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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盛发煤矿联合试运转方案

作者:佚名 2012-04-28 11:19 来源:本站原创

  第一部分 矿井概况

  一、 矿山交通及地理位置

  习水县盛发煤矿位于习水县民化乡新庄村境内,习水县新县城西南10°,直线距离约23km,井田地理坐标为;东经106°08′38″~106°09′15″北纬28°16′34″~28°17′02″。

  习水县城至四川省古蔺县城的S302省道公路从矿区北部通过,矿区距习水县城平距23km,距民化乡10km,交通方便

  二、 井田面积、煤层赋存及围岩情况

  (一) 井田面积

  根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于2007年6月颁发了习水县盛发煤矿《采矿许可证》,证号:5200000711149。矿区范围由以下6个拐点圈定:井田走向长0.63 -1.3km,倾斜宽0.5-.96km。面积0.8928km2

  表2-1-1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一) 煤层赋存及围岩情况

  1、 煤层赋存状况

  1)煤层

  a、含煤地层

  矿区含煤岩系为上二叠统龙潭组,厚度95m左右,该组岩层为海陆交互相沉积,主要由灰、深灰、灰黄色薄至中厚层状粘土岩、页岩、泥质粉砂岩和硅质岩夹煤层、煤线等组成,共含煤7层,但达可采和局部可采(可采厚度下限0.80m)并能在全区对比者,其中,可采煤层2层,分别为C8、C12煤层,主要分布于含煤岩系的上、中、底部,煤层顺层产出,煤层厚度较稳定,分布整个矿区内。

  b、煤层

  矿区内分布C8、C12二层可采煤层,现在将各层煤特征简述如下:

  C8煤层:煤层位于龙潭组底部,距长兴组155m左右。呈层状产出,产状与围岩一致。煤层底板为深灰色粉砂岩,顶板为泥岩,煤层中下部夹一层炭质粘土(矸石),一般厚度为0.18~0.21m,平均厚度约0.20m;上层煤层厚度1.23~1.26 m,以块煤为主;下层煤层厚度1.25~1.27m,以粉煤为主;上下煤层剔除夹石后的厚度一般为2.48~2.53 m,平均厚度2.50m,属中厚煤层,厚度较稳定,主要为半亮-半暗型块煤,均属半亮型块煤,围岩界线清楚,结构复杂。

  C12煤层:煤层位于龙潭组下部,上距C8煤层27m左右。厚度变化较小,煤层底板为黑色薄层状含黄铁矿粉岩;顶板为灰黑色厚层状含黄铁矿铝土质泥岩。煤层中下部夹一层炭质粘土(矸石),一般厚度为0.15~0.19m,平均厚度约0.17m;上层煤层厚度1.15~1.24m,以块煤为主;下层煤层厚度1.16~1.24m,以粉煤为主;上下煤层剔除夹石后的厚度一般为2.31~2.48,平均厚度2.40m,属中厚煤层,厚度较稳定,主要为半亮-半暗型块煤,均属半亮型块煤,围岩界线清楚,结构复杂。煤层特征详见表。

  (1)、水分(Mt):以C12煤层含量低,平均为3.85%;C8煤层相对较高,平均为4.08%。

  (2)、灰分(Ad):以C8煤层含量低,为中灰,平均为18.36%; 以C12煤层相对较高,也为中灰,平均为21.32%。

  (3)、挥发分(Vdaf):以C8煤层含量低,平均为7.75%;C12煤层相对较高,平均为9.59%。

  (4)、全硫分(Std):以C8煤层高,为中硫,平均为1.26%;C12 煤层相对较高,也为中硫,平均为1.86%,煤层中所含硫均以无机硫为主。

  (5)、发热量(QtDT):以C8煤层高,为特高热值煤,平均为34.90 MJ/K;C12 煤层相对低,也为特高热值煤,平均为34.76 MJ/K。

  围岩中的S、As、P等为围岩中的有害元素(其中S元素主要以黄铁矿形式存在),其含量较低。

  磷[W(P)]:区内各煤层中磷含量均小于0.01,属特低磷煤。

  盛发煤矿区内煤的成因类型属丝炭亮类型煤。宏观煤岩类型为镜煤质亮、半亮煤—半暗型的混合类型。煤岩分子以凝胶化基质及丝炭化基质为主,次有少量丝炭。

  总之,煤层中凝胶化基质及丝炭化基质为有益元素,可综合利用,煤层中含有的S、As、F等为煤层中的有害元素(其中S元素主要以黄铁矿形式存在),虽含量不高,在采煤时应注意处理。

  一、 矿井设计能力、服务年限、开拓方式及地表小窑开采情况

  矿井己取得釆矿许可证建设规模15万t/a;2008年4月黔煤规字278号文批准设计生产能力15万t/a。

  盛发煤矿采用平硐开拓,本矿井设有主平硐和回风斜井两个井筒,另一釆区轨道上山出地表,作为另一安全出口。

  在C8煤层布置一个回采工作面,两个掘进工作面。釆用炮釆工艺。

  原劳武煤矿位于整合后矿井的西面,劳武煤矿自矿井建设以来,对C12煤层进行开采。至2006年底,标高1136m以上C12煤层基本采空仅残留部分煤柱;同时已完成了标高1100m以上,煤矿西南部C8、C12煤层的分割工程。

  原回龙山煤矿从2003年建设至今仍为基建矿山,截至2005年底煤矿主要进行巷道布置,少量开采煤层为C5,矿区内其它煤层均末开采。

  目前两矿开采的最低标高为+1141m。

  地表有老窑开采迹象。因此,矿井在开采过程中要留设足够的防水煤柱,以防老窑突水。

  二、 矿井水、火、瓦斯、煤尘等灾害因素情况

  (一)、瓦斯、煤与瓦斯突出

  (1)矿井瓦斯情况

  根据贵州省煤炭管理局文件,黔煤行管字〖2006〗2号,《对遵义地区煤矿2005年度第二批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批复》。原习水县回龙山煤矿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5.15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24.47m3/t,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0.91m3/min,相对涌出量4.32m3/t。习水县劳武煤矿绝对瓦斯涌出量1.28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8.85 m3/t,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1.17 m3/min,相对涌出量809m3/t。

  本矿未作煤与瓦斯突出鉴定,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本矿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作出鉴定,以利于安全生产。根据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州煤矿安全监督局、贵州省煤矿管理局联合下发的黔安监管办字〖2007〗345号,《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意见》,盛发煤矿地属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区域。本矿按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设计管理

  (2)矿井瓦斯涌出量的预测

  1煤层瓦斯含量计算

  储量核实报告没有提供瓦斯赋存、瓦斯涌出量、瓦斯梯度等相关资料,同时该矿瓦斯等级鉴定由于是在矿井没有正常生产的条件下进行的等级鉴定,矿井产量较低,从而鉴定结果的瓦斯数据不能作为整合后矿井瓦斯预测的数据。因此,本矿根据AQ1018分源预测法公式计算矿井的瓦斯相对量。

  吸附瓦斯含量:

  当+1100m标高C8煤层

C12煤层:

 

  当+950m标高C8煤层

C12煤层:

 

  游离瓦斯含量:

  当+1100m标高时,C8煤层: Wy=1.21m3/t C12煤层: Wy=1.34m3/t

  +950m标高时,C8煤层: Wy=1.84m3/t C12煤层: Wy=1.97m3/t

  二、煤尘爆炸性

  整合前原劳武、回龙山煤矿于2005年7月作过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根据重庆市煤炭质量监督检验站2004年3月15日提交的整合前两矿,即习水县回龙山煤矿、劳武煤矿的C8、C12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该矿所有煤层无煤尘爆炸性。盛发煤矿按煤尘无爆炸危险性考虑。

  在开采过程中要注意煤粉的含量,应尽量降低巷道和工作面中煤尘的含量,作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以防止造成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三、煤层自燃发火倾向性

  根据重庆市煤炭质量监督检验站2004年3月15日提交的整合前两矿,即习水县回龙山煤矿、劳武煤矿的C8、C12煤层的《煤炭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煤炭自燃倾向性分类都为三类,为不易自燃煤层。盛发煤矿按不易自燃煤层设计

  四、地温

  本井田属地温正常区,无热害影响。

  三、 矿井水害

  1.充水因素分析

  (1).大气降水:是主要的充水水源。含煤地层裸露,直接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其充水强度和降水的强度及持续时间有着密切联系。

  (2).地表水:区内冲沟发育,切割较深。有些冲沟常年有水,枯季流量较小,雨季暴涨。因此,在上述地表水体下采煤应注意地表水溃入。

  (3).老窑水:区内老窑和小煤矿分布广泛,且开采历史悠久,大部分被关闭。老窑采空冒落造成地表开裂、塌陷,致使地表水及降雨由裂隙渗入老窑蓄积。因此,老窑大多有积水。开采浅部煤层,应预防老窑水涌入。

  (4).第四系空隙水:岩石破碎,透水性较强,特别在雨季水量猛增,

  (5).矿井直接充水含水层:含煤地层与隔水段呈间互状,虽富水性弱,但具一定的承压性,应做好排水准备。

  (6).下伏茅口组强含水层:与含煤地层与下伏地层茅口组呈假整合接触,C12煤层地板与茅口组灰岩直接接触,茅口组强含水层对矿井充水可能造成影响,可能引发煤层底板突水,开采煤层应进行探防水。

  2.矿井涌水量

  根据盛发煤矿目前每天抽排水量约213m3/d(枯季),雨季时估计矿井涌水量约650m3/d。据访:劳武煤矿、回龙山煤矿周边老窑采空区有积水,老窑及采空区无通风等原因无法进入,未收集到资料,积水量不详

  根据以上情况分析,矿区内无大的地表水体,各充水岩组之间在自然状况下无水力联系或仅有弱水力联系,充水因素主要为裂隙水及地表水通过采动裂隙带导入,对矿井的影响不大,该矿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在今后的开采过程中,必须留足够的保护煤柱,对各煤层的开采要特别注意矿井附近的老窑积水,必须加强矿区内老窑的探放水工作,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必要时应修筑防水墙。

  第二部分 矿井设计及建设情况概述

  一、矿井开拓系统设计及建设情况

  (一)矿井开拓系统设计

  1、矿井开拓方式为平硐开拓,共布置三个井筒,即主平硐井、副斜井、回风斜井。

  (1)主斜井

  利用矿井原有回龙山煤矿主平硐副改造作为矿井技改后的主平硐,井口坐标为X=3130275,Y=35612053,Z=+1098.0m,方位角a=311°;斜穿层布置,主平硐长420m,后期在+915.0m标高布置主、副水仓。主平硐铺设轨道,电机车运输煤炭及辅助运输,铺设管线,兼做矿井进风之用,坡度为3‰,掘进断面上部6.8m2,净断面5.5m2,采用半圆拱形断面,混凝土喷浆支护,铺设22㎏∕m的轨道。

  (2)副斜井

  副斜井,井口坐标为X=3130130,Y=35612144,Z=+1165m,方位角a=306°;倾角18°,布置在C12煤层底板茅口灰岩中,该副斜井担负进风、矸石材料运输、铺设管线、排水、行人等任务,掘进断面6.8m2,净断面5.5m2,采面半圆拱形断面,混凝土喷浆支护,铺设22㎏∕m的轨道,长度为300m。

  (3)风井

  回风井,井口坐标为X=3130154,Y=35612166,Z=+1165m,方位角a=306°,倾角18°,布置在C12底板茅口灰岩中,该回风井作为全矿井回风及瓦斯抽放管路、消防管路敷设,坡度3‰,掘进断面8.5m2,净断面7.0m2,采用半圆拱形断面,采用混凝土喷浆支护,不铺设轨道,长度为300m。

  1、 矿井开采煤层为三层,即C8和C12, C8距C12煤层22~26m,采用集中布置的开采方式比较合适。

  一釆区布置轨道上山、回风斜井,平行布置,在+1100m水平落平,设置采区下车场。由于一釆区仅一个区段,未设置运输上山,工作面产煤从运输顺槽通溜煤直接+1100m运输石门。

  初期一采区采区上山通过区段平石门联合开采两煤层。后期接替准备二采区,二采区设计三条下山,该采区上部与三井筒通过大巷连接。

  (二)矿井开拓系统建设情况

  原回龙山煤矿位于矿区东部,采用平硐开拓方式,矿井划分为一个水平、两个采区开采,煤矿从2003年建设至今仍为基建矿山,截至2005年底煤矿主要进行巷道布置,少量开采煤层为C8,矿区内其它煤层均末开采。

  原劳武煤矿位于矿区西部,原劳武煤矿于2003年技改,采用斜井开拓方式,矿井划分为一个水平、一个采区开采,该矿开采C8、C12两煤层。该矿目前开采的最低标高为+1086m。

  原有两矿的生产能力都为3万吨/年。由于原各矿开采技术落后,为提高矿井产量和矿井抗风险能力,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遵义市汇川区等十二县(市、区)煤矿整合和调整布局方案的批复(见黔府函[2006]204号)。原习水县回龙山煤矿、劳武煤矿进行资源整合,整合为习水县盛发煤矿,整合后生产规模设计为15万吨/年。可采煤层由上至下为C8、C12煤层,煤层倾角平均18°。并于 2007年6月取得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

  (1)主平硐

  利用矿井原有回龙山煤矿主平硐副改造作为矿井技改后的主平硐,井口坐标为X=3130275,Y=35612053,Z=+1098.0m,方位角a=311°;斜穿层布置,主平硐长420m,后期在+915.0m标高布置主、副水仓。主平硐铺设轨道,电机车运输煤炭及辅助运输,铺设管线,兼做矿井进风之用,坡度为3‰,掘进断面上部6.8m2,净断面5.5m2,采用半圆拱形断面,混凝土喷浆支护,铺设22㎏∕m的轨道。

  (2)副斜井

  副斜井,井口坐标为X=3130130,Y=35612144,Z=+1165m,方位角a=306°;倾角18°,布置在C12煤层底板茅口灰岩中,该副斜井担负进风、矸石材料运输、铺设管线、排水、行人等任务,掘进断面6.8m2,净断面5.5m2,采面半圆拱形断面,混凝土喷浆支护,铺设22㎏∕m的轨道,长度为300m。

  (3)风井

  回风井,井口坐标为X=3130154,Y=35612166,Z=+1165m,方位角a=306°,倾角18°,布置在C12底板茅口灰岩中,该回风井作为全矿井回风及瓦斯抽放管路、消防管路敷设,坡度3‰,掘进断面8.5m2,净断面7.0m2,采用半圆拱形断面,采用混凝土喷浆支护,不铺设轨道,长度为300m。

  矿井在三个井筒分别做为运输、行人、回风井筒的基础上,矿井开采方案设计新掘运输平巷、运输石门、10801运输平巷、人行上山、回风平巷、回风石门。

  总之,矿井开拓系统基本按照矿井开采方案设计进行施工。

  二、矿井采掘系统设计及建设情况

  (一)矿井采掘系统设计

  1、矿井用一采区一个回采工作面满足其年产量,首采区为一采区,首采面为C8煤层的10801采煤工作面。

  1)一采区为单翼上山采区,布置一条人行上山及10801运输平巷和1081回风平巷。

  在运输石门C8煤层见煤点+1098.0m标高处布置首采工作面运输巷;在人行上山上部+1138.0m标高处布置首采工作面回风巷,在运输巷掘进150米处掘进开切眼安装设备即可生产。

  在首采区内C8煤层厚(平均1.97m),煤层倾角18°,煤的容量1.40t/m3;首采工作面设计长度80m,工作面回采率取95%,工作面年设计生产能力为16.1万吨,煤巷掘进出煤率按3%计算,则矿井年生产能力16.6万吨,满足设计生产能力要求。设计首采工作面走向长度为150m,服务时间10个月。

  首采工作面(10801采面)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方法,落煤工艺为爆破落煤,采面采用人工攉煤,刮板输送机运煤,运输巷采用蓄电式机车运输,采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采用单体液压支柱支护。

  2)首采工作面生产系统

  ①运煤:煤从工作面(刮板输送机)→10801运输巷(蓄电式机车运输)→运输石门(蓄电式机车运输)→运输平巷(蓄电式机车运输)→主平硐(蓄电式机车运输)→地面储煤场。

  ②运料:材料从副斜井(绞车下放)→井底车场(蓄电式机车运输)→运输平巷(蓄电式机车运输)→运输石门(蓄电式机车运输)→10801运输平巷(蓄电式机车运输)→人行上山(人工搬运)→工作面。

  ③通风:新鲜风从副斜井、主平硐→运输平巷→运输石门→10801运输平巷→工作面→10801回风平巷→人行上山→回风平巷→回风石门→总回风上山→回风平硐→引风道→地面。

  ④排水:工作面淋水经工作面运输巷(自流)→10801运输平巷(自流)→运输石门(自流)→运输平巷(自流)→主平硐(自流)→地面

  2、矿井经联合试运转正式投产后,在正常生产期间配备2个掘进工作面,采掘比为1:2。掘进用ZMS-1.2型煤电钻,YT24岩石凿岩机打眼,FBDNO5.6/2×15型对旋式局部通风机通风,并配备TXU-75A型探水钻。

  矿井联合试运转期间及矿井投产初期,安排准备工作面(10802采面)运输巷和10802回风巷两个掘进工作面。

  (二)矿井采掘系统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矿井开采方案设计(变更)》要求,施工准备矿井采掘系统,目前已形成。

  1、矿井采用一采区一个回采工作面满足其年产量,首采区为一采区,首采区工作面为C8煤层的10801采煤工作面。

  (1)一采区为单翼上山采区,布置一条人行上山及10801运输平巷和1081回风平巷。

  由于受以前采空区的影响,10801回风平巷不能在+1138水平布置,于是在人行上山中部(+1116m水平)布置,准备好的首采工作面,其实际采煤长度为50米,这样,给采掘接替带来了较大的压力。

  现已形成的首采工作面即10801采面,其施工回采巷道650m,其中运输顺槽210m, 开切眼50m,回风顺槽130m有待进一步完善。

  首先工作面(10801采面)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方法,采用爆破落煤,人工攉煤,刮板输送机运煤,运输巷采用蓄电式机车运输,采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采用单体液压支柱支护。

  (2)首采工作面(10801采面)生产系统。

  ①运煤:煤从工作面(刮板输送机)→10801运输巷(蓄电式机车运输)→运输石门(蓄电式机车运输)→运输平巷(蓄电式机车运输)→主平硐(蓄电式机车运输)→地面储煤场。

  ②运料:材料从副斜井(绞车下放)→井底车场(蓄电式机车运输)→运输平巷(蓄电式机车运输)→运输石门(蓄电式机车运输)→10801运输平巷(蓄电式机车运输)→人行上山(人工搬运)→工作面。

  ③通风:新鲜风从副斜井、主平硐→运输平巷→运输石门→10801运输平巷→工作面→10801回风平巷→人行上山→回风平巷→回风石门→总回风上山→回风平硐→引风道→地面。

  ④排水:工作面淋水经工作面运输巷(自流)→10801运输平巷(自流)→运输石门(自流)→运输平巷(自流)→主平硐(自流)→地面

  2、矿井联合试运转期间及矿井投产初期,安排准备工作面(10802采面)运输巷和10802回风巷两个掘进工作面。108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回风经人行上山及回风平巷、回内石门进入总回风上山,108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回风直接进入回风石门及总回风上山。

  总之,矿井采掘系统布置及施工,均严格按照矿井开采方案设计及安全专篇要求进行,其中不足的是首采工作面(10801采面)的实际采煤长度因遇采空区影响未能达到设计长度。

  三、矿井通风系统设计及建设情况

  (一)矿井通风系统设计

  1、矿井采用分列抽出式通风方式,矿井主要通风机的通风方法采用抽出式,回采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方式,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接风筒压入式通风。

  矿井通风系统为两进一回,即主平硐、副斜井进风、回风斜井专用回风,回风斜井位于主平硐南部,距主平硐直线平距400m左右,为全矿井服务,是专用回风井,服务年限7.8年,回风斜井井口安设两台FBCZNO13-40矿用防爆轴流式通风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风机风量24-47m3/s,静压220~1200Pa,电机功率55kw。

  2、通风系统

  初期首采工作面为10801,其通风线路为:副斜井、主斜井→井底车场(皮带运输大巷、井底石门)→材料上山下部车场→材料上山→工作面运输巷→10801工作面→工作面回风巷→总回石门→C12总回风巷→C12总回风上山→总回风上山→回风平硐→引风道→地面。

  3、通风设施

  (1)风门共计6组,其中风井安全出口,双向风门2组,双向连锁;引风道风闸2组;总回风上山下部两组双向,等待10801回风平巷形成后将人行上山下段设置2组双向风门。

  (2)防爆门

  为防止爆炸性气体爆炸时冲击主要通风机,在回风斜井口设置防爆门。

  (3)测风站

  用以测量全矿井总回风量和回风量,以及各区段各采掘工作面进风量和回风量,共设8个测风站。

  (二)矿井通风系统建设情况

  1、矿井采用分列抽出式通风方式,联合试运转及矿井投产首采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方式,两个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型号:FBDNO5.6/2×15),接φ500mm风筒压入式通风。

  矿井通风系统为两进一回,即主斜井、副斜井进风,回风平硐专用回风,回风平硐位于主斜井东侧,距主平硐直线平硐约400m,为全矿井服务,是专用回风井,其服务年限与矿井服务年限相同。回风斜井井口安装先通风效率高、低噪声的FBCZ系列防爆抽出式对旋轴流通风机,其型号为FBCZNO13-40两台,一台工作,一台备用。风机风量为24~47 m3/s,风压为220~1200Pa,电机功率55kw,矿井总进风830m3/min,总回风850m3/min,能够满足矿井联合试运转期间及投产后正常生产期间的风量要求,井下风流新鲜稳定,安全可靠。

  2、通风系统

  联合试运转及矿井投产初期首采工作面为10801工作面,其通风线路为:新鲜风经副斜井、主平硐→运输平巷→运输石门→10801运输平巷→10801工作面→10801回风平巷→人行上山上段→回风平巷→回风石门→总回风上山→引风道→地面。

  3、通风设施

  风门、防突风门、调节风门、风闸、防爆门、测风站、密闭墙等均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专篇》的要求,并结合实际,精心施工和构筑安全设施,并严把质量关,使其安全可靠,能够有效地保障矿井通风系统稳定的防灾、抗灾能力。目前,通风设施业已竣工,详见通风系统图(实测)。

  总之,矿井通风系统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开采方案设计》、《矿井开采方案设计安全专篇》规定和要求进行施工建设,符合技术上先进可行、安全上可靠,经济上合理的原则,满足矿井联合试运转及今后正常生产中通风要求,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保障。

  四、矿井提升、运输系统设计及建设情况

  (一)矿井提升、运输系统设计

  1、矿井采用副斜井担负材料、矸石等运输任务,其中主平硐装备XK2.5-6/48—KBT蓄电式机车运输,副斜井装备JT—1.6型矿用绞车配套矿车为3KC-SM型转箱式矿车用以运煤矸;MC1-6A型材料车运送材料,MP1-6A型平板车运输设备。矿车数为35辆,材料车为6辆,平板车为3辆。运输巷及掘进工作面等平巷均采用人力推车。

  2、矿井利用副斜井为辅助提升巷,在地面设绞车房,选用JBT1.6×1.5单滚筒提升绞车提升矸石,下放材料、设备。滚筒直径为1.6m,滚筒宽度为1.5m,容绳量700m,绳速为2.0m/s,配套电机为90kw,选择JBT1.6×1.5型绞车做为矿井主提升绞车,其提升富余系数大。

  3、矿井提升运输系统

  联合试运转及矿井投产初期首采工作面为10801工作面。

  ① 运煤:煤从工作面(刮板输送机)→10801运输巷(蓄电式机车)→运输石门(蓄电式机车)→运输平巷(蓄电式机车)→主平硐(蓄电式机车)→地面储煤场。

  ②运料:材料从副斜井(绞车下放)→井底车场(蓄电式机车运输)→运输平巷(蓄电式机车运输)→运输石门(蓄电式机车运输)→10801运输平巷(蓄电式机车运输)→人行上山(人工搬运)→工作面。

  (二)矿井提升,运输系统建设情况

  1、矿井采用主平硐担负煤炭运输任务,主斜井全长420m,掘进断面6.88m2,净断面5.5m2,采用半圆拱形断面,喷浆支护,井筒内敷设600mm轨距,22kg/m钢轨,木轨枕。

  矿井主平硐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质量、断面等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能满足矿井正常生产期间运输要求。

  2、矿井利用副斜井为辅助提升巷,在地面设绞车房,担负矿井提升矸石,下放材料、设备等;采用半圆弧拱形断面,掘进断面6.8m2,净断面5.5m2,采用喷浆支护,井筒内敷设600mm轨距,22kg/m钢轨,木轨枕,全长300m,提升副斜井选用JTKB-1.6×1.5绞车,使用φ21.5mm钢丝绳。滚筒直径1.6m,滚筒宽度1.5m,容绳量700m,钢丝绳最大绳速2.5m/s,配套电机功率90KW;采用单钩串车提升,每次提升5个煤车或2部矸石车,每天尽提升16个小时,每次提升循环时间10分钟,全年按330天计算,则年提升循环次数为47520次,年提升量为237600t,完全满足矿井正常生产煤矸提升及材料、设备下放的需求。

  五、矿井给、排水系统设计及建设情况

  (一)矿井给、排水系统设计

  1、矿井给水系统

  1)供水水源

  根据该矿井范围内水源条件,为确保该矿井生产、生活消防安全供水,该矿井生产、生活消防供水水源推荐如下:

  (1)生活、消防用水水源

  设计推荐位于工业场地北侧河边泉水,经净化消毒处理后作该矿井生活、消防用水水源。矿井工业场地100m3生活、消防水池,池底标高+1180.00m, 距离工业场地300m。

  (2)瓦斯抽放站及井下消防、生产用水水源

  设计推荐位于工业场地北侧河边泉水,经净化消毒处理后作轨道山上工业场地的瓦斯抽放站、井下生产消防用水水源。矿井300m3生产、防尘水池,池底标高+1180.00m距离主井工业场地300m。

  2)用水量

  该矿井生产、生活消防最高日用水量约680m3/d,其中生产用水量约210m3/d,生活用水量约150m3/d,消防用水量为320m3/d。

  3)给水系统

  (1)供水方式与水源地工程

  由工业场地北面水平距离约300m河边泉水,敷设长约450m,DN65焊接钢管一条抽水至矿井工业场地100m3生活水池,池底标高1180.00m。

  由工业场地北面污水处理站,敷设长约450m,DN65焊接钢管一条抽水至矿井300m3生产、防尘水池,池底标高1180.00m。详见井上下对照图。

  (2)室外供水工程

  由100m3生活、消防水池敷设长约100m,焊缝铁管二条至工业场地,以静压的方式向工业场地供水。

  井下生产、防尘用水,由生产、防尘300 m3水池,铺DN80焊接钢管给水管供给,以静压方的式向井下管网提供消防及防尘用水。

  2、矿井排水系统

  (1)生产、生活污废水排放量及来源

  该矿井生产、生活污废水主要来自矿井生产、生活,矿井地面及井下总排水量约1080m3/d,其中矿井地面生产、生活污废水排水量约120m3/d;井下正常排水量约960m3/d。

  (2)污废水处理

  设矿井生活污水处理站,规模为5m3/h,采用SWJ-5t/h型生活污水处理综合装置(二级处理)1套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的生活粪便污水与生产废水经场地排水管网及排水沟有组织地排入纳污排水沟。

  井下水:根据矿井井下排水量,设井下水处理站,规模为40m3/h,采用混凝沉淀处理工艺,经井下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的井下水主要用于矿井下消防洒水,多余部分排放。

  (二)矿井给、排水系统建设情况

  1、矿井给水系统:

  根据该矿井范围内水源条件,为确保该矿井生产、生活消防安全供水,该矿井生产、生活消防供水水源推荐如下:

  (1)生活、消防用水水源

  工业场地北侧河边泉水,经净化消毒处理后作该矿井生活、消防用水水源。矿井工业场地100m3生活、消防水池,池底标高+1100.00m, 距离工业场地100m。

  (2)瓦斯抽放站及井下消防、生产用水水源

  工业场地北侧河边泉水,经净化消毒处理后作轨道山上工业场地的瓦斯抽放站、井下生产消防用水水源。矿井220m3生产、防尘水池,池底标高+1165.00m在风井工业场内。

  2)用水量

  该矿井生产、生活消防最高日用水量约680m3/d,其中生产用水量约210m3/d,生活用水量约150m3/d,消防用水量为320m3/d。

  3)给水系统

  (1)供水方式与水源地工程

  由工业场地北面水平距离约300m河边泉水,敷设长约450m,DN65焊接钢管一条抽水至矿井工业场地100m3生活水池,池底标高1180.00m。

  由工业场地北面污水处理站,敷设长约450m,DN65焊接钢管一条抽水至矿井300m3生产、防尘水池,池底标高1100.00m。详见井上下对照图。

  (2)室外供水工程

  由100m3生活、消防水池敷设长约100m,焊缝铁管二条至工业场地,以静压的方式向工业场地供水。

  井下生产、防尘用水,由生产、防尘220 m3水池,铺DN80焊接钢管给水管供给,以静压方的式向井下管网提供消防及防尘用水。

  2)、矿井排水系统

  (1)生产、生活污废水排放量及来源

  该矿井生产、生活污废水主要来自矿井生产、生活,矿井地面及井下总排水量约1080m3/d,其中矿井地面生产、生活污废水排水量约120m3/d;井下正常排水量约960m3/d。

  (2)污废水处理

  设矿井生活污水处理站,规模为5m3/h,采用SWJ-5t/h型生活污水处理综合装置(二级处理)1套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的生活粪便污水与生产废水经场地排水管网及排水沟有组织地排入纳污排水沟。

  井下水:根据矿井井下排水量,设井下水处理站,规模为40m3/h,采用混凝沉淀处理工艺,经井下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的井下水主要用于矿井下消防洒水,多余部分排放。

  2、矿井排水系统建设情况

  矿井联合试运转及投产后首采工作面为10801采面,其排水系统为:

  工作面淋水经工作面运输巷(自流)→10801运输平巷(自流)→运输石门(自流)→运输平巷(自流)→主平硐(自流)→地面

  六、矿井供电系统设计及建设情况

  (一)矿井供电系统设计

  1、矿井设计采用双回路电源供电:

  I回路:来自习水县民化乡变电站10kv线路,为矿井主供电电源。

  II回路:来自土城变电站10kv线路,为备用回路电源。

  2、矿井井下机电设备和电气设备必须选用矿用隔爆裂的电气设备,安全监控、通讯、信号设备选用矿用防爆型。井下电话选用本质安全型电话,并使用矿用电话电缆。照明、灯具选用矿用防爆型。

  3、矿井生产能力为15万吨/a,平硐开拓,全矿安装设备52台(件),其中工作设备37台(件);设备总容量1113.6kw,其中工作容量786.5kw;计算有功负荷为456.38kw,无功负荷427.74kvar,视在负荷625.50kVA,矿井年耗电1745653.0kwh,综合电耗为19.13kw·h/t煤。

  4、供电方案:矿井地面供配电电压等级为10kV和380/220V,井下供配电电压等级为10kV、0.69kV、127V;矿井一级用电负荷采用双回路供电,当其中一回电源故障时,另一电源可担负全部一级负荷用电。

  矿井地面设1座10/0.4/0.23kV变电所:位于平硐工业广场内,在主平硐设置1个10kV配电室,一个井下中央变电所,在机修车间、压风机车间、副斜井提升机、瓦斯抽放泵房等设置一个低压配电所。

  1)、地面10kV配电室

  该配电室利用原地面变配电室进行改造扩容,该配电室向井下(双回路)、风井(双回路),另接受进线双电源供电。

  2)、主井地面配电所

  该变电所设于主斜井地面广场内,利用原有的配电所进行改造,与地面10kV配电室联合布置,变电所内选用二台KS9-315/10/0.9变压器2台,配置GGD低压开关板7块。该变配电所、压风机、充电、机修、水处理车间、副斜井提升机及电控制系统、锅炉、办公楼、部分职工宿舍等用电。

  3)、主要通风机房变配电所

  该配电所设于回风井地面广场内,该配电所为改扩建,由主井地面配电所10kV配电室双回路供电,选用MYJV22-3×35mm2及LGJ-50mm2的钢芯铝绞线供至主要通风机房变电所,供电距离约500m,变电所内选用二台S9-200/10/0.4/0.23变压器2台,配电所内配置GGD低压开关板3块。该配电所供回风井主要通风机、值班室照明,同时向瓦斯抽放泵房隔离变压器供电。

  4)、瓦斯抽放泵房配电所

  该配电所设于主斜井地面瓦斯抽放泵房地面广场内,该配电所为新建,由主斜井地面变电所变压器(0.38kV)双回路供电,选用MY-3×50mm2的电缆至抽放泵房,供瓦斯抽放泵、冷确循环水泵、值班室照明等用电。泵房内配置KBZ型、QBZ型防爆开关,泵房内的电气设备必须选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主要通风机、瓦斯泵等为双回路供电,变压器至设备的双回路电源线路上下不得分接任何负荷,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且备用回路必须带电备用。

  5、变压器选型配备

  1)地面变压器的选择

  (1)、主井地面变压器:地面负荷压风机、副斜井提升机及电控制系统、锅炉、井下水处理、坑木加工、机修、洗衣机房、办公楼等;全部装机容量为782.45kW,工作负荷为611.45kW,视在功率为495.35kVA,设计选用二台S9-500/10/0.4变压器二台,一台工作,一台备用。

  2)向井下供电变压器的选择

  (1)、采掘供电变压器:主要供采煤工作面乳化液泵、回柱绞车、刮板运输机、煤钻等;全部装机容量为578.6kW,工作负荷为478.6kW,视在功率为430.69kVA,选用二台KBSG-315/10/0.69变压器二台,总容量为700kVA。

  (2)、局部通风机变压器:设计局部通风机采用专用变压器供电,该变压器只供二个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装机容量为44kW,设计选用二台KS9-50/10/0.69变压器 。

  (二)矿井供电系统建设情况

  1、矿井采用双回路电源供电;

  I回路:来自习水县马临工业经济区变电所10kv,为矿井主供电电源。

  II回路:来自土城变电所10kv线路,为备用回路电源。

  现矿井已经建成双回路电源入矿,并与供电部门签订供电协议,保证对矿井进行可靠供电。

  2、严格按照《矿井开采方案设计》、《安全专篇》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井下机电设备和电气设备全部采用矿用隔爆型的电气设备,安全监控、通讯、信号设备选用矿用防爆型。井下电话选用本质安全型电话,并使用矿用电话电缆。照明、灯具选用矿用防爆型。

  3、全矿井共安装设备25台,其中工作10台,设备总容量500kw,工作容量300kw,其中地面工作容量150kw,井下工作容量为150kw。

  4、供电方案:矿井地面供配电电压等级为10kV和380/220V,井下供配电电压等级为10kV、0.69kV、127V;矿井一级用电负荷采用双回路供电,当其中一回电源故障时,另一电源可担负全部一级负荷用电。

  矿井地面设1座10/0.4/0.23kV变电所:位于主井工业广场内,在主斜井设置1个10kV配电室,一个井下中央变电所,在风机房设置1座10/0.4/0.23kV变电所,在机修车间、压风机车间、副斜井提升机、水处理车间瓦斯抽放泵房等设置一个低压配电所。

  1)、地面10kV配电室

  该配电室向井下(双回路)、风井(双回路),另接受进线双电源供电。

  2)、主井地面配电所

  该变电所设于主井地面广场内,与地面10kV配电室联合布置,变电所内选用一台S9-400/10/0.4/0.23变压器, 选用一台S9-250/10/0.4/0.23变压器, 选用一台S9-160/10/0.4/0.23变压器,。该变配电所供压风机、充电、机修、水处理车间、副斜井提升机及电控制系统、锅炉、办公楼、部分职工宿舍等用电。

  3)、主要通风机房变配电所

  该配电所设于回风井地面广场内,由主井地面配电所10kV配电室双回路供电,选用MYJV22-3×35mm2及LGJ-50mm2的钢芯铝绞线供至主要通风机房变电所,供电距离约500m,变电所内选用二台S9-315/10/0.69变压器2台。该配电所供回风井主要通风机、值班室照明,同时向瓦斯抽放泵房隔离变压器供电。

