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科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第一部分
岗
位
责
任
制
机电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对矿井机电专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负责矿井机电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开展技术革新 活动,落实资金和材料,改善矿井机电面貌。
三、负责组织制定矿井机电工作规划、安措计划和长远规划, 并负责组织实施。
四、每月负责组织矿井机电安全和质量标准化的检查评比和考 核工作,并抓好矿井机电阶段性总结,布置下阶段的工作安排,对存 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五、按规程和规定要求,组织对机电设备、设施等进行安全技 术测试和验收工作。
六、负责落实上级的各项规定和制度,不断建立和健全各项机 电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组织矿井机电专业重大隐患排查工作,制定措施及时 解决,负责组织机电事故的分析工作。
八、抓好机电专业技术培训和岗位练兵工作。
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有关规定,认真履行 岗位义务。
机电科长岗位责任制
一、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二、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转和运行,按规定安排落实大型设备检修,保证机电、运输系统安全装置、安全设备齐全、有效。
三、认真执行作业规程、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其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针对本矿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实施措施。
四、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五、负责矿井的排水工作,保证排水系统安全运行。
六、负责机电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推广应用,领导机电人员的技术培训。
七、负责矿井安全供电。
八、负责组织、审批机电技安措施项目。
九、负责组织机电重大事故抢救和处理,查明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十、对上级领导和职能部门提出的电气设备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组织整改落实。
十一、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并检查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
十二、负责组织本科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三、主持制定本科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分析研究,结合生产实际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十五、对全矿机电安全工作和机电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
机电科科员岗位责任制
二、监督检查本部门安全设备、设施、仪器和使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设备质量及与安全有关的产品质量。
三、坚持跟班制度,贯彻上级下达的指示精神和作业计划。
四、对所辖机电设备应定期巡回检查,按规定参加月、周检。
五、参加对机电设备事故的分析处理。
六、对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七、严禁违章指挥,制止任何“三违”行为。
八、参加机电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九、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指令、文件,自觉遵守矿规矿纪。负责机电材料的供应与管理工作。
十、认真做好材料、工具管理工作,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严禁假公济私,保证材料用于安全生产。
十一、参加机电技术工种培训,熟知各种材料的性能、用途及质量要求。
十二、深入了解现场实际情况,认真审查各车间材料、工具领退手续,及时追回借出的材料和工具,监督材料的使用状况,减少材料浪费,保证施工需要。
十三、月底帮助本单位制订材料需用计划,对机电大型安装、检修材料计划要及时按计划提前落实,确保施工正常进行。
十四、定期对本单位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制定可行措施,努力降低材料消耗。
机电科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机电专业技术和业务管理水平,对科当班安全生产负责。
二、对当班机电工作进行调度指挥,随时掌握主要机电设备运行状态、重点工程进展情况和有关工程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设备在合理经济的状态下安全进行。
三、参加科务生产会议,接受并贯彻执行有关调度工作的指导意见。
四、掌握三班人员出勤情况,落实考勤制度,检查岗位值班情况
和当班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协助科长开好班前会,做好值班交接工作。
五、及时了解,积极组织处理当班的机电事故,对事故过程作好记录,分析原因,提出建议。
六、掌握供电、供风、供水、排水、通风和提升运输情况,配合生产单位完成当班安全生产任务。
七、准确填报值班记录、报表。保持值班室清洁卫生,坚守岗位,杜绝“三违”。
主扇风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对当班扇风机的安全运行工作负责。
二、坚守岗位,中途不得离岗,杜绝“三违”
三、严格执行每小时一次检查观察电压表、电流表、负压水位计、轴承温度的变化情况及风机运转情况,并做好记录。
四、认真学习业务技术,积极参加技术培训,熟悉设备的技术特征、用途、原理,做到会操作、会保养、会小修。
五、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工具、备件材料及安全设施摆放整齐。
六、认真填写运转日记及其它各项记录,做到准确无误保存完好。
七、做好现场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主排水泵司机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和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指令、文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对当班安全排水负责。
二、熟练掌握本岗操作技能,了解设备的性能,结构,清楚本岗工作范围。
三、认真学习业务技术,积极参加技术培训。持证上岗,做到“三知”、“四会”。
四、保持室内及设备清洁卫生。操作中发生故障要及时汇报,避免事故发生。记录填写要准确齐全。
五、坚守岗位,定时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搞好点检。经常检查水井淤沉物、接线装置、电缆沟、盘根、电流、电压是否符合要求。
六、严格执行要害场所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班中检查和班后汇报制度,确保矿井安全排水。
电机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电机车行车管理规定,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 持证上岗,确保电机车和列车的安全运行,对电机车和列车运行安全负责。
二、必须爱护自己所使用的电机车,熟悉机车的结构、技术特征和操作原理,熟悉运输路线和信号情况。
三、必须按规定的车数牵引车辆,严禁超挂多拉。
四、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正确操作。运行前要对机车的灯、铃、闸及撒砂装置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回报处理。
五、执行专人专机制,不得任意交给他人开车,换向手把要随身保管好。不准非工作人员上车,在运行中要集中精力,目视前方,发现紧急情况及时停车,行近道口、弯道时,要提前发出警号。
六、运送人员、大型物料和设备及危险物品,必须严格按照所制定的安全措施执行。
七、听从调度人员的指挥,密切的配合跟车工安全操作。在工作中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必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八、认真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学习安全知识和专业技术,提高自身保安能力。遵章开车,无“三违”行为。
主提升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运输绞车的正常操作,确保其正常运转。
二、认真贯彻党的安全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安全为天”的思想,确保安全提升。
三、绞车司机要和信号工、挂钩工密切配合,确认打点正确后方可开车。
四、禁止酒后上岗。
五、坚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
六、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执行“三不开”、“六注意”。
七、爱护设备,及时进行巡回检查和设备保养。
八、每班应对各种保护装置试验一次,确无问题方可开车。
九、严格执行要重场所管理制度,开车时不得与人谈笑,不得读书看报,精力要集中。
十、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发现绞车运转不正常时要及时向科汇报。
十一、做好车房环境卫生,确保机房、硐室清洁干净。
小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调度绞车的正常操作,确保其安全运行。
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遵守纪律,听从指挥,工作期间要精力集中,持证上岗。
三、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工作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接班时和工作中经常检查电机温度、轴承温度、钢丝绳的排列、钢丝绳磨损和断丝程度,绞车的压柱或地锚及各部件是否有损坏等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处理。
四、坚持做到不发信号及信号不准确不开,电机超温及机器声音不正常不开,超挂车不开,空钩不开。
五、不得随便脱离岗位,离开时须切断电源刹紧闸把,提升时听清信号后,方准送电操作, 余绳不要太长,操作时精力集中,手不离闸把和按钮。做到起钩稳,加速均匀,停车准,车辆没有进入平台不准紧急制动刹车。
六、经常打扫机器各部件清洁卫生,做到会保养,会使用,会排除一般故障。
七、加强团结,搞好协作,杜绝违章作业。
车工岗位责任制
一、工作前必须检查机床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修理。工作时刀具要固定牢固,床面上不准放工、量及其它物件。
二、卡盘、花盘必须有保险装置,使用前要板紧。专用卡盘(如圆锥轴卡盘)要装上拉杆。
三、机床运转过程中不准用手消防切屑。
四、用锉刀在车床上操作是,必须右手在前左手在后。
五、加工长零件时要用跟刀架或中心架。长料加工时从主轴后伸出长度不得超出200mm 并应加上醒目标志。超出200mm 时应装上支架。
六、工作转动时严禁用手缠砂布擦光零件或用棉纱擦光零件。
七、擦光内孔和外圆时,必须用木棒垫缠纱布。
八、加工形状不规则的零件或偏听信心零心时,要加平衡配重并夹紧。先开慢车,然后变为需要的转速。
九、高速切削及加工铸件时,要戴防护眼镜或加设防护罩,以防切屑伤眼。
十、加工钢件应注意采用断屑刀具,并用专用铁钩清理切屑。
十一、在装夹工件、调整卡盘、校正测量工作时,必须停车,并把刀架移到安全处。校正后要拆除垫板等物,方能开车。
十二、下班时应关闭电源,将各种走刀手柄放在安全位置。
牛头刨工岗位责任制
一、工作前必须检查机床各部分运转情况和防护装置是否正常,并将润滑部分注油。
二、装卡工件刀具时必须卡紧并用夹具各压板螺丝将工件压牢在床面上,防止吃刀具松脱崩飞。
三、刨削时,操作者应站在刨床的侧面,以免铁屑飞出伤眼。不准将手或脚放在机床的转动部分。
四、刨床走刀时严禁擦刨床、测量工具、调整行程或变换速度。从事上述工作及离开机床时必须停车。
五、装夹大工件时,应使用吊车或二人以上搬抬,并要互相配合好。使用吊车时必须遵守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六、工作完结要及时关闭电源、清理机床和工量具、搞好机床周围卫生。
磨床工岗位责任制
一、加工零件前应首先检查机床部分运转是否正常、砂轮是否装好安全罩,并开动吸尘设备。
二、更换新砂轮时要仔细检查砂轮是否有裂纹(可用木棒轻轻敲打砂轮,无破裂声时主方可装上使用)。
三、装紧砂轮法兰盘使其不松动。法兰盘之间应垫有软垫片,使法兰盘受力均匀。
四、砂轮装上安全罩后应空转2——3 分钟,检查砂轮运转是否正常(运转时人应站在旁边不得面对砂轮)。
五、用较薄砂轮进行侧面磨削时,应轻轻进刀,以免砂轮破裂飞击伤人。
钻工岗位责任制
一、操作钻床要检查各部分情况是否良好,防护是否齐全、转速是否合适,发现问题及时修复调整。
二、操作钻床时严禁戴手套,袖口要扎紧,女工要戴工作帽,钻帽要上紧,思想要集中。小零件钻孔时要用虎钳夹紧,大零件钻孔时要用压板压牢,不得用手抓住零件钻孔。
三、使用摇臂钻时,调好钻头位置后,应将主轴箱和摇臂固定牢才可开车。
四、加工零件需要用手添加冷却液时,要用毛刷进行,不得用棉纱绞缠物加冷却液。
五、换钻头和调速时,必须停车。
钳工岗位责任制
使用钻床严禁戴手套,小零件钻孔要用虎钳夹好,大零件钻孔要用压板。使用手持砂轮时要戴防护镜,砂轮转动方向不得朝内。使用手电钻时要检查其绝缘是否良好,防止漏电伤人。
使用虎钳时应注意:
⑴虎钳装在工作台上必须牢固,不能松动。
⑵夹较长工件进行操作时,末夹的一端必须用支架支牢。夹紧工作时,不得敲打虎钳手柄。
使用手锤时应注意:
⑴木柄要选用无裂纹的硬木材料。
⑵锤柄和锤头不得沾有油脂,否则易从手中滑脱。
⑶锤头卷边或不平时应修理好后再用。
⑷使用手锤应注意附近人员的安全。
使用凿子时应注意:
⑴凿子的顶端应保持清洁,不得沾上油脂,避免敲打时滑脱。
⑵凿子用久尾端卷边时必须修整后方能使用。
⑶使用凿子时,禁止对面站人。如二人对面工作,应在前方放置屏障或挡板。在金属屑快要凿脱落时要轻轻用力以防铁屑崩飞伤人。
⑷使用凿子时要握紧,精神要集中。
使用锉刀和刮刀时应注意:
⑴不得使用无木柄或木柄松动的锉刀和刮刀。
⑵锉刀不得当作手锤或撬棍使用。
⑶锉屑不可用嘴吹和手抹,必须用刷子清除。
⑷使用锉刀不可用力过猛,以防折断。
⑸使用刮刀不可拿着工作削刮或用力过猛,防止刮伤。
使用螺丝起子时应注意:
⑴起子刀口不可太薄或太狭窄,以免拧紧螺丝时滑出。
⑵不得将工件拿在手上起子松紧螺丝。
⑶螺丝起子不可用榔头锤击,以免手柄破裂。
⑷螺丝起子不可当凿子使用。
使用手锯时应注意:
⑴使用手锯条不可装得太松或太紧。
⑵手锯往返必须在同一直线上,用力过猛并当心锯条折断伤人。
⑶工件一定要紧固牢,以免因工件松动折断锯条伤人。
⑷工件将要锯断时,不可用力大,防止工件脱落砸伤足部。
使用扳手时应注意:
⑴扳手必须与螺帽的尺寸相符,否则会打滑使人摔倒。
⑵用扳手拧螺帽时不可用力太猛,松螺丝时应慢慢施力扳松。
⑶使用扳手时必须注意可能碰得的障碍物、防止碰伤手部。
使用手电钻时应注意:
⑴首先检查电钻是否漏电、接地线是否牢靠,在导线部位工作时要垫木板或绝缘手套。戴绝缘手套。如发现漏电或温度过高立即停止操作,送电工修理,不能勉强使用。
⑵装卡钻头要在停止转动后进行,要用钥匙,不准用其它物件敲打钻夹头。
⑶不准用手清除铁屑。朝上钻孔时要戴防护镜。
⑷操作完后要及时切断电源,禁止远距离拉电线,以免造成触电事故。
电焊工岗位职责制
一、工作前先检查电焊机及金属台是否有牢固的接地。电焊机外壳必须有单独的、合乎规定的接地线。接地线不得接在建筑物和各种管道上。此外,还应清除现场易燃物品(如棉纱、汽油等)。
二、电极夹钳的手柄处绝缘物必须良好,否则应立即修理。如确实不能使用,应更换新的。
三、电焊导线不得从乙炔、氧气或易燃气体管道附近通过,也不能与这些管道处于同一地沟内。
四、焊接大件及加温后的零件时,须配备两人搬运。焊件应摆放稳固,以防倒塌或坠落伤。
五、在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时,至少应在容器外面设一人监护。
六、清除熔渣时,应戴上防护镜,防止熔渣溅入眼睛。
七、工作完毕后,应检查焊接地点有无火星遗留。经常清理焊机卫生,搞好安全生产。
气焊工岗位职责制
一、工作前必须检查焊枪、乙炔及气压管道、接口是否漏气。检查时只准用肥皂水。冬季乙炔、氧气设备冻结时,只能用热水和蒸汽解冻,不准用明火,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
二、焊台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燃物品。焊工离开焊台时不得把点着的焊枪放在焊台上,必须将其熄灭挂在规定的地方,防止坠落烧伤。
三、焊接时发生回火时应先关闭乙炔开关,后关闭氧气开关。检查焊枪枪温度是否超过规定值,如超过立即浸入冷水内。还需检查焊嘴是否堵塞,如堵塞则用通针排除,防止继续回火导致爆炸。
四、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物品的金属容器时必须先进行清洗处理(用肥皂或碱水清洗后用蒸汽和压缩空气吹净)。打开容器口使其与大气相通,否则严禁焊接。
五、氧气瓶、氧气管道减压器及一切氧气设备附件严禁油脂沾污(油脂与氧接触时,立即氧化产生高温,发生燃烧爆炸)。发现油脂时应用四氯化碳洗涤。
六、在氧气瓶上装减压器时应站在设备侧面。装好后检查减压器上的调节螺栓是否松开。在打开氧气瓶开关时应慢慢进行,然后慢慢拧紧减压器调节螺栓达到焊接时所需要的压力为止。
七、氧气瓶与焊接地点的距离不得少于5 米。氧气瓶必须竖直存放牢固,以免碰倒爆炸伤人。
八、氧气瓶严禁在强光下曝晒、振动或存放在其它接近热源的地方。氧气瓶存放温度不得超过39°C。
九、乙炔管道开关应保持严密。乙炔、氧气管道每年应清洗试一次,压力每六个月校准一次。
机械安装、检修工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令、规定和要求。对所安装、检修的机械设备安全运行负责。
二、严格按规程安装、检修设备,保证安装质量,做到台台设备符合完好标准。
三、大型设备安装、检修前要制订专项措施,作业时要认真学习施工技术、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和技术培训,提高保安能力和业务技术水平,杜绝“三违”。
四、加强采掘设备管理,做到安装、拆除有记录。
五、对分管的机械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井下钳工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规定、指令、文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负责本人所分管设备的安全运行,持证上岗。
二、负责提升绞车、主排水泵、乘人器、掘进设备的每班维修保养工作,定期大中小修。每班不少于一小时检修时间,主要提升绞车严格执行每天四小时的强制检修。
三、每天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巡回检查,特别是提升系统安全设备安全保护设施以及其它固定设备安全保护设施必须进行一次(或多次)动作灵活性试验,确保灵活可靠,并作详细记录,及时报送分管技术人员审核,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
四、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做到一般部位天天查,主要部位班班查,处理问题及时有效。
五、凡大型固定设备的重要配件,在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六、积极参加安全会议、安全学习和业务技术培训,提高保安能力和业务水平,保证及时安全地完成各项任务。
七、大型检修工程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严格按措施施工,杜绝违章作业。
八、参加“比、学、赶、帮、超”活动和技术练兵活动,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地面电工岗位责任制
一、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本工种操作规程,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二、熟悉电工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操作技术,上班穿戴好劳保用品。熟悉全矿地面电网状况,指导、参与、完善电网功能,确保电网使用安全。
三、负责全矿地面电气设备的安装、维护、检修及报修工作,负责全矿电动机的绕制工作。
四、确保全矿地面正常用电,电网内配置合格率达95%,电网内照明和设备利用率达95%。双项指标力争达到98%。
五、负责全矿用电的抄表和统计用电量,按时完成月报、年报,整理归档。
六、认真填写工作日志,按时记录每个工作日发生的工作量。
七、在水、电、木实施捆绑式作业法的方式下,做好配合工作。
八、实行成本控制,认真做到修旧利废、以旧换新并做好统计台帐。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十、爱护劳保用品、工具不得丢失,工作互相配合,密切协作。
十一、遵守电工作业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妥善保管危险物品,预防事故发生。
十二、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分配,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坚持标准化作业,不简化作业程序,确保质量和安全,严禁违章作业。
十三、努力学习文化和钻研技术业务,不断提高文化水平和电工操作技能。
井下电工岗位职责制
一、井下值班电工必须是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担任,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发生的事故应当班处理,确有困难未处理完时,应交接清楚。
二、值班电工必须在规定的地点值班,工作中变换工作地点要及时向调度站汇报,出班时向调度站汇报当班工作情况。
三、按设备的完好标准负责矿下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对设备的运转情况应做到心中有数,主动维修,保证设备安全运转。出现故障,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者,立即向科值班领导、调度站报告,提出检修意见。
四、预算和保管维护检修所需的零件和工具,认真填写各项记录,
五、如果要对高压系统电气设备检修时,须经科值班领导和调度站同意后才准进行
六、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中的有关规定,熟知本工种的操作规程,严禁带电作业。
七、电工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保护用品,即安全帽、保险带、绝缘鞋、绝缘手套和工具。
八、必须熟知煤矿井下供电系统,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九、对井下电缆的安设做到无“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并悬挂整齐。
十、电工必须正确使用电气设备,井下所用的电缆、电动机、开关、变压器和继电器要选用适当,不准超载运行。
十一、加强对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对损坏或不能用的电气设备必须进行检修或更换,保证供电设备完好。
十二、电工在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并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标志牌,防止误停误送发生事故。
十三、负责对破坏供电设施的行为进行制止,作好记录并上报领导。
十四、电工不准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或私自换班顶岗。
十五、随时掌握设备负荷情况,认真填写设备运转日志。
十六、定期检查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如有问题及时处理或更换设备。
十七、要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责任感,工作时必须精神集中,并做到自保、互保。
十八、搞好值班地点环境卫生,使井下电气设备正常运转。
十九、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分配,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坚持标准化作业,不简化作业程序,确保质量和安全,严禁违章作业。
二十、努力学习文化和钻研技术业务,不断提高文化水平和电工操作技能。
配电工岗位责任制
一、值班人员必须掌握和严格执行安全运行调度规程、现场规定及有关制度,对当班安全供电负责。
二、熟练掌握本所供电系统情况和可能的运行方式,掌握主要设备的规格、性能,掌握保护自动装置一般原理和运行规定。
三、倒闸操作时,严格执行倒闸操作规定。要有上级调度部门分管人员签发的任务票或口头命令。认真填写操作表,按程序进行操作,杜绝无指令操作。
四、操作高压设备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监护”制度,绝缘用具齐全。
五、出现故障信号应找出原因立即消除,对于紧急重大事故应立即汇报调度室和机电科,并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
六、做好日常保养工作,发现缺陷做好记录,并及时汇报,协助电气检修人员做好检修工作。
七、按规定抄表,并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夜间要对设备进行一次熄灯巡检,查看触点、接头、支持、瓷瓶有无闪络和发热现象。每班向科汇报一次运行情况,按时填写各种运行记录和检查记录。
八、认真做好供电工具、安全设施及所内清洁卫生工作,做到文明生产。
九、做好防害工作,电缆沟要堵严,及时关闭门窗,防止动物进入场所。
十、做好大风及雷雨天水害预防及安全供电工作,防止水害及线路短路供电中断发生。
十一、积极参加安全会议和技术培训,坚持持证上岗,杜绝“三违”。
电气安装、检修工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令、规定和要求。做好电气设备的安装、检修工作,对所分管的电气设备的合理安全运行负责。
二、认真做好电气设备的检修、安装工作,严格按规程施工,保证质量,保证台台设备符合完好标准。
三、自觉管好、维护好分管设备和供电线路,做到设备安装使用二台成片、三台成线,电缆吊挂符合电缆管理规定。
四、承包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小型电气合格率达95%以上,消灭失爆。
五、井下供电做到“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三坚持”。
六、加强采掘电气设备管理,做到安装拆除,有记载,维护、运行有记录,供电线路、设备有图表,三大保护有资料、记录,合理准确。
七、定期检查、校验、测定有关技术数据,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三违”。
八、重大检修、安装工程必须有专项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审批、传达后方可工作。
九、按时完成生产任务,坚持增产节约、降低材料、电力消耗,认真做好拆除、回收、修旧利废工作。
十、杜绝“三违”。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和业务技术培训,提高自我保安能力和业务水平,消灭重大电气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
矿灯发放、充电工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矿灯发放及维护管理工作。
二、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树立“安全为天”和优质服务的观念,分架分灯到人,实行承包责任制,做到矿灯盏盏好,完好率达标,红灯率不超标。
三、矿灯头要台台闭锁,符合完好标准要求,封闭铅封不漏液,如发现问题及时准备修理或向班长汇报,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四、认真搞好矿灯、灯架和室内外卫生工作。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操作规程、要害场所管理制度,定期检修制度,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并保持齐全完整。
六、认真做好本窗口矿灯的收发和维修,做到收发即快又准。
七、各窗口工具要爱护使用,排放整齐,认真交接,搞好材料节约。
八、班长对全班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班组人员杜绝“三违”。
九、积极参加安全会议和技术培训。
十、坚持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十一、熟悉交直流电的基本理论和充电知识,熟练掌握操作技术,上班穿戴好劳保用品。
十二、负责新的蓄电池,电瓶的拆装、充电,维修保养和配制电解溶液等工作,保证完成充电任务。
十三、按技术规定和工艺要求制作,维修电瓶,换配极板;工作时要精心操作,一丝不苟,保质保量,如期完成任务。
十四、掌握充电设备性能,在充电作业时,保证稳流,恒压充电,并掌握好充电时间。
十五、严格交接班制度,负责填写每台电瓶的技术条件记录,向有关部门提供技术和经济核算资料,回收废旧极板,联结电极,电瓶壳等物资,节约原材料,做好再生利用工作。
十六、负责充电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保养,使充电特性符合技术要求。爱护劳保用品,不得丢失,工作互相配合,密切协作。
十七、遵守充电作业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妥善保管危险物品,预防事故发生.
