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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井五大灾害预防措施

作者:佚名 2012-03-10 21:31 来源:本站原创

  煤矿矿井五大灾害预防措施

  第一节 组织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积极预防各类自然灾害,保证安全生产,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预防措施

  一、建立五大灾害预防领导小组

  组 长:焦战彪

  副组长:许雪宝 王新峰

  成 员:张元旗 刘阳辉 林红艳 张文孝 牛树林

  刘宏伟 赵学文

  第二节 五大灾害预防措施

  一、瓦斯管理措施

  (一) 瓦斯突出的预兆:

  1、有声预兆

  (1)煤体或岩体中有闷雷声、机枪声、煤炮声、炒豆声、煤岩破碎声等。

  (2)采掘工作面地压显著,支架受压发出噼啪声、破裂折断声等。

  2、无声预兆

  (1)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在突出前有忽大忽小的变化。

  (2)工作面煤层厚度发生变化,尤其软分层变化较为明显通常是由薄变厚,但有时也有厚变薄),层理紊乱不清,光泽变暗,煤质变软,尤其软分层变得更软。

  (3)工作面温度有明显的降低。

  (4)工作面发现有断层,褶曲等地质构造时。

  (二)瓦斯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日常瓦斯检查、班中汇报制度,重视局部瓦斯检查、监控工作。采煤、开拓、掘进工作面都设置专职安检员定岗检查,检查和汇报次数每班不得少于3次,特殊情况要适当增加检查次数,发现有瓦斯超限或聚集时,安检员有权责令该地区工作人员立即停止作业,撤到指定的安全地点,同时要向通风调度和调度室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安检员必须认真填写牌板和瓦检手册,通风调度员每班认真填好瓦斯日志。瓦斯日报每天必须送交矿长、总工程师亲自查阅,重大问题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及集团公司。

  3、安检员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执行井下现场交接班制度,严禁空班漏检,弄虚作假。通风调度员要做好瓦检员的反向调度工作,保证安检员的现场汇报。

  4、煤及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完善安全技术系列化装备,实现“三专两闭锁”。若停电停风,工作人员必须撤到有新鲜风流的安全地点。恢复供电和工作前,必须先检查瓦斯,若超限,要制定排放措施,按程序审批后有组织地进行瓦斯排放。严禁任何人无措施盲目排放瓦斯,局扇启动设备安装在风巷的进风侧,安装位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

  5、临时停工的掘进头,不准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在恢复生产前,必须先检查瓦斯,若停风区内瓦斯浓度超过3%,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全断面封闭。局扇和启动设备附近1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扇,排放瓦斯,工作面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生产。井下凡超过5米的盲巷,一律打上密闭栅栏,挂上“禁止入内”的警标。

  6、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定》第128条: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局扇,杜绝跑漏风,风筒要悬挂整齐,接口严密,无破口,风筒出口与掘进窝头距离不准超过5米。

  7、加强通风系统的管理,及时建立和完善通风设施,保证各作业地点有足够的新鲜空气,使采掘工作面和风巷及其它巷道中的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同时安检部每月测风不少于三次,测风报表及时报公司生技处和有关领导,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采掘工作面爆破必须实行“一炮三检”制度,防治瓦斯爆炸和炮烟熏人事故

  9、指挥生产的矿长、队长、技术员(包括生技处、机电处、安检处)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以加强对采掘工作面的监督检查。掘进巷道安检员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检仪定点跟班。

  10、安检部要管好并使用好瓦斯监测系统,使监测系统灵活、可靠和完好。

  11、巷道贯通、掘进巷道,回采工作面过地质变化带要制定针对性防治瓦斯措施。

  12、矿井瓦斯、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检查制度,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13、防止瓦斯引爆措施:

  1)上下人的井口,必须加强检查,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井下,各井口房、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明火。

  2)凡需要在井下或井口房进行电焊时,必须编制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经矿长批准,同时报告公司总工审批安检处备案后方可进行作业。

  3)井下所有电器设备必须选用防爆型,安装地点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所有线路接头都要消除鸡爪子、羊尾巴、明线头,同时悬挂整齐。

  4)炸药、雷管管理都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严禁放明炮、炮泥封口长度要符合规程要求,处理瞎炮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342条执行。

  5)井下值班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井下所有电气设备防爆率必须达到100%。保证设备完好,除电工外,其他人员禁止在井下打开和修理电器设备,井下所有人员禁止在井下拆卸矿灯,以杜绝火源。

  附井下各处瓦斯的允许浓度和超限要求 表一

  14、二1煤防止瓦斯突出措施:

  1)煤巷掘进时,掘进头配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瓦斯,坚持“一炮三检制”,掌握瓦斯突出预兆,发现有突出危险时,瓦斯检查员有权停止作业,并协助班组长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并及时汇报调度室。

  2)经常教育职工熟练掌握煤和瓦斯突出前的预兆知识,当发现其中有预兆之一时,都应及时从新鲜风流中撤出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

  二、煤尘管理措施

  1、完善矿井防尘供水管路系统,健全井下防尘设施,井下各运输系统如工作面运输机头、转载点、煤仓等必须安设喷雾洒水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对各处的喷雾洒水装置和管路要加强管理,防止堵塞和漏水,并保证足够的水量。

  2、随着开拓、掘进工作面的向前推进,要及时铺设防尘管路,每40米安设一个三通阀门,坚持正常使用喷雾装置、消灭煤(岩)尘飞扬。

  3、定期对井下作业场所进行粉尘测定,为综合治理粉尘提供第一手资料。

  4、回采工作面投产之前,防尘管路及设施必须安装齐全,经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手续,没有防尘设施不得投产。

  5、对井下运输大巷,主要进回风巷定期冲刷和清扫煤尘。对皮带上、下山,采煤工作面上、下辅巷,掘进巷道及时进行煤尘冲刷和清扫,消灭煤尘堆积。

  6、地面运煤系统,每班接班前至少清扫一次。

  7、采掘工作面要积极推广煤层注水。坚持湿式打眼,井下所有风钻打眼时,必须有供水系统,否则不准打眼,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水泡泥,放炮后要停5—15分钟,等炮烟吹散后再进入工作面。

  8、凡下井人员,特别是采掘工作面和岩巷人员一定要坚持戴防尘口罩。

  9、严格执行矿井关于综合防尘的各项规定。

  10、严格控制风速,特别是运煤巷道和采煤工作面,按《规程》第101条规定执行。

  11、根据通风质量标准标准和矿井综合防尘标准及检查评定办法,矿要配备足够的专业防尘人员,并经过专门培训,能胜任本职工作。

  12、对接触煤尘人员,要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对尘肺病患者要做到早发现早治疗。

  三、防火管理措施

  1、严禁携带烟火、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下井,严格执行入井检查制度,防止故意纵火。下井人员必须衣帽整齐,不得穿化纤衣服。

  2、井口附近取暖一律采用暖气设备,杜绝明火取暖。

  3、井下电器设备要指定专人看管,采取短路保护,变电所要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井下所有的机电峒室都要配备足够的沙袋和灭火器(见下表),制定检查制度和专人保管,以备急用。要经常检查机电设备的运转情况,保证运转部分清洁润滑,井下电器设备要达到“三无”、“四有”、“三坚持”,杜绝电器失爆,消灭电器火源。

