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矿盲巷管理措施
第一条、凡是井下巷道长度超过6m的不通风独头巷道,都叫做盲巷,出现盲巷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第二条、加强盲巷管理,矿井生产、技术部门要把好设计、生产布局及现场施工关,不准间歇式施工,尽快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凡停工时间较长需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停风必须立即断电、同时在距离巷道口不超过5米的地方设置密闭,同时必须切断盲巷内钢管、轨道等金属物体,防止杂散电流引入盲巷内。
第三条、因临时停电或其他的原因造成掘进工作面临时停风的,必须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由当班瓦检员设置临时栅栏(掘进巷道必须在距离回风口不超过5米的地方吊挂临时栅栏),并揭示警标。掘进施工单位必须设专人在巷道口的新鲜风流中看守,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停风区。
第四条、临时停风巷道恢复通风前,首先必须检查瓦斯,证实停封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或二氧化碳不超过1.5%,由当班瓦检员就地排放;当瓦斯浓度超限时,严格执行实行分级排放瓦斯管理制度。
第五条、启封盲巷密闭,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由救护队进行恢复盲巷通风和瓦斯排放工作;对于巷道内瓦斯积存量大,瓦斯排放时影响主要系统、涉及面广的瓦斯排放措施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排放。
第六条、所有盲巷密闭都必须建立台帐(与防火密闭分开),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盲巷密闭墙内、外的气体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记入盲巷管理台帐。密闭墙损坏或墙外瓦斯、二氧化碳浓度超限,要及时汇报分管通风区长,并立即处理。
第七条、在距离盲巷密闭的巷道口2米左右必须设置栅栏。巷道断面在6㎡以下的,栅栏要全断面覆盖;巷道断面在6㎡以上的,栅栏覆盖面应不少于巷道断面的2/3。栅栏要牢固可靠,在一侧开一小门,以方便检查墙内外的气体或温度。栅栏要使用木条,栏孔规格为200mm×200mm,栅栏外要设置检查记录牌,并揭示警标,栅栏内检查记录箱。盲巷密闭的栅栏外,不得存放机电设备,不得作为临时车场。
第八条、盲巷必须定期检查:已用密闭处理的盲巷,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密闭和栅栏的质量及密闭墙内外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温度等有关数据。临时停风设置栅栏盲巷,每班至少检查1次栅栏的质量及栅栏内1米处至巷道口这一段巷道内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
第九条、所有盲巷都必须及时填到采掘工程平面图和通风系统图上,采掘工作面距离盲巷20米以外时,必须排除盲巷积存的瓦斯,并保持正常通风,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浓度,直到安全贯通为止。
第十条、凡破坏栅栏或盲巷密闭的要求严肃追查处理;凡检查中发现密闭外瓦斯超限的,要对盲巷管理人员和分管副区长进行追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