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哈拉煤矿3302残采工作面作业规程
目录
第一章 工作面概况及开采技术条件
第一节 工作面位置及井上下关系
第二节 煤层地质构造
第三节 煤层
第四节 影响回采的其他因素
第五节 煤层顶底板
第六节 水文地质特征
第七节 储量及服务年限
第二章 采煤方法、回采工艺及生产组织
第一节 工作面巷道布置
第二节 回采工艺
第三节 生产组织
第三章 生产系统
第一节 运输系统
第二节 通风系统
第三节 供电系统
第四节 排水系统
第五节 通讯系统
第六节 防火灭火系统
第七节 安全监控系统
第四章 工作面质量标准化管理及煤质管理
第一节 工作面质量标准
第二节 机电设备质量标准
第三节 “一通三防”标准
第四节 生产系统及文明卫生标准
第五节 煤质指标及管理措施
第五章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第六章 工作面灾害防治及避灾路线
第一节 工作面灾害防治
第二节 避灾路线
第七章 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 打眼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节 贯通措施
第三节 顶板安全管理措施
第四节 支护安全技术措施
第五节 过断层措施
第六节 对采空区域的管理
第七节 井下装煤及运煤
第八节 工作面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
第九节 机电运输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第八章 有关规章制度
第一节 现场交接班制度
第二节 顶板管理制度
第三节 巡回检查制度
第四节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五节 瓦斯煤尘管理制度
第六节 “一炮三检”管理制度
第七节 “三人连锁放炮”制
第八节 巷道维护与保养制度
第九节 中线管理制度
第十节 设备维修与保养制度
第十一节 电气设备的整定制度
第十二节 三员安全验收确认开工制
第十三节 四位一体现场安全生产负责制
第十四节 其他制度
第九章 作业规程贯彻学习记录
第一章 工作面概况及开采技术条件
第一节 工作面位置及井上下关系
3302残采工作面位于三盘区F2正断层以北,3302工作面以西。地表为明沙覆盖,无湖泊,公路和大的建筑物。本工作面形状为不规则矩形,走向长度约100米,倾斜长度约150米,可采面积约为1.5万平方米。本工作面开采3-1煤,工作面标高959.37米。
第二节 煤层地质构造
煤层产状平缓,地层总体为西北倾斜的缓倾单斜构造,地层走向NNE-NEE,地层近于水平,倾角1-3度。该采面内除不明显的波状起伏外,未发现较大构造及岩浆侵入。
第三节 煤 层
本工作面所采煤层为3-1煤层,煤层为近水平煤层,煤层实际厚度为2.10—2.74米,平均2.66米,为中厚煤层,厚度比较稳定,3-1煤层位于延安组段顶部,埋藏较浅,加之后期剥蚀裸露,煤层沿露头风化自燃严重。该煤层结构简单。赋存稳定,一般不含夹矸。3-1煤层煤类为长焰煤41号,水份6.44%-7.8%,灰份 3.69%-14.61%,挥发份36.25%-43.74%,硫份 0.26%-0.83%,发热量 28.26MJ/Kg。煤层赋存情况详见煤层综合柱状图。(具体见下页)
煤层情况表
第四节 影响回采的其它因素
一、根据已开采的3-1煤工作面看,3302残采工作面无冲击地压,根据3302进风顺槽揭露情况来看,对正常回采影响不大。但由于临近老空区,还须加强顶板管理及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二、本矿井瓦斯含量接近零,煤中瓦斯成分以氮气为主,属低瓦斯矿井;煤尘具有爆炸性,爆炸指数为34.7%,自然发火倾向于二类。发火期为2-3个月。
第五节 煤层顶底板
1.煤层顶板特征
3-1煤层直接顶为粉砂岩,厚度2.0-16.9米,浅灰色,较坚硬,节理裂隙发育;老顶为中-细粒砂岩,厚度0.84-14.28米,具水平层理,坚硬,不易冒落。均属于稳定性顶板,无伪顶。
2.煤层底板特征
煤层底板为泥质砂岩,遇水易软化、泥化,会对巷道掘进和行车造成不利影响。
第六节 水文地质特征
大哈拉煤矿位于神府矿区孙家岔井田东北部,地表中部大部分被第四系风积沙所覆盖,基岩沿煤矿四周沟谷两侧出露。地形总体中部平坦,中间高四周低,煤矿地表无水系。由于大哈拉煤矿煤系地层含煤层数多,层间距较小,含水层相变较大,依据孙家岔井田水文地质条件、结合邻区情况以及各岩层组岩性含水性情况,将大哈拉煤矿含(隔)水层段划分为:第四系松散层含(隔)水层段,直罗组底界~2-2煤含水层段,2-2~3-1煤含水层段,3-1~4-3煤含水层段,4-3~5-2煤含水层段,5-2煤以下50m含水层段以及烧变岩含水层段。
1、煤矿内断层的水文地质特征
本煤矿地质构造简单,无大的褶曲构造,仅有小型波状起伏,基本为一单斜构造;在煤矿中部发现一条落差10m左右的正断层F2,走向105°,倾向北东,倾角75°左右, 3-3孔在5-2煤顶板砂岩见F2断层,消耗量仅有所增加(1.50m3/h),而未发生漏水。
2、水文地质勘探类型