  4、井下设备防止渗油,经常清除漏油,备用油脂可按照批准数量加盖密封。擦洗机器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放在盖严的铁筒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

  5、各类运输机头附近禁止堆积易燃物,浮煤清理干净,皮带机头并备有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司机应熟悉其使用方法。

  6、凡井下使用的皮带、电缆、风筒必须是阻燃材料。巷道风筒和电缆应分侧悬挂,防尘消防管路及三通阀门必须齐全,并能保证正常供水。井下所有电缆、电线要悬挂整齐,严禁落地,电缆接头要用防暴接线盒或冷补。严禁有鸡爪子、羊尾巴、明线头,所有线路要妥善保护,以免砸断,引起短路着火。

  7、加强反风系统的管理,每季检查一次反风设施的完好状态,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8、对井上下的防灭火设施要加强管理,每旬检查一次使用情况,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9、所有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

  10、井下严禁用灯泡和电炉取暖,并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气割等工作,若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在井下硐室,主要进风巷道和井口房附近进行上述工作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矿长批准,并由矿长指定安检员在现场检查监督检查。

  11、加强对职工火灾预防和灭火器知识教育,每季举办一次学习班,提高防火救灾技术素质。

  12、严格井口验身制度,严禁任何人携带烟火、火种及易燃品和穿戴化纤衣服下井。

  13、加强放炮管理,认真执行安全放炮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放炮火源。

  14、要加强火灾预防管理,木料厂、井口、井口房不得使用电炉、煤炉等取暖设备取暖;

  15、附井下火灾避灾路线图

  四、顶板管理措施

  (一)顶板冒顶前的征兆:

  1、发出响声,岩层下沉断裂,木支护时会发出劈裂响声,仅接着出现折梁断柱现象,支柱下沉,钻底严重,有时听到采空区的顶板发出断裂闷雷响声;

  2、顶板出现裂缝并张开,煤质变软,有片邦、掉碴现象,打眼时较省力。

  3、顶板出现离层;

  4、漏顶造成棚顶上托空、支架松动不吃劲;

  5、瓦斯涌出量突然增大;

  6、顶板的淋水头水量有明显的增加。

  (二)预防措施:

  严格执行我公司关于“加强顶板管理,预防常见顶板事故安全措施”外,所有掘进工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进行施工和支护。并认真执行以下几点:

  1、若顶板破碎时,要及时加强支护。煤、半煤与岩巷严禁顶帮有聋顶活石和伞檐现象,发现后及时处理;岩巷支护严格按作业规程进行,临时支护一定要保证质量,顶帮要闭严、背实,构件要齐全,迎头空顶距不得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永久性支护砌碹巷道的基础深度,砌体厚度、材料、质量都要符合设计要求。壁厚充填要实,不准有空洞,为了保证所有巷道的支护质量,消除不安因素和事故隐患,除各队自检外,公司每月进行一次质量、安全大检查,每旬抽检一次。严格对片帮、冒顶事故认真分析处理,采取措施,以减少空顶、空帮现象发生。

  2、严格执行“敲帮问项”制度,进入工作面先检查处理工作面的顶帮活石,若有危险时,要先架设临时支护。采掘工作面翻支柱时,必须二人配合进行,一人监护、一人操作。

  3、各队每月至少派专人对管辖区范围内的巷道进行三次或不定期的详细检查,及时处理聋顶活石,断粱折柱,在处理断粱折柱时,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检查落实,凡采掘工作面支护按规定不足时,不准生产作业。

  采面预防冒顶措施:

  1、严格按作业规程作业,坚持敲帮问顶、支架验收、交接班制度。开工前,班组长对工作面的顶板、支架、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每个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地点和工作中,必须认真细致的全面检查顶板、煤壁、支架等,发现不安因素,及时处理;带班的队长、安检员、顶板管理员、质量检查员每班必须对工程进行至少两次的全面监督检查验收,发现违章冒险作业及时制止,工程低劣的及时返工。

  2、工作面所有支架要打紧背牢,具有一定的支撑力,严禁打在浮煤或虚渣上,支架迎山有力,破碎顶板应根据实际情况,架设特种支护或增加支护密度,减少空顶面积。

  3、严禁使用损坏、失效支柱,维修后的支柱必须经试压合格后才能下井使用,各队指定专人负责、检查落实此项工作。

  4、采面在适当地点经常备有一定数量的支柱、坑木、背木、方木等以备急用。

  5、初次放顶和周期来压放顶时,必须打支撑柱,以防止顶板冒落时推倒支柱。

  6、对采区巷道要经常维修,尤其采面上下安全出口附近20米内指定专人维修,加强管理,确保上下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和足够的断面。

  7、坚持煤壁注水,每一排巷都必须先注水后挂巷。煤层松软破碎区段加强注水。

  防冒顶堵塞措施:

  1、凡独头掘进砌碹巷道,必须加强支护检查,发现断粱折柱或有冒落堵塞巷道危险时,必须撤出人员及时处理,处理完毕后,再向前掘进。

  2、若掘砌或掘进、维修平行作业时,掘砌或维修地段操作人员必须加强顶板管理,防止冒顶事故,此段架设直径450—500毫米的铁筒,以保证万一发生冒落堵巷事故时,向独头工作面供应足够的风量,抢险时保证人员安全撤出。

  3、松软岩层顶压大,易冒顶,凡有断粱折柱或冒落的巷道地段必须加强检查,及时加固,及时维修。

  4、修护煤巷必须先注水后修护。

  五、防治水管理措施

  (一)水灾发生前的预兆:

  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是突水前的预兆。

  (二)防治水措施

  1、对汛期前地面检查发现的地裂、沉陷、渗漏等异常情况,防治水小组立即制定治理措施,负责限期完成治理工作,且治理后定期进行观测。

  2、防治水小组在汛期加强对矿区范围的地表进行检查,检查治理防洪情况,防止山洪通过裂隙进入井下。

  3、汛前各队要编排防汛抢险劳动组织,切实做好应急值班工作。

  4、各采区在汛期应准备相当数量的沙包,严防裂隙及小窑透水涌入采区工作面。

  5、井下中央泵房的水泵和管道要经常检查维修,保证台台好,加强主排水管道维修,及时清挖水仓以防意外水量增加。

  6、做好井下水文地质工作,加强井下水文观测,及时发现和掌握井下水情变化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异情及时采取措施。

  7、凡设计中留有煤柱的地方,严禁随意开采。

  8、加强防排水设备的维修、管理,经常保持良好状态,雨季以前必须全面检修一次,并对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一次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定期对水仓和水沟进行清理,由矿长负责组织人员每年至少清理二次,在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

  9、雨季前对供电线路全部检查一次,并校检防雷电装置,对矿井排水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对地面水沟要清挖、疏通,使其畅通无阻。

  11、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探防水工作由专人负责。探防水工作,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并根据探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巷道顶底板渗、淋水较大时要进行详细记录、分析

  12、凡巷道、工作面接近水体时,必须进行探放水工作。探放水工作要有专项设计

  13、每年汛期到来时,有调度室记录天气预报情况,对可能发生的恶劣天气,及早做好防洪准备。

  14、汛期前有机电部门对地面供电线路、供电设施全部检查一遍,并做好防雷电工作。

  15、防水闸门应定期检查和维修,并由矿长负责,每年进行二次关闭试验。防水闸门所配备的工具和零件,必须指定专门地点存放,并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丢失或挪用。防水闸门和其它防水设施,需要报废或拆除时,必须报矿务局总工程师批准。防水闸墙等防水设施要定期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并做好记录。

