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规程编制、审批制度
一、参审人员和编制人员职责
2、生产办公室参审人员对生产工艺、采掘技术、支护形式、顶板管理方法及机电设备布置、维护操作管理条款负责。
4、生产指挥中心参审人员对“一通三防”、防汛等方面的内容负责。
5、采掘队工程师或技术员负责作业规程的编制、补充、修改、贯彻签字、考试以及执行等工作。
二、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与审批
1、采掘作业规程由施工区队技术员具体负责编写。
2、地测部门应于工作面生产前一个月负责向生产部门提交《地质说明书》。说明书中包括(1)1:2000的平面图、剖面图。(2)井上下对照图。(3)顶底板及煤层柱状描述及煤层要素。(4)地质构造、水文、瓦斯、开采范围和储量、砂层厚度、积水线、水砂具体的预测及邻近区域上下层之间的关系等。
3、编制规程前,应由生产办公室提出新工作面的主要技术要素、装备、支护形式、顶板管理方法等要求,区队长和技术员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提出意见。
4、作业规程的初稿提出后,由区队组织初审盖章后交矿生产办公室,由生产办公室报请矿总工程师,会同生产矿长召集有关单位(生产、机电、地质、安监、劳资、通风、调度等)部门参加会审,提出修改意见和补充意见后签字将会审意见加入规程并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生效,不得以“传阅”的方式审批作业规程。
5、新采煤方法的试验,由生产办公室起草,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报请公司生产部,提交公司总工程师和安监局待审查批准后,方可试验。
6、作业规程的修改和补充,要由队长提出意见,经有关部门审查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方可实施。
7、所有正规回采工作面都必须按照正规循环作业的要求进行编制。
8、采掘工作面应尽量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经验,先进的劳动定额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在技术经济指标上力争体现高起点、高技术、高质量、高效率、高标准的“五高”原则。
9、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应符合原煤炭部颁发《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管理制度》和 《煤矿综采工作面安全技术规定》。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内容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
三、采掘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
1、作业规程审批后,队长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本队全体职工进行学习签字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采掘作业规程贯彻后,该工作面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执行作业规程中的各项规定。
3、对于作业规程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队长和技术员研究后要及时制定补充措施,审批贯彻后与原作业规程一并装订成册。
4、采掘工作面结束后,作业规程即行作废,新开工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另行编制新的作业规程,不准代用。
生产技术部
201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