综前所述,煤矿内构造简单,无大的起伏,有一条F2正断层穿过煤矿。富水性极弱,基本不含水而导水;大气降水虽为地下水补给的主要来源,但因降水迅即转为地表迳流,汇入乌兰木伦河内,故补给量有限,各含水层渗透性差,富水性弱-极弱;烧变岩区裂隙发育,具有良好的储水空间,但补给不足,易通过下降泉排泄,其富水性较弱。因此,本井田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水文地质类型属二类一型;即以裂隙含水层充水为主,孔隙潜水次之的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的矿床。
3、充水因素分析
1、大气降水:本区降水集中,基岩半裸露,松散层较薄且不隔水,大气降水通过风化裂隙、断层向矿坑渗入。
2、烧变岩区积水:煤矿内烧变岩富水性虽不强,但富水性不均,从长观资料看具有一定的水量,且积水在煤层浅部,好似老窑积水,在开采烧变岩下部煤层时,会通过导水裂隙向矿坑充水。
3、各含水层段地下水具有一定的静储量和动储量,采煤时,这些地下水将直接充入矿坑,由于煤矿直接充水含水层富水性差,距河床不远的露天矿积水用BQW15/50-7.5KW两台水泵每天排水5-6小时即可保证正常生产,大哈拉老窑积水量少,目前还未发现对矿坑造成威胁的情况存在。
4、矿井涌水量
该矿煤现开采3-1号煤层平均厚度为2.75米,矿井平硐开采,现开采矿井内见有地下水,日涌水量15m3/d,基本无水,通过采取抽排水措施,煤矿生产正常。因此本次工作没有对矿井的涌水量进行预算。
矿井涌水量随季节、开采阶段和开采范围的扩大不断变化,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建议矿井开拓过程中加强矿井涌水量监测工作,以指导安全生产。
由于本井田地表被第四系松散沙层覆盖,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工作面上覆岩层不在富水区,也无上层煤采空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属以裂隙水为主的Ⅱ类一型,根据本矿地质资料和实际观测,本矿涌水量为15m3/d,涌水量对矿井影响不大。
第七节 储量及服务年限
一、储量
地质储量:5.2万吨;
可采储量:3.2万吨。
二、回采工作面服务年限
可采年限=可采储量/月设计产量=32000/22000=1.5个月
第二章 采煤方法、回采工艺及生产组织
第一节 工作面巷道布置
1. 3302残采工作面二进一回与3302工作面共用回采巷道断面均为矩形。巷道宽度为4m。高2.1-2.2m,断面积为8.4-8.8m²。煤柱规格一般为6×6 m,采面与进、回风顺槽各留设30 m宽的保安煤柱。(具体见下页巷道布置图)
第二节 回采工艺
一.采煤工艺:工作面依据采区设计,煤层赋存状况,采用房柱式采煤法,“采五留六”,煤柱尺寸6m×6m,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爆破落煤。
二、回采工艺流程图:
打眼装药→爆破落煤→装载机装煤、运煤→支护
1、打眼装药:
(1)煤房掘进采用煤电钻爆破落煤。
(2)装药方式为正向装药法,全断面一次爆破。
2、爆破落煤:
(1)电雷管引爆炸药,发爆器起爆。
(2)爆破落煤采用一次装药,一次起爆。
(3)炮眼布置图(具体见下页)。
3.装煤、运煤及要求:
防爆装载机装煤,防爆胶轮车运输。装载机装车时,不得遗煤,工作面浮煤必须清理干净,并且设专人经常清理大巷的遗煤。
4.支护及要求:
工作面内采用锚杆支护,锚杆间、排距为1.6×1.5m;锚杆距煤房1.2m,煤房内锚杆间、排距为1.6×1.6m。当遇到地质构造带顶板破碎或顶板出现台阶时,所有巷道必须加强支护。密度根据情况另行指定,在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明确。锚杆规格均为16×1600mm,树脂锚固剂CK型,规格35×230 mm,每孔两卷。(顶板支护图具体见下页)
第三节 生产组织
㈠工作面循环作业方式
1.作业方式:实行“三八”制作业方式。两班生产,一班检修。
循环作业图表(具体见下页)
2.循环方式
循环进度1.5m,煤房深度一般为6米,日循环个数1.5个,日计划产量800T,月产量2.2万吨,回采工效35T/工/d。
㈡劳动组织
实行各工种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一调动,服从班长指挥,共同完成班组任务。具体工作面劳动配备表见下页。
第三章 生产系统
第一节 运输系统
一、运输设备及运输方式:
采用爆破落煤,防爆装载机装煤;矿井采用防爆胶轮车运输,由3302残采工作面运至地面筛选。
二.运煤路线:
3302残采工作面→3302运输巷→三盘区斜巷→主运输大巷→主斜井→地面储煤仓。
三.辅助运输路线:(运料、行人路线)
工作面所需材料由防爆胶轮车运至工作面,运输路线为:地面→副斜井→副运输大巷→主副运输大巷联络巷→三盘区斜巷→3302运输巷→3302残采工作面(具体运输系统图见下页)
第二节 通风系统
1.回采工作面需要风量:
⑴按炸药量计算:
Q=25A=25×6.8×2=340m³/min
⑵按人数计算
Q=5N=5×23=115 m ³/ min
⑶按机动车数量计算:依矿区附近神东公司相关规定及矿井生产经验,井下防爆胶轮车每辆配风不少于40 m³/min,装载机L10型,每台配风不少于200 m³/min,工作面实际最大同时运行防爆四轮车数量为4辆,装载机1台,故Q=40×4+200×1=360 m³/min
⑷风量验算
按最低风速验算采面最小风量
Q采≥60×0.25S
360≥157.5
按最高风速验算采面最大风量
Q采≤60×4S
360≤2520
