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2011年事故应急求援预案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企业概况...
第一节 编制目的....
第二节 矿井概况及道路交通
第三节 矿井地质情况及开采布置...
第二章 矿井灾害分析及危害..
第二节 灾害事故分布范围及危害..
第三节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节 应急组织体系....
第二节 指挥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预防与预警..
第一节 危险源监控.
第二节 预警行动..
第三节 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第五章 应急响应...
第一节 响应分级....
第二节 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第三节 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第四节 矿工自救与互救和现场急救.
第五节 灾害事故撤退路线....
第六节 应急救援结束...
第六章 后期处置....
第一节 善后处理....
第二节 保险....
第三节 事故调查通报和应急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意见....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通信与信息保障...
第二节 应急队伍保障..
第三节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第四节 经费保障..
第五节 其它保障..
第一节 应急救援人员培训计划.
第三节 预案的修编条件..
第四节 奖惩与实施....
第五节 附 则...
附件:
1、应急救援组织指挥联系电话
2、煤矿救护协议
3、矿井道路交通示意图
4、矿井采掘平面图、通风、避灾示意图
前 言
为保障全体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突发性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灾害的损失,根据国家及地方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本矿实际,本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 企业概况
第一节 编制目的
为了保障全体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突发性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有序控制处理,使事故现场在第一时间内得到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把保障全体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事故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人民生命的威胁和危害,把事故预防作为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事故防范体系。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紧密配合,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第二节 矿井概况及道路交通
黄河沟煤矿位于贵州省安顺市北部,矿区地理坐标:东经26°22′49″~26°23′27″北纬105°56′48″~105°57′54″,距安顺市区约26Km,安顺经轿子山镇至普定的公路经过矿井南西部,有矿山公路直达矿山,矿井到轿子山镇为四级泥质碎石路面,距离2Km。轿子山镇到安顺市为二级公路,距离24Km,与贵(阳)黄(果树)公路相通。矿井距昆铁路安顺站27Km。煤炭运输十分方便(见插图“交通位置图”)。行政区划属安顺市西秀区轿子山镇管辖,业务上隶属安顺市煤炭局管辖。
黄河沟煤矿采用壁式开采,采煤面采用炮采,掘进工作面采用风动凿岩机打眼,放炮掘进。
目前,黄河沟煤矿为技改整合矿井。
第三节 矿井地质情况及开采布置
(一)地层
区内出露地层从上至下分别为:
(1)第四系(Q):零星分布于老地层上部或地势低凹处,不整合于老地层之上,为残坡积土、冲积粘土及表层土,厚0~3m。
(2)下三叠统大治组(T1d):上部,浅灰、灰白色薄至中厚层隐晶质灰岩,中部,角砾状灰岩夹页岩,下部,灰岩、泥灰岩、页岩。厚480~550m,平均420。
(3)上二叠统大隆组(P3d):深灰、灰蓝色薄层硅质粘土岩,夹少量粉砂岩及薄层灰岩,透镜体。厚10.6~21.86m,平均14.02m。
(4)上二叠统长兴组(P3c):灰、深灰色厚层块状,燧石灰岩。厚16.79~29.08m,平均厚22.82m。
(5)龙潭组(P3L)含煤地层:以深灰色燧石灰岩、细砂岩、粘土岩及煤层交替施回式的沉积韵律为主,厚348.8m。
(6)上二叠统龙潭组(P3L):为本区含煤地层,由灰、浅灰,灰黑色薄至中厚层粉砂岩,泥质粉砂岩、细砂岩、粉砂质泥岩、泥岩、夹燧石灰岩,泥灰岩,炭质页岩及煤层等组成。厚约348.8m。
本区龙潭组(P3L)共含煤22号,一般含煤10-15层,全区可采煤层为M0、M8、M9、M11、M14,M11煤层局部可采,另有数层为不可采或局部可采煤层。M14煤层为本矿区主采煤层。
(二)构造
大地构造属杨子准地台,黔北台隆、遵义断拱,贵阳复杂构造变形区,处于新华夏系第三隆起褶皱带北部和黔西弧形褶皱带之南的交叉复合部位。区域构造线呈北东南西向,矿井位于蔡官向斜北西翼。在矿区西北部有一区域性大断层F1通过,倾向北西,倾角不明,为逆断层,断距约200米,对矿山开采影响不大。地层产状:倾向145°~180°倾角7°~11°,平均9°。根据《矿井地质规程》规定,构造复杂程度简单,一般倾角9°。区内无大的断层通过,只有少数落差<2m的小断层或节理,地质构造简单。
(三)、煤层
1)含煤性
矿区内主要可采煤层M8、M9、M11、M14,现分别叙述如下:
1、M0煤层:位于龙潭组上部,因距地表较近,目前尚未开发,处于准采标高以上,在矿区范围内所占比例较小,故未对其进行储量核实,厚度不详。
2、M8煤层:位于龙潭组(P3L)中部,距上覆地层长兴组(P3c)底部燧石灰岩120~130m,下距M9煤层20m左右。是矿区内的可采煤层,厚1.70~1.90m,平均厚1.80m,无夹矸,厚度变化不大,属稳定性煤层。煤层直接顶板为粘土岩、炭质粘土岩等较软岩石,厚0~3.4m,其上覆老顶燧石灰岩厚3.5m,部分地区灰岩直接与煤层接触。底板为粉砂质粘土岩。
3、M9煤层:位于龙潭组(P3L)中部,上距M8煤层20m左右,厚0.8~0.9m,平均厚0.8m,局部有0.25m的夹矸,煤层直接顶板为粉砂质粘土岩,粉砂岩,厚0~2.7m,上覆老顶为灰岩,厚3.55m,大部分地区煤层直接与老顶接触。煤层直接底板为粘土岩,粉砂质粘土岩,粉砂岩,厚4.5m。稳固性较好。全区可采煤层。
4、M11煤层:位于M9煤层之下,上距M9煤层35m左右,煤层厚0.8~0.9m,平均厚0.8m,有一层夹矸,厚5~10cm,局部地段煤层厚度变化较大,造成局部可采煤层。直接顶板为泥质砂岩及粉砂岩,直接底板为泥质粉砂岩,粉砂岩。局部可采煤层。
5、M14煤层:位于M11煤层之下,上距M11煤层约22m左右,煤层厚1.00~1.30m,平均厚度1.20m。有二层夹矸,平均每层夹矸厚0.05m左右。厚度变化不大,全区可采,煤层较稳定。直接顶板为泥质灰岩及粉砂岩,直接底板为粉砂岩,泥质粉砂岩。
煤 层 特 征 表
煤层编号平均厚度(m)煤层
