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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煤矿企业团队建设工作方案(试行)

作者:佚名 2012-03-14 20:30 来源:本站原创

  晋中市煤矿企业团队建设工作方案(试行)

  为切实推进煤矿企业团队建设工程,到“十二五”末基本实现煤矿企业团队专业化,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煤劳发〔2011〕1166号和《关于推进煤矿从业人员学历提升及“变招工为招生”实施方案》晋煤培发〔2011〕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市煤矿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实行煤矿企业团队专业学历准入

  1、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专业学历准入

  ⑴煤矿企业“六长”和副总工程师

  准入标准:煤矿企业“六长”(包括煤矿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区队长,下同)和副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包括煤炭专业证书班所取得的学历,下同)。

  达标时间: 到2011年底,全市煤矿企业“六长”和副总工程师专业学历达到准入标准

  奋斗目标:到“十二五”末,全市煤矿企业“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具备煤炭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达到50%以上,研究生学历达到7%以上。

  全市煤矿100座,预计“十二五”末每矿配备“六长”6人、副总工程师3人,共900人。

  ①硕士研究生: “十二五”应达标63人。90万吨以上矿井再引进或培养1名硕士研究生,连同原有 7 人,届时可达标 63 人。

  ②本科生: “十二五”末应达标450人,已有本科生92人,除去已引进或培养研究生63 人,每矿再引进或培养3名本科学历人员,届时可达标455人。

  ⑵煤矿企业其它安全生产管理团队

  准入标准:煤矿企业其它安全生产管理团队(除煤矿企业“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外其它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下同)必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达标时间: 到2011年底,全市煤矿企业其它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专业学历达到准入标准

  奋斗目标:到“十二五”末,全市煤矿企业其它安全生产管理团队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达到50%以上,本科以上学历达到20%以上。

  全市煤矿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有1158 人,已达中专以上学历259人,剩余的899 人, 2011年底全部达到中专以上学历要求。

  ①本科生:“十二五”末应达标232 人。每座煤矿再引进或培养2名本科学历人员,连同已原有的 40名,届时可达标240人。

  ②大专生:“十二五”末应达标579 余人。现有大专学历183人,除去届时已达本科240人,每座煤矿再引进或培养2名大专学历人员,届时可达标623人。

  ③其它专业科(处)室安全管理人员:各单位根据煤矿实际工作需要配备,按50%大专以上学历制定达标任务

  2、煤矿企业执行团队专业学历准入

  ⑴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

  准入标准: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煤矿井下电气作业、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监测监控作业、瓦斯检查作业、安全检查作业、提升机操作作业、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瓦斯抽采作业、防突作业、探放水作业等10个类别需要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的人员,下同)和班组长必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达标时间:到2014年底,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所属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专业学历达到准入标准。

  到2015年底,全市地方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专业学历达到准入标准。

  奋斗目标:到“十二五”末,全市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达到10%以上。

  全市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共15480 人。

  ①大专生: “十二五”末应达标1548 人。每座煤矿再引进或培养16名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连同原有的12人,届时可达标1612人。

  ②中专生:按照山西省煤炭厅与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煤矿关键岗位和主要工种从业人员中等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要求,逐年安排培养任务,“十二五”末可完成达标任务。

  ⑵煤矿企业特有工种(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

  准入标准:煤矿特有工种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或经过中等职业(含技校)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

  达标时间:到2014年底,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所属煤矿特有工种专业学历达到准入标准。

  到2015年底,全市地方煤矿企业煤矿特有工种专业学历达到准入标准。

  奋斗目标:到“十二五”末,全市煤矿企业特有工种中专以上学历达到50%以上。

  (二)实行煤矿企业团队执业(职业)资格准入

  1、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团队执业资格准入

  ⑴煤矿企业“六长”和副总工程师

  准入标准:煤矿企业“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包括注册安全工程师,下同),其中,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达标时间:到2014年底,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所属煤矿企业“六长”和副总工程师执业资格达到准入标准。

  到2015年底,全市地方煤矿企业 “六长”和副总工程师执业资格达到准入标准。

  奋斗目标:到“十二五”末,全市煤矿企业“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20%以上。

  ⑵煤矿企业其它安全生产管理团队

  准入标准:煤矿企业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包括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

  达标时间:到2013年底,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所属煤矿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业资格达到准入标准。