  16、井下工作面水灾避灾路线图

  七、探放水措施

  为了保证永安煤矿矿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矿井抗灾能力,现根据国家有关矿井水害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及行业标准的规定,制定以下探放水措施:

  一、探放水措施

  1、对井下工人要加强教育培训,掌握突水的有关征兆。

  采掘过程中,要随时注意矿井涌水情况,特别是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是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2、井下巷道掘进,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探放水原则。

  3、掘进时,当遇到某段巷道顶、底板渗、淋水较大时,要由专人负责进行详细记录、分析

  4、地质测量人员应根据需要定期对掘进工作面进行物探,并及时根据物探结果进行分析,如遇可疑情况,则必须及时确定探水线、编制探水设计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探水。

  5、钻孔深度与超前距离:工作面要保持一定的超前探水安全距离,探水眼的布置应根据水头高低、煤层的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技术措施来确定,并在探水设计中具体规定。厚煤层时探放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米;薄煤层时:岩巷探放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8米,我矿煤层较薄,煤巷探放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8米,并成扇形布置或半扇形布置,一般为三个眼,一个中心眼,两个帮眼;有疑问时可在两探眼侧加密探眼,在缓倾斜薄煤层中,如掘进上山巷道,探水钻孔应布置呈扇形。平巷掘进,探水钻孔在上帮方向布置呈半扇形,钻孔之间夹角10º—15º。当发现有异常情况时,要加强探眼,严格执行探放水措施,并按探放水措施施工。钻口直径与数目:钻口直径不小于35毫米为宜。探水孔的数目不小于3个,1个中心眼,2个帮眼,方向应保证在工作面前方的中心和上、下、左、右都能起到探水作用。

  6、安装钻机探水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加强钻场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的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栏板;

  2)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空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必须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3)在打钻地点或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4)地质测量和探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探水设计,确定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等。

  7、钻进时,发现煤层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水压、水量增大,以及由顶钻等异常现象,必须停止钻进,但不能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派专人监测水情。若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老空水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老空积水区高于探放水点位置时,只准打钻孔探放水;探放水时,必须撤出探放水点以下部位受水威胁区域内的所有人员。探放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

  钻孔接近老孔,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工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眼,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

  钻孔放水前,必须估计积水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放水时,必须设专人检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9、为防止11010空区的地表水等涌入掘进工作面,矿每月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时必须排查地表塌陷区内的裂隙等情况,若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二、探水的安全措施

  (1)探水前应加固探水工作面支架,背好帮顶,以避免压力冲跨煤壁和支架。

  (2)清理好巷道,保证安全路线畅通无阻。

  (3)保证排水沟畅通,并有适当的坡度和断面,保证水仓和排水设备有足够的容量。

  (4)探水地点要高,一旦发现透水而无法控制时,可立即通知受威胁的险区人员撤离。

  (5)打钻过程中,如发现煤岩变松或沿钻杆向外流水超过正常打钻给供水量时,必须立即停钻,不得移动或拔出钻杆,派人监视水情,并报告矿调度室,如果情况紧急,必须立即通知所有受水威胁地点撤人,并采取应急措施。

  (6)钻孔接近老空区时,有可能涌出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必须有瓦斯检测员进行检测,发现有害气体超过规定时,立即停电撤人,并上报调度室。

  (7)预计水压较大时,孔口要用套管加固,使钻杆通过套管打孔。

  三、放水方法及措施

  1、放水方法

  (1)疏放老空水

  A、直接放水,当水量不大,不致超过矿井排水能力时,可利用探水孔放水。

  B、先堵后放,当老空水与溶洞水或其它水源有联系,动水储量很大,不堵住水源就短时间排不完或不可能排完,这时应先堵住水点,然后排放积水。

  C、先放后堵,如老空区或被淹井巷道,但外积量不择时机先行放水,然后堵漏,防漏施工。

  (2)疏放含水层水。

  A、地面疏放水

  B、利用疏于巷道放水

  C、利用钻孔放水

  2、放水措施

  A、放水前,根据预计的积水量,水位高低,水仓容量和排水能力,作出排水设计,并报上级批准。

  B、探到水源后,水量不大时,一般可用探水孔直接放水,水量较大时,需另打放水孔,孔直径一般为35毫米,孔深不小于15米。

  C、正式放水前,应进行放水量、水压及煤层透气性实验,以便拟订放水顺序和控制放水量,作到安全放水。

  D、放水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水量变化,出水清浊和杂质情况,设专人检查有害气体涌出量,如发现有异常状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四、水灾避灾路线

  如11050掘进工作面发生水灾,险区人员应按避灾路线撤出人员,即11050工作面——11050上辅巷——轨道坡——井底绕巷井底车场——升平地。

  如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主泵房水仓掘进工作面发生水灾,人员可直接撤出工作面,就近通过井底绕巷、车场进入风井和主井,到达平地。

  五、掘进工作面探放水措施

  为了搞好安全生产,防止煤矿透水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探放水原则,有效的促进探放水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掘进工作面的实际位置,制定探放水措施。

  (一)组织机构

  防治水组长:焦战彪

  探水组长:雷现卫

  技术员:许雪保 地质勘察员:赵学文

  水患检查员:张元旗 刘阳辉

  井下作业人员:赵富周 雷现卫 贾超军 翟广松

  杨明武 张 标 张兴旺 翟武现

  (二)探头钻孔的布置

  根据水压的大小,布置探水钻孔位置和眼数,按单排三眼布置法,一个中心眼,两个帮眼,呈扇形状或半扇形状布置,夹角10度-15度。

  1、凡参加该掘进工作面探水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听从组长指挥,做到有计划的合理探水。

  2、探水钻应连接在运输巷道的降尘水管上,严防水管落在运输溜子上,拉断水管。

  3、做到班班有指挥,班班有监督,严格按照探放水措施进行探放水。

  4、经常检查探放水工作面的支护情况,经常和工作面人员联系。发现险情,立即通知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并将人员沿避灾路线撤到安全地点或平地。

  (三)、探放水的具体方法步骤

  1、该工作面施工前必须沿掘进方向打三个眼探眼,一个中心眼,两个帮眼,呈扇形状或半扇形状布置,夹角10度-15度。超前探放水安全距离不少于10米。

  2、安全科要根据探放水措施严格现场监督检查,制止不打或少打现象。

  3、探放水前要清理好巷道,疏通水沟,清理水仓,检修好排水设备,保证探放水期间安全撤退路线畅通无阻。

  4、探放水时要观察水情,如发现向外流水量超过正常涌水量时,必须停止打钻,不准将钻杆拔出,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四)、放水注意事项

  1、放水前要进行试放水,控制放水量,按照排水能力,水仓大小,水沟过流量,有计划放水。

  2、注意检查放水地点的瓦斯,防止有害气体伤人。

  3、要经常检查放水地点和放水范围经过地点的巷道情况。

  4、放水后必须认真检查,一定要将放水区的水全部放完,若放不完时,要继续打眼进行放水。

  5、放水工作结束后,一定要全面检查维修放水范围内的巷道。、

  六、回采作业探放水的措施

  我矿为单水平上山开拓,下部采区工作面周围内无老窑记录,上部采区有老窑,为杜绝以外透水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财产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探放水措施。