夹矸煤层间距(m)稳定性平均倾角
(゜)顶底板岩性
顶板底板
M81.8无20稳定7粘土岩、炭质粘土岩粘土岩
M90.8局部夹矸1层稳定7灰岩粘土岩,粉砂岩
35
M110.8夹1层较稳定7泥质砂岩及粉砂岩泥质粉砂岩岩
22
M141.2夹0-2层较稳定7泥质灰岩及粉砂岩粉砂岩,泥质粉砂岩
(四)煤质
1.煤质特征
根据原黄河沟煤矿、哈露冲煤矿对M8、M9、M11、M14煤层的煤质鉴定报告,其煤质特征如下:
M8煤层:黑色块状,结构致密,玻璃光泽,为亮型煤。据原黄河沟煤矿储量核实报告中的检验结果数据,原煤灰份16.3%,为低中灰份煤。硫份2.6-2.97%,平均2.79%,属中高硫型煤。挥发份7.43%,属低挥发份煤。发热量21.52-23.87MJ/Kg,平均22.7MJ/Kg,为中高热质无烟煤。
M9煤层:黑色块状,结构致密,玻璃光泽,属亮型煤类型。灰份平均18.06%。属低中灰份煤。硫份2.4-2.8%,平均2.6%,属中高硫型煤。挥发份平均7.43%,为低挥发份煤。发热量21.02-23.50MJ/Kg,平均22.26MJ/Kg,为中高热质煤。
M11煤层:原煤灰份18.79%,为低中灰份煤,挥发份7.34%,属低挥发份煤,全硫2.40~2.46%,平均2.43%,属中高硫煤。发热量21.02~23.50%MJ/Kg,属中高热质无烟煤。
M14煤层:原煤灰份18.06%,属低中灰份煤,挥发份7.43%,属低挥发分煤,全硫2.40~2.80%,平均2.60%,属中高硫煤,发热量21.02~23.50MJ/Kg,属中高热质无烟煤。
2.煤的宏观特性
M8、M9、M11、M14煤层均为块状构造,结构致密,玻璃光泽,均属亮型煤,块度大,M8、M9、M11、M14煤层体重均为1.50t/m3。
煤质特征见表1-4-2:
煤质特征表
编号水 分
(Mad)(%)灰 分
(Ad) (%)挥发分
(Vdaf) (%)全 硫
(St,d) (%)发热量
(Qb,daf) (MJ/kg)
M8小于1.716.307.432.7922.70
M9小于1.818.067.432.6022.26
M11小于1.918.797.432.4322.70
M14小于1.818.067.432.6022.70
(五)煤层顶、底板条件
(1)M8煤层
顶板:其直接顶板岩性为粘土岩、炭质粘土岩等较软岩石、泥岩,易破碎,遇水容易软化、滑塌,其顶板强度低,为不稳定顶板。
底板:直接底板为粉砂质粘土岩,易风化崩解,遇水易膨胀、软化,为不稳定底板。
(2)M9煤层
顶板:直接顶板为粉砂质粘土岩、粉砂岩,大部分地区直接顶板为灰岩,较稳定,其工程地质条件较好,为较稳定顶板。
底板:直接底板为粘土岩、粉砂质泥岩、粉砂岩,工程地质条件较好,为较稳定底板。
(3)M11煤层
顶板:直接顶板为泥质粉砂岩及粉砂岩,其工程地质条件较好。为较稳定顶板。
底板:直接底板为泥质粉砂岩,粉砂岩,工程地质条件较好,为较稳定底板。
(4)M14煤层
顶板:直接顶板为泥灰岩及粉砂岩,为较稳定顶板,工程地质条件较好。
底板:直接底板为粉砂岩、泥质粉砂岩。工程地质条件较好,为较稳定底板。
据此,采煤过程中,需对矿井加强顶、底板管理,适时支护,特别在遇见有小构造的地带,更应严防冒顶、片帮、底鼓等不良工程地质问题发生。随着开采工作的展开,采空区将会增大,由于各煤层的顶底板稳定性较差,冒顶、片帮、底鼓现象的可能性将会增大,应加强煤层巷道顶、底、帮的支护管理工作,预防不良事故发生。
(六)煤的用途
根据M8、M9、M11、M14煤层的化学性质和工艺性能,其具有广泛用途,可用于动力用煤、化工用煤及民用煤,煤矸石可考虑作水泥、低温烧制地板砖,生产有机复合肥料及微生物肥料等。
第四节 历年来的矿井灾害事故分析
根据历年的安全统计资料分析,我矿安全生产事故类型主要为顶板事故,2007年8月4日曾发生一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本矿井未做煤与瓦斯突出性签定,暂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管理,自建矿以来未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第二章 矿井灾害分析及危害
第一节 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本矿井未做煤与瓦斯突出性签定,暂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管理,井下存在水、火、瓦斯、顶板、粉尘几大灾害,根据实际情况,并按其危险性的大小和临界量的划分,我矿重大危险源确定为九个,如下:
1.煤与瓦斯突出:本矿井未做煤与瓦斯突出性签定,暂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管理,现有几个煤层可能发生突出事故。危害程度较大。
2.瓦斯爆炸:根据瓦斯等级鉴定绝对涌出量结果为:M14煤层为9。82m3/t,危害程度较大。
3.煤尘爆炸:根据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2005年5月提供的《安顺市黄河沟煤矿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分别对M8、M9、M11、M14煤层取样鉴定结果,煤尘均为无爆炸性危险。所以按煤尘无爆炸性危险管理。但在煤矿开采生产过程中应坚持湿式作业,搞好防尘工作,确保安全文明生产和矿工的身体建康。危害程度一般。
4.矿井火灾:1.矿井火灾::我矿火灾事故分为内因火灾(煤层自燃和采空区发火)和外因火灾(违章放炮电器火灾)
(1)内因火灾
根据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2005年5月提供的《安顺市黄河沟煤矿煤炭自燃倾向性等级鉴定报告》,分别对M8、M9、M11、M14煤层取样燃点试验结果:自燃倾向分类都为Ⅲ类,不易自燃。危害程度一般。
(2)外因火灾
我矿采掘系统点多面广,违章放炮,违章操作电器设备,电器失爆,供电线路短路,漏电都可能造成矿井外因火灾的发生。
5.矿井水灾:矿井掘进集中运输大巷时,曾遇地下裂隙水,矿区下部无小窑积水,危害程度一般。
6.顶板:矿井可采煤层中,现主采M14煤直接顶板为泥灰岩及粉砂岩,局部易跨落,危害程度较大。
7.压力容器:主要有空气压缩机、储气罐、危害程度一般。
8.炸药库:在矿区中储存有炸药,危害程度一般。
第二节 灾害事故分布范围及危害
根据各个危险源存在形式和条件及地点,其分布范围如下:
1.煤与瓦斯突出:目前分布在11101工作面。在未保护区域或遇地质变化时的采掘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由于我矿尚未进行突出签定,故暂按煤与瓦斯突出管理)。
2.瓦斯爆炸:分布在井下各采区的11、8煤层的掘进工作面瓦斯积聚区及各采区各煤层的回采工作面的上隅角瓦斯积聚区。
3.煤尘爆炸:分布在井下各采区各工作面的回风巷,和原煤转载点和装煤口一带。
4.矿井火灾:分布在井下各采区11煤层自燃和各采区的放炮地点以及采掘头面生产系统。
5.矿井水灾:分布在井下北采区各采面及运输线带等。
6.顶板灾害:分布在井下各采区11采掘工作面。
7.压力容器:分布在地面的有空气压缩机、地面蒸气锅炉。
8. 炸药库:分布在矿区东面的全岩巷洞内。
第三节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基本原则
1.坚持“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的第一原则,发生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时,以最快的速度实施救援和处置。
2.坚持“以人为本”时间就是生命的原则,井下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机构所有人员必须在15分钟内赶到井口、应急救援小组人员必须在5分钟内作好下井准备,应急救援指挥部必须在25分钟内作出抢险救援的决定。