所以分别以炸药用量、同时工作人数、最大机动车数量计算,工作面所需风量不少于360 m³/min,故工作面供风量为360 m³/min是合适的。
2.通风路线:
⑴新鲜风流
地面→主副斜井→主辅运输大巷→二盘区主辅运输大巷→三盘区进风斜巷→3302进风顺槽(运输巷)→3302残采工作面
⑵污风流
3302残采工作面→3302回风顺槽→二盘区回风大巷→总回风大巷→风井→地面
(具体通风系统图详见下页)
第三节 供电系统
由二盘区10KV变电站送电(660V),经过主运大巷供电电缆(my3×35)送至3302残采工作面总馈电开关,并由检漏检控,QBZ280型给工作面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供电,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再给煤电钻供电。
(具体供电系统图见下页)
第四节 排水系统
3302残采工作面3-1煤顶板为弱含水层,顶板涌水量极少,易梳干,顶底板水对回采威胁不大,的水由潜水泵通过Φ50钢管排至运输顺槽中的临时水仓,再通过Φ50mm的管路排至副运输大巷水沟,最后进入井下主水仓,再由水泵排至地面静压水池。
第五节 通讯系统
在3302残采工作面进风巷安全距离以外的地点安设防爆电话各一部(801),进行井上、下联系。
(具体通讯示意图见下页)
第六节 防火灭尘系统
1.铺设从主、辅运输大巷到各采煤工作面的消防洒水管路,保证持续足量供水,并定期对工作面及主要运输巷进行洒水降尘;在采面运输巷及主运输巷内设水幕喷雾装置,净化回风流的空气质量,控制煤尘厚度在规定的范围内。
2.加强运输管理工作,尽量减少车辆洒煤、遗煤并及时将巷道内的浮煤、杂物清理干净。
3.各运输车辆及装载机配备灭火装置,各电气周围设砂箱及灭火器预防火灾。在3302运输巷入口15米位置设消防材料库并配备足量的砂箱及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4.严禁携带火种下井。每一入井人员都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
5.井口和井下电器设备必须有防雷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
6.严禁使用产生火焰的爆破器材和爆破工艺。
第七节 安全监控系统
⑴3302回风巷内设一处分站。对瓦斯、一氧化碳、温度、风速、负压、湿度等进行监测。
⑵传感器必须掉挂在顶板好、无淋水的地点。
⑶严禁私自调校传感器,改变其报警浓度。
⑷任意一个传感器报警,必须立即停工处理,当恢复正常后方可开工。
⑸传感器定期维护,按要求调校,保证其正常运行。
(具体监测监控示意图见下页)
第四章 工作面质量标准化管理及煤质管理
第一节 工作面质量标准
㈠房柱式回采工程质量标准:
1.房柱式回采操作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2.回采巷宽不得小于设计-100mm,不得大于设计+400 mm
3.回采巷高不得小于设计-100 mm,不得大于设计+300
4.煤柱宽度不大于设计值+500mm;不小于设计值-500mm
5.回采过程中必须留设防水、防火隔离煤柱
6.巷道成型规范,巷道底板、顶板及两帮平整,不允许出现大的台阶和“搓板”现象。
㈡锚杆支护质量标准
第二节 机电设备质量标准
⑴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气“防爆率”达到100%。
⑵电缆悬挂整齐,合格率达95%以上。
⑶设备必须台台上架,摆放整齐。
⑷设备与电缆标志牌齐全,填写正确。标志牌有型号、规格、容量、整定值、用途。
⑸机电设备必须保护设施齐全,煤电钻及127V信号照明系统必须使用综合保护装置。
⑹机电设备管理人员(电钳工)必须持证上岗。
⑺严禁机电设备带病运转,有问题立即停电处理,严禁带电检修,搬迁带电设备,煤电钻用完后必须撤出工作面,放于安全地点,电缆悬挂盘放。
⑻供电要求做到“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三坚持”。
⑼局扇和掘进工作面电气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
、瓦斯电闭锁装置。
第三节 “一通三防”标准
一.通风管理:
工作面严禁出现无风、微风作业,风速、分量必须符合要求,待炮烟吹散15min后,方可作业。
(1)、工作面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5%。
(2)、工作面所有通风设施必须可靠。
(3)、工作面每旬测一次风,确保风量符合要求。
二.瓦斯管理:
⑴工作面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瓦斯积聚。
⑵严格生产管理,严禁出现盲巷。
⑶配齐专职的瓦检员,瓦检员必须持证上岗,每班检查两次,严禁空班、漏检、停检等现象。
⑷瓦斯管理要做到井下记录牌、检查手册及瓦斯台帐的三对口
⑸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严禁瓦斯超限放炮,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忽高忽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严禁装药放炮。