  1、各探水人员必须在组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安全科瓦检员按照探放水措施,现场监督检查。

  2、参加探放水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服从领导,否则,不准上岗。

  (二)探水措施

  1、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地探放水原则。

  2、根据该采面实际情况,要求采煤队必须保证探放水的安全距离不少于8米,严禁违章作业。

  3、本采面采用长壁后退式回采方式,在上、下辅巷必须各打三个探眼,呈扇形状或半扇形状布置,夹角10度-15度,钻孔深度不少于20米。

  4、当班班组长、瓦检员要根据探水措施现场检查监督,制止不打或少打探水孔。

  5、探水前要清理好上下辅巷巷道,疏通水沟,清挖水仓,检查好排水设备,保证探放水期间安全撤退路线畅通无阻,并有良好通风照明。

  6、探水中要注意观察水情,如发现煤岩变松,变软,或钻孔向外流水量超过正常打钻供水量时,必须停止打钻,不准移动或拔出钻杆,并立即报告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发现钻孔涌出有害气体时,必须立即停止打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8、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安全措施

  (三)放水注意事项

  1、放水前要进行试放水,控制放水量,按排水能力、水仓大小、水沟过流量等有计划放水。

  2、注意检查放水地点的瓦斯,防止有害气体伤人。

  3、要经常检查放水地点和放水范围经过地点的巷道情况。

  4、放水后必须认真检查,一定要将放水区的水全部放完,否则继续打眼进行放水。

  5、放水工作结束后,一定要全面检查维修放水范围的巷道。

  七、水灾避灾路线

  如11050掘进工作面发生水灾,险区人员应按避灾路线撤出人员,即11050工作面——11050上辅巷——轨道坡——井底绕巷井底车场——升平地。

  八、井下巷道修护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 煤(岩)层赋存特征

  永安煤矿井下巷道布置在二1煤煤层中,或在二1煤底板2-10米岩层内,二1煤赋存于二迭系山西组下方。煤层由于受沉积环境及后期构造变动的影响,厚度不均匀平均厚度约为2.1m,煤层的倾角为2°-14°。属中灰、特低硫、高灰熔点粉状无烟煤。煤层无自燃发火倾向,煤尘无爆炸危险性,根据瓦斯等级鉴定,我矿为低瓦斯矿井,其瓦斯相对涌出量为5.5m3 /t,瓦斯绝对涌出量为 0.7 m3 /min。

  第二节 巷道规格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1、 永安煤矿掘进工作面,由于矿山压力显现,部分巷道变形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根据矿井技改设计要求,我矿对巷道采用矿用工字钢梯形对子棚支护,荆笆闭护顶帮、背板加固。棚距中—中0.7米,棚梁长2.2米(净口2米),下净宽3.0米,巷道净高2米,净断面5m2。

  2、 荆笆的铺设要求:顶部与两帮各4块,背板各6—7块,(每对棚用料量:荆笆12块,背板20块)。

  3、 严格按中腰线修护,中线任意一帮允许误差100mm。

  4、 支架必须迎山有力,棚梁平直垂直于中线,柱脚要求底实无浮渣,柱窝深0.2米,在松软的地段架设支护时,柱脚下必须铺设木鞋。

  5、 支架必须达到“三严”,两肩严、两口严、顶帮背实、闭严。背板、荆笆必须铺设均匀,搭接长度不得小于0.1米,平整、美观、及足够的数量,棚与棚之间要连接紧密。

  6、 在顶邦不实地段修护时,必须将空邦用背木交叉充填、背实、打牢,严禁空邦空顶。

  7、节头修复后必须达到高、宽、平、直、净、严、紧、齐、立、正的质量标准。

  第三节 工艺程序、运输系统

  1、巷道支护规格

  运输上山和轨道上山均采用矿工钢梯形对子棚支护,其支护规格及巷道内运输设备配备见掘进巷道支护状况表2-2-1。

  2、巷道断面尺寸

  巷道断面及支架布置具体见掘进巷道支架布置及断面设计图 2-2-1

 

  第四节 施工方法

  1、修护时,若顶底板高抬剁底厚,采用钻眼爆破,一次起爆。

  2、上、下顺槽的永久支护采用矿工钢梯形对子棚支护,临时支护使用铁钎椽进行前探支护,且支护紧跟工作面。

  3、严格按测绘人员给定的施工中线并沿二1煤层的底板进行修护。

  4、放炮及手镐落煤采用人工攉煤、刮板输送机和胶带输送机运输的方式运出工作面。

  5、交接班后,必须先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处理,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开工。然后进行打眼、装药、爆破等工作,当工作面炮烟吹散后,由班组长和放炮员进入工作面,有外向里依次检查顶板、支护、瓦斯和拒爆等情况,确认安全再前移前探支护,并确定铁钎椽打紧背牢之后,方可进行攉煤和架棚支护。

  6、修护时,若局部断面变小可以用风镐掷,严格按照风镐操作规程操作。

  第五节 施工工艺

  巷道修护采用煤电钻打眼、松动爆破、手镐落煤、人工攉煤、刮板输送机运输、架棚支护的施工方法。(或用风镐震动落煤)。

  

施工工艺流程为:钻眼爆破 装运煤 架棚支护。

 

  (1)、修护节头的工艺程序:

  巷道修护的工艺程序是:由下向上进行;由外向里逐棚进行修护更换。

  (2)、运输系统

  各种材料运输(人工搬运)

  井筒→机运队人力推车至进风行人绕巷→人工搬运→修护地点

  修护的煤矸运输

  修护出煤(矸)用溜子或皮带运至运输上山→井底大巷→井筒→提升至平地。

  第六节 安全技术措施

  1、若是独头巷道,在修护作业前,每个地点必须在巷道一侧个铺设一根4米长的3寸通风管,在另一侧铺设一根4米长、直径500㎜的避灾管道。

  2、每个修护地点修护前必须备单体液压支柱、及液压枪、6—8根1.8米长的铁钎椽、10—15根木钎椽、荆笆、圆木等防冒顶材料,施工中严格执行敲邦问顶制度,及时处理聋顶活石。严禁空顶作业。另外还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堆放在指定地点,专人看管不得挪作他用。

  3、修护开口处,必须先加固开口处前后5米的支护棚子,并及时支护,减小空顶面积和空顶时间。巷道坡度较大要及时使用防倒卡子固定巷道支护、或打台口棚支护,要有防止岩石、煤块滚落的措施。同时对修护地段顶帮煤层进行打眼注水,注水眼深不小于1.5米。

  4、修护地点如果顶帮煤层松软,易冒落,要提前注水后再进行作业。

  5、修护地点前后5米内严禁堆放杂物,替下的旧材料要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修护地点堆煤(矸)要及时清理,确保退路畅通。

  6、在修护中若穿跨老巷(采空巷道)必须架设木垛插底并加强防范措施,集中力量保证安全。

  7、在修护中发现有灾害征兆时,应立即汇报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8、修护中,必须把巷道内管路等设施掩护好,修护过后必须恢复原来位置挂起。