十八、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分配,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坚持标准化作业,不简化作业程序,确保质量和安全,严禁违章作业。
电机车蓄电池充电工岗位责任制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交接班制度,严格操作规程,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对当班本岗位安全负责。
二、每次充电完毕后,必须测量中心区电池液温度和比重,检测漏电电流,确保一切正常。
三、投入运行前,必须检查箱盖与箱体的连锁是否可靠,装在机车上是否与机车牢固锁紧。清理箱体、箱盖,确保通风槽通风良好。四、每周对电池连线、护套、工作栓、电池封口、电池间固定件、箱体耐酸绝缘覆盖层以及插销连接器、防爆面和熔断器等部件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每月检测一次电池极柱温度,并调整电解液比重达到要求。蓄电池使用满半年时,必须进行一次检修,使其保持完好状态。
六、熟知电瓶车的构造、内部结构,了解充电机工作原理、结构性能、使用要求及操作要领。
七、保持充电室清洁卫生、配件整齐有序。
八、积极参加安全学习,提高自身保安能力。遵章作业,无“三违”行为。
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指令、文件,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当班锅炉安全运行负责。
二、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坚持持证上岗,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三、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做好锅炉维修保养工作,延长锅炉使用寿命。
四、认真掌握锅炉操作技术,努力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能源,保持环境卫生。
五、认真填写各项记录,锅炉运行中,如出现故障应采取紧急措施,以防造成事故,并及时汇报,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预防措施。
六、做好锅炉耐压试验、安全阀手动试验,冲洗水位计和排污工作,保证各种仪表显示准确、清晰。
七、定时定点对锅炉和辅助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协助处理。
八、积极参加安全会议、安全学习和技术培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自我保安能力。
锻工岗位责任制
一、开始工作前锻工应穿好隔热胶底鞋,戴上安全帽等到防护用品。
二、在生产中要求精神集中,操作熟练,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三、进入工作岗位,应按当天的生产任务组织好工作地,并检查所有的工具是否良好、牢固、完备齐全。
四、设备开动前,应检查电气接地、保险防护装置等是否正常良好,并为设备加好润滑油。
五、高温季节,应加强车间内通风,采取相应的防暑降温措施。
六、工作中应注意检查设备和工具受冲击力的部分是否有损伤、松动或裂纹产的,一经发现应及时修理、更换。
七、不得直接用手去触摸坯料、锻件或工具,以防烫伤。
八、不得在锻造时容易飞出毛刺、料头、铁渣、火星的方向或区域停留。
九、不得锻击冷料或过烧的料,以防碎裂伤人,禁止继续锻打终锻温度以下的锻件。
十、车间内主要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将热锻件或工具堆放在通道上,锻件应堆放在指定地点,且不应堆放过高。
十一、工作结束时,必须及时关闭动力开关,将锤头滑放到固定位置。
十二、工作结束时,应将工具、材料、锻件放到指定地点,搞好工作地点的清洁卫生。
采掘机电维护员岗位责任制
一、在矿机电科及工区领导下,负责全区机电设备的检查维护,使分管机电设备正常运转,安全无事故。
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机电设备完好质量标准,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积极参加机电业务学习和机电设备检查管理会议,努力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三、加强工作责任心,每班必须对全区机电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出现问题及时汇报,认真处理。
四、必须持证上岗,坚守工作岗位,坚持井下交接班制度。
五、采掘供电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坚持”,确保安全生产。
六、机电设备完好率必须达到90%以上,设备杜绝失爆。
七、坚持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加强对五小设备的管理使用,必须达到完好标准。
八、严禁“三违”、遵章作业,不得带电搬迁设备,不得带电作业。
九、掌握区域内设备结构、性能、工作原理等,正确使用各种设备,掌握操作技术要领,确保安全生产。
设备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指令、要求,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机电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全面开展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对全矿设备管理工作负责。
二、负责对全矿机电设备、高低压电缆、小型电气的统一编号、建账建卡、建立图牌板等工作,定期进行设备清查。
三、参加机电设备安装、检修工程的质量验收,负责设备入井、升井、检修合格证的办理。
四、汇总编制年、季、月设备大修、增置计划及年度设备维简计划,并监督落实。
五、负责机电设备的配件管理,汇总编制年、季、月机电设备配件计划。
六、负责机电设备年、季、月完好率,事故率报表的编制及图板的填写,全面掌握全矿设备安全使用状况。
七、定期召开机电设备网员会议,学习上级文件,研究设备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参加每月三次的设备质量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处理,并根据“机电设备管理规定”严格兑现奖罚。
八、编制好设备的验收、移交、调拔、使用、封存、启用、移装改造、事故报废等记录。
九、经常深入井下了解机电设备运行状况,检查各工区设备使用状况,发现机电设备存在重大缺陷危及安全,要及时汇报,并积极参加隐患消除工作。
十、参加矿、科生产会议和上级组织的各种机电安全检查工作。
移动设备维工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令、规定和要求,对分管的电气设备防爆工作负责。
二、熟悉电气防爆检查规程、电气防爆修理规定及质量标准,熟悉设备完好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按规程、标准工作。
三、保证电气设备防爆率及检漏使用率100%。
四、把好电气设备下井关、验收关、使用关。
五、严格掌握防爆标准,不得漏检。
六、积极参加安全会议、安全学习和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保安能力和业务水平,及时、保质、安全地完成工作任务。
七、定期对电气设备保护设施进行试验,及时发现和处理防爆电气故障。
八、运行中的电气设备要定期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并认真记录,同时监督检查使用单位每班日查。
九、杜绝“三违”,无因失爆引起的责任事故和重伤及重伤以上伤亡事故。
刮板运送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熟悉和掌握所使用刮板运送机的性能、结构和工作范围。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保养制度,遵守各项管理规定,持证上岗,对当班刮板运送机安全运行负责。
二、工作中要集中精力,注意检查刮板链的松紧程度,是否有缺刮板和缺螺丝及出槽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要经常巡回检查,注意机头和机尾的运行情况,发现声音异常、温度过高或漏油严重,应及时处理。
四、负责处理大块矸石和煤炭、等物料应检起并堆放好,及时清理机巷的杂物。
五、严禁任何人在运转中的溜槽内行走或违章搭乘,严禁无措施运送物料。
六、严禁用铁销代替木销,严禁用螺丝或其它材料代替保险销,发现刮板运送机超载,应及时处理。
七、当煤干燥时,及时开启转载点喷雾。负责机巷内洒水灭尘工作。
八、负责清理机巷内的卫生和清挖回煤坑。
九、参加安全学习,遵章作业,无“三违”行为。
运输机电维护员岗位责任制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端正服务态度, 搞好服务质量。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施工时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安全施工措施的要求进行作业。努力学习安全知识和专业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二、认真抓好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坚持设备的定期自查制度,搞好设备卫生,确保设备完好率在“90.5.1”以上,防爆电气设备杜绝失爆。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迁设备。
三、坚持设备的日检、巡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如有困难,立即向技术组或带班副区长回报,做到共同解决,并填好记录。
四、严格执行运输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对所辖的设施和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的维护和保养,以确保安全运行。
五、积极配合技术人员对运输设施和设备的大、中修及定期试验工作。
六、确保设备硐室清洁整齐,电缆吊挂整齐做到无“鸡爪子”,无“羊尾巴”, 无“明接头”, 电机车架空线符合标准,人行车完好率达100%,每天做一次手动落闸试验,要填好记录。
七、重点检修项目,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检修电气设备,必须有停电报告,高压停送电必须填写操作票,严格按停送电作业程序操作。
八、杜绝“三违”行为,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运转, 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九、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和技术培训,努力学习安全知识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保安能力和技术水平。
第二部分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后,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5、安装高压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6、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7、电杆用小车搬运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动作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8、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础夯实后,方可拆出叉木或拖拉绳。
9、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10、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栓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11、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12、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13、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杆或倾倒。电缆敷设到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拨掉或打弯。雷雨时停止架线操作。
14、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15、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16、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
17、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材料、设备后,必须放电。雷雨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18、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19、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20、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过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21、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22、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作业时:
(1)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2)验电时应穿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3)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电。
(4)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5)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 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6)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23、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24、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25、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斤)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26、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一般高度应不低于2.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照明开关、灯口、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27、穿越道路及施工区域地面的电线路应埋设在地下,并作标记。电线路不能盘绕在钢筋等金属构件上,以防绝缘层破裂后漏电。在道路上埋设前应先穿入管子或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防被辗压受损,发生意外。
28、工地照明尽可能采用固定照明灯具,移动式灯具除保证绝缘良好外,还不应有接头,使用时也要作相应的固定,应放在不易被人员及材料,机具设备碰撞的安全位置,移动时,线路(电缆)不能在金属物上拖拉,用完后及时收回保管。
29、严禁非电工人员从事电工作业。
二、井下作业
1、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44 条之规定。防爆设备入井前应有指定的,经过考试合格的防爆设备检查员检查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2、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相同电压等级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再将导体对地完全放电(放电处有可能积聚沼气的,必须检查沼气浓度在1%以下时,才能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在此限)。所有开关手把,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标志牌。只能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能有权取下此牌并送电。必须带电搬迁时,应制订安全措施,报矿生产技术部批准后才能进行。
3、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非专职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操作高压电力网络时,操作人员必须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
3)操作千伏级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带绝缘手套或穿电工绝缘鞋。
4)127 伏手提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应有良好的绝缘。
4、井下电缆悬挂、联接、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466 条至472 条和第482 条至491 条的规定。
三、停送电
1、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送电制度,中间不得换人,严禁传信,约时、打信号送电。停送电前要请示,送电后要汇报。
2、停电后,必须在开关手把上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标志牌,有闭锁装置的应将此装置上紧、闭锁,重要的停送电要派专人看守,配电室(或箱)应加锁,钥匙由操作人员保管。
3、停送电后用相应电压等级且合格的验电器进行检验,确认无电后,方可作业。
4、将检修设备和线路接地并三相短路。
5、工作完毕,应仔细检查检修范围内有无遗留的工具、材料等,通知并检查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后,才可拆除接地,准备恢复送电。
电器试验安全操作规程
一、进行电器试验,操作人员不得少于2 人。必须有专人指挥。
二、一切试验设备,电表及仪器要及时检修,出现故障应停止使用。
三、试验设备的固定线路不可任意更动。如因工作需要而变动时,必须交待清楚,并做出明显标记。
四、高、低压系统的隔离开关、刀开关不得带电分合。在高、低压投入运行时,必须先合隔离开关,后合断路器及油开关,断电时,先分油开关及断路器。
五、电源已经切除,电机仍在转动时,不得进行接线或拆线。
六、电容量大的产品在工作前应对地放电后才可开始工作。试验后也必须用专用工具放电、验电。
七、各种专用电器线路,未经允许,严禁动用。
八、高压试验、泄漏试验、介损试验完毕后切除电源时,必须对被试验器件放电后再拆线。
九、试验用临时电源线要架空或加保护管。不得任意乱拉,以防触电。试验使用的开关,须有专人看护。如果临时中断试验须将开关箱上锁或进行短路接地,并挂警示牌。次日继续试验时,须检查线路是否仍在原设备上连接,未经检查不得合闸。
十、试验前应佩带好防护用品。试验场地应有遮栏,并挂有警示牌。遵守电气高压试验一般规程。
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遵守电工作业一般规定。
二、不准在设备运转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车并切断设备电源,按安全操作程序进行工作。
三、临时工作中断后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是否确已断开,并验明是否无电。
四、每次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
五、由专门检修人员修理电气设备时,双方要进行登记。完工后要作好交待并共同检查,然后方可送电。
六、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
七、带电装卸熔断器管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
八、熔断器的容量要与设备和线路安装容量相适应。
九、电气设备的外霹可导电部分必须可靠地与电网PE 线连接,零线与地线必须分开。接地线截面要符合标准,维修时应全面检查。
十、安装螺口灯头时,开关必须接在相线上,灯口螺纹必须接在零线上。
十一、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接线规程。
十二、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气设备的附近,不准堆放各种易燃、易爆、潮湿和其它影响操作的物件。
十三、使用梯子时,梯子要有防滑措施,踏步应牢固无裂纹。梯
子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以75°为宜。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使用人字梯时拉绳必须牢固。
十四、使用喷灯时,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3/4,打气要适当。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灯。不准在易燃物品附近点燃或使用喷灯。
十五、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不能切断电源时,使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泡沫灭火器或水灭火。
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运输
1、起重工作必须由有经验的人领导,并应统一指挥,统一信号,明确分工,做好安全措施。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应对起重工作和工具全面检查。
2、起重机械,如绞磨、绞车、手摇绞车等必须安置平稳牢固,并应设有制动和防止逆转的装置。
3、当重物悬空后,工作负责人应再检查各受力部位,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正式起吊。
4、在起吊、牵引过程中,受力钢丝绳的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的下面,严禁有人逗留和通过。
5、在起吊物体必须绑牢,物体若有棱角和特别光滑的部位,在棱角或光滑面与绳子接触处应加以包垫。
6、使用开门滑车时,应将开门钩环扣紧,防止绳自动跑出。
7、起重时,在起重机械的滚筒上至少应绕有五圈钢丝绳,拖尾钢丝绳应随时拉紧,并由有经验的人负责。
8、起吊物品不得超过起重工具允许工作荷重,自动的起重机具,必须经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9、起重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于固定起重设备为3.5
2)用于人力起重为5.5
3)用于机动起重为6
4)用于绑扎起重物为10
10、重物件应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报废
1)6×19 丝和6×37 丝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分别达到12丝和22 丝者。
2)钢丝绳断股者。
3)扭结、变形、退失、烧伤、毛刺严重和断丝增加很快者。
11、编结绳扣应使用各股捻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 倍,并且不得短于300 毫米,用卡子卡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3 个。
12、采用人字桅杆起吊法吊装时,桅杆两腿间的夹角应不大于45度,受力应在两腿的中间。
二、设备安装和维修
1、安装、维修前,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及设备的技术要求。
2、安装前要检查地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地脚螺栓直径和埋深必须满足要求,二次浇灌层厚度要适当。
3、零部件进场和就位要根据安装程序进行,严禁乱堆、乱放。
