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经营证照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健全我矿证照管理体系,预防和控制证照管理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合法有序进行,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生产经营证照管理规定:
一、证照管理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证照管理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企管科,办公室主任由企管部长兼任。证照管理领导组办公室职责:
1、在证照管理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协调证照的管理工作,建立证照管理台帐,在证照到期三个月之前,通知各证照办理业务科室,监督指导各业务科室申办、年检、延续、换证等有关工作。
2、定期向矿证照管理领导组通报证件的使用、到期、办理等动态情况。
3、负责协调和配合各证照主办科室,并提供办理证照的相关资料。
二、证照管理组分工职责
1、企管科:负责证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主办《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排放污物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及与环保有关证件的申办、年检、延续、换证及与此相关的工作。
2、安全科:负责主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与安全生产有关证件的申办、年检、延续、换证及与此相关的工作。
3、生产科:负责主办《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申办、年检、延续、换证及与此相关的其它工作。
4、地测科:负责主办《采矿许可证》的申办、年检、延续、换证及与此相关的工作。
5、职工培训中心:负责主办《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及生产口副矿长《安全资格证》的申办、年检、延续、换证及与此相关的其它工作,同时做好职工培训学习各工种证件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财务科:负责主办《银行开户许可证》及与财务、税务规定的有关证件的申办、年检、延续、换证及与此相关的工作。
7、后勤管理中心:负责主办职工食堂《卫生许可证》及与卫生防疫、食品安全有关证件的申办、年检、换证及与此相关的工作。
8、通风科:负责井下平硐、斜井火药库管理及火工品储存、使用证件的申办、年检、延续、换证及与此相关的工作(通风区做好火工品的保管、发放、使用及证件的保管工作)。保卫科、供应科应积极配合与此相关的工作。
三、有关要求
1、各证照业务科室在接到证照管理领导组下达的证照即将到期通知后,要积极与集团公司对口处室联系办证事宜,同时着手准备办理主管证照所需的各种资料,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
2、各业务科室在相关证件办理完成后,应及时将所办证照原件送交矿档案室统一存档,并将所办证照复印件(A4纸复印)报矿法事办备案。
3、出现下列情况者,必须请示矿证照管理领导组:
①办证过程中涉及到原则性问题无法裁决的;
②不能按期完成办证任务的;
③遇到无法协调处理的问题的。
4、各证照业务科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证照办理工作职责,确保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5、证照管理领导组负责对各证照业务科室的考核工作,各科室能够按期完成证照的申办、年检、延续或换证工作的,一次给予本科室系统奖励,否则对等予以处罚。
6、完成办证任务以各业务科室将所办证照原件和复印件分别送交企管科(法事办)或证照管理领导组为准,交回证照的时间为考核各科室完成任务的时间。
7、根据集团公司安监局下发的委外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要依法严格管理各类外包工程队,计划科、生产科、企管环保办等责任业务科室部门要对相应工程队资质证照进行全面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证照不全或未年检的工程队要坚持予以辞退,建立工程队伍准入预先申请、审查资质制度,杜绝因使用资质有问题的队伍导致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
8、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定《营业执照》要按照规定悬挂和妥善保管,对办理业务需要复印件的,要注明用途,严格确定份数,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安全处
二○一一年元月
生产经营证照管理规定
安全处
二○一○年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