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验收员考核细则
质量验收员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质量验收管理体系,加强我区工程质量验收管理,促进验收员的工作质量,增强其事业心和责任感,经工区研究制订本制度。
1、每项工程开工前,认真学习规程、措施,签字并考试5分,不参加规程措施学习的一次扣3分,考核不及格的一次扣2分。
2、按规定下井携带验收器具及测量工具5分,每发现一次不带器具下井的扣2分。
3、严格遵守跟班上下井制度5分,早上井、晚下井每次扣2分。班中脱岗、擅离职守的发现一次扣3分。
4、严格坚持班组验收制度10分,每漏检一个班次扣3分。
5、验收项目齐全5分,每漏检一项扣3分。
6、数据填写规范符合要求5分,每有一项填写不认真、不正确扣1分。
7、质量验收表签字齐全5分,每有一人次漏签字扣1分。
8、验收表上报及时5分,每有一次上报不及时扣1分。
9、能够严格按照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处罚1分,凡是对验收工作不负责不认真不按规定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处罚的,每项扣3分,扣罚不符合规定的每项次扣2分。
10、《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百分考核表》填写及时5分,一次不填写扣2分,填写不及时,每次扣1分。
11、旬检、月检必须保证优良20分,每出现一次合格品扣3分,因重大质量问题被上级领导停头或出现不合格品的,每发生一次扣20分。
12、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能够如实填写验收单10分,伪造数据、弄虚作假、避重就轻、隐瞒不报的每次扣5分。
13、按时参加工作例会5分,每少一次扣2分。
14、严格坚持请销假制度5分,无故不请假导致空岗、漏检每次扣3分,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得分。
(附质量验收员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