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生产网!

鑫发煤矿二井地面变电所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2011-12-09 19:46 来源:本站原创
鑫发煤矿二井地面变电所管理制度
 
 
 
 
 
 
 
 
技术科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变电所各种管理制度
 
1、配电工操作规程
 
2、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3、变电所巡回检查制度
4、配电设备定期检查制度
5、停送电制度
6、交接班制度
7、要害场所检查制度
8、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9、事故处理制度
 
 
 
 
 
配电工操作规程
1、配电工对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规程的操作命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应及时报告矿调度室;紧急事故处理时,对上级值班人员发出操作命令的全部意图不明时,应向发令人询问,发令人仍坚持执行时,应服从命令,同时做好录音和记录。
2、在执行操作前,应仔细检查熟悉操作的内容.只有上级值班人员和上级领导,在必要时方才有权向值班人员发布口头命令。
3、负责监护巡回检修、安装人员在指定范围内进行工作,发现有违章作业或危急设备、人身安全时有权阻止其工作的进行。
4、在事故处理中必要时可根据灾害预防措施的有关条文和操作规程,采取紧急对策,但必须尽快报告上级领导。
5、拉合刀闸和开关时,均应带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靴,站在绝缘台上。
6、装卸熔断保险器前,应带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尖钳,并站在绝缘台上(绝缘垫上)。操作前应进行停电、验电、放电。
7、倒电操作,除应严守操作票规定的程序外,配电工还必须牢记停电时应先拉切真空开关,并确认电路已经切断后,方可拉切隔离开关,送电时应先合上隔离开关,后合上真空开关,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8、停电检修时,值班人员在倒闸操作完毕后,要验电、放电,短路接地,将有关开关把手加锁,悬挂标志牌,并向检修施工负责人详细交待停电范围和带电部分,必要时停电范围与带电部分之间应加装栅栏或绝缘隔板,方可准许检修人员施工。恢复送电时,必须在接到检修施工负责人的竣工可以送电的通知并经仔细检查,确认施工人员和工具、材料已撤离,短路接地线已拆除,设备状态良好后,方可执行送电操作。
9、装设接地线,必须在验明设备已无电后进行,先将接地线的一端接地,然后用绝缘棒并带手套,将另一端在导体上放电,最后带着手套将各相导体接地短路。拆除时先拆除各相导体的一端,后拆除接地端。
10、当进行检修工作时,应由两人负责,其中一人监护,另一值班员不得参加检修工作,应当坚守巡视职责。
11、检视电器设备不得移动栅栏,防止碰触导电部分,应在栅栏外监视。
12、值班配电工应严密监视所属设备的运转情况,正确无误的记录,并清晰的交给下班接班人员。值班人员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加强对设备的安全巡视。
13、值班配电工,不准擅自进行设备检修,安全装置的调整,仪表的拆卸等工作。但对更换熔断器,按规定更换继电器的定值,根据命令和指示,进行保护装置的投入或脱离运行工作除外。
14、在发生人身事故时,值班配电工有权先拉切电源,然后迅速报告上级领导。
15、值班配电工禁止使用金属尺,及鸡毛毯等物进行接近带电部分的测量和扫除工作。
16、值班配电工,应经常检查并保持灭火器的完好,变配电所发生火灾后,必须立即切断引起火灾的电源,并用电器灭火器材灭火,禁止用水扑灭电器火源。
17、值班人员当发现事故或接到事故信号后,应立即查明事故原因,跳闸部位,其检查的程序,应根据事故性质冷静的判断,并尽快报告领导人员。原则上允许不待查明原因抢送一次,但抢送不成功后,在未查明原因前不准再次送电。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切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二、按规定参加特殊作业人员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三、积极参加有关技术培训和安全活动,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电业安全规程》对本工种岗位的要求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互保、联保,并严格按规程操作。
四、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入岗位前应穿戴好规定的劳保用品,上班前和工作中不得喝酒。
五、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定期定时检查、维护、保养所用设备;保证安全运行;正确使用仪器、仪表,搞好维护保养和周期检定,使其量值准确,保证安全操作;各种安全装置、检测仪表、警戒标志,不得随意拆除、改动。
六、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现场,同时报告有关部门。
七、值班员要思想集中,严肃认真,文明服务;不准脱岗、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值班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禁止穿高跟鞋、拖鞋、短裤和裙子。
九、值班员必须熟悉本所运行方式,掌握所有设备运行状态及负荷情况。
十、上岗的工作任务:
1. 与调度室联系校对时钟,汇报交接班情况。
2. 做好刀闸操作的准备工作;对设备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和报表,抄表仔细,填写仔细,填写认真,子迹清楚,不了草,不乱划,不涂改,数值记算准确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4.做好检修设备的验收和对检修人员的监督,根据规定搞好安全措施
5.做好事故异常情况下汇报处理,有事故预想。
6.搞好变电所室容、室貌管理和环境、室内卫生工作。
7.向调度室汇报本班工作及运行情况,准备交接班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十二、拒绝任何人员的违章指挥。
十三、对所在岗位安全工作负责,对因本人自主保安意识差或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
 
