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为零。按照“安全自检,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特签订此目标责任书:目标任务:
一、目标任务: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行业安全标准,协助矿长搞好安全生产。
2、 参与安全规划、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安全工作责任制。
3、 监督检查安全设备设施装备和仪器的使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设备质量与安全有关的产品质量。
4、 积极进行安全文明生产,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对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矿领导处理。
5、 调度安全情况,组织安全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向所在单位和上级提出安全工作对策的建议。
6、 参与搞好职工安全教育与安全技术培训。
7、 参与本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演习,并具体贯彻落实。
8、 严格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现重大隐患时,有权责令工人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9、 本矿发生事故时,积极协助矿长进行抢险救灾,并参与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调查处理。
10、 热爱煤矿安全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有事必须向分管矿长请假,未经分管矿长批准,不准擅自离岗。
一、 责任追究:
1、 发现有“三违”现象,按《塔山脚煤矿“三违”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2、 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伤以上事故的,给予500至500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目标控制人签字:
目标负责人签字:
纳雍县塔山脚煤矿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