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集矿“四举措”规范职工安全行为
邱集矿“四举措”规范职工安全行为
为进一步推进职工岗位行为规范养成,全面提高职工安全自主管理能力,有效降低“不安全行为”所造成的安全管理隐患,邱集煤矿紧紧抓住“人”这个关键因素,将二季度确立为全矿职工“安全行为养成季”并下发文件,通过“四举措”,扎实规范职工岗位行为,为矿井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打好基础。
首先该矿将四月份定为安全行为纠偏月,要求各区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专业规程、措施、制度加强学习,掌握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防控点,指出职工哪些行为属于不安全行为,同时作为自我提高的一种手段,起到模范示范作用,尤其在下井过程中,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职工不安全行为要进行纠偏,达到提高职工安全行为的目的。矿安培中心要进一步落实好岗位工种的现场技能考核,通过考核对不安全行为予以纠偏。
二是将五月份定为职工安全行为养成月,要求通过对职工不安全行为的纠偏,做到个人安全行为的良好养成。各工区要对出现的不安全行为及时予以总结,对被多次纠偏的问题职工,要拿出防范措施及处理意见,视其危险程度采取规避措施,以此进一步消除和减少安全生产中的隐患,督促职工安全行为的养成。
三是将六月份定为全矿的安全生产月,借助精细化检查消除安全生产中“物的不安全状态”;利用管理人员四、五月份的不安全行为纠偏和职工自我控制后安全行为的养成,来消除安全生产中“人的不安全行为”;通过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心来进一步降低安全生产中“管理上的缺陷”;通过各种手段来消除安全生产中“环境上的不安全因素”。
四是细化责任,严格考核。矿针对“关于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养成确保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内容,严格执行问责制,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管理人员、安监员现场检查职工“不安全行为”纠偏职责,细化了考核内容,并制定了“不安全行为纠偏检查表”,每月严格考核兑现,促使全矿各级管理人员把对职工不安全行为的纠偏管理工作贯穿于全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去,让职工充分认知每个岗位“只有规定动作,没有自选动作”,更好的促进个人安全行为的养成。
邱集煤矿:刘俊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