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庄煤矿运输费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矿车辆运输管理,合理用车,依据2012年运输费用考核指标,结合我矿各单位用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规定
⒈审批程序:用车单位须详细填写派车申请单(注明货物的重量、提货地点,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由经管科审批,审批后到福乐定公司车队要车,如先用车后办理(矿井抢险除外),经管科不予审批,财务科不予结算费用。
⒉工程用车须如实填写用车时间(按小时填写),不准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按弄虚作假的时间处罚用车单位负责人。
3.如发现公车私用、弄虚作假、违规使用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处500元罚款。
4.经管科负责运输费用的考核工作。
二、其他
⒈每月20号结算运输费用,过月不予结算。
⒉经管科在派车单上注明价格,便于统计当月运输费用。
⒊运输费用实行月度考核、月度兑现,节超部分进入本单位工资。
⒋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生产实际情况,精打细算,合理使用车辆,有效控制本单位运输费用支出。
5.使用福乐定公司车队以外的货车及工程车比照本办法执行。
6、淮北市杨庄兴隆搬运装卸服务队的装卸费用由物管科承包,全年24万元(月度2万元),月度考核月度兑现,节余部分可累计使用,超支部分结转或使用物管科的工资抵扣。
7、运输费用由经管科考核后,财务科予以结算。
附:2012年各单位运输费用明细表
各单位运输费用(不含过路过桥费用)明细表
单位计划(元)
月度年度
机电科234828170
物管科365543866
机修区210925308
保运一区306436774
其他单位616874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