  到2014年底,全市地方煤矿企业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业资格达到准入标准。

  奋斗目标:到“十二五”末,全市煤矿企业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30%以上。

  2、煤矿企业执行团队职业资格准入

  ⑴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

  准入标准: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必须取得中级技能(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达标时间:到2012年底,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所属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职业资格达到准入标准。

  到2013年底,全市地方煤矿企业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职业资格达到准入标准。

  奋斗目标:到“十二五”末,全市煤矿企业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取得高级技能(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达到30%以上。

  ⑵煤矿企业特有工种(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

  准入标准:煤矿特有工种必须取得初级技能(五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达标时间:到2012年底,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所属煤矿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达到准入标准。

  到2013年底,全市地方煤矿企业煤矿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达到准入标准。

  奋斗目标:到“十二五”末,全市煤矿企业特有工种取得中级技能(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达到40%以上。

  (三)煤矿企业团队建设实行变招工为招生

  “十二五”期间,全市煤矿企业团队建设要努力实现变招工为招生,逐步扩大招用煤炭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煤炭企业职工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其它煤炭院校毕业生的比例,从2011年到2015年,每年新招从业人员中直接招生的比例要分别达到25%、35%、55%、75%、100%。政策性安置人员,凡不符合拟从事岗位准入要求的,必须经过培训,达到准入标准,方可安排上岗。到“十二五”末,全市煤矿企业团队建设真正实现变招工为招生,所有煤矿新招从业人员必须直接从院校合格毕业生中招用,不再从社会上招用从业人员,从源头上把好团队建设第一道关口。

  (四)技能人才团队建设

  1、高级技师

  到“十二五”末,全市煤矿企业特有工种取得高级技师技能(一级)《职业资格证书》达到0.27%以上。

  2、技师

  到“十二五”末,全市煤矿企业特有工种取得技师技能(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达到2%以上。

  3、高级工

  到“十二五”末,全市煤矿企业特有工种取得高级技能(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达到15%以上。

  4、中级工

  到“十二五”末,全市煤矿企业特有工种取得中级技能(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达到40%以上。

  二、推进措施

  1、变招工为招生

  要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用工管理的通知》(晋煤劳发〔2010〕1499号)和《晋中市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精神,在 “五个统一”煤矿用工管理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变招工为招生,先入校后入矿制度。开展校企联合办学,采取委托培训、对口单招、订单培养的方式,培养煤矿主体专业人才;采取设立定向奖学金、偿还助学贷款、提高待遇等方式,吸引优秀毕业生不断充实煤矿企业团队,为煤矿企业的发展储备人才;组织新从业人员和暂时未达标人员到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或煤炭职业院校进行培训,取得毕业证书;从基层区队班组中选拔一大批有实践操作经验,有一定文化基础的青年到煤炭专业院校培养深造,提升煤矿骨干团队素质。

  2、加强教育培训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落实煤矿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继续抓好“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严把准入关;继续组织开展煤矿“六长”和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提升教育培训;继续做好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和继续教育工作;继续做好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继续组织好煤矿关键岗位和重要工种人员职业中专教育;大力加强安全培训教育信息化建设;扎实做好煤矿从业人员年度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国家和省煤炭院校教育资源,推动煤炭主体专业大专、本科、研究生继续教育,不断提升煤矿从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

  3、实行劳动预备制度

  按照“五个统一”煤矿用工管理的要求,不断充实 “煤矿从业合格人员储备库”,采取企业自主、企业与院校、企业之间联合的方式,落实劳动预备制度

  4、实行煤矿从业人员年检制度

  实行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年检制度,是全省煤矿用工管理职能调整后,严格用工准入,加强煤矿用工管理的重要措施;抓好从业人员年检制度的落实,确保全市煤矿用工合同签订率、备案率、培训率、参加社会保险率、从业人员年检率达到“五个百分百”目标的实现。

  5、加大煤炭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力度

  要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山西煤炭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负责全省煤炭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管理、监督指导、考核鉴定及颁证工作,各煤炭职业技能鉴定站要根据鉴定许可范围,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认真做好鉴定工作。煤矿企业新从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获得初级(五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方能独立上岗。煤矿企业要将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保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所需经费足额到位。

  6、加强煤炭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

  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有关精神,深化职称评定制度改革,建立符合煤炭行业特点的专业技术职称评价体系。做好调入、引进煤炭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的审核确认工作;注重做好与职业资格制度的衔接工作,对已取得煤炭相关专业执业资格的,煤矿企业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有关规定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建立健全聘期考核制度,强化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和晋升职称的主要依据。

