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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监控、防尘、防火等系统定期审查制度

作者:佚名 2012-04-13 21:54 来源:本站原创

  通风、监控、防尘、防火等系统定期审查制度

  一、通风系统定期审查制度

  (1)系统合理:查阅矿井通风系统图、通风网络图,检查矿井是否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生产水平和采区是否实行分区通风,采区进、回风巷是否贯穿整个采区,是否按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采掘工作面是否独立通风;采区、工作面的进回风是否经过采空区或冒落区。查阅主要通风机性能、通风阻力测定报告,风机实际工况、风量和风压特性曲线,检查矿井风量与通风阻力的匹配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

  (2)设施完好。查看主要通风机房,通风机的型号、电源线路和有关记录,检查主要通风机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检修维护;检查矿井主要通风机房的风门、防爆门(盖)是否按规定设置,反风设施是否齐全有效,风机房各种记录是否规范,联系电话是否畅通。井下现场检查风门、密闭墙、测风站等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和安设位置情况,通风设施质量是否符合构筑标准,并建立了日常检查和维护制度;风门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实现风门连锁和自动关闭;永久密闭是否用不燃性材料构筑,是否按规定检查记录;检查局扇是否完好,是否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3)风量充足。查看主要通风机型号、电源线路和通风报表,检查矿井主要通风机双机是否同等能力,是否双回路供电;根据矿井通风报表及实测风量,核实矿井有效风量率;查阅通风能力核定报告、测风报表、风量分配计划和通风瓦斯月报,测定井下主要进回风巷道断面、风速和瓦斯浓度,检查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是否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风速是否超限,有无无风、微风作业现象,局扇是否循环风,是否能保持通风巷道断面和风流畅通。查阅矿井风量分配计划是否合理,风量计算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风流稳定。查阅矿井是否建立测风制度,并根据生产变化及时对通风系统进行调整;检查井下有无敞口的废弃巷道和盲巷,采空区是否及时封闭;查阅矿井通风网络图,看是否存在角联通风,是否进行有效控制;查看局部通风机电源接线情况,检查是否实现 “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主、备风机自动切换,高瓦斯、瓦斯突出矿井是否实现 “三专两闭锁”;现场查看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检查局部通风机是否实行挂牌管理,有无专人负责和随意停开现象。

  为确保通风系统可靠稳定,总工程师每季度要组织召开一次通风系统审查专题会议,排查其中存在的问题,凡与项目(1)(2)(3)(4)不符的,将按照《集团公司处罚管理规定》和《鑫盛煤矿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对查出的问题指定专人负责跟踪落实,限期整改,并做好记录备查,未按时整改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

  二、监控系统定期审查制度

  (1)装备齐全。检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图,查看中心站、分站、传输电缆、传感器等设备的安装设置是否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规定;检查监控中心站,是否双回路供电,各类传感器设置是否齐全,主机能否显示所有传感器的数据或状态;不间断电源,接地、防雷装置及录音电话等功能是否齐全;公司调度室内有无主机或显示终端;井下分站是否设置在进风巷道或硐室中;是否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检查矿井是否按规定绘制安全监控系统图、断电控制图,是否按规定打印报表并经领导审阅;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是否有备用主机,主机和备用机之间是否能够自动切换。

  (2)数据准确。检查矿井相关管理制度,查看是否配备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维护、检修、值班人员及培训持证情况;监控主机显示传感器的信息是否能真实反映监测对象的数值或状态;井下检查传感器位置、地点和报警、断电浓度以及断电范围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定期调校,检测数据是否准确;安全监控系统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值班制度、维护调校等各种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检查安全监控系统历史数据是否按规定保留,历史曲线是否有间断并有记录。

  (3)断电可靠。查阅矿井供电系统图,并现场查看,检查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是否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查阅安全监控系统测试记录,检查是否每隔7天测试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现场进行试验,检验采、掘工作面等作业地点瓦斯超限时的声光报警、断电、闭锁等功能是否正常,中心站能否正确显示报警断电及馈电的时间及地点。

  (4)处置迅速。检查矿井是否建立监控系统非正常状态处置程序和应急预案,采取的应对措施是否得当。

  为确保监控系统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矿井每季由总工程师组织一次对全矿井监控系统全面审查,凡与项目(1)(2)(3)(4)不符的,将按照《集团公司处罚管理规定》和《鑫盛煤矿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对查出的问题指定专人负责跟踪落实,限期整改,并做好记录备查,未按时整改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

  三、供水施救、防尘系统定期审查制度

  1.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可与防尘系统共用或单独建立。矿井必须绘制供水施救系统图(可与防尘系统图合用),并至少每月修改填图一次。供水施救系统图按比例绘制,各个闸阀、三通及阀门、管路直径等内容填图准确,两个及以上供水源的要说明各水源供水量和水源切换方法。

  2、专用静压水池与矿井防尘系统管网实现连接,利用三通和闸阀实现灾变时切断防尘供水、连通专用静压水池供水,并要有连续供水系统向专用静压水池供给符合饮用标准的水,保证矿井发生灾变时能够连续向井下供水。

  3、矿井水平大巷、采区上下山等主要供水干管管路直径不得小于100mm,采掘工作面供水管路直径不得小于35mm。

  4、矿井有人作业的地点、避难所、避难硐室、避难仓等地点都必须铺设供水管路并安装三通及阀门。水质要求:供水施救系统供水水质清洁,符合饮用水标准,并有市级以上卫生部门水质化验证明。

  5、防尘系统完善。地面检查矿井防尘水池、防尘系统图,现场检查矿井防尘管网敷设情况及喷雾设施安装情况,查看矿井是否按规定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能否保证各产尘点的防尘用水;防尘水源、水质、水压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6、防尘措施到位。检查矿井是否建立完善的综合防尘制度和措施,并检查是否落实到井下现场。井下各主要巷道是否按规定设置净化风流水幕,采煤工作面是否按规定进行煤层注水,矿井是否按要求设置隔爆设施、喷雾装置及净化水幕,炮采、炮掘工作面是否实行放炮喷雾、冲洗巷帮、水炮泥、净化风流、爆破前后洒水等综合防尘措施

  为确保供水施救、防尘系统可靠稳定,总工程师每季度要组织召开一次供水施救、综合防尘系统审查专题会议,排查其中存在的问题,凡与项目(1)(2)不符的,将按照《郑新公司处罚管理规定》和《鑫盛煤矿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对查出的问题指定专人负责跟踪落实,限期整改,并做好记录备查,未按时整改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

  四、防火系统定期审查制度

  (1)电气设备无失爆。检查矿井是否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带有 “MA”标志的电气设备;检查井下电气设备是否有失爆现象,是否有严格的井下电气设备管理制度,检查现场有无带电维修作业现象。

  (2)放炮操作规范。检查现场是否使用正规发爆器和与之配套的母线;是否严格执行井下放炮作业管理程序和“三人连锁爆破”、“一炮三检”等制度;检查是否存在井下放糊炮、明炮、放顶煤工作面挑顶煤爆破作业等违章放炮行为。

  (3)防灭火措施到位。检查井上下主要机电硐室和皮带机是否按规定设置防灭火设施,检查井上下消防器材库材料是否按规定配置齐全。

  为确保防灭火系统完善、可靠,总工程师每季度要组织召开一次防灭火系统审查专题会议,排查其中存在的问题,凡与项目(1)(2)(3)不符的,将按照《郑新公司处罚管理规定》和《鑫盛煤矿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对查出的问题指定专人负责跟踪落实,限期整改,并做好记录备查,未按时整改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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