3.坚持分工合作、落实责任的原则。煤矿矿长为煤矿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的第一责任人,矿长不在公司时,由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依次承担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处置。应急救援小组和后勤保障组在组长不在时,以副组长和排名先后依次承担组长责任,配合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实施应急救援处置。
4.坚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原则。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各相关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应急救援机构所有成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及时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切实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节 应急组织体系
按照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实行统一组织、领导,职能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原则,我矿成立了较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抢险指挥部、技术部、后勤保障部、应急救援办公室。
第二节 指挥机构及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总 指 挥:王纪国(手机:6359)
副总指挥: 韦有峰(手机:6921)
杨泗波(手机:6677)
成 员:朱时仁 王成俭 庄柏武 李宜山 李杰 。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负责本《预案》审定,组织实际演练,检查督促做好煤炭企业较大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部门各项准备工作,负责煤矿较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及事故善后处理。
2、应急技术部:
组 长:韦有峰(手机:6921)
副组长:朱时仁(电话:6302)
成 员:张家勤(手机:6543)
范安久(手机:6541)
应急技术部职责:各类煤炭企业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提出具体的处理方案和措施,负责对事故发生后煤矿救援措施的预审和审查,并组织进行实施。
3、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煤矿办公室(03523505148)
主 任:杨泗波(手机:6677)
成 员:王成俭(手机:6786)
范文兵(手机:6765)
刘 祥(手机:6518)
应急救援办公室职责:具体负责各类救援制度、文件的起草、组织有关救援安全会议、提供文字资料,24小时值班,并及时向应急救援小组报告事故的有关情况。
4、现场抢险指挥部:
指 挥 长:王纪国(手机:6359)
副指挥长:韦有峰(手机:6921)
成 员:公司公司救护队负责人:王荣生(手机:6778)
矿各单位负责人
现场指挥部职责:根据灾情,负责制定应急救援实施方案,负责组织事故救援工作,及时准确向上级部门和县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进展情况,事故抢险结束后及时配合调查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5、后勤保障部
部 长:李宜开(电话:6733)
副部长:刘延珍(电话:6373)
成 员:文仁伟(电话:6547)
瞿治平(电话:6543)
后勤保障部职责:及时提供各类应急装备器材和救灾物资、提供交通工具、协调道路交通畅通,搞好上级部门的接待工作。
第四章 预防与预警
第一节 危险源监控
煤矿安装了瓦斯安全监控系统,并实施了远程联网,当瓦斯、一氧化碳、温度等超限时,由监控室发出报警信息,值班人员分别报告给煤矿工程师、矿长、业主、并向县监控中心报告。公司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根据各危险源的具体情况,划分为不同的监管单元,确定专人对各单元进行监管。对各危险源按日检、旬检、月检的期限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出来的各类隐患上报安全矿长处,由安全矿长指定专人、定期限、定措施落实整改完善。同时通安全科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查、检查活动予以登记整理,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跟踪档案。
为了最大限度杜绝或减少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矿根据自己的特殊性和具体情况对各类重大危险源制定如下预防措施:
1.为防止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
(1)对所有电气设备在入井安装前,都必须经技术科科学的检查,并对防爆性能和零部件是否完好等进行认真的检查并作好记录,符合规程规定的相关要求后方能入井安装运行和使用。
(2)使用中的所有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由技术科组织井下电工每周进行一次,检查结果应书面交技术科汇报存查建档。分片负责电工应每日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失爆电气设备,井下电工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操作。
(3)对临时停工的采掘工作面,严禁停止局扇运行,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局扇停止运行的工作面恢复通风前,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41条的规定执行。由通风队派人进行排放工作。
(4)对井下建立完善的洒水喷雾系统,在各转载点、运输机头、总回风巷等,为防止粉尘飞扬,井下各巷道每旬至少进行一次洒水清尘,防止粉尘堆积。
(5)对所有入井人员必须坚持检身制度,严禁烟火、点火物品等入井,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范围内严禁有烟火。
(6)矿灯房要严格矿灯的收发制度,每天坚持对收回来的矿灯要进行检查,对不防爆的矿灯严禁入井。井下人员严禁私自撤卸敲打、撞击矿灯。
(7)在各采掘地点放炮时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作业,严禁违章操作。
2.为防止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必须坚持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
(2)坚持开采保护层,并且保护层必须超前被保护层不小于层间距的两倍,并不得留设煤岩柱。
(3)坚持煤体注水。在回风巷打下向孔,对煤层进行注水。