4、大型和较重的零部件就位时要由有经验的人统一指挥、统一信号、明确分工,要有防范措施。
5、使用的工具应可靠,要有防止滑脱伤人的措施。
6、紧固件要上齐,防松件紧固时要用相适应的工具,不许在工具
上加套筒。
7、禁止擅自代用零部件和材料,必须代用时要由技术负责人批准。
8、设备外露的转动、传动及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或场所,都要安置防护罩或防护栅栏。
9、要有防止电机突然起动和机器自行回转的措施。
10、检查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拆卸前仔细观察,记清零配件的相互位置,必要时,用字头打号作顺序标号。
11、拆卸零配件时,应保持清洁,避免损坏、碰伤、丢失。
12、装配面在装配前要先校对配合尺寸,并涂油润滑。
13、试车前人员要退到安全处所,凡可转动的部位在试车前都必须用人力搬动数转,检查是否正常。
三、钳台工作
1、工作前应检查郎头楔子是否打牢。
2、使用郎头工作时,不准戴手套。
3、禁止使用不带木把的光锉刀。
4、虎钳夹持工件时,应使用钳口;堑削时不得使堑子的进行方向正对其它工作人员。安有两台虎钳的桌子中间应有防护网。
5、过重的工件禁止夹在虎钳上工作。
6、操作者应保持合适姿式,防止重心前移。
7、操作完毕后,应清洁钳台,钳口回到关闭位置。
四、井下作业
1、往井下搬运设备材料应力求对重心低,捆绑牢固,金属间应垫木垫。防止在搬运途中产生幌动、滑动。设备材料装运尺寸应能顺利通过所需经过的巷道和设施。
2、重要或大型部件(设备)进入井筒时,要事先与提升司机取得联系,并降低运行速度。
3、人员入井必须遵守架空乘人装置和人车等的有关规定。
4、在工作场所要注意危岩支护情况,以及风流是否正常。还要注意来往车辆。
5、风水管联接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风水管联接前必须预先清除管内的杂物。联接后,在尽头暂不上阀门,再进行一次吹洗。
⑵工作前必须把上一级阀门关严,并在阀门上挂“有人工作,严禁送风、开水”标示牌。
⑶严禁正对管口方向作业,碛头作业人员也应避开管口方向。吹洗前必须大吼三声,待确认前方无人员才能进行吹洗。
⑷管路必须固牢,并符合有关技术要求。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维修工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能独立工作,并经考核合格者担任。
二、维修工对设备检查和维护内容:(1).设备另、配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2).对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3).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三、要熟悉掌握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和安全。
四、设备检修前将检修用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品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作业前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电源、水源等。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要进行检查,以保证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五、设备经下列检修、应进行试运转:(1).设备经过修换轴承;(2).压风机、水泵修换本体主要部件;(3).减速器更换齿轮后;(4).提升系统修检修制动系统,解体大修绞车本体。
六、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保险带。未经总工程师批准严禁上下平行作业。
七、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另部件进行清点,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另件,工具等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由专人复查一次。
八、搞好检修现场环境卫生,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一、使用前要检查机床电器及操作部件是否正常。
二、戴好防护眼镜,严禁戴手套操作。
三、根据作业要求选择合适的钻头。
四、把钻头固定在钻夹头上要用专用钥匙,装卸钻头不得用手锤敲打。
五、工件必须装夹牢固,小工件必须有专用夹具。
六、根据钻孔大小、材质、料厚调整转速,开车后不得变速。
七、钻薄板须加垫木板,钻透时要轻施压力。
八、钻头运转时,禁止用棉纱擦机和清除铁屑,不准用手拉铁屑。
九、工作结束,机床擦拭干净,切断电源。
牛头刨床安全操作规程
一、调整操作台时,应先松开夹条,上升时先擦干净滑柱,加油。
二、卡活时毛面不得压在工作台面上,必须加垫。紧固压板要放牢,螺丝露头部分。不应过长以免和滑枕顶撞。
三、切断工件时,不准用挤压方法装卡,变速及上刀时必须停车。
四、调整行程后,必须紧固拉杆和偏心。开车前应检查台面上有无工具和其它物品。
五、观察工件时,不准离切削地方太近,严禁正对冲头操作。,
六、搬动刀架角度后,必须紧住螺丝。长行程工作时,刀具进入
冲头导轨要检查刀具是否碰导轨。
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非本车间人员未经车间主任许可不得随便使用。
二、砂轮必须戴好砂轮罩,托架距砂轮不得超过5mm。
三、凡使用者要戴防护镜,不得正对砂轮,而应站在侧面。
四、砂轮只限于磨刀具、不得磨笨重的物料或薄铁板以及软质材料(铝、铜等)和木质品。
五、砂轮机起动后,需待砂轮运转平稳后,方可进行磨削,压力不可过大或用力过猛。砂轮的三面(两侧及圆周)不得同时磨削工件。
六、新砂轮片在更换前应检查是否有裂纹,更换后需经10 分钟空转后方可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砂轮片是否有裂纹、异常声音、摇摆、跳动等现象,如果发现应立即停车报告车间主任和安全员。
七、使用后必须拉闸,要保持卫生。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焊接时,操作人员必须戴手套,穿绝缘鞋。
二、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三、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上或木板上。
四、严禁在带压力的窗口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五、焊接存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六、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七、焊接预热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挂板等隔热措施。
八、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九、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部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十、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应有隔光板。
十一、雷雨时,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十二、施焊周围有易燃、易爆物时清除、覆盖、隔离。
十三、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去。
气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
1. 使用乙炔气瓶时应做到:
1.1 气瓶必须立放,并应使用托架,以防歪倒。
1.2 气瓶不准和氧气瓶放在一起。
1.3 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m。
1.4 气瓶不准在露天日晒雨淋。
2. 使用氧气瓶时要做到:
2.1 瓶身、瓶嘴严禁接触油脂。
2.2 不准在露天日晒雨淋。
2.3 必须距明火10m 以上。
2.4 不准和乙炔气瓶混放在一起。
2.5 不准用起重机吊运或人扛。
2.6 瓶内气体不准用净,应存有一定的压力。
2.7 使用中需要立放时,必须设托架。
2.8 用完后,必须戴好瓶口安全帽。
2.9 搬运时要轻放,不准撞击相碰。
3. 安装减压器前,应先打开气阀门,先清扫瓶觜后再装,装时须拧紧,开气阀时应站在侧面,头部闪开。工作场所10m 以内,禁放易燃易爆品。
5. 高处作业时要使用安全带,下面周围10m 应设防护标志,禁止作业和通行。
6. 严禁焊接或切割带有压力的容器及完全密封的容器。
7. 两人以上在一起作业时,火焰不准朝向对方,如因条件限制,必须朝向对方,应通知对方人员躲开。
8. 焊割工作暂停时,必须关闭焊、割枪和气源。
9. 在地沟内作业时,必须先排除可燃或有毒气体。
10. 焊、割具或橡胶软管带发生漏气时,必须及时修理或更换,不得将就使用。
11. 禁止把氧气、乙炔带绕在身上或骑在腿间作业。
12. 严禁用火烘烤氧气瓶或乙炔瓶。
13. 清除工件铁尘,严禁用氧气吹除。
1 严禁用氧气清除乙炔导管或吹除身上尘土,不准开着气门捅焊嘴,不准拔下乙炔带对着脸验气。
提升绞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前的准备
1. 各紧固螺栓不得松动,联接件应齐全、牢固。
2. 联轴器间隙应符合规定,防护罩应可靠。
3. 轴承润滑油油质应符合要求,油量适当,油环转动灵活、平稳;各种保护装置及电气闭锁,必须完整无损;试验过卷、松绳、紧急制动、闸瓦磨损、过压、欠压、过流等保护,声光和警铃都必须灵敏可靠。
5. 制动系统中,闸瓦、闸路表面应清洁无油污;紧急制动器、电磁铁动作灵活可靠,位置正确。
6. 各种仪表指示准确。
7. 信号系统应正常。
8. 检查钢丝绳的排列情况及衬板、绳槽的磨损情况。
二、提升机的操作
1. 提升机的起动与运转
1) 接到开车信号后,接通绞车控制电源,使电磁铁通电,
2) 将紧急制动器松开,此时工作制动器应保持制动状态。
3) 根据信号及深度指示器所显示的矿车位置,确定提升方向,操作工作制动闸到松开的位置,将主令控制器推到第一步,开始起动。
4) 根据电流情况,操作主令控制器,使提升机均匀加速到规定速度,达到正常运转。
2. 提升机正常减速与停车
1) 根据深度指示器位置或警铃及时减速,将主令控制器推到“0位。
2) 用工作闸点动施闸,按要求及时准确减速。
3) 根据终点信号,及时用工作闸准确停车。
3. 提升机运行过程中的事故停车
1) 运行中出现下列现象之一时,应立即断电用工作闸制动进行中途停车
A. 电流过大,加速太慢,起动不起来。
B. 运转部位发出异响。
C. 出现情况不明的意外信号。
D. 过减速点不能正常减速。
E. 出现其它必须立即停车的不正常现象。
2) 运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断电用安全闸进行中途车。
A. 工作制动闸失灵。
B. 接到紧急停车信号。
C. 接近正常停车位置,不能正常减速。
D. 出现其它必须紧急停车的故障。
三、收尾工作
1. 在检修及处理事故后,司机会同检修工认真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 搞好设备及机房内外环境卫生,并将工具、备品排列整齐和清点。
3. 按有关规定,认真填好各种记录。
四、提升机司机安全注意事项
1. 禁止超负责运行。
2. 非紧急情况运行中不得使用安全制动闸。
3. 提升矿车脱轨时,禁止用绞车牵引复轨。司机不得擅自调整制动闸。
5. 司机不得随意变更继电器整定值和安全装置整定值。
6. 检修后的必须试车,并做过卷、松绳保护试验。
7. 停车期间,司机离开操作位置时必须做到:
1) 将安全制动闸移支施闸位置。
2) 主令控制器手把置于中间“0”位。
3) 切断控制回路电源。
五、事故停车后注意事项
1. 故障原因未查清和消除前不准恢复运行,原因查清后故障未立即全部处理完毕,而能暂时恢复运行者,经领导批准可以恢复运行,将提升容器升降到终点位置完成本勾提升行程后,再停车继续处理。
2. 因电源停电停车时,应立即断开总开关,将主令控制器手把放至“0”。工作制动闸、安全制动闸置于施闸位置。过卷停车时,如未发生故障,经与信号工联系,维修电工将过卷开关复位后,可返回提升容器,恢复运行。但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填写运行日志。在设备检修及处理事故期间,司机应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提升机房,至少留一个坚守操作岗位,检修需要动车时,须由专人指挥。
架线机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在开车前司机对电机车的检查
(一)领用电机车时的检查
1、各电气设备的安装是否正确和牢固可靠。一切可移动的盖子是否盖好(电机车盖板、电机车出线盒、控制器盖等),联接螺丝是否齐全和拧紧。
2、受电弓升降是否灵活,碳素滑板磨损是否超限,绳子是否捆绑牢靠。
3、电缆有无损坏处,如有损坏,应及时处理。
4、司机控制器主手柄、方向手柄转动是否灵活,电机车的工况应与手柄位置相符。
5、电机车的机械部分有无严重变形,磨损是否过限及其它问题,各联接螺钉是否紧固和齐全、可靠。
6、转动制动手轮对电机车制动和缓解是否灵活,车闸及车轮间的间隙保持在2--3 毫米范围内,并处于同心位置,如间隙过大应调整。当闸瓦磨损厚度小于10mm 时应更换。
7、警铃能否正常使用。
8、所有润滑处的润滑油,油量是否够用。
9、撒砂器是否操作灵活,砂量是否足够。
10、检查照明灯是否明亮。
(二)运行中司机应注意以下检查
1、各轴承摩擦处是否过热,轴承温度不得超过75℃。
2、查看电缆有无损伤。
3、随时注意异常的气味和声响。
(三)电机车的入库检查电机车在入库前,司机应会同车库工作人员进行与交接班同样的检查,并在机车履历薄上登记。
二、电机车的驾驶规则
1、控制主手柄不得停留在两个位置的中间,否则会引起电弧烧坏触头。
2、电动机起动时,控制器主手柄只允许逐级转换,不允许一下滑过几个位置。
3、只许控制器在运行位置长期使用,否则会烧坏电阻器和过多消耗电能。
4、控制器从任何位置退回“零”位,均应迅速而平稳。
5、车轮打滑时,应将主手柄退回“零”,然后才撒砂逐级起动。
6、禁止用闸瓦制动来防止住车轮空转。
7、在挂钩时应用最低速度,减少撞击和振动。
8、司机离开机车时,必须将换向手柄随身携带。
9、电机车起动、运行、停车
⑴首先升起受电弓,合上自动开关,合上控制开关,此时照明灯亮。
⑵反时针方向转动制动手轮使电机车缓解后,将换向手柄移动至“向前”或“向后”位置。
⑶发出起动信号,操纵控制器调速手柄,从一个位置逐级转到下一个位置;不允许一下扳过几个位置,这样会引起过电流,自动开关动作使机车断电。“5”位、“8”位是经济运行级,允许长期使用。其它位置不能长期停留。
⑷若主手柄扳到第一位上电机车不动,允许再移到第二位置,如这时电机车还未动,应立即返回“0”位,检查原因,排除故障后再重新起动。
⑸电机车在起动过程中,若车轮空转应退回几位,并撒砂,待空转停止后再继续加速。
⑹不管主手柄在任何位置时发生电网断电,必须将主手柄退回“0”位。
⑺方向手柄在“前进”或“后退”位置时,两台电动机同时投入运行;在位置“Ⅰ”时,驾驶室后第一台电机投入运行,在位置“Ⅱ”时,驾驶室后第二台电动机投入运行。
⑻当使用单电机运行时,牵引之列车组必须减半。司机控制器应只在串联运行位工作,并不能进行电阻制动。
⑼电气制动:电机车仅在两台电机同时使用(方向手柄在前进或后退位置上)时,才能进行电气制动。电机车在运行时,需要减速或下坡需要恒速时,可使用电气制动,司机控制器主手柄在制动位(Ⅰ、Ⅱ、Ⅲ、Ⅳ、Ⅴ、Ⅵ)上逐级扳动就可产生制动力。
⑽停车时,先将调速手柄回到“零”位或制动位,顺时针方向扳动制动手轮逐级制动。电机车不得在牵引状态下,施加机械制动。如发现车轮被刹紧后在滑行,应适当放松制动闸,以解除滑行。
⑾如发现减速不够迅速,应及时检查制动系统,消除闸瓦摩擦面的油污。
⑿绝对禁止以逆向电流,使机车作反接制动停车。
三、司机操作注意事项
1、机车运行中,禁止将头身探出车外。机车头禁止搭乘人员。
2、运行时,司机应随时注意,发现用矿灯发出的信号应立即停车。
3、接近风门、岔口、岩巷口、弯道、坡度较大的地方,视线有障碍及前面有人时,必须减速慢行,并发出信号。
4、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将调速手柄和换向手柄打到“零”位,刹紧车闸,不得关闭车灯,并将换向手把取下,随身保管。
5、齿轮箱每天用探针检查油量。
6、区间行驶速度,运送物料时最大不得超过每秒4 米(14 公里/小时),调车时不得超过每秒1.4 米。
7、两台电机车在同一线路同一方向行驶时应保持不小于100 米的距离。
8、在行车中如果自动开关跳闸,应将控制手柄回到零位,再次送电,如连续跳开二次,必须断电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
9、运行中应随时观察电机车受电弓运行情况,如架空导线影响受电弓的运行时,应降低车速。
10、在行车中,如有可能撞车、撞人等危险情况,可紧急停车、电闸、手闸一起使用,同时撒砂制动,以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停车。
11、用电机车运送大件时必须有专人护送、低速安全运行。
12、机车进出岔道时,司机必须拉下受电弓,凭借惯性通过之,以防其钻网挂线。
金属支柱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所有修理人员必须听从班长的统一指挥和质量检验员的检查,不得无理取闹或各行其事。
二、工作前按规定穿戴好劳护用品,并详细检查所有的工具及设备、即工具是否牢固,大锤有无飞边,量具是否准确,设备运转是否正常等,确认无误时方准进行作业。
三、打大锤时应注意方向和周围情况,严防伤人、伤已、试压的支柱打水平楔时,严禁抡打,要求打准、打正。
四、大锤、手锤、扁锤等工具的飞边、毛刺应及时条磨掉防止伤人。
五、机器设备除指定的人员操作外,其它人严禁动用。
六、厂房内的配件、支柱、公用工具等要放整齐、牢固,严禁堵塞通道,做到文明生产。
矿灯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充电机必须有良好接地,应由专人负责管理操作,其它人员未经许可,不准乱动。工作时一定要戴好防护眼镜、口罩、防护手套,必要时穿防酸胶鞋。
2.所有机械设备必须与充电设备隔离。发电机整流子、炭刷不准接触硫酸溶液或气体。在未接好蓄电池的铅柱头前,严禁将电源合闸,以防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3.配制电解液时,必须先装蒸馏水,然后缓慢倒入硫酸。严禁将水倒入浓硫酸中。禁止将浓硫酸直接倒入蓄电池中。中途停车或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切断直流电源,然后关断充电设备,防止电流倒流引起爆炸。
5.蓄电池的端子,应使用镀铅夹子紧密连结,以防产生火花,引起电池内的氢气爆炸。
6.充电室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充电时,应打开门窗或通风设备。
7.在充电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在塞子上面或在蓄电池壳盖透气管里面的透气孔内的情况。如果这些小孔闭塞,气孔压力就会剧烈上升,使外壳爆炸。同时应经常检查电压、温度及电解液比重,特别是温度不得超过45℃,以防止爆炸或燃烧。
8.充电或检查电瓶时,严禁将金属工具放在电瓶上,以防电瓶短路而引起爆炸伤人。
9.搬运蓄电池瓶应用小车,并带胶质手套,围裙。要轻拿、轻放。
10.充电室不得离人,并应加强管理,禁止闲人乱进。
11.充电室内禁止明火、火花,应张贴“禁止烟火”的标志。室内应备有四氯化碳和二氧化碳灭火器。
12.蓄电池外壳及周围与酸液接触的地方应经常用碱水(5%碳酸钠水溶液)擦洗。
13.皮肤接触酸液时立刻用碱水或清水冲洗。酸液溅入眼内时应立刻用清水冲洗。充电室内应经常备有足够数量的碳酸钠溶液。
二、初充电安全操作
1、用两柱扳手插入透气盖的孔中,旋下透气盖,取出垫圈和堵头。
2、把电池倾斜45 度左右,用注液器将电解液注入,每个单格电池内应注入一定比重的电解液105ml 电解液。
3、注液后,将蓄电池静置2~4 小时,然后将蓄电池直、立起来,如电解液面低于注液孔时,应再补充一些电解液,直至与注液孔相平。
4、注液完毕后,把外壳漏液擦净,装上堵头、垫圈、透气盖拧紧。
5、按蓄电池说明书接通蓄电池,调整电压,使充电电流为0.9~1.0A。
6、每隔一小时调整一次电压,使充电电流保持0.9~1.0A 进行充电,充电至48 小时后,应打开注液孔,补充一次蒸馏水,使液面与注液孔平,然后继续充电满60 小时,再补充一次蒸馏水,再充电2小时,使电解液均匀。
7、检查电解液比重,如有偏高或偏低现象,应加以调整,然后再以0.9~1.0A 电流充电2 小时,至此,初充电结束。
8、矿灯在初充电完毕,放置2 小时后,在灯房作点灯试验,点灯时间应达到11 小时,而电池电压不低于3.5V。
9、为了避免在初充电时电解液的温度过高,也可采用充电电流0.7A 进行充电,在充电至55 小时后,补充一次蒸馏水,然后继续充电满90 小时。其它操作同上面的5、6、7、8、条。
三、日常充电安全操作
日常充电采用恒压并联充电法,充电电压为5±0.1V,在充电架上进行。
1、将矿灯依次放在充电架上,关闭灯头开关,把灯头充电插头孔插在充电插头上顺时针旋转180 度直到固定位置,电路接通,充电指示器有指示,则表示充电正常。
2、日常充电时间不得少于12 小时,充电完毕时充电电流应低0.1A。
铆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作前仔细检查所使用的各种工具:大小锤、平锤、冲子及其它承受锤击之工具顶部有无毛刺及伤痕,锤把是否有裂纹痕迹,安装是否结实。各种承受锤击之工具顶部严禁在淬火情况下使用。
二、进行铲、剁、铆等工作时,应戴好防护眼镜,不得对着人进行操作。使用风铲,在工作间断时必须将铲头取下,以免发生事故。噪声超过规定时,应戴好防护耳塞。
三、工作中,在使用油压机、磨擦压力机、刨边机、剪板机等设备时,应先检查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并严格遵守该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四、凿冲钢板时,不准用圆的东西(如铁管子、铁球,铁棒等)做下面的垫铁,以免滚动将人摔伤。
五、用行车翻工作物时,工作人员必须离开危险区域,所用吊具必须事先认真检查,并必须严格遵守行车起重安全操作规程。
六、使用大锤时,应注意锤头甩落范围。打锤时要瞻前顾后,对面不准站人,防止抡锤时造成危险。
七、加热后的材料要定点存放。搬动时要用滴水试验等方法,视其冷却后方可用手搬动,防止烫伤。
八、用加热炉工作时,要注意周围有无电线或易燃物品。地炉熄灭时应将风门打开,以防爆炸。熄火后要详细检查,避免复燃起火。加热后的材料要定点存放。
九、装铆工件时,若孔不对也不准用手探试,必须用尖顶穿杆找正,然后穿钉。打冲子时,在冲子穿出的方向不准站人。
十、高处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并详细检查操作架、跳板的搭设是否牢固。在圆形工件工作时,必须把下面垫好。有可能滚动时上面不准站人。
十一、远距离扔热铆钉时,要注意四周有无交叉作业的其他工人。为防止行人通过,应在工作现埸周围设置围栏和警示牌。接铆钉的人要在侧面接。
十二、连接压缩空气管(带)时,要先把风门打开,将气管(带)内的脏物吹净后再接。发现堵塞要用铁条透通时,头部必须避开。气管(带)不准从轨道上通过。
十三、捻钉及捻缝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
十四、使用射钉枪时,应先装射钉,后装钉弹。装入钉弹后,不得用手拍打发射管,任何时候都不准对人体。若临时不需射击,必须立即将钉弹和射钉退出。
配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值班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值班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人的人员,应经动力部门领导批准。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直行工作。若有必移制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绿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与供电单位或用户《调度员)联系,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班负责人必须复核对无误,并且将联系内容和联系人姓名作好记录。停电拉闸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等)。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的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对设备更为熟悉的一人担任监护人。远方控制或隔墙操作的油开关和刀闸(和油开关有连锁装置的)可以由单人操作。
二、用绝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拉合高压刀和油开关,都应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三、带电装卸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上。
四、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有电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五、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时,值班人员应按照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检电、装设遮栏和悬挂标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待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