  4)、瓦斯抽放泵房配电所

  该配电所设于地面瓦斯抽放泵房地面广场内,由主斜井地面变电所变压器双回路供电,选用MY-3×50mm2的电缆至抽放泵房,供瓦斯抽放泵、冷确循环水泵、值班室照明等用电。泵房内配置KBZ型、QBZ型防爆开关,泵房内的电气设备必须选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5、变压器选型配备

  1)地面变压器的选择

  (1)、主斜井地面变压器:地面负荷(压风机、副斜井提升机及电控制系统、锅炉、井下水处理、坑木加工、机修、洗衣机房、办公楼等;工作负荷为689.45kW,变电所内选用一台S9-400/10/0.4/0.23变压器, 选用一台S9-250/10/0.4/0.23变压器, 选用一台S9-160/10/0.4/0.23变压器。

  2)向井下供电变压器的选择

  (1)、采掘供电变压器:主要供采煤工作面乳化液泵、回柱绞车、胶带运输机、刮板运输机、煤钻等,供掘进工作面的调度绞车等,供主排水泵;全部装机容量为622.6kW,工作负荷为500.6kW,选用二台KS9-315/10/0.69变压器二台,

  (2)、局部通风机变压器:设计局部通风机采用专用变压器供电,该变压器只供二个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装机容量为44kW,选用二台KBSG-100/10/0.69变压器 。

  七、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计及建设情况

  (一)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计

  1、系统

  该矿井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设计选用重庆煤炭科学分院研制的KJ90NA型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并安设瓦斯传感器、温度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负压传感器、设备开停传感器、风门开闭传感器、风速传感器等,对矿井的瓦斯、风门开闭、设备开停、风速等进行监测监控。

  从本煤矿需要监测监控的信息源来看,各个测点在全矿井范围内是比较分散的。本煤矿的监测监控点的分布具有集散型的特点。因此监测监控系统的设计必须要适应这一监测特点,采用分站式。在测点较集中的地点设置信息采集站。根据该煤矿对信息监测的要求,每个分站的测点数以8~25个左右较为适宜。本着这一原则,在本煤矿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中设置3个分站。地面设立中心站,各分站设置地点及监测监控内容详见“矿井安全监测传感器布置图”和“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图”。

  矿井安全监测系统传感器布置表

  2、传输设备及器材选型

  安全监测、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连接,严禁调度电话线和动力电缆等共用。该矿中心站到分站选择PUYVRP1×4×7/0.52型主信号电缆,分站到传感器电缆选用PUYVRP1×4×7/0.28型电缆。信号电缆之间采用防爆三通接线盒(K-3)和防爆二通接线盒(K-2)连接。

  3、主要地点监控

  A、回采工作面传感器选型及配置

  1)回采工作面回风巷设置有瓦斯传感器2台,回柱绞车开停传感器1台,一氧化碳、风速、温度、粉尘传感器各1台;采煤工作面运输巷设置转载机、刮板运输机和乳化液泵开停传感器各1台。

  2)工作面瓦斯传感器应T1设在回风巷,与回采工作面的距离小于10m,其报警浓度为≥1.0%CH4,断电浓度为≥1.5%CH4,复电浓度为<1.0%CH4,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T2设在回风巷,与回风口的距离10~15m,其报警浓度为≥1.0%CH4,断电浓度为≥1.0%CH4,复电浓度为<1.0%CH4,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T3设在进风巷,与采面的距离不小于10m,其报警浓度为≥0.5%CH4,断电浓度为≥0.5%CH4,复电浓度为<0.5%CH4,断电范围为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T4设在工作面上偶角,其报警浓度为≥1.0%CH4,断电浓度为≥1.0%CH4,复电浓度为<1.0%CH4,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风速、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应安装在巷道前后10m内无分支风流,无拐弯,断面无变化的地点。

  该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回采工作面瓦斯传感器按下图设置:

  C、其它地点传感器选型及配置

  1)矿井主要回风巷道

  在风井中设置风速传感器、温度、一氧化碳和瓦斯传感器各1台。当回风巷道中瓦斯浓度超过0.75 %时,发出声光报警。

  风速传感器应安装在巷道前后10m内无分支风流,无拐弯,断面无变化的地点。当风速低于或超过设计风速值的20%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2)绞车房

  在绞车房设置有提升绞车开停传感器1台。

  3)地面主通风机房

  主通风机房设置有通风机开停传感器2台,负压传感器1台,通风机开停传感器安装在通风机电机电缆上,负压传感器安装在通风机进风口处。

  4)水仓

  井底水仓设置有水泵开停传感器2台,水位传感器1台。

  5)风门

  在井下各风门上以及在回风斜井安全出口的风门上各设置1台风门开闭传感器。

  6)瓦斯抽放泵站

  配备有低浓度瓦斯传感器,高浓度瓦斯传感器,瓦斯抽泵开停传感器,压力、流量、温度传感器各1台。

  设计选用4台微型计算机,监测室2台作为矿井监测监控用,调度室设一台作生产调度用,另一台设置在财务,作为财务管理用。

  (二)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情况

  1、矿井采用KJ90NA型监测监控系统,并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开采方案设计》、《安全专篇》要求配备相应的瓦斯、风速、负压、开停、开闭、烟雾、一氧化碳等传感器。并与市、县安监局监控平台联网运行。

  2、监控设备

  ①地面中心站 型号:KJ90NA一体化监控主机2台;一台工作,一台备用。

  ① 站 KFD-2型分站,目前共设置2个分站。

  其中:分站F1(大型)设置于井下10801运输巷,监测点数为8

  个;

  分站F2(大型)设置井下机硐室,监测点数为5个;

  3、传输、安全监测、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均为本质安全型信号,设备之间采用专用阻燃电缆连续,与通讯电话线和动力电缆分开悬挂。矿井中心站到分站选择主通讯电缆MHY32(1×4)/1.38进行传输;分站到模拟量传感器电缆选择MHY32(1×4)/1.38进行传输;分站到开关传感器电缆选择MHY32(1×4)/1.38进行传输。

  4、传感器的设置

  1)运输大巷安设1部瓦斯传感器。

  2)10801采面回风顺槽安设1部瓦斯传感器。

  3)10801采面运输顺槽安设2部瓦斯传感器,1部设备开停传感器。

  4)机电硐室安设1部瓦斯传感器。

  5)总回风巷安设1部瓦斯传感器,1部温度传感器,1部一氧化碳传感器,1部风传感器,1部负压传感器。

  6)风井安设1部风门开停传感器,1部设备开停传感器。

  共计13部传感器。

  八、矿井防尘、防灭火系统设计及建设情况

  一)矿井防尘、防灭火系统设计

  (一)消防

  1、地面消防

  (1)建筑防火特征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煤炭工业小型煤矿设计规范》(GB50399--2006)和《煤矿安全规程》(2009年版),确定矿区内爆破材料库、压风机房、通风机房火灾危险性为严重危险级,火灾类别为A级,耐火等级为一级;10KV变配电所火灾危险性为中等危险级,火灾类别为带电火灾,耐火等级为一级;坑木加工房危险性为中等危险级,火灾类别为B级,耐火等级为二级;绞车房、机修间、灯房、办公综合楼等火灾危险性为轻危险级,火灾类别为B级,耐火等级为二级。以上建筑物的设计及建筑材料均应能满足其火灾危险性及其耐火等级要求。

  (2)建筑防火设计

  按各建筑物的占地面积和功能划分为多个防火区,根据各建筑物的防火要求进行消防水和灭火器具的配置,以确保全矿井工作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3)建筑物的安全出口

  办公综合楼、爆破器材库等安全出口,应能满足安全疏散距离的要求。

  2、场地布置

  矿区内各建筑物、贮煤场、矸石山及贮料场布置及划分的防火分区,须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煤炭工业小型煤矿设计规范》(GB50399--2006)和《煤矿安全规程》(2009)的要求,其周围须设有消防通道,其间距应能满足消防要求,且通道均应相互连通,为及时扑灭火灾提供方便。

  3、井下消防

  本矿井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矿井地面工业场地井口南侧布置有井下消防洒水水池一座,以静压供水方式向井下供水。其要求须满足《煤炭工业小型煤矿设计规范》(GB50399--2006)和《煤矿安全规程》(2009)的要求。

  4、消防给水

  (1)消防用水水源

  消防用水水源取自地表水,可用作矿井生产、生活和消防永久供水水源。同时,经处理后的井下水也可作为消防用水水源的补充,按正常涌水量30m3/h计算,能满足消防用水需要。

  (2)消防水池容量及消防给水系统

  该矿井用水经估算总用水量为350m3/d。其中:生产、消防、防尘用水量为300 m3/d,生活用水量为100 m3/d。

  生产、消防、防尘和生活用水可供使用的水源为矿井附近的溪水及地下涌出泉水。井下生产、消防、防尘不足部分由排出地面的井下水经混凝土沉淀池沉淀处理后进行补充。

  生产、消防、防尘用水为一供水系统,生活用水为另一供水系统。在工业场地附近南侧山顶建100m3生活水池一座,300m3生产、消防、防尘水池一座。

  由水源处敷设DN65焊接钢管一条至水池,再由50m3地面生活水池敷设DN50焊接钢管一趟至工业场地和生活区,以静压供水方式向工业场地及生活区供水;由300m3生产、防尘、消防水池敷设DN80焊接钢管一趟至井下,水池的标高满足井下最高用水点几何高差35m的规定,所以采用静压方式向井下用水地点供水。50m3生活水池距工业场地的几何高差不得小于25m。

  5、电气消防

  (1)地面电气

  该矿井地面电气按有关规程设置完善的防雷、防静电保护装置,采用独立的避雷针和避雷线防止直接雷击,采用磁吹避雷器防止雷电侵入波(感应雷击)。全矿井地面设置完善的主接地网,所有电器设备外壳及金属构件均可靠接地,并与主接地网连接,以有效防止因静电产生火花而引起火灾。

  在矿井重要工作地点及工作人员较集中的通风机房、绞车房、压风机房、综合办公楼等场所,按规定设直流事故和疏散标志。

  (2)井下电气

  该矿井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管理,所有下井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按照《煤炭工业小型煤矿设计规范》(GB50399--2006)和《煤矿安全规程》(2009)的有关要求选取。

  (二)粉尘防治

  1.工业场地及排矸场防尘

  矿井原煤在储装运时,将产生煤粉尘。原煤从主井口至原煤地面储煤场及原煤外运过程中可能对环境产生污染。对厂区内露天储煤场环保要求采用喷淋洒水的抑尘措施,同时在贮煤场四周种植高大树木形成隔尘绿化带;对运煤汽车要求采取加盖蓬布、控制装载量等措施,以控制煤尘对环境的污染。

  排矸场要求采用高压水枪喷雾措施,以防止扬尘产生;对道路扬尘,要求采取定期洒水的措施来抑制路面扬尘;根据《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煤炭工业作业场所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不得超出表所规定的排放限值。

  2.井下防尘粉尘防治

  防治粉尘是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工人身体健康的重要内容。措施如下:

  1、对回采工作面预注水,湿润煤壁,减少开采时的扬尘。

  2、各运煤转载点设置喷雾洒水装置。

  3、掘进工作面配备湿式除尘风机,设置水幕净化通风。

  4、及时调整和控制各巷道风速,防止风速过小不能及时带出空气中的浮尘或风速过大而扬起落尘。

  5、定期清扫和刷洗煤壁上的煤尘,并用石灰水粉刷。

  6、井下采掘工人配备防尘口罩和压风呼吸器。

  7、井下采掘工作面设置粉尘探头,配备呼吸性粉尘测定仪,检测空气中粉尘浓度,以便在超限时及时采取控制其粉尘浓度措施。

  (二)矿井防尘、防灭火系统建设情况

  1、矿井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开采方案设计安全专篇》的要求,建立完善的防尘、防灭火系统,在风井东侧标高为+1167m左右处建有一个220m3的蓄水池,供地面、井下生产及防尘、防灭火用水。由220m3蓄水池铺设一条Φ80×4.5无缝钢总管至总回风巷中部南侧消防池,然后用Φ50mm焊管2条,分别沿总回风上山铺运输平巷及回风石门铺向10801回风平巷向井各生产用水点静压供水。

  2.地面在主平硐东西两侧各有一个消防池安设Φ25的管道向主井工业广场进行洒水防尘。

  2、防尘、防灭火系统

  (1)管道线路

  井下设置完善的防尖、防灭火洒水管网,防尘洒水管路系统主要铺设在:①卸载点②装载点③10801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④10802运输巷、回风巷掘进工作面。管道线路为:

主管:地面消防水池→总回风上山→井下消防池→运输平巷→主平硐。

 

  支管:

  ①回风石门→回风平巷(及10802回风平巷)→人行上山→10801回风平巷→10801采面;

  ②运输石门→10801(及108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运输巷→装煤点;

  (2)管路规格

  主管为Φ80焊钢管;支管为Φ50焊钢管。

  (3)给水点

  由于矿井主采的2层煤C8、C12经鉴定其煤层无爆炸性,故未设隔爆水棚。

  (4)三通及阀门

  主井、副井、总回风上山、回风石门、运输石门、回风平巷、运输平巷、10801采面回风巷、10801采面运输巷、人行上山、10802运输巷、10802回风巷等 巷道中每50米设一组三通及洒水支管的阀门、各压风自救硐室(每硐室不少于6个阀门),三通外设DN25洒水管和阀门,以便接管冲洗巷道。

  矿井井下防灭火水管与井下防尘洒水管共享,井下一旦发生火灾时采用防尘洒水分管接管进行灭火。

  九、矿井通讯系统设计及建设情况

  (一)矿井通讯系统设计

  1、矿井与外部通讯

  安装程控电话机,采用程控电话进入共享电讯网,承担矿井对外联系,矿井对外通讯线路利用联通无线连接进入电讯网或利用移动电话对外联络。

  2、矿井内部通讯

  ⑴行政及调度通信

  设计选用DDK-3A型矿用行调合一电话站。井下通过安全栅成为本安型通信,井下和地面的重要部门可设置成直通用户。与外界联系采用程控电话。

  ⑵信道

  信道均为音频电话输送,下井电缆为两根HUVV—10×2×0.8型矿用电缆,沿主斜井引入井下。工业场地为专动照网同杆架设。场地通信线网与场地动照网同杆架设。

  ⑶信号及控制

  工作面选用CK-2型采煤通讯信号控制装置进行通信。另外,地面生产系统及日用消防水池水位均选用了相应的信号装置。

  (二)矿井通讯系统建设情况

  1、矿井与外部通讯

  安装程控电话机,采用程控电话进入共享电讯网,承担矿井对外联系,矿井对外通讯线路利用联通无线连接进入电讯网。或利用移动电话对外联络。

  2、矿内通讯

  矿井行政电话和生产安全调度电话共享一台型号为DCT(TC—432B)型矿用调度总机,调度总机设在主井工业广场配电室内,设置了6门直通用户,其中办公室、安全监测监控室、充电房等地点安设直通电话;井下人行上山口、机电硐室、10801运输平巷安装了型号为HBZ(G)--1A的直通防爆电话。

  十、矿井压风系统设计及建设情况

  (一)矿井压风系统设计

  (1) 所需的总风量:

  由于压风自救系统在正常情况下不耗风,只在灾害情况下耗风。所以所需压风①满足正常情况下风动工具耗风,②满足灾害情况下压风自救系统耗风。根据本矿实际情况,风动工具需风大于灾害时压风自救系统耗风,所以计算风动工具满足时,压风自救完全可以满足。

  风动工具所需的总风量:13.8,m3/min

  (2) 压风自救器需风量: 11.0,m3/min

  (3) 选择压风机

  空压机选用:空压机选用:螺杆式压缩机LU75-8型(配带电机及电控)2台,1台工作,1台备用,总供风量14.1 m3/min,排气压力0.8MPa,配套电机:功率75kW, 电压380V。

  (4) 压风主管直径dk=20×(14.1)1/2=73.67,mm

  压风主管选D108×4,PN=0.8MPa无缝钢管作压风管

  (二)矿井压风系统建设情况

  矿井压风系统仅指生产压风系统,不是指压风自救系统,主要是给井下风动工具提供动力压缩空气,矿井在建设期,使用凿岩机,混凝土喷射机等风动工具较多。矿井在联合试运转及投产后,基本不用风动工具。在建井期间,每个岩巷和半岩巷抽掘进工作面配备一台型号为MOGF-6.3/7G煤矿用单螺杆式压风机,排气量为6.3m3/min,排气压力为0.7mpa,电机功率37kw,能够满足掘进施工时打眼及喷浆的需要。

  压风自救系统:压风自救系统的中心是空气压缩机,用于矿井自救系统的空气压缩机设于主平硐工业广场西侧,采用2台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其型号为QGLC--75型,排气量13.0m3/min,额定排气压力为0.8mpa,功率为75kw,一台工作,一台备用,并配备专职空压机操作工,保持空压机24小时不间断运转。

  十一、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系统设计及建设情况

  (一)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系统设计。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第5号令《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第十条:开采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应有预测预报、防治措施、效果检验和安全防护的“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本矿井2011年委托中国矿业大学对C8、C12号煤层进行了突出危险性鉴定,鉴定标高分别为+1100m,鉴定结果为各煤层均属非突出危险煤层,根据黔安监管办字[2007]345号文件“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意见”,习水县被划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矿区和突出危险矿区,而本矿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的标高没有达到设计水平的标高,故本矿按煤与瓦斯突出进行设计和管理。矿井生产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煤层赋存的稳定性、煤的结构破坏类型、煤层围岩的性质及厚度、地质构造、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标△P、煤的坚固性系数f值以及煤层瓦斯压力等做进一步工作,以便作出煤层有无突出危险性的预测。同时在生产过程中,仍应注意观察有无瓦斯动力现象、钻孔顶钻和瓦斯喷出现象,注意观测瓦斯涌出变化情况;石门揭煤时,也要采取相应的预防突出的措施。石门揭煤时都要采用远距离一次性全断面震动放炮。

  所有掘进工作面揭穿煤层前都必须编制设计采取综合防治突出措施,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石门揭开煤层前,可采用综合指标法、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或其它经过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来预测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

  矿井必须编制专门的防突设计。

  一、 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1、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石门揭开煤层前,可采用综合指标法、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或其它经过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来预测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

  石门揭开突出煤层前,本矿可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预测工作面突出危险性。即在石门工作面距煤层最小垂距为3~10m时,利用探明煤层赋存条件和瓦斯情况的钻孔或至少打两个直径为50~70mm的预测钻孔,在钻进煤层时,用1~3mm的筛子筛分钻屑,测定其瓦斯解吸指标(△h2或K1)。具体方法为(1)重量法:每钻1m钻孔,收集全部钻屑,用弹簧秤称重。(2)钻屑解吸指标的测定方法:

  a、钻屑解吸指标△h2的测定:打钻时在预定的位置取出钻屑,用孔径1和3mm的筛子筛分钻屑(φ1mm的筛子在下,φ3 mm的筛子在上),将筛分好的φ1~3mm粒度的试样装入MD-2型解吸仪的煤样瓶中,试样装至煤样瓶刻度线水平(10g左右),自钻孔打至该采样段起经3min后,启动秒表,转动三通阀,使煤样瓶与大气隔离,在2min时记录解吸仪的读数,该值即为△h2,单位为Pa。

  b、钻屑解吸指标K1的测定:使用ATY型突出预测仪,每钻进2m,取一次钻屑作特征测定,取样时,把秒表、筛子准备好(φ1mm的筛子在下,φ3 mm的筛子在上),钻孔钻到预定深度时,用组合筛子在孔口接钻屑,同时启动秒表,一面取样,一面筛分,当钻屑量不少于100g时,停止取样,并继续进行筛分,最后把已筛分好的φ1~3mm的煤样装入到ATY仪器的煤样罐内,盖好煤样罐,准备测试。当秒表走到t0(1~2min)时,启动仪器采样键进行测定,经5min后当仪器显示t0时,用键盘输入t0,按监控键,仪器显示L0,输入L0,按监控键,仪器进行计算并显示Fi,此值即为K1值。

  钻屑解吸指标的突出临界值,应根据实测数据确定,如无实测数据时,可按下表所列的指标临界值预测突出危险性。

  钻屑指标法预测石门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临界值表

  面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

  3)采用钻屑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当预测为无突出危险性时,每预测循环应留有2m的预测超前距

  3.采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采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可使用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预测方法,沿采煤工作面每隔10~15m布置一个预测钻孔,孔深根据工作面的条件选定,但不得小于3.5m。预测方法同上,当预测为无突出危险性时,每预测循环应留有2m的预测超前距。

  二、防治突出的措施

  防突措施有区域性防突措施和局部防突措施。本矿采用的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为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煤层及围岩瓦斯。本矿石门揭煤及煤层中采掘工作面采用相应的局部防突措施,煤层巷道掘进采用先抽后掘的抽放方法。

  1、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

  1)保护层选择

  矿区内主要可采煤层2层,由上至下分别为C8、C12号煤层。矿井必须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保护层。

  2)保护范围确定

  保护层开采时,采空区内不得留有煤(岩)柱,特殊情况须留煤(岩)柱时,应经过县煤炭局批准,并将煤(岩)柱的位置和尺寸准确地标在采掘平面图上。每个被保护层的瓦斯地质图上,应标出煤(岩)柱的影响范围,在这个范围内进行采掘工作时,必须采取防治突出的措施。

  保护层有效保护范围的确定一般应依据矿井实测资料进行,由于缺乏实测参数,这里仅按照经验方法进行预测。

  (1)保护层与被保护层之间的有效垂距

  按经验,在一定的地质条件和开采条件下,保护层的作用效果随层间距加大而减小,达到某一临界距离后,保护作用基本消失。我国确定的保护层与被保护层之间的有效垂距见下表。

  保护层与被保护层之间的有效垂距

  30m。

  对停采的保护层采煤工作面,停采时间超过3个月、且卸压比较充分,该采煤工作面的始采线、采止线及所留煤柱对被保护层沿走向的保护范围可暂按卸压角65O~70O划定。

  矿井首次开采保护层时,必须进行保护层保护效果及范围的实际考察,并不断积累、补充完善资料,以便尽快得出确定本保护层有效作用范围的参数。

  开采保护层后,在被保护层中受到保护的区域可按无突出危险区进行采掘作业;在未受到保护的区域,必须采取综合防治突出措施。

  2、局部防治突出措施

  1)石门揭煤

  本矿内有多处石门,因此在施工中有多处石门需揭煤,采用如下的措施。

  石门揭煤时须依照如下顺序和要求进行

  (1)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打钻孔控制煤层层位、测定煤层瓦斯压力或预测煤层突出危险性,前探钻孔、测压钻孔布置方式见下图。

  1、2—控制煤层层位钻孔; 3、4—测定煤层瓦斯压力钻孔

  控制突出危险煤层的前探钻孔布置示意图

  (2)在工作面距煤层法线距离10m(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20m)之外,至少打2个前探钻孔,掌握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瓦斯情况等。

  (3)在工作面距煤层法线距离5m以外,至少打2个穿透煤层全厚或见煤深度不少于10m的钻孔,测定煤层瓦斯压力或预测煤层突出危险性。测定煤层瓦斯压力时,钻孔应布置在岩层比较完整的地方。对近距离煤层群,层间距小于5m或层间岩石破碎时,可测定煤层群的综合瓦斯压力。

  (4)工作面与煤层之间的岩柱尺寸应根据防治突出措施要求、岩石性质、煤层倾角等确定。工作面距煤层法线距离的最小值为:抽放或排放钻孔3m,金属骨架2m,水力冲孔5m,震动爆破揭穿(开)急倾斜煤层2m、揭开(穿)倾斜或缓倾斜煤层1.5m。如果岩石松软、破碎,还应适当加大法线距离。

  (5)石门揭穿(开)突出煤层前,当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必须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经检验措施有效后,可用远距离爆破或震动爆破揭穿(开)煤层;若检验措施无效,应采取补充防治突出措施直至有效。当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可不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直接采用远距离爆破或震动爆破揭穿(开)煤层。

  石门防治突出的措施可采用排放钻孔的措施,在实施防治突出措施时,必须进行实际考察,得出符合本矿井的有关参数。

  排放钻孔布置在石门周界外3~5m的煤层内,钻孔的直径75~100mm,钻孔间距根据实测的有效排放半径而定,一般孔底间距不大于2m。钻孔布置见图4-4-5。在排放钻孔控制范围内,如果预测指标降到突出临界值以下,措施有效。

  对于缓倾斜煤层,当钻孔不能一次打穿煤层全厚时,可采取分段打钻,但第一次打钻钻孔长度不得小于15m,进入煤层掘进时,必须留有5m的最小超前距离(掘进到煤层顶(底)板时不在此限)。下一次的排放钻孔参数(直径、间距、孔数)与第一次相同。

  P—测压孔; 1~28—排放钻孔

  石门排放钻孔布置图

  2)煤层中采掘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

  本矿在在各煤层开采时,均在煤层内布置区段运输顺槽、回风顺槽等巷道。为完成开采任务需配备一个回采工作面和一个掘进工作面。为保证安全生产,必须制定采掘工作面局部突出防治措施。防治突出措施参数,应根据矿井实际测定的结果或参照有关资料确定。

  (1)煤巷掘进工作面防治突出的措施

  本矿采用超前钻孔作为防治突出的措施。在第一次执行防治突出的措施或无措施超前距时,必须采用浅孔排放或其它防治突出的措施,在工作面形成5m的执行措施的安全屏障后,方可进入正常防突措施施工,确保执行措施的安全。超前钻孔直径一般为75~120mm,地质条件变化剧烈地带也可采用直径42mm的钻孔。钻孔超前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5m,若超前钻孔直径超过120m时,必须采用专门的钻进设备和制定专门的施工安全措施。钻孔尽量布置在煤层的软分层中,超前钻孔的控制范围应控制到巷道轮廓线外2~4m(包括巷道断面内煤层)。超前钻孔的孔数应根据钻孔的有效排放半径确定,钻孔的有效排放半径必须经实测确定。煤层赋存状态变化时,应及时探明情况,再重新确定超前钻孔的参数。超前钻孔施工前应加强工作面支护、打好迎面支架,背好工作面。

  ①超前钻孔有效半径测定方法,钻孔流量法:

  ②沿工作面软分层打3~5个相互平行的测量钻孔,孔径42mm,孔长5~7m,间距0.3~0.5m;

  ③对各测量钻孔进行封孔,封孔时应保证测量室长度为1m;

  ④钻孔密封后,立即测量钻孔瓦斯涌出量,并每隔2~10min测定1次,每一测量孔测定次数不得少于5次;

  ⑤在距离最边缘测量孔孔中心0.5m处,打一个平行于测量孔的超前钻孔(直径是待考察超前钻孔有效排放半径的钻孔直径),在打超前钻孔过程中,记录钻孔长度、时间和各测量孔中的瓦斯涌出量变化;

  ⑥超前钻孔打完后,每隔2~10min测定各测量孔中的瓦斯涌出量;

  ⑦打超前钻孔打完后测定2h;

  ⑧绘制出各测量孔的瓦斯涌出量的变化图;

  ⑨如果连续3次测定测量孔的瓦斯涌出量都比打超前钻孔增大10%,即表明该测量孔处于超前钻孔有效排放半径之内。符合测量孔距排放钻孔的最远距离,即为超前钻孔的有效排放半径。

  此外在掘进过程中应沿煤层掘进巷道布置抽放管路先抽后掘,以降低周边煤岩层瓦斯含量,减少突出危险。

  (2)采煤工作面防治突出的措施

  本矿有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可采用超前钻孔或松动爆破等防治突出措施。采煤工作面若采用松动爆破防治突出的措施,适用于煤质较硬、围岩稳定性较好的煤层。松动爆破孔沿采煤工作面每隔2~3m打一个,孔深不小于3m,炮泥封孔长度不得小于1m,其超前距不得小于2m。措施实施后,必须经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进行采煤。

  设计在回采时可在运输顺槽一侧打瓦斯排放钻孔排放瓦斯,为保证排放效果可在安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进行松动爆破。

  三、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

  1、石门揭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

  石门防治突出的措施执行后,采用钻屑指标方法检验措施效果。检验孔孔数为4个,其中石门中间1个,并位于措施孔之间,其它3个孔位于石门上部和两侧,终孔位置应位于措施控制范围的边缘线上。如检验结果的各项指标都在该煤层突出危险临界值以下,则认为措施有效;反之,认为措施无效。并填写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单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2、煤巷掘进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

  煤巷掘进工作面执行防治突出措施后,按钻屑指标法进行措施效果检验,检验孔深应小于或等于措施孔,并应布置在两个措施孔之间,如图4-4-6所示。如果测得的指标都在该煤层突出危险临界值以下,则认为措施有效;反之,认为措施无效。当措施无效时,无论措施孔还留有多少超前距,都必须采取防治突出的补充措施并经效果检验后,方可采取安全措施施工。并填写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单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当检验孔深等于措施孔深(检验与措施孔深均采用钻孔向巷道掘进方向的投影孔深)时,经检验措施有效后,必须留有5m的投影孔深的超前距。当检验孔孔深小于措施孔孔深,且两孔投影孔深的差值不小于3m时,经检验措施有效后,可采用2m的投影孔深超前距。

  掘进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孔布置图

  3、采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

  采煤工作面采用松动爆破措施时,可采用钻屑指标法检验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孔应打在措施孔之间,检验结果的各项指标都在该煤层突出危险临界值以下,则认为措施有效;反之,认为措施无效。在措施效果无效区段,必须采取补充防治突出的措施,经检验措施有效后,方可采取安全措施施工,并有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瓦斯,并应留有不小于2m的超前距。

  四、安全防护措施

  井巷揭穿突出煤层或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都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采用震动放炮、远距离放炮、避难所、压风自救系统和隔离式压缩氧自救器

  1、震动放炮的专门设计,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震动放炮必须编制专门设计,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报习水县煤炭管理局备案;

  b震动放炮的炮眼数目,应按照每平方米石门断面4~5个确定;

  c震动放炮的炮眼布置,根据断面和岩性确定;

  d岩眼不得打入煤层,眼底距煤层应保持O.2m的距离。如果岩眼已打入煤层,必须在眼底的岩石中充填0.2m的炮泥;

  e震动放炮的单位炸药消耗量,应按照正常掘进量的1.5~2倍确定,打穿煤层的炮眼在煤层段和岩石段应分段装药,并用长O.25m的炮泥隔开;

  f所有炮眼都在炸药与封泥间装l~2个水炮泥,封泥都必须密实地装至孔门;

  g震动放炮必须采用铜脚线的毫秒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并不得跳段使用。电雷管使用前必须进行导通试验。电雷管的联接可采用串联、串并联或并串联方式,但都必须使通过每一电雷管的电流达到电雷管的引爆电流的两倍。放炮母线必须采用专用电缆,并尽可能的减少接头,以减少放炮母线的电阻,有条件的可采用遥控引爆器;

  h震动放炮工作面,必须具有独立可靠的回风系统;

  i震动放炮时,回风系统内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严禁人员作业和通过。

  2、石门揭穿突出煤层采用震动放炮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工作面必须有独立可靠的回风系统,必须保证回风系统中风流畅通,并严禁人员通行和作业。在其进风侧的巷道中,应设置两道坚固的反向风门。与该系统相连的风门、密闭、风桥等通风设施必须坚固可靠,防止突出后的瓦斯涌入其它区域;

  b凿岩爆破参数、放炮地点、反向风门位置、避灾路线及停电、撤人、警戒范围等,必须在设计中明确规定;

  c放震动炮由矿总工程师统一指挥,并由矿山救护队在指定地点值班,放炮后至少经30min,由矿山救护队人员进入工作面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确定采取的恢复送电、通风及排除瓦斯等具体措施;

  d为降低震动放炮时诱发突出的强度,应采用挡栏设施。挡栏可用金属、矸石或木垛等构成。金属挡栏是由槽钢排列成的方格框架,框架中槽钢的间隔为O.4m,槽钢彼此用卡环固定,使用时在迎工作面的框架上,再铺上网眼为20×20mm的金属网,然后用木支柱将框架撑成45°的斜面。一组挡拦通常由两架组成,其间距为6~8m。

  e揭开煤层后,在石门附近30m范围内掘进煤巷时,必须加强支护,严格采取防突措施

  3、采用远距离放炮时

  a采用远距离放炮时,放炮地点应设在进风侧反向之外或避难所内,放炮地点距工作面的距离根据实际情况由县煤炭局总工程师确定,放炮员操纵放炮的地点,应配备压风自救系统或自救器。对于本矿在建井初期进行进风行人斜巷、运料回风斜巷以及在煤层中掘进放炮时,井下所有人员都撤到井口以外的地面安全地点后再放炮。

  b远距离放炮时,回风系统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有人作业的地点,都必须停电撤人,挂警示牌防止人员进入回风系统中,放炮30min后,方可进入工作面。

  4、井下设置避难所的要求:

  1)避难所设在采掘工作面附近和放炮员操纵放炮的地点,避难所的数量及其距采掘工作面的距离应根据具体条件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

  2)避难所必须设置向外开的隔离门,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m,长度和宽度应根据同时避难的最多人数确定,但每人使用面积不得少于0.5m2。避难所内支护采用砌碹支护并保持良好,设有与矿井地面调度室的直通电话;

  3)避难所内必须设有供给空气的设施,本矿采用压缩空气供风,并有减压装置和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嘴。

  4)避难所内应根据避难最多人数配备足够数量的自救器。

  5、压风自救系统的要求:

  1)压风自救系统安设在井下压缩空气管路上;

  2)压风自救系统应设在距采掘工作面25~40m的巷道内、放炮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风道有人作业处。长距离的掘进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系统;

  3)每组压风自救系统一般可供5~8人用,压缩空气供给量每人不得少于0.3m3/min。

  6.在矿井建设初期,为防掘进工作面在不放炮时发生突出事故,在工作面后方50m以内设置避难所,避难所内设置压风自救系统,压风自救器和压缩氧自救器按最多井下工作人员数确定配置。压风系统随时保证供风。

  7.在有突出的危险采区和工作面,电器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维护,并应每旬检查一次防爆功能,严禁使用防爆性能不合格的电器设备。

  8.突出的煤及时清理,对突出的孔洞应充填或支护,若发生大型突出不要放出空洞的松散煤体,以免造成空洞跨塌或引起再次突出,应及时砌碹或注浆封闭空洞以免引起煤的自燃。

  9.本矿的进风井、回风井等岩巷掘进遇到煤线或接近地质破坏带时,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瓦斯,发现瓦斯大量增加或其它异状时,必须停止掘进,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10.煤巷、半煤岩巷及有瓦斯涌出岩巷的掘进通风方式都应采用压人式。局部通风机采用专用变压器、专用电缆、专用开关,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安装、使用局部通风机和风筒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系统建设情况

  本矿井2011年委托中国矿业大学对C8、C12号煤层进行了突出危险性鉴定,鉴定标高分别为+1100m,鉴定结果为各煤层均属非突出危险煤层,根据黔安监管办字[2007]345号文件“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意见”,习水县被划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矿区和突出危险矿区,而本矿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的标高没有达到设计水平的标高,故《矿井开采方案设计安全专篇》将本矿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进行设计和管理。因此,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开采方案设计安全专篇》的要求,建立完善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系统,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1、突出危险性预测

  突出危险性预测是综合防突的第一个重要环节。当预测有突出危险时,可采取防突措施,并对其防突效果进行检验。确定措施有效时,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进行采掘作业。当预测无突出危险时,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直接进行采掘作业。突出预测可分为以下两类。

  (1)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区域预测是预测矿井、煤层和煤层区域的突出危险性。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规定,突出矿井的煤层应划分为突出煤层和非突出煤层。突出煤层经区域预测,可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域和突出威胁区域,必须由具有资质和技术力量的科研机构进行测定。

  (2)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在突出危险区域内,进行采掘作业前,必须进行突出危险预测,依据预测结果划分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和无突出危险工作面。我矿主要是采取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钻屑量、K1值指标法)预测石门揭煤工作面,采掘工作面突出危险性,即利于测定钻孔采用WTC瓦斯参数仪测定钻屑量、K1值,当其超过临界值时,即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反之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在测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和防突工操作规程进行。