(4)在掘进巷道时,采取打超前排放钻孔等防突措施。
(5)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编制专门设计,并采取综合防治突出措施和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检验措施有效后,并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方可采取震动性放炮揭煤。
(6)突出煤层工作面必须安装瓦斯监测探头、专用电话,专职瓦检工,班组长自带便携式报警仪及职工必须自戴自救器。
(7)对突出煤层的各采掘工作面必须采取“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并严格按措施要求作业。
(8)在突出煤层掘进时,公司救护队应待机现场值班。
(9)有突出危险的工作面不能三班作业,必须留足瓦斯排放时间。
3.为防止水灾事故:
(1)对地表水的防治,采取疏、截、挡、堵、排等方法。
(2)对井下水防治,对发现煤(岩)层有透水征兆时,必须采取“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严禁边掘边探。留足隔水煤(岩)柱、采区边界隔水煤柱、工作面隔水煤柱及区段煤柱和水平之间的煤柱及矿区边界煤柱等。
(3)对主要排水设备必须达到矿井最大涌水量的安设和购置,并必须有可靠的备用排水设备。
4.为防止井下火灾事故
(1)对井下所有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供水管网水量充足,井下水池随时保持足够的水量。
(2)矿每5天一次对各已密闭的采掘工作面进行仔细的发火征兆检查,同时测定各种有毒有害气体书面报告总工程师和通风队备查。
(3)按规定及时封闭采空区。
(4)对各工作地点放炮,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放炮工作。
(5)井下电工严禁带电作业。
5.为防止顶板事故;
(1)必须加强矿井地质工作,地测人员对每个采区、各回采工作面顶、底板岩性的组成、物理力学性质、与邻近煤层的开采关系、煤质软硬、厚度变化和倾角、地质构造、自然裂隙的性质及赋存情况等都要进行调查研究,写出各工作面的地质报告,作为编制作业规程的依据,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止顶板事故的措施。
(2)组织力量,进行工作面矿压观测。
(3)认真编制《作业规程》,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组织正规作业,加快工作面推进度,以减少顶板悬露的面积和时间。
(4)对作业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和教育,使职工熟悉和掌握顶板事故发生前的征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发现有危险情况时,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处理,来不及处理时,要把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报告调度室。
(5)严格工作面的检查和管理,保证支护质量和支架的稳定性,支护使用的材料,其规格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金属支柱必须定期试压,各种特殊支架要按《作业规程》要求架设。
(6)工作面如遇破碎、松软顶板、过断层、过老空、过冒顶区以及初采或收尾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缩小空顶距离,改变支护方式,增强支护密度,加强顶板管理工作,在顶、底板破碎时,支柱必须穿鞋戴帽,加强扛背、杜绝空顶。
(7)14煤层回柱时只能单头回撤,严禁两头或多头以上同时回撤,互相影响而造成事故。回柱时,一个头不得少于3人,严禁一个头一个人回撤。
(8)回柱放顶,如遇顶板坚硬,超过规程规定悬空顶板面积,必须采取人工强制放顶。
6.为防止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1)对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并持有特种操作证的人员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
(2)对按压力容器的使用,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在运行中使各个安全装置必须要安全可靠,严禁带病运行。
(3)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擅离岗位或在岗睡觉。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作好一切所需记录、和运行记录。
(5)严禁使用验收不合格的压力容器投入使用。。
7.为防止危岩滑坡事故
(1)定期对危岩滑坡的地带进行检查和观测,发现有可疑的地方,作上记号,随时观测,一旦发现有滑坡危险,立即撤离危险区或受威协的人员和设备。
(2)对危岩滑坡有影响的范围要制定醒目的安全标志,或警戒栅栏。
(3)对有大型的危岩,要采取措施对其加固和保护、或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对危岩滑坡影响范围内的住宅和车间、工作场所要及时搬迁到安全地方。
8.为防止炸药库房的爆炸事故
(1)库房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擅离工作岗位。
(2)库房内使用的照明装置必须是防爆型,防止产生火花。
(3)库房附近50m内不得有住宅和公共场所。
(4)库房必须建立领退制度,并作好一切记录,不得有误差,雷管必须编号发放。
(5)矿领导和通风队、供应科、保卫科定期进行检查和核对帐目、必须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6)值班人员每旬要对其购买、使用剩余的数目记录好,并填表报矿和通风队、保卫科备查。
第二节 预警行动
本预案适用范围:
凡矿井发生下列安全事故之一的,均按本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1.井下瓦斯突出或煤与瓦斯突出,造成工作面无法正常生产或有人员伤亡的。
2.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造成严重伤亡或工作面造成破坏的。
3.井下发生火灾,直接灭火无效,有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爆炸的。
4.井下发生水灾,危及人员或抽水房透水事故的。
5.井下采煤工作面大面积冒顶的。
6.压力容器超压,或操作不当造成爆炸的。
7.危岩垮落或山体滑坡的。
8.炸药库发生燃烧或爆炸的。
第三节 事故信息报告程序
井下各采掘地点一旦发生事故,井下人员立即到事故附近的电话,打电话告知监控中心调度室(24小时派有专人值班)报告事故相关信息后。由调度室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参与救援行动。
地面一旦发生事故,事故附近的人员立即打电话告知监控中心调度室(24小时派有专人值班)报告事故相关信息后。由调度室立郎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参与救援行动。
报警系统:井下各采掘地点设有防爆电话与监控中心调度室相通,号码为800 801,地面外线电话0352-3505148。
矿配电房设有预警喇叭,警音一响,各级人员立郎到达指定岗位待今。
通讯系统:应急指挥机构之间,应急队员之间均有电话相联系。