  9、修护中必须随时注意设备运转情况,控制落煤量,严禁只管盲干,堵压设备和影响通风断面。出班前必须把设备周围的煤清理干净。

  10、修护中不得使用不同性能、型号、规格的支护材料。

  11、在倾斜巷道修护,要防止矸石或大煤块滚落伤人。

  12、工作结束后,应将所用材料堆放整齐,严禁影响通风、行人。

  13、安监部及矿、队要派专人蹲点跟班,并配备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发现作业中出现的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必要时撤出作业地点。

  14、由于轨道上山、煤层因长期受矿山压力影响,煤层硬度较高,手镐落煤难度较大,根据我矿现井下实际情况,经矿领导研究决定,采用松动爆破的方式进行作业。

  (1)、放炮前,首先对作业地点前后5米范围内支护进行加固,护好顶邦,由安全员检测作业地点瓦斯情况,在浓度允许的情况下,进行打眼装药作业。

  (2)、打眼深度不得小于0.6米,严格控制装药量不得大于0.5码,并封好炮泥。

  (3)、班组长点清人数,所有人员撤到大巷躲避,放炮后,待炮眼散尽,人员方可进入作业地点进行作业。

  (4)、现场安全员负责监督,达不到安全要求不准放炮,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做好记录。

  (5)、放炮作业过程中出现残爆、拒爆等情况时,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钻爆工序要求:

  (1)钻眼前,必须详细检查煤头5m范围内的支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必须依据中、腰线在工作面按炮眼布置标定炮眼;

  (3)严禁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和严禁在残眼内钻眼,并坚持湿式打眼;

  (4)爆破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5)爆破采用正向装药、串联式联线方式,坚持使用毫秒电雷管和矿用硝氨炸药。

  15、施工人员要保护作业地点的通风、供电设施及电器设备,防止损坏,发生以外事故。

  16、避灾路线:(1)根据不同地点的闭灾路线撤离。

  (2)若独头巷道发生顶板事故,人员被困时可通过避灾管道从作业地点逃生。若遇其它事故,要按照《事故应急抢救预案》进行抢救。

  九、回收11010切眼安全技术措施

  11050工作面已掘进贯通,11010工作面切眼已为无用巷道,为了减少漏风,矿研究决定报废11010下副巷和切眼,为保证安全顺利完成任务,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望个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完成好既定任务:

  1、回收工作有采掘队具体负责,统一布置安排,并有组长在现场,带一台便携瓦斯检测仪,如瓦斯超限立即采取措使,安全科安排一名安全员负责安全回收。

  2、安全科要做好风量的调节工作。要按照规程规定的风量供风,保证风量满足要求,严禁在无风,微风或风量不足的情况下生产。

  3、风机要有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开停,掘进工作面无论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在掘进过程中,若发现工作面风量突然减少或停风,要立即报告调度室,并停止工作迅速撤到安全地点。

  4、采掘队安排两名有经验的掘工进行回收,配合液压柱。由里向外逐棚回收,退路清开,不准站在空顶下作业。

  5、运输木料的工作由机运队队具体负责,组织好人员顺利安全完成任务。

  6、在各运输设备之间要派专人传递开停信号,特别是在、风机、过桥、密集支护等处,传递信号人员要集中精神,注意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摆灯通知输送机司机开停设备。

  7、任何人员不得站在正对机头处,特别是在输送机转载处要格外小心,防止顶、撞伤人。

  8、在运输过程中,将矿工钢以人工搬运的方式运至一部皮带尾,上皮带时先放前端、再放后端,下皮带时先取后端、再取前端。

  9、严禁在运输设备运行状态下装卸坑木,必须先停设备再装卸。不能多根并排上皮带,且相邻两根坑木之间要间隔8-10米。发现坑木偏出运输设备时要马上通知运输机司机停设备,进行处理。

  10、坑木运输到指定地点后,要摆放整齐,且不能影响通风、行人。

  11、安监部要派专职安全员,监督措施落实情况。队跟班人员要再现场全程跟班,指挥工作,处理不安因素。

  十、井筒防冻检修措施

  为了落实安全生产方针,保证冬季矿井提升系统安全运行,杜绝提升系统矿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以下措施。

  1、机运队要在井口装上暖气片、在井筒里和井架上装上供热管道,锅炉房保证全天不间断供气。

  2、矿队领导干部加强对提升系统绞车的检查,严格按照规程规定定期进行测试试验,机电矿长和安全矿长定期组织机运队长、维修工、安全员等有关人员参加对提升系统绞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提出,并协助机运队长进行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3、机运队安排指定人员,每班对矿井提升防冻设施系统进行全面检查,保证供暖设施完好,并清除井筒、罐笼、井架上的结冰,罐笼防坠器、罐耳、绳槽重点清除,结冰不准超过5mm,罐笼上结冰不准超过10mm,井壁结冰不准超过20mm,管道上 喇叭长度不准超过100mm,排除提升系统存在的隐患,保证提升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4、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按照检查制度规定,检查提升系统各部分(包括绞车部分,井架部分,安全保护部分,传动装置,钢丝绳及其连接装置罐笼等)是否完好,并填写好各种记录,发现隐患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及时处理。

  5、提升系统中易磨损的部位(天轮、钢丝绳、车间各种轴承)要重点进行检查,按照要求定期对润滑部分进行润滑注油,做好保养工作。

  6、机电维修工负责对绞车的电控部分经常进行检查,信号、联锁系统保护装置经常进行检查。

  7、罐帘、安全门、阻车器发现不完好时,应及时报矿调度室,按照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维修。

  8、井上、下信号工要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熟悉全部信号的使用,操作信号要做到听清、看清、打清,不准私自变动信号。井下信号工东码和西码要互相配合,听清信号,精力集中,罐笼提升时关闭安全门。 9、对井架、井筒进行检查,清理冰块维护时,要做到加强联系,使用专用信号,搞好自身防护,系好保险带,检查中,要注意防滑,防坠物等。

  10、绞车在运转过程中,不准换人开车,升降人员检查井筒时,必须经由正司机开车,副司机监护,操作司机要集中精力,认真观察仪表指示及深度指示器等,严禁与他人说话,双手不准脱离操作手柄及制动手柄,不开车的司机负责观察绞车各部分运转情况及监护开车司机正常操作,不得做其他事情,工作期间不准接打手机。

  11、司机做到“三勤”,耳勤听机器响声;眼勤看机器运转;手勤检查螺丝是否松动,电动机、减速机各种开关,钢丝绳及抱闸等,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配合修理工进行检修。同时定期加油,保证运转良好,每班最少巡回检查两次。

  12、安全科在保证工作面需要的前提下调整风量,减少主井入风。

  十一、立井井筒扩修安全技术措施

  永安煤矿立井井筒深180米,其下段约9.5米井筒因长期受围岩压力影响,导致井筒底部变形较严重,已影响罐笼正常提升。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对这段井筒进行扩修。为保证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方法:

  1、将高度为9.5米的井筒人为划分为两部分。以马头门高度为准将其分为上下两段。

  2、下段井筒以井筒十字中心线分为4块,每次扩修其中一块,高度控制在2米,采用风镐将突出的井筒部分去掉,再重新垒砌。第一块扩修结束后,扩修其对角的一块,施工方法同前一块相同。

  3、上段井筒变形相对下段不是很严重,将突出部分用风镐去掉,凹陷部分打锚杆,用喷浆机补好。

  4、要将井壁修补平滑,无突出、凹陷,上下直径一致,保证断面。

  二、安全技术措施

  1、井筒作业人员应熟知井筒内的各种装备、设施、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和井壁淋水状况。