  10801回采工作面主要以区域防突措施为主,在采面运输巷采用集中钻场进行本煤层预抽,10801采面预抽前测定煤层瓦斯含量,Wx(吸附瓦斯) 6.45m3/t,Wy(游离瓦斯)6.9 m3/t,Wh(瓦斯含量)13.35 m3/t。经过3个多月的预抽后,经现场测定10801采面预抽后煤层瓦斯含量,Wx(吸附瓦斯) 2.62m3/t,Wy(游离瓦斯)3.18 m3/t,Wh(瓦斯含量)5.8m3/t。预抽效果明显,预抽后采面回采时,采用通风方法能解决瓦斯问题。在联合试运转批准之日起,10801回采工作面回采前,必须按《安全专篇》的要求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

  掘进工作面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指标值:

  (1)10801运输巷:钻屑量最大值3.1 KG/M,最小值2.5KG/M;K1值最大值0.31,最小值0。

  (2)10801回风巷:钻屑量最大值2.8 KG/M,最小值2.6KG/M;K1值最大值0.13,最小值0.01。

  (3)10802运输巷:钻屑量最大值2.9 KG/M,最小值2.8KG/M;K1值最大值0.12,最小值0.01。

  (4)10802回风巷:钻屑量最大值2.8KG/M,最小值2.5KG/M;K1值最大值0.14,最小值0.01。

  (5)10801采面开切眼:钻屑量最大值2.9KG/M,最小值2.3KG/M;K1值最大值0.04,最小值0。

  在掘进过程中,所有揭煤石门和巷道掘进施工时,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指标均未超过临界值(钻屑量6KG/M、K1值0.5)。

  2、防治突出措施

  (1)区域性防突措施

  矿井在试运转期间及投产后,首先开采C8煤层,因C8位于煤系地层最上部,难以选择保护层。因此,目前矿井采用的区域性防突措施,是预抽煤层瓦斯。煤层抽放瓦斯后,大量高压瓦斯的排放导致瓦斯潜能的释放,减弱了完成突出过程的主要动力。大量瓦斯的排放,直接导致煤体强度的增大,增加了突出的阻力;另一方面,大量瓦斯的排放又导致了煤体的卸压,释放了积蓄在煤体和围岩中的弹性能,减弱了发动突出的主要动力。这些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消除了突出的危险。严格按照《矿井瓦斯抽放系统方案设计》要求安设高、低负压瓦斯抽放系统对本煤层进行预抽和采空区进行抽放。

  (2)局部防突措施

  ①石门揭煤防治突出措施,主要是采取排放钻孔,排放钻孔是在石门掘至离煤层垂距5~8m处,向突出危险煤层沿倾斜和走向均匀地布置2~3圈钻孔,控制范围达到石门周边外3~5m,形成足够的御压和排放瓦斯范围,在设计要求的范围内,绝对瓦斯压力较高的煤层,也有较好的防突效果。矿井在回风石门、运输石门揭C12煤层,经过突出危险性预测无突出危险性,根据煤层顶板条件和煤层条件,采用远距离爆破揭穿煤层。

  ②煤巷掘进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矿井在施工C8煤层煤巷时,经过突出危险性预测均为无突出危险性工作面,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后进行正常掘进,在掘进过程中从未发生煤与瓦斯动力显现,为做到防患于未然,在矿井投产后,必要时仍可采用预抽瓦斯、超前钻孔、深孔松动爆破等防治突出措施。

  1、超前钻孔(包括大直径钻孔)。适用于煤层透气性较好、钻孔的有效影响半径大于0.7m,煤质稍硬的突出煤层。钻孔长度不得小于10m,钻孔超前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5m。排放钻孔的控制范围,应包括巷道断面和巷道断面轮廓外线外四周不小于2m的范围。超前钻孔的直径一般为42mm~75mm。

  2、深孔松动爆破。深孔松动爆破是在工作面前方打若干个一定深度的炮眼,通过爆破使周围煤体破碎,使应力集中带向煤体深部推移,达到卸压和排放瓦斯的作用。该措施适用于煤质较硬、突出强度较小的煤层。深孔松动爆破的孔径为42mm,孔长不得小于8m,超前距不得小于5m。深孔松动爆破应控制到巷道轮廓线外1.5~2m范围内。

  ③采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对于有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防治突出应以区域性措施为主。因为采掘工作面范围大,又是采煤场所,任何局部防突措施都在中断采煤作业,影响生产。当由于某种原因未采取区域防突措施或在区域防突措施失效的区段,可采有排放钻孔、松动爆破、注水湿润煤体、大直径钻孔、预抽瓦斯等局部防突措施,并应尽可能地采用刨煤机或浅截深滚筒式采煤机采煤。

  1)松动爆破。松动爆破适用于煤质较硬、围岩稳定性较好的煤层。沿工作面每隔2~3m打一个孔深度不小于3m的松动爆破孔,每孔装药不得大于0.5kg超前距离不少于2~3m。

  2)浅孔注水。浅孔注水湿润媒体可用于煤质较硬的突出危险煤层,沿工作距离不得小于2~3m,打一个深度不小于3m的注水孔,注水压力不得低于8MPa,最小超前距不得小于2m。注水开始后发现水由煤壁或相邻注水钻孔中流出时即可停止注水。

  3、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

  对防治突出采取的措施进行效果检验,相当于对已经采取了防突措施工作面,在原来预测的基础上,再进行一次突出危险性预测。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规定,在突出危险工作面进行采掘作业前,必须采取防治突出措施。采取防治突出措施之后,还要进行措施效果检验,经检验证实措施有效后,方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进行采掘作业。如果经检验证实措施无效,则必须采取防治突出的补充措施并经检验有效后,方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作业。

  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方法与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的方法基本相同。

  所有掘进工作面和揭石门过程中的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指标值均未超过临界值,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经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工作面,可不采取局部防突措施,所以不存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效果检险指标值。

  4、安全防护措施

  安全防护措施包括石门揭穿煤层时的震动爆破、采掘工作面的远距离爆破,反向风门、自救器、避难所和压风自救系统等内容。

  1)震动爆破

  震动爆破的实质是一种诱导突出的安全措施。它是通过多打眼、多装药、一次爆破,使承受地应力的含高瓦斯的煤体在强大的震动力作用下突出暴露,给突出创造有利条件。由于爆破前人员已撤到安全地点,所以即使诱导突出也不会伤人。在突出危险煤层软分层厚度小于0.3m或瓦斯压力小于0.74MPa的煤层中,可直接采用震动爆破揭穿煤层,震动爆破必须有独立的回风系统,其进风侧应设置两道坚固的反向风门,回风系统严禁人员通行或作业并停电。如果震动爆破未能一次揭穿煤层,其掘进剩余部分时,仍必须采取预防突出措施。

  2)远距离爆破

  在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采用爆破作业时,必须采用远距离爆破,远距离爆破的操纵地点应设立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或避难所内,距工作面距离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但不得小于300m。远距离爆破时,爆破工操纵爆破的地点,应配备压风自救系统或自救器,回风系统的采掘工作面以及有人作业的地点,都必须停电撤人,爆破30min后,方可由瓦检员进入工作面检查。

  3)反向风门

  突出危险区设置反向风门,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反向风门必须设在掘进工作面的进风侧,以控制突出时的瓦斯沿着进风道进入进风流。

  (2)反向风门必须牢固,并须设两道。风门墙垛可用砖或混凝土砌筑,嵌入巷道周边岩石的深度可根据岩石性质确定,但不得小于0.2m,墙垛厚度不得小于0.8m。门框和门扇可采用坚实的木质结构,门框厚度不得小于100mm,风扇厚度不得小于50mm。两道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4m。

  (3)爆破时风门必须关闭,对通过风垛的风筒,必须设有隔断装置。爆破后,瓦检员等有关人员进入检查时,必须把风门打开顶牢。

  (4)反向风门距工作面的距离和反向风门的组数,应根据掘进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和石门揭穿煤层时预计的突出强度确定。

  (5)目前,全矿在进行全面维修工作,未构筑反向防突风门。

  4)自救器

  进入有突出危险采掘工作面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自救器,每天下井前与升井后必须对自救器进行称重和气密性检查,以保持仪器性能良好。

  5)避难所

  (1)避难所设在采掘工作面附近和放炮员操纵放炮的地点,矿井准备设置4个避难所。①10801回风巷准备设立2个避难所,第一个距采面不超过40m,然后沿回风巷每隔100米设置一个避难所。②10801运输巷准备设立2个避难所,距采面不超过40m,然后沿运输巷每隔100米设置一个避难所③10802运输巷准备设立一避难所,距迎头40m左右,超过40m必须重新设置避难所。④10802回风巷准备设立一避难所,距迎头40m左右,超过40m必须重新设置避难所。

  (2)避难所长5m,宽2m,净高2.0m,采用金属支架支护,顶帮背实腰严,避难所内要设直通矿调度室的防焊电话,防尘水管接头。避难所要设向外开门的焊钢隔离门。

  (3)避难所内采用压缩空气供风,并有减压装置和带有阀门的控制的呼吸嘴;10801运输巷、回风巷设置避难所共配置20个呼吸嘴。10802运输巷、回风巷避难所内配置12个呼7嘴。

  (4)避难所内按避难最多人数配备是够数量的自救器,10801运输巷及回风巷避难所分别准备配备20个自救器,10802运输巷及回风巷分别准务配备12个自救器。

  (5)避难所压缩空气按每人0.5m3/min标准根据最多避难人数配置压缩空气量。

  6)压风自救系统

  为确保在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遇险人员利用压风自救系统进行自救,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开采方案设计安全专篇》要求,建立完善、可靠的矿井压风自救系统。

  1、压风自救系统的中心是空气压缩机,用于矿井自救系统的空气压缩机设于副斜井东侧,采用2台复牌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其型号为:QGLC—75A,排气量13.0m3/min,额定排气压力为0.8mpa,功率为75kw,一台工作,一台备用,并配备专职空压机操作工,保持空压机24小时不间断运转。

  2、压风自救系统均要井下压缩空气供风管路上,压风自救系统供风沿主平硐敷设,至副斜井井底车场,主管采用DN75焊管,每隔10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一般供5~8人用,压缩空气供给量为0.5m3/s。

  3、在副斜井井底车场的主管上分接支管分别经总回风上山下段、回风石门、回风平巷、人行上山、10801回风平巷及10802回风平巷掘进工作面,沿运输平巷、运输石门、10801运输平巷及10802运输平巷,并每隔10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距采掘工作面最近一组在距采掘工作面40m左右处,每组压风自救装置供5~8人用,缩空气供给量为每人0.5m3/s。

  4、压风自救装置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设置带有减压装置和阀门的控制呼吸嘴。

  十二、瓦斯抽采系统设计及建设情况

  (一)瓦斯抽采系统设计

  <一>抽放瓦斯方法选择

  1、瓦斯来源分析

  矿区内主要可采煤层2层,分别为C8和C12煤层,联合开采,设计首采C8煤层,其下部有C12煤层。

  回采工作面瓦斯涌出除开本煤层瓦斯涌出外,其相邻煤层亦有瓦斯涌向开采层工作面,回采工作面瓦斯来源主要为本煤层工作面中瓦斯和采空区中以及邻近层C12煤层的瓦斯。

  瓦斯抽放系统的选择

  瓦斯抽放系统采用地面移动瓦斯抽放系统,瓦斯抽放泵房设置在回风井口外侧距离回风平硐70m。

  设计两套抽放系统,分别为高负压抽放和低负压抽放系统。高负压抽放系统抽放本煤层及邻近层瓦斯,低负压抽放系统抽放采空瓦斯。

  瓦斯抽放方法

  根据矿井瓦斯来源、回采工作面瓦斯来源和掘进工作面瓦斯来源分析,及煤层厚度、煤层间距、煤层倾角等煤层特征和煤层瓦斯主要参数,以及煤系地层、地质构造等,以及小型煤矿的资金、技术等实际情况,确定采用本煤层顺层瓦斯抽放方法。

  本设计遵循“尽早投入抽放,预抽和边采边抽互补”的原则。在C8和C12号煤层开采时,必须对所有的回采工作面采空区、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进行瓦斯抽放. 选择的瓦斯抽放方法如下:

  (1)采用高负压抽放系统预抽和边采边抽相结合方式抽放回采工作面及邻近层瓦斯;

  (2)掘进工作面采用高负压抽放系统先抽后掘方法抽放本煤层瓦斯;

  (3)采空区采用低负压抽放系统密封抽放方法抽放采空区瓦斯。

  回采工作面本煤层瓦斯抽放

  本矿首采工作面10801工作面,瓦斯抽放设计的验收工作面亦为10801工作面。10801回采工作面采用预抽和边采边抽相结合的抽放方法,即:利用工作面运输顺槽向煤层打顺层钻孔抽放本煤层瓦斯,在煤层回采工作面运输巷内每隔24m左右做一个钻场,向煤层布置扇形(300)钻孔,每个钻场内布置3个顺层钻孔。并利用回采工作面前方超前卸压效应边采边抽本煤层瓦斯,以提高煤层瓦斯抽放效率。

  推荐的钻孔布置方式如下图所示。

  回采工作面本煤层瓦斯抽放钻孔布置示意图

  回采工作面瓦斯抽放布置示意图

  图 3-1-2 回采工作面瓦斯抽放布置示意图

  5、掘进工作面瓦斯抽放

  本矿在首采面形成时,配有两个掘进工作面,分别为10802工作面的运输巷和回风巷的掘进。掘进工作面抽放瓦斯的方法有边掘边抽和先抽后掘瓦斯抽放两种方式。考虑到盛发煤矿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实际情况,在10802工作面的运输和回风行掘进工作面推荐采用先抽后掘方式。 采用先抽后掘时, 抽放钻孔布置方式如下图所示。

  推荐的钻孔布置参数如下:

  钻孔长度 50m;

  钻孔直径 ∮75mm;

  相邻孔间夹角 3°~5°;

  钻场间距 50m;

  钻场内钻孔数 3个;

  封孔深度 5m;

  封孔方式 聚胺脂封孔.

  掘进工作面先抽后掘瓦斯钻孔布置示意图

  在煤巷掘进工作面后5m处的巷道两邦各施工一个钻场. 钻场的规格应根据巷邦瓦斯抽放钻孔布置的要求, 选用钻机的外形尺寸及钻杆长度而定. 根据该矿的具体情况, 每组钻场在煤巷两侧错开布置, 其规格为: 4 × 4×2m,相邻两组钻场之间的间距为40~50m。

  在每一钻场内, 沿走向布置3个边掘边抽钻孔, 即左, 右钻场各三个, 孔深60m左右。

  掘进工作面先抽后掘就是在煤巷掘进工作面向前方煤层施工扇形钻孔, 每个循环6-9个钻孔, 钻孔深度50~60m, 每个循环间距40~50m。钻孔终孔点分别距离巷道中心线0m, 2.5m和4m。

  钻孔布置的原则就是保证将钻孔布置在煤层内,钻孔倾角与巷道底板平行或根据煤层的厚度向上或下倾斜。当掘进工作面抽放钻孔数量较多时,为扩大钻孔覆盖范围,抽放钻孔应以巷道中线为基准, 向周围煤体呈放散状排列,以提高抽放效果。

  6、采空区瓦斯抽放

  在工作面回风顺槽内安设抽放主管,抽放主管前端埋入采空区,边回采,边抽放采空区瓦斯。另外,主管路上每隔50m安设一个三通、三通上加闸阀,闸阀上连接一根12寸迈步管,迈步管伸进T型窝子内,连接T型蜂窝管进行抽放上隅角瓦斯,高位窝子的高度离顶板不少于5m。该抽放方法见下图。

  采空区埋管抽放容易导致向采空区露风,导致或加速采空区遗煤自燃,因此采空区埋管抽放时间应考虑采掘接替速度综合考虑,在自燃发火期内进行抽放,同时加强对采空区自燃的预测预报,加强对采空区露风进行封堵,防止采空区煤层自燃。

  埋管抽放采空区瓦斯示意图

  1—回风巷; 2—抽放瓦斯管

  采空区瓦斯不仅在开采过程中向工作面涌出, 而且在工作面采完密闭后也仍有瓦斯涌出。在采空区抽放时,虽然抽放量较大,但抽放浓度往往较低。在对有自然发火危险倾向的煤层进行采空区抽放时, 应当经常检查抽放管路内的瓦斯浓度和CO浓度。当发现有自燃发火征兆时,应控制抽放流量甚至完全停止抽放。本矿采空区瓦斯采用埋管抽放法,即在顶板冒落之前,直接插入采空区进行抽放。

  <二>瓦斯抽放管网系统

  抽放管路系统确定如下:

  采工作面/10801工作面运输巷抽放钻孔→10801运输平巷→运输石门→运输平巷→总回风上山→瓦斯抽放泵站。

  108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抽放钻孔→10801运输平巷→运输石门→运输平巷→总回风上山→瓦斯抽放泵站。

  ③108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抽放钻孔→回风石门→总回风上山→瓦斯抽放泵站。

  ④空区瓦斯抽放孔→10801回风平巷→人行上山→回风平巷→回风石门→总回风上山→瓦斯抽放泵站。

  <三>抽放设备的选择

  1、抽放管径选择

  1)管径

  根据主管、干管、支管中不同瓦斯流量,合理的瓦斯管径均可按照下式计算:

  d=0.1457 (Q/v)

  式中:

  d—瓦斯管内径,m;

  Q—瓦斯管内的混合流量,m3/min;

  v—瓦斯管内流速,一般取5--15m/s。

  (1)高负压抽放系统

  ①主管管径计算:

  高负压:Q=6.7 m3/min;V取6.0 m/s

  d=0.1457 6.7/6.0 =15.4cm

  主管管径取200mm。

  ②抽放巷干管管径计算:

  Q= 4.0 m3/min。

  R抽放浓度 =33.0%;

  d=0.1457 4.0/6.0 =11.9cm

  抽放巷干管管径取150mm。

  ③钻孔抽放支管管径

  直径φ50mm。

  (2)低负压抽放系统

  ①主管管径计算:

  高负压:Q=7.9 m3/min;V取7.0 m/s

  R抽放浓度 = =28.0%;

  d=0.1457 7.9/7.0 =15.5cm

  主管管径取200mm。

  ②采面回风巷干管管径计算:

  Q= 6.0m3/min;V取7.0 m/s

  R抽放浓度 =28.0%;

  d=0.1457 6.0/7.0 =13.5cm

  采面回风巷干管管径取150mm。

  2)、管壁厚度

  采用钢管卷焊管或强度要求较高的远距离输送瓦斯管,按下式

  P·dw

  计算管壁厚度:δ= 2[б]

  式中:δ—管壁厚度 ,cm;

  P —管路最大工作压力,M Pa ;

  dw—瓦斯管外径,cm;

  [б] —容许压力,取屈服极限强度的60%,钢管80M Pa。

  (1)高负压抽放系统

  ①主管管壁厚度计算:

  根据计算,为增加安全系数,管壁厚选择壁厚为0.50cm的钢管。

  ②抽放巷干管管径计算:

  根据计算,为增加安全系数,管壁厚选择壁厚为0.40cm的钢管。

  ③钻孔抽放支管管径

  根据计算,为增加安全系数,管壁厚选择壁厚为0.25cm的钢管。

  (2)低负压抽放系统

  ①主管管径计算:

  根据计算,为增加安全系数,管壁厚选择壁厚为0.40cm的钢管。

  ②采面回风巷干管管径计算:

  根据计算,为增加安全系数,管壁厚选择壁厚为0.30cm的钢管。

  2、管道阻力计算

  1) 管路阻力计算:

  摩擦阻力计算:根据管径、流量的不同,应分段计算阻力,每段管路摩擦阻力可用下式计算:

  LΔ

  h f =9.8 Q2

  K0d5

  式中:

  h f —某段管路的摩擦阻力, Pa ;

  L —管路长度,m;

  Δ—混合瓦斯对空气的相对密度;

  Q —某段管路的混合瓦斯流量,m3/h

  K0—系数,根据管径由表查出;取0.46

  d5—管路内径,cm;

  ρ1·n1+ρ2·n2

  式中Δ按下式计算: Δ=

  ρ2

  式中:

  ρ1 —瓦斯密度,取0.715kg/m3;

  n1 —混合瓦斯中瓦斯浓度;

  ρ2 —空气密度,取1.293 kg/m3;

  n2 —混合瓦斯中空气浓度;

  (1)高负压抽放系统

  ①主管管路摩擦阻力计算:

  h f = 3668 Pa

  ②干管管路摩擦阻力计算:

  h f = 5423 Pa

  ③局部阻力计算:

  基本方程:

  1

  h 1 =ξ· ρυ2

  2

  式中:

  h 1 —瓦斯管路局部阻力,Pa;

  ξ —局部阻力系数,见表:

  ρ —混合瓦斯密度,kg/m3见表;

  υ —瓦斯平均流速,m/s。

  折算法:

  实际计算时,可把各种管件局部阻力折算成相当于一定管路长度所产生的阻力,即阻力强度。

  一支阀门相当于d/5的阻力强度,m;

  一支丁形件相当于d/10的阻力强度,m;

  一支滑阀相当于d/20的阻力强度,m;

  一支弯头相当于d/100的阻力强度,m;

  以上d单位为mm,代入上式后再扩大1000倍即可。

  估算法:

  在实际工作中或初步设计时,也可用估算的方法计算局部阻力,一般取摩擦阻力的10~20%。

  用估算法取局部阻力为摩擦阻力的15%(一般情况取10%--20%)

  H局=1364 Pa

  (3)总阻力计算:

  H总= H主+H支十H局=3668.0+5423.0+1364.0=10455.0 Pa

  (2)低负压抽放系统

  ①主管管路摩擦阻力计算:

  h f = 2478 Pa

  ②干管管路摩擦阻力计算:

  h f = 3162 Pa

  ③局部阻力计算:

  用估算法取局部阻力为摩擦阻力的15%(一般情况取10%--20%)

  H局=846 Pa

  (3)总阻力计算:

  H总= H主+H支十H局=2478.0+3162.0+846.0=6486.0 Pa

  3、瓦斯泵压力计算

  H=(H入+H出)K

  式中:

  H— 瓦斯泵的压力,Pa;

  H入—井上负压段管路阻力损失,Pa;

  H出—井上正压段管路阻力损失,Pa (由于无用户,暂不考虑,只考虑井下孔口负压取980 Pa);

  K— 备用系数,K=1.2。

  1)高负压抽放系统

  H=(10455.0+6000)×1.2=19746.0 Pa。

  2)低负压抽放系统

  H=(6486.0+980)×1.2=8960.0 Pa。

  4、瓦斯泵选择

  根据以上计算,低负压抽放系统选择2BE253-45kw 8极型水环式真空泵。额定流量为28.0m3/min,排气压力为最高121300pa,配用电机为45Kw防爆电机,转速590r/min,供水量为1.53-3.07 m3/h。

  高负压抽放系统选择2BE253-45kw 8极型水环式真空泵。额定流量为28.0m3/min,排气压力为最高121300pa,配用电机为45Kw防爆电机,转速590r/min,供水量为1.53-3.07 m3/h。

  该泵性能特性、相关的瓦斯泵的具体参数和安装要求均见附件所述。

  泵房安装的瓦斯泵必须是两台同等能力的瓦斯抽放泵,所以高负压抽放泵两台,一台备用,一台运行。低负压抽放泵两台,一台备用,一台运行。

  煤矿用瓦斯抽放泵站常规配置主要包括:煤矿用瓦斯抽放泵站常规配置主要包括:水环真空泵、矿用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衡水位控制装置及气水分离器、环境瓦斯泄露检测装置、气体流量及负压测定装置、停水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磁化水装置、隔爆型真空电磁起动器、管路过滤装置及底盘等组成。

  5、管路敷设及附属装置

  抽放瓦斯管主管沿风井井筒底板敷设,间隔6~9m设置一个混凝土支承;抽放瓦斯支管视巷道情况,采用沿巷道底板、悬臂支承等方式敷设。在倾斜巷道中每隔80~100m均设置一个止推支承。管路坡度取1%,管接头,阀门以及各种零部件须安装严密,应具有良好的气密性和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应满足防冻、防腐要求;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并应有防止砸坏管路的措施。

  瓦斯管的连接方式: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主管宜采用法兰连接;支管宜采用法兰、快速管接头等方式连接。管路每200m左右需要进行接地,以防静电和带电。在用法兰方式时,要做好接头处的电气连接。

  瓦斯抽放钻场处、管路分支处、井底井口处、瓦斯抽放泵站进口处均设阀门;管路在抽放钻场、管路拐弯、低洼、温度突变处、出口处应设放水器,放水器间距为200~300m,最大500m;出口处还应设取样阀门、瓦斯浓度和流量测定装置等。

  由于本地区冬天气温较高,地面埋设管路无需考虑防冻的问题。

  6、抽放瓦斯站

  1)抽放瓦斯泵房及附属设备布置

  瓦斯抽放泵、电控设备、补水泵等布置在机房内,防爆炸、防回火装置、放空管等布置在室外。机房条形布局,要考虑防冻设施。供水系统要考虑消防容量。

  2)抽放瓦斯站场地平面布置

  瓦斯抽放站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耐火等级二级。瓦斯抽放站距进风井口和主要建筑物不得小于50m,用围墙保护,并且围墙外20m范围内禁止堆积易燃物,禁止有明火。泵房周围用实体围墙保护。

  3)供电

  瓦斯抽放站二回专用电源引供电,一回工作,一回备用。

  4)抽放泵房主要附属设备电气防爆措施

  瓦斯抽放泵站及管路必须设置防雷击、防静电、防爆炸、防回火装置,并制订严格的定期检查制度,保持性能良好。泵的进出口必须设放空管,其高度应超过泵房房顶3m以上。

  所有电气设备、仪器仪表均采用隔爆型。

  5)防雷

  瓦斯抽放站及其管路、瓦斯储气罐均要按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第一类建筑物防雷要求,设置避雷装置(避雷针、避雷带、接地系统等),防止雷击并防止雷电波侵入井下。

  6)通讯

  (二)瓦斯抽采系统建设情况

  1、瓦斯抽放泵

  根据矿井瓦斯来源及涌出的实际情况,矿井瓦斯抽放采用地面瓦斯抽放系统,瓦斯抽放泵房设置在风井北侧且距回风平硐70m,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矿井采用两套抽放系统,分别为高负压抽放系统和低负压抽放系统,高负压抽放系统抽放本煤层瓦斯,低负压抽放系统抽放采空区瓦斯。高负压抽放系统选择2BE253-45kw 8极型水环式真空泵两台,其中一台工作,一台备用。额定流量为28.0m3/min,排气压力为最高121300pa,配用电机为45Kw防爆电机,转速590r/min,供水量为1.53-3.07 m3/h。低负压抽放系统选择2BE253-45kw 8极型水环式真空泵两台,其中一台工作,一台备用。额定流量为28.0m3/min,排气压力为最高121300pa,配用电机为45Kw防爆电机,转速590r/min,供水量为1.53-3.07 m3/h。

  2、抽放管路

  (1)高负压抽放系统

  高负压抽放系统:

  设备已买到位,还未及时安装

  (2)低负压抽放系统

  低负压抽放系统:

  设备已买到位,还未及时安装。

  (3)附属装置

  为了掌握各抽放地点的瓦斯涌出量, 瓦斯浓度的变化情况, 便于调节管路系统内的负压和流量, 在管路上应安装阀门, 流量计和放水器等附件。除此之外, 在瓦斯泵房和地面管路上还须安设有防爆, 防回火装置及放空管等。

  阀门

  瓦斯抽放管路和钻场连接管上均应安装阀门, 主要用来调节和控制各抽放点的抽放量, 抽放浓度和抽放负压等。

  放水器

  在抽放管路系统最低点安装人工或自动放水器, 及时放空抽放管路中的积水, 提高系统的抽放效率,在排气端低凹处安装正压放水器。为减少瓦斯抽放成本, 建议采用人工放水器.

  计量装置及抽放参数测定

  在井下与主管道汇合的各抽放支管处各安装一个孔板流量计,计量各支管的瓦斯流量. 在抽放系统的主管道上安装一个孔板流量计,计量整个抽放系统的瓦斯抽放量,应用便携式孔板流量计测定单孔瓦斯流量。

  3、安全装置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为了防止抽放系统正常工作状态遭到破坏,管内瓦斯浓度降低,遇到火源瓦斯可能燃烧或爆炸时火焰沿管道传播,在抽放泵吸气侧管路系统中,装设防回火、防回气、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装置,并安排专人定期检查。

  4、在采面运输巷采用集中钻场进行本煤层预抽,10801采面预抽前测定煤层瓦斯含量,Wx(吸附瓦斯) 6.45m3/t,Wy(游离瓦斯)6.9 m3/t,Wh(瓦斯含量)13.35 m3/t。设备未安装完毕还未进行抽放。

  十三、其它安全设施设计及建设情况

  (一)消防材料库及灭火器材的设计及建设情况

  井上、下消防材料库设置位置

  井上消防材料库设在井口附近,有轨道直达井口。在该矿井的井底车场设置井下消防材料库,备有足够的消防材料,置于消防列车上,并经常检查及更换,使之一直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

  1、井下消防材料库设置

  (1)、设置:井底平巷段作一井下消防材料库,采用半园拱形断面,锚喷支护,净断面积7.24㎡。采用主风机负压通风,由运输大巷底分风进入。

  (2)库房内应设置材料堆放平台,平台应高出轨面0.5m,宽度8.0m。平台采用砖、石砌筑,台面应用M10水泥砂浆抹面。

  (3)服务范围:服务于一采区区的开采。

  (4)层位位置选择:茅口灰岩中。

  (5)通风方式:处于新鲜风流中,采用全负压通风。

  (6)井下消防材料库的布置位置详见图5采区巷道布置及机械设备配备平、剖面图。

  (7)装备:井下消防材料库备用品装备见表

  表6-5 地面消防材料库备用品量表

  序号 备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80WCF泥浆泵 台 2

  2 Ф52mm消火水龙带 m 600

  3 Ф52mm普通消火水枪 支 6

  ф52 mm喷雾消火水枪 支 4

  4 分流管 个 12

  5 集流管 个 4

  6 消火三通 个 12

  7 阀门 个 12

  8 Ф52mm快速接头及帽盖垫圈 套 20

  9 管钳子 把 6

  10 救生绳 根 5

  11 撬棍 把 4

  12 平板锹 把 4

  13 伸缩梯 副 2

  14 普通梯 副 2

  15 10L泡沫灭火器 个 40

  16 CO2灭火器 个 20

  17 8kg干粉灭火器 个 20

  18 1211灭火器(2L) 个 20

  19 灭火岩粉 kg 400

  20 1.0t标准矿车 辆 5

  21 水泥 t 3

  22 石灰 t 2

  23 Ф38胶管 m 200

  24 FBD№5.0/15局扇 台 2

  25 接管工具 套 2

  26 探照灯 盏 4

  27 安全带 条 4

  28 钢绳梯 m 30

  29 担架 副 6

  30 麻袋 条 100

  31 潜水泵 台 2

  32 砖 m3 5

  33 料石 m3 5

  34 方木 m3 3

  35 木板 m3 5

  36 铁钉(2”、3”、4”) kg 10

  表6-6 井下消防材料库备用品量表

  序号 备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Ф52mm消火水龙带 m 400

  2 Ф52mm普通消火水枪 支 6

  3 分流管 个 12

  4 集流管 个 4

  5 消火三通 个 12

  6 阀门 个 12

  7 Ф52mm快速接头及帽盖垫圈 套 20

  8 管钳子 把 3

  9 救生绳 根 5

  10 撬棍 把 4

  11 平板锹 把 4

  12 10L泡沫灭火器 个 40

  13 CO2灭火器 个 20

  14 8kg干粉灭火器 个 20

  15 1211灭火器(2L) 个 10

  16 灭火岩粉 kg 400

  17 水泥 t 2

  18 石灰 t 2

  19 Ф38mm胶管 m 200

  20 接管工具 套 2

  21 安全带 条 4

  22 钢绳梯 m 30

  23 担架 副 4

  24 麻袋 条 100

  25 潜水泵 台 2

  26 砖 m3 5

  27 砂石 m3 5

  28 方木 m3 3

  39 木板 m3 5

  30 铁钉(2”、3”、4”) kg 10

  31 0.75m3标准矿车 辆 5

  2、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开采方案安全专篇》要求,在主平硐井口80m处设一消防材料库,并由轨道直通井口,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储存消防工器具和材料;在井下井底车场联合布置消防材料硐室,内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黄沙等材料。同时在地面配电房、矿灯房、压风机房、爆破材料库、抽风机房、瓦斯抽放泵房、机修车间、办公楼等要害地点按规定设置10L泡沫灭火器,C02灭火器,8kg干粉灭火器,砂箱等灭火器材。

  (二)斜井防跑车装置设计及建设情况

  1、为加强副井提升安全,在完善提升绞车安全保护装置的基础上,必须在斜井中设置下列装置。

  ①在倾斜井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防车防护装置。

  ②在各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送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阻车器。

  ③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

  ④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接的车辆深入斜巷的阻车器。

  ⑤在变坡点下方20m长度的地点,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的挡车栏。

  ⑥在各车场安设甩车时发出警号的信号装置。

  2、为进一步加强斜井提升管理,确保矿井斜井提升安全,在充分完善提升绞车各种保护装置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防跑车装置、挡车装置、阻车器及跑车防护装置。

  ①在提升斜井内安设一道坚固的悬挂式的跑车防护装置。

  ②在各车场均安设了一道牢固,灵活便于操作的防止带绳车辆送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阻车器;

  ③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安设一道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

  ④在上部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在轨道上安设一道牢固脚动阻车器;

  ⑤在变坡点下方20m左右处,安设一道横向档车栏。

  ⑥在各车场均安设了能发出警号的声光信号装置。

  提升副斜井内所有防跑车装置均牢固、完好、安全、可靠、能够有效防止跑车事故的发生,防跑车装置均于常闭状态,只有放车时方准由井上、下摘挂钩工(信号工)打开。

  十四、批准的设计图件和建成的实测图件

  (一)批准的设计图件

  1、《矿井开采方案设计》图件:①井上下对照图;②开拓系统巷道布置平(剖)面图;③采区巷道布置及设备配备平(剖)面图;④避灾线路图;⑤通风系统及通风网络图;⑥井上下供电系统图;⑦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图。

  2、《矿井开采方案设计安全专篇》图件:①矿区地形地质及井上、下对照图;②开拓系统巷道布置平(剖)面图;③采区巷道布置及设备配备平(剖)面图;④通风系统及通风网络图;⑤井上下运输系统图⑥井上下供电系统图;⑦井下综合管网系统图;⑧井上下通信系统图;⑨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布置图;⑩矿井安全监测传感器布置图;(11)井下避灾践线图;(12)矿井压风、防尘管路及通信系统图;

  (二)矿井建成后实测图件

  ①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②井上、下对照图;③采掘工程平面图;④通风系统图;⑤运输系统图;⑥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⑦排水系统图;⑧防尘、消防系统图;⑨压风自救系统图;⑩瓦斯抽放系统图;(11)通巩系统图;(12)供电系统图;(13)避灾路线图。

  第三部份 联合试运转方案

  一、联合试运转系统、范围和期限

  矿井为新建矿井,自开工建设以来,历以数年,众多建设者倾注大量心血,不辞劳苦、日夜兼程地从事矿井建设。目前,矿井生产系统、安全设施、辅助设施均按批准的设计建成竣工,具备实施联合试运转的条件。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07〕44号)和遵义市煤炭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型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工作的通知》(遵市煤管〔2008〕16号)、遵义市煤炭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型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工作的补充通知》(遵市煤管〔2008〕251)等文件要求,结合矿井实际,拟定在矿井开拓系统、采掘系统、通风系统、提升运输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防尘防灭火系统、通风系统、压风系统(生产)、防突系统(压风自救系统)、瓦斯抽放系统开展联合试运转;对拟定开展联合试运转系统所覆盖、涉及的开拓巷道、准备巷道及一采区C8煤层首采工作面(10801采面)、准备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10802运输巷、回风巷)两个掘进工作面为联合试运转的范围联合试运转以《遵义市小型煤矿项目联合试运转备案表》备案签署日为起始日期,以此日期为起点,向后顺延六个月为矿井实施联合试运转的期限。即联合试运转期限拟定为六个月。

  1、开拓系统

  矿井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共布置三个井筒,即主平硐、副斜井、回风斜井,分别担负矿井运输、行人、进风及回风等任务。目前,矿井开拓系统按照设计要求完成主体工程、设施设备构筑安装,系统完善可靠。

