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岭煤矿把钩工培训教案
高岭煤矿把钩工培训教案
一、主要危险源
1. 摘、挂钩时车辆未停稳。
2. 未检查车辆完好状况。
3. 车辆捆绑不合格。
4. 插销、链环不合格或未按要求连接。
5. 未按要求挂保险绳。
6. “一坡四挡”不完好。
7. 未检查钢丝绳、保险绳完好情况。
8. 信号系统不完好。
二、上岗条件
第1条 身体健康适合本岗位要求。
第2条 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3条 必须熟悉提升系统的具体状况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和突发情况。
四、安全规定
第4条 作业前必须进行本岗位危险源辨识,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手指口述”。
第5条 穿戴整齐,衣襟、袖口、衣扣必须做到“三紧”。
第6条 提升信号系统齐全、可靠,兼作行人的运输斜巷,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第7条 提升设备停运超过6小时或因故检修后,开车前必须对信号系统进行检查试验,确认正确、灵活、畅通后,方可作业。
第8条 收到信号不明确时严禁发送开车信号,必须用电话或其他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送确认。
第9条 发送信号后,发现提升容器的运行方向与所发送信号规定的方向不一致时,必须立即发送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后,再重新发送信号。
第10条 必须集中精力、细心操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工作。
第11条 严禁在提升运行过程中交接班。交接班时双方均应履行正规交接手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12条 倾斜井巷严格执行“一坡四挡”相关规定。
第13条 认真检查提升容器各部位的连接情况,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
第14条 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单独放置,交班时交待清楚,并做明显标志不得继续使用。
第15条 倾斜井巷在轨道维护、处理掉道等工作后,提升前必须对轨道线路、巷道环境、“一坡四挡”等详细检查,并进行空车试运行,确认无问题方准提升。
具体操作如下:
一、上岗前必须穿好工作服、工作靴,戴工作帽,持上岗证,佩戴袖章、哨子。
二、在每班工作前必须对罐挡、摇台、阻车器、推车机、安全门及井口联锁装置进行检
查,发现问题及时回报。
三、升降人员时,必须待罐笼停稳,下口要放下摇台,等罐内人员下完,方可指挥人员
严格按规定人数乘罐,同时要认真检查罐门是否关好,乘罐人员的肢体是否露出罐外和所携
带的工具、物品是否保管好,确认安全后,再关闭安全门,方可向信号工发出开车指令。
四、提升物料车时,必须使罐笼停在正常装车位置并停稳,方可进行装车。车辆通过阻
车器后要及时关闭,车辆入罐后及时关闭罐挡和安全门。如特殊车辆不能使用罐挡时,必须
使用木楔在车辆的轮下分别进行固定,认真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向信号工发出开车指令
五、装卸大、长物料时,必须按专项安全施工措施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装卸,悬空作业必
须系好安全带。
六、下放危险品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由专人负责,在非上、下班时进行。
七、罐笼运行时,注意观察稳绳、制动绳和提升绳的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信号工发
出停车指令。
五、操作准备
第16条 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信号系统、轨道、道岔、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连接装置、钢丝绳、保险绳、钩头以及各种使用工具是否完好、齐全、灵敏可靠,并查看钩头15米以内的钢丝绳是否有打结、压伤、断丝等现象,不符合提升要求时严禁提升。
第17条 详细检查斜巷内有无影响安全提升的隐患,如有必须消除后,方可提升。
第18条 提升物料前,发现串车数量超过规定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长、超宽时,严禁发送开车信号。
六、正常操作
第19条 工作中各岗位之间必须密切配合,联系信号清楚、准确。当把钩工允许发信号时,必须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发送信号。
第20条 信号发送后,不得离开信号机,并认真观察提升中的运行情况,监视运行中的信号系统,如有紧急情况,立即发送停车信号。
第21条 多水平提升时,不同水平所发送的信号必须有区别。