  2、井筒打眼、安装工、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安全员必须熟知作业的各种联络信号。

  3、井筒作业人员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的统一指挥。

  4、井筒进行打眼安装作业时,必须按照由上而下的作业程序进行。

  5、井筒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合格的安全带,并拴系在可靠、固定的物体上。

  6、井筒作业时,井上、下应设置警戒,10米内不准有人员进入,并将井口附近清理干净。

  7、井筒作业中,提升绳速最大不能超过1米,作业中所用的工具、量具必须用绳子系牢。

  8、作业中所用的零件、器材应装箱,以防坠落。

  9、作业中要密切配合,传递工具及零件时要手递手,等对方拿稳再松手,严禁投、仍。

  10、在罐笼顶部打眼安装前,所用的踩板必须稳固系牢,必须达到安全可靠。

  11、工作结束后,入、出井筒的工具、零件要清理干净,严禁遗留在罐笼顶部,造成坠落事故。

  12、以上各条由调度室、安监部监督,逐条检查落实。

  十二、胶带输送机运输矿工钢安全技术措施

  11050工作面修护扩巷过程中,需用大量的矿工钢,须从大巷由人工搬运至轨道上山,经过上坡巷道,运料较为困难,易出问题。经矿领导研究决定利用胶带输送机倒运矿工钢,为确保安全,特制定以下措施。

  1、运矿工钢前应确保皮带拉空,往输送机上装料或卸料时要轻拿、轻放,时刻注意安全;

  2、使用胶带输送机运输矿工钢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集中运输,不得在不同时段进行多次运输。

  3、在运矿工钢巷道的两头分别安排一人把口,要求此段巷道内运料时,不准行人;行人时,不准运料。

  4、运料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时要及时用机头处的电话机电铃进行联系;皮带机司机注意力要集中,听清信号、及时停开机。

  5、装料、卸料严格按规定操作,要求:放料时,顺着运行方向,先放前端,后放尾端;取料时,先取尾端,后取前端;物料要均匀隔段摆放(每段不少于10米),每段只能摆放一根,且摆放要居中,严禁集中及歪斜摆放。

  6、胶带输送机在开、停时要求平稳;取矿工钢时要待皮带停稳后再取;

  7、由于胶带输送机机头位于下坡巷道处,所以司机在操作开关时严禁站在机头正前方,必须站在机头两侧1米以外的地方进行操作,以防矿工钢歪倒砸伤人员。

  8、胶带输送机上严禁运送开关、电机、变速箱等较大型物件。

  9、卸下的物料要求堆放在指定地点并码放整齐。

  以上措施由安全科监督,采掘队、机运队严格执行.

  十三、绕巷掘砌贯通通知

  西大巷绕巷掘砌总长32.6米,现已掘砌17米,预计贯通距还有15.6米为搞好巷道的安全贯通工作,特制定以下措施:

  1、 贯通位置在南巷向西掘进53.2米处。垂直相交贯通。

  2、 从9月17号十点班开始,工程队把每班进尺报矿调度室,放炮时设专人把口,并设警戒区。

  3、 新山工程队放炮时先通知安全员,由跟班安全员全面负责各项安全工作。放炮时,通知运输队先清理绕巷内的人员,然后在各巷道把好口,警戒线由工程队设专人把口,任何人严禁入内。放炮员经安全员同意放炮后才准放炮。

  4、 放炮后有安全员负责撤除警戒,开始工作。

  5、 贯通相距15米时,停止一个掘进头。西大巷向南掘进到32.6米时停止掘进,在巷道开口处打密闭,照常通风。

  十四、停电倒闸安全技术措施

  2009年6月2日17点10分,我矿接我公司机电部李树臣经理通知,三五变电站栗煤22板6KV故障,须停电。须要倒到凯岳一板10KV。我矿已请示我公司总工唐征同意倒电。并执行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通知矿值班领导。

  2、通知平地变电所准备倒电。

  3、通知井下工作面人员撤离到进风巷。

  4、通知井下外线工及变电所值班人员,做好倒板后送电准备工作。

  5、通知主井绞车房停止绞车运行。

  6、通知风机房做好停风机准备,倒电后立即启动风机。

  7、由机电矿长刘阳辉和机运队长王茂钦负责,按照停送电操作规程执行。

  十五、主井筒翻修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方案

  由于主井筒下段受压变形,井壁出现外鼓,与罐笼达不到安全距离,危及生产安全,经公司领导和我矿领导现场察看、研究决定采取以下方法进行维修。(5月29、30号)

  1、主井马头门以上维修范围长约10米。

  2、施工人员站在罐笼顶上用风镐掷鼓出的井壁。

  安全技术措施

  1、矿上安排一名副矿长负责安全施工,机运队安排两名施工人员,井上、下信号工,开空压机一人,开绞车一人,安全科安排一名安全员监督施工,有不安因素及时处理。

  2、因为在井筒下部施工,先把施工人员卸到井下,把风镐及工具放到罐笼里,打开罐笼上盖,施工人员站在罐笼顶上施工。

  3、施工人员系上安全带,带好工具,罐笼顶上两人工作,一人监护,互相配合。

  4、机运队安排人员,对矿井提升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排除提升系统存在的隐患,保证提升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5、从下往上分段施工,下段修好后罐笼上提,方便上段施工 。

  6、井壁掷的离罐笼间隙最小5公分。

  7、绞车在运转过程中,不准换人开车,升降人员检查井筒时,必须经由正司机开车,副司机监护,操作司机要集中精力,认真观察仪表指示及深度指示器等,严禁与他人说话,双手不准脱离操作手柄及制动手柄,不开车的司机负责观察绞车各部分运转情况及监护开车司机正常操作,不得做其他事情。听清信号缓慢提升。

  8、在施工中,井上信号工看好井口,严禁物品掉到井下。

  十六、主井井架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1、井架作业人员应熟知井架的各种装备、设施、结构、性能、技术特征

  2、维修工、安装工、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安全员必须熟知作业的各种联络信号。

  3、井架作业人员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的统一指挥。

  4、井架及井口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合格的安全带,并拴系在可靠、固定的物体上。

  5、在拆卸、安装天轮的过程中,要服从指挥,安装时禁止开绞车。

  6、井架作业时,井上、下应设置警戒,10米内不准有人员进入,并将井口附近清理干净。

  7、作业中所用的零件、器材应装箱,以防坠落。

  8、作业中要密切配合,传递工具及零件时要手递手,等对方拿稳再松手,严禁投、仍。

  9、如需在井架顶部操作时,需确认所用的踩板稳固系牢,必须达到安全可靠才能作业。

  10、工作结束后,工具、零件要清理干净,严禁遗留在井架顶部,造成坠落事故。

  11、以上各条由调度室、安监部监护,逐条检查落实。

  十七、主井提升检修措施

  为了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减少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主井提升安全管理措施。

  1、矿队领导干部加强对提升系统绞车的检查,严格按照规程规定定期进行测试试验,机电矿长和安全矿长每月组织机运队长、维修工、安全员等有关人员参加对提升系统绞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提出,并协助机运队长进行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2、机运队安排指定人员,每天对矿井提升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排除提升系统存在的隐患,保证提升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3、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按照检查制度规定,检查提升系统各部分(包括绞车部分,井架部分,安全保护部分,传动装置,钢丝绳及其连接装置罐笼等)是否完好,并填写好各种记录,发现隐患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及时处理。

