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干部四要十不准
毕节市干部四要十不准
四要十不准
四要十不准
(一)要遵守工作纪律,切实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1、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和擅自脱离岗位;
2、不准在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外出逛街购物、打麻将和到休闲娱乐场所活动;
3、不准在工作日午间、执行公务和值班期间饮酒,借调研之名到下级或其他单位吃喝、消遣。
(二)要抓好工作落实,忠于职守、勤奋敬业。
4、不准拒不执行组织决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通;
5、不准办事拖拉、不讲效率,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平时不抓紧、忙时乱应付。
(三)要提高服务水平,秉公办事、务实清廉
6、不准拒不履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对服务对象和前来办事的人员不管不问、不理不睬,态度冷漠生硬、傲慢无礼、言语不文明、作风粗暴;
7、不准以工作正忙、还有要事等为由,拒绝前来办事的人员合理、正当的服务要求,或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以权谋私。
(四)要端正会纪会风,维护会议秩序、提升会议质量;
8、不准召开主题不清、拖沓冗长、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会前不精心准备、在会上作不着边际的发言;
9、不准随意派人代会、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
10、不准在会场随意走动、交头接耳、大声喧哗、打瞌睡、随意接打电话和让手机乱叫乱响。
——责任编辑:孙天旭
——信息来源:
——信息所属: 毕节 毕节市 小坝镇 中屯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