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申岭煤矿特殊工种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
湖南湘煤基本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乡宁焦煤集团延申岭煤业有限公司项目部
二○一二年度
目录
瓦斯检查员岗位责任制 7
电钳工岗位责任制 8
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10
提升机司机操作规程 10
主提升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17
爆破工操作规程 18
爆破工岗位责任制 23
瓦斯检查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瓦斯检查员应完成下列工作:
1.测定矿井作业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浓度、温度。
2.及时准确填报瓦斯报表和各种记录。
3.在瓦斯等级鉴定时,测定有关参数及协助做好有关资料汇总工作。
4.校对甲烷传感器。
5.负责本区域的通风设施、装备的日常检查。
二、基本要求
1.瓦斯检查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瓦斯检查员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风量、气体浓度、温度以及对瓦斯检查的规定。
(2)所用仪器的性能、参数。
(3)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掌握各用风地点所需风量。
(4)了解煤与瓦斯突出的相关知识。
(5)瓦斯、二氧化碳涌出机理和规律。
(6)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7)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8)了解煤矿避灾路线。
(9)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三、安全要点
1.必须按规定对煤矿井下采掘作业地点进行巡回瓦斯检查或专人定点检查。
2.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瓦斯检查次数、检查周期、瓦斯检查方式,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瓦斯检查员要严格牌板确定的地点、次数、检查方式进行检查,严禁空班漏检和假检。
3.掘进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及二氧化碳的地点有:
(1)掘进工作面风流(指风筒出口或入口前方到掘进工作面的一段风流)。
(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
(3)局部通风机前后各10米以内的风流。
(4)局部高冒区。
4.放炮地点检查甲烷的部位有:
掘进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该地点向外20米范围内的巷道风流中进行。
5.检查瓦斯的次数为:低瓦斯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工作地点,瓦斯检查次数为每班不少于2次,重点区域每班不少于3次。高瓦斯矿井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次数为每班不少于3次。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的时间间隔要均匀。
6。瓦斯检查牌板的设置位置以及需填写的内容,要符合有关规定。
7.瓦斯检查时,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先消除隐患再进行检查。
8.经分析确定的不宜安排瓦斯检查员检查的地点,未经矿井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安排瓦斯检查员进人检查瓦斯。
四、操作前的准备
1.准备仪器:下井要带瓦斯检测仪、检查棍、胶皮管、温度计、手册及其他规定的仪器、用具。
2.对要携带的瓦斯检测仪(光瓦)的各部件进行检查,要求做到部件完整、电路畅通、光谱清晰。
3.检查药品是否失效:检查吸收管(短管)内装的氨化钙或硅胶以及附加吸收管(长管)内装的钠石灰(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使用氯化钙)的吸收力,药品颗粒直径一般应为3~5毫米。如发现药品变色、失效,应该立即更换药品。
4.气密性检查:
首先检查吸气球:用右手捏扁吸气球,左手捏住吸气胶管,如果吸气球不膨胀还原,说明吸气球不漏气。其次检查仪器是否漏气:将吸气球胶皮管与瓦斯检测仪吸气孔连接,一手堵住进气孔,另一手捏扁吸气球,松手后1分钟内不涨起还原,说明瓦斯检测仪不漏气。
检查气路是否畅通:放开进气孔,捏、放吸气球,气球瘪、起自如时,说明完好。如果漏气、气路不畅通,要查明原因,进行处理,重新重复上述程序。
5.检查干涉条纹是否清晰:由目镜观察,按下按钮,同时旋转保护玻璃座调整视度,使得观察数字最清晰,再看干涉条纹是否清晰。
6,对仪器进行校正:简单的校正办法是,将光谱的第一条黑纹对在“0”位上,如果第5条正对在“7%”的数值上,表明条纹宽窄适当。否则应对仪器的光学系统进行调整。
7.用新鲜空气清洗气室:每班在进入工作地点前,必须在和测盘现场温度相接近(温差不超过10℃)的新鲜空气中按压吸气球5~6次,清洗气室。
