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集团公司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
为了体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强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思想,体现安全一票否决的原则,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安全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落实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各项安全制度办法的有效性,全面推动安全工作的落实,实现我矿的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
(二)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三)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度。
(四)实行各级干部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五)全矿实行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制度。
二、考核办法
按照分级考核,标准量化、岗责相联、奖罚分明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对照我矿《安全绩效综合考核办法》和各矿队、科室制定的安全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三、考核职责及奖惩权限
(一)矿级负责对各矿队、科室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奖惩。
(二)各矿队、科室负责对所属基层单位及其个人的考核奖惩
(三)各基层单位负责对所属班组及岗位人员的考核奖惩。
四、考核要求
(一)各级考核部门必须建立健全考核管理制度,做到考核原始资料齐全、真实、有效,考核过程严肃认真、公平、公正,考核结果公开,一级对一级负责,奖惩兑现严格,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有效性和公平合理性,真正起到促进安全的作用。
(二)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处分,由安全科负责执行,处理结果要通知当事人,并及时公布,重大问题及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