六、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撒离,工作负责人向值班人交待清楚,并共同检查,然后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后,值班人员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
七、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八、15、高压设备停电工作时,距离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小于0、35 米必须停电。距离大于0、35 米但小于0、7 米设备必须在与带电部门不小于0、35 的距离处设牢固的临时遮栏,否则必须停电。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无可靠措施者也必须停电。
九、16、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线可能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油开关进行工作,而必须拉开刀闸,使各回线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断器都要取下。油开关的操作电源要断开。刀闸的操作把手要锁住。
十、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并且合格的险验电器,在检修设备时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十一、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导体接地并互相短路。对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部
分都要装设接地线。接地线应用多股裸软铜线,截面不得小于25 平方毫米。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拆除时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都应使用绝缘手套。装拆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不许检修人员自行装拆和变动接地线。接地线应编号并放在固定地点。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并在交接班时交待清楚。
十二、在电容器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将电容器逐个放电。放电后接地。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都应悬挂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十三、线路或用户检修要求停电时,值班人员应采取安全措施,然后通知对方负责人开始工作并进行登记。工作结束后必须接到原负责人通知方可恢复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设专人监护。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否则应停电进行。
十四、低压回路停电检修时应断开电源,取下熔电器。在刀闸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十五、低压设备带电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工作中要戴工作帽,穿长袖衣服,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工作。相邻的带电部分,应用绝缘板料隔开。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工具。
十六、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严防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产生高电压。断开电流回路时,必须使用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的专用端子上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中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十七、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值班人员应不经联系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以进行抢救。
十八、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该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 灭火器扑救。变压器着火时,只有在周围全部
皮带运输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机前检查机头各滚筒、电机、减速箱、清扫器、制动闸、机尾滚筒及拉紧装置状况,检查装截点与档煤板状况是否清洁良好,检查注油点,油质,油量,缺油时及时添加,检查各部螺丝,对轮螺丝,接地线是否齐全紧固,联轴器是否联接可靠。检查并试验信号是否清晰,防滑保护装置是否可靠,检查皮带接头是否完好,托滚有无损坏。
二、司机必须听信号开车,应按逆流方向逐台启动皮带机。如前台皮带机尾上有煤堆时,后台皮带机不许开动继续向前加载。运转时经常校正跑偏,各转动部件响声要正常,无振动碰卡现象。温度正常,一般滚动轴承温度不超过70℃,减速器不超过50℃,电机温度不超过铭牌规定,注意观察皮带扣情况,如超出范围,应处理后才能开机。
三、禁止在皮带机上乘人或运输其他物料,运转中不得进行检修。
四、停机时听清信号按顺煤流方向逐台停机,正常停机前一定要将皮带上的煤运完,方能停机,遇特殊情况应立即停机,并汇报。
五、皮带运行中,随时注意其声音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声响及时停机检查,或通知,检修工到位检查处理。
水泵司机操作规程
一、起动前的准备工作
1、按照待开水泵在管网上的水流方向,分别关闭或开启管路上有关分水阀门(水泵出口闸阀关闭不动)。
2、对水泵进行起动前的全面检查:
(1)、轴承润滑油的油质、油量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3)、各部螺丝是否松动。
(4)、转动水泵一圈以上是否灵活,盘根松紧是否适当。
(5)、水泵电机、起动设备的接线是否良好。
(6)、各操作手把是否在启动的位置。
二、开泵
1、合上水泵房馈电总开关、真空磁力起动开关。
2、采用有底阀的水泵,应打开放气阀和充水阀,至放气阀全部喷水,关闭各阀,按下真空磁力起动开关起动水泵。
3、采用无底阀时,开启水泵通射流泵的阀门,再打开管路通往射流泵的阀门,直至真空表指示泵内为真空为止,关闭两阀,按下真空磁力起动开关起动水泵。
3、水泵正常运转后,水泵压力表指示额定压力,慢慢打开闸阀,不得在出水闸阀关闭的情况下长时间运转。
三、水泵运行中注意检查
1、电压不得超过额定值。
2、电流不得超过电机额定值。
3、压力表指示正常。
4、电机、水泵无异响和震动。
5、轴承温升不超过规定即65 度,阀门不漏水。
6、盘根不进气、不漏水,管路、阀门不漏水。
7、检查水仓水位,保证足够的吸水高度。
四、出现以下情况应紧急停泵
1、水泵不上水。
2、水泵、电机有异响和振动。
3、泵体及管路、阀漏水。
4、电流增大,不返回。
五、停泵操作
1、先关闭出水闸阀。
2、按下开关停止按钮,停止电机。
3、关闭、锁紧馈电总开关。
小绞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的检查事项:
1. 绞车附近的顶、帮支护应牢固可靠,巷道内无影响绞车运行的杂物堆积;
2. 打压、戗柱的绞车,其压、戗柱要牢固有劲。因定底座的绞车,地脚螺钉必须坚固可靠;
3. 绞车突出部位距轨道侧不小于0.5 米;开关应上架摆放稳当,电缆要悬挂整齐,操作按钮要安装在操作方便及不受碰撞处;
5. 绞车各部件,螺栓、垫圈、护罩等要坚固齐全,制动闸和离合闸要灵活好用;
6. 绞车的减速器和轴承油量要充足、不漏油,油质必须合格;
7. 信号要灵敏可靠,并符合完好要求;
8. 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要牢固可靠,排绳要整齐,一个捻距内断丝不允许超过原钢丝绳总断面积的5%。
9. 地滚和立滚要固定牢固,转动灵活;
10. 挡车装置应牢固可靠,使用灵活,并符合有关要求;
11. 钢丝绳钩和保险钩绳卡和绳皮要齐全牢固,两绳卡之间距离要符合规定;
12. 道岔和岔尖必须搬动灵活和符合质量要求。
二、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1、拉车时的操作
1) 当听到拉车信号后,及时打“回头铃”;
2) 松开制动闸和离合器,按起动按钮;
3) 轻压离合闸,使车轮慢慢起动后再将离合闸压下;
4) 听到停车信号后,慢松离合器,同时将制动闸压下,按停止按钮。
2、松车时的操作:
1) 当听到松车信号后,及时打“回头铃”;
2) 松开离合闸,压下制动闸,按起动按钮;
3) 慢松制动闸,均匀松车;
4) 听到停车信号后,将制动闸压下,同时按停止按钮。
3、收尾工作
1) 把钢丝绳全部缠在滚筒上;
2) 切断电源,把开关手把打在断电位置,锁紧闭锁螺钉。
3) 搞好绞车周围环境卫生;
4) 盘好信号线、收拾好工具;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要及时停车。
1) 绞车起动或运行中,发现绞车移动和压、戗柱松动;
2) 车辆在平巷或斜坡上运行时,发现有人行人;
3) 发现由于掉道或其它原因造成的绞车超负荷;
4) 发现其他不安全情况或听见有人喊停车。
蓄电池机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领用电机车时的检查
1、各电气设备的安装是否正确和牢固可靠。盖子是否盖紧,联接螺丝是否齐全和拧紧。
2、电缆的保护橡皮套管是否完好,线管是否松动。
3、蓄电池正负极接线是否正确,蓄电池箱在车上是否牢固,挡块和定位销是否可靠。
4、控制器的触头、电动机的整流子及起动电阻等状态,不符合要求时应予修理。
5、电机车的机械部分有无严重变形,磨损过限及其它问题,各联接螺钉是否紧固和齐全、可靠。
6、转动制动手轮对电机车制动和缓解是否灵活,车闸及车轮间的间隙保持在2--3 毫米范围内,并处于同心位置。
7、警铃能否正常使用。
8、所有润滑处的润滑油,油量是否够用。
9、检查照明灯是否明亮。
二、电机车的交接检查
除进行第一条所规定的各项检查外,还应检查轴承的温度不得超过75℃,否则应退回机库检修。
三、运行中司机应注意以下检查
1、各轴承摩擦处是否过热。
2、蓄电池的放电是否已超过允许范围(牵引状态时,司机可根据照明的发光程度来判断电压降落情况)。凡达到规定的行驶吨公里时,应立即返回车库更换蓄电池箱。
3、查看电缆及保护套管有无损伤。
4、随时注意不正常的气味和声响,以便告诉车库人员及接班司机。
四、电机车的入库检查
电机车在入库前,司机应会同车库工作人员进行与交接班同样的检查,并在机车履历薄上登记。
五、电机车的电源联接原则
1、控制器的调速手柄和换向手柄应在“零”位。
2、插销插入插座时,正极对正极,负极对负极,不得互换。
3、插销插入后,应向右旋转到位,使之与插座正确连接。
4、以照明灯的点亮来检查电源是否接通。
六、电机车的驾驶规则
1、只有当换向手柄放在中间位置时,才允许将插销插入插座,或从插座中取出。
2、控制主手柄不得停留在两个位置的中间,否则会引起电弧烧坏触头。
3、电动机起动时,控制器主手柄只允许逐级转换,不许一下滑过几个位置。
4、只许控制器在运行位置长期使用,否则会烧坏电阻器和过多消耗电能。
5、控制器从任何位置退回“零”位,均应迅速而平稳。
6、车轮打滑时,应将主手柄退回“零”,然后才撒砂逐级起动。
7、绝对禁止用闸瓦制动来防止住空转。
8、应尽量避免蓄电池组放电电流过大。
9、在挂钩时应用最低速度,减少撞击和振动。
10、司机离开机车时,必须将换向手柄随身携带。
11、电机车起动、运行、停车
⑴松开制动闸,将换向手柄移动至“向前”或“向后”位置。
⑵发出起动信号,操纵控制器调速手柄,从一个位置转到下一个位置;在每个位置上停留时间为2--3 秒;位置转换动作应迅速。
⑶正常运行位置:2.5T 机车的四、六档。
⑷停车时,先将调速手柄回到“零”位,操纵制动手轮或制动闸逐级制动。如发现车轮被刹紧后在滑行,应适当放松制动闸,以解除滑行。
⑸如发现减速不够迅速,应及时检查制动系统,消除闸瓦摩擦面的油污。
⑹绝对禁止以逆向电流,使机车作反接制动停车。
七、司机操作注意事项
1、机车运行中,禁止将头身探出车外。机车头禁止搭乘人员。
2、运行时,司机应随时注意,发现用矿灯发出的信号应立即停车。
3、接近风门、岔口、岩巷口、弯道、坡度较大的地方,视线有障碍及前面有人时,必须降低速度,并发出信号。
4、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将调速手柄和换向手柄打到“零”位,刹紧车闸,不得关闭车灯,并将换向手把取下,随身保管。
5、齿轮箱每天用探针检查油量。
6、蓄电池应经常保持清洁,防止水滴进入,蓄电池箱盖合上前,应将充电箱及盖上的防爆接触面擦干净。
7、各型号机车具有的特殊规定按其说明书
主扇风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主扇风机司机必须接受专门培训和实习,经考试合格的后由矿发给合格证,才能独立从事本职工作。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二、起动前的检查
1、检查机械各部螺栓和键销有无松动,有则及时紧固。
2、检查叶轮是否正常,有无开焊裂纹磨壳现象,风峒、风门有无漏风现象。所处位置是否正确。
3、检查各部轴承油量是否适当,油质是否清洁。
4、检查皮带松紧情况,有无破裂。皮带轮槽是否磨损超限,护罩是否牢固。
5、检查超动设备是否灵敏可靠,接地装置是否完好。
6、各种仪表是否齐全灵敏,保护装置是否可靠。
7、电源电压不超过额定电压±5%。
8、手摇小绞车转动是否灵活。
9、检查轴承润滑情况,油质合格。
10、检查负压计、电流表、电压表、振动仪等仪表指示正常。
三、风机起动
1、关闭进风阀门。
2、合上软起动柜空气断路开关。
3、按下软起动柜启动按钮,接通主电源。
4、软起动柜起动结束主电路进入旁路后,开启进风阀门,起动结束。
四、运行中注意检查和定期巡视
1、各转动部位有无异响。
2、轴承座震动不大于0.3mm。
3、轴承温度不超过75 度。
4、电压符合规定。
5、电流不超限。
6、水柱计指示正常。
7、电动机温升符合规定。
五、风机有以下情况时,应紧急报告调度室和机电科值班领导。
1、主要运转部件有故障性的异响和震动。
2、电流超过额定值。
3、电动机扫膛,冒烟火。
4、轴承温度急剧上升,超限不下降。
5、进风闸门掉落关闭,无法立即恢复。
6、发生其它重大事故。
六、停机
1、按上级停机命令停机。
2、关闭进风闸门。
3、按下软起动柜停止按钮。
4、软超动柜电流表指示为0 后,拉下空气断路器。
七、紧急停机和意外停机
1、按下软起动柜停止按钮。
2、软超动柜电流表指示为0 后,拉下空气断路器。
3、关闭进风闸门。
4、上报矿调度室和机电科值班领导。
5、出现停电等原因自动停机,应关闭空气断路开关、进风闸门,准备随时开机或倒机。
八、风反操作
1、事故反风应在矿总工程师和矿长指挥下进行。
2、反风必须能在10 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
3、关闭主扇风机进风闸门。
4、压紧防爆门。
5、打开反风风机进风闸门。
6、合上反风起动柜空气断路开关。
7、按下反风超动柜启动按钮。
锻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手锻操作人员在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锤头、凿子等工具的顶部不得有毛剌或卷口。
二、操作时挥锤者与掌钳者错开一定的角度, 严禁对面和身后站人。
三、在挥锤头时, 应经常注意周围是否有人。挥锤头者禁止戴手套, 防止握柄打滑而发生事故
四、锻工应听从掌钳者的指挥。掌钳者的钳子应放在体侧, 不可放在腹部或胸前。使用的钳口必须与锻件相适合, 保持夹紧牢固。
五、冲头、手凿等工具的端部不准淬火, 冬季使用的工具应进行预热, 防止崩裂伤人。锻打间歇时锤头应放在水中, 防止脱柄。
六、红热的料坯和工件不准乱丢, 应放在固定的地方。
七、当凿切工件快断开时, 应轻锤敲击, 毛刺、料头可能飞出的方向, 禁止人员站立。
八、空气锤:检查各个运转部位,按规定注油。然后空车运转(冬天尤其必要)。
九、使用钳子应同工件形状大小配合,脚踏操纵杆的轻重快慢同手上的操作配合。操作时不准穿长衣大袖,不许穿拖鞋,不许吸烟,钳子把不能对着肚腹。
十、检查各个部件加油时,要停车进行。运转部位要加保护罩子。严禁打冷铁和紫红色伯,做到定时维护检修。
小水泵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水泵起动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水泵轴承是否缺油,联轴器连接是否良好,防护外罩安装是否牢固。
2、检查电动机及开关是否完好。
3、检查笼头是否堵塞,吸水管有无破裂进气,泵体有无断裂。
4、向水泵内灌引水排放空气。
二、起动操作
5、鼠笼式电机直接起动,按下开关起动按钮,待转速达到额定转速时,再慢慢打开水泵出水阀门。
6、水泵严禁在不上水和关闭出水阀的情况下长时间运转。
三、水泵运行中注意事项
1、水泵转动方向是否正确,上水否。
2、电机、水泵有无异响和震动。
3、电机温升不超规定。
4、水泵和电机轴承温度不超过75 度。
5、吸水井水位情况,盘根不进气,不发热,滴水不成线。
四、出现以下情况应停泵
1、水泵不上水
2、水泵转向不对。
3、泵内有异响。
4、电机、水泵轴承发热。
五、停泵操作
1、关闭出水阀门。
2、按下开关停止按钮,停掉电机。
提升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车原则
1、接班后未进行一般性检查,不得开车。
2、无信号和信号不明时不得开车。
3、发现钢丝绳不符合要求不开车。
4、超载时不得开车。
5、设备发生故障处理完善或附属设备、保护设备不完善不得开车。
二、操作程序
(一)正常运行时的操作程序
1、合上磁力站刀闸和空气开关,接通主电源。
2、打开电锁控制电源,如操纵零位信号灯未亮,此时应立即将操纵手柄置于零位。
3、按下油泵起动按钮,起动液压站。
4、完成上述操作后,可配合操作手柄和制动手柄,提升机即能完成提升和下放工作。
5、在减速开始时,逐渐收回制动闸进行制动,移动操作手柄,将操纵手柄拉回零位。
(二)正力减速下的停车
在减速阶段如出现“正力”,应将“正力”减速转换开关置于正力”减速位置,减速时主电机未断电,操纵手柄和制动手柄,使提升机准确停车。
(三)带负荷下放时操作
1、未配动力制动装置的操作
1)逐渐推出制动手柄,松开盘形闸。
2)快速将操纵手柄推出或拉到上、下极限位置。
3)下放到减速开始时逐渐拉回制动手柄,然后将操纵手柄拉回零位停车。
2、配有动力制动时的操作
1)在加速和等速阶段动力制动装置不投入运行,减速阶段动力制动自动投入。
A、逐渐将操纵手柄推出,松开制动闸。
B、快速将操纵手柄推出或拉到上、下极限位置。
C、到减速阶段时动力制动装置自动投入,到终点时拉回制动手柄,操纵手柄拉回零位,提升机停车。
2)一开始时动力制动装置就投入运行
A、逐渐推出制动手柄,松开盘形闸。
B、踏下动力制装置踏板,踏下的距离越大,提升机下放速度越小。
C、到减速阶段,松开踏板,动力制动装置自动投入,到终点时拉回制动手柄,操纵手柄拉回零位,提升机停车。
(四)提升机的慢速起动
提升机需慢速起动时,只要将操纵手柄上的按钮按住不放,将操纵手柄推出或拉回到任意位置,慢速电阻都不会切除,只有放开按钮后,提升机才能加速。
(五)紧急停车操作
1、遇到突然事故,需进行紧急停车时,只要跳下紧急制动脚踏开关,即可进行安全制动。
2、功按下油泵停止按钮,油泵停转,制动器进行安全制动。
3、过卷时的紧急停车
出现过卷时,深度指示器上的过卷开关将发出紧急停车信号,主电机断电进行安全制动,若是固定滚筒上的提升容器出现过卷,将过卷复位开关搬到“下降”位置,若是活动滚筒的提升容器过卷,将过卷复位开关搬到“上升”位置。
(六)调绳时的操作
1、转动检修调绳转换开关到“脱开”位置,逐渐推出制动手柄,待离合器完全脱开后,将制动手柄拉回。
2、扳动检修调绳转换开关到“调绳”位置,逐渐推出制动手柄配合操作手柄,即可进行调绳,调绳完毕后,拉回制动手柄,将操作手柄搬回零位。
3、将检修调绳转换开关搬到“闭合”位置,离合器闭合。离合器闭合后,将检修调绳转换开关搬到“正常”位置。
(七)调整盘形闸时操作
调整一级闸和二级闸时分别将检修调绳开关搬到“固闸”和“活动”位置,推出制动手柄,即可进行调整,调整完后,将制动手柄拉回,再将检修调绳转换开关搬到“正常”位置。
三、司机注意事项
1、提升机运行期间,严禁手离开操作手柄,严禁不带电的自由运转。
2、经常观察液压站残压,若超过0.5Mpa 时应请求处理。
3、外电源突然灿电后,应请求重新校正深度指示器。
4、如液压站突然失压后,可将磁力站的PK 转换开关扳到备用回路,液压站即可重新投入运行。
5、当提升机运行了安全制动,需查清故障后才准开车。
架空乘人装置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机原则
1、信号不明不开机。
2、钢丝绳不符合要求不开机。
3、制动系统有故障或设备启动有困难不开机。
4、设备受到阻碍或钢丝绳条滑不开机。
二、开机前的检查
1、检查各部螺栓、垫圈、销子等是否齐全、完整、紧固。
2、检查制动系统是否灵活可靠坐凳、钢丝绳、衬垫是否完好。
3、检查润滑部位是否漏油,润滑是否良好。
4、电气系统包括小电器是否完好。
三、开机程序
1、合上总开关。
2、合上各分路开关。
3、手动开机时,按下启动按钮,自动开机时,合上自动按钮,乘人发信号后,自动开机,自动松闸,主绳轮转动(注意旋转方向是否正确)。
四、停机程序
1、按下停止按钮,自动开机时要分断“自动”按钮,主绳轮停转并自动刹车。
2、断开各分路开关。
3、断开司机室各分路开关,再断开总开关。
五、运行中注意事项
1、设备声音是否正常,温度是否超限,电动机温升不得超过75℃,设备运转部位温度不得超过70℃,电磁铁温度不得超过厂家规定。
2、钢丝绳是否跑偏,绳轮、托轮是否转动灵活,坐凳是否挂到异物,主绳轮上缺少衬垫不得超过两块。
3、乘人上下坐凳是否安全。
4、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向调度站汇报,进行处理,司机记开工作地点,必须停机,并关门加锁。如有设备声音突变、电器、电缆冒烟、钢丝绳卡阴等危急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机,再进行汇报和处理。
采掘机电维护工操作规程
一、机电维护工应负责本工区机电设备的安装、运行和维护,执行好每日2 小时检修制度和每班进行3 次正常检查维护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备有易损的备件及各种材料。
二、机电维护工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佩带绝缘用具和安全用具。
三、检修电气设备时,禁止带电作业。必须切断电源,进行验放电,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或专人看护。
四、对溜子齿轮箱、油位、轴承、机头尾全面检查,及时注油和处理损坏的部位。
五、定期检查防爆设备的防爆面,要保持清洁不生锈,并定期涂油,打开防爆面要特别小心,不要碰伤和沾上炭灰,当沾上炭灰或发现生锈时,必须处理好后涂油。
六、安装迁移电缆必须用铁钩或胶带钩,禁止用铁丝吊挂,四线要分开,禁止有“鸡瓜子”、“羊尾巴”和明接头,在电缆上不准挂工作服和其它物件,如有破皮及时处理。
七、采掘头面的开关、电缆、信号线、牛头、水泵等要及时迁移,严禁带电迁移电气设备,每次迁移后,设备、电缆一定要符合完好标准。
八、要定期检查机电设备的保护装置,如防护罩、刹闸齐全可靠,其它要符合要求。
九、设备在需要迁移检修或安装时,要先检查起重工具,是否完善和有足够的强度,对吊挂点的棚梁、棚腿、支架要详细检查,确实可靠方可工作。
十、各种设备在操作前应仔细检查周围环境、设备情况,如支架、棚子、压柱、信号、链条等,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方可试车。
十一、接有局扇的掘进头,在局扇停机时,必须自动停掉所有电源,不准在迎头工作,更不准操作电气设备,恢复通风后,须经瓦斯员检查瓦斯浓度,不超规定方可送电操作。
十二、所管辖机电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供电要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十三、要详细交接班,交清工具、材料物品,如当班有未处理完的故障,要共同处理,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十四、接班后按以上要求全面检查管辖范围内的机电设备。
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遵守电工作业一般规定。
二、不准在设备运转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车并切断设备电源,按安全操作程序进行工作。
三、临时工作中断后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是否确已断开,并验明是否无电。
四、每次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
五、由专门检修人员修理电气设备时,双方要进行登记。完工后要作好交待并共同检查,然后方可送电。
六、动力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