  2、采掘系统

  矿井开展联合试运转的采区为一采区,试采及首采工作面为C8煤层10801工作面,现采面生产系统均已形成,采面斜长为60m,走向长度为135m,煤层厚度2.2m,倾角平均180,可采煤层为2.5万吨,满足联合试运转及矿井投产后生产的要求。

  按照《矿井开采方案设计》及《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矿井联合试运转及投产后配备两个掘进工作面,现为10802运输巷,10802回风巷两个掘进工作面,现处于正常施工。

  3、通风系统

  矿井采用分列抽出式通风方式,矿井通风系统为两进一回,即主平硐、副斜井进风,回风斜井专用回风。回风斜井口安设两台通风效率高,低噪声的型号为FBCZO:13-40型对旋轴流通风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风机风量为:24~47m3/s,风压力220~1200pa,电机功率为55kw,目前,矿井总进风为830m3/min,总回风为850m3/min,符合矿井设计要求,能够满足矿井联合试运转期间及投产后正常生产期间的风量要求,井下风流新鲜稳定,系统安全可靠。

  矿井联合试运转及矿井投产初期试采(首采)工作面为10801采煤工作面,其通风线路为:新鲜风经主平硐(副斜井)→运输平巷→运输石门→10801工作面运输巷→回采工作面;回采工作面污风经10801工作面回风巷→人行上山→回风平巷→回风石门→总回风上山→引风道→地面。

  4、提升运输系统

  矿井采用主平硐担负煤炭运输任务,副斜井担负材料、矸石等运输任务,其中主平硐装备2.5吨蓄电式机车。

  矿井利用副斜井为辅助提升巷,在地面设绞车房,选用JBT1.6×1.5单滚筒提升绞车,担负矿井提升矸石,下放材料、设备等。滚筒直径为1.6m,滚筒宽度为1.5m,容绳量700m,绳速为2.5 m/s,配套电机为90kw井筒内敷设600mm轨距,30kg/m钢轨,混凝土轨枕,全长450m,使用φ21.5mm钢丝绳,采用单钩串车提升,每次提升5个煤车或2部矸石车。

  矿井联合试运转及矿井投产初期首采工作面为10801采煤工作面。

  煤:煤从工作面(刮板输送机)→10801工作面运输巷(蓄电式机车运输)→运输石门(蓄电式机车运输)→运输平巷(蓄电式机车运输)→主平硐(蓄电式机车运输)→地面储煤场。

  料:材料从副斜井(绞车下放)→井底车场(蓄电式机车运输)→运输平巷(蓄电式机车运输)→运输石门(蓄电式机车运输)→10801运输平巷(人工搬运)→工作面。

  矿井提升、运输系统安全可靠,能满足矿井联合试运转及投产后正常生产要求。

  5、排水系统

  本矿地处高山地段,井下涌水量较小,矿井设计正常涌水量20m3/h,最大涌水量60m3/h,而实际矿井正常涌水量仅10m3/h左右,最大涌水量不会超过30m3/h。

  本矿目前为上山采开采,暂不需设置水仓,全矿井井下采用水沟自然排水。

  矿井联合试运转及投产后首采工作面为10801采面,其排水系统为:

  10801采面(淋水、渗水)→10801运输巷(自流)→运输石门(自

  流)→ 运输平巷(自流)→主平硐(自流)→地面。

  6、供电系统

  矿井采用双回路电源供电,入矿双回路电源供电安全可靠。矿井地面供电压等级为380v和220v,在矿井工业广场负荷集中地段,矿井地面设1座10/0.4/0.23kV变电所:位于主平硐工业广场内,在主平硐设置1个10kV配电室,在机修车间、压风机车间、副斜井提升机、水处理车间瓦斯抽放泵房等设置一个低压配电所。变电所内安设三台变压器(一台S9-400/10/0.4/0.23变压器, 一台S9-250/10/0.4/0.23变压器, 一台S9-160/10/0.4/0.23变压器)供地面设备及生活用电。井下供电电压等级为380v和127v,另外安设2台100kvA的KBSG-100/10/0.69变压器作为局部通风机的专用变压器,局部通风机采用双电源并实行“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供电。矿井主要通风机、瓦斯泵等为双回路供电。

  7、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矿井采用KJ90NA型监测监控系统,并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开采方案设计安全专篇》要求配备KJ90NA一体化监控主机2台(一台工作、一台备用);配备2台KFD-2型大型分站和1台KFD-2型中型分站;在井下采掘工作面、进风巷、回风巷、硐室;地面压风机、主要通风机、瓦斯抽放泵等设置相应的瓦斯,风速、负压、开停、开闭、烟雾、一氧化碳等传感器。并与市、县安监局监控平台联网运行。实现了对井上、下各生产环节的安全状况、设备运行情况有效监控,有效地保障了矿井安全生产正常运行。

  8、防尘、防灭火系统

  矿井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开采方案设计安全专篇》的要求,在回风斜井东侧山坡标高为+1165m左右处建有一个220m3的畜水池,供地面、井下生产及防尘、防灭火用水。由蓄水池铺设一条Φ75无缝钢管至回风平硐口,向井下静压供水,并铺设场地生产用水给水管网,对场地各用水点静压供水。井下防尘管道采用Φ75焊管作为主管;Φ50mm焊管作为支管,分接到井下各防尘地点,主管每隔50m设一个三通,支管每隔50m设一个三通,均有阀门控制,并下接洒水管道实行防尘洒水。对主斜井、10801运输、回风巷,10802运输、回风巷等安设防尘水幕。

  矿井井下防灭火水管与防尘水管共享,井下一旦发生火灾时采用防尘洒水支管分接灭火水管进行灭火。同时,在井下采掘工作面运输巷,主要运输石门,机电硐室及地面要害地点均按规定设置泡沫灭火器、CO2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砂箱等灭火器材。

  9、通讯系统

  矿井对外通讯采用程控电话机,进入习水县共享电讯网,或采用移动电话对外联络。

  矿井内部通讯系统是行政电话和安全生产调度电话共享一台型号为DDK-1型矿用调度总机,调度总机设在矿办公楼内,另设置6门直通电话,地面矿长办公室、调度值班室等重要场所及井下机电硐室、避难所、运输石门、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掘进工作面等安设直通调度室的防爆电话,做到稳定、快捷、有效联络,随时能够掌握井下安全生产状况。

  10、压风系统

  矿井在联合试运转期间及投产后,岩石巷道较少,大部分是煤巷施工,风动工具使用的较少。现在采用2台复牌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微电脑控制,其型号为:QGLC—75A,排气量13.0m3/min,额定排气压力为0.8mpa,功率为75kw,一台工作,一台备用。

  压风自救系统:压风自救系统的中心是空气压缩机,用于矿井自救系统的空气压缩机设在主平硐西侧,采用2台复牌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其型号为:QGLC—75A,排气量13.0m3/min,额定排气压力为0.8mpa,功率为75kw,一台工作,一台备用,并配备专职空压机操作工,保持空压机24小时不间断运转。

  11、防突系统

  矿井防突系统是指“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具体实施情况。矿井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开采方案设计安全专篇》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四位一体”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并在石门揭煤、煤巷掘进过程中予以实施,在联合试运转期间10801采面试采过程必须按其进行有效防突,确保回采安全。

  建立完善的压风自救系统,采用2台复牌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其型号为:QGLC—75A,排气量13.0m3/min,额定排气压力为0.8mpa,功率为75kw,一台工作,一台备用。敷设压风管道,安装压风自救装置,压风自救系统是能移保障井下发生突出时遇险人员进行自救。同时,在10801运输巷及回风巷、10802运输巷及回风巷按规定设置避难所。并在掘进工作面进风侧设置防突风门,共计设置3组防突风门。

  12、瓦斯抽放系统

  矿井严格按照《矿井开采方案设计安全专篇》要求,由贵州大学勘察设计院设计并安装矿井瓦斯抽放系统,采用高负压顺层抽放,低负压采空区抽放,共采用2台高负压瓦斯抽放泵,2台低负压瓦斯抽放泵,其型号:2BE1-253-0水环式真空泵,目前,瓦斯抽放系统抽放泵管道已安装到位,抽放系统完善可靠,并利用高负压抽放泵对10801采面、10802运输巷及回风巷进行预先抽放,抽放效果符合抽放设计要求,能够保证采掘工作面安全回采和施工。

  二、联合试运转的测试项目、测试方法、测试机构和人员

  1、矿井联合试运转,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开采方案设计》《矿井开采方案设计安全专篇》要求,严格遵照《联合试运转方案》和煤矿管理规定规范管理,按章作业,安全运转,在《联合试运转方案》规定范围和期限开展,认真做好各系统的检测检验和运行数据的收集、整理、总结、分析,针对试运转发现的问题,按批准设计和有关煤矿技术规范校正调整设备设施及采取其它解决措施。待联合试运转结束后,要根据联合试运转情况,按照煤矿安监监察〔2007〕44号文规定的内容编制出符合实际的《联合试运转报告》。

  为认真做好联合试运转期间各系统检测检验,矿成立相应测试机构,配备相应测试人员,拟定了测试项目,并明确测试方法。

  (一)采掘组:

  组长:涂利维 成员:陈良昌、陈良贵、王中友

  1、开拓巷道

  测试项目:开拓巷道净断面、工程质量(含轨道)等是否满足矿井运输、通风要求,能否确保矿井运输、通风安全。

  测试方法:用皮尺、钢卷尺等工具实地测量巷道的净高、净宽,副斜井两侧(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距离,两列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等。

  2、采煤工作面

  测试项目:试采工作面采长、采高、倾角,日正规循环数、循环产量,日推进度,小班生产能力,采面工程质量,采面顶板压力显现观测,采面运输能力(小班)。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排距、柱距、乳化液浓度等。

  测试方法:用皮尺、钢尺、单体液压支柱测力计、顶板动态仪等仪器、工具每句选定一天,实行三班现场实测。

  3、掘进工作面

  测试项目:准备采面的运输煤巷(10802运输巷),回风煤巷(10802回风巷)的煤层产状(厚度、倾角、走向)、日循环数、循环进尺、日进尺、断面尺寸,支护质量、风筒出口风量等。

  测试方法:用皮尺、钢尺、地质罗盘等仪器工具,每旬选定一天,实行三班现场实测。

  (二)“一通三防”组:

  组长:李云开 成员:王艾帮 陈良俊 段细彬

  1、通风

  测试项目:矿井总进风量和总回风量,各测风站的风量,采掘工作面风量,机电硐室风量,风门、调节风门等密闭墙通风设施质量,矿井漏风率,局部通风机有效风量、总吸风量,并负责收集具有资质单位对主要通风机安全性能检测资料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资料。

  测试方法:用高、中、低速风表、皮尺、钢尺等仪器工具,每旬选一天,实行三班现场实测。

  2、瓦斯

  测试项目:矿井总回风巷,采掘工作面,采掘工作面进风及回风,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密闭墙、栅栏瓦斯浓度,采掘工作面“一炮三检”的瓦斯浓度。

  测试方法:携带光学瓦斯检定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井瓦斯巡回检查和请求报告制度》《瓦检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要求,实行日常检测。

  3、防尘系统

  测试项目:检测防尘酒水管道主管、支管规格尺寸,防尘酒水设施安设位置、距离及出水压力、流量、防尘水幕流量、压力等。

  测试方法:用皮尺、钢卷尺、压力测定仪等进行现场测定。

  4、防灭火系统

  测试项目:检测地面蓄水池工程质量及地面防火设施,主要是10L泡沫灭火器、CO2灭火器、8kg干粉灭火器等是否有效,是否正常使用等,检测地面、井下消防材料库设置位置、备料情况及建筑施工质量。

  测试方法:主要是现场察看,必要时,请消防队专业人员来矿检测消防设施及设备。

  (三)机电提升运输组:

  组长:安成平 成员:范华明 范奇珊

  1、提升运输系统

  测试项目:主斜井皮带输送机每班运输时间、运输量;副斜井每班人车运行时间,每班下放材料车数,提升矸石量,日提升时间等;材料上山每班提升材料车数,提升矸石量,班提升时间等;测试副斜井提升设备、材料上山提升设备的型号及其它技术参数,同时,收集整理具有资质单位对主提升绞车安全性能检测资料。

  测试方法:用皮尺、钢尺、游标卡尺、秒表等仪器仪表现场测试,测试可采取每旬选定一天,分三班现场实测。

  2、供电系统

  测试项目:地面变压器的容量、输出电压,井下变电所变压器容量、输出电压;局部通风机专用变电器的容量、输出电压;地面变压器中性点接地,井下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井上、下供电系统防雷装置;主要通风机、瓦斯抽放泵、主排水泵的双电源供电;局部通风机双电源及“三专两闭锁”,井下所有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和“三大保护”、低压检漏器跳闸试验;井下变电压器电源电缆型号、规格、采区供电电缆及其它供电电缆型号规格;井下变电所容积、工程质量、防护设施等。

  测试方法:用皮尺、钢卷尺、游标卡尺、万用表、摇表及其它专用仪器工具每旬一次井上、下实地测试。

  3、压风(生产)

  矿井在联合试运转期间及投产后,岩石巷道较少,大部分是煤巷施工,风动工具使用的较少。现在采用2台复牌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微电脑控制,其型号为:LG-16/8,排气量16.0m3/min,额定排气压力为0.8mpa,功率为75kw,一台工作,一台备用。

  4、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测试项目:各种传感器型号,安设位置;井下分站容量、安设位置;传输电缆的型号;监控主机与井下分站联接;主机数量、型号、与市、县安监局联网;井下各种传感器完好性,准确度、灵敏度。收集整理各种传感器校检记录。

  测试方法:用光学瓦斯检定器等仪器现场测试。

  5、通讯系统

  测试项目:调度总机容量、话机的信号传输;电话灵敏度,通话质量等。

  测试方法:按矿井实际配备调度总机和安设电话机,现场采用通话测试。

  (四)瓦斯治理组:

  组长:江苏,成员:杨玉龙 陈有元 王艾帮、段系彬 王伦帮

  1、防突系统

  测试项目:采掘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排放钻孔等防突措施实施情况,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中,防突风门安设位置、质量;避难所的设置位置,构筑面积及断面,所内电话、水管、压风自救装置等;压风自救系统中压风机台数,排气量、压力、功率,压风自救管道规格尺寸,压风自救装置安设位置,呼吸嘴数量,防护罩、阀门,减压装置及呼吸嘴的风量等。

  测试方法:用钢尺、压力测定仪、万用表、游标卡尺、WTC瓦斯参数仪等仪器工具现场测试和井下现场实地查实。

  2、瓦斯抽放系统

  测试项目:采掘工作面瓦斯抽放钻孔的深度、直径、角度等,钻机的型号;封孔方法及效果,抽放管道规格、尺寸,管道内瓦斯负压、浓度、流量、温度等;瓦斯抽放泵型号及技术指标等。

  测试方法:采用皮尺、钢尺、孔板、便携式数字钻孔瓦斯参数监测仪等由现场施工负责人进行测试;用煤气表等仪器或利用监测监控系统来测定抽放管道瓦斯负压、浓度、流量、温度等。

  (五)地面组:组长:张志祥,成员:沈会明、何云康

  测试项目:地面运输系统矸石场单车循环时间,充电房设备设施的型号、容量,地面防尘设施及机电车间、配电房、压风机房等工程质量、设备型号,轨道质量,振动筛能力,安全设施等。

  测试方法:用秒表、钢尺等分别实地测试。

  (六)资料组:组长:罗太俊,成员:李云开 、涂利维

  认真收集矿井联合试运转期间各个系统测试资料,认真整理、归档、总结,为编制联合试运转报告积累素材,同时也给矿井投产后解决薄弱环节提供真实可靠第一手资料。各测试组必须认真,细致按照相关规定现场进行实测,以确保测试数据准确可靠。从而保证矿井验收顺利通过,早日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证可证等合法证件而正式投产。

  三、联合试运转目标、预期效果

  矿井实施联合试运转,必须做到安全运转,各项生产指标能够达到矿井设计要求,开拓系统、采掘系统、通风系统、提升运输系统、供电系统、排水系统、防尘防灭火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压风系统、通风系统、防突系统、瓦斯抽放系统能力达到矿井设计生产能力,系统安全、可靠,能有效保障矿井安全生产,使矿井具有一定抗灾能力。矿井安全设施、设备、装置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专篇》要求,能够保证各系统正常运行。同时,能够真实反映矿井存在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以利于在联合试运转后逐步完善,使矿井投产后,能够稳定、安全、持续、均衡生产,在2012年实现矿井达产。

  矿井联合试运转目标是矿井生产安全系统基本符合验收标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等均符合验收要求,顺利通过矿井投产验收,力争早日投产。

  矿井联合试运转预期效果是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系统,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具有由符合规定、资质、数量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煅炼造就一支特别能战斗,具有较高素质稳定的职工队伍,能够摸索一条结合矿井实际开采经验。能够建立一个良好生产、生活环境,营造一个催人奋进良好氛围,为矿井建成高产高效矿井奠定坚实基础。

  四、联合试运转期间产量和劳动组织

  (一)联合试运转期产量

  1、试采工作面产量

  采面斜长按60m,煤厚按2.2m,容重按1.4t3/m3测算,日循环进度1.0m,,每月按25天,回采率按95%计算,则月产量Q=60×2.2×1×25×0.95×1.4=4389吨。

  联合试运转期限拟定为5个月,则期间试采产量为21945t。

  2、两个煤巷掘进工作面产量按采面产量10%计算,则矿井总产量为2194.5t

  矿井在联合试运转期间(5个月)产量安排为24139.5t,虽不能满足矿井设计能力要求,但主要是摸索经验,熟悉设备、锻炼队伍,为矿井投产后正常生产奠定基础。

  (二)联合试运转期间劳动组织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配备矿长1人,副矿长3人,工程技术人员2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4人,安全员4人,瓦检员4人,放炮员4人,防突队员6人,绞车司机4人,把钩工5人,监控员4人,电工4人,机修工3人,压风工3人,充电工2人,防尘工2人,主扇司机2人、瓦斯抽放工3人,小计60人。

  2、地面勤杂人员及管理人员8人。

  3、采煤队57人,其中班长4人,支柱管理员3人,液压泵司机3人,刮板输送机司机3人,打眼工6人,攉煤工15人,支柱工9人,回柱工6人,把钩工6人,防尘工2人,小计57人。

  4、掘进队2个,共计48人,其中打眼工12人,支护工12人,运输工6人,攉煤装煤工 12人,班长6人,小计48人。

  5、维修钉道工3人

  全矿井参入联合试运转人员为168人。

  第四部分 联合试运转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应急预案

  一、试运转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分工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为更好地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在矿井生产建设过程中,为实现安全生产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激励、控制和协调一系列综合活动,并通过有效的管理,及时发现、分析、解决和消除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危险,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为此,我矿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矿井安全生产中实际需要,矿井依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权负责矿井建设,联合试运转及投产后正常生产时安全生产全面工作。

  矿井设立矿长一名,安全副矿长一名,生产副矿长一名,机电副矿长一名,技术负责人一名,采掘工程师一名,通风工程师一名,机电工程师一名。并设置五个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分别为:安全生产办公室、安全监察室、安全生产调度室、劳动保障部门、办公室。并配备相应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基层设置通风队、机电队、防突队等基层单位,具体负责实施煤矿安全生产一切事务。

  详见盛发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及分工

  1、矿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及分工

  为进一步加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矿井生产建设安全运行和联合试运转顺利实施,经公司研究决定:

  聘任江苏同志为盛发煤矿矿长,聘期三年。聘期内主持矿井安全生产全面工作,并分管职工培训、劳动保障、安全监察、后勤及物资供应工作、劳动组合和劳动工资分配,主持联合试运转工作。

  聘任李云开同志为盛发煤矿技术负责人,聘期三年。聘期内负责矿井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并分管矿井通风、防突、瓦斯抽放工作。在矿井联合试运转期间负责联合运转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并负责矿井通风、防尘、瓦斯抽放等单项试运转工作。

  聘任杨玉龙同志为盛发煤矿安全副矿长,聘期三年。聘期内负责矿井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并分管矿井瓦斯防治、防灭火、安全保卫和矿井抢险救灾工作。在矿井联合试运转期间,负责矿井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瓦斯防治工作。

  聘任涂利维同志为盛发煤矿生产副矿长,聘期三年。聘期内全面负责矿井生产工作,并分管矿井工程质量验收、防尘、防治水工作。在联合试运转期间,负责联合试运转采掘、运输方面工作。

  聘任安成平同志为盛发煤矿机电副矿长,聘期三年。聘期内全面负责矿井机电运输排水工作,并分管矿井供电、安全监测控、通讯工作。在联合试运转期间,负责机电、运输、排水、供电、安全监测监控、通讯等方面工作。

  聘任 同志为盛发煤矿采掘、通风工程师,聘期三年。聘期内协助技术负责人矿井安全技术工作,分管开拓、采掘、机电、运输、技术、通风、瓦斯防治、防尘、防火、防治水等方面技术工作。矿井联合试运转期间,负责开拓、采掘、“一通三防”和防突系统及瓦斯抽放系统等方面安全正常运行,并整理编制联合试运转相关材料。

  2、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及分工

  聘任杨玉龙同志任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聘期三年,聘期内组织带领本室人员负责矿井生产、机电、技术、通风、瓦斯防治、防尘、防火、防治水等方面管理和具体实施。在矿井联合试运转期间,负责矿井采掘、机电、通风、瓦斯防治、防尘、防火、防治水方面安全运转。

  聘任杨玉龙同志任安全监察室主任,聘期三年。聘期内组织带领本室人员负责矿井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矿井抢险抗灾、职工培训等方面管理和具体实施。联合试转运期间,负责全过程安全监督和职工培训工作。

  聘任涂利维同志任生产调度室主任,聘期三年。聘期内组织带领本室人员负责矿井安全生产调度、矿井提升、运输、监测、监控、通讯等方面管理工作。联合试运转期间,负责矿井安全生产调度、提升运输、监测监控、通讯等方面安全运转。

  聘任张志祥同志任劳动保障部长,聘期三年,聘期内组织带领本部人员负责矿井劳动保障、工资核算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职工录用及培训等方面管理和具体实施。在联合试运转期间,做好采煤人员招收和培训工作。

  聘任 同志为矿办公室主任,聘期三年。在聘期内带领本室人员负责矿井安全管理文件编制、后勤保障、煤场管理、物资供应、煤炭销售、环境卫生、安全保卫、澡堂、食堂等方面管理工作。联合试运转期间,做好相关制度及文件下放、上报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及物资供应工作。

  3、基层单位负责人配备及分工

  聘任陈良俊同志为通风队队长,聘期三年,在聘期内,组织带领全体瓦斯检查员、测风员、通风工、防尘工等负责矿井通风、瓦斯检测、防尘方面工作具体实施。在联合试运转期内,承担矿井通风,瓦斯检测、防尘、防灭火等方面工作。

  聘任范华明同志为机电队队长,聘期三年。在聘期内,组织带领导全体机电工、绞车工、水泵工、压风工、充电工、监测监控员等承担矿井供电线路管理,机电设备安装及日常管理、检测和维护,矿井机电设备的操作,监测测控系统,通风系统线路铺设及仪器设置等。联合试运转期间,负责矿井机电设备操作、管理、检测、维护及机电、监测监控、提升运输、排水、压风自救、通讯、瓦斯抽放系统安全运行。

  聘任陈友交同志为矿防突队队长,聘期三年。在聘期内,组织带领全体防突工、打钻工、瓦斯抽放工等负责防突、瓦斯抽放、防治水工作。联合试运转期内,承担瓦斯抽放钻孔钻进及“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具体实施。

  盛发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矿长是本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矿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示,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3、在全矿生产经营活动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负责搞好安全管理工作,每月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议,研究和解决生产中出现的不安全问题,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

  4、建立健全安全机构,配齐配好安全监察人员,保证安全工作正常进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5、组织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种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督促实施。

  6、每月组织一次全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召开一次安全例会,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改、处理事故隐患。

  7、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组织制定并实施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抓好新工人入矿安全教育、职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教育培训,确保安全生产。

  9、矿井发生事故时,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处理过程中要沉着冷静、科学分析、果断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责成有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主持或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提出事故调查报告书,同时对发生的事故,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如实统计上报。

  10、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大大会报告矿井安全生产情况,执行职工代表大会有关安全工作的决议,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11、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程,放弃对安全的领导和管理,致使安全管理混乱而造成事故的,追究矿长责任。

  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对矿长负责,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指令、三大规程、技术规范、标准,并按照其规定检查各生产环节,认真贯彻执行于各个生产环节中,贯彻“五同时”原则,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3、协助矿长召开好安全办公会议,提出每次安全办公会研究的内容和提案,抓好各种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4、负责召开安全生产例会,认真分析各个时期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布置安全工作,组织交流安全经验。

  5、负责组织、部署安全活动,开展事故分析 ,抓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思想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

  6、协助矿长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按照整改方案和措施,对其实施严格的监督检查。

  7、经常深入现场,切实掌握各个生产环节的安全状况,针对薄弱环节,及时汇同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矿长研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

  8、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认真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9、负责参加、组织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成立事故调查工作,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并提交处理报告。

  10、及时、如实记录、统计各类事故、未遂事故和三违行为。

  11、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三大规程”,违章指挥、冒险蛮干,放松管理致使安全上出现事故,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安全副矿长的责任。

  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矿长的领导下,并对矿长负责, 对生产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负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

  3、按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原则,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做到生产任务和安全措施同时布置下达。

  4、组织抓好井下工程质量和设备检修质量,创造好安全生产条件。

  5、深入井下了解和掌握各个生产环节的安全状态,针对薄弱环节,及时汇同技术负责人、安全副矿长等共同研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

  6、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矿井生产,并按此要求组织工程质量验收。

  7、参加安全大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按整改方案和措施落实组织整改。

  8、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事故抢险救灾工作,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针对事故原因,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同类事故发生。

  9、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三大规程”,违章指挥,冒险蛮干,放松管理致使安全出现事故,按相关规定,追究生产副矿长责任。

  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矿长的领导下,对机电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积极宣传并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三大规程”、作业措施、矿纪、矿规。

  3、根据矿井、采区设计和作业规程、措施要求,负责全矿通风、压风、排水、提升、供电、运输、通讯、照明、监测监控等系统的各种机械、电器设备及其管、线设计、安装及维护、保养,审核供配电系统图、管线及设备布置图、通讯系统图等,审核各机电安装、操作运行、维检修等工种操作规程

  4、组织并参与矿井机电设备及管线安装、调试、检修、维修工作,协调机电系统各种日常工作、督促各机组操作人员及机电工做好台帐、记录、报表填制工作。

  5、抓好井上、下机电设备安装及检修质量,创造好安全生产条件。

  6、组织参与机电系统质量验收,并协助安全副矿长对机电事故的调查处理。

  7、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机电方面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和措施落实组织整改。

  8、负责组织机电人员参加事故抢险救灾工作,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针对事故原因,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同类事故发生。

  9、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三大规程”,违章指挥、冒险蛮干,放松管理致使出现机电事故,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机电副矿长责任。

  跟班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积极宣传并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指令、“三大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矿纪、矿规并负责组织现场严格贯彻执行和检查、监督。

  二、主持召开班前会、交接班会,掌握各工点人员情况,安排布置当班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明当班各作业场所存在和可能出现的问题、隐患及其注意事项,对重大、重要、特殊事项一定保证落实专人负责专管。对安排的所有事项及时如实作好记录备查。

  三、上班走前、下班走后,坚持手上交接班,随身携带瓦检仪、钢卷尺、斧头、手镐等工具、器械,全方面巡视检查全矿井上下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事故征兆或安全事故时,立即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现场处治并及时向矿长汇报;情况危急的,立即组织人员沿安全路线撤离危险区域,及时与调度室联系并向矿长汇报。对处理难度较大、暂时无法处理且可暂不处理的事故隐患,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定人、限期整改并及时检查整改情况。

  四、参加矿内各类安全生产会议。参加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发展规划的编制、补充、修订、完善。

  五、参加灾害事故预防措施的制订、修正、补充、完善;审核《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贯彻实施。

  六、有效监督全体员工严格按“三大规程”及各种安全技术措施作业,坚持无批准的规程、措施不开工,严厉制止教育、处罚“三违”人员。按“四不放过”原则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及时拟订事故调查报告,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七、主持循环类工程的现场质量验收,严格执行质量标准,不合格的一律责令返工重作。

  八、组织职工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灾害、事故的预防、处理能力。

  九、参加每月一次的井上、下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隐患逐项落实到人头,制订专项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十、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办公会议,积极主动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方案、部署、决策。

  十一、按人事管理权限对下属人员、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提出奖励和惩罚意见。

  十二、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三大规程”违章指挥,冒险蛮干,放松管理致使安全上出现事故,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生产技术工作,对全矿安全技术负全面责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技术政策,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2、在职责范围内履行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作业规程及各种图纸的偏制、绘制、审批、报批职责,保证技术可行。

  3、从组织上、技术上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措施,检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情况。

  4、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试验和推广,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工作,制定技术措施,解决“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每旬组织一次矿井全面测风。

  5、组织制定和审查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以及矿井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制定应急救授的技术措施。

  6、切实掌握各个生产环节的安全状态,针对薄弱环节,及时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7、矿井发生事故时,立即赶到现场,参加事故的抢险救灾指挥工作,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采取一切行之有效措施,做到迅速、准确、安全地处理事故。

  8、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分析各种重大事故的技术原因和规律,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生的重大安全问题,提出技术方面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9、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三大规程”,违章指挥、冒险蛮干,放松管理,致使安全上出现事故,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技术负责人的责任。

  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矿长(生产矿长)、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生产、技术、通风、机电、劳动工资及职工教育等工作,在业务范围内,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对自己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2、设计、实施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的经费并专款专用,在审查设计、工艺及技术改造项目时,必须同时审查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3、组织编制各种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制定矿井各类规章制度及各工种操作规程,绘制矿生产、通风、机电等的各类图纸。做好矿井生产的劳力配备和工资分配,尽最大努力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4、搞好全矿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职工素质。

  5、从组织上、技术上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措施,检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情况。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各类技术规程、规范、规定和标准。

  6、做好矿井“一通三防”工作和机电工作,从管理和技术上消除“一通三防”和机电事故的隐患,同时做好通风、机电与生产(采掘)配合协调。

  7、切实掌握各生产环节的安全状态,针对薄弱环节,及时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

  8、做好矿井“三量”平衡,搞好矿井采掘平衡,在布置安排井下工作时应坚持安全上可靠、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原则。

  9、当矿井发生事故时,应立即赶到现场参加事故抢救救灾工作,协助矿技术负责人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10、积极参与研究分析各种重大事故的技术原因和规律,并在今后的生产工作中加以防范和改进。

  11、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三大规程”,违章指挥,冒险蛮干,放松管理,致使安全上出现事故,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安全监察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安全副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安全监察工作,并对自己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策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并按照规定检查各生产环节,认真贯彻执行于各个生产环节中。

  3、参加安全办公会议,提出每次安全办公会研究的内容和提案,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4、协助安全副矿长召开安全生产例会,认真分析各个时期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布置安全工作,组织交流安全经验。

  5、负责组织、部署安全活动,开展事故分析,抓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安全水平和安全综合素质。

  6、协助矿长组织安安生产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按照整改方案和措施,实行全程跟踪监督;检查和验收。

  7、经常深入现场,切实掌握各个生产环节的安全状况,针对薄弱环节,提出自己的整改方案,并及时向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副矿长汇报,同时抓好整改工作。

  8、带领全室安全员做好日常安全监察工作,对“三违”现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三大规程”要求,认真做好生产环节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9、参加组织事故的抢救救灾工作,带领矿井辅助救护队员深入现场进行抢险救灾,必要时要积极协助专业救护队做好矿井救灾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小组进行事故调查,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10、做好安全方面各类记录、台账和报表填制整理,并做好安全方面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11、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三大规程”违章指挥,冒险蛮干,放松管理或监督不力致使安全出现事故,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生产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矿长(生产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生产指挥、协调运输提升工作,并对自己业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策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并按照规定检查各生产环节,认真贯彻执行于各个生产环节中。

  3、按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原则,正确处理安全生产的关系,做到生产任务和安全措施同时布置下达。

  4、组织抓好井下工程质量,以质量促安全,做好矿井运输提升的协调工作,确保采掘一线生产,同时,抓好运输提升的安全运行。

  5、经常深入井下现场了解和掌握各个生产环节的安全状态,针对薄弱环节,提出自己的整改意见或方案,并及时向矿长(生产矿长)、技术负责人等汇报。

  6、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煤矿“三大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矿井生产,并做好现场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工程质量验收。

  7、参与安全大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按整改方案和措施落实组织整改。

  8、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三大规程”违章指挥,冒险蛮干,放松管理或监督不力致使安全出现事故,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劳动保障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煤矿法人和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劳动保障全面工作,对自己管辖范围安全工作负责。

  1、严格按照《劳动法》和《煤炭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全矿劳动保障工作。

  2、负责全矿劳动定员的核定、劳动用工管理、新工人招收录用等工作。

  3、负责核发职工的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并建议或监督矿长、法人应按期发放职工工资,严禁恶意拖欠职工工资,检查监督后勤部门向职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情况。

  4、组织安排全矿所有职工依法办理工伤、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井下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

  5、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教育职工遵章守纪,依法赋予职工权利。同时,教育职工在依法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6、负责矿井职业病防治工作,做好疑似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病患者登记管理,依法进行善后处理。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严禁无故克扣职工工资奖金,监督企业职工工资发放的公正性、透明性、合法性。

  7、参入事故调查处理,坚持公正合理的原则,维护双方权益。

  8、负责上级劳动保障卫生行政等与自身相关的部门、单位接待,并负责各种资料的上报工作。

  采掘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积极宣传并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指令、“三大规程”、作业措施、矿纪、矿规,并对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负安全责任。

  二、参加矿内各类安全生产会议。参加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工安顿教育培训计划、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发展规划的编制、补充、修订、完善。

  三、负责采区设计文件、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采掘施工作业专项技术安全措施及打眼工、放炮工、攉煤工、支护工、回柱工、巷修等采掘各工种操作规程的起草编制,并报技术负责人、矿长和业主联合审核批准后交予各相关部门执行。

  四、拟订、修正、补充、完善矿井透水、顶板、爆破、坠落类灾害事故预防与处理计划;协助通风技术人员拟订、修正、补充、完善矿井瓦斯、粉尘、自然发火、喷突类灾害事故预防与处理计划。

  五、协助地测技术人员收集矿井地质资料,参与矿山压力测定,调查井田范围内的小窑、老窑、采空积水和有毒有害气体积存情况,制订垮塌预防及探放水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六、协助通风技术人员负责矿井通风系统设计、风量调节、填绘并及时修正通风的系统图,参加各通风设备、设施配备、定位设计和质量验收。

  七、协助通风技术人员拟订全矿年、季、月度“一通三防”工作计划和瓦斯综合治理技术方案。参加每月一次的“一通三防”专题会,分析研究解决“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

  八、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每月定期检查、分析通风系统的合理性、稳定性、可靠性,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处理方案、办法、措施。

  九、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时,立即赶赴调度室,接受矿长统一调度安排,及时提供相关基础数据,研究、制定灾害事故救援方案,确定防止事故扩大的具体措施。

  十、协助通风技术人员编制防突工作规划、设计和预防措施。

  十一、按“四不放过”原则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及时拟订事故调查报告,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十二、参加工程质量验收,严格执行质量标准,不合格的一律责令返工重作。

  十三、参加每月一次的井上、下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隐患逐项落实到人头,制订专项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十四、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办公会议,积极、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方案、部署、决策。

  机电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积极宣传并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指令、“三大规程”、作业措施、矿纪、矿规。并对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负安全责任。

  二、参加矿内各类安全生产会议。参加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发展规划的编制、补充、修订、完善。

  三、根据矿井、采区设计和作业规程、措施要求,负责全矿通风、压风、排水、提升、供电、运输、通讯、照明、监测监控等系统的机械、电器设备及其管、线的设计、选型验算;绘制、修正、填报供电系统图、管线及设备布置图、运输系统图、通讯系统图、监测监控系统图;编制、制订机电设备安装、操作、维修等各工种操作规程。

  四、拟订、修正、补充、完善矿井机、电、运输类灾害事故预防与处理计划。

  五、协助通风技术人员负责矿井通风系统设计、风量调节及各通风设备配备、定位设计和质量验收。

  六、协助通风技术人员拟订全矿年、季、月度“一通三防”工作计划和瓦斯综合治理技术方案。参加每月一次的“一通三防”专题会,分析研究解决“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