第22条 认真检查运输设备或材料的装载情况,必须捆绑固定牢靠,重心稳定,否则严禁提升。
第23条 认真检查核对所挂车辆的重量和数量是否符合规定。
第24条 运送超重、超高、超长、超宽的设备、材料等物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提升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规定进行操作。
第25条 摘挂钩时人员站位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站立在轨道外侧200毫米左右位置进行摘挂钩,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伤人。
2. 单道操作时,一般应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或巷道较宽一侧。
3. 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如果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时,则必须站在人行道一侧。
4. 摘挂完毕确需越过串车时,严禁从两车辆之间或车辆运行下方越过。
具体操作如下:
1、把钩工等车停稳后方可进行操作,严禁车未停稳摘挂钩。
2、把钩工摘挂时如遇到摘不开,挂不上,严禁蹬绳操作,必须采用专用工具操作,以防车辆移动使身体倾斜摔倒造成事故。
3、斜井提升物料时,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当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都不得发开车信号。
4、把钩工每次挂钩完毕,必须对车辆各部位、保险绳、连接装置详细检查一遍,看是否完好正确,牢固可靠,然后眺望车辆运行方向有无障碍和隐患,确认安全后打开上部车场(或井口)挡车器或挡车栏,进入躲避硐室、信号硐室或安全地带,方准发给信号工开车指令。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自主保安和他人保安。
2.准时上岗和信号工一起配合,监护矿车及电瓶车在井底车厂的情况,严禁行人在机车、矿车在斜巷运行时行走。
3.人车摘掉后,首先同井口工作人员联系,认真检查井底车厂无问题,方可通知副井口下放空矿车及物料车。
4.重车用标准三环链和插销连接编组,认真检查连接部位,把重矿车同钢丝绳的三环链连接好,最后,把钩工认真检查一遍,确认无误后,通知工作人员进入信号房或躲避峒,通知信号工发出提升信号。
5.矿车在提升过道岔时,把钩工在躲避峒内观察口仔细观察矿车运行情况,发现掉道,立即通知信号工打停止信号,然后通知绞车司机,禁止提升,进行矿车掉道处理。
6.对斜井巷道中有车辆运行时,严禁把钩工走出躲避峒室,以防跑车造成事故。
7.提升物料时认真检查是否超高、超宽、是否用紧绳器捆绑结实,长大物件只准单车提放。
8.严禁插销未到位就发信号提升,以防跑车。
9.严禁把钩工向信号工发出错误信号。
10.提升物料时,必须及时通知井口所拉时什么材料,做好接车准备。
11.把钩工每年考核一次,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八小时工作制。
第26条 摘、挂钩时如遇到摘不开、挂不上的情况,严禁蹬绳操作,必须采用专用工具操作,以防车辆移动使身体倾斜摔倒,造成事故。
第27条 每次挂钩完毕,必须对车辆各部位、保险绳、连接装置等再次详细检查,确保完好正确、牢固可靠,然后瞭望车辆运行方向有无障碍和隐患,确认安全后打开上(下)部车场挡车器(或挡车栏),进入躲避硐、信号硐室或安全地带,方准发送开车指令。
第28条 车辆运行时,要严密注视车辆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时,及时与绞车司机联系发送紧急停车信号,并赶赴现场查明原因,确定处理方案后及时进行处理。
七、收尾工作
第29条 工作完毕,将钢丝绳、保险绳、工具和多余不用的连接环、插销等连接装置放置在轨道以外的安全可靠地带,检查阻车器或挡车栏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第30条 清理现场文明卫生,现场交接班,填写记录。
1、串车进出车场,把钩工应做到目接目送,与信号工配合默契,以便做好随时发出停车信号的准备。把钩工上岗期间必须忠于职守,对不符合提升规定要求以及违反操作规定的,严禁摘挂钩进行提升操作。把钩工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斜井的有关安全规定。每次挂钩完毕,必须对车辆各部位,连接情况做详细检查,必须加挂保险绳,确认无误后,放可开挡车器,向信号工发出指令。 车辆运行时要严密注视车辆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信号工联系,发出紧急停车信号,赶往现场,详细检查,确认事故原因及性质,拿出处理意见。 工作完毕后,必须清理现场,关闭上部车场挡车器,确认无误后,放可离开现场。 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斜井有关的有关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