⑹严禁使用失爆电气设备,要经常检查设备电气的防爆性能,特别注意检查煤电钻的电缆压线嘴处,以防绝缘损坏。发生短路引起瓦斯爆炸现象,严禁使用被车碾、炮崩、外皮破损电缆,以防产生短路,发生电火花。
三.矿井防灭火:
⑴防灭火系统要完善,符合规程218、219条规定。
⑵需要通风的地点要有足够的风量,防止温度升高;不通风的地点,要及时封闭以减少氧化。
⑶必须按《规程》规定,严禁携带烟火入井。
⑷每一入井人员必须携带自救器,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
四.防治粉尘:
⑴工作面煤层干燥时,必须不定期进行洒水降尘。
⑵及时冲刷巷帮煤尘,对煤尘聚集地及时处理,不得有厚度超过2m m连续长度超过5 m的煤尘堆积
⑶加强隔爆设施管理,经常保持水袋的完好和水量充足。
⑷运煤车辆应保持完好,不得洒煤、遗煤,井下运输车辆空车不得超过10km/小时,重车不得超过6km/小时。防止扬尘现象。
⑸安装喷雾洒水装置和净化水幕,并能正常使用,减少风流中的粉尘数量。
第四节 生产系统及文明卫生标准
一.工作面煤房不得遗煤,浮煤必须清理干净,严禁老空区出现丢煤现象,工作面回采率达到要求,煤柱尺寸符合储量管理相关规定。
二.巷道无洒煤,无杂物;行人,行车巷道无积水、无淤泥。
三.设备材料摆放整齐,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上架,材料堆放地点必须挂标志牌。
第五节 煤质指标及管理措施
一.煤质指标:
煤类为长焰煤,发热量29.67KJ/Kg,磷份:0.008%
灰份:6.21%
水份:7.89%
硫份:0.43%
挥发份:37.01
二.煤质管理措施:
⑴建立健全煤质管理制度,将煤质管理工作落实到人
⑵掘进过程严禁破底,当出现断层,裂隙等地质条件变化时,必须采取措施,保证煤岩分装。
⑶工作面药箱纸片等杂物必须拾拣及时。
第六章 工作面灾害防治及避灾路线
第一节 工作面灾害防治
㈠顶板事故的预防
1. 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和现场安全巡回检查制度。
2.发现顶板掉渣或有其他异常情况,都必须采取措施处理或撤出工作面。
3.发现有顶板裂隙发育、破碎或者出现断层时,必须改变循环作业方式,进行加强支护。
4. 严禁揭露煤层顶板,顶煤厚度根据地质情况确定,原则留设顶煤300mm不大于500mm,既要确保安全生产,又要符合资源回收相关规定,严防顶板煤层掉渣伤人。
㈡透水事故预防
1.涌水预兆:顶板和煤壁出现发潮发暗,巷道或煤壁出汗,顶板淋水加大、底板突然涌水、工作面温度下降、空气变冷、产生雾气、听到“吱吱”的水叫声、有害气体增加并有臭鸡蛋味等现象。
2.当出现涌水征兆时,工作面所有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工作面,并向调度室及时汇报。
3.工作面一旦发生溃水,应立即开启所有水泵排水,现场人员除立即汇报灾情外,应迅速组织救灾,尽可能就地取材,设法堵住出水点,如果水势过猛,排水无望时,应迅速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至安全地点。
㈢火灾及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预防措施
1.电器设备必须达到防爆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坚决不用,杜绝使用失爆设备。
2.放炮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井下放炮的规定执行。
3.电器设备有合格的三大保护,严禁超负荷使用。
4.严禁烟火入井,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
5.严禁乱仍、乱放用过的棉纱、棉布,严禁将剩油、废油泼在井下,严禁井下检修车辆,严禁汽油车辆入井。
6.当出现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利用现场一切工具和器材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调度室。
7.当火势无法扑灭或控制时,应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或沿避灾路线撤退。
第二节 避灾路线
工作面发生火灾后的避灾路线如下:
3302残采工作面→3302进风顺槽→三盘区进风斜巷→二盘区副(主)运输大巷→副(主)斜井→地面
工作面发生水灾后避灾路线如下:
3302残采工作面→3302进风顺槽→三盘区进风斜巷→二盘区主副运输大巷→主(副)斜井→地面
工作面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撤退路线:处在工作面回风侧的人员应迅速佩戴自救器撤退到进风流中,然后按沿主、辅运输大巷逆新鲜风流撤退;处在进风侧的人员也应迅速佩戴自救器撤退事发地点进风流上游中,然后按沿主、辅运输大巷逆新鲜风流撤退。(具体避灾路线图见下页)
第七章 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 打眼、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一.打眼
⑴参与打眼的施工人员必须束腰、紧袖、系好毛巾、扣好衣扣,掌钎工严禁带手套作业。
⑵打眼前必须进行敲帮问顶工作,捣掉活矸、活煤,确保打眼安全。