  七、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每月定期检查、分析通风系统的合理性、稳定性、可靠性,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处理方案、办法、措施。

  八、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时,立即赶赴调度室,接受矿长统一调度安排,及时提供相关基础数据,研究、制定灾害事故救援方案,确定防止事故扩大的具体措施。

  九、协助通风技术人员编制防突工作规划、设计和预防措施。

  十、按“四不放过”原则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及时拟订机电事故调查报告,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十一、参加每月一次的井上、下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隐患逐项落实到人头,制订专项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十二、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办公会议,积极、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方案、部署、决策。

  地测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积极宣传并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指令、“三大规程”、作业措施、矿纪、矿规,并对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负安全责任。

  二、参加矿内各类安全生产会议。参加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发展规划的编制、补充、修订、完善。

  三、收集、整改矿井各类地质资料,及时判明构造裂隙、溶洞、陷落柱、断层的位置、产状、落差、断距、破碎带范围及其瓦斯、积水赋存状况,为制订防突出、防透水、防垮塌措施和现场指挥提供准确依据。

  四、准确查明井田范围内小窑、老窑采空区积水和有毒有害气体的积存情况,严防误穿发生不测。

  五、负责井巷开口点平、纵位置、方向的现场确定,延放巷道中腰线,严防巷道坡度过大、过小、方向偏离,确保各井巷按设计要求准确贯通。

  六、及时准确测量采掘进程、位置并负责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剖面图、储量管理图表、交换图的测绘填报;贯通巷道相距20米时,书面通知现场按贯通的特殊措施组织施工,确保贯通期间施工安全。

  七、组织矿山压力测定,为采掘支护及顶板管理设计及时提供可靠依据。

  八、参加灾害事故预防措施的制订、修正、补充、完善。

  九、按“四不放过”原则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及时拟订事故调查报告,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十、参加工程质量验收,严格执行质量标准,不合格的一律责令返工重作。

  十上、参加每月一次的井上、下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隐患逐项落实到人头,制订专项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十二、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办公会议,积极、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方案、部署、决策。

  通风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积极宣传并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指令、“三大规程”、作业措施、矿纪、矿规,并对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负安全责任。

  二、参加矿内各类安全生产会议。参加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发展规划的编制、补充、修订、完善。

  三、拟订、修正、补充、完善编制积聚瓦斯排放、采空区及火区封,启技术方案及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和矿井瓦斯、粉尘、自然发火、喷突类灾害事故预防与处理计划。

  四、负责矿井“一通三防”的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编制、并实行技术指导和业务考评。

  五、负责全矿通风系统设计及风量、风阻、风速的计算,测定和调节风量,填绘并及时修正通风系统图、网路图。负责全矿各通风设备、设施配备、定位设计并参与验收。

  六、拟订全矿年、季、月度“一通三防”工作计划和瓦斯综合治理技术方案。参加每月一次的“一通三防”专题会,分析研究解决“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

  七、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每月定期检查、分析通风系统的合理性、稳定性、可靠性,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处理方案、办法、措施。

  八、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时,立即赶赴调度室,接受矿长统一调度安排,及时提供相关基础数据,研究、制定灾害事故救援方案,确定防止事故扩大的具体措施。

  九、对防突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偏制防突工作规、计划和措施。并指导防突有关业务。

  十、按“四不放过”原则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及时拟订事故调查报告,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十一、参加工程质量验收,严格执行质量标准,不合格的一律责令返工重作。

  十二、参加每月一次的井上、下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隐患逐项落实到人头,制订专项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十三、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办公会议,积极、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方案、部署、决策。

  劳动保障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矿长和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劳动保障日常工作,并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1、严格按照《劳动法》、《煤炭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全矿劳动保障工作,

  2、负责全矿劳动定员的核定,劳动用工管理,新工人招收录用等工作日常事务,做好全矿职工登记、分类、造册,依法与从业人员(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3、及时收集计量员、矿长、生产矿长等核定职工工资的原始资料,按时核定全矿职工的工资、奖金,并随即交付财务人员,以便按时发放,避免拖欠职工工资。

  4、负责全矿所有职工依法办理工伤、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并为井下一线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5、在工会、安全部门的配合下,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综合素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爱岗敬业,积极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人力资源。

  6、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和善后安排工作,力争做到企业放心,职工满意、社会认可。

  7、负责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伤保险部门等沟通协调,及时呈报相关资料。

  安全员生产责任制

  1、在生产矿长和安全副矿长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由于自己失职,导致安全事故追究安全员责任,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

  2、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指令,监督检查全矿各岗位、各工种执行规章制度和“三大规程”状况。

  3、深入现场,跟班作业,及时解决现场问题,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严肃处理“三违”人员,做好台帐记录,及时反应各岗位各工种职工安全情况。

  4、负责本班安全生产方面的安排、布置和落实,并采取相应措施组织职工完成本班的各项任务,监督检查各单位落实安全措施情况、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安全工程完成情况、劳动保护执行情况并及时上报。

  5、对分管内的安全设施、安全装置、特殊工种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6、在现场检查时要认真仔细并作到“一停、二处理、三汇报”,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特殊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7、对险工、险段或存在不安全隐患的迎头,要重检查,并跟班作业,现场指挥协助有关人员处理。

  8、发生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协助调查、分析、处理并落实预防措施。

  通风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安全副矿长、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在安全生产办公室,安全监察室指导下,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工作,并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2、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有关“一通三防”规定,熟悉“一通三防”知识,组织瓦检员、通风工负责局部通风机风筒吊挂、运送、延接、回撤和维修工作。风筒吊挂符合要求,平直不漏风,保证掘进工作面风量充足,延接风筒时不准停开局部通风机。

  3、组织通风工负责风门、密闭墙、调节风门、防突风门等通风设施的构筑施工,并对其质量负责。

  4、盲巷必须及时密闭,对未密闭盲巷造成的后果负有直接责任。

  5、负责矿井、采区、工作面通风系统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矿长、技术负责人汇报,并按矿长、技术负责人布置方案或措施负责具体实施。

  6、负责对通风设施的检查与处理,发现损坏、失效的要及时处理。

  7、监督、检查、指导本队瓦检员、通风工、抽风工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要关心爱护职工,但不能无原则迁就袒护。

  8、参入矿井“一通三防”技术方案、措施的制定、审核,并结合实际提出合理化建议。

  9、负责矿井防尘、防灭火工作具体实施,监督检查防尘洒水系统状态及效果。

  10、带领全队人员认真参加矿井各项培训和会议,认真履行矿井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搞好矿井“一通三防”工作,为采掘一线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和提供应有的安全保障。

  机电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矿长和机电副矿长的领导下,对全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工作负责,是全矿机电、运输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

  2、负责编制机电、运输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

  3、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遵守矿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机电、运输系统安全运行。

  4、认真落实机电运输系统安全隐患的整改,参入编制机电、运输系统的安全措施计划。

  5、定期组织机电、运输设备检修,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完好。

  6、深入现场,认真检查机电、运输设备运行情况。

  7、负责井下电气设备防爆及机电、运输设备保护及测试工作。

  8、负责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通讯系统,压风自救系统,防尘洒水系统,排水系统,瓦斯抽放系统的设备、设施、仪器、管路及线缆、开关等安装铺设工作,并负责对其日常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其处于完好的状态。

  9、负责斜井提升安全保护装置加工制作、安装、维修等,确保其安全可靠,操作灵活。

  10、做好值班记录,审查各种记录和报表。

  防突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矿长,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矿井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防制突出措施实施,防制突出措施效果的检验及安全防护措施实施。对管辖的防突整体工作负直接责任。

  2、安排、协调、组织好防突工、打钻工、电工、钳工等进行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的钻孔施工和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

  3、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指导防突工、打钻工进行防突一系列工作,并督促检查防突工作的实施情况和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

  4、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必须严格按照《防突措施》规定的预测方法和WTC瓦斯突出参数仪度用说明书要求操作程序,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

  5、对突出危险性预测结果负责,当确认有突出危险时,应按《防突措施》,要求组织防突工、打钻工、电工、钳工等人员实施防治措施。

  6、实施防治措施后,应带领防突工等进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检验方法与预测方法相同),确定有效时,即可通知生产矿长等采取防护措施进行采掘作业;若确定无效时,则必须带领防突工等实施防治突出补充措施,待措施实施到位后,再次进行效果检测,确认有效时,通知生产矿长等采取防护措施即可进行采掘作业。

  7、认真学习防突有关知识,不断积累经验,逐步提高业务能力和操作水平。

  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矿长和常务付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矿井后勤、地面管理和物资供应工作,并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2、协助矿长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指示,及时传达煤炭管理、安全监察部门及各级政府的文件精神。

  3、做好矿务会议,安全办公会议和各项专题会议记录,对安全、生产、机电、技术方面有关资料,及时组织打印,下放或上报。

  4、协助制定矿井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矿井后勤,物资供应及行政管理方面制度,规定和细则。

  5、负责小车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车辆安全行驶的各项规定,加强对驾驶人员的管理,保证矿井应急用车。

  6、负责地面煤场,机修车间,澡堂、食堂等地面管理,做好考勤工作,随时抽查地面工作人员劳动纪律状况。、

  7、做好矿井物资供应和煤炭销售工作,优先安排井下安全、生产材料设备、器材购置,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正常运行。

  8、做好矿井环境卫生工作,组织全矿卫生大检查。做好矿井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煤矿财产安全,努力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矿区。

  9、负责上级来人和客户来人接待工作,接待时热情诚恳,大方优雅。

  10、做好矿井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存档工作。

  11、协助业主或矿长协调周边矿农关系和矿内职工关系,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努力做到矿区安定团结。

  12、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暴露薄弱环节,以利于今后工作更好改正和完善。

  调度值班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生产矿长和生产调度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调度安全生产工作,做好日常安全生产调度与指挥,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2、落实业务保安责任制,在发生安全事故和生产中断事故时,负责督促有关人员迅速处理。

  3、负责接听井上、电话,解答电话所询问问题,并及时向有关领导转接。

  4、负责协调生产辅助部门、后勤部门为采掘一线提供优质服务,及时解决影响生产的问题。

  5、协调井上、下矿车、电机车的调度,井下急需矿车时,督促地面翻车工及电机车司机等人迅速将矿车送入井下,以免影响生产。

  6、负责协调井下采、掘、运、机电等作业人员的材料、工具的供应,保证供应及时、有效。

  7、负责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监察部门及与煤矿业务关系部门和人员电话,并做好记录,及时向矿长、技术负责人传达电话精神和内容。

  8、坚守岗位,不准睡觉和溜岗,做好调度记录,出现重大问题及时向矿长汇报。

  瓦斯检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生产矿长和安全副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当班矿井瓦斯检测工作,对自己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瓦斯检查员必须持证上岗。

  2、熟悉并严格执行通风、瓦斯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熟悉并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员技术操作规程,了解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按规程要求进行检测。

  3、做好局部通风工作,风筒吊挂平直,接头连接紧密、牢固,破口及时修补,随时保证风筒出风口距迎头不超过5米,保证各迎头有足够的风量;制作并经常检查各种通风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4、上班走前,下班走后,严守工作岗位,坚持现场手上交接班,按规程规定巡回检查矿井瓦斯,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严禁空班、漏检、假检。及时如实作好检查记录和报表,保证“三对口”。对井下通风、瓦斯方面出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生产矿长、技术负责人汇报,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方案,情况紧急时,先撤人,再汇报。

  5、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和拒绝接受任何人违章指挥。

  6、配合安全员负责处理本班的安全生产方面一切事务,重点是监督掘进工作面的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状况。

  7、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术。

  8、由于自己工作失职和违章作业,造成不该发生的事故,追究瓦斯检查员责任。

  爆破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爆破员有安全员的直接领导下,负责采掘工作面爆破器材的领用、运输及装药、放炮等工作。必须遵守本矿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爆破员技术操作规程》。对自己所在岗位安全负直接责任。

  2、爆破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方可从事此项工作。

  3、火工品必须由放爆破专领取,并将炸药、雷管分别装入箱内并加锁,严格执行火工品领退制度。

  4、放炮器钥匙必须由爆破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放炮完后,必须立即将钥匙拨出,并将母线扭结短路。当班未用完的爆炸物品,必须全部运出井退回炸药库

  5、放炮前,必须与安全员、班(组)长等一道设置放炮警戒,并在规程规定地点放炮,放炮后必须至少等十五分钟、且待炮烟吹散后,方可与安全员、班(组)长、瓦检员一道进入工作地点。

  6、爆破员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严禁违章装药、联线、放炮。

  7、由于自己违反“三大”规程,不按规定放炮,而致不该发生的事故,追究爆破员的责任。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模范执行“三大”规程,对本班组工人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职工身体情绪等状况,具体布置安全工作,合理分配生产任务,对新工人在矿安全培训合格的前提下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指定专人负责其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待其期满进行现场安全技术考核,未经安全考试合格,不得让其正式上岗。

  3、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则、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严禁违章指挥,发现“三违”现象立即制止和处理。

  4、巡回检查作业场所不安全因素,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先安全后生产,对解决不了的隐患,要采取临时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

  5、协助安全员开好安全生产班前会,分析预测当班作业中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并同时安排落实解决办法。、

  6、当发生事故时,及时组织现场人员按《 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规定进行自救,采取一切有效方法安全脱离险区,发生事故要做详细记录,立即进行汇报,保护事故现场,并如实向调查人员提供事故有关情况,认真组织本组人员分析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矿纪、矿规,服从上级及其安全、技术、质量、生产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自己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发现他人违章违纪时,及时制止并如实向矿方反映、汇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他人遭受安全威胁或伤害时,及时主动采取有效办法施以救援。

  二、准时参加班前会、各种安全会、矿内组织的各种安全活动、学习班、培训班,熟练掌握矿井安全常识、各类灾害事故预兆及其预防、避退方式,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保安、自主保安能力,在工作中随时注意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三、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进、出井时主动到井口调度室登记,自觉接受井口检身,上班前不喝酒,做到睡眠充足,精力充沛;入井时穿戴劳保用品要整齐并背好矿灯和自救器、戴好安全帽;不带烟草、点火物品及穿化纤衣服入井;不在井下敲打、拆御、熄灭矿灯,出井后立即将矿灯交还灯房。

  四、携带斧头、手镐等利器的锐利部位在未正常使用时用封套套严,利口不朝向他人,在井巷中暂时搁放时,选择井巷底部两侧不被他人踩坐、跌倒的地点。

  五、在进、出井途中及工作场所,随时观察顶、帮及支柱、支架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在井下睡觉、躺卧休息;站、坐休息时,首先观察周围的安全状况,不在支护破损、腐朽、顶帮背扛不严等和有片帮、冒顶、垮塌危险处及机械电器设备、电缆上和道路中休息。

  六、爱护井下设备、设施,不擅自拆卸栅栏及进入栅栏内的盲巷、废巷中,不擅自启、停、动用、触摸井下的任何机械电器设备。通过风门后,立即关闭,同处的两道风门不同时打开,不用矿车冲撞风门。

  七、在井巷中行走、工作时,随时注意前后车辆的运行状况,车辆到来前,提前主动选好宽敞的安全地点避让。

  八、凡遇主扇、局扇停运、地面打雷时,立即从工作面撤到进风巷,按现场值班领导指挥行动。

  九、坚持无规程不开工、无措施不作业,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并遵守劳动纪律等相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为自己和他人营造安全的作业环境。

  十、若触犯上述规定,自愿接受矿方的经济、行政处罚;若因自己的“三违”行为造成责任事故,自愿承担经济、行政直至法律责任。

  测风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矿井风量测定工作,对业务范围内工作负安全责任。

  2、熟悉矿井通风系统,熟知矿井测风知识和测风技能,严肃、认真、准确地测量矿井风量。

  3、掌握用风地点计划风量和风量变化原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4、按规定地点和测风次数及时测风,做好记录、台账,填好测风报表。

  5、保管、维护测风仪表,及时送有关部门校正,保证完好、灵敏、准确、可靠。

  6、定期或不定期测定井下通风设施(密闭墙)漏风情况,若漏风严重,应查找原因,进行处理。

  7、对矿总进风、总回风风量对比计算风井地面及防爆的风门的漏风量,从而推算矿井漏风率和有效风量。

  8、协助矿技术负责人进行矿井各用风地点的风量调配,确保满足通风设计和作业规程要求。

  通风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安全副矿长、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矿井局部通风管理及通风设施施工和管理,并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2、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有关“一通三防”规定,熟悉“一通三防”知识,负责局部通风机100m以上的风筒吊挂、运送、回撤、维修工作,局部通风机风筒吊挂符合要求,平直、不漏风,保证工作面风量充足。

  3、负责风门、密闭墙、调节风窗、风桥等通风设施的构筑施工,对其质量负责。

  4、盲巷必须及时密闭,对未及时密闭盲巷造成的后果负有直接责任。

  5、负责通风设施的检查与处理,发现损坏、失效等情况,及时处理。

  6、负责矿井防灭火工作和防隔爆设施的安装和使用。

  7、对通风设施的构筑、维修质量问题导致的事故隐患和事故负直接责任。

  8、服从领导,积极完成临时交办 “一通三防”其它工作任务。

  测尘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测尘员在安全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领导下,负责矿井上下粉尘的检测工作,并对检测结果负完全责任。

  二、测尘员必须校国家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对井上、下生产性粉尘实施检测,并认真填好检测台账、记录,并制好报表是报矿长,技术负责人审核。

  三、测尘员必须熟悉国家对生产性粉尘的标准及危害程度,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对生产性粉尘浓度标准要求,掌握粉尘检测相关规定和技能。

  四、测尘员在检测粉尘必须严格按《测尘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

  五、测尘员在检测过程中,必须实事求是,不能弄虚作假。

  六、测尘员要爱护测尘仪器仪表,并能正常使用。

  七、测尘员要严格遵守矿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综合防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安全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矿井综合防尘工作,并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2、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本工种操作规程要求检查各采掘工作面、转载点、溜煤眼上、下口及地面翻车漏斗等的防尘情况,督促他们严格按《规程》规定和《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要求进行防尘洒水。

  3、负责各平硐,主要运输巷、回风巷、提升下山、回风下山等无固定作业人员地点的洒水降尘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启阀门进行喷水降尘。

  4、负责平硐,主要运输巷、回风巷、提升下山、回风下山定期清扫浮尘和积尘。

  5、检查维护防尘管路,对支管可自行维修,主管损坏可报告矿长,安排机电维修人员维修,但防尘工要积极配合。

  6、服从矿部安排,协助通风工等完成“一通三防”方面其它工作。

  防突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矿长、技术负责人、防突队长的领导下,负责矿井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实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和参入、指导安全防护措施实施,对预测和检验结果负完全责任。

  2、积极参加防突知识安全培训学习,熟悉和掌握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和效果检验方法,熟悉瓦斯突出预兆,掌握瓦斯防治突出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

  3、了解和熟悉WTC瓦斯参数仪的性能、特点和使用方法,并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妥善保管WTC瓦斯突出参数仪,严禁人为破坏,确保其灵敏、可靠。

  4、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综合防突措施》要求的预测和效果检验方法和WTC瓦斯突出参数仪使用说明书要求的操作程序,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

  5、预测和检验时,必须实事求是记录每次的预测和检验指标,作业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整理数据,并将记录数据及时填入突出危险性预测报告单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报告单,送矿长、技术负责人审阅。

  6、认真学习防突有关知识,积累经验,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操作水平。

  打钻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安全副矿长、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防突钻孔和探放水钻孔的施工,并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2、积极参加防突知识和探放水知识的安全培训,熟悉防突措施和探放水措施,了解瓦斯突出预兆和突水预兆,严格按照《打钻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钻孔钻进。

  3、了解和熟悉钻机的性能,特点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能对简单故障进行处理。

  4、在防突钻孔和探放水钻孔的钻进过程中,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细则》、《防突措施》和《探放水设计》及其安全技术措施等有关要求进行钻进,严禁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

  5、打钻过程中,要随时观察钻机的运行情况,发现瓦斯突出预兆和突水预兆等不安全因素时,要立即停止打钻,切断电源,但不能拔出钻杆,撤出人员,并汇报处理。

  6、钻孔必须按设计规定施工到位,实事求是,如实汇报打钻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填写记录。

  7、在业务上接受防突队长、防突工、探放水工的业务指导,并搞好团结。

  8、由于本人在防突和探放水工作中不按相关规定施工或弄虚作假,造成不应该发生的恶果,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探放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探放水工在矿长和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打钻工密切配合下,负责矿井探放水工作,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2、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关于探放水的要求和《探放水设计》的要求,实施探放水工作。

  3、组织并参与矿井探放水工作,协调打钻工、瓦检员、电工等工种关系,共同完成探放水任务。

  4、探放老空水前,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老空区积水区高于探放水点位置时,只准打钻孔探放水,探放水时,必须撤出探放水点以下部位受水害威胁区域内所有人员。

  5、探放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至老空区水放完为止。

  6、打钻探放水时,若出现突水预兆和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大量涌出等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长或技术负责人,及时处理。

  7、经常下井到各个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巡查,发现井下有不明水源的淋水、涌水,必须查明原因,并向矿长、技术负责人汇报。

  8、做好探放水工作现场记录,记录要真实可靠,上井整理好后交呈矿长、技术负责人审核。

  9、由于本人在探放水工作中不按设计、措施及其它规定施工或弄虚作假,造成突水或淹井,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井巷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遵纪守法,遵守矿纪矿规,服从领导安排,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2、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要求,负责全矿井巷支护和轨道维修工作。

  3、对工作过程中的自身安全和责任范围内行人、车辆的正常通行和设施设备的完好负责。

  4、选好合格材料,自行装运到使用地点,及时对井巷及其轨道进行维修。

  5、修复巷道支架时,必须先检查顶帮,处理隐患择好退路后由外向里逐架进行,拆损的材料拆卸后回收,用于现场背帮、接顶或运到地面,损坏的金属材料必须全部运到地面机修房维修复用。

  6、随时保证巷道整洁,巷道内的杂物必须清除干净。

  7、随时清除水沟内的污泥和积水,保持水沟畅通。

  8、按期清除各井巷内粉尘。

  9、拆除原有支护前,应先进行临时支护,拆除原有支护后,必须及时除掉顶帮活矸,再架设永久支护。永久支护顶帮必须背扛严密,严禁空帮空顶,冒顶太高时,应先用不燃物充填0.8m缓冲层后,再木垛接顶或报告矿领导制定其它特殊措施治理。

  10、维修后的巷道,支护应与原有巷道一致,除局部地段需变更支护形式的,必须在维修安全技术措施注明,维修后,必须将所有管、线恢复原样,保持巷道整洁。

  打眼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和《打眼工操作规程》进行打眼,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二、严格执行班前会、交接班制度、安全检查和敲帮问顶等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三、爱护设备、工具、管线,开工前先检查设备、管线的完好状况,严禁设备带病运行,打眼完毕后必须将设备、工具、管线、材料运到指定的安全地点堆放整齐,严防爆破损伤。

  四、随时注意周围的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必须立即停止处理,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五、坚持湿式打眼、打眼和放炮前洒水、佩戴防尘口罩等个体综合防尘措施,有效预防尘肺病害。

  六、与其它工种、工序平行作业时,必须加强联系,搞好协调,相互支持,紧密配合,保证安全,顺利完成当班工作任务。

  七、工作中随时注意自身及周围他人的安全,严格按安全规程、操作规程要求作业,做到“三不伤害”。

  八、服从瓦检员、安全员、班组长、跟班矿长的现场指挥,拒绝、制止“三违”,严防事故发生。

  九、工作面出现透水、突出预兆或瓦斯超限,严禁打眼。打眼时,孔中突然出现压力水或水色发浑、发臭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但不得拨出钻杆,设临时支柱或横撑顶住钻机尾,迅速向调度室汇报。

  十、工作面因故停风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到安全地点,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支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当班安全员和班组长的领导下,负责掘进巷道的支护工作,并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2、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掘进支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巷道永久支护和临时支护。

  3、按照《作业规程》、《施工设计》中规定的巷道规格、断面形状、大小、支护材料、支护形式及支护要求进行永久支护架设。

  4、选用合格的支护材料进行巷道支护,发现不合格的材料必须立即拆除更换。

  5、熟悉和了解《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并按照该标准对巷道进行有效、可靠支护,支护时,顶、帮必须背实腰严,较大空顶、空帮必须材料、矸石等充填结实。

  6、掌握锚喷、砌碹、金属支架、木棚等多种支护形式,并能熟练操作。

  7、所有支护必须下接实底,上顶硬顶,不能在将支护的落脚点和支撑点放在浮煤、浮矸和软土上,必须要加木垫和木楔,在遇到地质构造带或顶板破碎时,必须增大支护密度和强度,但必须报请当班跟班矿长同意后方可实施。

  8、做好巷道水沟的挖掘和砌筑工作,促使巷道沟水、渗水能及时排出,确保巷道无积水。

  9、在架设和砌筑永久支护前,必须架设超前支护和临时带帽点柱。

  10、放炮前必须对支护进行加固处理,防止爆破冲倒、冲歪支架,若有冲倒、冲歪必须及时扶正。

  装载、攉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当班班组长的领导下,负责采掘工作面装载及攉煤,并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2、严格执行班前会、交接班、敲帮问顶等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随时注意周围安全状况,发现隐患,必须立即停止处理,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4、严禁在空顶、空帮、无风、微风和瓦斯超限环境中作业。

  5、矿车必须停稳,用木楔楔紧,严防跑车,向刮板输送机攉煤时不要站机槽内攉煤。

  6、超过20公斤已开裂的煤,矸大块必须先破碎成碎块后方可装入矿车和刮板输送机机槽内。

  7、矿车内煤、矸及其它材料不得超过矿车各方边缘,严禁前、后、左、右偏装偏载。

  8、随时注意周围其它人员工作情况,严防受他人伤害及掏耙、锹、镐等工具挖、砸、碰伤他人。

  9、工作面及水沟的浮煤、浮矸、杂物必须清除干净。

  10、协助钉道工、支护工、运料人员搞好工作。

  单体液压支柱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为加强采煤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护管理,每班设有单体液压支柱管理员,单体液压支柱管理员在跟班矿长、安全员的领导下,负责单体液压支柱的管理,并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2、负责液压支柱、铰接顶梁、水平楔的清点,检查支柱支设质量,更换失效的三用阀和掉爪顶盖,处理支柱等一般性维修。

  3、督促当班班组长确保采面有10%左右的备用支柱,整齐竖放在工作面附近安全、无水地点。

  4、监督检查采煤工作面支柱工、回柱工等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单体液压支柱使用规范》进行顶板管理和支护。

  5、坚决制止采煤人员用锤、镐等物直接敲打支柱和随意拆卸支柱。

  6、不准存在无三用阀或柱头孔未堵的支柱,一经发现必须安排人员更换,并将送到井外。

  7、监督检查采煤工作面支柱回收和存放情况。

  8、井下搬运支柱应有专人负责,使用专用材料车,轻拿轻放,认真清点核对数量,以免支柱损坏和丢失。

  9、由于自己工作失职,造成大量支柱、顶梁丢失,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单体液压支柱管理员责任。

  支柱、挂梁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纪守法、遵守矿规矿纪,服从领导安排,负责采煤工作面支柱挂梁等支护工作,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二、严格执行班前会、交接班、安全检查、敲帮问顶等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

  三、严格按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设计要求进行作业,保证工程质量。

  四、选用合格的支护材料,发现不合格的材料必须立即拆除、更换。

  五、支柱必须下接硬底,严禁设于浮煤、浮矸和软土上,过破碎带确实无法设在硬底上时,必须用硬质木板加设底板楔垫。

  六、工作面柱距、排距,特殊支护必须保证在设计允许误差范围内,顶帮必须背实腰严,充填密实,接顶稳固,保证采面上下出口超前支护的距离、质量达到规程和设计要求。

  七、采面必须挂好顶梁、绞接稳固、水平楔紧后方可架支单体液压支柱。

  八、工具、机械必须妥善保管、存放,锐利部分在未使用时必须用封套套严,严防损伤自己和他人。

  九、严禁摘取采场范围内的其它支护材料,严禁先回后支,发现支护范围内的支护拆损、失效时,必须立即更换。

  十、放炮前必须对支护进行加固处理,防止爆破冲倒、冲歪支柱、支架。

  十一、制止、拒绝“三违”严防事故发生。

  回柱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纪守法,遵守矿规矿纪,服从领导安排,负责采煤工作面回柱,并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二、严格执行班前会、安全检查等各项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

  三、制止任何人进入回柱地点及下方从事任何工作。

  四、按作业规程要求及时回收支柱,回柱时,必须设置专人观察压力情况,发现危险立即撤人。

  五、采场支柱不齐、不全或发现有失效支柱时,必须先处理再回柱,工作面来压,回柱区正在冒落、垮塌时,严禁回柱,必须撤除人员。

  六、回柱必须按照从下到上、从里到外、先支后回、先密集后回柱的顺序进行。

  七、保证回柱工具、器械齐全 、完好,回柱前,必须按规程要求备齐备用支护材料。

  八、回收的支柱、顶梁必须及时运走,随时保证退路畅通,失效支柱及时运到地面检修。

  九、严禁任何人进入已回柱区域捡、运任何材料,严禁回收信号支柱。

  乳化液泵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乳化液泵司机在采煤班组长领导下,负责单体液压支柱压泵操作,确保采煤工作面的支护安全,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二、泵站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方可操作机器。

  三、泵站司机随时了解泵站运行中声音是否正常,有无漏液现象,压力是否符合要求,卸载阀是否灵活准确。

  四、泵站司机必须保证泵站正常运转,泵站压力不得低于18mpa。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泵站司机在交接班时,必须对工作面的液压管路及各接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泵站压力下降到18mpa时,必须及时查明原因,有损坏管路、接头等要及时处理或更换。

  六、泵站司机必须按《煤矿规程》中相关要求和《乳化液泵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熟悉提供服务的采煤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

  七、泵站司机必须严格遵守矿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八、泵站司机由于操作不当,造成采面支护不及时等一切恶果,应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2、熟悉煤矿常用机电设备、开关、各种保护装置的构造、工作原理及操作注意事项,并严格按产品使用和维护说明书进行操作。

  3、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进检修、处理、更换。

  4、安装、检修的电气设备、电缆等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确保使用安全,严防设备、电缆、开关漏电、失爆。

  5、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并进行试电、验电,检修时,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警示牌。

  6、熟知矿井供电系统和供电设备,发现故障时及时准确分析判断,及时排除故障。

  7、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和检修、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8、认真作好电气设备运行、检查、调度记录。

  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纪守法,遵守矿纪矿规,服从领导安排。

  二、负责安装、调试,检修和搬迁、拆迁全矿的机械设备,定期检查、检验、拆换钢丝绳。

  三、协助管道工安装、拆迁、维修全矿井上下各种管道,同时制做加工字钢支架、道岔等和小型简单工器具,做好矿车的日常检查维修,确保矿车灵活运转。

  四、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作业,确保质量。

  五、机械设备必须按设计安装,保证位置、方向、误差在允许范围内。

  六、随时保证各机械设备配件齐全,操作灵敏可靠。

  七、定期检查、维修机械设备,维修用过的棉沙、布头、纸张、废油等必须全部运到地面,严禁存放和扔在井下。

  八、对自身安全和机械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负完全责任。运输、安装、拆卸、调试维修设备时,必须按相关各规定执行,严防设备倾斜、移位及运行时控制系统失灵造成事故。

  机电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全矿各种机械电器的检修、维修、更换、运输、安装、拆除等工作,确保设备完好。领取、保管机电设备材料、工具零件及油脂等项工作,建立设备台账,并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二、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不准带电作业。

  三、及时处理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机电设备运转事故,严禁带病运转,保证机电设备不影响生产。

  四、按时完成配件、工器具和支架等加工制做任务,严格执行钻工、电器焊工、钳工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样品和图纸进行加制做,确保质量,加强矿车的日常检查维修,确保其完好率达95%以上,做好电机车日常维护工作,确保正常安全运行。

  五、对所使用的工具做好维护保养,不损坏,不丢失,材料要妥善保管。

  六、努力钻研技术,搞好修旧利废工作,节约材料配件。

  七、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录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完成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八、搞好维修车间的消毒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和触电、机械碾压、火灾等预防工作,配件必须堆放整齐、排列有序。

  九、认真做好设备运行、检修记录。

  电(气)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电(气)焊工在机电班长的领导下,负责电(气)焊工作,并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二、电(气)爆工工作原则在地面进行,若井下特殊情况,只能在进风流中进行,但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瓦检员现场跟班作业,否则,井下一律禁止电(气)焊工作。

  三、电(气)焊工作地点应保持整洁干燥,焊接地点禁止洒水,周围禁止有易燃物品。

  四、电(气)焊工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

  五、电(气)焊工工作结束时,必须将余火扑灭,将一切可燃物品移走。

  六、电(气)焊工必须按规定着装,并配戴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和身体不受伤害。

  七、电(气)焊工必须严格遵守采矿制定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允许给别人加工私活。

  八、电(气)焊工在工作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恶果,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防爆检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防爆检查员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负责井下电器设备防爆性能检查,对检查结果负安全责任,并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三、防爆检查员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掌握电气设备防爆的有关规定和防爆性能检查、判定标准、技能。

  四、防爆检查员严格按照《防爆检查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检查、判定,并将检查结果呈报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审核。

  五、防爆检查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和配齐劳动保护用品、防护用品、检测工具、仪表。

  六、防爆检查员必须遵守矿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钢丝绳检查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钢丝绳检查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负责井下直径2.0m、1.6m、0.8m绞车斜坡使用的提升钢丝绳的检查,对检查结果负安全责任,并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二、钢丝绳检工熟知《煤矿安全规程》对提升钢丝绳的有关要求、标准、规定,并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

  三、钢丝绳检查工应保持相对稳定,明确分工,实行专人检查制度。

  四、了解并掌握所检查钢丝绳及提升系统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

  五、检查钢丝绳应坚持“安全第一,经济合理”原则,对提升安全带来隐患的必须通知机电副矿长采取措施处理。

  六、检查工在日常检查时必须严格按照《钢丝绳检查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

  七、钢丝绳检查工必须按规定着装和配齐劳动保护用品,带齐检测工具。

  八、钢丝绳检查工必须遵守矿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充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服从生产矿长的领导,遵守规章制度,服从分工,坚守岗位,搞好优质服务,并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2、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充电工技术操作规程》,做好矿灯的维修、保养,发放矿灯最低限度应能正常使用11小时。

  3、认真按灯牌号发灯,并做好发灯记录,加强对矿灯的维修,时刻注意仪表指示,保证矿灯的充电时间。

  4、认真检查当班矿灯的完好情况,如发现矿灯发红,打点和其它毛病应及时维修,做到不漏水、不打点,电量足,并做好维修记录,同时协助电机车司机做好电机车电瓶配、加硫酸工作及电瓶充电工作。

  5、认真如实作好入井人员的统计工作,对新工人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准发放矿灯,对每班矿灯发放要认真做好记录,下井人数要与井口检身工进行核对,交接班后,超过1小时上一班人员未交矿灯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向生产矿长汇报。

  6、做到矿灯各部件整齐、完整,确保性能好,严禁发放不合格(含失爆)的矿灯,保证安全生产。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保持灯房、矿灯清洁,并做到上班时间不干私活。

  8、认真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9、由于工作失职造成矿灯毁坏和安全的事故,追究充电工责任。

  配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配电工(井上、下变电所值班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电工基础知识,熟知变电所运行规程,规定及其它有关规定标准,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二、配电工应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工作。

  三、配电工必须掌握系统电源情况和配出开关负荷性能、容量和运行方式。

  四、运行操盘必须执行两票制和工作许可制,地面配电工必须将电源停送电时间及时告知矿长和跟班矿长,以利安排生产和撤人。

  五、井下配电工必须按入井人员要求佩带安全帽、矿灯等,穿工作服和防电靴,井上、下配电工上班前不准喝酒,班中不准睡觉、脱岗。严格按照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班,并做好记录。交接班的内容应包括:①前一个班发生停送电的开关。②尚未结束的仍有人从事电气作业的开关及联系人。③因故停止运行不准送电的开关。④调度指令和领导指示。

  六、配电工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巡视,观察负荷变化、仪表指示,定时抄表,并填好记录,在巡视期间发生故障时,可采取措施做应急处理,再叫电工来处理。

