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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记录员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2012-01-15 21:24 来源:本站原创

  煤矿记录员管理制度

  1、严格尊守科内制度,休息必须向科长书面请假。

  2、严格按规定时间交接班,当班没处理完的事必须向下班交代清楚。

  3、必须熟悉井下《煤巷修护质量标准》严格按标准验收各项工程,不徇私情。

  4、井下各扩修点当班必须走到,不得听其自报,不合格工程应立即纠正,确实无法纠正,必须填写清楚。

  5、井下扩修时间必须做出明显标记,不得重复或漏写。

  6、要求扩修人员按指定地点扩修,坚持按修护质量标准先难后易的原则。必须制止扩修人员私自变换地点的行为。

  7、工作中遇到自己处理不了的事,必须及时上报科长。

  8、工作地点、工作量、出勤人数必须记录清楚,不得多计或少计。

  9、井下记录必须填写清楚,一丝不苟,记录规范,当天报表当天送到科内。

  10、严格遵守矿规矿纪,听从指挥,不违章作业。

  11、必须认真执行以上制度,违反每条一次罚款20—100元。

  生产技术科

  2009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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