8.调整零位:按下测微按钮,转动测微手轮,使刻度盘的客位与指标线重合,然后按下按钮,转动粗手轮,从目镜中观察,把干涉条纹中最黑的一条或两条黑线中的任意一条与分划板上的零位线对准,并记住对准零位的这条黑线,旋上护盖。
五、安全操作程序与技术规范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安全检查一→取样一→读数一→记录一→现场班组长签字一→填牌板一→填报表。
1.将调整零位瓦斯检测仪背在身上,把连接瓦斯人口的橡胶管或瓦斯检查棍伸入测定地点,然后慢慢握压吸气球5~6次,使得待测气体进人气室。
2。测定地点一般应在巷道靠近棚梁以下20厘米的位置,在有冒顶的巷道中,要将橡胶管伸人冒顶高处,由低到高逐渐向上检查,检查人员的头部不得伸人冒顶高处,以防缺氧窒息。
3.按动粗读数按钮,观看目镜,查看原来零位黑线移动位置,读出整数。
4.按动精读数按钮,转动测微手轮,将零位黑线移动到整数位置,再查看刻度盘上的读数,即为小数位。
5.整数和小数相加,即为该地点的瓦斯浓度。
6.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应在靠近巷道底板20厘米处检查。
7.在检查完瓦斯浓度后,拿掉二氧化碳吸收管,按上述操作检查混合气体的浓度(即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度)。
8.混合气体的浓度减去瓦斯的浓度,再乘以O.95,即为该处的二氧化碳浓度。
9.用温度计检查测点的温度(参考测风员的有关规定)。
10.用多种气体检定器检查其他气体:
在待测地点先将活塞往复抽送2~3次,使检定器内原来的气体被待测气体完全置换,然后抽取现场气样,把检查该气体的检定管两端的玻璃封口打开,将进气端插入到检定器的插孔中,(硫化氢的检查:把出气端插到插孔中后,将气样吸人到检定管中)将三通阀拨到通气位置,推动活塞把,按照检定管上要求的通气量和时间,均匀地将气样送到检定管里,根据检定管土产生的变色圈的刻度,读出该气样的浓度。测量一氧化碳时,要避开放炮时间,防止炮烟中的一氧化碳的干扰。
11.检查完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浓度及温度后,瓦斯检查员要将检查结果及时记人瓦斯检查员手册,然后填人检查地点的瓦斯检查牌版上,并将检查结果通知现场作业人员并由班组长或带班班组长在瓦斯检查员手册上签字。
12.瓦斯检查员还应对沿途的通风设施、防尘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13.巡回检查其他地点,具体操作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14.上井后,要根据瓦斯检查员手册填写的数据,填写瓦斯报表,做到“牌板”、“手册”、“班报”三对口。
15.井下需要电焊、气焊、喷灯焊时的瓦斯检查,符按照编制的安全措施执行。
16,将仪器清理干净,收好备用。
17.交接班要在指定地点进行,交清当班情况。
瓦斯检查员岗位责任制
2、按要求对工作面和规定地点进行检查,认真掌握瓦斯浓度,与放炮员共同招待放炮前后检查瓦斯制度,及时填好记录表。
3、发现作业地点瓦斯超限、水害、片帮等重大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报告领导。
4、负责井筒通风设备(如风机、风筒等)的检查和管理工作,如发现通风设施受到破坏,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并协助处理。
5、爱护瓦斯鉴定器,并经常检查,核对精确程度。
6、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交接班制度。
井下电钳工操作规程
1、井下电钳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井下电钳工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器设备防爆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3、高压电器设备停送电操作必须填写工作票。
4、入井前应检查、清点应带工具、仪表、零部件、材料,检查验电笔是否保持完好状态。
5、在井下电器设备上工作,严禁带电作业,带电移动设备、电缆。
6、在检查和维修过程中,发现电器设备失爆时,应立即停电处理,对在现场无法恢复的防爆设备,必须停止运行,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7、检漏继电器跳闸后,应查明跳闸原因和故障性质,及时排除后送电,禁止在甩掉继电器的情况下,对供电系统强行送电。
8、电器设备的局部接地螺栓与接地引线的连接必须接触可靠,不准有锈蚀,材质、截面尺寸应符合有关规程细则规定。
9、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装置,必须在瓦斯浓度1.07%以下的地点使用,并实时检测使用环境的瓦斯浓度。
10、在同一馈电开关控制的系统中,有两个以上多点同时作业时,要分别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标志牌。
11、工作结束后,恢复送电前,必须专人逐点检查,全部完工并各自摘掉自己的标志牌后,方可送电,严禁约定时间送电。
12、当发现电器设备或电缆着火后,必须立即切断电源,使用电器灭火器材或沙子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13、当发现有人触电后,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迅速脱离带电体,然后进行人工呼吸,同时向调度室汇报。
