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盛煤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救援预案
编 制:
矿 长:
金沙西洛乡兴盛煤矿
2012年2月21日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发生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时,能迅速有效地作出应急处理,避免事态扩大,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我矿矿区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县、乡各领导及矿领导下,矿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我矿矿区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
(3)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防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及毕节地区和金沙县国土局有关文件和要求。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金沙县西洛乡兴盛煤矿矿区发生小型及以上地质灾害和出现严重地质灾害面临灾险情后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矿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由矿长王超勇任总指挥(总负责人),安全矿长邱加云任副总指挥(具体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根据地质灾害的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县、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达的地质灾害防灾救灾任务。
(二)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抢险队、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办公室。
1、综合协调组
由办公室主任陈方、矿技术负责人贾晓鹏组成。
主要职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险情或灾情监测和评估,做好气象预报预警和水文监测,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根据指挥部的各项指示、命令,负责协调、落实并督促检查各项应急工作。有关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和现场联络等工作。
2、现场抢险队
由队长杨斌、副队长朱建明及抢险队员组成
主要职责:在县、乡队领导下调集抢险救灾队伍和必要的设备,抢救被埋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及时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救灾疏散。
3、成立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办公室
由莫由毅、王中文组成
主要职责:在县、乡地为办的领导下,做好我矿矿区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工作。
三、抢险救援人员组织和应急物资准备
(一)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
1、抢险救援人员主要由县、乡抢险队及我矿人员组成。
2、抢险救援人员由现场抢险组统一指挥协调,在技术专家的指导下,按照分工、尽职尽责,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应急物资、资金准备
物资保障由我矿材料员和财务人员组成,发生灾情时要做好救灾物资的采购和储备。
四、地质灾害报告和处理程序
(一)地质灾害报告程序
发现地质灾害灾情时,应当立即向我矿当地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局主管部门报告。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险情。
(二)地质灾害的处理程序
1、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我矿立即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它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2、地质灾害发生后我矿应启动并组织实施本矿矿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及时报当地人民政府及国土部门,请求支持解决。
五、发生地质灾害时预警信号、应急通讯保障
(一)预警信号发布
1、我矿要根据县级人民政府以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本地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灾发地质灾害应急方案,明确本矿区内预警信号的形式和发布方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换。
2、预警信号必须具有震撼力,预警信号的形式和发布方式必须告知所有受灾害威胁的群众。
3、预警信号必须由专人发布,一般为灾害的监测人或群测群防组织的负责人,预警信号发布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对人民服务的意愿。
(二)通讯保障
1、我矿在务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的指导下,要求在各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监测人、联系人,并建立通讯联系制度,主汛期24小时都要保证通讯工具畅通。
2、抢险救灾期间,我矿各部门的负责人、现场抢险人员必须保持移动通讯工具的畅通。
六、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等应急行动方案
本矿区灾害隐患点的应急方案中应确定人员财产的撤离和转移路线,路线选择必须遵循安全和迅速的原则。
七、信息收集与分析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人员要广泛收集整理,与本矿矿区地质灾害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的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报主管部门及县、乡主管部门。
附:金沙县西洛乡兴盛煤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金沙县西洛乡兴盛煤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组 长:王超勇
副组长:邱加云、
防灾负责人:陈方
监测人:朱建明
成 员:苏克兵 龙国刚 陈泽得 陈泽华 王顺国 彭 波
高龙阳 阳兴友 龙国学 李坤武
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名单及电话:
姓 名电话号码姓 名电话号码
杨仁学龙国刚
邱加云彭波
陈方
朱建明
王超勇
苏克彬
金沙县西洛乡兴盛煤矿
201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