  7、创新煤炭人才工作机制

  坚持“人才强煤”和“人力资源优先发展”战略,加大煤炭人才工作力度,创新人才工作机制,煤矿企业做为人才工作的主体,要为各类人才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把人才素质能力与岗位要求结合起来,做到因才适用;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以煤炭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为重点,制定引进规划,拓宽引进渠道,提供发展平台,落实各项待遇,加快引进步伐。

  8、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煤矿企业要利用比武和职业技能竞赛这个活动载体,广泛开展以全员参与为基础,以岗位练兵为手段的竞赛活动,选拔、打造企业的“首席技师”、“技能状元”和“技能大师”,促进和带动从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

  9、强力推进班组安全建设

  要按照张德江副总理在全国煤矿班组安全建设推进会上提出的“五个落实”要求,健全班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广泛开展岗位练兵、结对子、师带徒等活动,使班组所有成员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相应技术,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组织管理、自觉抵制“三违”、业务保安、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处置等“五种能力”,使班组成员真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努力实现人本安全。

  10、完善以安全为中心和体现执业(职业)能力的分配办法

  推行以安全为中心,充分体现执业(职业)能力的个人安全技能帐户、安全结构工资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内部分配办法。建立和完善培训、考核、鉴定(评价)、待遇成系列,安全、技能、业绩、收入相结合的成才激励机制,对具备执业(职业)资格人员,要落实相应的津贴补贴。重奖各类发明创造、职业竞赛和评比表彰获奖人员,可以采取破格申报和晋升高一级执业(职业)资格,在提拔任用、工作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农民合同工可以转为城镇合同工等方式进行奖励。

  11、提高“六长”、关键岗位和重要工种人员准入标准

  对于煤矿企业“六长”、副总工程师、其它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各县(区、市)煤炭局要建立限期达标准入门槛制度,未按规定时间、目标完成学历提升的,省、市集团(公司)资格证书考核管理部门不予培训和发证:

  12、加强对煤矿企业团队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

  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煤矿企业团队建设工作的监督管理,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煤矿企业是煤矿企业团队建设的主体,要切实把团队建设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要将团队建设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要素,把人员是否达到准入标准和是否符合煤矿用工规定作为新矿井投产、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加强管理。在日常监管过程中,要把煤矿企业团队建设的落实和推进情况、准入标准的执行情况作为各类安全检查、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通过严把煤矿用工和用人关,促进安全生产和行业整体素质全面提升。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实施煤矿企业团队建设工程的重要意义,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区、市)煤炭局要成立工程推进领导组,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逐年达标规划,并报市煤炭局工程推进领导办公室备案。

  市煤炭工业局工程推进工作领导组:

  组 长:张宝中 市煤炭工业局局长

  副组长:刘兴先 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杨云良 市煤矿工会主席

  成 员:赵永香 市煤炭工业局劳动用工科管理副科长

  李爱珍 市煤炭工业局人事教育科科长

  张树忠 市煤炭工业局工会主任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劳动用工管理科,负责工程推进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赵永香(兼)

  2、积极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实施煤矿企业团队建设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上上下下,要加强沟通,积极协调配合,把有关要求贯穿到具体工作中,切实形成抓工作的合力。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把团队建设工程相关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各县(区、市)煤炭局每半年要对团队建设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有关情况报市煤炭局工程推进领导组办公室。

  3、完善相关标准,严格准入控制

  全市煤矿企业要按照《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工作方案》要求,新从业人员必须达到准入标准,此前已从业的各类人员,要对照准入标准和达标时间,制定培训培养规划,限期达不到者必须进行调整或淘汰。要在涉及准入的学历培养、技能鉴定、职称评聘、从业人员年检及各类验收、考核工作中落实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标准,确保不走过场,不人为放宽,严格准入控制。

  4、优选院校,搞好教育

  对研究生和本科生教育,要以中国矿业大学为龙头的十多所原矿业学院为主体院校,各煤矿企业要选择信誉度高、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质量好的院校和技工学校,按照准入标准和准入时间,分层次进行选送学习,按时提升学历,限期达标。

  5、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要广泛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手段,加大对推进煤矿团队建设工程的宣传力度,使广大从业人员充分认识推进团队建设工程的重大意义,了解各项准入标准和政策规定,增强自我完善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当知识型员工”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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