  七、配电工必须遵守矿规矿纪,服从当班跟班矿长,机电副矿长等的管理,严格按《配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八、由于不按规定和规程进行操作,造成意外恶果,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摘挂钩(信号)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摘挂钩(信号)工对自己所在岗位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在本班安全员的领导下负责提升下山上、下的摘挂钩和信号传递工作,并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2、摘挂钩(信号)工要随时听清上、下联络信号,听清、听准方可打信号给绞车工,严把下山“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关,发现有人违章立即报告当班安全员和矿部。

  3、放车时,必须事先检查矿车钩头、插销是不插到位,保险绳应挂好挂牢,确保无问题方可放车,矿车提到上部车场后,一定要到安全地点,规定位置,及时拦好保险档,才能摘钩。

  4、每天操作之前,必须认真检查钢丝绳,是否有毛头,保险挡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不得行车,应及时处理,处理好方可行车。

  5、由于自己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追究摘挂钩(信号)工的责任。

  绞车工(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绞车工(Φ0.8m及以上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对自己岗位安全工作负责,绞车工按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2、工作前检查好信号、机械和电气设备等部分及安全护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各部零件是否牢固,钢丝绳是否有无断丝变形,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并做好检查和交接班记录。

  3、运转时注意运转声响,随时观察仪表指示情况,以及轴承和电机温度的变化,润滑系统的供油情况,保证安全正常运转。

  4、信号不清不开车,坚决做到不开糊涂车,中途停车不得松刹,下行车时,必须带电运行,不准放飞车,车在运行中不准离开操作台,在下山有人时,严禁放车,做到“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

  5、提升下山检查维修时,要按规定的信号开车,使用新的信号必须由检修人员自己规定自己的复位。

  6、要精通业务,钻研技术,细心维护保养设备,做到“三好(用好、管好、修理好)、四会(会使用、会保护、会检查、会排除故障”,充分发挥设备效能,提高设备完好率。

  7、由于自己工作失职,造成恶果,追究绞车工(司机)责任。

  主扇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主扇司机必须对自己岗位安全工作负责,在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风井抽风机(主要通风机)的操作,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2、主扇司机必须严守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严禁空岗无人。

  3、主扇司机必须对在用风机和备用风机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汇报,并作好运行及检查记录。

  4、主扇司机必须严格遵守矿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抽风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按规定要求及时如实作好风机运行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矿领导汇报。

  6、负责机房和设备的卫生、保护机房和设备安全,严厉制止烟火、易燃易爆物品、非防爆设备及器械和闲杂人员进入机房周围20m范围内。

  7、主扇原则必须保持24小时正常运转,不得无故停风,当矿井停电时,风机停止后,必须打开防爆门,使井下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同时要报告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以利于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8、在用风机出现故障时,必须在规程规定的时间完成风机的调换工作。

  9、主扇司机由于玩忽职守,离开工作岗位,造成主要通风机损坏或全矿井无故停风等恶果等,按照相关规定追究主扇司机的责任。

  电机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电机车司对自己所在的岗位安全工作负责,在当班安全员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电机车的安全行驶和完成本班煤矸的运输,电机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2、电机车司机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电机车司机操作规程》等要求进行驾车。

  3、电机车司机必须爱护机车,经常检查和清理电机车,保持机车清洁和完好,发现故障、隐患及时处理和汇报。

  4、电机车司机要坚守岗位,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履行交接班手续,要在岗位上交接班。

  5、必须按矿规定的车数拉车,不得多拉多载,不准他人蹬乘电机车和矿车。

  6、在行车过程中,不冒险蛮干,抢道行车,不开飞车(英雄车),不开病车。

  7、电机车司机由于自己违章作业,造成电机车损坏和人员伤害,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电机车司机的责任。

  刮板输送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刮板输送机司机在采掘班(组)的领导下,负责刮板运送机的操作,及时将采掘工作面煤矸运出,并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二、输送机司机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熟悉设备构造及性能,矿方每天2小时检修制度,保证输送机安全正常运转。

  三、输送机司机负责输送机的操作,维护和保养工作,并备好各种小型配件,以便及时维修,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故障时,要报告机电维修工和跟班矿长解决。

  四、输送机在运转中,细听信号,信号不清不准操作。

  五、经常注意电机,减速箱的运转声音,发现异常响声立即停机检查,处理好后方准重新开动,经常观察链条、连接环、分链器、护板等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输送机司机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输送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七、输送机司机必须严格遵守矿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八、输送机司机由于操作不当,造成输送机损坏等一切恶果,应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瓦斯抽放泵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遵纪守法,遵守矿纪矿规,服从领导安排,并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2、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手上交接班等规章管理制度。

  3、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规定进行操作。

  4、随时注意设备的运转和仪表显示情况,并认真如实作好各种记录,及时报送领导审阅后分类归档保存。

  5、按时维修保养设备,确保抽放设备运转正常。

  6、保持抽排泵房内外和抽排设备清洁卫生。

  7、保护泵房及设备安全,严厉制止烟火、易燃、易爆物、非防爆设备及器械及闲杂人员进入泵房周围20m范围内。

  8、工作中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矿长处理。

  空压机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当班安全员(组)长领导下,负责空压机的操作,并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2、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空压机操作工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操作。

  3、移动空压机若放置于井下,应设在空气流畅的地方,且支护安全可靠,空压机要垫稳支牢,防止运行时空压机因震动而位移。

  4、空压机启动应做好仔细检查,主要检查压力表、油压表、电压表、电流表是否正常,固定螺丝有无松动现象,皮带的松紧程度,有无断理解和跳槽等。若检查后,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当班跟班矿长,安排机电维修人员下井处理。

  5、空压机必须在空载下启动,严禁带负荷启动。

  6、空压机正常运行后,要定期进行全面检查,每小时不少1次的巡回检查,重点注意电压表、电流表、油压表、压力表是否正常和注意电动机及机械部分的响声、震动情况,发现不正常现象,立即停机检查,同时还应检查主管路、支管路、闸阀漏风和完好情况。

  7、空压机开停必须按该机提供动力的采掘工作面的需要而决定,不能影响采掘作业,也不能盲目空转,造成无辜浪费,压风自救系统的供风空压机必须24小时不停运转,保证压风自救系统正常发挥自救功能。

  8、操作工要坚守岗位,不能串岗,要认真钻研技术,提高操作水平。

  钉道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跟班矿长和安全员的领导下,负责矿井永久性轨道铺设和维修,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钉道工应熟悉掌握轨道量具及铺道工具的使用方法,严格按施工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铺设轨道、道岔等。

  三、在井下平巷铺设轨道时要密切注意来矿电车、矿车及行人斜巷铺设时,必须先与绞车工、信号工联系好,利用提升间隙时进行,铺设时不准提升。地面铺设时注意矿车、其它车辆及行人,要确保自身安全和不伤害他人。

  四、铺设和维修轨道前,首先将所有工具带齐,并确保完好,结束后,应将煤矸、杂、物材料清理干净,工具带上井,以免影响矿车通行。

  五、铺设及维修轨道、道岔时要严把质量关,确保轨道铺设符合《煤矿窄轨轨道铺设维修标准》,以便矿车、电车顺利通行,同时必须严格按照《钉道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铺设。

  六、钉道工由于自己不负责造成矿车、电车脱轨等事故时,必须按矿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运输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运输工对自己所在岗位安全负责,在当班安全员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平巷运输工作。

  2、运输工必须严格遵守矿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运输工操作规程》等进行作业。

  3、平巷推车时一人一次只准推一部矿车,矿车间距不得低于30m。

  4、在下坡时,严禁放飞车和蹬车,必须用手拉住矿车控制车速;矿车停时,应用木楔将矿车刹紧刹牢,防止矿车自动下滑。

  5、严禁在坡度大7%的巷道中人力推车。

  6、井下发生事故时,积极主动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规定进行救援。

  7、由于自己工作失职和违章作业,造成设备损坏和人身伤害,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运输工责任。

  翻车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翻车工在煤场管理人员的领导下,负责地面煤、矸石的翻倒工作,并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2、翻车工在推重车时,速度不宜过快,人要站矿车外侧(靠平硐口)推车,推车时要时刻注意轨道上的行人及其它机动车辆,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3、翻车工要随时检查井口广场的轨道及重车道在漏斗部位的安全垫板等是否完好,若一般性损坏,自己动手将其修好,若严重损坏,必须通知矿长安排钉道工处理。

  4、翻车时,要站矿车两头,不准站在矿车两侧,防止车厢翻转时将人碰伤。

  5、翻车时,要先察看煤场煤、矸石漏斗及振动筛附近是否有人,待确认无人后方可翻车倒煤矸。

  6、翻车后要将车厢内残余的煤、矸清除干净,以确保矿车有效装载量。

  7、翻车工要分清煤、矸车,严禁煤、矸混倒。

  8、翻车工负责检查所有矿车车厢、车架、底座、碰头、三环链、插销、车厢固定销等完好情况,并检查车轮转动灵活情况,若存在毛病,必须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不准将病车送给井下使用。

  9、翻车工由于自己操作失误,造成矿车掉入煤场,碰坏护栏等恶果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应责任。

  检身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井口检身工在安全副矿长的领导下,从事井口检身工作。

  2、检身工必须坚守岗位,并在每班入井前30分钟到达井口,做好准备工作。

  3、检身工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制定的《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进行检身。

  4、检身工严禁下列人员入井,并按照《安全奖惩制度》进行相应处罚。

  ①喝酒者;②聋哑人员和严重残疾人员;③精神恍惚者或睡眠不足者;④未成年人和妇女;⑤新工人未经培训工培训不合格者;⑥携带烟火、易燃物品有和毒有害物品者;⑦未佩戴安全帽,未携带矿灯者,穿化纤衣服者;⑧非本矿井下人员未经矿长批准者。

  5、检身工必须对入井人员数量进行清点,登记签字,同时与充电工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报告矿部并进行追究,对每班出井人员要进行核对,若与入井人员不符的,要及时向生产矿长或安全副矿长汇报,并认真核实查找。

  6、检身工由于自己工作失职,致使不该入井的人员入井,而发生意外,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检身工的责任。

  瓦斯监控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遵纪守法,遵守矿规矿纪,服从领导安排。

  2、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手上交接班制度,随时接答安监局、煤管局等部门电话,不得关机或不接电话。

  3、随时保持监控室的监控主机及其配套设备设施清洁卫生。

  4、严密监视系统运行及瓦斯情况,发现瓦斯超限、主扇和局扇停运、风门未关及系统出现故障等异常情况时,及时报告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并如实作好记录。

  5、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用电话向井下传达矿长的指示、指令,并如实作好记录。

  6、爱护设备,严禁用电脑玩游戏。

  7、及时按矿长或技术负责人指示变更监控系统图。

  8、及时打印瓦斯监控报表,送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审签后归档保存。

  炸药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安全副矿长领导,坚守岗位。对自己岗位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严格执行“为工品管理的规定、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严格加强火工品管理,火工品仓库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火工品万无一失。

  3、作好库房的防火、防潮、防盗工作,闲散人员一律不允许入内,库房的消防设备必须齐全完好。

  4、各煤巷工作面只准发放3#煤矿安全炸药和1-5段毫秒电雷管和瞬发电雷管。

  5、作好爆炸物品入库检查、清点,分门别类存放。发现装箱单与实物不符时,必须立即向矿领导汇报,及时调换。

  6、如实认真作好爆炸物品入库、领退、库存和过期失效品申报销毁记录,作到账、物相符。

  7、在当班期间玩忽职守,造成一定后果的,追究保管员责任。

  二、采掘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一)采掘安全技术措施

  1、矿井开采C8、C12三层煤,为保证矿井正常、经济、安全地生产,矿井的开采必须采用区内后退式开采,采区各区段、各煤层间均采取下行式开采,即同一煤层先采上区段,后采下区段;煤层间先采上层煤,后采下层煤。

  2、鉴于矿井按煤与瓦斯矿井进行设计和管理,为保证安全开采,必须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回采方法。

  3、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爆破落煤,即炮采。在安全管理上应注意各主要工序时间与顺序合理性。

  4、由于爆破与回柱对顶板的影响较大,采面采取全线分段依次爆破时,爆破影响范围为沿倾斜方向上、下各为12-17m;回柱放顶产生剧烈下沉,影响范围沿倾斜约30m。因此,爆破与回柱放顶原则上不能同时作业。打眼与回柱可同时作业,但错距为30m以上。

  5、采面支护与回柱若平行作业时,必须错开15m以上。

  6、采面移刮板输送机与回柱应尽量避免干扰,最好在不同班进行,若必须在同一班中完成,也应在时间上错开2小时以上,以利于顶板管理和采煤工作面安全管理。

  7、巷道掘进施工时,应严格按照《掘进施工作业规程》要求,合理布置炮眼并正确打眼。合理选择爆破参数及爆破顺序。

  8、按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按相关规定和质量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支护。

  9、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上班进入工作面,打眼爆破前均应敲帮问顶,处理隐患,排除不安全因素后再作业。

  10、加强顶板管理,严禁掘进与支护平行作业,对岩巷临时支护要班班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时,要先修复再掘进,防止冒顶关圈。

  11、岩石巷道平行作业时,砌碹地点挑顶扩帮或巷道喷浆时,掘进人员应撤到安全地点。

  12、巷道掘进时,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所有人员必须撤到警戒线以外安全地点。

  13、岩石巷道平行作业时,永久支护(砌碹)处工作台必须搭设牢固,并且不影响运输设备的通过,人员和车辆通过工作台时要事先联系好。

  14、煤巷掘进时,应采用毫秒雷管实现全断面一次爆破,其最后一段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15、在巷道顶板破碎、煤质松软、层理节理发育或瓦斯含量较高(煤层)不允许爆破的情况下,可采用手镐破煤,严禁使用风镐破煤。

  16、严禁空顶作业,超前支护必须紧跟迎头。

  17、上山巷道掘进时,必须加强通风瓦斯管理,防止因停电停风造成迎头瓦斯积聚,从而引发瓦斯事故。

  18、上山掘进时应用刮板输送机运煤、矸,若上山倾角大于25°,可采用搪瓷溜槽运煤、矸,必须将溜煤(矸)道与人行道用档板隔开,防止煤(矸)滑落伤人。

  19、掘进下山巷道时,应在下山口及下山内设置防止跑车的防护装置,并每隔40m设置躲避洞并设红灯。设有躲避硐一侧必须有畅通的人行道。上下人员必须走人行侧。行车红灯亮,行人立即进行躲避硐,红灯熄灭后,方可行人。

  20、下山掘进时,可能出现底板渗水及顶板、两帮淋水、渗水等,为减少掘进工作面的排水工作量,有利于掘进施工,每隔一定距离施工横水沟和临时小水仓,拦截上部平巷水渗入和煤岩淋水、渗水。

  21、单巷长距离掘进,要经常检查后方支护情况,发现歪倒虚腿及变形的支架,应加固修复。维修时,维修地点以内人员全部撤出,预防冒顶堵人,巷道内因放炮崩倒或炸坏的支架应由外向内逐架扶正复位。

  22、新掘巷道开掘(开口)地点要选在顶板完整稳定,支护完好处,并且避开地质构造带,压力集中区和顶板破碎处。

  23、新掘进巷道与原有巷道的方位应尽量保持夹角(最好大于45°),以减少三角煤(岩)柱体积。

  24、加固开掘(开口)处以其附近的巷道支护,若附近有空顶、空帮或顶板破碎压力等情况,可采取加密支架,背好顶、帮,必要时应用木垛接顶处理,同样用排材等将顶背严背实,对将受施工影响的支架进行加固,可采用走向挑棚、打点柱、设三角垛等方法进行。

  25、新巷开掘(开口)施工,要打线眼,少装药,放小炮,或用手镐挖掘的方法,尽量避免震动围岩或因爆破引发片帮冒顶。同时,支护要及时,尽量缩短围岩、煤体暴露时间和减少暴露面积,若压力增大,则及时采取适当的特殊支护。

  26、巷道在过断层、裂隙等构造带或过老巷时,棚距要缩小,提高支护强度。

  27、棚梁方向尽量正交节理面、老巷中线架设,增大支架密度,禁止空顶作业,永久支护要紧跟迎头,顶帮要背实腰严。

  28、采用砌碹支护时,每次掘砌长度不大于1m。顶板特别破碎时,需采用超前支护或打撞楔等办法来控制顶板。

  29、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顺槽,另一个通到运输顺槽。

  30、采煤工作面两个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20m范围内,必须使用走向挑棚等加强支护,其巷道净高不得低于1.6m。安全出口必须安排专人维护,发现支架断梁折柱,巷道底鼓变形时,必须及时维修更换和清挖。

  31、采煤工作面回柱放顶时,回柱人员必须站在支架完整、无崩绳、崩柱、甩钩、断绳抽人等危险地点作业。

  32、回柱放顶前,必须对回柱放顶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好退路,回柱放顶时,必须有经验人员观察顶板,必要时可采用锚竹在工作面设信号柱。

  33、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与采煤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同步执行。

  (二)采掘事故的应急预案

  1、采掘工作面是极易发生事故的地点,采掘工种是危险性较大工种,极易受到各种灾害事故伤害。

  2、采掘工作面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所有人员必须立即背向冲击波俯卧,戴好自救器后,按照规定的避灾路线,在跟班矿长、安全员、瓦检员及班(组)长带领下迅速撤离灾害威胁区。

  3、采掘工作面受险人员必须镇定,听从抢救救灾总指挥的命令,按照规定的撤退路线撤退,当受险人员无法得知指挥部命令时,原则上按最近的撤退路线向最近的新鲜风流中撤至安全地带,或就近进入避难所避灾待救,或利用压风自救装置进行自救、互救。

  4、在采煤工作面发现有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或已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要以最快速度通知所有人员在跟班矿长、安全员、瓦检员、班组长带领下迅速向进风侧撤离。

  5、撤离时快速打开自救器并佩戴好,迎着新鲜风流继续外撤。如果距新鲜风流太远或灾情十分危急,应就近进入避难所避灾待救,或依靠压风自救装置进行自救、互救。

  6、掘进工作面发现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或已经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必须向外迅速撤于防突风门之外,随即将防突风门关严,然后继续外撤。如撤退时自救器发生故障或佩用自救器不能安全地到达新鲜风流时,应在撤退途中进入避难所或利用压风自救装置开展自救,以延长避灾时间,等待救护队救援。

  7、采掘工作面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首先要判明火灾的性质,最先发现火灾人员,应首先切断灾区电源,立即报告调度室。火势不大时,尽可能用灭火器、水浇、尿淋、石粉覆盖、物体打击、挖出火源等方式进行直接灭火;若火势大无法进行直接灭火时,必须迅速按避灾路线撤至新鲜风流中的安全地点或就近进入避难所避灾、待救,或依靠压风自救装置进行自救,处于火源回风侧的人员还必须立即打开并佩戴好自救器,按最近的路线尽快撤离灾区,撤退通路堵塞时,应立即进入避难所,进行自救或等待救护。

  8、采掘工作面发生爆炸事故、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火灾事故时,首先要切断灾区电源。

  9、立即通知救护队赶到抢险救灾指挥部,确定救灾方案,派救护队带机入井对灾区情况进行侦察,到未爆炸或未受灾区撤人、救人,随后沿进风方向至受灾区域或受影响区域救人,及时抢救受伤和遇险人员。

  10、根据井下灾害具体情况决定矿井主要通风机工作状态改变与否。

  11、救护人员进入灾区时须首先检查各种气体成分,待确定无再次爆炸危险时方可进入灾区抢险。

  12、消除井下一切火源后,方可组织职工清除巷道堵塞物,扩大救灾抢险范围及力度。

  13、清理现场,修复受破坏的巷道,调整通风系统,恢复正常通风。

  14、采掘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不能随意停风或返风,防止风流紊乱扩大灾情,并及时制定恢复通风措施,尽快恢复灾区通风,并将高浓度瓦斯绕过灾区和人员集中区直接引入总回风。

  15、组织力量抢救遇险人员,安排救护队员在灾区救人,非救护队佩戴隔离式自救器在新鲜风流中配合救灾,救人本着先明(在巷道中可以看见的)后暗(被煤岩堵埋的),先好后伤的原则。

  16、保证自救压风系统正常运行,以利避灾人员利用压风自救装置进行自救。

  17、采掘工作面发生透水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矿调度室,若涌水量不大,现场人员应设法处理,开展自救、互救,防止事故扩大。

  18、若突水量大、水势大,无法堵水,现场人员应避开压力水头,沿避灾路线向上行,迅速撤离危险区直至撤到地面。在灾情紧急时可暂避避难所避灾待救,或依靠压风自救装置进行自救、互救。

  19、若下口被堵,上无出口无法撤退至安全地点或地面时,应上行到有漏风、滴水可供暂时生存的安全地点或用开山斧、锯等断开压风自救管道和防尘管道,以利于呼吸和饮用,延长待救时间。

  20、遭水受困人员必须静坐,熄灭矿灯,等待救援。多人受困时,应集中在一起,相互照应,等待时,不要心烦气燥,少讲话,少活动,减少体能与氧气消耗,每隔一段时间派人观察水位升降情况,注意倾听周围动静,察觉附近有人时,及时以连续敲打钢轨、钢管、煤岩体、晃动矿灯灯光、呼喊等方式取得联系,发生求救信号。

  21、矿调度室得到采掘工作面水灾报告时,立即通知矿抢险救灾指挥部成员和救护队赶赴指挥部,确定抢险救灾方案。

  22、洪水、雷雨季节,若洪水有可能淹井时,矿抢险救灾指挥部立即组织人员在主平硐口和行人平硐口筑墙堵水。

  23、掌握灾区范围,事故前人员分布,矿井有生存条件地点,进入该区地点的可能通道等情况,以便迅速组织抢险救人。

  24、加强排水和抢险中的通风,切断灾区电源,防止将空区积聚瓦斯引爆或突然涌出其它有毒有害气体。

  25、采掘工作面发生最多是顶板事故。采掘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后,必须首先探明冒顶范围,以呼喊、敲打等办法与其联络,确定遇险受困人员的位置和人数。

  26、若遇险受困人员所在地点通风不好,必须设法加强通风,利用压风管、水管及开掘小巷、打钻孔等方法,向险难人员输送新鲜空气、饮料和食物。

  27、在抢救过程中,抢险人员必须时刻注意自身安全,坚持由外向里逐一进行,如果觉察到有再次冒顶危险时,应首先加强支护,随时保持退路安全畅通,在冒顶区施救时,要派专人观察周围顶板变化。在处理时应根据冒顶事故的范围大小,地压情况等采取不同的抢救方法。

  28、顶板冒落不大时,如果遇险人员被大块矸石压住,可采用铁棍、千斤顶、手动葫芦等工具移动石块,尽量避免破坏岩石的堆积状态,将人迅速救出。

  29、顶板沿煤壁冒落,冒落物较细碎,遇险人员靠近煤壁位置时,可由冒顶区从外向内沿煤壁掏小洞,架设梯形棚子和打带帽点柱维护顶板,边支护边掏洞,直到将人救出。

  30、较大范围顶板冒落,把人堵在巷道中,也可采用另开巷道绕过冒落区将人救出。

  31、施救人员不可拥挤在一起,以免互相干扰和堵塞退路。

  32、作业人员因垮塌被堵在上山中,在下方施救时,必须先查明堵塞物上方积水情况,若有积水应先排水再掏洞,严防施救时积水压毁堵塞物引发透水事故。

  33、现场救护时,应安排专人守候电话,随时向调度室汇报救灾进展情况,传达调度安全指示、指令,保持井上、下通讯联络畅通。

  三、“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一)“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

  A、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1、采掘工作面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1)初期采煤工作面为10801工作面,利用矿井主要通风机全负压通风,回采工作面有独立的进回风系统,采取U型通风。

  2)掘进工作面利用压入式局部通风机辅助通风,并设有独立的进回风联络巷道,掘进工作面与采煤工作面不构成串联通风。

  3)矿井初期的2个掘进工作面分别为掘进头1(10802回风巷掘进头)和掘进头2(10802运输巷掘进头),均采用型号为FBD№5.6/2×15的矿用防爆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组成一体进行通风,工作方式为压入式。

  4)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安装在离掘进巷道口10m以外的进风侧的新鲜风流中。

  5) 局部通风机将新鲜风经风筒压送到掘进工作面,为了能有效的排出炮烟,风筒出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LR不能超过风流从风筒出口到转向点的距离即有效射程LR,有效射程一般为8.2~10.25m。

  2、局部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1)掘进巷道贯通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2)掘进巷道必须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通风方式应采用压入式,不得采用抽出式,长距离掘进由于阻力加大,会出现通风困难。可采用两台同型号、同功率局部通风机串联,以增加风压克服阻力,保证风量供给。

  3)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压入式局部能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之第一百零一条的有关规定。

  4)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以及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设,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5)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采用“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和“两闭锁”(风、电及瓦斯、电闭锁)。

  6)严禁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3、防止瓦斯积聚安全技术措施

  1)矿井主要通风机采用双回路供电,一回路电源停止供电后,另一回路必须马上投入运行。由变压器供主要通风机的双回路电源上不得分接其他负荷。

  2)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将每次测风结果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并根据测风结果调节风量。

  3)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4)掘进工作面当瓦斯积存量大时,可采用风筒增阻排放法:可用绳子把柔性风筒捆结,缩小其断面或在风机的吸风口用木板阻挡部分通风断面进行增阻,随着混入矿井主通风风流的瓦斯浓度的下降逐渐增大风筒断面,直到全断面通风。

  5)通风系统或通风设施的破坏或异常(如风门该关的未关,风道堵塞、临时改变通风系统,掘进通风风筒脱节或破坏等),都会造成局部或区域风量不足甚至无风,产生瓦斯积存。因此出现这些异常,必须及时修复,采取措施恢复正常通风。

  6)独头巷道长或封闭的独头巷道启封后排放瓦斯应制定专门的排放瓦斯的措施。一般可采用逐段通风排放法:排放由外向内逐段区段进行,先准备一节5m长的短风筒,接在密闭外的风筒上,用其冲淡启封密闭墙的开口孔洞瓦斯,控制风筒的排风量,使冲淡后的瓦斯浓度低于1.5%,正常后再区段接长风筒逐段排放巷道积存瓦斯,直到全独头积存瓦斯排放完转入正常通风时止。

  4、通风设施及构筑物技术要求

  1)风门设置要求

  (1)避免在弯道和倾斜巷道中设置风门;

  (2)风门的前后5m内支架完好,门墙厚不小于0.45m,四周掏槽深0.2~0.3m;

  (3)结构严密,漏风少,向关门方向缓倾斜80°~85°;

  (4)风门应迎风流开启,通过矿车的巷道,两组两风门间距应大于一串车长度,并能使风门正常开启和关闭;

  (5)风门要求设置两组,含正反向风门各两道,两道正向风门必须连锁,一道打开,另一道必须关闭。

  (6)安全出口风门须设置双向联锁风门。

  (7)风门等通风构筑物的设置应坚固稳定,并加强通风管理,及时进行检查和维修。

  2)调节风门要求

  需要调节风量的巷道设置调节风门(即是在风门上安设可以调节的风窗),其技术要求与风门相同。

  3)密闭墙要求

  (1)永久性挡风墙采用不燃性材料(如砖、料石、水泥等)建筑,墙上部厚≥0.45m,墙下部厚≥1.0m,墙前后5m内的巷道支护要完好且为防腐支架;无积煤、片帮、冒顶;四周在煤中掏槽深度≥1.0m、在岩石中≥0.5 m;墙面要严、抹平、刷白、不漏风。密闭内有涌水时,应在墙上装设U形放水管,利用水封防止放水管漏风。

  (2)对于服务期限短的临时性挡风墙:可用木柱、木板、可塑性材料等建造,木板需鱼鳞式搭接,用黄泥、石灰抹面,无裂隙,不漏风;要设在帮顶良好处,四周在煤中掏槽深度≥0.5m、在岩石中≥0.3m;墙前后5m内的巷道支护要完好且为防腐支架;无积煤;同时墙外要设置栅栏和警标。

  4)防突风门要求

  (1)为了防止瓦斯突出时有害气体进入进风流中,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在开采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进风侧设置两道反向风门。

  (2) 防突风门每6个月检查维修一次;

  (3) 两道防突风门之间距离必须满足运输、轨道及管道搬运长的要求,根据矿井实际两道风门距离为8m~10m。

  (4)防突风门设置应坚固稳定,应用料石或砖石为材料,采用混凝土砂浆砌筑,墙体厚度为0.6m~0.8m,墙体必须掏槽见实底、硬顶。防突风门采用木门或钢门,若采用钢门门框四周必须粘附塑料膜以减轻风门与框的碰撞力度。

  5)测风站

  (1)须设在直线巷道中;

  (2)测风站本身长度不得小于4m,断面规则,附近至少有10~15m断面没有变化;

  (3)测风站不得设在风流汇合处附近;

  (4)测风站内不得有障碍。

  B、瓦斯灾害防治安全技术措施

  1、除主平硐、副斜井、回风斜井、运输平巷、运输石门、回风石门外,其余巷道均沿煤层布置,煤巷掘进瓦斯涌出量将较大,过后对其周围的瓦斯排放有利;

  2、矿井采用抽出式通风,矿井瓦斯涌出量随负压的升高而增大,随风压的降低而减少;

  3、工作面采用壁式采煤,采煤工作面均设有进、回风巷道,能保证工作面通风。

  4、矿井设一个采区一个壁式采面保产,采用上行式全负压U型通风,通风系统简单、通风线路短,对矿井瓦斯排放有利

  5、通风不正常的原因主要是停电、通风系统或设施的破坏等。矿井、采区、采煤工作面建立一个安全可靠、完整的、独立的通风系统,主要通风机工作方法为抽出式。

  6、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采用双回路供电,备用风机和备用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一回路电源停止供电后,另一回路必须马上投入运行。

  7、矿井必须有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安全措施。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安全员、瓦检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开启。

  8、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必须放置在进风侧新鲜风流处,防止产生循环风。风筒出风口应随工作面掘进及时移动,确保掘进工作面有足够风量。

  9、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引起其供风的掘进头无风,可能会造成瓦斯积存。故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或CO2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20m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10、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如下:

  (1)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掘进中的煤巷及半煤岩巷最低风速不低于0.25m/s;

  (2)掘进中的岩巷、其他通风行人巷道最低风速不低于0.15m/s。

  11、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以及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设,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为了能有效的排出炮烟,风筒出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LP不能超过风流从风筒出口到转向点的距离即有效射程LR,有效射程可由LR=(4~5)S0.5确定(S为掘进巷道净断面积)。

  12、严禁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13、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调度室报告。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

  14、通风系统或通风设施的破坏或异常(如风门该关的未关,风道堵塞、临时改变通风系统,掘进通风风筒脱节或损坏等),都会造成局部或区域风量不足甚至无风,产生瓦斯积存。因此出现这些异常,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恢复正常通风。

  15、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均为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采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方式,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接风筒压入式通风。矿井各用风地点必须供给质洁量足的空气,以保证矿井正常生产及人身的安全。

  16、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将每次测风结果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并根据测风结果调节风量。

  17、 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

  18、必须建立严格的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的检查制度。瓦检员必须经过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19、 进一步完善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在采掘工作面配备瓦斯探头、瓦斯断电仪和悬挂便携式瓦斯仪。

  20、建立完备的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检查制度。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班(组)长、通风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21、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设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

  22、瓦斯检查人员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文的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查并签字。

  23、采、掘工作面当班班长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监测报警仪,另在采煤工作面回风上隅角及掘进迎头不大于5m处悬挂携带便携式瓦斯监测报警仪,一旦出现瓦斯涌出现象,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汇报矿领导,制定专门措施处理。

  24、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1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l次。

  25、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并保证密闭质量,以控制其瓦斯涌出。

  26、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主要是煤巷所在煤层自身的瓦斯,掘进工作面局部冒顶积存的瓦斯:可在支架顶梁处安设导风板冲淡瓦斯或用充填黄土的方法处理。

  掘进瓦斯的涌出治理:在实施瓦斯抽放的基础上,可采取减少一次爆破量与爆破深度;间歇掘进但不停风;双巷掘进;缩短独头掘进巷道的长度;加强通风严格通风管理;限制掘进速度等措施。

  27、回采工艺用爆破落煤,落煤时瓦斯涌出量增大,又与落煤量的多少、新暴露面的大小及煤块的破碎程度有关。据统计资料,打眼放炮时,瓦斯涌出量可增大1.4~2.0倍。

  28、回采工作面瓦斯涌出的治理:回采工作面采用U形后退式通风系统,这种系统具有漏风小的优点,但在工作面风巷的上部附近由于采空区涌出的瓦斯大部分在这里集中,同时在此处风速低,风量不足,容易积存瓦斯而超限。

  处理措施:在工作面风巷上部附近设置隔墙或风障,迫使一部分风流流经此处,将积存瓦斯冲淡,排出。

  29、顶板附近瓦斯层状集聚处理:若回采工作面风速未能保证设计风速而小于1m/s,则容易使瓦斯浮于巷道顶板附近,形成一个比较稳定的带状瓦斯层,这即是瓦斯的层状集聚。

  处理办法:是保证回采工作面的设计风速,使瓦斯与风流能充分地紊流混合,冲淡及排除。

  30、在生产过程中,巷道连同采空区的回风联络巷应做到随采随闭,杜绝漏风。采区结束后,至多不超过一个月必须把所有通向采空区的巷道封闭起来。所有通风构筑物严格按质量标准筑好,维护好。

  31、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引起其供风的掘进头无风,可能会造成瓦斯积存。当瓦斯积存量大时,可采用风筒增阻排放法:可用绳子把柔性风筒捆结,缩小其断面或在风机的吸风口用木板阻挡部分通风断面进行增阻,随着混入矿井主通风风流的瓦斯浓度的下降逐渐增大风筒断面,直到全断面通风。

  32、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加大瓦斯积存地点的风速和风量,按矿技术负责人批准的安全措施排放积存瓦斯。强制冲淡瓦斯到允许浓度后排到回风流中;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停工区瓦斯浓度达到3%,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予以封闭;停风区域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和送电时,要有安全措施,必要时应采取封闭抽放瓦斯等措施。

  33、封闭的独头巷道启封后排放瓦斯应制定专门的排放瓦斯的措施。一般可采用逐段通风排放法:排放由外向内逐段区段进行,先准备一节5m长的短风筒,接在密闭外的风筒上,用其冲淡启封密闭墙的开口孔洞瓦斯,控制风筒的排风量,使冲淡后的瓦斯浓度低于1.5%,正常后再区段接长风筒逐段排放巷道积存瓦斯,直到全独头积存瓦斯排放完转入正常通风时止。

  34、矿井回风中瓦斯或CO2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时或CO2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5、切实加强瓦斯排放、巷道贯通和盲巷管理工作,排放瓦斯和巷道贯通要认真编制安全措施并执行有关规定,井下盲巷和临时停风地点必须设置密封和栅栏,定期检测瓦斯和氧气浓度,并严禁任何人违章进入。

  36、在生产中,要组织专职人员及时封闭废弃的盲巷及采空区,对暂不利用巷道应封闭或挂危险牌,加强对这些地方的瓦斯监测,防止瓦斯聚集。8)及时处理局部积存的瓦斯

  37、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积聚的处理:采用在工作面上隅角设置木板迫使风流冲淡上隅角瓦斯。

  38、巷道顶板冒落孔洞积存瓦斯的处理:采用导风板、风筒接岔以及填实冒落空间等办法。

  C、综合防尘安全技术措施

  防尘措施主要是防止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超过标准,防止产生职业危害。

  矿井及采区产生粉尘的尘源地点主要是:①采、掘工作面;②采煤工作面的运输顺槽;③装载点及卸载点;④运输石门;主平硐。要将空气中的矿尘浓度降到安全标准以下,矿井必须采用综合防尘措施,并以风、水为主。包括通风防尘、湿式作业、净化风流和个体防护等措施,并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

  1、通风除尘:通风除尘是利用风流将井下作业地点的悬浮矿尘带出,稀释和排出工作地点悬浮粉尘,防止过量积聚的有效措施。因此控制好风速对防尘具有良好的效果,一般掘进工作面最优风速0.4~0.7m/s,回采工作面为1.5~2.5m/s,不允许超过4m/s。