七、带电装卸熔断器管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
八、熔断器的容量要与设备和线路安装容量相适应。
九、电气设备的外霹可导电部分必须可靠地与电网PE 线连接,零线与地线必须分开。接地线截面要符合标准,维修时应全面检查。
十、安装螺口灯头时,开关必须接在相线上,灯口螺纹必须接在零线上。
十一、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接线规程。
十二、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气设备的附近,不准堆放各种易燃、易爆、潮湿和其它影响操作的物件。
十三、使用梯子时,梯子要有防滑措施,踏步应牢固无裂纹。梯子与地面之间的角度以75°为宜。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使用人字梯时拉绳必须牢固。
十四、使用喷灯时,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3/4,打气要适当。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灯。不准在易燃物品附近点燃或使用喷灯。
十五、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不能切断电源时,使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泡沫灭火器或水灭火。
电瓶车充电工操作规程
一、将蓄电池的正极“+”、负极“-”分别与直流电源的正负极接好,注意不能接错。
二、按照该蓄电池说明书中规定的充电电流进行充电。
三、充电前应将特殊工作栓拧下。
四、蓄电池最高温度不得超过45℃,当电池温度达到40℃时,应减半电流进行充电,如温度继续上升,必须采取人工降温或停充电。
五、充电末期,蓄电池内部产生大量气泡,而且端电压和电液比重连续3 小时保持稳定不变,表明此次充电结束。
六、每次充电结束,需检查液面高度并拧紧特殊工作栓,再用水把电池表面冲洗干净,干燥后即可使用。
热水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1.锅炉点火前的检查与准备
(1)检查锅筒内部装置是否齐全,固定良好,是否有遗留杂物。
(2)检查炉膛、烟风道是否良好,各阀门挡板门孔的开关位置是否正确,严密程度是否良好,安全阀、压力表是否已校验。
(3)对转动机械进行试运转,检查运转情况。
(4)检查热水循环系统的管道阀门开关是否严密,位置是否正确,膨胀装置和恒压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5)冲洗锅炉及热力管网,并向系统充入软化水。
2.锅炉启动与运行的调节
(1)锅炉点火前,应先启动循环泵,并调节各阀门的开度,保持给水压力稳定。
(2)点火时,应先开引风机,通风3~5 分钟,再开鼓风机,点火升温速度应符合要求。
(3)锅炉运行应保持压力恒定、微负压燃烧,根据出回水温度及供暖热负荷,调整燃烧,防止汽化。
(4)司炉的定期工作:
1)每小时巡回检查一次;
2)每班至少冲洗一次水位表;
3)每班至少运行一次定期排污阀,连续排污根据炉水的品质调整排污量;
4)每周冲洗一次压力表弯头;
5)每周对安全阀做一次自动或手动试验;
6)有吹灰器的锅炉每班吹灰一次,烟管锅炉每半月清烟管一次。
3.停炉操作
锅炉停炉分正常停炉和紧急停炉。
(1)正常停炉一般按下列程序操作:
停止供给燃料和鼓风,减少引风,缓慢降温,待锅炉出水温度低于50℃时,停止循环泵,关闭锅炉进出口阀门,方可放水(短期停炉可以不放水)。
(2)紧急停炉按下列程序操作:
停止供给燃料及鼓风机,减少引风,压火、推出燃料,打开旁路烟道、炉门,通风冷却,打开紧急泄放管上的阀门,关闭出水阀门,开启补水泵或补水阀门,进行补水降温。
(3)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应做紧急停炉处理:
1)因循环不良造成炉水汽化,或锅炉出口热水温度上升比出口压力下相应饱和温度的差小于20℃时;
2)炉水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
3)循环泵或补水泵全部失效;
4)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排污阀全部失效;
5)锅炉承压元件损坏,危及运行安全;
6)燃料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运行安全,补水泵不断补水,锅炉压力仍继续下降;
7)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运行安全。
停电保护
(1)锅炉房停电后,若有备用电源或柴油发电机,应迅速启动,确保系统内水循环不中断。
(2)锅炉短时停电,应打开炉门及旁路烟道,进行压火,密切注意炉水温度变化,防止汽化。
(3)锅炉长时间停电,应打开炉门及旁路烟道,扒出炉膛内的燃料,降低炉水温度。
提升绞车操作规程
本电控装置以凸轮控制器控制,五段金属电阻,平衡切除。带动力制动。绞车运行方式分电动运行和制动运行。
(一)电动运行操作:
1、合上防爆自动开关ZK,将1CQ 的手柄扳到关合位置。此时控制
台上的电源指示灯HZSD 亮,表示电源接通。
2、将2CQ、3CQ 和4CQ 以及ZC、FC 的手柄扳到关合位置。给DZC外壳连锁杆退出按钮端头(接通电源)。
3、将控制台上过卷转换开关1HK 手柄置于正常位置,油泵转换开关3HK 手柄置于“1”或“2”的位置。工作位置开关2HK 手柄置于电动位置。
4、将防爆凸轮控制器TK 的操纵手柄放到“0”位,以保证在最大转子电阻情况下,提升电动机。上述准备工作完成后,在一切都正常的情况下,电源保护回路中的过卷保护开关1CK,2CK,闸瓦磨损开关3CK-6CK,过速保护开关7CK,脚踏开关JTK 以及外壳闭锁接点CKLS1 和CKLS3 等均处于闭合状态。
5、在控制台上按下工作电源起动按钮1QA,防爆磁力起动器1CQ吸合,为起动提升电动机和油泵电机作好准备。
6、在控制台上按下油泵控制按钮2QA,此时磁力起动器3CQ 或4CQ吸合,油泵电机起动,产生油压,为松闸作好准备。
7、操纵制动手柄,逐步松闸,同时将凸轮控制器手柄向前或向后推动,提升电机开始起动。手柄继续推动,逐级切除转子外加电阻,绞车加速,至电阻QR 全部切除,绞车全速运行。
8、绞车减速时,逐步拉回凸轮控制器手柄,则转子外加电阻逐渐增加,速度降低。同时操纵制动手柄,降低油压,逐渐抱闸制动,待达到停车终点时,将操纵手柄和制动手柄拉回零位,制动器抱闸,电机失电停车。
9、如果停车时间较长,则上述停车过程完毕后按下1TA,2TA,3TA按钮,使系统电源全部切除。
(二)动力制动运行操作
1、制动器手柄和凸轮控制器手柄均在零位。
2、将整流变压器ZLB 的调压接头,调到所需的制动电源位置。
3、合上馈电开关ZK,按下1QA 按钮,使磁力起动器1CQ 吸合,按下2QA 按钮,油泵电机起动为松闸作好准备。
4、工作位置开关2HK 转到制动位置,按下制动电源按钮3QA,使磁力起动器2CQ 吸合,为投入动力制动作好准备。
5、操纵制手柄使之松闸,提升容器开始下滑,并逐渐加速,此时按下制动控制按钮4QA,使直流接触器DZC 吸合,向提升电机定子输入直流,对电机产生制动力矩,使下滑速度放慢同时可以调转子外加电阻,来调节滑行速度。需要注意的是系统为固定电流调电阻的制动方式,因此在已投入制动电流的情况下,中途不应变换电源。
6、当接近终点停车时,利用可调闸抱闸制动,同时按下4TA 按钮,以断开直流接触器,解除动力制动。
(三)系统的闭锁装置
1、当发生过卷扣时1CK 或2CK 断开,使1CQ 释放,提升机失去电源,同时由于3CQ 或4CQ 释放油泵电机断电,提升机立即抱闸停车。只有将过卷转换开关1HK 转到过卷方向相反的位置时,才能开车,恢复正常。
2、在绞车运行中,若发生紧急事故,可踩下脚踏开关JTK,使系统断电立即停车。
3、当提升容器运行到减速位置时,减速铃发出声响,以提醒司机注意。工作位置开关2HK 为选择电动运行和制动运行的转换开关,并起到将交流电路相互隔离的作用。
5、油泵电机未起动,换向控制回路的3CQ 或4CQ 未闭合,提升电机不能起动,防止在没有油压而抱闸的情况开车。
6、油压零位开关10CK 是制动手柄零位闭锁,即制动手柄在零位时,方能启动油泵,防止跑车事故。
7、凸轮控制器零位闭锁,是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提升电机至新起动时,其转子外加电阻QK 处于最大值,以避免在转子电阻短接的情况下,启动提升电动机。
8、过速保护开关7CK,是当提升容器的速度超过规定值时断开,使提升电机电机断电,同时抱闸制动停车。
9、离合器位置指示信号行程开关8CK 和9CK。当双筒绞车调绳时,离合器完全脱开后,行程开关8CK 闭合,信号灯UXD 亮,告诉司机可以进行调绳操作。当调绳完毕,离合器完全复位后,则行程开关9CK闭合,信号灯LXD 亮,提升机可以正常运行。
10、闸瓦磨损开关3CK-6CK。当盘式闸的某个闸瓦磨损到一定限度时,该开关切断1CQ 回路电源,HD 不能起动,必须在更换闸瓦衬片后,才能恢复正常工作。
化学氧自救器操作规程
1.入井人员必须领取并随身携带自救器。
2.携带自救器应避免碰撞、跌落,不许当坐垫用,不允许用尖锐的器具猛砸外壳和药罐,不能接触电源或其他裸露带电物体。
3.携带待用时,任何场所不准随意打开自救器外壳,如自救外壳已意外开启,严禁随意拆动内部生氧药罐的任何零部件。
4.将专用腰带穿入自救器腰带卡之间,固定在背部右侧腰间。
5.在井下作业时,一旦发生瓦斯、煤尘爆炸、火灾和瓦斯、煤尘突出事故征兆时,就应立即佩戴好自救器,马上撤离现场。
6.佩戴自救器顺序:去除护罩胶片开启锁口带扳手去掉上外壳套上挎带拉出启动针拨掉口具塞将口具放入口中,牙齿咬住牙垫,紧闭嘴唇夹好鼻夹调整挎带,去掉下外壳系好腰带退出灾区。
7.在佩戴过程中,万一启动装置失灵,只需向气囊深呼一口气,仪器照样工作。
8.佩戴自救器要求操作准确迅速,撤离灾区时,要沉着、冷静,最好迅速行走。
9.在整个逃生过程中,要注意把口具、鼻夹戴好,保持不漏气,绝不可以从口嘴中取下口具说话,万一碰掉鼻夹时,要控制不用鼻孔吸气,迅速再夹上鼻夹。
10.当发现呼气时,气囊瘪而不鼓,并渐渐缩小时,表明自救器的使用时间已接近终点。
第三部分
安
全
管
理
制
度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一、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二、要对所有机电生产岗位加强调度,及时掌握生产及设备运行情况。
三、对主要生产要害场所要进行检查有无“三违”现象,对违章要及时处理。
四、值班干部要深入现场严格检查,及时解决重大安全隐患和关键问题。
五、机电管理人员应按各自负责范围根据规定定期和不定期到要害场所上岗检查,并做好记录。
六、每周巡视各机房一次,查看运转日志,检查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动作情况,查钢丝绳与吊挂装置的检查情况记录,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安排处理,查司机持证上岗与坚守工作岗位情况。
七、机电科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查交接班情况,各个岗位上的人员是否到齐,查夜班是否有人离岗或睡觉。
八、查设备日常维修与安排一般检修执行情况与完成情况。
设备包机制度
一、主要设备包机制度的内容是: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共同对设备实行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的制度。
二、包机组人员必须做到“三懂”,即懂操作规程,懂设备性能,懂设备原理,“四会”即会操作,会保养,会修理,会判断和处理故障、事故。
三、包机组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与定期保养制和日常检修与一般检修制度,包机组有明确分工,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四、包机组应执行“五严”,即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五、包机组应确保设备达到完好标准,机房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开展争先创优竞赛活动,对评选出的先进包机组给予表扬奖励。矿用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查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对入井电气设备的规定及《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入井防爆开关必须符合本制度的各项要求,方准入井使用。
一、外壳无变形、无开焊、无锈蚀、托架无严重变形,表面清洁。
二、坚固用的螺栓、螺母、垫圈等齐全,无锈蚀,同一部位的螺栓规格一致。
三、接线嘴内的密封圈、金属垫圈、金属堵板齐全。
四、接地装置齐全。
五、操作手柄位置正确、扳动灵活、与操作轴连接牢固、无虚作。
六、按钮、手柄、及壳盖机械闭锁关系正确可靠。
七、防爆性能符合《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规定。
八、接线室清洁、无灰尘、积垢、接线装置齐全。
九、辅助触头接触良好,接触面积不小于60%,触头接触不同期不大于0.2mm。
十、隔离刀闸接触良好,插入深度不小于刀闸宽度的2/3,接触面积应不小于刀夹的75%。
十一、导线绝缘无破损老化、绝缘性能良好、660V 不低于2MΩ,380V不低于1MΩ。
十二、配线整齐、清楚、开关内部导线不得有接头。
十三、继电保护装置、综合保护装置动作灵敏可靠,并严格按规定整定试验。
十四、熔断器无严重烧焦痕迹、无裂纹、熔体容量选用合适。
十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
十六、由井下电工班班长检查开关,并填写、签发入井合格证,入井合格证一式两份,一份由本班长期保管,一份随开关入井,未取得入井合格证的开关严禁入井,如有违反将对当事人给予50——100 元罚款处理。防爆电器设备检查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防爆电器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
程》、《防爆性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国家标准汇编》和《煤矿机电设备
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别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防爆设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作为非防爆设备处理:
1、新到货的防爆设备,没有防爆标志、生产许可证号、检验合格和防爆设备到货验收单等。
2、防爆设备失去防爆性能,没有防爆标志,经修复而不能达到防爆性能者。
第三条:防爆设备在安装前必须进行下列检查,凡有故障或防爆性能遭到破坏的设备禁止安装:
1、电器设备铭牌规定数据是否与接线电压和使用机器设备的容量相适应;
2、设备的外形结构是否完整,防爆性能是否良好;
3、设备内部是否损坏;
4、检修记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完整。
第四条:防爆设备安装地点,不应有积水和滴水,特别在淋水很大的采掘工作面安装设备时,禁止乱放与防爆设备安全运行和验修无关的杂物,设备的安装要稳固可靠,合乎产品说明书上的规定安装要求,不准有倾斜或震动现象。低压开关在安装后应平正牢固,磁力开关的最大倾角不提超过15°。设备与设备之间或与墙壁之间,要留有足够的距离,以便检修。高压防爆开关的安装位置必须平整,电缆与开关连接时,必须通过进线装置,进线装置必须灌注绝缘胶、封堵严密。
第五条:防爆设备安装后应符合防爆性能的要求。
1、各处螺丝和弹垫必须齐全完整拧紧,防爆接合面的间隙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防爆面不得锈蚀,如锈蚀应作以处理。
2、接线工艺符合“完好标准”要求。
3、闭锁装置应牢固可靠。
第六条:高压设备两台以上的开关组合使用时,其连接器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第七条:矿用变压器在安装前检查有无漏油和损坏的现象,在井下加入变压器油时,应防止灰类、杂物和水滴入变压器中,变压器油的耐压在运行中是25 千伏,新安装的是30 千伏,其它性能也必须符合规定。电缆与变压器连接应通过接线装置,接线要牢固,并将电缆卡紧。
第八条: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检修后必须经主管电气技术员、设备组、施工单位,按《防爆电气设备安装与检修细则》的标准进行验收,主要供电场所必须机电矿长、总工参加验收,不合格不准运行。防爆电气设备日常检查原则是谁使用谁负责,由各单位维护员和司机负责,每班至少一次,检查内容:
1、防爆设备及周围环境是否保持清洁,有无淋水积水和妨碍设备安全运行、检修的杂物。
2、防爆设备是否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外壳是否遭受外力损坏。
3、设备安装是否牢固可靠,有无倾斜,歪倒及震动现象。
4、防爆设备的外形结构,是否符合防爆性能要求。
5、设备的接地装置是否完整牢固。
6、设备各部声音和温度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
7、电缆吊挂是否牢固、整齐,有无破损和被挤埋的现象,工作面电缆有无被炮崩的危险。
8、电缆接头是否松动、过热,是否符合要求。
9、检漏继电器指示的绝缘电阻是否正常,低于规定应及时处理。
第九条:低压防爆开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使用:
1、缺少消弧罩,或消弧罩的电压等级低于接入电压者;
2、使用无熔断器管的裸露熔丝(片)者;
3、磁力开关的磁力系统失去作用,利用力即可“起动”、“停止者;
4、防爆性能破坏或闭锁失去作用者。
第十一条:五小设备的检修,由大修厂五小电气设备修理组统一修理。
1、修理质量标准符合《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20.1 至20.4
条规定。
2、检修好的五小电气设备,机电科技术员和设备管理有关同志验收,合格后发给电气设备修理验收单,方可入库备用阻燃胶带、电缆检验制度
一、阻燃胶带检验制度
1、采用胶带输送机运输时,必须使用阻燃胶带。
2、采购胶带时,必须采购具有资质的专业胶带生产厂家生产的阻燃胶带,不准在市场上随意采购阻燃胶带,谨防采购假冒伪劣产品。
3、阻燃胶带入井前,必须取样经过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准入井使用。
二、电缆检验制度
1、凡用于井下的各类电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要求,必须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采煤机械质量检验中心核发的《产品检验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核发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生产厂的《出厂检验合格证》。
2、电缆连接装置必须采用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
3、井下使用的各种电缆必须经有资质的阻燃电缆检测站进行安全性能检测,检测合格后出具《阻燃电缆检验报告》,否则不准入井使用。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一、设备安全运行必须以预防为主,实行计划检修。各矿在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设备的检修计划,并在每月二十五日前上报公司。
二、矿要每月召开一次月末检修会议,安排好检修的人员,项目及所需的配件,杜绝设备带病运转。
三、设备的检修按不同检修内容和工作量的大小分为大、中、小修三类。到期大修的设备由矿机电科负责,中、小修由使用单位负责,必要时机电科负责技术指导。
四、采掘工作面的设备坚持定期检修制度,每班有维护保养时间,每天安排检查维修时间,每周安排中型检修,每月安排大型停产检修。
五、采掘,运输设备实行周期性轮换检修,轮换检修在更换工作面时间进行。
六、设备检修要严格质量验收,凡进厂检修设备必须按“进出厂验收制度”执行,大型设备停产检修由检修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合验收。
七、大型固定设备除节假日检修外,每月要有一天检修时间,每年每台设备停产检修日不得少于12-15天。
八、设备计划检修兑现率要达到85%因管理不善造成设备早期失修,造成后果严重的追究使用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设备检修后的质量验收要执行《煤矿矿井机电设备检修标准》。
十、全矿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要达到90%。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一、技术措施
(1)隔绝:对外界导入的杂散电流要采用隔离措施。
(2)旁路连通:如果已经知道或怀疑管线上存在杂散电流,就可以在事先断开的法兰处跨接一条导线,给杂散电流开通一条旁路。为了有效起见,电气连通必须是低电阻的,使导线与管线的接触电阻越小越好。
(3)及时调整电网用电负荷,使之三相用电平衡,消除工作接地极处不平衡电流。
二、管理措施
(1)矿井杂散电流的管理,按《煤矿井下牵引网络杂散电流防治技术规范》(MT670--1997)执行。
(2)对易产生杂散电流场所每周进行一次普查,并消除火花放电间隙。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易产生杂散电流的危险场所严格管理。
(4)对职工进行有关防止杂散电流火灾事故的安全教育。
三、测定周期
(1)每月用携带式杂散电流测试仪测试一次井下杂散电流。
(2)架线的漏泄电流值可每季度测试一次。如发现漏泄电流变化较大时,应加强观测,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测定周期。
(3)有架线运输巷道的轨道接缝电阻值,根据情况,定期测试。停送电制度
1、井上下低压电气设备安装和检修必须停电时,必须做出停电申请报告,并制订出专项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当不影响安全生产时,由机电科审批。当影响安全生产时,由主管电气的技术员报安全、生产部门审批,矿领导批准。调度室、施工单位各持一份。停送电报告必须提前一天交调度室;10KV 停电报告提前二天报矿领导审批;无停电报告,严禁停电。
2、对需要停高压的停电报告,必须填写“操作命令票”。
3、高压停送电操作,由专职电工负责,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者要站在绝缘垫上,戴上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靴。停电后,要将停电开关的把手闭锁,锁上专锁或专人看管,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停电警示牌。送电时,由申请单位施工负责人通知送电。
4、停电工作人员到现场后,要检查设备和路线,停电后要执行验电、放电、三相短路接地等安全措施,并检查有无反送电的可能性,联系停送电要有专人联系。
5、停电工作完毕后,要检查施工现场,当同一线路有几处工作时,每处都要检查,然后方可联系送电。检修后,送电操作要先试验一次,无误后再正式送电,一切正常后方可离开现场。
6、高低压停电时,和恢复正常送电后,均必须汇报调度室,特别是影响扇风机供风的区域。必须由调度室采取相应布署措施后,方可停送电。
电气试验管理制度
电气试验必须执行“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国家有关规程。机电科电气试验人员负责本系统电气设备试验工作,以及电器设备的检查、检修、调整试验工作。
一、电气试验工作,要根据编制批准的试验计划实施,试验后要进行验收,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二、要加强电气试验工作的技术管理,建立健全主要设备历年来试验资料和档案,掌握设备性能变化的趋势,不断提高试验技术水平。
三、对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按新安装交接试验标准进行,并写出详细的试验报告,交使用单位。
四、电器设备如变压器、电动机、开关、电缆等在投入运行前必须按规定做检查、测试、调整和电气试验。
五、每年冬季,避雷器要退出运行,每年雨季三月一日前对防雷电设施,接地装置进行预防性试验,合格后方准投入运行,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线检查,排除故障隐患。
六、井下电气试验的安全措施,应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验调整工作结束后,需经防爆员检查签字后方可下井投入使用,井下三大保护严格按“煤矿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和“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进行,继电保护定值不经主管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批准,不得任意更改。
七、电器设备使用的绝缘油,要进行定期试验、化验,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进行”,油断路器多次跳闸和故障后,应取油试验。
设备保养制度
1、日常保养
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15 分钟的巡回检查,班
中责任制,随时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
险装置等是否正常;班后、周末、节日前的大清扫、擦洗、交接班的