严格执行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凡本矿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应在最短的时间(2分钟内)以最快的方式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指挥部及领导小组获悉后,在3分钟内立即向县应急救援中心和主管部门、盘江分局报告,并视其事故情况及时作好有关情况续报工作。
2.不论是部门报告和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向上级报告时,可先采用口头(电话)方式报告,随后立即用书面形式正式上报,报告时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类别。
(2)事故的情况,简要经过,伤亡人数、遇险人数或有可能发生的重大后果、破坏范围和损失情况。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有无发生二次事故的可能。
(4)伤亡人员的抢救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
(5)是否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救援工作。
(6)报告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事故发生后,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在抢救人员和财产的过程中,特别是在抢救伤员时、要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上(+)标志,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第五章 应急响应
第一节 响应分级
应急救援分级响应是在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后,根据事故大小、救灾难度、影响程度,相应级别的矿山应急组织处于响应状态,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根据我国矿山应急组织体系对矿山事故的应急响应分为三级。
I级应急响应:
若企业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实行I级响应。
企业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按《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和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的救灾方案实施救援工作,同时上报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组织。
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组织处于预备状态。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了解、掌握事故的应急救援情况,向矿山应急救援专业组、专家组、省级救援基地、省级医疗救护中心等发出预警,同时向上级应急组织报告。
国家矿山应急组织处于知悉状态。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值班和联络,密切关注事故现场情况。
II级应急响应:
若企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实行II级响应。
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组织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向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国家矿山应急组织处于预备状态。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指挥部报告,及时掌握事故的应急救援情况,传达指挥部有关指令。向矿山救援专家组、国家级矿山救援基地、国家医疗救护中心、救援物资储备单位等发出预警,
III级应急响应: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急救援实行III级应急响应,国家矿山应急组织启动应急预案:
(1)若企业发生30人以上特别重大伤亡事故;
(2)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有重要批示的重、特大事故;
(3)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的或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事故;
(4)受灾、受困人员在30人以上的事故;
(5)其它需要国家组织应急救援的事故。
第二节 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1、接警
(1)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监控中心调度室)负责接收全矿生产安全事故的报警信息。值班电话:800 801(外线)0352-3505148、
(2)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时、必须做好事故的详细情况记录。
(3)若不是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首先接到报警时,其他接警人员应立即报告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
(4)若事故信息不是来自地方人民政府矿山应急组织,应立即告知相关人员。
2、应急组织启动
(1)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警后,立即通知所有指挥部成员到指挥部集合。同时通知有关部门、矿山医疗救护中心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2)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汇报事故情况,整理现场资料、图纸等,供指挥部决策、指挥使用。
(3)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组织研究救援方案,指挥部成员根据指挥部命令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4)指挥部决定派出赴现场应急工作组、应急救援行动小组,确定是否请求外部增援。
(5)指挥部及时上报事故和救援进展情况,适时向媒体公布。
3、应急救援行动
(1)赴现场应急工作组听取事故现场情况汇报,并了解以下内容:
§ 事故矿井概况
§ 事故发生的经过
§ 灾区探查的情况
§ 初步判断分析事故地点、类别、原因
§ 已经采取的救援措施
§ 医疗抢救、医治安排
§ 后勤保障
§ 治安保障
§ 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 矿井图纸资料: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布置图、矿井通风系统图、事故地点局部放大图和剖面图、抢救工程进展图、供电系统图、排水系统图、消防火系统图等。
