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煤矿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2012年煤矿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矿属各单位:
为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职工队伍,为我矿安全高效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根据集团公司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部署,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矿井改革发展和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要求,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员培训为重点,以提高全员素质为主线,分级、分类、分层次开展各类安全培训,积极推进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努力探索职工教育培训的新途径、新方法,为我矿安全发展、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2012年计划举办各类培训班94期。培训3450人次。其中,安全技术培训班26期,培训714人次;业务技能培训班32 期,培训1342人次;党群培训班42期,培训1394人次。开展井下从业及地面生产单位的全员安全培训。输送三项岗位人员资格培(复)训。组织落实集团公司下达的各类外训计划任务。
(一) 三项岗位人员培训
职教、安监部门要建立“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档案及动态管理体制,随时调整,随时培训,确保“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二) 安全培训
1、大力开展“安全知识、人人过关”行动,制定全员培训计划,井下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培训不低于20学时,组织开展每周五全员学习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培训。强势推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以及每日一题、每周一例、每月一考培训活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现场操作技能和事故防控能力,建立职工安全技能培训档案。每季度举行一次全员考试,基层单位、安监处、机关职能部门组织检查考试、现场考问,职工学校组织动态抽考。考试不合格给予一次补考,补考不合格待岗学习,直到考核合格方可安排上岗。
2、井下主要十二大工种培(复)训。
3、新进矿员工岗前安全培训。
4、全矿班队长岗位资格培(复)训。
5、井下职工转岗培训。
6、“三违”人员强化教育培训。
(三) 岗位技能培训
实施“金蓝领”工程,搭建技能人才平台。系统分管副总工程师任技术指导,建立由高级技师、技师、技术大拿组成的技能领跑团队,选择文化程度高,有发展前途的青工,以师带徒、理论教学、实践操作、技术比武为载体,培养各类技能人才。强制推行安全主动报告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制度,职工在工作现场必须主动向矿跟班、带班以及巡查人员汇报安全注意事项;每名管技人员当班必须提问两名职工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应知应会知识,两次不合格的停班学习,确保职工岗位操作技能大幅提高。
三、创新机制 加强管理
(一)拓宽员工成长通道。
建立优秀人才评选制度,每两年评选一次集团公司级技术专家和技能专家,技术专家和技能专家比照基层副总执行模拟年薪待遇,聘期2年,并享受有关政治待遇。对参加集团公司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获前三名的可直接申报技师,4-6名的初级工、中级工可晋升一个技术等级。对一些文化水平低、报考高一级技能等级有困难或条件不够,但日常工作表现突出、实际工作能力强的技术骨干,可破格给予高聘。
(二)提高员工培训待遇。
1、对执行计件工资到煤电技师学院和集团公司实训基地参加脱产培训的一线员工,培训合格者每天给予60元的补助。
2、对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高校进修(一年以上的),学习合格,给予报销培训费用,培训期间每天给予10元的生活补助。
3、参加自学考试每通过一门课程,奖励200元,获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按照大专、本科不同层次,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的奖励。
4、对参加集团公司批准的班队长中专班和部分专业学历教育给予报销80%的学费。
(三)规范师带徒培训管理。
1、全面推行“师带徒”计划。
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同样纳入“师带徒”培训,规范师带徒培训的组织管理,签订师带徒培训合同。严格师带徒培训“双向”考核,对完成师带徒培训目标并考核合格的,师傅按集团公司规定兑现奖励,徒弟按师傅奖励金额的50%予以兑现。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师带徒目标的或徒弟经考核不合格的给予师徒每人罚款500元处理。
2、完善“师带徒”激励机制
高级技师、技师(聘期1年)聘期内必须带1-2名徒弟,否则不予支付技师津贴。
“名师带高徒”活动计划在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5个专业的工种中选出20~40名技术大拿,每名师傅分别带1-2名徒弟,作为培训金蓝领途径。
全矿技师、“名师带高徒”签订师徒合同,明确责任义务,季度内实行“双向”考核合格后兑现津贴。
四、管理措施
(一) 安全培训准入制度
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复训一次,安全管理人员(包括安监员)每两年复训一次、特殊作业人员每三年复训一次。班队长、新招员工、转岗职工、井下从业人员都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对未经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及格的不准上岗。
(二) 培训学时规定
新入矿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井下作业人员转岗或脱离岗位1年以上再上岗的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井下同工种人员转矿,本矿同工种人员转场或脱岗单位半年至一年期间再上岗的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集团公司十二个特殊工种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复训不少于20学时。班队长培训时间不少于35学时,复训不少于20学时。入井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安全培训。
(三) 培训管理
1、培训工作必须做到每月有计划,每班有方案,办班费用支出有预算。
2、对培训班的策划和课程设置、优化、变更、追加或应急培训应先申报,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方可实施,未经领导批准的培训班不得办班。培训班实行班主任负责制,聘任教师授课、组织听课、监考和效果评估,全程负责。
