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南仓矿业分公司采掘开工作面规程措施编制工作标准
林南仓矿业分公司采掘开工作面规程措施编制工作标准
为确保采掘开规程措施编制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技术指导的作用,加强技术业务管理,提高管技人员素质及现场技术管理水平,规范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批,从而保证安全施工,参照《总生字[2001]133号》文件要求,特作如下工作标准:
一、 规程、措施编制标准:
(一) 作业规程编制
1. 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按照采区设计要求进行编制;开拓工作面必须按照水平延深、区域及采区设计要求进行编制,施工单位技术区长对作业规程的编制负主要责任。
2. 地测部门应根据设计、工程的需要,超前提出地质说明书,详细汇集该设计施工作业范围的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并对资料的使用提出意见和说明,做为设计、施工规程编制工作的依据。
3. 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要认真阅读研究水文、地质资料,并同地测人员共同进行现场调研核实。
4. 编制作业规程前在主管工程师指导下,施工单位主管技术人员要召开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三结合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集中群众智慧和经验,使规程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做出超前性预测。
5. 作业规程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负责编制,要求内容精练,不得模棱两可,照抄照搬。凡已在《煤矿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有明确规定的,可不再编入作业规程。规程用语要求准确规范,图纸清晰整齐。安全专篇要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行编制。
(二)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的编制:
1、认真执行《林南仓矿业分公司关于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签批程序的规定》。
2、认真执行开滦集团公司、煤业公司有关措施编制、审批的规定。
3、遇有下列情况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1)工作面的变板亮面、工作面安装、工作面初次放顶、过地质构造带、工作面的收尾;套修和回撤巷道、挑改台棚、处理冒顶、巷道贯通、新技术推广、大型工程、公司掌握的复杂环境和系统的运输及大型工程改造。
(2)掘进施工巷道处于深部地压、煤炮、板炮、应力释放区;在地质构造复杂且顶板煤岩松散破碎、淋水、涌水大,易发生较大范围抽冒地点进行采掘活动;在高应力区域,孤岛煤柱,上覆煤柱影响范围,进行采掘活动;套修巷道进入已经冒落破碎区、顶板煤岩松散、围岩易产生蠕动,以被激活的地质构造带。
二、审批程序:
(一)作业规程审批程序
1、规程编制实行二审制。作业规程编制后,首先由主管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技术干部,部分现场管理干部和老工人进行初审。然后由矿总工程师(主管副总)组织有关职能科室及施工单位(区长、技术人员)参加终审。终审前要提前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准备,以提高终审质量。参加会审人员要签到,会审要有详细记录,并由主持会审的总工程师(主管副总)总结,提出会审意见。
2、规程签批后应报集团公司备案,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工作面或有“一通三防”和冲击地压等重大技术问题的工作面规程,要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3、公司总工程师对规程的审批负主要责任,主管副总工程师对总工程师负责。
4、审批签字顺序:
①、施工单位(盖章)
②、编制人(签字)
③、施工负责人(签字)
④、主管工程师(签字)
⑤、安全管理部主任工程师(签字)
⑥、总工程师(签字)
⑦、主管副经理(签字|
⑧、安全副经理(签字)
(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程序
1、工作面的变板亮面、工作面安装、工作面初次放顶、过地质构造带、工作面的收尾;套修和回撤巷道、挑改台棚、处理冒顶、巷道贯通、新技术推广、大型工程、公司掌握的复杂环境和系统的运输及大型工程改造等内容涉及情况措施的审批:
①、施工单位(盖章)
②、编制人(签字)
③、施工负责人(签字)
④、主管工程师(签字)
⑤、主管副总(签字)
⑥、安全管理部主管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签字)
2、掘进施工巷道处于深部地压、煤炮、板炮、应力释放区;在地质构造复杂且顶板煤岩松散破碎、淋水、涌水大,易发生较大范围抽冒地点进行采掘活动;在高应力区域,孤岛煤柱,上覆煤柱影响范围,进行采掘活动;套修巷道进入已经冒落破碎区、顶板煤岩松散、围岩易产生蠕动,以被激活的地质构造带。施工中发生上述情况时,补充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①、施工单位(盖章)
②、编制人(签字)
③、施工负责人(签字)
④、主管工程师(签字)
⑤、安全管理部主管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签字)
三、贯彻考试标准:
(一)贯彻标准
1、规程措施签字生效后,必须在工程施工前贯彻给所有相关人员。
2、区所有管技人员都要学习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
(二)考试标准
规程必须在施工前进行考试,考试范围为参与施工的全体员工,不参加考试或不及格不准下井作业。
四、考核:
1、规程必须在施工前一个月编制、审批完毕,措施必须在施工前2天至一周编制、审批完毕;由于施工过程中发生变化需制定措施时,视情况可在次日及时制定和审批措施,但最长时间不超过两天。
2、规程、措施必须按时、按质编制,凡规程、措施制定不及时或没有及时制定的每次罚单位技术区长100元。
3、要求规程、措施必须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凡发现也规定不符、缺项、数据不准确和脱离现场实际(指规程措施缺乏可操作性)等每次罚单位技术区长100元。
4、坚决杜绝无措施施工;未经过逐级审批签字或签字审批手续不全的规程、措施一律不准贯彻执行,否则按事故分析,处罚责任者及单位500-1000元。
5、制定规程、措施前必须提前与区长结合,然后与主管工程师或副总沟通、分析,确定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确保规程、措施及时、准确可操作性强。
6、规程、措施的编制要规范用语,杜绝错别字;语句要简练通顺,杜绝口语;图画要清晰,标注要准确;经济指标等要符合实际。否则,每项罚编制人或技术区长50元,主管工程师把关不严出现上述情况同等处罚。
7、遇到异常情况,要及时与主管工程师及副总汇报,汇报不及时的,视情节罚款50-100元。
8、主管工程师要对施工规程、措施进行严格审批,并及时了解和掌握本月内可能发生的地质变化情况,组织地质人员一起进行超前分析预测,凡因自身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视情节罚款100-200元。
9、规程措施贯彻不及时或贯彻不全面,每次对技术区长及技术员罚款50-100元。
10、每季度对规程、措施进行一次评选,评出最好最差各三份,最好的奖励100元,最差的罚款100元(安管部制定具体实施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