供电系统巡回检查制度
一、经领导批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值班员和非值班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它工作。
二、高压设备接地时,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范围内,否则必须穿戴绝缘靴或绝缘手套。
三、巡视时的设备巡视检查项目,严格按供电巡视图规定的路线进行。
四、认真填写巡视检查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
配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一、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地面供电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设备运行状况,必须对进行定期检查检修。
二、认真执行设备管理规定中,每旬必须对配电设备进行安全例行检修检查。
三、每年进行一次停电检修;高压电气设备每年做一次继保整定;按规程要求每年开关柜动静触头进行一次性能技术测定和机械特性试验,并认真记录和试验报告,对查出的问题要限期解决,不得影响矿井安全供电。
四、检修前要对所用工具、材料、配件、仪表仪器进行检查,做好充分的准备,认真检查其质量,检修过程中,维修人员要做好供电设备技术参数记录,积累完整的技术资料。
五、日常检查检修工作由专职值班维修人员参加,月、旬检查检修工作由机电矿、科长,专职人员参加。
六、在登高检修时,应佩戴合格保险带,方可检修。
停送电制度
一、非专职人员与值班人员不准进行停送电操作。
二、停送电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与操作监护制度。
三、在处理事故时可不执行工作票制度,但应服从领导指挥。
四、停送电前要认真填写工作票,并明确工作票要求内容,核对要停送电的设备,准确无误后方可操作。
五、停送电操作时穿戴合格防护用具,操作人员与带电体的距离要符合规程要求。
六、操作顺序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停电时按断路器、隔离刀闸进行操作,送电时与此相反,严禁带符合接刀闸。
七、停电后要进行验电、挂接地线、装防护栏、悬挂警告牌等安全措施,送电前腰拆除此类安全措施
八、停送电过程中如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暂停操作,向负责人汇报,弄清情况再进行操作。
九、停送电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交接班制度
一、交接班必须在现场进行,接班人员必须提前进入现场。交接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所规定的内容和巡回检查制度的规定路线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二、交班人必须将当班生产情况和设备运行情况向接班人详细交待清楚,填写记录,双方签字。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
1、设备运行情况及生产情况不清;
2、工具、材料、配件、安全设施及各种资料和记录丢失损坏的;
3、发生事故本应处理而未处理的;
4、设备和场所不清洁。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交班人不交班:
1、马虎从事,不按操作规程规定的内容和巡回检查制度的检查路线进行检查的;
2、发现接班人员喝酒或病态者;
3、不是本岗位工作人员,又未接到领导通知的;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一、下列人员进入场所必须进行登记:矿领导、队领导和机电检修维护员;上级领导和非本矿人员需要进入要害场所内时须有矿或机电科领导陪同,并进行登记,其他人员进入场所必须持有矿办签发的证件方可进入。
二、要害场所必须有要害场所登记簿、交接班簿、事故记录簿、维护检修记录簿、运行日志,值班人员应认真详细妥善保管以便考核。
三、凡外来人员参观、学习时每次进入场所不得超过十人,交接班或排除故障时不得进入参观。
四、 要害场所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及时进行抢修,不得使事故蔓延扩大,同时要汇报矿调度室,并且要切实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
五、要害场所值班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掌握操作方法,执行规章制度,提高警惕,防止人为破坏。不得擅离职守和带入非工作人员。
六、要害场所不得带入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七、要害场所不经批准不得摄影、绘图、抄录技术数据。
八、要害场所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火炉取暖。
领导干部上岗查岗
一、服务队分管供电队长每7天上岗检查一次。
二、技术科分管人员每7天上检查一次
三、矿长及机电矿长每月上岗检查部少于3次。
四、上岗检查的内容:检查各种制度执行情况和设备的运行、完好情况。
事故处理制度
一、 矿级领导,技术科分管人员、维修人有权参加本所事故处理,其他人员严禁进入事故发生地点。
二、本所发生事故,由当班值班员负责处理,下属变电所值班人只受本所值班员调度。
三、交接班时发生事故,由交接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应以助手身份帮助处理,直到恢复正常运行后方可交班。
四、发生事故后,值班员遵照下列顺序进行工作: (1)根据表计、保护的动作情况,分析判断故障性质地点,采取措施限制事故发展。 (2)调整系统运行方式,保证主要负荷供电。 (3)立即上报调度室、机电科,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五、 电气事故的预防及反事故措施:
(1)所有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规程,各类电气按规定进行检修和实验。
(2)发生电气火灾时,应首先切断电源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
(3)当误操作隔离开关时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应把最初的操作一直继续到操作完了,误拉不准立即重合误合不准立即拉开,必须先拉短路器,再实行正规操作。
(4)高压盘内出现异常应及时倒回路,然后停下该盘进行处理。重要用户,应首先保证其正常供电。
(5)线路开关自动掉闸后应判明情况做相应处理,经处理确无误问题后方准重合闸。重合闸后若再掉闸,一律不准再合闸,必须查明处理好后再合。      
(6)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否则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外壳和构架时应带绝缘手套。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铸安矿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