⑶掌钎工必须按照《作业规程》中的炮眼布置图布置眼位,在打眼前必须检查、延伸中线至工作面。
⑷在破碎顶板下打眼时,必须执行“敲帮问顶”,捣掉活矸,人站在安全的地方作业,破碎顶板必须及时维护,严禁空顶作业。
⑸严禁在残眼内打眼。严禁打眼、装药同时进行,做好的引药要用木箱端至工作面,打眼、装药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三百二十、三百二十七条规定。
⑹有透水征兆,瓦斯含量超过1%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向班组长汇报,班组长组织人员撤出,并向上汇报。
⑺打眼工作完成以后,检查炮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确认无误后,将所有打眼工具撤到工作面外安全的地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⑻严禁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作业。
二.装药放炮
⑴放炮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取得放炮员资格证,持证上岗,由专职人员担任。
⑵放炮员必须按本班计划,亲自到火药库领取当班所需数量的炸药、雷管,严禁运送火药雷管人员乘坐运输车辆。
⑶炸药雷管必须分装运,雷管必须装在非金属的雷管箱内,且箱子必须加锁,由放炮员亲自运送,炸药在放炮员的监护下,由熟悉《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的人员运送,严禁一人同时运送雷管和炸药。
⑷领取的火药、雷管应及时运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行走时要注意避开电缆和金属导体,运送人员不能同时并行,前后距离应不小于10m。
⑸运送到工作面的雷管、炸药,应分别存放加锁,且放在顶、帮完好、支护牢固、无带电体和无导电体的安全地点,除打眼放炮外的闲杂人员,必须撤至安全距离以外的工作地点。
⑹装配引药时,应在安全距离以外顶、帮完好的地方,避开电缆、铁管等金属导体,装配引药的数量,应以当班所需数量为限。
⑺取雷管时,应先将脚线顺好,逐个使用,严禁从整束中抽取雷管。
⑻每孔的装药量应按《作业规程》中的要求执行。
⑼炮眼内装好的药,在未连接之前,雷管的两根脚线应扭结成短路,挽结在炮眼口内。
⑽炮眼的封泥长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第328.329条的规定,严禁放明炮,糊炮和非放炮器放炮。
⑾放炮母线于脚线连接,检查线路的通电工作,只许放炮员一人操作。
⑿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装药、放炮:
(1)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留有伞檐;
(2)在放炮地点20米以内,有未清除的煤、矸石或其他物体阻塞巷道断面1/3以上时;
(3)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聚高聚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
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告班组长、队长,及时处理。在做出妥善处理前,放炮员有权拒绝装药、放炮。
(4)放炮前后,附近20米以内的巷道,应视具体情况洒水降尘。
(5)联线工作必须认真细致,联线完毕后,放炮员必须将接线网路全面检查一遍,以防错接、漏接,只有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与放炮线联结。
(6)放炮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道警戒距离以外的地点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位置必须有醒目标志和设置掩体,由于多头掘进,警戒人员应勤转、勤看、勤喊。
(7)警戒安全距离为:直巷为100米,直角拐弯巷75米。
(8)放炮前,放炮人员与其他人员必须撤到距放炮地点安全距离以外的地方,放炮员最后离开。
(9)放炮前,放炮人员必须征求警戒人员的意见,确信无问题,然后大喊三声:“放炮了!”至少等5秒后才能将放炮母线接在放炮器接线柱上,进行充电放炮。
(10)通电以后没有爆炸时,放炮员应取下钥匙,取下母线,扭结成短路,至少等15分钟后,才能沿线路检查。
(11)放炮器的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
(12)多头掘进时,先完成装药、联线工作的工作面班组长,应及早派人通知其他工作面的工作人员,若在安全距离以内,应撤出所有工作人员;在安全距离以外时,必须停止作业,找一顶、帮完好的地方躲避,只有等炮响过后,方可进入工作面,先进行“敲帮问顶”工作,后开始工作,严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工作面同时放炮。
(13)爆破过后,只有等工作面炮烟散尽,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进入工作面,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立即处理。