14、每当工作结束后,必须向有关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并认真填写检查维修结果。
电钳工岗位责任制
一、电钳工必须经专业化技术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要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专研业务,能独立开展工作。
二、要熟悉和了解《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掌握《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标准》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三、必须熟悉所维护、检修机电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以及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会进行现场电气设备的操作及故障的处理,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不得从事两人以上的检修项目。如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挂上停电作业警示牌,否则不得作业。
五、要认真执行和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班前喝酒,班中不得从事与本职无关的工作,坚守岗位,随叫随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安全检查员操作规程
1、安全员进入工作面后,必须首先组织瓦检员、班组长进行“三位一体”的开工前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确认工作面无任何问题方可下达开工命令。
2、安全检查员的检查路线必须包括跟班区域的所有地点,不留死角。
3、安全员检查的项目应包括:
⑴工作面顶板支护情况及顶板动态情况;
⑵工作面各种设备的运转情况;
⑶工作面的爆破管理及火工品的使用情况;
⑷瓦斯、煤尘以及有害气体的防治工作;
⑸工作面的工程质量管理;
⑹巷道维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⑺通风系统的管理;
⑻矿井水灾、火灾、冒顶等事故灾害的防治管理;
⑼机电运输的安全管理。
4、安全检查员应及时帮助被检查队组解决问题,消灭安全隐患。
5、安全检查员在发现随时可能发生事故的重大隐患,要立即令其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坚持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6、属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人为造成的隐患,应当面追究责任,令其整改。
7、对于已进行停止作业进行整改的,要做到停工、整改、搞好,并及时回头进行复查。
8、安全检查员必须做到跟班作业,与队组职工同上同下,工作面现场安全管理必须紧盯不放,帮助想办法定措施督促整改,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9、对于有疑难问题的应及时向領导汇报,不能悬而不决,影响生产。
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卫生、防火管理工作,遵守国家法令,认真学习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准,加强自身建设。
二、经常及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汇报项目经理处理。
三、坚持原则,对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和事,决不姑息,敢于阻止和教育。
四、对安全设施的配置提出合理意见,提交项目经理解决,如得不到解决,应责令暂停施工,报公司处理。
五、安全员有权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进行监督,对违纪者进行处罚,对安全先进者上报公司奖励。
六、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及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和上报公司。
七、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文明卫生、防火工作的管理。
提升机司机操作规程
一、安全规定
1、上班前严禁喝酒,接班后严禁睡觉、看书、打闹、打手机。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生产和凿井用主要提升机必须配有正、副司机,每班不得少于2人(不包括实习期内的司机)。实习司机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指定专人进行监护,方准进行操作。
3、提升机司机应遵守以下安全守则: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后应进行一次空负荷试车(连续作业除外)和每班应进行的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2)禁止超负荷运行(电流不超限)。
(3)非紧急情况运行中不得使用保险闸。
