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总工办管理制度
2011年12月
总工办管理制度
金丰集团总工办是集团公司领导下的一级部门,由集团公司内较权威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是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库”。总工办在技术上对集团内各项目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支持,直接受集团公司总工程师领导,对公司的决策层负责,为加强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职责范围
1、在集团总工程师的领导下,主持集团公司的技术和技术管理工作。主持制定技术发展战略规划, 组织制定和实施重大技术决策和技术方案。
2、组织解决生产中的技术关键和重大技术问题。
3、负责编制公司年度采掘工程计划。
4、督促检查各项技术工作决议执行情况,对下属的技术管理机构进行工作指导,保证在生产中技术工作的完成。
5、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科技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相应的科技项目管理制度。
6、组织公司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8、编制年度科技项目开发计划,组织实施项目的立项评审、跟踪管理、成果申报和年度科技奖项的评审。
9、制定年度“三新”推广计划,并跟踪监督计划的落实。
10、组织重点工程的图纸会审工作。
11、定期对监理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纠正。
12、参与采掘机械设备招标,议标,对矿井所需的设备和材料从技术方面提出合理化意见。
13、完成总工程师交办的其他事务。
工作程序
坚持下级服从上级,汇报工作及时逐项上报,工作组织服从主任统一指挥的工作原则。
基层单位反映的技术问题,能够及时解决的,要立即制定技术方案,后以书面形式上报主任。
公司部门之间的技术问题,通过协商解决。
重大技术问题要通过递交技术方案、开展方案论证、技术经济效果分析,最后确定最佳方案,并报总工程师审批。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应用,严格按照年度“三新”推广计划进行,并制定专人跟踪落实,按期上报落实情况。
集团年度采掘工程接替计划的编制,由总工办主任组织各矿总工(技术矿长)共同协商完成,并报集团总工程师批准。
年度科技项目的管理实施,由科技副总工具体负责落实,总工办主任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立项和公布,报总工程师批准。
科研项目的申报要严格按照《科技项目申报程序》进行,逐级签字审核,否则不予评审,立项。
总工办科员工作标准
严格岗位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对部门领导安排的工作要积极组织,安排落实,跟踪兑现。
要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标准开展工作。
着装整洁,文明用语,团结和谐,共同进步。
总工办工作纪律管理规定
总工办成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由总工办副主任点名记工。
迟到罚款10元,迟到30分钟者按旷工处理,旷工罚款50元,早退罚款50元。
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无假条按旷工论处,请假由主任批准同意方可。
总工办成员工作期间必须在值班室,遇特殊原因需要外出必须经主任同意,否则按脱岗处理,脱岗罚款50元。
成员值班期间要穿着整洁,坐姿稳重大方,不准把腿放到椅子或桌子上,时刻保持个人形象。
要积极学习业务技术、安全规程,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工作,如因工作疏忽造成损失,将严肃处理。
7、严格岗位责任追究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要严肃处理责任人。
8、总工办成员必须按照以上规定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