(14)放炮后,放炮员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顶板、瞎炮、残爆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15)处理瞎炮(包括残炮)必须在班组长直接领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代清楚。
(16)处理瞎炮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瞎炮的,可重新连线放炮;
②、在距瞎炮至少0.3米处另打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③、严禁用镐刨或从瞎炮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药中拉出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无论有无残余炸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
④、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的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⑤、在瞎炮未处理完毕之前,严禁该地点进行同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17)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18)剩余和未爆的雷管、炸药必须及时收集,妥善保管,严禁在巷道内乱扔乱放,对于本班未用完的炸药、雷管由放炮员与下班放炮员对口交接清楚,或者交于火药库。
(19)其他有关方面将按《煤矿安全规程》和《装药放炮工操作规程》中的有关方面执行。
第二节 贯通措施
1.由于房采贯通比较频繁,队长尤其是值班队长及当班班长及时掌握井下巷道的掘进情况,以便安排工作。
2.放炮前必须去贯通的另一端把守警戒,不得存在侥幸心理。
3.大型贯通(采组间的贯通),生产科测量人员必须下达贯通通知书,按照贯通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作业。
第三节 顶板安全管理措施
1.顶板的离层、活矸必须及时处理;
2.打顶眼必须严格控制角度,使顶眼角度符合规程要求,严禁破顶;
3.严格按本规程的要求布置顶眼,坚持多打眼少装药;
4.顶板出现裂隙、台阶时必须加强支护;支护时必须挑掉浮矸,严防掉渣伤人。
5.当巷道遇到小断层或者小构造时,必须挂钢带加强支护;
6.当巷道掘进遇到小断层、小构造走向与掘进方向一致时,且对巷道支护和维护造成严重困难时,则视具体情况将巷道掘进方向平移5—10米;
第四节 支护安全技术措施
1.锚杆支护时,必须将工作地点的活顶 、活帮处理掉;
2.锚杆安装角度必须与顶板垂直;
3.如需打点柱时,所打的木柱必须保持与顶板垂直,并用木楔楔紧。
第五节 过断层措施
1.采区准备巷或其他巷道过断层时,若断层走向与巷道掘进方向一致或夹角过小时,必须将巷道平移5 —10米。或在能甩开的情况下将其停掘,并对已暴露出来的危险区域打点柱围封,并设置警标。
2.所有巷道过断层时,都必须缩小巷道断面。
3.当断层走向与掘进方向垂直或基本垂直时,必须在断层的上下盘各打两排锚杆,支护的排距、间距符合补充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4.过断层的锚杆在超过凝固时间(30min )后,锚固力必须符合要求。
5.所有作业地点,严禁在有断层的地方开联络巷。
6.顶板破碎时,采用金属锚网支护;
第六节 对采空区域的管理
1.对采空区域的管理,矿必须设有一名有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顶板观察,每班必须作到不少于2次的现场观察。
2.观察员到现场后,对专门设定的观察点主要以看、听等手段进行现场观察。
3.观察点的设定:选择3302工作面内的人员能到达的最远距离并选一个相对较小的煤柱作为观察煤柱。
4.观察人员一旦发现观察区域内大量煤柱出现异常、片帮煤巨增、顶板有异常响声、掉渣严重、顶板破碎、底鼓发育等情况时,立即向矿有关领导进行汇报,严防老空区大面积顶班冒落伤人。
5.严格按规定留设区段隔离煤柱,隔离煤柱宽度不小于20m,隔离范围控制在1000m²以内。
第七节 装煤及运煤
1.司机倒车进入工作面,必须注意前后、左右人员情况,并且要鸣笛亮尾灯,以提醒他人注意。
2.装载机装煤前,司机必须同班长将自己工作范围内的顶、帮部活煤处理掉。
3.发现有破底情况时,不得将矸石装车。
第八节 工作面“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
1.工作面空气成分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规定。
2.工作面瓦斯检查必须执行“一班两检”每班不得少于两次。
3.当工作面停风时,瓦检员有权要求该工作面所有人员撤出,并禁止人员进入该巷道。
4.每班完工后,巷道内浮煤必须清理干净。
5.要经常排放巷道积水,定期进行灭尘,每旬至少一次。
6.当班使用的工具,完工后必须依靠帮堆放整齐。
7.加强工作面巷道的煤尘检查,视具体情况随时冲扫。