  4、提升系统中易磨损的部位(天轮、钢丝绳、车间各种轴承)要重点进行检查,按照要求定期对润滑部分进行润滑注油,做好保养工作。

  5、机电维修工负责对绞车的电控部分经常进行检查,信号、联锁系统保护装置经常进行检查。

  6、罐帘、安全门、阻车器发现不完好时,应及时报矿调度室,按照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维修。

  7、井上、下信号工要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熟悉全部信号的使用,操作信号要做到听清、看清、打清,不准私自变动信号。井下信号工东码和西码要互相配合,听清信号,精力集中,罐笼提升时关闭安全门,如果人员从罐笼经过,必须打定铃或电话与井上信号工联系。

  8、绞车司机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及操作规程,严守工作岗位,加强责任心,上班时间不准会客睡觉,杜绝事故发生。

  9、绞车在运转过程中,不准换人开车,升降人员检查井筒时,必须经由正司机开车,副司机监护,操作司机要集中精力,认真观察仪表指示及深度指示器等,严禁与他人说话,双手不准脱离操作手柄及制动手柄,不开车的司机负责观察绞车各部分运转情况及监护开车司机正常操作,不得做其他事情。

  10、司机做到“三勤”,耳勤听机器响声;眼勤看机器运转;手勤检查螺丝是否松动,电动机、减速机各种开关,钢丝绳及抱闸等,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配合修理工进行检修。同时定期加油,保证运转良好,每班最少巡回检查两次。

  11、保持室内清洁卫生,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十八、主井筒管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1、井筒作业人员应熟知井筒内的各种装备、设施、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和井壁淋水状况。

  2、维修工、安装工、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安全员必须熟知作业的各种联络信号。

  3、井筒作业人员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的统一指挥。

  4、井筒进行管道维修作业时,必须按照由下而上的作业程序进行。

  5、井筒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合格的安全带,并拴系在可靠、固定的物体上。

  6、将定滑轮固定在井架顶部,用棕绳穿过定滑轮,一端固定下放的管道,一端人力升降,中间由指定人员传递信号,必要时采用电话联系。

  6、井筒作业时,井上、下应设置警戒,10米内不准有人员进入,并将井口附近清理干净。

  7、井筒作业中,提升绳、绞车提升速度最大不能超过1m/s,作业中所用的工具、量具必须用绳子系牢。

  8、作业中所用的零件、器材应装箱,以防坠落。

  9、作业中要密切配合,传递工具及零件时要手递手,等对方拿稳再松手,严禁投、仍。

  10、在罐笼顶部操作前,所用的踩板必须稳固系牢,必须达到安全可靠。

  11、工作结束后,入、出井筒的工具、零件要清理干净,严禁遗留在罐笼顶部,造成坠落事故。

  12、以上各条由调度室、安监部监护,逐条检查落实。

  签名:

  十九、启动主要通风机安全措施

  因停产锁井,风机停运,造成全矿井停风。根据巩义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整顿领导小组文件【2009】3号文件要求,经煤炭局同意复工生产需重新启动我矿主要通风机。为了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启动风机前值班电工先检修电路确认完好,才能送电

  2、因停产期间利用自然风压通风,启动风机前先检查防爆盖处瓦斯浓度。关闭防爆盖。

  3、开启所启动风机蝶阀,关闭备用风机蝶阀。

  4、启动前瓦斯检查员要在主要通风机出风口检测出风口瓦斯浓度不超过0.75%时,才允许启动风机。风机启动后检测出风口瓦斯浓度,如果超过0.75%时立即关闭风机。待瓦斯浓度降低后重新启动风机。

  5、通风系统正常后,主要通风机出风口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75%时,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方可入井检查通风、瓦斯状况。

  6、井下全风压供风的供电地点和配电硐室等地点的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才可以向井下送电,其它人员方可入井。

  二十、井下电气焊维修安全措施

  1、 井下电气焊维修由机运队具体负责,安全科派人现场监督检查。

  2、 电气焊地点应配备供水管路、灭火器等灭火设施,灭火器不少于2台。

  3、 电气焊作业前,由机运队负责清理施工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易燃性杂物及其它影响电气焊作业的杂物。

  4、 电气焊作业前,安全员必须先检查瓦斯,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及其它部位都无瓦斯积聚时,方可作业,并且在电气焊作业过程中,安全员必须不间断的检查瓦斯,如发现瓦斯超限,立即停止电气焊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 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检查工作地点20m内的瓦斯浓度。

  6、 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在工作地点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7、 电气焊完毕后,由运电队负责对采取现场进行处理,并且安全员负责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确认无火灾危险后方可离开工作面。

  8、 电气焊结束后所用焊机、氧气瓶、乙炔气瓶应及时运到地面。

  二十一、11050掘进工作面瓦斯防治措施

  11月份11050工作面切眼掘进时,因煤层变化造成瓦斯含量增大,为了防止瓦斯超限,特采取以下措施:

  1、切眼掘进时,先对掘进面打瓦斯释放孔,迎头打6个2.5米深钻孔释放瓦斯,然后注水强迫释放瓦斯。

  2、掘进队和安全员严格控制放炮和装药量,每次只准许放一炮,且装药不超过一码,安全员严格坚持“一炮三检”。

  3、安全科加强对风路通风设施的管理,对监控设施加强维护,保证监控设施正常使用。加强对回风流中瓦斯的监测,发现瓦斯超限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机运队加强对供电线路的维护,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正常使用,因故障停电造成瓦斯超限每次罚款500元。

  5、如果工作面瓦斯超限一次,调度室、安全科组织分析,对责任队罚款500元、安全员100元。

  二十二、井下手电钻打眼安全技术措施

  1、 井下手电钻打眼时,安全员必须先检查瓦斯情况,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及其它部位都无瓦斯积聚时,方准进行打眼作业。

  2、 手电钻打眼作业地点应配备供水管路、灭火器等灭火设施,且灭火器不能少于2台。

  3、 打眼时变压器及电缆要放在不妨碍通车和行人的干燥地点。

  4、 在大巷或石门硐室内作业时若电缆必须跨道轨摆放,则硐室外应安排专人看守,有车辆通过时,要及时通知,停止作业,撤走电缆。

  5、 作业人员要站在安全地点作业,人员、电缆等要与设备保持一定的间距,以防破坏电缆、误伤人员。

  6、 作业完毕后变压器及电钻必须及时运出,严禁设备在井下存放。

  二十三、采空区强制放顶安全措施

  本矿井开采的二1煤,属三软煤层,平均煤厚2.1米。采用全部跨管理顶板,顶板易自行跨落,(即随采随落)若不自行跨落时。特制定强制放顶安全技术措施:

