开帮支护的特殊性,对两巷道交岔区域进行专项支护设计(交岔口两侧加强支护的范围不得小于5米)并在施工中做到及时支护。
8、新开掘的硐室、巷道要做到一次掘进成巷,对因施工工艺要求,需二次掘进或永久支护滞后临时支护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巷道维修顶板管理制度
1、矿井在进行巷道维修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会审签字后方可进行。
2、在巷道维护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确定施工方法,采取针对性措施,明确施工人员及职责分工,并向所有施工人员贯彻。
3、扩大巷道原有断面和维护井巷时,必须保证有在发生冒顶堵塞巷道时能够安全撤出人员的出口;在独头巷道维护时,必须由外向里进行,严禁维修人员进入维修地点里侧,倾斜巷道要由上向下进行;巷道对头维修时,两面都必须有安全出口,距离小于20米时停止一处作业。
4、加强独头巷道和掘进工作面的维护,如出现歪斜、片帮、顶帮锚杆脱落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防止发生顶板冒落伤人、堵人事故。同时及时向当班领导及调度室汇报。
5、巷道冒顶处理时,应由外向里逐步进行,支护要牢靠,要有专人观察顶板,倾斜巷道冒顶处理时,处理人员必须有可靠的护身柱和护身板。
顶板管理安全技术规定
1、严格执行有关文件精神,提高采掘工作面支护质量,规范现场管理,提高采掘支护安全可靠性。
2、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采掘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中的规定进行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3、加强采掘工作面巷道管理,始终保持巷道的完好,凡发现巷道出现顶部接顶不实、帮部背设不实的必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做出相应处理。
4、掘进工作面贯通、施工大断面硐室、遇老空、过断层以及巷道刷大断面等必须要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在设计采掘工作程前,矿生产科地测管理人员必须提供可靠的地质说明书。
6、采掘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符合本实际情况的作业规程。如遇情况变化,必须及时编制补充措施,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贯彻学习。作业规程中必须包括顶板管理说明书。顶板管理说明书中对于顶板来压、坚硬或复合顶板或构造变化带等情况必须进行说明,并制定专门的顶板管理措施。
7、所有掘进工作面,迎头到永久支护之间都必须使用前探梁支架或其它临时支护形式,严禁空顶作业。前探梁或临时支护形式、规格、质量标准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8、掘进工程和巷修工程都必须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执行《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
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1、掘进工作面开口前,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巷道设计确定开口位置,作业前必须维护好开口位置附近10内的顶帮情况,进行超前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2、在松软的煤、岩层或地质构造复杂等处掘进巷道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岩石掘进在距煤层10米内要打探眼,边探边掘,探到煤层时要采取加强支护措施。
3、根据顶底板岩性和观测数据选择合适的巷道支护材料,顶帮必须背紧背实。
4在巷道贯通前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做好一切测量工作,准确掌握预透位置及距离,对贯通处的顶帮进行全面检查维护。
5、采用锚杆锚、杆网、锚喷等形式支护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四十四条执行。采用锚杆、锚喷、锚网支护的巷道,锚杆、锚索的材质、拉力和预紧力、喷层厚度和强度,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中明确。使用锚杆支护的巷道,要对锚杆锚固力进行监测,同时使用顶板离层仪对顶板进行观测,根据现场监测结果,修改完善锚杆支护参数。