  2、巷道降尘:(1)离掘进工作面20m左右地方设置水幕净化风流。水幕随着掘进工作面推进而挪动位置,一般每推进10m挪动一次。在掘进头后方20m处设置水幕除尘。(2)采煤工作面运输顺槽、回风顺槽离工作面20米左右地方设置水幕净化风流,离巷道入口约20m设置水幕。(3)另外有转载点设喷雾洒水降尘。根据风流中粉尘浓度而开启供水阀门。

  3、巷道风速检测及要求:定期检查各个巷道的风速,及时调整和控制不合理的风速,防止因风速过大扬起落尘或风速过小不能及时带走空气中的粉尘。

  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符合下表要求。

  巷道允许风速

  井 巷 名 称 允许风速(m/s)

  最低 最高

  主斜井 0.25 6

  风井 15

  主要进、回风巷 8

  工作面、掘进中的煤巷和半煤岩巷 0.25 4

  掘进中的岩巷 0.15 4

  其他通风行人巷道 0.15

  4、粉尘检测及要求:矿上配备粉尘采样器(矿用本质安全型)用于检测采、掘工作面以及其他产生粉尘较大地点的空气,本矿采用呼吸性粉尘采样器AQH-1及呼吸性粉尘测定仪ACH-1各两台,可及时发现总粉尘浓度和呼吸性粉尘浓度是否超限,若超限立即分析并采取对应措施,需要设专人进行矿井粉尘的检测。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

  5、定期清尘:设专人每个月定期清扫和刷洗巷道周壁沉积的煤尘,以防止煤尘在井下堆积超标并及时清运出矿井。

  6、湿式作业:采煤工作面及掘进工程面要求湿式作业,按规定采用湿式打眼,装药必须用水炮泥,放炮后进行洒水降尘。

  6、水质要求:对井下防尘用水要求必须过滤以达到防尘用水的水质要求。对水质的规定为:含有固体悬浮物不超过150mg/L;PH值在6.5~8.5之间;大肠杆菌不超过3个/L。

  7、个体防护:为了防止尘害,保护职工健康,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必须切实抓好控制和消灭尘肺的发生的工作。加强防尘工作的领导,贯彻防尘措施,提高防尘、降尘效果。有计划的对工人进行定期检查,并建立健康卡片,了解尘肺病发病情况,为进一步作好防尘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个体防护是综合防尘工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个体防护的防尘用具主要包括:防尘风罩、防尘帽、防尘呼吸器、防尘口罩等,其目的是使佩带者能呼吸净化后的清洁空气、又不影响正常工作。

  可采用经济实用的防尘口罩作为其个体防护的措施,对长时间工作在采掘工作面等产尘大的地方的工作人员必须佩带。

  8、粉尘检测内容和制度

  必须按国家规定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1)总粉尘

  (1)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地面每月测定1次;

  (2)粉尘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2)呼吸性粉尘

  (1)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次。

  (2)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测定1次。

  3)游离SiO2

  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

  9、工作面应采用湿式打眼,使用专用的水炮泥,使爆破时水滴和粉尘的惯性碰撞和凝并使粉尘迅速沉降。水炮泥爆破除降尘效果外,对降低爆焰、温度、防止引燃事故、降低炮烟及有毒有害气体含量效果也十分显著。

  10、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二十九条要求:

  A、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B、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C、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D、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E、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F、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

  11、在采掘工作面装载点、卸载点等井下作业地点,均设置喷雾器喷雾洒水。该方法简单方便、经济、有效,降尘率为30~60%。

  12、采掘工作面爆破前、后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洒水,攉煤时洒水。

  13、掘进工作面爆破后的喷雾洒水,做到放炮后立即启动水管阀门进行喷雾洒水,这样就能提高除尘效果。

  14、为降低风流中的矿尘浓度,可以设置水幕净化风流。即在巷道周壁间隔地安装3~7个喷雾器,使整个巷道断面上都布满雾体。

  15、采用合理的风速,井下风速必须严格控制,增大风量或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相应的调节风速,防止煤尘飞扬。放顶时,加强通风,保证工作面风速在0.25m/s以上的排尘风速,但不得超过4m/s,最优排尘风速为1.5~2m/s。

  16、回采工作面采用刮板输送机运煤,运输顺槽矿车运煤,提升暗斜采用串车运煤、主平硐采用蓄电池电机车拖运矿车运煤。故在采掘工作面装载点以及从工作面一直到主平硐的运输线路(巷道)均配备洒水防尘装置进行喷雾洒水。

  17、各转载点均配备喷雾洒水等防尘装置进行喷雾洒水降尘,作业时开启降尘装置。

  18、掘进载煤(矸)矿车应保持完好,防止矿车漏煤(矸)。

  19、 在主平硐、提升暗斜井等防尘洒水管路中,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及消火栓,在工作面进回风顺槽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以便接管冲洗巷道。

  D、防治火灾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外因火灾

  外因火灾是我矿火灾防治的重点,必须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在矿井安全生产和日常管理工作中,应严格执行防灭火制度、措施,将防火放在首位,在防火的同时积极做好灭火的思想、物质、技术准备。

  1、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米不得将矸石山或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方向上风侧。

  2、必须设置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10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地面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小于200m3的水量。

  3、井口房和主要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4、井下严禁灯炮取暖和使用电炉,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5、井下和硐室内不准放气油、煤油和变压器油等,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有专人定期送地面处理,严禁将剩油和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井下清洗风动工具,必须在专用硐室内进行,且该硐室的出口必须装向外开的防火铁门。

  6、矿井投产试运转前尽快按《规程》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设置井下消防材料库,并配齐消防器材,在矿井投产后,井下消防材料库保持独立、完好、专用,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

  7、井下变电所、绞车房、水泵房等硐室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所有井下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并熟悉自己工作区域内这些器材的存放地点。

  8、井上下消防管道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由地面直接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轨道、管路及通风线路等,都必须按《规程》有关规定搞好防雷电的安全装置,井下电缆敷设以及机电设备,均应遵守《规程》有关规定,防止产生外因失火(电气热源)。

  10、严禁在矿井生产要害的建筑物,如绞车房、变电所、主要通风机房、瓦斯抽放泵房、配电房、自救空压机房、充电房、存放易燃易爆物的库房、炸药库及坑木场等处吸烟和使用明火取暖。

  11、地面各库房、机房、火药库内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12、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自救器,否则,严禁入井。

  二、内因火灾

  根据重庆市煤炭质量监督检验站2004年3月15日提交的整合前两矿,即习水县回龙山煤矿、劳武煤矿的C8、C12煤层的《煤炭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煤炭自燃倾向性分类都为三类,为不易自燃煤层。为做到防患于未然,在生产过程中,仍需加强矿井内因火灾的防治。

  1、回采的过程中,应尽可能不留或少留残煤,回采结束后,必须在一个月之内设置永久性封闭。

  2、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的排材、背板等要尽可能回收干净,严禁将易氧化燃烧物遗留在采空区内。

  3、对井下长期不用的盲巷要及时封闭,若发现地面有塌陷区,应及时充填地面塌陷区及裂缝。

  4、对巷道冒顶,片帮及压裂的煤柱和壁角等及时预埋灭火管,充填或砌筑,必要时可用不燃性材料进行包帮伪顶处理。

  5、井下控制风流的设施,应尽可能设在无裂隙的岩石巷中,防止空气从煤柱、裂隙渗透。

  6、加强以工作面顺槽、联络巷、回风上山等煤层巷道及煤柱的维护,防止煤体、煤柱压碎,造成漏风。

  7、加强对火灾的早期识别和预测预报工作,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要积极研究、探索适应本矿煤层及开采条件的综合灭火措施,做好矿井自燃发火的防治工作。

  9、加强地面存煤场煤的检查,严防引起火灾。

  10、每一入井人员必须携带自救器,否则严禁入井。

  (二)“一通三防”事故应急预案

  A、中毒、窒息事故的应急预案

  (一)中毒、窒息事故多发生于违章进入盲巷,或爆破后匆忙进入爆破区域,或误穿老空、盲巷、或爆炸、火灾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进入人员工作地点,或因停电、设备故障突然停风及煤与瓦斯突出等情况,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对上述情况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按制度、规程、措施进行现场管理、作业,将事矿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中毒、窒息事故应经现场急救为主的原则及时施救。

  (三)井下任何人员发现有中毒窒息人员,为其戴好自救器后,迅速移到新鲜风流中或就近送入避难所、压风自救装置处积极救治,同时尽快向调度室报告。严禁“麻木不仁”、“见危不救”或“通知他人来救”等拖延时间,贻误时机。多人同时发现事故时,应及时分工,一面现场急救,一面派人立即向调度室报告。

  (四)几种井下常见有毒有害气体的识别与现场急救:

  1、CH4(沼气)常指瓦斯:无色、无味、无嗅,浓度达43%时人感觉呼吸困难、气喘;达57%时,时间稍长会引起窒息而发生不测。

  速转至新鲜风中或就近送入避难所、压风自救装置处人工呼吸、输氧、磨擦皮肤或闻氨水促其恢复呼吸。

  2、CO(一氧化碳)俗称煤气:无色、无味、无嗅。致人耳鸣、头痛、心跳加速、四肢无力、呕吐、丧失行动能力、丧失知觉、痉挛、呼吸停顿、窒息等。

  速移至新鲜风流中,或就近移至避难所、压风自救装置处,注意保暖,进行人工呼吸、输氧、口服生萝卜汁。

  3、NO2(二氧化碳),即炮烟:棕红色、有刺激臭。致人胸部发痛、咳嗽、呼吸困难、呕吐、神经系统麻木,浓度达0.025%时短时间内可致人窒息而发生不测。

  速移至新鲜风流中,或者送入避难所、压风自救装置处,不能用人工呼吸,输氧时要不含CO2的纯氧,最好是在苏生供氧情况下,让中毒者自主呼吸,可用1%浓度的硼酸水或弱明矾水冲洗眼睛。

  4、H2S(硫化氢):无色、稍甜有臭鸡蛋、烂苹果味。致人流唾液、流鼻涕、呼吸困难、眼鼻喉粘膜受强烈刺激、发痛、呕吐、四肢无力,达0.05%时失去知觉、痉挛而发生不测。

  速移到新鲜风流中或移至避难所、压风自救装置处人工呼吸,用浸有氯水的棉花和毛巾放在患者嘴鼻旁,也可让患者喝稀氯水溶液,用1%硼酸水或弱明矾水冲洗眼睛。

  5、SO2(二氧化硫):有刺激鼻及酸味。引起眼睛红肿、流泪、咳嗽、头痛、喉痛,达0.05%时引起急性支气管炎、肺水肿并在短时间内而发生不测。

  速移至新鲜风流中,或者移至避难所、压风自救装置处用活动上肢法进行人工呼吸,服牛奶、蜂蜜或用苏打溶液漱口以减轻刺激,用硼酸水或弱明矾水冲洗眼睛。

  6、NH4(氧气):无色、有刺激异臭,中毒症状与急救方式同NO2。

  B、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应急预案

  1、井下一旦发生爆炸事故,所有人员必须立即背向冲击波俯卧,戴好自救器后,沿避灾路线迅速撤离灾害威胁区,若灾情危急,可就进入避难所或靠近压风自救装置,并设法及时报告矿调度室和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同时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展开互救、自救工作。

  2、立即切断灾区电源。

  3、立即封锁井口,严禁任何人擅自盲目入井抢救,以免扩大事故,

  4、立即通知救护队赶到指挥部,确定救灾方案,进入灾区进行救护工作,及时抢救受伤和遇险人员。

  5、迅速通知井下受灾害威胁区域的人员立即撤出地面,若一时难以撤出地面可在避难所等待施救。

  6、根据具体情况迅速作出是否反风的决定。

  7、发生爆炸事故时,发现人员应利用附近电话向调度室汇报,说明灾害地点、性质、波及范围及已知的伤害情况,同时设法通知灾区回风侧人员,由基层班(组)长带领,按规定的避灾路线撤退到新鲜风流地点待命或撤出矿井,此时所有人员都应佩戴自救器。如果估计在自救器的有效使用时间内撤不出灾区时,应迅速进入避难所并与调度室取得联系,等待救护队救援。

  8、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有关领导和矿山救护队,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9、应急救援指挥部应迅速查清灾害地点、性质、遇险及可能惨遭不测人员名单、位置及通风设施的破坏程度等,并制定出救实施方案,保持与救护队不间断的联系,救护队长应根据救灾方案安排行动计划,指挥部还应及时命令后勤部门准备救灾物质和设备,做好井下人员的统计工作。组织好医务人员,作好家属及治安等项工作。

  10、爆炸事故处理要点:

  (1)、以抢救受伤遇险人员为主,做到有巷必入,先易后难,先重伤后轻伤,最后运人的原则进行。

  (2)在进入灾区侦察时要带好干粉灭火器材,发现火源及时扑灭。确认灾区没有火源不会引起再次爆炸时,即可对灾区巷道进行通风。尽快恢复原有的通风系统,加大风量排除爆炸时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以利于事故救援,减轻井下人员的中毒程度,消除对井下其它人员的威胁。

  (3)进入灾区时须首先检查各气体成分,待确定无再次爆炸危险后方可进入灾区作业。

  (4)救护队员穿过支架破坏地段或冒落堵塞地段时应架设临时支护,以保证顺利撤退。

  (5)消除井下一切火源后,方可组织职工清除巷道堵塞物,扩大救灾抢险范围、力度。

  (6)压风自救系统供风必须正常,防尘水管供水正常,以度遇险人员在避难所呼吸及饮用,同时还可用水降低爆炸烟雾,降低避难所的温度,以利于延迟避灾待救时间。

  C、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

  1、井下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最先发现火灾的人员,应首先切断灾区电源,尽可能直接灭火,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说明事故地点、性质、范围等情况。

  2、立即通知救护队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先撤出灾区受害人员,并通知井下受火灾威胁区的人员撤出地面。若灾情危急,一时难以撤到地面,可就近进入避难所避难待救。

  3、救灾人员必须弄清发火地点、受灾范围、有毒有害气体和巷道完好情况,迅速确定灭火措施。若发火点在进风口附近时,现场指挥应使采掘回风短路后,立即命令主要通风机反风;若火源点在采掘区,应尽快使风流断路,年烟流直接从回风井排出,严禁瓦斯进入火区引起爆炸。

  4、处理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火灾区时,必须加强通风,防止瓦斯积聚,以免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5、对于一般火灾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对于电源火灾,必须切断电源,只能用干粉灭火器和砂子灭火,当井下火灾发展到不能直接扑灭时,应迅速采取隔离法灭火,在通向火区的巷道中建筑密闭墙,停止向火区供风。

  6、撤退通路堵塞时,应立即进入避难所,进行自救或等待救护。

  7、通风方法的正确与否对灭火的效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发生火灾时,常采取的通风方法有正常通风、增减风量、反风、风流断路、隔绝风流、停止风机运转等。不论采取何种通风方法都必须满足:

  (1)、不使瓦斯聚积、煤尘飞杨而造成爆炸。

  (2)、不危及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

  (3)、不使火源蔓延到瓦斯聚积地域,也不使超限的瓦斯进入火区。

  (4)、有助于阻止火灾扩大、压制火势、创造扑灭源的条件。

  (5)、防止再生火源和火烟的逆转。

  (6)、防止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

  8、为接近火源、救人灭火,应及时把弥漫于井巷的火烟排除。

  9、扑灭井下火灾的方法有直接灭火法(用水灭火、惰气灭火、泡沫灭火等)、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综合灭火法(注泥浆和注砂)、均压、分段启封直接灭火等。发生火灾时,应根据火灾地点、范围、强度等情况具体确定。

  (1)用水灭火时,要求有充足的水量,保证不间断供给;有正常的通风 ,使火烟和水蒸气能顺处排出;灭火时应由火源边缘逐渐向中心喷射,以防产生大量水蒸汽而爆炸;要经常检查火区附近的瓦斯,防止引发爆炸。

  (2)惰气灭火是把不参与燃烧反应的惰性气体利用一定的动力送入火区,使火区的氧含量降到抑燃值以下,从而抑制可燃物的燃烧和爆炸。最常用的惰性气体是氮气。当不能接近火源或用直接灭火方法具有很大危险或不能获得应有效果时,可用惰气灭火。惰气灭火的优点是既能使火区气体惰化,又能抑制瓦斯涌出,在火区内的抢险和恢复工作也很安全、迅速,设备损坏率小;惰性气体的缺点是火势强,灭火时间长且易复燃。其冷却火源的作用比水要小。

  (3)、二氧化碳是一种窒息性气体,无助燃和自燃性,注入火区后,能起到降低氧含量,抑制燃烧和爆炸的作用。

  (4)干粉有冷却、窒息、隔绝,切断燃烧的化学作用和产生冲击力,打乱燃烧物的位置使其熄灭的物理作用。因此也是井下灭火的较好物质。

  (5)高倍数泡沫能隔绝火源并覆盖燃烧物,产生水蒸气而大量吸热,阻止火场的热传异、热对流和热辐射的作用,其灭火威力大,速度快,因而也被广泛应于扑灭井下火灾。

  (6)隔绝灭火法是在通向火区的巷道中构筑密闭墙,断绝火区的供氧源,使火区中的氧含量逐渐减少,二氧化碳含量逐渐增高,使火灾自行熄灭。这种方法适用于难以接近火源,不能直接灭火或者直接灭火无效时。采用隔绝法灭火的密闭材料,取材广泛易于就地解决,便于建造也便于启封。

  (7)均压通风灭火是通过改变通风系统的压力分布,降低漏风风路两端的风压差以减少漏风,通过降低火区供氧量来加速火区熄灭,均压通风灭火适用于火源位置不明确,人员难以接近,采用直接灭火都较困难的场合。

  四、防治透水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一)防治透水的安全技术措施

  1、必须作好水害分析预报,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同时必须坚持“有疑必停”的原则

  ①当采掘工程面接近含水层、溶洞、老空积水等地点或遇到可疑水源以及打开隔水煤柱时都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同时必须坚持“有疑必停”的原则。

  ②在水文情况调查不清的情况下,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③接近积水地区掘进前或排放被淹井巷和积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

  探水眼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根据水头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设计中具体规定。

  2、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

  (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区或相邻煤矿时,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水量,有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的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必须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在水淹区域应标出探水线的位置。采掘到探水线位置时,必须探水前进。

  (2)有与溶洞、含水层及与之有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时,必须查出其位置,并按规定留设防水煤柱。巷道必须穿过上述构造时,必须探水前进。如果前方有水,应超前预注浆封堵加固,必要时预先建筑防水闸门或采取其他防治措施。

  (3)接近各类防水煤柱或打开隔离煤柱前必须探放水。

  (4)接近有水的采煤工作面时;接近含水层、导水层和裂隙带等时必须探放水。

  (5)接近未封闭或封闭不良可能突水的钻孔;接近不明井巷时必须探放水。

  (6)煤层顶板有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应当观测“三带”发育高度。当导水裂隙带范围内的含水层或老空积水影响安全开采时,必须超前探放水并建立疏排水系统。

  (7)煤系底部有强承压含水层时以及采、掘工程接近其它可能突水段时必须探放水。经探水确认无突水危险后,方可向前掘进。

  (8)每年雨季后,上部采空区的积水情况都在变化,一定要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9)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采掘工作面有突(出)水征兆时。

  (10)上层采空区有积水,在下层进行采掘工作,两层间垂直距离小于回采工作面采厚的40倍或小于掘进巷道高度的10倍时。

  经探水确认无突水危险后,方可向前掘进。每年雨季后,上部采空区的积水情况都在变化。一定要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3、探放水注意事项

  (1)安装钻机探水前,要遵守下列规定:

  加强钻场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必须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在打钻地点或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测量和防探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探放水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

  (2)探水钻孔应保持适当的超前距、帮距和密度。

  (3)预计水压较大的地区,探水钻进之前,必须先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闸阀,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设计承受的水压后,方准继续钻进。特别危险的地区,应有躲避场所,并规定避灾路线。

  (4)钻孔内水压过大时,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5)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在钻探过程中,如发现孔内显著变软,沿钻杆向外流水等透空征兆时,应立即停钻,旋紧安全套管上的钻杆卡,切勿移动和起拔,钻机后面严禁站人,以免有害气体和大量积水突然涌出或高压水将钻杆顶出伤人。待检查各项措施并加固迎头等工作进行完毕后再行放水。

  (7)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老空积水区高于探放水点位置时,只准用钻机探放水。探放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钻孔接近老空,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工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

  (8)钻孔放水前,必须估计积水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放水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孔内放出的瓦斯及其他有害气体的含量,以便采取措施。

  (9)排除下山的积水以及恢复被淹井巷前,必须有矿山救护队检查水面上的空气成分,发现有害气体,必须及时处理。排水过程中,如有被水封住的有害气体突然涌出的可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4、探放水设计

  1)探水起点的确定

  为保证采掘工作和人员安全,防止误穿积水区,将水淹区的积水范围、水位标高、积水量等资料填绘在采掘工程图上,经过分析划出三条界线:即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探水线距积水线距离为60m,警戒线沿探水线外推50~100m。

  探水起点:由于积水范围不可能掌握得很准,因此必须在离可疑水源60~100m以外开始打钻探水。

  2)探放水钻孔布置

  见下图

  探水钻的超前距、帮距

  孔间距、允许掘进距离示意图

  (1)超前距

  为探水钻孔终孔位置应始终超前掘进工作面的一段距离,一般采用以下公式计算:

  式中:——超前距,m;

  A——安全系数,一般取2~5m;

  L——巷道跨度(宽或高取其大者),m;

  P——水头压力,Pa;

  ——煤的倾角(°)。

  按以上公式计算,按《煤矿防治水规定》取20m,在煤层厚度小于2m的薄煤层中超前距可缩短,但不得小于8m。

  (2)允许掘进距离

  为经探水证实无水害威胁,可安全掘进的长度,取20m。

  (3)帮距

  为使巷道两帮与可能存在的水体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即呈扇形布置的最外侧探水孔所控制的范围与巷道帮的距离,其值一般与超前距相同,有时可略比超前距小1~2m,取18m。

  (4)钻孔密度(孔间距)

  指允许掘进距离终点横剖面上,探水钻孔之间的间距,一般不超过3m,以免漏掉积水区,本矿取3m。

  (5)钻孔孔径

  配备TXU-75A探水钻,最大钻进深度75m,开孔直径89mm,终孔直径50mm。

  钻孔数目及布置

  煤层平巷钻孔布置

  主要是探巷道上帮小窑老空水及溶洞水,钻孔呈半扇形布置在巷道上帮。薄煤层一般布置3组,每组1~2个孔;厚煤层一般布置3组,每组不少于3个孔。

  本矿薄煤层钻孔布置3组,每组2个孔。中厚煤层钻孔布置3组,每组3孔。

  钻孔之间的夹角为7~15°为大夹角,1~3°为小夹角,视小窑老空的规模而定,规模大者取大夹角,规模小者取小夹角。

  煤层上山巷道钻孔布置

  钻孔呈扇形布置在巷道前方,薄煤层一般布置5组,每组1~2个孔;厚煤层一般布置5组,每组不少于3个孔,且每组钻孔至少有一孔见顶或底。

  本矿薄煤层钻孔布置5组,每组2个孔,中厚煤层钻孔布置5组,每组3孔,每组钻孔有一孔见顶或底。

  钻孔水平及倾斜之间的夹角要求与平巷钻孔相同,探水钻钻孔布置见下图。

  平巷钻孔布置 上山钻孔布置

  探水钻孔布置方式图

  探放水设备选择

  1)探放水设备选择依据

  矿井用1个采煤工作面保证矿井年生产能力,正常生产期间配备2个掘进工作面。

  2)探放水设备型号及数量

  配备TXU-75A探水钻1台,TXU-75A探水钻的最大钻进深度75m,开孔直径89mm,终孔直径50mm,钻孔角度范围0~360°,配备动力4kw。

  6、探放水的安全措施

  (1)探水前应加固探水工作区支架,背好帮顶,以免压力水冲垮煤壁和支架;

  (2)清理巷道,保证安全撤退路线畅通无阻;

  (3)保证水沟畅通,并有适当的坡度和断面,水仓和排水设备要有足够的容量和能力。

  (4)探水地点要安装电话,与所有可能受水威胁的工作地点连通,并事先制定好撤退路线,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5)打钻过程中,如发现煤、岩松软或沿钻杆向外流水超过打钻正常供水量时,要立即停止打钻(不能移动或拔出钻杆),派人监视水情并报告矿调度室,如果情况危急,要立即通知所有受威胁地点撤人,并采取应急措施;

  (6)钻孔接近采空区,可能有有害气体涌出,必须随时进行有害气体监测;探水点通风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

  7、矿井的主要建筑物周围及处在低洼处平硐的硐口等处都必须建筑排洪沟或拦洪坝,疏通水路,以防止洪水、暴雨淹没建筑物或灌入井下。

  8、在雨季到来之前,必须组织人员对工业广场区内的所有防洪设施及排洪沟进行全面检查,并组织人员彻底清理,确保设施完好,对排洪沟等要求畅通,每次暴雨和山洪过后,要进行检查和清理。

  9、、对井田范围内的水沟、低洼地点等应尽可能将其水路疏通,并及时排除积水,使水不能积存。

  10、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再渗入井下。

  11、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做好雨季防汛准备、检查、整改等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12、井下各巷道水沟及水仓至少半年清理一次,并经常保持水沟畅通和水仓的容积符合要求。

  13、三台主排水泵必须保证一台使用,一台备用,一台检修。对主排水泵出现的故障应及时维修,确保有两水泵处于完好状态。

  14、要定期对主、副水仓进行清理,确保其有效容量。

  15、对下山掘进巷道中的积水必须及时进行排除,防止水淹巷道。

  (二)透水事故的应急预案

  1、现场人员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矿调度室,若涌水不大,现场人员应设法防止事故扩大,若情况紧急,水势大,无法堵水时,以最快的方法通知附近地区工作人员一起按规定路线撤退。

  2、撤退的方法应往高处走,沿上山方向进入上一水平,然后出井。

  3、若出路已被隔断,要迅速寻找井下位置最高、离井筒最近的地方暂时躲避,同时发出敲击呼救信号。

  4、一般情况,不能进入透水地点附近的独头巷道避难,但当独头上山下部唯一出口已被淹没无法撤退时则可在独头上山的工作面躲避。因为,独头上山的空气因水位上升而压缩,能保持一定的时间。

  5、水泵司机接到透水警报后,要立即关闭泵房两侧密闭门或隔离门,启动所有水泵,没有接到撤退命令时,不得撤退。

  6、严密注意,防止透水空间放出的有害气体引起井下可能波及到工作人员中毒、窒息。

  7、立即通知救护队赶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护工作。

  8、井下水灾应急处理的一般原则是:

  ①必须了解突水的地点、性质、估计突出的水量、静止水位、影响范围、补给水源及有影响的地面水体。

  ②掌握灾区范围、事故前人员分布、矿井中有生存条件的地点、进入该地点的可能通道等情况,以便迅速组织抢救。

  ③按积水量、涌水量组织强排水,同时堵塞地面补给水源。

  ④加强排水和抢救中的通风,切断灾区电源,防止将空塘积聚的瓦斯引爆或突然涌出其它有毒有害的气体。

  ⑤排水后侦察、抢险中要采取措施,防止突然改变伤员已适应的环境和生存条件而造成不应有的伤害。

  机电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一)机电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1、井下电气设备严禁失爆,电气设备入井前严格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才可入井。

  2、井下电缆必须是经检验合格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电缆的安设合格,并防止有硬件物品碰穿,以及注意因电缆的受潮、老化等。

  要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电缆要悬挂整齐。井下防爆电气设备要及时检查维修,保持完好。严禁使用明刀闸开关。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

  3、井下严禁带电检修和带电搬移电气设备。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防爆验电笔检验,无电后,检查瓦斯,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开始工作。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都应闭锁,并挂上“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子,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有权摘牌和送电。

  4、建立矿灯管理制度,每盏矿灯都应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矿灯必须保持完好,如由于漏液、亮度不够、电缆损坏、灯锁不良灯头圈松动、密封不严、玻璃破裂等情况的矿灯严禁发出。严禁用灯人员敲打、撞击和自行拆卸矿灯。

  5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且用防爆型的照明信号设备。

  6、井下电话选用本质安全型电话,并使用矿用电话电缆。

  7、 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实行“三专两闭锁”。三专:是指井下局部通风机的供电采用专用变压器、专用线路和专用开关。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当局部通风机停转或者瓦斯超限时,能立即自动切断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中的一切电源。

  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停风后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8、电缆、矿灯、信号照明、电话系统、防爆电气设备在防静电、防带电作业等方面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电火花引燃瓦斯与煤尘而引起爆炸。

  9、井下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以防止井下电气着火事故的发生。

  10、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11、变电所和供电线路设置可靠的避雷装置,为防止地面雷电波及井下引起瓦斯、煤尘以及火灾等灾害。必须做到:

  (1)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管路,必须在井口处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两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

  (2)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装置。

  (3)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避雷装置进行检查试验。

  12、 正确选用电缆

  (1)井下电缆按安全载流量选择,并经电压损失和短路保护校验,采用矿用移动橡套软电缆。

  (2)井下各配电站配电的低压电缆均采用矿用橡套铜芯电缆。

  13、所有电气设备,均设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保护和漏电闭锁保护。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进行接地。

  14、井下监测分站、地面矿灯房及井下配电点等电气设备集中处,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或修建,并配备灭火器材。

  15、井下所有电气设备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求配备,采用隔爆型和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16、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的电气设备及其带动的机器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都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防止碰触发生危险。

  17、凡不用或暂时停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把送电开关打上闭锁或加锁。

  18、、井下交流36伏以上的电气设备,都必须设接地保护装置,并构成接地网;127伏煤电钻和信号应设有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启动和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380伏以上的电气网络中,必须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在每班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低压检漏装置每天进行1次跳闸试验。发现检漏装置有故障或网路绝缘降低,应立即停电处理。检漏装置应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测得的接地电阻值不应超过2欧姆。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同接地网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的电阻值都不得超过1欧姆。

  19、必须配备经培训考试合格的防爆设备检查员,并建立严格的防爆设备入井制度。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20、绞车提绞下放至上、下部车场时,应放慢速度,摘挂工应站在安全地点操作,防止矿车将自己挤、撞、碰、抵、压伤。

  21、上、下车场严禁无关人员逗留,防止矿车挤、撞、碰、抵、压事故发生。

  22、、绞车运行过程中,摘挂工(信号工)及其他人员严禁靠近钢丝绳,以免钢丝绳弹人、崩人。

  23、绞车、刮板运输机、空压机等机电设备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必须固定专人操作。其传动部位必须设有安全防护罩。

  24、严禁乘坐刮板运输机,维修时严禁他人围观,以防断链、飘链伤人;刮板运输机运行中尽量不要横跨。

  25、井上、下安装设备、管道时必须用葫芦进行装卸,抬运时须同心同力,防止人员压伤。

  26、使用煤电钻、岩石电钻、凿岩机、探水钻打眼或钻孔时,不得用手扶转动的钻杆,以免伤手;更不能带手套去扶钻杆以防将手绞伤。

  (二)机电事故应急应案

  机电事故主要是机械伤人事故;人体触电事故,电气短路、 失爆引发的火灾和爆炸事故。

  1、因电气设备短路和失爆引发的燃烧和爆炸事故的应急预案按火灾事、爆炸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抢险救灾。

  2、机械伤人事故主要是钢丝绳,刮板运输机等将人碰伤,轻者肌肉损伤,重则骨拆、出血、甚至发生意外。一般是现场急救为主。

  3、机械伤人事故中肌肉、软组织受伤时,自己或他人用手推揉,消除肿块和痛疼,待能站立或行走时在他人陪护或搀扶下出井。

  4、机械伤人骨折或出血时,对骨折者,首先用毛巾和衣服作衬垫,然后就地取用木棍、木板、排材等材料做成临时夹板,将受伤的肢体固定后,抬送医院。对受挤压的肢体,不得按摩、热敷或绑电缆皮,以免加重伤情。对出血者要争分夺秒,准确有效地止血,然后,再进行其他急救处理。

  5、对触电者首先立即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脱离电源;迅速观察伤员有无呼吸和心跳,心要时要进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若伤者同时有其他损伤,应做相应的急救处理。

  6、机电事故的伤员在现场急救处理后,迅速送出井外,重伤者送到医院医治。

  7、对出现故障的设备和漏电的电缆,必须立即安排机电工进行处理。

  六、防治顶板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一)防治顶板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顶板管理工作纳入矿井安全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以质量标准化入手,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支护材料和工艺,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教育和技术培训。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顶板管理工作。

  2、严格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严格质量检查验收。加强巷道日常维护,严格掘进工作面开口及采面初次放顶和收尾回撤等特殊地点、特殊时期的顶板管理工作,严防发生冒顶或片帮。

  3、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严格敲帮问顶制度。

  4、井下采掘工作面严禁使用木支护,采用钢材支架、支柱支护,并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进行支护,确保支护强度。

  5、加强巷道贯通安全管理,贯通巷道要把好防止透水,防止有害气体超限,防止造成通风系统混乱,防止放炮引起着火,防止崩坏设备,防止贯通伤人,防止冒顶伤人这七关。

  6、采掘工作面遇老巷、断层、顶板破碎及冒顶区等情况时,必须采取特殊措施,加强支护。

  7、掌握回采工作面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规律,配齐足够数量的应急支护材料,在来压前及时加强支护。

  8、回采工作面的上下出口控顶范围较大,极易发生冒顶事故,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打足超前支护,确保其支护强度,并保证两出口畅通无阻。

  9、回采工作面必须实行正规循环,减少顶板的维护时间,降低其下沉量,减少对顶板的破坏程度,从而更好地预防冒顶事故。

  10、失效损坏的单体液压支柱,铰接顶梁及变形的工字钢支架等必须及时更换。

  11、加强对井下巷道的检查和维修工作,保证通风运输和行人安全,维修巷道时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要求作业。

  12、处理活矸、危岩时应使用长柄工具,人员必须站在支架坚固的安全地点,并确保退路畅通,严防矸石滚落伤人。

  (二)顶板事故的应急预案

  1、回采工作面若发生顶板冒落事故,工作面作业人员切忌惊慌,要保持心态平静,迅速沿采面煤壁向两端的上下安全出口撤退,严禁往采空区方向和已垮地点及正在冒落地点撤离,迅速离开危险区,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2、掘进工作面发生冒顶或垮塌事故,作业人员迅速撤离工作面,离开危险地段,避免“关圈”,脱险人员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调度室。

  3、因顶板冒落垮塌事故有人遇险时,现场人员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积极组织抢救,同时立即通知救护队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护。

  4、发生冒顶事故以后,抢救人员应以呼喊、敲打、使用地音探听器等办法与其联络,确定遇险受困人员的位置和人数。

  5、如果遇险受困人员所在地点通风不好,必须设法加强通风,利用自救压风管、防尘水管及开掘小巷、打钻孔等方法,向遇险人员输送新鲜空气、饮料和食物,在抢救中,必须时刻注意救护人员的安全。如果觉察到有再次冒顶危险时,应首先加强支护,有准备地建好安全退路,在冒顶区工作时,要派专人观察周围顶板变化。在处理时应根据顶板冒落的范围、大小、顶板压力等情况采取不同的抢救方法。

  6、顶板冒落范围不大时,如果遇险人员被大块矸石压住,可采用千斤顶、手动葫芦等工具把其顶起挪开,将人迅速救出。

  7、顶板沿煤壁冒落,矸石块度比较破碎,遇险人员靠近煤壁位置时,可采用沿煤壁由冒顶区从外向里掏小洞,架设梯形棚或打临时带帽点柱维护顶板,边支护过掏洞,直到把人救出。

  8、较大范围顶板冒落,把人堵在巷道中,也可采用另开巷道的方法绕过冒落区将人救出。

  9、作业人员因冒落、垮塌被堵在上山中,从下方施救时,必须先查明堵塞物上方积水情况,若有积水应先排水再掏洞,严防施救时积水压毁堵塞物,引发透水事故。

  七、防治放炮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一)防治放炮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1、早爆事故预防措施

  在正式通电起爆前,雷管、炸药突然爆炸,最容易造成伤害事故。

  预防早爆措施:①降低电动机车牵引网路产生的杂散电流,加强井下设备和电缆的检查和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②采用电雷管起爆时,杂散电流不得超过30mA;③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在连线以前扭结成短路,不得同任何导电体或潮湿的煤、岩壁相接触;④存放炸药、电雷管和装配起爆卷的地点安全可靠,严防煤、岩块或硬质器件撞击电雷管和炸药;⑤发爆器及其把手、钥匙应妥善保近,严禁交给他人;⑥对杂散电流较大的地点也可以使用电磁雷管;⑦在爆破区出现雷电时,受雷电影响的地方应停止爆破作业。