各种记录及清洁卫生等工作。如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发现重大问题,
立即通知机电科共同研究处理。
日常保养的具体内容:
1)检查设备的操作机构,变速手柄、各种档铁、限位器、指示器、
指示信号及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等是否灵敏可靠。
2)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并定时、定点加入定质、定量的润滑油。
3)检查设备容易松动、脱离的部位是否正常,附件工具是否齐全。
4)检查设备腐蚀、砸、碰、拉伤和漏油、漏水、漏气、漏电等情况。
5)搞好清洁卫生工作。
2、定期保养
设备运转(行)到规定台时(或时间)后,以维修工为主,操作工配
合,按规定内容进行保养。定期保养完后,由设备管理员和技术员验
收评定,填写保养记录并作为考核指标。
定期保养的具体内容:
1)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清洗。
2)除进行日常保养内容及处理日常保养无法处理的缺陷外,对设备
的各部位配合间隙进行适当调整。
3)各油毡、油线、滤油器及各种防尘装置要进行清洗,要使管路保
持通畅无泄漏。
定期保养的间隔期及作业时间,一般1~2 个月进行一次或运转500
小时进行一次,并利用一个周末下午进行。
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一、事故定义:因维护、操作、检修以及管理等非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应依据事故追查分析制度严格执行。
二、事故的汇报程序
1、机电科发生事故后,应及时向机电科长、调度室汇报,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召开事故现场会。
2、根据事故的性质及损坏程度,由机电科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单,包括基本情况,原因分析,经济损失,事故处理初步意见和今后的预防措施交安全科。
3、机电科发生事故,必须按程序及时汇报。对于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除通报批评外,将根据本制度之规定进行处罚。
三、事故调查:
1、特大事故、重大人身事故、重大设备事故,死亡事故的调查执行
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其相关规定。
2、发生轻伤以上人身事故(包括轻伤)、主要设备和重要辅机设备损坏事故,由机电科、安全科组织调查分析。
3、事故通报由机电科长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安全科。
4、发生事故时应立即进行调查分析,本着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尊重科学的原则进行调查和分析事故原因,做到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其他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5、发生事故后未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记录或拍照,现场不得任意变动,更不能破坏。需要紧急抢修恢复运行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
6、根据事故调查的事实,通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确定事故直接
责任人和领导责任,根据其在发生事故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次要责任人、事故扩大的责任者,并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四、事故报告
1、一般事故、轻伤事故和设备故障由机电科形成书面材料交安全科
2、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类以上机电事故时,由机电科组织抢救伤员,指挥采取措施预防事故再发生,并保护好现场。同时由机电科上报矿领导,重大事故同时越级上报。
五、事故的处理:
责任者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应分别受到批评教育,罚款,赔偿损失,行政处分直至刑事处分。使事故责任者和其他人员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六、事故的统计
机电科对事故要有详细的记录。并对事故造成的损失(直接和间接)进行准确详尽的统计。
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节: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我矿机电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转,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我矿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第二条:我矿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全矿机电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坚持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精心维护、正确使用、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以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
第三条:健全组织机构,矿设有分管机电工作的矿长,机电总工程师,机电科有分管设备的科长,技术员和专职设备管理人员;采、掘、运等单位有分管机电的兼职设备管理网员,在机电矿长和机电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全矿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机电科是机电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全矿的机电业务实行统一领导,建立正常的机电工作秩序。机电科必须健全机电设备、配件管路台帐卡片、图、牌、板、设备手册和特种设备的单列分帐和设备固定次产台帐。
第五条:由机电矿长、机电总工程师组织,机电科负责编制全矿机电设备大修计划、维检和更新改造计划,每月统计汇总全矿机电“三率”编制报表及时上报公司机电业务部门。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机电科每旬组织一次由各单位设备网员和机电维修人员、职能单位管理人员参加的设备质量检查,每月汇总检查结果兑现奖罚,机电科长、技术员应参加每周一次的定期检查,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及时处理。
第六条:机电矿长每月必须组织召开一次机电工作会议、研究、布置、检查机电设备管理工作。机电科长每周召开一次采、掘、运、维护班长例会,总结经验布置工作。
二、设备选型,保管和使用
第七条:机电科应根据矿井机电设备的技术性能和生产发展,编制年度设备维简更新改造计划和月度设备购置计划报机电矿长和总工审核,矿长批准。设备选型应坚持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原则,禁止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大型固定设备选型、设计应经矿审查、批准。
第八条:新购设备到货后,供应科负责通知机电科共同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单入库。防爆设备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安全标志”。机电科负责登帐、编号和图纸资料保管;财务科负责办理固定资产入帐手续;供应科负责设备和随机部件的妥善保管。验收中如发现质量问题,由供应科负责退贷或向对方提出索赔。
第九条:设备必须入库保管,大型设备必须下有衬垫,上有遮盖,严禁露天存放,日晒雨淋,库存设备应定期对库存设备进行检查保养,严禁拆卸配件使用。
第十条:机电设备、电缆,配件等由机电科统一检查试验领发,设备的领用必须由各单位维护员到机电科办理领用手续。重大机电设备、预防性紧急备用设备或配件须经机电矿长、机电总工签字同意,对于特殊情况下,矿值班签发的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在两天内到设备管理人员处办理领用手续,交仓库保管人员。
三、设备的安装与使用
第十一条:设备安装前,必须检查,保养和试验,设备下井必须持有“设备下井合格证”否则井口把钩工不得准许下井。
第十二条:采掘运等流动设备的安装,生产技术部门必须一日前提出设计和安装计划,安装单位必须按设计安装,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与《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标准》,严禁未经检修的设备安装,及设备倒装。
第十三条:安装机电设备的巷道,硐室等井巷工程,必须经过机电、生产、技术科联合验收。符合安装要求,方能进行机电设备安装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竣工后,应由机电矿长、机电总工程师、生产科、机电科以及工程施工单位、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员共同验收并进行试运转,合格后办理设备移交手续,交付使用。否则,不得移交生产,并限期整改。
第十四条:如遇特殊情况或因生产急需,经矿领导同意,设备急需投入运行,但又有客观条件或缺少材料、配件,一时达不到规定标准要求,而又不影响安全生产的设备可先交付使用,办理临时交接手续,接收单位不得推诿,由设备管理员记好所存在的问题,由安装单位承担设备不完好的责任,并待条件具备后继续处理,直到合格办理正式手续移交为止。特殊情况下,机电科、生产科进行裁决,设备投入运行后,使用单位要加强管理,安装单位要催促供应部门落实材料、配件,不得无限期的拖延时间,造成不必要的扯皮和机电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在用中的设备应实行包机制,包机组可按单台设备、系统或机组为单位承包,并由各班司机、维护员组成,一般的设备管理、维护、保养、检查、维修和故障排除由机电科、使用单位共同负责,重要检修与故障排除由机电科解决,包机人员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方可承担。
四、设备后期管理
第十六条: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更换。
1、管理范围:原则上是谁承包谁管理,谁保养谁维修,包括检查排除故障,更换等。
2、电气设备:单头面以变电所的尾端开始,多头面以本头面第一台馈电开关开始到迎头,由使用单位、机电科共同管理,。以上部分均由机电科管理,机械设备、井上下口及大巷运输设备由运输队、机电科共同管理;单头掘进由掘进队、机电科共同管理;大型固定设备由机电科管理。
3、设备的更换由使用单位向机电科提出报告,机电科汇同生产部门研究解决。
4、新型设备使用后,机电科必须及时对使用单位维护员进行专项技术培训。
第十七条:各单位对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有专人负责,严禁设备频繁起动、带病和超负荷运行。要经常保持设备和工作地点、场所的清洁、整齐,搞好安全生产。
第十八条:各单位对使用的设备不得损坏、埋没、丢失、否则按设备的价格及损坏程度折价赔偿。各单位不得擅自调换、拆套设备,确因生产需要需拆除和移交设备的,提前通知机电科,并到设备组办理拆除手续、移交手续,否则按设备管理奖罚制度执行。
第十九条:各工区要加强设备的润滑管理,建立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点、定量、定期)制度,严格执行加油、换油制度,并有记录。确因设备润滑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者,按设备管理奖罚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设备发生事故,机电科应汇同安全科等有关部门和矿领导,认真追查、分析,按《煤炭工业企业机电运转事故管理办法》严肃处理,并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对该事故要查清原因和责任,并提出处理的建议或意见,对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加重处罚,严格按设备管理奖罚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设备的检修分为日常检修、中修及大修理三种。
㈠日常检修由使用单位维护员、机电科维修人员在生产间隙或尽量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随时进行,主要提升设备执行每天两小时强制性检修。如因设备日检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设备管理奖罚条例执行。
㈡设备的中修、大修要按计划进行,经矿长鉴定意见后报公司审批,计划审批后交矿生产部门纳入年、季、月生产计划统一安排,并提前七天将计划下达到施工班组,确保设备修理顺利完成。
第二十二条:本矿设备的大,中修及停产检修,各修理班组必须按机电科及生产部门的计划安排进行。
第二十三条:移动设备大、中修理应在地面进行,使用单位回收的设备必须交机电科,使用单位维护班长负责到设备组具体办理送修的验收手续。设备其零部件损坏,严格按设备奖罚条例执行。固定设备的大中修必须有检修报告和开工报告。内容包括检修项目、施工时间地点、材料、备件需用情况,经批准后由检修单位技术员编制检修施工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劳动组织,报机电科、生产科、安全科、矿总工、矿长审批,施工前必须传达到每个施工人员,施工负责人严格按施工措施组织施工。
第二十四条:严格执行开、竣工报告制,坚持一工程两报告,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负责编送矿长审批;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及时向机电科送交竣工报告,机电科再按一定的程序办理送交手续,否则不得开工。
第二十五条:设备大修后的验收
(一)设备大修后,检修单位要及时通知机电科负责技术的工程师、技术员牵头,汇同设备管理人员、检修单位负责人或技术员,使用单位的维护员要按检修质量标准严格验收、试运转和性能测定,坚持以仪器、仪表测定数据为标准,严把质量关。因技术、仪器、仪表所致无法测定的以安全运行三天为合格。
(二)验收后,机电科技术员要将检修内容详细记入设备档案,并将设备检修记录、试验记录及验收单一并收入归档,妥善保管。
(三)参加设备验收的人员秉公办事,认真验收严禁不合格的设备入库或投入使用,否则追究验收人的责任,对造成设备事故严肃处理。
(四)大型固定设备大修后,施工负责人提出竣工申请,由机电矿长组织,机电总工程师、分管设备的工程师、施工负责人、生产科、安全科按照质量检修标准和开工报告编制的检修项目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竣工。设备大修后,经实际审核所用费用(包括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由大修理专项资金支出。对检修中,采用新工艺,提出合理建议,修旧利废,降低消耗,将观其效果和节资情况予以奖励。
第二十六条:设备的出矿修理
(一)本单位无能力检修的设备(包括五小设备)由设备管理人员汇同机电科技术员和使用单位技术员共同对所修设备做出签定。然后由设备组提出申请,经分管矿长同意后,再联系维修部门,凡出矿修理的设备及外调、外借、出售等需出矿的设备、电缆等必须经分管矿长批准到设备组备帐并签发机电设备出门证明,供应科审批后方可出矿。对修好回矿的设备,仍有设备管理人员汇同原签定人员共同签定,合格者签发验收合格证入库保管。如外委修理的机电设备未经机电科验收,而入库使用的,造成后果,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对外委检修的设备,验收人员要坚持标准秉公办事,不准假公济私,营私舞弊。
(三)财务部门应见到验收合格证方可付款。
第二十七条:设备的报废
在每年一次设备大清查后,由机电矿长组织机电科、财务科、安全科组成鉴定小组共同鉴定,提出确凿的技术数据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属于非固定资产的由机电矿长批准,属于固定资产的报矿长及公司批审。各单位不经批准都不得将所用设备随便列入报废之列。对报废的设备统一存放妥善保管,以便于利用备件等。设备的封存:暂不需用和连续停用六个月以上的设备进行封存,凡要封存的设备必须登记造册,按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检修后封存,封存设备要妥善保管,定期检查不经设备组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封和拆卸封存设备。设备的更新改造:设备的更新及改造每年由机电总工程师同机电科根据设备实际运行状态和长远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报矿研究批准后实施。更新改造要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保证更新改造后,设备安全、可靠、先进、节耗和增值。
第二十八条:安装后的设备移交与回收
(一)设备的一次性安装,按照生产设计和所需设备的规格、要求安装。安装后的设备移交前由安装单位负责从安装之日起,试运转三天开始交接。移交时,由安装单位联系使用单位并通知设备管理人员共同验收交接,一次交接不符合安装质量标准者,罚安装单位50 元。第二次交接仍不符合安装质量标准罚150 元。每拖一天加罚100 元。移交后,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维护、回收。回收的设备把回收条交设备组以便核实。各区队、采掘面电源总开关(馈电开关)到采区变电所的设备(包括电源开关、电缆及五小设备)均由机电科负责维护及回收。
(二)凡回收的设备,缺丝少件的应在回收单注明,损坏的配件应齐全。否则按设备不完好处理,同时罚所缺配件的4-5 倍,由使用单位负责,其它种类设备损坏按设备奖罚条例执行。
(三)设备的非一次回收,(包括4mm2 以上的电缆)原则上谁使用谁管理,谁回收,特殊情况下回收工作,由生产科,机电科临时安排。
(四)凡井上下不用的又需及时回收的特种设备(重配设备乙炔器、压力容器、工业泵等)及电器设备应及时回收,由机电科负责。对该回收而不回收的,按设备管理奖罚条例执行。不回收造成丢失和被拆盗、损坏的,按设备的4-5 倍价赔偿。
(五)设备回收后应及时到设备管理员办理回收手续,并按设备组指定的地点存放,严禁乱扔乱放。
第二十九条:设备的内外调拔与外借
(一)凡本矿单位之间的设备调拔,根据生产需要,由机电科设备组协调办理。
(二)机电设备需调出,调入本矿的,经矿批准后按调拔手续由设备管理人员具体办理。
(三)矿原则上不对外租借机电设备,经矿长批准对外租借的机电设
备,必须由机电科、财务科和租借单位共同签定《机电设备租借合同》租借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三个月内按原价3%核收租金,超过三个月每月按原价5%核租金。
五、设备目标管理
第三十条:井下设备的检查应按设备完好标准严格进行。为确保设备完好,稳定“90.5.1”目标,应奖罚分明。矿机电专业质量标准化每月三次的检查综合完好率保持在90%及以上。设备无失爆、无重大机电事故的单位,给予维修班组奖励50 元。而设备完好率低于90%的班组,除不得奖励外,罚款同奖数。经全月三次检查验收,全矿总评质量综合率达90.5.1 及以上,无重大机电、运输事故,矿机电设备质量领导小组成每人奖50 元,否则同额罚款。每月三次检查,由设备管理人员汇总各组检查情况,由机电科管理人员研究后执行奖罚。
第三十一条:为提高各区队维护人员的业务和现场处理事故能力,矿每年举办一次机电设备故障处理,接线工艺及理论比赛,每年举办一次维护员培训工作。
六、五小设备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五小设备(接线盒、电铃、按钮、防爆灯、煤电钻)由机电科统一管理及发放、统一检查,并根据计划和生产需要进行调配设备组、使用单位均要建立使用台帐和卡,做到帐卡物三对号。
第三十三条:各单位使用的五小设备要做到数量清,状态明,要有专人维护,检查,不合格的要及时处理,回收的五小设备按企管科下发奖罚条款执行。五小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5%,要消灭失爆。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使用率要达到100%。加强防范措施,严防五小设备被盗,对因保管不善或因失职造成丢失者,按原值罚款。对隐瞒不报者,加倍罚款并严肃处理。
第二节:技术管理
一、配件管理
第三十四条:机电设备配件年、季、月计划由机电科组织有关人员汇同供应科分管配件计划的人员,根据消耗定额和实际情况,共同编制,并由机电科按时上报和派员参加上级召开的有关会议。
第三十五条:机电科技术负责人,应定期召开各班组技术管理人员会议,分析配件消耗动态,制定配件消耗定额,对易耗、易损部件,做好科学分析,以提高配件使用的效率。
第三十六条:各使用机电设备的单位,允许有一定数量的配件储备,各使用单位应妥善保管不准丢失损坏挪用。
第三十七条:各使用单位对配件的领用和保管要固定专人,要加强管理,降低消耗。替换下来的应尽量修复使用,对修旧利废工作搞的好的单位或个人,按机电设备奖罚条例应予大加表扬和奖励。
二、技术资料管理
第三十八条:凡属矿机电设备方面的技术资料包括出厂说明书、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试验单、备件图纸均应由机电技术资料室整理补充建档。大型固定设备必须一机一档专人保管,不得随意租借,杜绝丢失。
第三十九条:全矿各类机电工程,包括设计、安装、检修、施工与灾害预防措施以及机电事故分析等工作,均应保留原整的技术资料存设备档案中备查。
第四十一条:对各类机电工程的原设计和图纸资料的变更、变动必须按有关规程、程序,执行报批手续,并将更改变化情况存档备查。
第四十二条:设备的安装,必须根据设计图纸、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煤矿安全规程》和设备安装质量标准等编制安装计划,制定安全措施和作业规程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四十三条:每年有规律的季节性防洪、防雷、防寒、防冻等各项工作,做好电气预防性试验和大型设备的技术测定工作,要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分别制定防范措施。试验及测定结果进入设备档案。
第四十四条:根据设备的性能、质量和使用情况,按规定的大中小修周期的内容,有计划的搞好强制性计划检修工作,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在协助本单位制定年度计划时,一定要给设备检修安排必要的时间。
第四十五条:各类机电设备的检修要切实搞好人员组织工作,检修前必须制定检修计划,施工措施和检修质量标准。设备检修竣工后,质量检查人员应汇同主管技术员负责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备案。大修后的设备必须空负荷试运转,有条件的应进行性能试验,符合质量标准后方准许投入生产运行。
第四十六条:各级技术负责人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的搞好专业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的技术素质。
第四十七条:严格执行机电设备操作人员考核制度,每年组织一次规程制度、专业知识、实际操作的学习考核。对于考核合格者,发给合格证,考核存档。
第四十八条:机电科负责绘制以下几种图纸,并与实际相符,每年一季度上报公司:
1、提升运输系统图;
2、排水系统图;
3、地面供电系统图;
4、井下供电系统图;
5、井下供电设备布置示意图。
第五十条:机电科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全矿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技术档案。为各区队的设备管理提供咨询服务。
第三节:机电设备管理奖罚制度
一、井下设备现场管理
第五十一条:机电维护员要做到腿勤、眼勤、手勤,充分利用当班维修时间巡查,确保设备完好、安全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如若当班设备或电缆存在问题而当班维护员又不做好本职工作,一经查出,罚当班维护员10-50 元。
第五十二条:各区队维护班长要加强设备的润滑管理,因润滑制度执行不力,不能按“五定”执行,造成设备损坏的,罚维护班长50-100 元,使用单位赔偿维修材料费用。
第五十三条:机电维护员要严格执行设备检查记录制度,特别是采掘流动设备、煤电钻、调度绞车及钢丝绳等检查记录,如漏检、漏记一次罚当班维护员10 元。
第五十四条:生产班组,因工作需要修复设备,不经机电科设备组同意私自拆卸设备,罚当事人20 元。拆除设备时用刀割电缆,设备遭到破坏的,罚50-200 元。
第五十五条:全矿每月三次设备质量大检查或动态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区队不按规定时间整改一条罚50 元。
二、设备部件人为损坏罚款制度
第五十六条:针对流动性较大的设备,在使用、安装及回收中不负责的损坏、丢失部件,对不服从管理的单位及个人,要处予50-200 元罚款。