(2)赴现场应急工作组指导、协调抢险救灾,根据救援情况,负责协调调动救援、医疗力量和救援装备、救援药品。
(3)赴现场应急工作组为救援决策提供建议和技术支持。
(4)赴现场应急工作组向矿山应急指挥部汇报事故现场情况及救援方案,随时保持和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联系。
(5)指挥部根据现场汇报分析掌握救援进展情况,修正救援方案,下达指令。
4、应急救援结束
(1)现场救援工作完成后,现场应急工作组向矿山应急指挥部汇报,由指挥部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2)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在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做出应急救援工作总结,并建档管理。
5、矿山事故报告
(1)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按照《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采取积极自救和互救,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2)矿山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抢救,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3)地方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并按照规定上报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4)国家矿山应急救援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收全国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报警信息。
6、矿山救援队伍的应急响应
矿山公司救护队值班人员接到事故电话,应在问清和记录事故地点、时间、类别、遇险遇难人员数量、通知人姓名及单位后,立即发出警报,并向指挥员报告。矿山公司救护队应做到:
(1)矿山公司救护队值班小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事故性质携带所需救援装备,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2)矿山公司救护队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现场指挥部的救灾方案,按照矿山(煤矿)救护规程的规定,组织灾区探察,实施有效救援。
(3)矿山公司救护队应将灾情和救援情况,及时报告现场救援指挥部。救援能力不足、难以实施有效救援时,应立即向现场救援指挥部明确要求增加救援力量。
如果有到事故现场增援的矿山公司救护队,与先期到达的矿山公司救护队组成矿山救护联合作战部,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共同完成事故的救援工作。
在处理特别重大、复杂的矿山事故时,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救援力量不足,由国家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调动国家级矿山救援基地的救援力量加强救援工作。
矿山医疗救护中心及各医疗救护组织接到事故通知后,必须做好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救援指挥部决定,赶赴事故现场参加医疗救治。
第三节 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公司根据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性质、类别,制定以下应急救援处置措施。
1.当发生瓦斯和煤尘爆炸时
(1)当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井下人员或其他人员应立即电告调度室,调度室立即报警,指挥部人员迅速到位。
(2)指挥部首先命令切断井下电源,同时及时组织救援小组人员对其进行侦察,掌握情况和数据。根据事故报告情况立即疏散井下所有人员。
(3)当井下有人员遇堵塞在工作面时,首先采取自救或互救,自己首先戴上自救器,或挽扶其他职工沿进风流方向撤离灾区。堵塞严重时,找一安全地点等待营救,打开压风管道或发出救援信号等待营救,及时、迅速组织其他职工采取有利的方法自救,采取轮流疏通堵塞物等方法,并随时与调度联系。
(4)根据侦察的情况和数据确定行动方案,首先救助遇险人员。
(5)指挥部根据事故地点,可在距灾区距离最近的安全地点设立救护基地,选择正确的通风方式,使爆炸后产生的在毒有害气体不涉及其他工作面。如果发生在回风巷,则要保持风机的正常运转。公司救护队沿进风方向或威协区域迅速撤人和救人。当发现火险重大隐患必须立即科学的扑灭。
(6)如果是突出引起的爆炸,在探明突出地点后,检测瓦斯涌出量和各种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并及时判断确定有无二次爆炸。
(7)若没有火灾,没有二次爆炸的危险时,及时清理好回风堵塞物,恢复通风设施,调整通风系统,确保正常通风。
(8)若是内因火灾,不能直接扑灭时,就选择好位置,准备密闭。密闭的程序按《救护规程》规定操作。
(9)密闭完后立即撤离现场。指挥部根据情况再决定恢复程序和措施。
2.当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
(1)当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后,指挥部首先命令切断井下电源,并确保抽风机和压风机必须正常动转。
(2)立即撤出井下邻近工作面或回风巷的全部人员,井下人员应根据避灾路线从进风侧撤出井外。
(3)如有人员被突出堵断通路时,必须立即戴好自救器或砍断压风管,在安全的地方等待营救。
(4)公司救护队佩戴好呼吸器后,对突出地点沿途进行检查若发现有遇难人员必须立即救出。如有人员被埋时,马上确定位置进行挖救,同时恢复通风设施进行通风,以便其它人员一同参与抢救。
(5)公司救护队如遇突出的量大,不能连续工作时,指挥部立即决定增援,尽快救出遇险人员及时组织施救。
3.当发生水害事故时
(1)如遇工作面发生透水事故时,现场人员应马上按避灾路线撤出井外,同时通知其他威胁工作面的人员撤离,并电告调度室。
(2)在现场的人员首先应就地取材,设法堵住出水点,如水势凶猛,无法堵住时,切断电源马上撤离。同时通知其他工作面人员撤出。
(3)如遇上山掘进被水淹没安全出口时,灾区人员尽量撤到安全的高处,并戴上自救器等待营救。
(4)遇险人员救出后应立即脱掉工作服,并用保温毯进行保温。压出腹中积水,进行苏生器或人工呼吸急救。如遇有毒有害气体中毒者,不能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时,只能迅速送往医院抢救。
(5)公司救护队根据水势迅速抢救遇险人员和保护好水泵,如水位上升快时,决定将水泵上移,但不能停机,并加强通风,同时检测有害气体(硫化氢、瓦斯、二氧化碳)。
(6)如本矿水泵不能满足排水需要时,指挥部应立即向外求援,调配水泵增大排水量。
4.当井下火灾事故时
(1)当井下发生火灾后,现场人员立即向指挥部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方法、在安全的前提下直接灭火。
(2)当公司救护队接到火灾命令后,首先撤出井下人员,切断电源,对火灾类别、范围、地点进行侦察,同时检查瓦斯和各种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立即制定救援方案施救。
