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庄煤矿2012年材料考核办法
杨庄煤矿2012年材料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材料管理工作,提高物资在安全生产中的使用效率,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杨庄煤矿2012年材料考核管理办法》。
一、 总体思路
按照“分线承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体现“管理出效益、管理就能增收”的工作思路。
二、 职责界定
1、矿长负责全矿重大材料投入的决策。
2、分管矿长是本系统材料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本系统材料使用、调剂和奖惩工作。
3、基层单位科(区)长是本单位材料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本单位材料的使用、回收管理工作。
4、经管科负责材料费用考核工作,对材料消耗异常情况的调研,制定纠偏意见。
三、具体要求
㈠材料计划下达
⑴采煤、掘进单位正常生产采取工程承包制,由分管副总牵头,技术科、经管科及使用单位共同依据产量、进尺、定额计算工程所需材料费用计划,报分管矿长审核后签定工程大包合同,发包后,材料计划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管科、技术科现场核实后报矿主要领导签署后予以调整;
⑵辅助、地面单位月度材料计划,由经管科根据月度定额下达。
㈡材料费用考核
1、单项工程材料费用考核:根据工程进度进行月度预奖、罚制度,工程完工后决算,奖、罚金款多退少补。
2、工程承包材料费用考核:根据定额、产量、进尺进行考核,月度考核月度兑现。
3、奖罚比例:班队长以上管技人员(含材料员)占70%,职工占30%。
4、单项承包材料的考核:见下表
说明:上述费用可以累计使用,不可以提前使用。
四、其他规定
1、单位材料费用为本单位的所有费用,包括单项工程费用、安全整治投入、后路整治、文明生产环境整治以及各类安全设施费用,各种警语、警标、图牌版费用及自制加工、修旧材料费用等。
2、基层单位月度材料费用不足时,可向分管领导申请,经分管领导协调后从本系统其他单位借支。本系统材料费用不足时,由分管领导向矿申请借支,所借资金从下一个月度中扣除。
3、矿鼓励使用旧材料,一律按材料原值的30%收取费用。
4、材料一律实行购买制,不支付票据的,物管科不得发放材料。否则,按所发材料价值的2倍处罚双方责任人。
5、基层单位每月2日前上报本单位月度材料消耗分析。
6、材料管理取得成效时,矿将对相关单位人员予以嘉奖。
附件: 1、2012年基本材料费分解明细
2、杨庄煤矿材料承包范围
3、杨庄煤矿矿控及单项材料管理办法
附件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