8.严禁将烟草、明火带入井下。
9.严禁井下使用非防爆设备,严禁供电电缆有“鸡爪子”、“羊尾巴”和明线接头。
10.严禁将使用过的废棉纱、布头和纸混乱仍放,严禁将剩油费油泼洒在巷道内。
11.每台装载机必须配备两台合格的灭火器。
第九节 机电运输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A.机电管理
1.井下供电设备必须选用防爆型,按完好标准维护、保养、检修设备。
2.供电设备必须要有合格的“三大保护”,局扇必须执行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
3.电缆和风筒必须悬挂在巷道两侧,电缆悬挂应使用电缆钩,且必须悬挂平整,严禁用铁丝捆绑。
4.严禁将带电超长电缆盘放,要将电缆迂回盘挂电缆钩之间。
5.严禁带电检修和移动电气设备。
6.检修电气设备需要停电时,必须由当班电工亲自操作,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警告牌,非电钳工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7.煤电钻必须采用综合保护,且在每班开工前做一次跳闸试验,确认各部分正常后,方可使用。
8.正在使用的设备必须编号、挂牌,明确具体责任人。
9.机械、电气检修员必须是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的专职技术工人担任。
10.对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填写检修记录。
B.运输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运输路线:地面→副斜井→副运输大巷→3302运输顺槽→3302残采工作面→主运输大巷→主斜井→地面
2.四轮车必须按照井下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进入其他巷道,防止出现以外事故。
3.在四轮车运输巷道上,应有机车运输标志牌。
4.四轮车的驾驶员除持有交通部门颁发的驾驶执照外,还必须进行入井安全培训,取得井下工作安全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严禁无证驾驶。
5.机车入井前,驾驶员必须带自救器、安全帽、矿灯、穿胶鞋,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品,严禁穿化纤衣服,严禁酒后驾车,井口必须有“检身工”检查。
6.非司机人员严禁上车操作
7.入井车辆只限防爆四轮车,严禁其他车辆入井。
8.入井车辆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前后照明装置完好有效。
9.每辆入井车辆必须配备两台干粉灭火器。
10.车辆在井下行驶时,空车车速不得超过10km/小时,重车车速不得超过6km/小时,通过巷道交叉口和拐弯处前50米,减速鸣号慢行,其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驾驶员应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11.井筒内行车时不得行人,在工作面车辆与人相遇时,应先鸣号并减速慢行,其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驾驶员应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强行行车。
12.四轮车在井下运行时,各种灯光必须齐全有效,并按有关规定使用灯光。
13.车辆在井下运行过程中,如果出现异常停车,驾驶员需离开车辆时,必须先关闭发动机,制动牢固,但不得关闭前后灯,将驾驶室两侧门关闭、锁牢后方可离开车辆。
14.车辆在井下运行中,若出现异常或有事需要与地面取得联系时,应立即向调度室或车管单位报告。
15.井下调车作业时,驾驶员应先查看调车路线,在调车路线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做到确保安全调车作业。
16.凡入井人员上岗前不得喝酒。
17.任何车辆严禁在主副井筒任何地段停车存放,否则停止运输。
18.全体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熟悉井下运输系统,无听力、视力障碍,无不宜驾驶车辆等疾病。
19.所有司机严禁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和管理单位私下交易井下偷运,如果查出终止运输。
20.所有司机,在生产运输系统的任何区域肇事后,必须及时向矿内安监部门和矿调度室报告,管理部门及时赶到现场拍照,勘验现场,开展调查,处理事故,如不及时汇报破坏现场,隐瞒事故真相,作假伪证,除赔偿损失外,再加倍处罚,直至清除出矿。
21.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吸烟。
22.严禁开“英雄车”,严禁超车,车辆严禁超高、超载、超速运行。
23.装载机不得随意升井,有故障升井时必须向调度室报告,按照措施牵引升井。
24.两车相向升井时必须保持至少30米的距离。
25.严禁人货混装。
26.严禁用车辆运送火工品。
第八章 有关规章制度
第一节 现场交接班制度