  2、拒爆(瞎炮)事故预防措施

  爆破时,通电后出现爆破未爆炸的现象,即为全网路拒爆。爆破后由于某种原因造成的部分或单个雷管拒爆的现象即为丢炮。拒爆、丢炮的爆破作业中经常发生的爆破故障,且极易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拒爆、丢炮的预防:①不领用变质炸药和不合格的电雷管;②不使用硬化到不能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也不使用破乳和不能揉松的乳化炸药;③有水和潮湿的炮眼应使用抗水炸药;同一爆破网路中,不使用不同厂家生产的,或同一厂家生产的但不同批次的电雷管;④不领取、不使用未经导通、全电阻测试或管口松动的电雷管;⑤向孔内装药或封泥时,脚线要紧贴孔壁;⑥按操作规程进行装药,防止把药卷压实或把雷管脚线折断,绝缘皮破损而造成网路不通、短路或漏电的现象;⑦装药前应认真把炮眼内的煤、岩粉清干净;⑧网路连接时,连线接头必须扭紧牢固,尤其雷管脚线裸露处的锈在连线时应进行处理;连线后认真检查,防止出现接触不良、错连、漏连,连线方式合理,严格按爆破说明书要求的方式进行连接;⑨爆破网路连接的电雷管数量不超过发爆器的起爆能力;⑩炮眼布置应合理,尽量采取减少或消除间隙效应的措施;不准装盖药、垫药,不准采用不合理的装药方式。

  3、残爆、爆燃和迟爆事故预防措施

  残爆是指炮眼里的炸药引爆后,发生爆破中断而是残留部分不爆药卷的现象。爆燃是指炮眼里的药卷未能正常起爆,没有形成爆炸而发生快速燃烧,或形成爆破后又衰减为快速燃烧的现象。迟爆是指在通电后,炸药延迟一段时间才爆炸的现象。迟爆时间可长达几分钟至十几分钟,爆破人员以为是拒爆而进入工作面检查,最容易发生伤害事故。

  残爆、爆燃和迟爆事故预防:①采用合理的装药方法;②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炸药、雷管;③装药前,清除炮眼内的杂物;④装药时应把药卷轻轻送入,炮眼内的各药卷间彼此密接;⑤避免把炸药捣实;⑥合理布置炮眼,不装盖药和垫药;⑦采取措施,减弱和消除管道效应;⑧起爆药卷内的雷管聚能穴和装配位置应符合要求,并且电雷管应全部插入药卷内;⑨按《规程》规定正确处理残爆。

  4、放空炮事故的预防措施

  炮眼内装药,其爆破时未能对周围介质产生破坏作用,而是沿炮眼口方向崩出的现象称为放空炮。

  放空炮的预防:①充填炮眼的炮泥质量要符合《规程》的规定,水炮泥水量充足,粘土炮泥软硬适度;②保证炮泥的充填长度和炮眼封填质量符合《规程》的规定;③要根据煤、岩层的硬度、构造发育情况和施工要求布置炮眼,炮眼的间距、角度要合理,装药量要适当。

  5、爆破伤人及炮烟熏人事故预防措施

  (1)预防爆破崩人的措施:①爆破母线要有足够的长度;②躲避处选择能避开飞石、飞煤袭击的安全地点;③掩护物体要足够的强度;④爆破时,安全警戒必须执行《规程》的规定;⑤通电以后装药炮眼不响时,不能提前进入工作面,以免炮响崩人;⑥爆破工应最后一个离开爆破地点,并按规定发出数次爆破信号,爆破前应清点人数;⑦采取措施,避免杂散电流造成突然爆炸崩人;⑧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按《规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操作。

  (2)预防炮烟熏人的措施:①工作面爆破后,作业人员要待炮烟吹散吹净后,方可进入爆破地点作业;②控制一次爆破量,避免产生的炮烟量超过通风能力;③装药时要清理干净炮眼内的煤、岩粉和水;④炮眼封泥时应使用水炮泥,并且封泥的质量和长度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⑤爆破时,除警戒人员以外,其他人员都要在进风巷道内躲避等候;⑥作业人员通过较高浓度的炮烟区时,要用潮湿的毛巾捂住口鼻,并迅速通过;⑦爆破前后,爆破地点附近应充分洒水,以利吸收部分有害气体和煤岩粉。

  6、爆破崩倒支架及造成冒顶事故预防措施

  (1)爆破崩倒支架事故的预防措施:①爆破前,必须检查支架并对爆破地点附近10m内的支护进行加固;②掘进工作面的顶帮要插严背实,并打上拉条、撑木,实行必要的加固;③掘进工作面要选择合理的掏槽方式、炮眼布置、角度、个数等参数;④打眼应靠近支架开眼,使眼底正处于两支架的中间;⑤采煤工作面支架除加强背顶外,要用木楔和打撑木的办法进行必要的加固;⑥采煤工作面要留有足够宽的炮道,掘进工作面要有足够的掏槽深度;⑦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的装药量进行装药,避免出现装药量过大现象。

  (2)爆破造成冒顶事故的预防:①采掘工作面遇到地质构造,顶板破碎、松软、裂隙发育时,应采用少装药放小炮,或直接挖过去的办法,减少对顶板的震动和破坏;②炮眼布置的角度、位置要合理,顶眼眼底要与顶板离开0.2~0.3m的距离;③一次爆破的炮眼数和装药量应控制在作业规程规定的范围内;④爆破前,应对爆破地点及其附近的支护进行加固,防止崩倒支架,崩倒的支架应及时扶起;⑤空顶时,严禁装药爆破。

  (二)放炮事故的应急预案

  井下采掘爆破时,由于早炮、瞎炮(拒爆)、残爆、爆燃迟爆等极易造成人员伤害事故,爆破伤人(崩人)及炮烟熏人事故也时有发生,爆破崩倒支架和造成冒顶事故偶尔有会出现。

  1、井下爆破事故主要是人员伤害事故和崩倒支架和造成冒顶事故两类。

  2、人员伤害事故多以崩伤、炮烟熏人等为主,爆破造成人员伤害时以现场急救为主。

  3、作业人员因早爆而炸伤,处理瞎炮(拒爆)、残爆、迟爆或爆燃等极易受到伤害,主要是肌肉拉伤、软组织受伤、骨折、出血、烧伤等。

  4、肌肉拉伤,软组织受损等程度较低,自己或他人用力推揉,消除肿块和痛疼,待能站立或行走时,由他人陪护或搀扶出井。

  5、受到骨折、出血等较为严重伤害时,骨折时,首先用毛巾或衣服作衬垫,然后就地取用木棍、木板、排材等材料做成临时夹板,将受伤的肢体固定后,抬送医院,对受挤压的肢体,不得按摩、热敷或绑电缆皮,以免加重伤情。对出血者要争分夺秒,准确有效地止血,然后再进行其他急救处理。

  6、若遇燃爆而造成人员烧伤,必须首先扑灭伤害身上的火,使伤员尽快脱离热源,缩短烧伤时间,检查伤员呼吸、心跳情况,检查是否有其他外伤或有害气体中毒,对爆破冲击烧伤的伤员,应特别注意有无颅脑或内脏损伤和呼吸道烧伤,要防止休克、窒息、创面污染。用较干净的衣服将其包扎起来,防止感染,把严重伤员送往医院。

  7、运送伤员时,动作要轻柔,行进要平衡,并随时观察伤情。

  8、对炮烟熏人事故按照中毒、窒息事故现场急救方法立即实施抢救。

  9、爆破崩倒支架及造成冒顶时,由上向下逐架扶起,重新架设,架设必须牢固可靠。

  10、爆破若造成冒顶时,应观察顶板冒落范围、高度等情况,然后看其是否稳定,若稳定后,方可处理,处理后必须准备充足的支护材料,由外向内,由上向下逐架进行支护,必须对可采用带帽点柱进行临时支护,每支护一架必须将空顶、空帮按实墓坚,确保劫掠有力,并视现场情况将矸石清理一部分。

  11、待冒落范围内支护全部到位后,必须用木料等空顶接实,必须对架设木垛进行接顶,接顶木垛必须抵紧、抵牢。两帮必须木楔楔紧。

  八、防治提升、运输事故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一)防治提升、运输事故措施

  A、提升安全技术措施

  1、 每天必须检查提升钢丝绳、绞车、连接装置、过卷装置、制动闸和自动保险装置等,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2、 钢丝绳头固定在滚筒上必须有特备的容绳或卡绳装置,绳孔不得有税利的边缘,钢丝绳的弯曲不得形成锐角,滚筒上应经常缠留3圈绳。

  3提升绞车安设后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验收合理后方可投入使用。

  4、 各车场设有信号室和躲避硐室,坚持“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原则,等候硐室具有足够的空间。上部车场和下部车场设置阻车器。阻车器平时关闭,放车时方准打开。

  5、 提升装置必须有声光兼备的信号装置。车场和井口之间,井口和绞车房之间除有信号装置外,还必须有直通电话。

  6 严禁蹬钩和矿车内乘人。行车时,应发出声光警示信号严禁行人。

  7、 提升钢丝绳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按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8、 提升钢丝绳应按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根据巷道倾角、提升载荷及最大提升速度和实际制动力等参数计算确定倾斜巷道上部提升过卷距离,并留有1.5倍的备用系数。

  9、施工或延深斜井、下山时,必须在斜井、下山的上口设置防止跑车装置,在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坚固的跑车防护装置。跑车防护装置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为20米,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中规定。

  10、斜井(巷)施工期间兼作行人道时,必须每隔40m设置躲避硐并设红灯。设有躲避硐的一侧必须有畅通的人行道。上下人员必须走人行道。行车时红灯亮,行人立即进人躲避调;红灯熄灭后,方可行走。

  B、采区小绞车提升安全技术措施

  1使用小绞车运输的巷道高、宽必须满足设计或作业规程中的规定,巷道尽量按中线施工。

  2、设置小绞车硐室必须按规定设置。其规格、尺寸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措施中明确规定。

  3、小绞车必须灵活可靠,并在小经绞车运输线上设置行人信号,采用信号与小绞车司机联系,小绞车司机必须听清信号方可启动绞车。

  4、按《煤矿安全规程》中之有关规定设置“防跑车装置”,并保证其可靠运行。

  5、在调度绞车牵引过程中,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运输巷道,避免发生被钢丝绳和矿车碰撞的事故。调度绞车牵引矿车运输时,能发出警号的信号装置。

  6、调度绞车必须安设牢固可靠,必须用坑木直径大于18CM木料打固定柱。

  C、躲避硐设置和行人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运输巷道内必须留有人行道,其宽度符合设计规定,并在适应位置设置躲避硐,以保证行人安全。

  2、严禁使用矿车、材料车和平板车运送人员。

  3、行人不能在轨道上行使,必须随时注意是否有车辆通过,在需要横跨轨道时一定要看清没有来车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快速通过。

  4、巷道中行人,必须走人行道。

  5、斜巷提升的各个车场必须安设声光信号。

  6、斜井(巷)施工期间兼作行人道时,必须每隔40m设置躲避硐并设红灯。设有躲避硐的一侧必须有畅通的人行道。上下人员必须走人行道。行车时红灯亮,行人立即进入躲避硐;红灯熄灭后,方可行走。

  7、25°以上的倾斜巷道人行道应设扶手、梯子和信号装置。

  8、必须制定井巷维修制度,加强井巷的维修,保持巷道设计断面,保证通风、运输的畅通和行人安全。

  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区,专用回风巷内还不得行人。

  D、电机车事故防治安全技术措施

  1、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应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若经鉴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规程》同时规定:“在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中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时,蓄电池电机车必须设置车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当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停止机车运行。”

  2、井下矿用防爆型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气设备,必须在车库内打开检修。

  3、井下蓄电池充电室内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测定电压时,可使用普通型电压表,但必须在揭开电池盖10min以后进行。

  4、蓄电池电机车库着火时,必须切断电源,采取措施,防止氢气爆炸。

  5、采用机车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列车或单独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②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

  ③同一区段轨道上,不得行驶非机动车辆。如果需要行驶时,必须经井下运输调度站同意。

  ④列车通过的风门,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声光信号的装置。

  ⑤巷道内应装设路标和警标。机车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⑥必须有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非危险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紧急停车信号。

  ⑦2机车或2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m的距离。

  ⑧列车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1次。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m;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m。

  ⑨在弯道或司机视线受阻的区段,应设置列车占线闭塞信号。

  6、 井下用机车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炸药和电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内运输。如用同一列车运输,装有炸药与装有电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装有炸药或电雷管的车辆与机车之间,必须用空车分别隔开,隔开长度不得小于3m。

  ②硝化甘油类炸药和电雷管必须装在专用的、带盖的有木质隔板的车厢内,车厢内部应铺有胶皮或麻袋等软质垫层,并只准放1层爆炸材料箱。其他类炸药箱可以装在矿车内,但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上缘。

  ③爆炸材料必须由井下爆炸材料库负责人或经过专门训练的专人护送。跟车人员、护送人员和装卸人员应坐在尾车内,严禁其他人员乘车。

  ④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

  装有爆炸材料的列车不得同时运送其他物品或工具。

  6蓄电池电机车的电缆应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E、人力推车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1、定期对矿车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隐患及时处理,车轮不转、无碰头、联接装置不符合要求或变形严重的矿车不得入井,必须及时修复。

  2、轨道应经常维护,定期检查,减少或杜绝矿车下道。

  3、严禁人员乘坐矿车。

  4、一人一次只准推一个矿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严禁放飞车,同向推车距离不少于30m。

  5、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降低车速。

  6、严禁放飞车,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7、车辆两端必须装有碰头,每端突出的长度不得小于100mm。

  8、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停放量,必须有可靠的制动器具将车辆停住。

  9、装运物料或设备时,不得超长、超高、超宽和偏载

  (二)提升、运输事故的应急预案

  1、提升运输事故具有突发性,无明显预兆,融入日常操作过程中,由于违章作业或设备设施故障因素而引发,容易造成人员受伤和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的损坏。

  2、提升运输事故,对人身伤害主要是挤伤、撞伤、碰伤井下作业人员,多为伤害事故,但有时受伤严重而会发生不测,另外,提升运输事故,对巷道支护、运输设备、安全设施等易造成损坏。

  3、提升运输过程,若发生人员挤伤、撞伤、碰伤事故,应根据受伤情况,以现场急救为主。

  4、提升运输事故一般为肌肉拉伤、软组织受伤、骨折、出血等。肌肉拉伤时自己或他人用力推揉,消除肿块和痛疼,待能站立或行走时,在他人陪同或搀扶下出井。

  5、受到骨折、出血等较为严重伤害时,对骨折者,首先用毛巾或衣服作付垫,然后就地取用木棍、木板、排材等材料做或临时夹板,将受伤的肢体固定后,抬送医院。对受挤压的肢体,不得按摩,热敷或绑电缆皮,以免加重伤情。对出血者,要争分夺秒,准确有效地止血,然后再进行其他急求处理。

  6、提升运输事故中,尤其是斜井提升跑车事故,极易造成支护损坏,提升安全设施破坏,矿车损坏变形等。若事故中有人员受到伤害,首先抢救人员,待人员抢救后,立即安排人员处理被撞坏的支护,维修或更换提升安全设施,将损坏变形的矿车拉出井,送到地面进行维修。

  7、电机车运输中易发生机车受伤,矿车掉道,轨道变形等,同时,易挤伤人员。在救出人员后,立即安排人员将受伤电机车拉出井外进行维修,将掉道的矿车及时抬上轨道,同时要排钉道工对变形轨进行修复。

  九、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一)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机构,人员和分工责任

  1、为加强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组织管理,经矿研究成立矿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领导小组,负责矿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日常管理。

  组 长:江 苏

  副组长:李云开

  成员:涂利维 杨玉龙 安成平 陈良昌 陈良俊 王中友

  陈良贵 段系彬 王艾帮 陈有元 范华明

  江苏负责矿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全面工作,组织人力、物力、财力保证矿井防突出工作严格按“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有效实施。

  李云开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制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综合方案、措施及施工设计,并负责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实施中技术管理。

  陈有元钻孔方位测定,并现场指导钻孔钻进。

  安成平负责并指导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四位一体”具体实施中技术管理工作,指导并参与突出危险性预测及防治效果检验、负责“四位一体”综合防突出设计、方案、措施的制定。

  涂利维负责防突队的日常管理,督促防突队严格按照“四位一体”防突措施进行有效防突、协调电工等其他人员及时协助防突队工作。

  杨班龙具体负责防突队管理,严格按照“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组织、带领全队人员进行有效防突,同时负责监督采掘作业人员有效开展安全防护工作,并对防突队安全负总责,同时对防突工作负全面责任。

  范华明负责钻机、开关的安装及电缆的布设,积极协助防突队安全有效及时实施防突工作。

  2、为进一步做好矿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经矿研究决定成立防突队,由安全生产办公室管理,具体实施“四位一体”符合防突措施,由涂利维同志任队长,配备陈良均等六人为防突工、打钻工。防突工、打钻工负责防突钻孔的钻进、突出危险性的预测、防突措施实施、防突效果检验及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防突工、打钻工必须实事求是,并对综合防突措施实施过程中相关技术参数负责。

  (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安全技术措施

  在突出煤层开采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综合治理方针。为确保矿井在开采突出煤层(暂定)中的安全,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特制定以下煤与瓦斯突出预防措施。

  一、突出危险性预测

  突出危险性预测是综合防突的第一个重要环节。当预测有突出危险时,可采取防突措施,并对其防突效果进行检验。确定措施有效时,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进行采掘作业。当预测无突出危险时,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直接进行采掘作业。突出预测可分为以下两类。

  1、区域突出危全性预测

  区域预测是预测矿井、煤层和煤层区域的突出危险性。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规定,突出矿井的煤层应划分为突出煤层和非突出煤层。突出煤层经区域预测,可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域和突出威胁区域。

  2、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在突出危险区域内,进行采掘作业前,必须进行突出危险预测,依据预测结果划分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和无突出危险工作面。我矿主要是采取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钻屑量,K1值指标法)预测突出危险性,即利用测定钻孔采用WTC瓦斯参数仪测定钻屑量、K1值,当其超过临界值时,即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反之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二、防治突出措施

  1、区域性防突措施

  目前采用的区域性防突措施,是预抽煤层瓦斯。煤层抽放瓦斯后,大量高压瓦斯的排放导致瓦斯潜能的释放,减弱了完成突出过程的主要动力。大量瓦斯的排放,直接导致煤体强度的增大,增加了突出的阻力;另一方面,大量瓦斯的排放又导致了煤体的卸压,释放了积蓄在煤体和围岩中的弹性能,减弱了发动突出的主要动力。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的结果,消除了突出的危险。严格按照《矿井瓦斯抽放系统方案设计》要求对本煤层进行预抽。

  2、局部防突措施

  (1)石门揭煤防治突出措施,主要是采取排放钻孔,排放钻孔是在石门掘至离煤层垂距5~8m处,向突出危险煤层沿倾斜和走向均匀地布置2~3圈钻孔,控制范围达到石门周边外3~5m,形成足够的御压和排放瓦斯范围,在设计要求的范围内,瓦斯压力全部降到0.7MPa以下。这一措施适用于不同厚度和倾角的突出煤层,对瓦斯压力较高的煤层,也有较好的防突效果。

  (2)煤巷掘进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在有突出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巷道,可以采用预抽瓦斯、超前钻孔、深孔松动爆破等防治突出措施。

  ①超前钻孔(包括大直径钻孔)。适用于煤层透气性较好、钻孔的有效影响半径大于0.7m,煤质稍硬的突出煤层。钻孔长度不得小于10m,钻孔超前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5m。排放钻孔的控制范围,应包括巷道断面和巷道断面轮廓外线外四周不小于2m的范围。超前钻孔的直径一般为42mm~75mm。

  ②深孔松动爆破。深孔松动爆破是在工作面前方打若干个一定深度的炮眼,通过爆破使周围煤体破碎、使应力集中带向煤体深部推移,达到卸压和排放瓦斯的作用。该措施适用于煤质较硬、突出强度较小的煤层。深孔松动爆破的孔径为42mm,孔长不得小于8m,超前距不得小于5m。深孔松动爆破应控制到巷道轮廓线外1.5~2m范围内。

  (3)采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对于有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防治突出应以区域性措施为主。因为采煤工作面范围大,又是采煤场所,任何局部防突措施都将中断采煤作用,影响生产。当由于某种原因未采取区域防突措施或在区域防突措施失效的区段,可采用排放钻孔、松动爆破、注水湿润煤体、大直径钻孔、预抽瓦斯等局部防突措施,并应尽可能地采用刨煤机或浅截深滚筒式采煤机采煤。

  ①松动爆破。松动爆破适用于煤质较硬、围岩稳定性较好的煤层。沿工作面每隔2~3m打一个孔深度不小于3m的松动爆破孔,每孔装药不得大于0.5kg超前距离不少小于2~3m。

  ②浅孔注水。浅孔注水湿润媒体可用于煤质较硬的突出危险煤层,沿工作距离不得小于2~3m,打一个深度不小于3m的注水孔,注水压力不得低于8MPa,最小超前距不得小于2m。注水开始后发现水由煤壁或相邻注水钻孔中流出时即可停止注水。

  三、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

  对防治突出采取的措施进行效果检验,相当于对已经采取了防突措施工作面,在原来预测的基础上,再进行一次突出危险性预测。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规定,在突出危险工作面进行采掘作业前,必须采取防治突出措施。采取防治突出措施之后,还要进行措施效果检验,经检验证实措施有效后,方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进行采掘作业。如果经检验证实措施无效,则必须采取防治突出的补充措施并经检验有效后,方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作业。

  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方法与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的方法基本相同。

  四、安全防护措施

  安全防护措施包括石门揭穿煤层时的震动爆破、采掘工作面的远距离爆破,反向风门、自救器、避难所和压风自救系统等内容。

  1)震动爆破

  震动爆破的实质是一种诱导突出的安全措施。它是通过多打眼、多装药、一次爆破,使承受地应力的含高压瓦斯的煤体在强大的震动力作用下突然暴露,给突出创造有利条件。由于爆破前人员已撤到安全地点,所以即使诱导突出也不会伤人。在突出危险煤层软分层厚度小于0.3m或瓦斯压力小于0.74MPa的煤层中,可直接采用震动爆破揭穿煤层,其进风侧应设置两道坚固的反向风门,回风系统严禁人员通行或作业并停电。如果震支爆破未能一次揭穿煤层。震动爆破必须有独立的回风系统,其掘进剩余部分时,仍必须采取预防突出措施。

  2)远距离爆破

  在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采用爆破作业时,必须采用远距离爆破。远距离爆破的操纵地点应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或避难所内,距工作面的距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但不得小于300m。远距离爆破时,爆破工操纵爆破的地点,应配备压风自救系统或自救器。回风系统的采掘工作面以及有人作业的地点,都必须停电撤人,爆破30min后,方可由瓦检员进入工作面检查。

  3)反向风门

  突出危险区设置反向风门,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反向风门必须设在掘进工作面的进风侧,以控制突出时的瓦斯沿着进风道进入进风系统。

  (2)反向风门必须牢固,并须设两道。风门墙垛可用砖或混凝土砌筑,嵌入巷道周边岩石的深度可根据岩石性质确定,但不得小于0.2m,墙垛厚度不得小于0.8m。门框和门扇可采用坚实的木质结构,门框厚度不得小于100mm,门扇厚度不得小于50mm。两道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4m。

  (3)爆破时风门必须关闭,对通过风垛的风筒,必须设有隔断装置。爆破后,瓦检员等有关人员进入检查时,必须把风门打开顶牢。

  (4)反向风门距工作面的距离和反向风门的组数,应根据掘进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和石门揭突出煤层时预计的突出强度确定。

  4)自救器

  进入有突出危险采掘工作面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自救器。每天下井前与升井后必须对自救器进行称重和气密性检查,以保持仪器性能良好。

  5)井下避难所和压风自救系统

  突出危险矿井应在井下设避难所或压风自救系统,根据具体情况,可设置其中之一或混合设置,并要符合下列要求。

  (1)避难所应设在采掘工作面附近和爆破工操作爆破的地点,避难所的数量及其距采掘工作面的距离 ,应根据具体条件确定。

  (2)避难所必须设向外开启的严密的隔离门,室内净高不低于2m,长度和宽度应根据同时避难的最多人数确定,但每人占用的面积不少于0.5m2。避难所内支护必须保持良好,并设有与矿(井)调度室直通的电话。

  (3)避难所内必须设有供给空气的设施,每人供风量不得少于0.3m3/min。如果用压缩空气供风时,应有减压装置和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嘴。

  (4)避难所内应根据避难最多人数,配备足够数量的自救器。

  压风自救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压风自救系统安设在井下压缩空气管路上。

  (2)压风自救系统应设置在距采掘工作面25~40m的巷道内、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位置以及回风巷有人作业处。长距离的掘进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系统。

  (3)每组压风自救系统一般可供5~8人用,压缩空气供给量每人不得小于0.3m3/min。

  (三)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瓦斯突出事故,现场人员立即报告矿调度室,若瓦斯突出煤炭量不大、瓦斯涌出量不大、灾情不严重时,在确保自身安全为前提下,积极开展自救或互救。

  2、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有关人员和矿山救护队,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3、远距离切断灾区和受影响区的电源,防止产生电火花引起爆炸。当瓦斯影响区域遍及全矿井时,要慎重考虑停电后会不会造成全矿井被淹,若不会被水淹,则应在灾区以外切断电源。若有被水淹的危险时,应加强通风,特别是加强电气设备的通风,技其保持其原有状态,做到“送电的设备不停电,停电设备不送电”。

  4、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的人员,若灾情危急,撤出地面困难时,可就近进入避难所待救,或者就近利用压风自救装置待救。

  5、安排人员到进、回风井口及其50m范围内检查瓦斯,设置警戒,熄灭警戒范围内的一切火源,严禁一切机动车辆进入警戒区。

  6、派遗救护队佩戴自救器,携带灭火器材入井侦察情况,抢救遇险人员,恢复通风系统等。

  7、灾区内不准随意启闭电器开关,不要扭动矿灯开关和灯盏,既要严密监视原有的火区,查清突出后是否出现新火源,防止引爆瓦斯。

  8、不准随意停风或反风,防止风流紊乱扩大灾情,并及时制定恢复通风的措施,尽快恢复灾区通风,并将高浓度瓦斯绕过火区和人员集中区,直接引入总回风。

  9、组织力量抢救遇险人员。安排救护队员在灾区救人,非救护队员(佩有隔离式自救器)在新鲜风流中配合救灾。救人本着先明(在巷道中可以看得见的)后暗(被煤层堵理的),先好后伤的原则。

  10、制定并实施预防再次突出的措施,必要时撤出人员。

  11、当瓦斯突出破坏范围很大,巷道恢复困难时,应在抢救遇险后对灾区进行封闭。

  12、保证自救空气压缩机正常运行,以利避灾人员利用压风自救器装置进行自救。

  13、若突出后引发火灾爆炸,则按处理火灾成爆炸事故进行救灾。

  十、瓦斯抽采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一)瓦斯抽采管理机构、人员和分工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矿井瓦斯抽采管理,确保瓦斯抽采达到预期效果,从而为开采突出煤层提供安全保障。为此,经矿部研究决定成立瓦斯抽采班。负责矿井瓦斯抽采日常工作,隶属安全生产办公室管理。由涂利维同志兼班长,负责瓦斯抽采工程的施工和日常管理。

  李云开同志兼任瓦斯抽采技术员,负责瓦斯抽采技术管理。

  防突工陈良均等六人担任井下打钻施工人员,负责井下瓦斯抽放钻孔的施工和其他钻探施工。

  范奇珊同志任管线维修员, 负责瓦斯管线及抽放系统各种设施的安设、 维修、调整和更换等。

  瓦斯抽排工王伦帮等兼任检测人员,在做好瓦斯抽放泵正常操作的前提下,负责对矿井抽放系统,钻场,管线,主要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和抽放系统的测试,调整,试验,数据管理等安全技术工作。

  (二)瓦斯抽采安全技术措施

  1、钻场设计,瓦斯抽放钻场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 避免瓦斯积聚和超限, 为便于施工管理和安全施工. 钻场设计必须满足扩散通风要求和钻孔布置, 钻机操作的要求. 布置钻场位置的岩层应完整,不破碎,断面符合施工要求, 支护可靠,无空邦, 空顶, 布孔岩壁应平直, 以利钻孔施工, 封孔和安设瓦斯管。

  2、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 操作人员应该注意的问题, 发生意外时的处理方法, 发生灾害时的避灾路线等。

  3、抽放瓦斯钻孔施工过程中必须实行先封孔, 后钻进, 边钻边抽瓦斯的施工工艺, 避免孔内瓦斯大量涌出到钻场, 造成瓦斯积聚和超限。

  4、钻孔要严密封孔, 不得泄漏. 钻场内全部钻孔验收合格后, 撤出钻机, 清理钻场, 安好混合器, 放水器等, 连入抽放管道。

  5、所有抽放钻场都必须设置栅栏, 使其与巷道分离, 同时设置免进牌, 除检查人员外, 其他人一律不准进入钻场。

  6、钻场投入使用后, 由于受采动影响会使钻场的状态, 瓦斯流量, 瓦斯浓度, 负压等发生变化, 而影响抽放效果。 因此, 要对钻场和钻孔进行巡回检查。在巡回检查时, 应指定专人携带测试仪器, 在所负责的的区域内进行检查。同时钻场必须设置测量牌板, 检查牌板等,认真记录检查结果。

  7、抽放线路检查。 瓦斯管安设要尽可能地平直, 有合理的流水坡度, 吊丝, 垫墩齐全牢固. 在管道低洼处安装放水器。

  ①检查吊丝, 垫墩齐全牢固,及时填补和更换;

  ②检查管路是否漏气, 积水. 一经发现, 及时处理;

  ③检查安设瓦斯管道巷道是否安全,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钻场检查。 定期检查抽放负压, 瓦斯流量, 温度, 气体成分, 随时掌握钻场的抽放状态。

  保证抽放浓度在20%以上;

  设置调节阀门, 及时调节抽放负压和抽放流量;

  对采孔区抽放负压, 温度, 气体成分严格控制. 当温度超过50ºC或CO浓度超过0.005%时, 及时采取措施。

  9、参加采空区密闭墙施工及抽放管路撤装的作业人员必须掌握施工的岗位作业标准, 熟悉瓦斯的基本知识, 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

  10、 在采空区密闭施工中必须使用铜质工具, 以防火花产生。

  11、 密闭墙施工地点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 否则必须停工, 处理瓦斯。

  12、 在管路安装和拆除时, 要轻拿轻放, 避免碰撞。

  13、 在瓦斯抽放系统运行前, 必须对瓦斯抽放泵及管路系统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包括水电闭锁, 风电闭锁, 供水和排水系统等。

  14、 瓦斯抽放泵运行前, 应在负压册低洼点安装负压放水器;管路在使用前用压风冲刷, 安装过滤网。

  15、瓦斯抽放泵在运行过程中, 抽放泵司机应认真观察运行情况, 做好记录, 发现异常即使处理, 并向调度室汇报。

  16、 瓦斯抽放泵20m范围内, 不得有明火, 不得有易燃, 易爆物品, 并配置4支干粉式灭火器和不少于0.5m3的黄砂。

  17、 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瓦斯抽放泵室。

  18、 瓦斯抽放泵的操作程序为:

  开启: 检查 → 供水→ 启动泵站→ 检查运行方向 → 检查水位 → 启动电机 → 打开阀门。

  停泵: 关闭闸门→ 停电机 → 停水。

  19、 在钻机搬运过程中,应当防止因碰撞而损坏机械部件和油管,在上下上提升时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措施。散件运输时, 保护好油管及螺纹接口, 防止杂物进入。

  20、 进入工作地点后, 选好适当位置将机架放到最低点, 然后将动力头部分起吊到机架上方, 用螺栓固定在机架上, 调整好放位角, 用立柱锚固机架。

  21、 接通电源,开机前,先检查整体安装是否符合要求,检查盘动电机,液压系统连接是否正确,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启动系统进行试运行, 检查有无漏油现象。

  22、按钻机说明书的操作程序进行钻孔施工; 操作人员应穿戴整齐,站在钻机侧面,不能与给进方向成一直线。

  23、 在钻孔过程中如遇到喷孔应立即停止钻进,待喷孔结束后再慢速给进。

  24、 在回风区域或掘进工作面进行钻孔施工时, 应定时检测瓦斯浓度,同时应在钻机5m以内的回风侧悬挂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施钻地点的瓦斯浓度应低于1%, 否则不准送电开机。

  25、 每班开机前均要全面详细检查设备各部件的完好情况, 运行中轴承, 油泵, 电动机等温度不得超过60ºC,计划否则停机处理。

  26、钻头, 钻杆的拆卸时, 不要敲打, 以免损坏接头部位的梯形口;

  27、 加强钻机的维护检修,每班对运动部件进行注油,特别是对要六方轴进行润滑, 并定时清洗或更换过滤器。

  28、 每班工作完毕后, 要检查设备, 做好交接班工作, 将开关锁闭后方能离开现场。

  29、 瓦斯抽放泵司机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 并掌握瓦斯泵的结构, 性能, 能够进行一般维护保养及故障处理. 经考试合格, 持证上岗。

  30、 瓦斯抽放泵司机负责开, 停泵, 及日常维护管理和运行参数的调整, 记录工作, 并定时向矿井调度室汇报。

  31、 检查泵站的进出风气门, 循环气门, 配风气门, 放空气门和利用气门, 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检查抽放泵螺丝, 各部件连接螺丝以及防护罩, 要求不得松动。

  32、检查并保持油路, 水路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各部位温度计配置齐全。

  33、 钻机配备的电动机及附属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的。

  34、钻孔施工中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或设有瓦斯警报器、瓦斯断电仪,配备隔离式自救器。一旦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钻处理,待瓦斯浓度恢复正常后,再重新开钻。

  35、 钻场内使用的敲击工具必须用铜制造,以防发生火花,引燃瓦斯;钻机转动部件的防护装置及保护外罩必须完整无缺。

  36、 扶“给进把”时,身体与“给进把”不能成一直线,应离开一定距离,以免孔内发生故障,“给进把”打伤人。

  37、 开动钻机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分工要明确,操纵钻机应动作协调,达到准确无误,勿用手脚拉蹋滚筒上的钢丝绳,以防止被钢丝绳绞伤。

  (三)瓦斯抽采应急预案

  1、瓦斯抽放泵房内要设置灭火器,砂箱等防火器材,不准挪用。瓦斯泵吸气侧管路系统中,设有防回火、防回气和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装置,并定期检查,保持性能良好,安全可靠。

  2、抽放泵房及其附近20M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

  3、抽放泵房及其附近不准放油类和一切引燃物。

  4、严禁在抽放泵房内堆放杂乱物品,保持机房整洁,空气流通。监测监控到的抽放浓度小于30%,不得进行利用;小于25%,必须汇报调度室,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同时停止系统抽放。

  5、值班人员要每班检查泵房内及抽放泵附近的瓦斯,发现浓度达到0.5%,要立即停泵,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6、设备运行中,如发现电器设备、电缆等冒烟着火时,值班人员要立即切断电源,并用消防器材进行扑灭火工作,如火势猛烈无法扑灭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情况,请求救援,必要时,请求救护队来矿抢险救灾。

  7、设备运行中,如发现瓦斯管道破裂,要立即停抽放泵工作,同时向矿调度室及矿长、技术负责人汇报。

  8、设备运行中,如发现瓦斯管道漏气或抽放泵供水管漏水时,要视现场情况积极进行处理,并及时向调度室及矿长、技术负责人汇报详情,请示处理方案。

  9、设备运行中,一旦发生瓦斯燃烧,要立即将抽放泵停泵,同时关闭管道进气阀,打开排空阀,并及时用消防器材进行灭火工作,有人员受伤时,要及时将受伤人员抬离现场,并向矿调度室及矿长、技术负责人汇报,积极进行自救工作。

  10、设备运行中,井下一旦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及时进行停泵工作,并立即向调度室报告。同时撤离到安全地点做到现场保护工作。

  11、矿调度室接到灾害报告,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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