(3)当如遇火灾围困时,首先戴上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着嘴沿进风风流撤出。若有不能行走的伤员,首先要给他戴上自救器,挽扶着撤离灾区。
(4)当遇内因火灾时必须及时和观测瓦斯变化情况,选择适当的科学位置进行密闭。密闭时,按《救护规程》规定操作。
(5)当如果遇外因火灾,首先弄清火灾原因,属电器火灾时在不影响全矿井通风的前提下,切断该区域电源,就地采用干粉灭火器或沙子采取直接灭火的方法直接灭火。如火灾发生在进风巷,应采取矿井反风。反风前撤出进风侧的人员。如火灾发生在回风巷,应保持正常通风,可燃气体不会积聚到爆炸的前提下,可减少进入火区的风量。灭火时要有专人检查瓦斯浓度,如瓦斯浓度超过2%,不得直接灭火。
(6)当若火势过大,燃烧范围大,救灾人员难以接近火源或直接灭火不安全和不经济时,指挥部应及时决定封闭火区采取综合灭火方法。
(7)火区封闭后,72小时后,公司救护队去检查密闭效果,抽气化验如无明显效果,证明密闭不严,应马上采取补救措施。
5.当发生顶板事故时
(1)当井下发生顶板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报告指挥部,指挥部立即命令救援小组进行抢救。
(2)公司救护队迅速到达现场后,首先了解冒顶的范围,人员所在位置,然后决定现场抢救方法。
(3)如遇大块矸石压住,只能用千斤顶顶起将伤员取出,严禁风镐打或用铁锤敲。
(4)如遇大型冒顶,里面还有人呼救时,首先用压风管向里面送风供氧。然后再采取装巷救人,如装巷困难时,就采取用新掘进绕巷去救人。
(5)救出人员如遇停止呼吸,应采取人工呼吸法或苏生器进行抢救(首先检查胸背部有无骨折,有骨折的不能采用压迫法人工呼吸)。
(6)如遇外伤伤员流血不止时,马上采用压迫止血法止血,并迅速送往医院抢救。
6.当发生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时
(1)当压力容器发生爆炸事故时,救援行动小组首先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利用广播报警,说明事故的危害性、事故波及范围和积极响应事故抢救或撤离事故危险区域。
(2)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要划定危险区域,防止其他人员入内。
(3)对爆炸后产生的其它危害要及时加以控制和处置。
(4)对事故现场要及时进行恢复人行通道。
7.当发生危岩滑坡事故时
(1)当危岩事故发生后,指挥部要立即指挥行动小组对其伤员进行抢救。利用广播报警,并说明事故的危害性,同时迅速撤离危险区域,积极响应和参与抢险救灾。
(2)指挥部要派专人观测危岩发生地点的情况,保证救援小组的救援安全。
(3)尽快组织人力物力,把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控制和抢救。
(4)尽快把堵塞的要道疏通,保障救援的材料和运送伤员畅通。
(5)加强防范要做好防止危岩事故引起的其它事故。
8.当发生炸药库爆炸事故时
(1)当炸药库发生爆炸事故后,现场值班人员要立即向指挥部报告,同时切断事发现场的电源,利用广播疏散人群。
(2)救援行动小组迅速到达现场后,应首先迅速撤离其他人员,防止再次爆炸。马上疏散未爆炸药,并同安设警戒,严禁其他人员通行。
(3)将救出的伤员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4)撤点,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以及救援抢险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更加有效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处置方案,防止事故再次发生或发生后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四节 矿工自救与互救和现场急救
当矿井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后,矿工在万分危急的情况下,必须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力量,积极、正确地采取救灾及自救、互救的措施,现场人员必须遵循一定的行动原则:及时报告灾情,积极抢救,安全撤离及妥善避灾等原则。
当发生灾变事故后,事故地点附近的人员必须尽量了解或判断事故的性质、事故地点及灾害程度,并迅速利用距灾区最近的电话或其他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并迅速向事故可能涉及的区域发出警报,使其他人员尽快全面知道灾情。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消灭在初起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在抢救事故的过程中,必须保持统一的指挥和严密的组织,严禁冒顶蛮干和惊慌失措,严禁各行其事和单独行动。当受灾现场不具备事故抢救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人员的安全时,应由现场负责人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规定的撤离路线和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尽量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短的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如无法撤退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或就近地点快速建筑的临时避难硐室妥善避灾,等待矿山公司救护队的求援,切忌盲动。
各类灾害事故避灾自救与互救措施
1.当发生瓦斯与煤尘爆炸事故时的自救与互救
当井下人员一旦发现感受到附近空气有颤动现象或发出嘶嘶的空气流动声的情况,要沉着、冷静,采取措施进行自救,具体方法是:背向空气颤动方向,俯卧倒地,面部贴在地面,以降低身体高度,避开冲击波的强力冲击,并闭气暂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防止火焰吸入肺部。用衣物盖住身体,爆炸后,要迅速按规定佩戴好自救器,弄清方向,沿着避灾路线赶快撤离到新鲜风流中。
2.当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的自救与互救
当矿工在采掘工作面发现有突出预兆时,要以最快的速度通知人员迅速向进风侧撤离,撤离中快速打开隔离或自救器并佩用好,迎着新鲜风流继续下撤,如果距离新鲜风流太远时,应首先到避难所或利用压风自救系统进行自救或等待公司救护队救援。
3.当发生矿井火灾事故时的自救与互救
当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尽最大的可能迅速了解或判明事故的性质、地点、范围和事故区域的巷道情况,通风系统、风流及火灾烟气蔓延的速度、方向以及与自己所处巷道位置之间的关系,并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撤退路线和避灾自救的方法。
4.当发生矿井透水事故时自救与互救