每班班长、各工种、岗位工都要进行对口交接班。主要内容有:交任务、交措施、交安全、交设备完好、交工具、交遗留问题等。
第二节 顶板管理制度
1.“敲帮问顶”制度
班长、安检员在开工前、放炮前、放炮后以及支护过程中,都必须经常对自己工作的地点进行“敲帮问顶”。发现问题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隐患未排除之前,班组长和安检员都不得离开现场,工作人员不得从事其他工作,井下各工作面均应设“敲帮问顶”工作记录本,记录具体执行“敲帮问顶”的操作人员、操作时间、“敲帮问顶”结果、处理措施等
2. 掘进遇断层必须及时支护,永久支护必须紧跟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
3.顶板淋水大时,必须加强支护。
4.按本规程的要求及时打锚杆。
第三节 巡回检查制度
班组长、安检员必须对工作面的安全情况、工程质量、设备使用情况和巷道顶板情况进行巡回检查,每班不少于三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若发现重大隐患,及时向调度室汇报,遇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沿指定路线撤退。
第四节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⑴验收员和班组长在开工前必须检查线点或激光情况,发现偏差,立即调整。
⑵验收员要严格按照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按规定填写各种质量保证资料,并及时向区队汇报井下安全、生产、质量情况。
⑶区队和班组建立质量自检制度,加强工程质量的检查工作,把质量落实到每个施工人员。
⑷建立质量奖罚制度,提高班组长及施工人员的质量责任感。
第五节 瓦斯煤尘管理制度
⑴井下设专职“瓦检员”,或兼职“瓦检员”。
⑵“瓦检员”必须在指定地点对口交接班。
⑶严格执行灭尘制度
第六节 “一炮三检”管理制度
⑴“一炮三检”就是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瓦检员要认真检查放炮地点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过1%时,不准放炮。
⑵“瓦检员”必须按时检查瓦斯浓度,严禁漏检。
⑶当放炮地点的瓦斯浓度超限时,严禁工作和放炮。
第七节 “三人连锁放炮”制
“三人连锁放炮”制就是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班组长派专人设警戒,下达放炮命令,并检查顶板与瓦斯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检员”,“瓦检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炮口哨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
第八节 巷道维护与保养制度
⑴所施工的巷道与采面运输巷道必须经常维护与保养。
⑵巷道内的积水要打水沟或掘水窝设水泵及时排放。
⑶对经常行人巷道的顶板、巷道要经常检查,捣掉活煤、活帮。
第九节 中线管理制度
⑴所有施工人员要严格按照测量人员给定的中线施工。
⑵每班在打眼前,必须将中线延伸至工作面。
⑶班组长要每20米左右延一个点,测量人员要每60米左右校正一次中线。
⑷验收人员每次验收时,必须拉中线,严格按线验收。
⑸所有施工人员,要自觉爱护、保护线点。
第十节 设备维修与保养制度
⑴正在使用的设备必须编号挂牌,明确责任者。
⑵检修必须配备专职的机械、电气检修人员,并经过专门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
⑶检修过的机械、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完好标准,并填写记录。
第十一节 电气设备的整定制度
⑴各电气开关必须严格按计算出的整定值进行整定,严禁无原则。
⑵电气设备整定好后,严禁任何人随意调整。
⑶若设备变化,必须重新进行计算、整定。
第十二节 三员安全验收确认开工制
生产矿井所有的采掘工作面,开工生产必须经安检员、瓦检员、质量验收员对工作场所验收确认没有安全隐患或安全隐患已经处理,具备了安全生产条件,经共同签字,并报告调度室,调度室通知当班班长才准许开工。
第十三节 四位一体现场安全生产负责制
经“三员”对现场安全确认无问题,然后和当班班长共同研究,明确当班应注意的事项,开始正式生产,并对当班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负责,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第十四节 其他制度
火工品管理制度、事故汇报与追查制度、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度、规程学习贯彻制度、防爆四轮车运输管理制度等矿上的通用管理制度,在贯彻本规程时一并学习。
第九章 作业规程贯彻学习记录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参加人员:
规程学习考核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