6、掘进工作面临时停工时,巷道支架必须架设到头,保持正常通风,并随时对巷道支护变化情况进行检查。临时封闭时,必须对巷道支护进行加固。恢复开工时,必须严格执行开工检查制度,并根据支护变化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7、巷道交岔点施工前,要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现场会审,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确定临时支护方式,绘制施工放大图,组织施工人员学习贯彻后实施。施工时,要有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施工结束后,生产技术部门必须组织有关部门按设计要求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掘进。
锚喷巷道顶板管理制度
1、锚杆眼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的间排距施工,锚杆至迎头的间距必须小于锚杆的设计排距。当班验收员逐排检查并做好施工记录。
2、打眼前,必须敲帮问顶,撬掉活矸,并架设好临时支架。钻眼应按事先标定的眼位钻进。钻完后应将眼内的岩粉和积水清理干净。
3、锚杆眼必须当班打当班锚,做到打一个眼锚一根杆。
4、锚杆眼必须按照规定角度打眼,不得顺层面、裂隙打眼,其与井巷轮廓线或岩面夹角不小于75°,当班验收员检查并做好记录。锚杆孔深度按设计长度打眼,当班验收员逐孔检查并做好施工记录。
5、锚杆锚固力达到设计值的要求,巷道每10m必须对锚固力检查一组,每组检查不少于3根锚杆,并做好检查记录。
6、巷道喷射砼前必须检查其掘进断面是否符合质量要求,欠挖部分必须修整好。锚杆安装和金属网铺设要符合设计要求。
7、喷射砼前必须冲洗岩面,并在巷道拱顶和两帮安设测定喷厚的标志。喷射砼支护时,必须设墙角,墙角深度不得小于100mm。
过断层、裂隙带和岩性突变地段
巷道顶板管理制度
1、必须加强掘进地段的地质调查工作,根据所掌握的地质资料,及时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措施。
2、在破碎带中掘进,必须一次成巷,尽可能缩短围岩暴露时间,减小顶板出露后的挠曲离层,提高顶板的稳定性。
3、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交接班和安全检查制度。要经常观察围岩稳定状况的变化,一旦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
4、掘进工作面临近断层或穿断层时,巷道支护应采用U型钢支架或U型钢支架加锚网喷或锚索的复合支护,棚距比正常段要缩小。
5、必须减小空顶距离,及时架设临时支架,永久支护紧跟工作面迎头。
6、采用钻爆法破煤(岩)时,必须少打眼、少装药、放小炮,尽量保持围岩的稳定性。若放炮中顶板难以控制与管理,有冒顶危险,应改用风(手)镐方法掘进。
7、巷道支架背板要严实,提高支架对围岩的支护能力,防止掘进中漏顶或漏帮。
8、当顶板特别松软破碎时,可打撞楔控制破碎顶板。具备条件时,也可采用对顶板注浆锚固的方法。
9、在顶板岩性突变地段,要及时打点柱支护突变带顶板。对离层伞檐状围岩要及时敲掉。
岩石巷道掘进顶板管理制度
1、岩石巷道掘进支护形式一般以锚喷锚网喷、锚索、锚索梁等复合支护形式。
2、支护设计以工程类比法为主,以理论计算法为辅。对处于软岩中,变形较大的巷道要进行必要的巷道矿压观测,不断优化同类条件下的巷道支护参数。
3、在巷道交叉点、巷道断面变化处、巷道轴线变化段等特殊部位的支护设计要根据情况加强支护。
4、进行支护设计时,围岩较差地段的支护,在向围岩较好地段延伸时,持续支护长度不小于5m。
5、对于矿井内采用锚喷支护的永久巷道及工程,喷射砼的设计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砼配置强度不应低于C25;一般工程喷射砼的设计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砼配置强度不应低于C20。配置砼应优先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标号应与砼的设计强度等级相适应,一般水泥标号为砼强度等级的1.5-2.0倍。
6、严格执行光面爆破有关技术要求,光面爆破参数的确定必须和巷道围岩条件相适应,并要根据现场地质条件的变化及时修改光面爆破参数。
7、掘进巷道在灰岩坚硬、完整条件下可采用裸巷掘进,掘进过程中及时要掌握灰岩变化情况,一般情况下灰岩坚硬、完整时每15米向顶板探灰岩一次,灰岩破碎、出现裂隙时每10米向顶板探灰岩一次,生产技术科要收集资料,进行分析,及时调整巷道支护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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