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范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的考核规定
为更好地落实集团公司关于“按规范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的要求(以下简称“三按”),推进我公司“三按”工作走向正规,进一步规范生产过程中的管理和员工操作行为,创造本质型安全生产环境,特制定“按规范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考核规定:
一、相关人员的职责
1、按规范设计
①组织领导由公司各专业副总工程师担任,对本专业的整个工程设计负全面责任。
②具体负责人由生产技术部管段工程师担任。
2、按规范施工
①组织领导由施工单位的区(队、科)长担任,对整个规范施工负全面责任。
②直接责任由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区(队、科)长担任。
③技术区长根据《规范设计》负责编制保证按设计标准施工的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并贯彻到每一名职工。
④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开工前的安全确认,由主管副总、安全管理部、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参加。
⑤施工单位的生产副职,负责按规范设计、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组织施工。
⑥施工单位的经营副职对设备、材料、物资的供应工作负责。
3、按标准检查
①组织领导由安全管理部主任工程师、主任负责。
②具体检查落实人由本专业安监员负责。
③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部、各专业副总在井下检查时必须认真负责填写工程责任安全巡查签字牌板。
二、验收检查规定
1.安全管理部主任工程师、主任负责组织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部等人员对“按规范设计、按设计施工”进行验收检查。
2、检查标准依据:
①林南仓矿业分公司《规范设计管理规定》、《一体化设计施工管理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煤业公司等上级规定。
②各专业按《规范设计管理规定》、《一体化设计管理规定》制定的掘、安、采、回等规范化设计。
③施工单位按《规范设计管理规定》、《一体化设计施工管理规定》、《规范设计》而制定的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
3、主要检查内容:
各专业的设计标准,各单位的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施工现场的图牌板,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文明生产、安全设施,管理人员和员工操作行为。
4、检查程序
①检查准备:
安全管理部相关检查人员学习《一体化设计施工管理规定》,并对照《一体化设计施工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检查公司的设计和根据设计而制定的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是否有违反公司、上级规定的内容。
②现场检查
A、检查有无规范施工的标准设计牌板,是否按公司《井下图牌板制作规定》制作、悬挂牌板,图牌板的数量、牌板上的各种数据、资料、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B、检查现场的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规程、措施的规定。
C、检查各种管线吊挂是否符合规范设计、规程和措施的要求。
D、检查各种设备、设施的摆放是否符合设计和规程和措施的要求。
E、检查现场文明生产、作业环境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
F检查机关、基层单位管技人员的管理是否有违章指挥行为。
G、检查员工的操作是否有违章现象。
③ 检查出来的问题要与被检查单位的领导现场共同确认,当时能够解决的,立即解决;现场解决不了的签定五定表,限期解决。
④对需要限期解决的问题,安管部要安排安监员或其他管技人员追踪落实。
⑤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由专人做好记录,填写现场检查五定表,对严重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填写限期整改、黄牌警告、停产整顿。
三、责任追究、考核
1.发现无设计施工,对主管副总工程师、技术主管人员、施工单位区长、书记每人罚款200-500元,主管设计人、生产副区长、技术副区长、安全副区长每人罚款200-300元。
2.发现设计不规范或作业规程措施不合理、有严重违反集团公司、煤业公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的,对主管副总、设计人员、技术副区长每人罚款200-300元。
3.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牌板的制作不齐全、形式不规范、悬挂不规范、牌板内容错误较多对安全、技术区长每人罚款100元,机关、基层管技人员不进行确认签字、或检查不仔细不认真、填写不规范的人员每次罚款100元。
4.施工现场检查发现不按设计施工的,现场责令停止施工,立即整改,同时对现场主管责任人员、现场班长、区科主管领导每人每项罚款100元。
5、施工现场发现设备、物料、备品供应不及时,除现场进行停产处理外,对主管负责人经营副职进行每次罚款200元。如经分析属负责进货等部门的责任,对相关主管人员进行200元以上的处罚。
6、施工现场发现有严重与设计规范不相符的,对该施工作业地点下达“一警两书”,按公司《安全管理“一警两书”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
7、各分管副总及管段工程师要对所管工程和单位的规范设计,按设计施工情况负责落实和督导,对不认真督导落实,致使所分管单位在按设计施工出现问题,被公司处罚时,要进行连带处罚每项问题罚款100元。
8、未经公司开工安全确认、没有设计安排施工的,立即停止作业,并下达“一警两书”,按公司《安全管理“一警两书”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
9、新开工工作面,经按设计施工检查,存在不符合项目,必须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完成,再进行生产。经复查不合格的,对该工作面停产整顿,按《安全管理“一警两书”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
10、基层单位一个月内因同一工作面二次或本单位三次因不按设计施工被停产处理,单位党政正职扣除当月安全方面的所有奖励(包括安全抵押金)。单位技术、安全、机电等相关人员按正职的80%减发。
11、检查发现施工现场有未按设计落实的项目,对责任人按每项100元进行处罚,并按公司《安全质量结构工资百分制考核办法》的规定,每项扣安全结构工资0.2分。
12、在上述各项处罚的同时,按公司《二○○八年度有关安全管理办法及奖罚规定》的相关规定再进行处罚。
四、其他说明
1、关于按设计施工方面的考核是对安全结构工资考核办法、安全奖惩规定以及干部管理有关规定的补充,与公司原有规定有冲突的部分按原相关规定执行。
2、本规定自2008年4月20日起执行。
林南仓矿业分公司安全管理部
2008年4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