1、刮板机、变速箱、外壳、齿轮损坏罚50-200 元;
2、喷浆机、料斗、拌料器等损坏罚20-50 元;
3、调度绞车、铜闸带、轴承及闸把、防护板损坏罚50-100 元;
4、电机接线咀、接线座、风叶及罩的损坏单项罚50 元。电机漆包线1-10KW 的罚100 元;10-50KW 的罚100-200 元;50-100KW 的罚200-500 元
6、馈电及磁力起动器
(1)接线咀、接本柱、电源罩、消孤罩、开关把手,损坏单项罚30元。
(2)分离线圈、变压器损坏单项罚50 元。
(3)保险管、触头、按扭损坏单项罚10-30 元。
(4)大盖及外壳变形、绝缘板本体损坏单项罚200 元。
7、局部局风机
(1)接线咀、接线室、风叶、风嘴损坏罚10-50 元。
(2)漆包线损坏及外壳变形单项罚100-200 元。
三、回收设备的验收、修理制度
第五十八条:设备按规定回收到维修部门后,应及时地召集有关人员验收,不得乱扔乱放、过而不问,两天内不到设备管理人员办理回收手续者对使用单位罚50 元,如若丢失配件仍有使用单位负责。
第五十九条:回收设备的电源线或负荷线必须拆除,如有刀割电缆在开关或电机上者,给予20-50 元罚款。
第六十条:回收设备原则上不许分开回收,确因井下环境所致设备分体回收,分体的设备必须完整地交于修理部门,如若分体回收而不完整交付验收,或只交一部分,而另一部分丢失丢弃,不上交的,确又不说明原由者,罚回收单位100-200 元。
第六十一条:以上罚款由设备管理人员开票,机电科长、机电矿长签字审批后执行不得重复罚款。
第四节:安全工作
安全提升,供电、运输、排水等系列工作是机电工作的主要环节,搞好安全是机电工作的首要任务,为了把此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地开展。其措施如下:
一、机电科成立完整的安全网员体系。每日向安全信息站汇报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行使监督权,并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各种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二、机电科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有设备管理员、技术员、车间负责人参加的提升、供电、运输、排水等专项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不安全的因素,及时组织人员整改,责任落实到人,限期予以解决,并作好记录。
三、机电科每月四日前召开一次由科长、设备管理员、技术员、车间负责人参加的科务会议,总结科每月自查的安全生产情况,设备运行情况,设备大、中修计划完成情况等,排查的机电不安全隐患的整改可行性措施,布置本月的机电生产计划,设备检修计划,技术培训计划和机电标准化达标工作等。
四、各单位严格执行固定设备的定期检修制、流动设备巡回检修制、安全供电管理制度、设备巡回检查保养制以及使用设备强制性维修保养制等,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
五、机电科每月四号召开全体职工会议,贯彻上级有关机电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文件精神,学习机电各项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操行规程等。使每个职工都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明确工作计划,目标和已任,才能更好地、安全地完成各项指标。
六、机电各项检查,会议有专人做好记录,作为资料存档。
安全培训制度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是保证生产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认真抓好安全教育确保企业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做如下规定:
一、机电科安全教育
1、机电科安全教育由机电科长负责,制定安全教育并组织实施。
2、对新入机电科员工,在进机电科时进行安全教育,使新员工了解机电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树立遵章守纪安全第一的观念。
3、每年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学习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安全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预防事故的发生。
4、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标语、板报、会议、事故总结等不同形式,让员工明白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预防事故的措施,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5、不定期的学习外地经验和重大事故通报。
二、班组安全教育
1、班长要负责本组安全宣传任务。
2、要组织员工学习安全须知,针对不同情况,强调要注意的事项。
3、注意检查,发现和纠正员工违章作业和不安全因素,帮助员工提高安全意识。
4、随时向领导报告安全情况。组织员工研究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克服麻痹大意思想。
三、全员安全教育
1、机电科必须对本部门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安全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24 小时。主要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朮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教训等内容。
2、对班组内部岗位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四、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始教育
在新工艺、新技朮、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进行独立操作。
五、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技朮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六、事故教育
1、对违章、违纪作业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员应停止工作进行安全培训学习。
2、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学习,吸取事故,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3、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七、建立安全活动日和班前班后会上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等制度,对职工进行经常性教育。并根据不同的时期,进行各种各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竞赛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1、总结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中应逐一解决的问题。
2、检查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3、分析查找部门、班组安全事故的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
4、表扬好人好事,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八、机电科长定期对安全教育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主要内容:
会前有否安排,参加有否签到,发言有否记录,缺席有否补课,会后有否汇报。不按规定执行安全培训的职工,科将给予20——50 元罚款。
安全检查制度
一、检查要求
1、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括职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制订《安全检查表》。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二、检查形式与内容
1、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自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检查。
2、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主管人员组织本系统人员于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内容主要是对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工作。
3、季节性检查由安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安全负责人进行,其中: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大风、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保暖、防滑为重点。
4、综合检查分为井下、班组,分别由机电科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井下检查每周一次,班组检查每周一次。
5、节假日检查:成立节假日值班人员为班底的安全检查小組,负责节假日期间机电科的一切物资及活动安全。以查隐患为主,重点是作业场所和物品放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检查各车间物资的存储状态。
6、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的项目、检查人、查出的问题或无问题的记录、被检查部门或人员的签字等。
三、整改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机电科制定的《隐患整改表》执行整改。
要害场所管理规定
一、机电要害场所包括下列单位:地面变电所,井下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井上下绞车房、主水泵房、电话总机、抽风机房、锅炉房、以及其它机电要害场所等。
二、下列人员进入场所必须进行登记:矿领导、机电科领导、机电设备检查和技术人员以及固定设备检修人员。上级领导和兄弟单位要求进入场所的,必须由矿、机电科领导陪同进行登记。其它人员进入场所必须有保卫部门签章,持《证明》方可登记进入。
三、凡外来人员参观学习时,每次进入场所不得超过10 人,在交接班和处理事故时,不得进入参观学习。
四、要害场所设备的安装、检修的项目、内容、时间、参加人员及施工安全措施等,必须经矿领导批准。参加检修人员必须落实施工安全措施、技术要求。
五、要害场所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应及时汇报上级部门,根据发生事故性质情况要切实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如需进行抢修、抢救时,首先进行抢救,不得使事故漫延、扩大。
六、要害场所不经批准不得摄影、绘图、抄录技术数据。
七、要害场所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熟悉设备性能掌握《操作规程》和操作方法,执行规章制度,提高警惕,防止坏人破坏。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和擅自带入非工作人员以及孩子等。
八、要害场所不得带入或放置与设备无关的物品,如: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自行车以及污染环境的其它杂乱物品等。
九、要害场所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建牌建板上墙。
十、必须健全所有记录薄,进入场所进行检查、维修、试验等均应认真填写。
十一、要害场所必须存放充量的合格的消防器材。
安全供电管理制度
一、高压供电
1、为了加强高压供电管理,高压线路和设备均由机电科负责,机电科要设有一名技术员专管,供电维护班、电工班,具体负责高压供电系统的检查、调整和试验。
2、地面高压架空线路、井上下高压电缆、高压配电装置都要统一编号,要注明规格、长度、容量等数据。机电科要有以下图纸。
⑴地面高压架空输电线路和位置图。
⑵高压供电系统图。
⑶井下高压电缆和高压设备安装位置图。
⑷高压供电设备牌板和台帐。
⑸高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资料和检修记录。
3、高压供电设备,按规定检修周期和电气设备的检修标准进行检修。检修后,要进行验收并做好检修记录入档。
4、架空线路每年要进行不少于二次的登杆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定期巡视,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全面检修,遇有大风暴雨和严重结冰等特殊情况要及时检查。
5、井上下高压电缆每月要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每年一次防锈、防腐处理,在电缆设施处进行其它施工时,施工单位要制订措施,按程序审批后,由机电科现场核准、落实后,方可进行施工。
6、电器设备使用绝缘油,要进行定期试验。直接启动设备的操作开关半年一次,其它每年一次,因短路掉闸三次者,必须补加一次试验,对试验不合格者,要及时处理和更换。
7、井上下高压线路和设备的安装必须有合理的设计并经有关单位审批后,方可进行。高压电气设备在安装检修后,运行期间要根据煤矿电气设备绝缘试验的规定,进行定期试验和接地电阻的测定,不合格者,要及时处理。
8、防避雷保护要按照“高压保护规程”进行安装,根据《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定》进行试验和测定。
9、地面变电所,出线上要装设过流和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井下中央变电所及采区变电所的高压开关,要装设过流及无压释放的保护装置。上述保护要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装设、整定、校验和调整,每年不少于一次,应在雨季前进行。遇有越级跳闸、保护失灵和仪表不准等要立即进行检修或更换,保护整定值不经过主管技术员批准,不准任意变动。
10、有人值班的地面变电站,井下中央变电所,都要设置事故照明或报警信号,井上下变电所都要设有不少于两只灭火器、0.3m3 的灭火黄砂,并备有钎子、铁铣等灭火工具,上述灭火器材都要设置在机房和硐室的入口明显处,并妥善保管。
二、井下低压供电管理制度
1、机电科要设有专职井下低压供电技术员,配备防爆设备维护人员,具体负责低压电器设备的检修工作。
2、各采区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要有设计,设计中要包括供电系统图、变压器容量、开关型号、电缆截面、电缆长度、过流保护整定值;二相短路电流值等技术数据;然后方可安装。在投入运行前要检查过流、漏电、接地三大保护装置是否与设计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相符,否则不准投入生产。
3、井下装设零星电器设备,安装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书写用电申请,经专管电气技术员批准,在指定的地点和部位搭火,以防变电压和电缆干线过载。不经申请私自搭火,供电维护班有权拆除,由此影响生产和出现事故由私自搭火人负责。当设备和线路需要拆除时,向变电所值班员提出停电通知,并汇报调度室。在拆除开关一端下口电缆出线时,拆除电缆的开关接线口用合格的钢板堵死,防止开关失爆。
4、井下变电硐室的漏电继电器必须使用,每天进行一次动作试验,每月进行一次远方试验。127V 系统要安装综合保护,每天要进行一次动作试验,由各区维护班长负责试验,其它变电所由供电维护班负责试验。上述试验,都要详细记录漏电继电器检查记录薄内,发现继电器或开关跳闸不灵敏时,要及时检修或更换。
5、井下变电所内的电气设备,机电科资料室都要有相应的低压供电系统图,在图上要注明设备型号、规格、电缆线截面、电缆长度、过流整定值、二相短路电流值等技术数据,并妥善保管。
6、井下低压防爆开关的过流保护,要根据设计和低压供电系统图中标定的整定值进行过流整定和装设保险,不经专管井下电气技术员批准,不得任意改动。过流继电器由井下供电包机人负责,每周检查核对一次。
7、接地保护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8、矿用低压橡套电缆要由机电科负责统一管理、统一领取、统一建卡编号、统一分配、统一维修。使用中的电缆要吊挂整齐、四线分开,禁止铁丝吊挂,要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电缆在安装和回收过程中,不准任意割断,特殊情况需机电科批准。
9、每旬进行一次井下低压供电检查,重点检查设备完好情况,电缆吊挂情况,小型电气状况,要求防爆设备装备率达到百分之百,防爆设备失爆率为零,电气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0%,低压电缆合格率不低于90%,小型电器合格率不低于85%。
三、停送电管理
1、井上下低压电气设备安装和检修必须停电时,由施工单位写出停电申请报告,并制订出专项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当不影响安全生产时,由机电科审批。当影响安全生产时,由主管电气的技术员报安全、生产部门审批,矿领导批准。调度室、施工单位各持一份。停送电报告必须提前一天交调度室;10KV 停电报告提前二天报矿领导审批;无停电报告,严禁停电。
2、对需要停高压的停电报告,必须填写“操作命令票”。
3、高压停送电操作,由专职电工负责,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者要站在绝缘垫上,戴上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靴。停电后,要将停电开关的把手闭锁,锁上专锁或专人看管,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停电警示牌。送电时,由申请单位施工负责人通知送电。
4、停电工作人员到现场后,要检查设备和路线,停电后要执行验电、放电、三相短路接地等安全措施,并检查有无反送电的可能性,联系停送电要有专人联系。
5、停电工作完毕后,要检查施工现场,当同一线路有几处工作时,每处都要检查,然后方可联系送电。检修后,送电操作要先试验一次,无误后再正式送电,一切正常后方可离开现场。
6、高低压停电时,和恢复正常送电后,均必须汇报调度室,特别是影响扇风机供风的区域。必须由调度室采取相应布署措施后,方可停送电。
安全活动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条例”、矿山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法令、指令,树立安全第一的方针,认真搞好业务保安工作,明确安全职责,机电主管科长为机电安全第一责任者,每一班组都必须设专职或兼职检查员。
二、认真开展安全活动,毫不放松地对机电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积极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机电方面的问题,机电主管科长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专题研究,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复查,坚持班组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规定、安全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广大机电职工、生产方面的安全状况及时向机电职工公布。
三、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工作中时刻不忘安全,工作前要对场地、器具进行检查,无安全问题后方可进行工作,工作中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停止工作,撤离现场。
四、认真发挥安全员的监督作用,自觉接受安全员的监督,监督员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有权反对任何人违章指挥,对不安全的工作场所,有权令其停止工作。
五、认真组织机电职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熟悉有关规程规定,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业务保安能力,做到“三好四会”,认真开展事故预想,事故排除等项活动。
六、认真组织机电职工积极投身各级组织开展的安全活动,如“冬春百日安全活动”,“安全活动月”等活动,确保机电安全。
七、机电部门和安监部门一起对机电事故进行追查、分析、认真调查事故原因及经过,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秉公处理。
八、建立健全机电事故汇报制度。
矿用防爆开关保护装置使用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对矿用防爆开关保护的规定,矿用防爆开关保护应符合以下制度的规定。
一、井下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久压释放保护。
二、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
三、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四、井下配电网路均应装设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必须正确选择熔断器的熔体。
五、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六、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1 次跳闸试验,并作好记录。
七、煤电钻必须使用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八、各种保护装置的整定由科技术人员计算,井下电工应严格按规定整定。
九、机电科管理人员每月对井下防爆开关进行一次完好检查,如发现不按规定使用保护装置的将对当事人给予50——100 元罚款处理。
机电设备、五小设备、电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机电设备、五小设备、电缆的现场管理,杜绝人为损坏、丢失、浪费,切实做好节资降耗工作,经机电科研究,特制订本规定,望各职工认真执行。
一、机电设备、电缆的购置、验收和保留
1、机电科根据矿井在用机电设备的技术性能和生产需要,对新增设备选型应坚持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原则,禁止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设备购置计划上报矿长、机电总工批准。
2、主要生产设备的部件,需更新者,必须有机电领导小组进行讨证后,由机电技术员列购置计划,上报机电总工批准。
3、新购机电设备、电缆及配品部件到货后,供应科及时通知机电科、共同验收,机电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安全标志”否则,不准下井使用,机电设备的备品部件如发现质量问题,禁止使用退回仓库。
4、机电设备必须入库保管,严禁露天存放,对库存设备、设备组作不定期检查,严禁机电设备拆卸部件使用,否则,追究仓库保管员的责任,确因生产急用,需由矿长、机电总工批准并通知设备组验证后,办理拆卸手续,待配件到货后,由拆卸单位负责组装。
二、机电设备、电缆的领用:
1、凡是使用机电设备、电缆的区队,必须到设备组办理本单位的设备台帐,随着流动使用的时间,及时准确的填写本单位台帐。
2、机电设备(包括五小设备)电缆、大修机电设备的主要部件,由
机电科各班班长负责检查,经审批后发放。
3、各单位的机电设备、电缆的领用,必须由区队长或机电维护班长到设备组办理领用手续,记入本单位台帐。
4、各单位区队长或维护班长,每月24 日必须到机电科核实当月领取的设备与配件是否与本单位台帐相符,对当月不核实台帐的区队罚100 元,设备组并按台帐列表上报矿长。
三、机电设备、电缆的移交与回收:
1、根据生产布置,需移头挪面,由设备管理人员,原使用单位,接收单位,联合交接验收,交清数量,划入接收单位的设备台帐。
2、采煤、掘进工作面结束后,需一次性回收的设备或电缆由使用单位,回收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共同核实,由回收单位负责,如与应交数量不符,由回收单位负责赔偿,使用单位和回收单位共同到设备管理人员处销帐。