3、由分管领导、分管副总分系统和专业设计实操训练项目、培训内容、考核标准,通过现场讲解、实地操作、故障排除等培训方法,加强实践训练,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
(四) 完善信息报送制度。
执行“三项岗位人员”和井下主要技术工种培训的月报告制度、职教联络员例会制度;基层培训相关资料,如报表、计划、总结等,做到及时、准确、规范报送。
(五)培训考核
1、实行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双培双考制,做到“有训必考、教考分离”的原则,安全培训由安监部门负责考核发证;其他培训由相关部门组织考试考核;井下主要技术工种培训,全员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培训、班队长安全资格培训等由60分提到80分为合格,补考不及格的不准上岗,确保安全培训效果。
2、推广应用“淮北矿业煤矿安全培训在线考试系统”,定期对试题进行评审,更新、完善,在班队长、新招员工、转岗职工及主要技术工种培训中推行机考。对文化水平较低的职工采取代笔、口试、现场操作等方式进行考核。严格落实“三方签名制”,确认培训经历与考核成绩。
(六)外训管理。
集团公司部门对口下达的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培训,应有对口部门和集团公司劳动工资部联合下文,经分管矿领导审批、训前到职工学校填写《进修培训申请表》备案。未经集团公司下文的、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学习结业考试不合格的不予报销费用。
五、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分工
(一) 组织领导
矿成立员工教育培训委员会,教育培训工作由党委书记、矿长负总责,党委副书记具体分管,安监处长协助做好安全培训工作。
员工教育培训委员会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有关业务部门为成员,督促、指导协助矿及基层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员工教育培训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分析,安排部署员工教育培训工作。职工学校负责开展教育培训需求调研、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各业务部门负责按照各自分管的业务范围,做好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 提高认识
实现企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人才是关键,培训是保障。面对企业员工整体素质亟待提高的现状,必须切实加强和改进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充分认识到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牢固树立“培训也是管理、培训就是效益”的理念,像抓安全一样抓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必须充分认识到教育培训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认真研究解决培训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教育培训效果。
(三) 职责分工
1、职工学校
矿四级培训机构是全矿职工安全培训的管理部门,在集团公司安监局、劳资部监督指导下实施各种安全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全矿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承办十二个特殊工种,班队长、新工人、转岗职工培训等,包括各分管领导安排的培训任务并检查指导基层单位的学习培训工作。
⑴ 负责编制全矿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⑵ 负责选聘授课教师、选定教材、设计培训课程、组织日常教学。并建立师资库,安排矿领导授课,每位矿领导每年授课不低于8学时。
⑶ 做好安全培训资料的建档、归档工作。
⑷ 负责上报安全技术人员的外训需求计划,建立职工外训档案。
⑸ 建立特殊工种培训、持证档案、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安全资格的培(复)训和换证工作。
⑹ 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每年开展培训教学研讨活动不少于2次。专职教师要进行不少于一周的现场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
2、安监处
⑴ 建立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档案,做好培(复)训和换证人员的资格审查和上报工作。
⑵ 对井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进行监督检查,对新工人、转岗人员安全入井资格进行监督检查。
⑶ 协助职工学校做好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工作,并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考核、发证工作。
3、组织部、纪委、工会、团委
⑴ 组织部负责组织全矿中层干部安全、管理培训和轮训,及新入矿大中专毕业生培训工作。
⑵ 纪委负责组织干部党风廉政、政治思想教育培训工作。
⑶ 工会负责组织班队长安全培训、轮训工作。
⑷ 团委负责青工培训、岗位练兵培训工作。
4、人力资源科
⑴ 负责提供新工人岗前培训、在岗职工转岗培训需求。
⑵ 做好高、中、初级技能鉴定、技术培训管理工作。
⑶ 对新工人、技工及转岗职工培训效果进行跟踪调查。
⑷ 强化师带徒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5、用人单位
⑴ 各用人单位是职工培训的主体,党政正职负责组织落实单位全员教育培训计划的编制和实施。
⑵ 各单位配备一名兼职联络员,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十二个特殊工种、转岗人员、新调入人员及班队长的培训档案。
⑶ 动态掌握本单位各特殊工种人员变动情况,每月把变动情况报安监处、职教办备案、建档。
⑷ 建立全员培训考核积分档案。
附件:1、2012年度安全技术培训计划表
2、2012年度业务技能培训计划表
3、2012年度党群培训计划表
4、安全培训奖罚规定
二O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主题词:职工 教育 培训 意见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杨庄煤矿办公室 2012年2月17日
共印10份
附件4
安全培训奖罚规定
1、矿办各类安全培训班,应训缺训一人次罚单位正职100元。
2、参加矿举办各类培训班的人员,违反培训纪律(迟到、早退、吸烟与手机响等)一次罚50元。
3、考试不及格罚款100元、考试作弊罚款200元、无故缺考罚款200元,并重新培训补考。
4、参加集团公司及公司以外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不合格,除罚款外不予报销培训费用,下次再训费用自理。
5、转岗培训人员因单位原因未及时参加转岗培训上岗的,单位领导按违章指挥处理。
6、采掘、辅助及地面生产单位,按规定向安监处、职教办报送《特殊工种月度变动登记表》,对报送不及时的单位,罚正职和联络员100元。
7、职工培训奖励机制
⑴每季评选一次培训先进单位,各奖励2000元。
⑵每季度评选优秀教师若干名,各奖励300元。
⑶每季度评选优秀联络员3名,各奖励200元。
⑷重点班评选优秀学员1--2人,各奖励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