当透水事故发生后,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透水的地点、水源、涌水量、发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况,根据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规定的撤退路线,迅速撤退到透水地点以上的水平,而不能进入透水点附近及下方的独立巷道,当现场人员被涌水围困无法退出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避难硐室中避灾,或选择合适地点快速建筑临时避难硐室避灾。
5.冒顶事故的自救与互救
当遇采掘工作地点发现有即将发生冒顶的征兆时,而当时又难以采取措施防止采掘工作面顶板冒落时,应迅速撤离危险区域撤离到安全地点,遇险时要靠煤帮贴身站立或到木垛处避灾,遇险后遇险者应立即采用呼叫、安全敲打等方法,发出有规律不间断的呼救信号,以便救护人员和撤出人员了解灾情,组织力量进行抢救。
第五节 灾害事故撤退路线
当矿井发生灾害事故时,受灾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在救援指挥部组长的领导指挥下,根据不同灾害性质和灾害事故发生具体情况,按下列要求和路线抢救和撤退人员。
1、当矿井发生瓦斯、煤尘、火灾事故时,在及时、准确摸清事故地点后,受灾人员和救援人员从事故点沿进风流方向按下行路线撤退。
事故发生地点→主运输巷→井口
2、当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在及时、准确摸清事故地点情况后,根据事故地点的具体情况进一步确定救灾路线,受灾人员和救援人员尽可能从事故→点按上行路线撤退。
事故发生地点→总回风巷→井口
3、当矿井发生顶板事故时,根据事故地点的具体情况,受灾人员和救援人员沿支护完好、最安全、距离最近的路线撤退。
4、当矿井发生其它事故时,由救援指挥部根据灾害事故具体情况临时确定救灾撤退路线。
详见矿井《避灾路线示意图》
第六节 应急救援结束
事故救灾抢险结束后,矿应急救援小组应向县应急救援处理中心汇报整个抢险情况,再由县应急救援中心宣布事故抢险结束,解除抢险警戒,恢复事故前正常秩序。
第六章 后期处置
第一节 善后处理
当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善后处理组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伤亡的具体情况分别通知其家属;家属来矿后,要对其细致的接待和安慰,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其解释及协商解决。
第二节 保险
事故单位在事故结束后,及时向保险公司理赔意外伤害保险金.必要时镇、煤管局参与协调。
第三节 事故调查通报和应急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意见
1、煤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及时将事故原因,经过向上级报告,并制定下一步安全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和措施。
2、煤矿要将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通信与信息保障
煤矿应急救援机构全体人员的手机必须24小时处于待机状态。
第二节 应急队伍保障
矿建立辅助救护队,配备各类事故灾害的应急救援器材,发生较大事故发生后,公司救护队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对于灾情严重而救护力量不能满足救护工作时,煤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及时联系相关有救护能力队伍进行支援抢险。
第三节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煤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本矿实际情况,准备好各类事故的救灾物资。较大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后勤保障部认真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供应,保障抢险过程中有充足的救灾物资,使抢险工作顺利进行,其它各部门积极配合协助。
(救灾物资装备表见下表)
救灾物资装备表 表一
序号名称型号数量存放地点保管人单位
1救护车 1煤矿车库 辆
2压缩氧自救器 40井下作业点 台
3干粉灭火器 30库房机电硐室 个
4沙子 1库房机电硐室 吨
5Co检测仪 2调度室 台
6cH4光学检测仪 4调度室 台
7防尘管¢50mm1000库房 米
8局扇 2 台
9风筒 1000 米
10板材 10 m3
11水泵 2 台
12人数 6 个
第四节 经费保障
从安全费用中列支。
第五节 其它保障
1、交通保障:发生较大事故后,煤矿应急救援后勤保障部负责交通运输车辆的联系,保障受伤人员能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充分保障相关单位人员顺利到达,确保救灾物资、器材、人员的紧急输送,满足紧急处置工作需要。
2、医疗卫生保障:煤矿应急救援后勤保障部负责协调与医院的联系,确保遇难人员能及时的抢救,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治安保障:矿保卫队负责应急处理工作中的治安保障,灾害事故发生后,立即在救灾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岗,维持社会治安秩序。必要时疏散受灾群众,对重要场所,救灾设施加强警戒。
第八章 预案的维护管理
第一节 应急救援人员培训计划
矿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认真学习本预案内容。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机构的各小组认真学习本预案内容,各部门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本预案内容。
第二节 预案演练计划
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从矿实际出发,针对危险源以及各危险源易发生事故的方式,每年组织员工及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本预案进行一次模拟应急救援演习,提高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救援小组成员的实战水平和作战能力,增强广大员工预防事故的意识和自我防护自救互救能力,以便在事故发生后能将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第三节 预案的修编条件
应急救援小组每年组织对预案修订一次。应急救援小组根据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预案进行修订,保证本预案的科学性、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
第四节 奖惩与实施
在抢险过程中成绩显著的,矿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嘉奖,因工作失误造成后果的,按照矿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第五节 附 则
(一)应急预案备案:煤矿编制的预案报公司及主管部门备案。
(二)维护和更新:预案每年修订评审一次。
(三)制定与解释:本预案由黄河沟煤矿制定,并组织贯彻实施。
(四)应急预案实施:本预案从2010年1月1日实施至2010年12月3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