3、各单位回收的机电设备或电缆,应指定专人分类上交,电气设备交到井下电工班工作室,并通知设备管理人员验证核实,填写回收设备验收单。五小设备、电缆分别交到机电科设备库和供应科电缆库,验收、仗量准确,其完好状况填写五小设备或电缆回收单,并鉴字。电缆上交时按照电缆管理员指定地点盘放整齐,由电缆管理员标明电缆型号、长度,完好情况,填入电缆管理档案,以备再次使用查询。
4、任何单位严禁存放电缆、如数上交。回收的五小设备确因生产需要留作生产备用,必须经设备管理人员同意,并在本单位台帐上注明备用的台数,名称和存放地点,否则按本规定处罚条款执行。
5、电气设备回收上井后,超过8 小时不上交者,罚责任单位200 元,上交不到指定地点或无专人验证和填单者,罚责任单位50 元。
6、机电设备或电缆回收上井不及时上交而丢失者,责任单位按原价赔偿。
7、五小设备、电缆回收上交,不按照管理员指定地点存放,电缆盘放不整齐,罚责任单位100 元。
8、机电设备、五小设备、电缆、回收不上交,经设备组核实,存放设备一台次罚100 元,造成设备损坏或部件丢失,按价赔偿。存放五
小设备一台次罚50 元,存放电缆16mm2 及以上每米罚50 元,4-6mm2每米罚20 元,0.6-4mm2 每米罚10 元。
9、回采结束的机电设备或电缆在没回收前,由采煤区队负责,机电科在接到回收任务24 小时后,由机电科负责,设备管理人员按实收到情况填写回收单,并对照台帐考核,如与台帐相差数额由责任单位按价赔偿。
四、机电设备、电缆责任范围划分及管理:
1、井下在用生产设备、由科、区、队承包管理,根据供电方式划分:
采掘区队电源馈电开关到变电所(包括馈电开关)由机电科负责管理,馈电开关所带负荷及电缆,由生产区队负责管理。
2、各区队使用的电气设备不得私自拆卸,调用或作为它用如不经设备组许可,除担当责任外,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200-500 元。
3、井下闲置电气设备或者待用机电设备,不经机电总工、生产科或设备管理人员同意,不得私自倒装,否则按规定执行处罚。
4、井下闲置或待用电缆,必须回收上井上交,再用再领,否则按存放执行处罚。
5、井下使用的生产设备或电缆,确因生产环境或其它自然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电缆挤压或不能回收的,应及时汇报矿领导并通知设备组核实,情况属实,按特殊情况处理。各区队使用的机电设备或电缆无上述原因造成的丢失,由生产区队按价赔偿,对知情不报,隐瞒事实真象,经设备组发现,除按原价赔偿外,加罚200 元。
6、各单位使用的电缆不得任意截取或截断,不经设备组同意如发现16mm2 及以上电缆截一次罚200 元,4-6mm2 电缆截一次罚50 元,0.6-4mm2 电缆截一次罚10 元,煤电钻负荷线确因工作面环境造成的损坏及时向设备组说明,经核实属实,不作罚款处理。
7、安装或拆卸机电设备的电源或负荷线时,不得用刀割确保按线头原样,否则,按任意刀割电缆处罚。
8、回收电缆,按线头发现刀割,而回收长度于台帐不符,除执行刀割电缆处罚外,丢失部分按价赔偿。
9、无机电设备,电缆管理小组领导签字或设备管理人员出库单。任何单位不得发放电缆、挪用电缆、租赁电缆,违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油脂管理制度
一、机电科各班级应有储存润滑及绝缘油的固定场所,场所要保持清洁,并应备有消防设施和油脂过滤用具,各种油应分类保管。
二、新领用的润滑油,实行验收合格入库,建立润滑油台帐卡片,油量按设备使用量,定量的发给使用人。
三、各班组根据各种设备性能,选择润滑油的品种,建立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的“五定”制度,做好换油记录,并严格执行。
四、各班组用过的废油,应归类存放,统一回收入库妥善处理。
五、各班组应有负责润滑油的管理人员,负责编制各种设备不同品种的用油计划与各种设备的换油计划,以及设备润滑的管理工作。
电缆管理制度
一、高压电缆:
1、高压电缆的选型由机电主管技术员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编报计划,报矿长、机电总工程师批准采购。
2、新安装采区变电所或其它增设高压电缆设备的地方,选用电缆应在供电设计中出现。
3、申报电缆计划,应以生产发展需要出发,在每年编制设备更新计划,维简计划时同时报出,以便安排购货。
4、高压电缆的敷设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5、高压电缆的试验,应按照《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定》中的试验项目的办法。
6、井下固定敷设的高压电缆,为了便于识别和管理,以下电缆要悬挂电缆的标志牌。
⑴井筒主供电缆;
⑵井下中央变电所高压近线和出线;
⑶重要运输大巷交叉点,即电缆分支处和联接不同直径电缆接线合两端;
⑷井下设备硐室高压电缆进线和出线,电缆标志牌应注明电缆规格、型号,电缆长度、用途、维护人。
7、在专管高压供电组织的室内应有图牌板管理,能将井下电缆的情况反映到地面来。
8、图牌板内容
⑴每个采区电缆的规格、型号;
⑵每条电缆的用途、长度及敷设日期;
⑶每条电缆都应标明接线盒的位置、形式。
9、高压电缆由机电科统一管理。
二、低压橡胶电缆:
1、低压橡胶电缆管理由机电科组织负责,在管理方法上尽力做到数量准确、状态明确,检修、运行有记录,情况、去向有登记,消耗有数据。
2、设立电缆台帐、统计电缆领取、支出和年度耗损情况在台帐上应表明。
⑴电缆在册总数;
⑵分规格数量;
⑶年度新领增加数;
⑷年度损耗总数,分规格数量;
⑸电缆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核对。
3、设立低压电缆牌板,及时把井下使用情况反馈到地面上来,在牌板上应说明。
⑴电缆规格、长度编号;
⑵电缆使用地点;
⑶投入运行日期。
4、电缆的发放要做到由主管单位统一领取,统一发放,新进电缆,经检查合格方能发放,不合格禁止使用,电缆主管单位发放电缆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⑴生产单位要求增加电缆,一律要有审批手续。
⑵电缆运行中,因电缆损坏需要更换,经审批后,要查出原因责任者,并按制度赔偿(由责任单位按价赔偿)。
⑶新安装或更换需有报告、计划,经矿长批准审查后发放。
5、拆除不用的电缆应及时回收,如数交库,主管单位验收。
⑴检查每根两端计量数与实际尽寸相符否。
⑵电缆护套是否完整。
⑶有无断线和损伤。
⑷如果电缆完好,应注明登记卡,如电缆有损坏和被割断必须查出原因,进行处理(有使用单位或者原分管单位,无第二次移交者按价赔偿)。
6、各单位的低压电缆,原则上由各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如出现电缆被割,被剥和损坏一律由各单位照价赔偿。
7、橡胶电缆的敷设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三、井下设备、电缆定期防腐制度
1、井下安装固定设备每两年应重新刷一遍防锈漆,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升井检修后重新刷一遍防锈漆,刷漆时应注意不能将漆刷在设备编号和铭牌上。
2、未经磷化处理的防爆面当在潮湿的地点时,应3~5 天维护一次,在较干燥处使用时应7~10 天维护一次,检查有无生锈情况,如发现生锈时应及时处理,缺防锈油时应及时涂上防锈油。
3、电气设备不得设置在有淋水和滴水的地方。
4、井下电缆应悬挂整齐,电缆不得遭受淋水和滴水。
5、井下敷设的裸铠装应进行涂漆防腐,井筒内的电缆每3 年进行一次,主要运输大巷的电缆2 年进行一次。
6、电缆应悬挂在水秋的上方,避免水管漏水淋在电缆上。
7、井下不用或损坏的电缆不能度久放置在井下,应及时升井。
四、高、低压电缆的定期预防性试验制度
1、应按照《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程》中规定的试验项目周期进行。
2、每年停电检修时,对电缆做一次试验。
3、由井组织人员并指定负责人进行试验。
4、制定试验时的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审批。
5、试验完毕后,应对被试电缆作出评业。
6、做好试验时的记录,并进行资料归档。
五、巷道维修时的电缆防护制度
1、井下挂有电缆的巷道需要维修时,应通知电缆管理小组。
2、电缆小组派专人将电缆取下,并放在安全的地方用木槽或铁槽进行保护。
3、电缆取下并带有接线盒时,应用铁板对接地盒进行保护。
4、电缆取下进行保护后应“挂牌”。
5、巷道维护完毕后,应通知电缆小组进行复位。
6、电缆小组派专人对电缆进行检查后,方可复位。
六、电缆定期巡查制度
1、对井底车场,主要大巷和配电硐室敷设的电缆,每周派电工巡查一次。
2、采区运输巷道敷设的电缆,应由井下值班电工每周至少巡查一次。
3、采区敷设的低压橡套电缆,应由采区当班电钳工,每班对采区内的电缆至少巡查一次。
4、巡查内容:
1)电缆应无机械损伤,铠装层应无松散及严重锈蚀。
2)固定电缆的挂钩或卡子应无松动,砸刮损坏。
3)清除电缆卡子与支架上的积垢及杂物。
4)电缆两端引入与引出部分无异状,硐室拐弯部分的保护应无损伤现象。
5、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汇报。
6、做好高、低压电缆的运行记录。
小绞车管理规定
一、新安装小绞车必须由技术科专业人员进行选型设计,科长审批,矿总工程师批准,小电绞的安装、回收原则由机电科负责。安装设计中,要明确标注绞车硐室尺寸、绞车型号、控制设备型号、绞车安装地点、安装尺寸、照明和信号的安装位置、钢丝绳型号、长度、最大载荷量、绳头的连接方式,以及下山安全设施(车档、安全门、地滚的安装尺寸和具体要求等)。
二、使用时间超过一年和斜巷角度大于15°的小绞车应安装在混凝土基础上,临时使用且牵引斜巷的角度不大于15°,载荷小于绞车额定值负载的四分之三时,可以采用压两戗柱固定,压戗柱的固定情况,必须经常检查。
三、所有小绞车的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安装质量标准要求,安装竣工后应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四、小绞车牵引斜长超过15m 时,都必须安装声光信号,信号线应采用橡套电缆,并且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绞车电源开关必须采用远控按钮操作。
五、绞车管理要专人包机,谁使用谁管理,保持完好,绞车离合、制动系统、护绳板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可靠。否则,不准使用。提升车辆的钢丝绳、钩头、连接装置,必须符合要求,挂车要用保险钩头或马蹬,倾角大于12°时要用保险绳。
六、小绞车在使用中必须实行班检查和日检查相结合的原则,班检查由司机负责,日检查由维护员负责。
七、对绞车要实行定期维修,禁止在井下倒换使用或超周期使用。上井大修后的小绞车应有专人负责质量检验,不合格不准使用。
八、小绞车司机要固定专人,经过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不准无证开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严禁超载提运,严禁不送电放车。
九、小绞车提升的钢丝绳和保险绳必须严格执行日检查制度,由使用单位的维护员负责,特殊情况(出现异常变化,维护员掌握不准时)汇报调度室,指定机电专职检绳员现场签定。在绞车使用现场建有钢丝绳检验记录本,每天将验绳的情况详细记录在上面。
十、所有使用绞车的地点,必须建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绞车技术特征牌板。
一、所有固定设备、移动设备都必须执行巡回检查保养制度,设备巡回检查主要由设备操作司机、机电维修人员共同负责,大型固定设备、
主要运输绞车、皮带机、溜子、各种机车等,机电维修人员至少每班巡回检查一次。
二、设备巡回检查的内容和次数必须由分管的技术员绘制巡回检查图表。机房、硐室、车间的设备巡回检查表必须张挂起来,没有条件挂的场所要将巡回检查图表保存在巡回检查记录薄内。
三、设备操作司机必须严格按照设备巡回检查图表中规定的时间、内容和要求进行。不得缺损、不得漏检、不得马虎了事。
四、设备操作司机及专职设备维护工应分别设置设备巡回检查记录薄,设备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汇报和处理外,还应详细的记入记录薄内,以便备查。
五、司机或维护员在巡查中发现的异常现象或故障点要及时处理并汇报调度室,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六、设备巡回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各工区区长或负责人每旬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机电岗位交接班制度
一、交接班必须在现场交接,接班人必须提前20 分钟到达现场,交接班须按《操作规程》规定的内容和巡回检查制度,巡回检查图表所规定的检查路线,双方进行检查、交接。
二、交班人必须将本班设备的运行和检修情况与接班人详细交接清楚,并填写记录。接班人员经过检查,认为情况属实后。双方签字方可进行交接,离岗。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
1、设备运行情况和检修情况交不明。
2、工具、材料、配件、安全设施及各种资料丢失,记录损坏者。
3、发生事故本应处理而未处理者。
4、设备和场所不卫生清洁。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交班人不得交班。
1、对于马虎从事,不按《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内容规定的检查路线对设备认真检查者,没作完整记录,不得交班。
2、发现按班人喝酒或有病容和精神失常者。
3、不是本岗位专职人员,又未接到上级领导通知者。
五、双方交接班后,岗位发生一切事情,均由接班人负责。
六、本制度适用于各种机电设备的运行岗位。
钢丝绳日检及试验制度
一、新使用的钢丝绳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和试验,否则不准使用。在用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主要提升绞车钢丝绳,由专职验绳员负责,采掘运小绞车钢丝绳由使用单位维护员负责,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所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
二、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到卡、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停车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必须更换。
1、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2、断丝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3、直径减小值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4、遭受猛烈拉力段其伸长0.5%以上。
三、使用中的钢丝绳立井每月涂油一次,发现钢丝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不能用作提运人员。出现锈蚀沟纹和外层松动必须更换。
四、提升物料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六个月进行一次剁绳试验。
五、各种用途的钢丝绳试验时,安全系数小于下列数字必须更换。
1、专为提升人员用的小于7;
2、升降人员小于7,升降物料小于6;
3、专为升降物料小于5。
六、钢丝绳标称直径减小到下列数值必须更换。
1、提升绳或制动绳10%;
七、各种提升钢丝绳使用中必须保证排列整齐,杜绝压绳和咬绳现象。
八、机电科必须建全钢丝绳使用、检查和试验档案,主要提升钢丝绳日检报表制度,经科长、机电矿长签字审阅后,报安全科、调度室、矿长。
皮带机运输管理规定
一、所有皮带机司机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交接班制度。
二、上岗后,必须穿工作服,衣帽整齐,长发必须盘在工作帽内,衣袖、裤角要扎好。
三、皮带机在运行期间严禁用铁锨、枇子或其它工具清理滚筒上的煤泥,不准清理皮带下的杂物,更不准跨越皮带。
四、严禁其他闲杂人员进入皮带机走廊。
五、挑检煤块人员要爱护皮带机,要在指定的地点按有关规定工作。
六、开机前,必须严格检查机械有无异常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七、多台皮带机联合作业时,必须按逆煤流方向逐台启动,严防积煤压死皮带机。
八、皮带机走廊内严禁有火源,并保持清洁卫生,清理卫生时必须先洒水,严防煤尘飞扬。
九、保护皮带机内的安全设施及计量装置。
十、做好皮带机道的洒水防尘工作,严格执行开机洒水制度。
十一、做好防灭火工作,消防器材及消防水管必须齐全,防止皮带机摩擦起火。
翻车机、爬坡机管理规定
一、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有关规定,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交接班制度。
二、交接班前必须清理减速器和支撑轮处的浮煤,打扫操作室内的卫生。
三、严禁用爬坡机拿道,链道要经常保持干净,做到无杂物、无积水、无淤泥。
四、当发现爬坡机走廊有车皮掉道时,人员必须站在车皮的上方,车皮上端要系牢,下端垫木料拿道。爬坡机在运行时,走道及下方严禁有人站立成行走。
五、严禁翻车机打倒转,如必需时,经带班副区长同意后,由电工配合作业。
六、严禁放飞车,更不准用爬坡机拉重车,一旦发现,按“三违”处理。
重点部位防火安全制度
1、当班工作人员必须对该部位的防火安全工作负责,遵守一切制度,发现火险隐患要立即向队、调度站、井防火领导组织者报告,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
2、重点部位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使用,并负责管理灭火器材,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挪作它用。
3、对隐瞒火警、火灾事故者,扣除当月效益工资,对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责任者按文件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重点部位的灭火器材如发现丢失、损坏、防火负责人或值班员应立即报告并协助追查,如隐瞒不报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赔偿。
5、本部位防火负责人每月应对本部们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检查,并作好记录,以便备查。
机电设备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一、机电设备技术资料(即:机电设备图纸、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检修记录、运行记录薄,以下简称资料),统一由机电科保管,未经机电科管理人员允许,不得随意拿走私人占有。
二、新领设备,由领用设备负责人将资料交给机电设备管理人员收存入档;设备安装、改造、专项工程、机械维修、电气维修等资料统一由设备管理人员收存入档。
三、为满足机电安装、维修的需要,进行该项工作的人员可以借用资料。借用资料时,须在“技术资料借阅薄”上登记、签字,竣工后应在一周内如数、完整交还所借用资料。
四、爱护资料,人人有责。不允许任何人无故损坏丢失资料。如丢失资料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矿灯管理制度
一、矿灯必须实行人、牌、灯三对号管理;即人牌对号。
二、领交矿灯固定窗口,出井(下班)必须立即将矿灯交回矿灯房,以灯换牌,如领用矿灯人员换班出井后两小时未交回矿灯者,由矿灯房值班人员通知矿调度站,调度员直接通知所在单位,查明原因,属无故不交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20~50 元的罚款。
三、凡使用矿灯人员必须爱护矿灯,严禁拆、敲、撞击;领用时,必须检查完好情况,双方交验清楚,禁止不完好灯入井,交灯时必须先验灯后退牌,当发现矿灯损坏,扣牌并出其扣牌证明,待矿灯修复后由责任者按损失部件价格赔偿后退牌;如丢失矿灯者,按原价赔偿,由机电科出其扣款通知单,通知其单位扣款,扣款交机电科冲销矿灯费用后,重新补发矿灯。
四、外单位下井参观、检查工作需用矿灯时,由本单位陪同人员负责到机电科开领灯票;矿灯房值班人员在领灯票上注明灯号,归还时退回领灯票交机电科。领灯票只能由机电科开出有效。
五、排放瓦斯人员必须使用专用矿灯,必须保证百分之百的完好率。
六、矿灯只能作为下生产工作使用,矿内其他单位特殊情况需用矿灯时,必须由使用单位书面申请(写明使用理由、用灯数量、时间期限、领退负责人),经机电科批准后,在机电科办理临时用灯票领灯,并按第四条规定执行。
七、矿灯房值班人员应做到:
1)发出的矿灯最低限度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 小时;对排放瓦斯人员所用矿灯应保证百分之百的完好率。
2)矿灯房值班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不按本制度执行,造成损失应追究责任,并照价赔偿。
3)凡偷盗矿灯,经查实按矿灯原价三至四倍罚款。灯牌严禁转借他人,违者,经发现没收灯牌,对灯牌主人罚款50~100 元。非本矿职工冒领矿灯者,经抓获交矿保卫部处理。
八、灯牌应妥善保管,丢失者应书面及时通知矿灯房值班人员报失(若在报失前矿灯已被他人领出,灯牌主人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九、各队工资员必须随时向矿灯房提供劳动组织变动名单,变动后两日内负责收回矿灯牌交矿灯房注销。
设备保养制度
1、日常保养
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15 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责任制,随时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班后、周末、节日前的大清扫、擦洗、交接班的各种记录及清洁卫生等工作。如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发现重大问题,立即通知机电科共同研究处理。
日常保养的具体内容:
1)检查设备的操作机构,变速手柄、各种档铁、限位器、指示器、指示信号及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等是否灵敏可靠。
2)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并定时、定点加入定质、定量的润滑油。
3)检查设备容易松动、脱离的部位是否正常,附件工具是否齐全。
4)检查设备腐蚀、砸、碰、拉伤和漏油、漏水、漏气、漏电等情况。
5)搞好清洁卫生工作。
2、定期保养
设备运转(行)到规定台时(或时间)后,以维修工为主,操作工配合,按规定内容进行保养。定期保养完后,由设备管理员和技术员验收评定,填写保养记录并作为考核指标。
定期保养的具体内容:
1)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清洗。
2)除进行日常保养内容及处理日常保养无法处理的缺陷外,对设备的各部位配合间隙进行适当调整。
3)各油毡、油线、滤油器及各种防尘装置要进行清洗,要使管路保持通畅无泄漏。
定期保养的间隔期及作业时间,一般1~2 个月进行一次或运转500小时进行一次,并利用一个周末下午进行。
机电设备微机管理制度
一、设备员要认真对全矿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状况及易损零部件的图纸资料全部输入计算机。
二、设备员要对新回矿的设备及时进行登记验收,并输入计算机。
三、设备员要根据设备的性能进行统一调配,保证备品备件齐全、和设备能够良好运转。
四、设备员要将所有设备的账物卡全部上网,并进行公司内部共享,实现透明化管理。
五、微机属于矿资产,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装、更换配件,如人为损坏,根据实际损失额包赔损失。
六、微机出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需购买新配件者,所在单位负责人写出书面申请,报矿长批准后方可购买。
七、微机操作员为微机操作第一责任人,应遵守煤矿的保密规定,禁止非微机操作员进入微机室。未经批准不得向任何人提供、泄露。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五、微机操作员应爱护设备,降低消耗费用,按规范做好微机及外设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卫生清洁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修复。对煤矿内部各类文件严格执行保密程序,使用密码功能,未经批准,禁止非微机操作员操作使用,造成设备损失应照价赔偿。
六、微机应在工作需要时打开,长时间不使用或下班后,必须及时退出系统,并关闭微机,违者罚款50元。
七、微机操作员必须按照要求和规定,科学地采集、输入、输出信息,以及时、准确、全面为原则,为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信息资料,并做好对微机中重要文件、资料的摘录存档工作,如有人为将文件、资料丢失,除一次性罚款200元外,将对该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调离工作岗位。
八、企业内部微机只承担与煤矿有关的工作内容,不得私自接收本矿外来单位的工作,如特殊情况,需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操作,违者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