  1.当采面初次放顶4—5米后,顶板不自行跨落时,必须加强采面工量管理。做巷时中排柱脚下穿木鞋或铁鞋,并下垫荆笆,增大支柱面积,增强支柱抗压能力。

  2.采面支护时中排柱站在靠近空帮0.8米,距煤墙帮1.4米。同时

  压大的地段打抬口棚或进行密集支柱支护,增加切顶力。

  3.在空帮每隔1米,用道木或坑木架设木垛,规格1.2米×1米×米的,增强空帮放顶支撑力。

  4.缩小棚架距离,增加支柱支护数量,增大支撑力。

  5.加强支护材料管理,安排专人对采面中排及空帮柱注液增压。

  6.认真检查液压支柱,严格执行定期检修制度。不得使用过期,失液压支柱。

  二十四、井巷工程过断层、

  较软煤岩层的安全技术措施

  1、井巷工程过断层较软煤岩层时,必须加强已采段的支护,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作业规程的要求,且应山有力。

  2、空帮柱下必须穿木鞋,中排柱下必须穿铁鞋,并在木铁鞋下垫荆笆。

  3、空帮必须打戗柱加固支架。

  4、空帮每间隔1米架设一个木垛,|1.2X0.12X1即道木或坑木1.2米长,1米长,0.1 2米,打木垛接顶,增加空帮支撑力。

  5、安排专人巡视采面支架承压情况,必要时,对支架二次注液,不得使用失效柱,过期柱。发现有漏液柱时,要及时更换。

  二十五、立井提升人员安全技术措施

  一、 立井提升人员时必须配备思想素质高、技术过硬、工作责任心强的专职绞车司机和井上下信号把钩工,且必须持证上岗,并按操作规程操作。

  二、 专职绞车司机和井上下信号把钩工每天24小时不得离开工作现场。

  三、 机运队设专人每天对立井提升系统,提升设备,钢丝绳,防坠器,罐笼,罐道,罐道绳,罐档,防护门,安全门,罐笼与连接装置的连接部分,罐笼与提升钢丝绳的连接装置的受力部位,天轮绳槽衬块磨合情况等进行检查,滚筒制动装置、深度指示器、防过卷装置、传动装置、电动机和控制设备以及各种保护和闭锁装置等必须检查一次,各

  项的检查和检修处理结果必须及时详细填写记录,以确保各项装置安全可靠,符合规程规定。

  四、绞车运行时,不准换人开车,检查井筒、升降人员或处理井筒事故时,必须由正司机操作,副司机监护;操作司机操作时,必须集中精力,认真观察仪表指示、深度指示器等,双手不准脱离操作手柄及制动手柄,监护司机负责视频监控及绞车各部位运转情况,并搞好监护操作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停车汇报处理。

  五、绞车司机在高压和低压分别降到5200V和340V以下,听不清信号或发现异常现象时不准开车,停车查找原因。

  六、信号把钩工必须经常检查安全设施,保护装置,阻车器,井上下安全门,罐笼连接装置,矿车装载等情况。

  七、提升人员时,信号把钩工要正确指挥,遵守乘罐制度,每罐乘人不得超过12人,人员进出罐笼要及时开关帘子门、安全门,人员只准从东面进入,严禁从西面入罐,认真执行出入井检身制度;乘罐人员出入罐时自觉排队,不得拥挤,不得大声喧哗,打闹,否则按违章处理。

  八、信号把钩工收发信号要准确,绞车司机听不清信号不准开车,及时与信号把钩工联系。

  九、绞车运行期间信号把钩工的手不得离开停止按钮,若有异常,及时停车;联系。

  十、 矿车升降物料及提升原煤时,升降不到位不得提前打开安全门和安全链,阻车器必须始终处于常闭状态。

  二十六、11050下辅巷切眼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

  11050下辅巷及西切眼掘进工作面因停风密闭、导致瓦斯积聚,由于11050上辅巷掘进工作面即将与11050西切眼相贯通,在贯通前需要恢复下辅巷及西切眼内的正常通风,所以必须及时对下辅巷及切眼内积聚的瓦斯进行排放,为保证瓦斯排放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瓦斯排放前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认知学习瓦斯排放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瓦斯排放工作必须有一名矿级领导、调度室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科科长协调指挥。

  3、安全科具体负责瓦斯排放的实施工作,排放时要配备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进行具体操作,至少带两台光学瓦斯检定器和两台数字式瓦斯检测报警仪,仪器入井前必须校对,严禁带病运行。

  4、机电队必须在井下安排一名外线工、一名配电工,严格听从调度室的统一指挥,要求切断回风流所经过巷道中的一切电气设备时,要求动作迅速、准确无误,并能处理随时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

  5、根据估算的密闭区域内瓦斯积聚量及巷道内风筒的布置情况决定采用局部通风机进风侧增阻调风法控制风流排放,(如遇特殊情况)必要时采用断开风筒分段排放的方法。

  6、排放瓦斯前为确保排放工作的顺利进行,安全科应事先安排人员在11050上辅巷进风口处打一临时风帘,并适当打开回风巷内风门和皮带巷内风门。

  7、监控室要有专人值班,负责井上下互相联络,并通过地面瓦斯监控系统,监视回风巷中瓦斯变化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井下人员停止瓦斯排放和有关人员的及时撤离。

  8、排除积聚的瓦斯,必须安排专门瓦检员先检查局扇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 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当局扇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 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扇向瓦斯积聚区送入有限的风量,要有专人调节控制风量,逐步排放积聚的瓦斯,必须使瓦斯积聚区排放出的风流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严禁“一风吹”。(逐步排放积聚的瓦斯可采取的方法:在送风局扇出风口的风筒上系上绳带,用控制风筒口径来控制送风量。)

  9、排放瓦斯时,应有专门瓦检员在瓦斯积聚区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处,经常检查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达到1.0%时,应指令调节风量人员,减少向瓦斯积聚区供风量,确保瓦斯积聚区排放出的风流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限。

  二十七、主井底东西水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

  主井底水仓向西与中央泵房配水井之间的掘进,按生产技术部提供的图纸数据,至09年4月20日,预计约余20米(中一中),将与主井底中央泵房配水井贯通,为搞好巷道掘进及安全贯通工作,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主井底水仓向西掘进距贯通点约2米时,施工队用2米长的钻杆打探眼(巷道正中,垂直于巷道迎头面)

  当探眼未探透时,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作业,采用松动爆破,每次爆破装药量要严格控制,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1.5码。当探眼探透时,在爆破前必须对风筒、钻具、工具等采取保护措施;未采取保护措施的,不得装药起爆;中央泵房配水井内停止施工,撤离人员及施工设施;矿、队跟班干部必须到达现场,监督安全措施执

  行到位;安监部安全员严格执行措施,监督措施执行到位。

  2、贯通前应及时与公司生产技术部联系,测量贯通数据(高低差),由生产技术部提供坡度线,按中腰线进行施工。

  3、施工队必须加固距贯通点10米内的巷道。

  4、爆破作业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每次爆破时,班组长必须把作业地点人员及中央泵房水井的施工人员等全部撤到+170水平大巷的安全地点,清点人数,布置专人把口,担负警戒任务,经安全员检查同意后,方可起爆。爆破后待炮烟吹尽,安全员、班组长、爆破工检查爆破现场,确认无危险后,各岗位人员接到安全员通知,方可上岗作业。

  5、绞车坡严禁吊挂空重矿车,且安全设施必须起作用。

  6、贯通后,施工队必须对贯通点进行支护及加固。

  7、本安全措施由安监部负责监督实施。

  8、其他各项技术指标,安全技术措施均按《主井底主副水仓掘砌作业规程》执行。

  9、施工队认真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本安全技术措施,矿调度室组织跟班干部学习本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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