(4)斜井提升矿车脱轨时,禁止用绞车牵引复轨。
(5)司机不得擅自调整制动闸。
(6)司机不得随意变更继电器整定值和安全装置整定值。
(7)检修后必须试车,并按规定做过卷、松绳保护等项试验。
(8)操作高压电器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9)维修人员进入滚筒工作前,应落下保险闸,锁住绞车滚筒,切断电源,并在闸把上,并挂上“滚筒内有人工作,禁止动车”警示牌。工作完毕后,摘除警示牌,并应缓慢起动。
(10)操作滚筒离合时,应严格遵守离合的“分”、“合”操作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11)停车期间,司机离开操作位置时必须做到:
①将安全闸手把移至施闸位置:
②主令控制器手把置于中间“0”位;
③切断控制回路电源;
④取下控制器钥匙并挂警示牌。
4、司机应熟悉各种信号,操作时必须严格按信号执行。做到:
(1)不得无信号动车。
(2)当所收信号不清或有疑问时,应立即用电话与井口信号工联系,重发信号,再进行操作。
(3)接到信号因故未能执行时,应通知井口信号工,原信号作废,重发信号,再进行操作。
(4)司机不得擅自动车,若因故需要动车时,应与信号工联系,按信号执行。
(5)若因检修需要动车时,应事先通知信号工,并经信号工同意,完毕后再通知信号工。
5、提升机司机应遵守以下操作纪律:
(1)司机操作时应精神集中,手不准离开手把,严禁与他人闲谈,开车后不得再打电话。司机不允许连班顶岗。
(2) 操作期间禁止吸烟,不得离开操作台及做其他与操作无关的事,操作台上不得放与操作无关的物品。
(3) 司机应轮换操作,每人连续操作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在操作未结束前,禁止换人。因身体骤感不适,不能坚持操作时,可中途停车,并与井口信号工联系,由另一名司机代替。
(4) 对监护司机的示警性喊话,禁止对答。
6、擦轮提升绞车司机应随时注意检查钢丝绳有无滑动现象,保证防打滑保护装置安全可靠运行。
二、操作准备
1、司机接班后应作下列检查:
(1) 各紧固螺栓不得松动,连接件应齐全、牢固。
(2) 联轴器间隙应符合规定,防护罩应牢固可靠。
(3) 轴承润滑油油质应符合要求,油量适当,油环转动灵活平稳;强迫润滑系统的泵站、管路完好可靠,无渗油和漏油现象
(4) 各种保护装置及电气闭锁,必须完整无损;试验过卷、松绳、脚踏紧急制动、闸瓦磨损、油压系统或风压系统的过压和欠压保护,声光信号和警铃都必须灵敏可靠。
(5) 制动系统中,闸瓦、闸路表面应清洁无油污,液压站油泵运转应正常,各电磁阀动作灵活可靠,位置正确;油压或风压系统运行正常。液压站(或蓄能器)油量油质正常。
(6) 离合器油缸和盘式制动器不漏油,特别是不能污染闸路表面。
(7) 离合器位置正常,闭锁到位。
(8) 各种仪表指示应准确,信号系统应正常。
(9) 数控绞车司机应检查计算机是否工作正常,操作员站、数字及模拟深度指示器显示应正确。
(10)检查钢丝绳的排列情况及衬板、绳槽的磨损情况。
(11)冬季室外结冰期间,要检查钢丝绳、绳槽等部位,防止结冰引起钢丝绳打滑、脱槽。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并向当班领导汇报。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常开车。
2、提升机起动前应做以下工作:
(1)起动辅助设备:
① 起动液压站或制动油泵或空压机;
② 起动冷却水泵或风机
③ 起动润滑油泵;
④ 起动直流发电机组或给可控硅柜送电(直流提升机);
⑤ 做好动力制动直流电源的供电准备(对动力制动系统);
⑥ 起动低频机组或给可控硅柜送电(对低频制动系统)。
(2)观察电压表、风压表或油压表、电流表等指示是否准确、正常。
(3)司机台各手柄、旋钮置于正常位置。
三、操作顺序
1、在一般正常情况下按以下操作顺序进行:
(1) 启动:开动辅助设备一收到开车信号。确定提升方向一松开保险闸一打开工作闸一操作主令开关一开始启动—一均匀加速—一达到正常速度,进入正常运行。
(2) 停机:到达减速位置一操作主令开关一开始减速施闸制动一停车。数控绞车自动运行按其说明书规定执行。
四、正常操作
1、条提升机的启动与运行:
(1)启动顺序:
① 接到开车信号后,将保险闸移至松开位置(指保险闸施闸时);
② 根据信号及深度指示器所显示的容器位置,确定提升方向,操作工作闸至松开位置,同时将主令控制器推至第一步,开始启动;
③ 根据绞车启动电流变化情况,操作主令控制器,使提升机均匀加速至规定速度,达到正常运转。
(2)提升机在启动和运行过程中,应随时注意观察以下情况:
① 电流、电压、油压、风压等各指示仪表的读数应符合规定;
② 深度指示器指针位置和移动速度应正确;
③ 信号盘上的各信号变化情况;
④ 各运转部位的声响应正常,无异常震动;
⑤ 各保护装置的声光显示应正常;
⑥ 钢丝绳有无异常跳动,电流表指针有无异常摆动。
2、提升机正常减速与停车:
(1)根据深度指示器指示位置或警铃示警及时减速。
① 将主令控制器拉(或推)至“0”位
② 用工作闸点动施闸,按要求及时准确减速;
③ 对有动力制动或低频制动的提升机要注意观察,使制动电源正常投入,确保提升机正常减速;
(2)根据终点信号,及时用工作闸准确停车,防止过卷。
3、提升机司机应进行班中巡回检查:
(1)巡回检查一般为每小时1次。
(2)巡回检查要按主管部门规定的检查路线和检查内容依次逐项检查,不得遗漏。巡回检查的重点是安全保护系统。
(3)在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① 司机能处理的应立即处理;
② 司机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并通知维修工及时处理;
③ 对不会立即产生危害的问题要进行边疆跟踪观察,监视其发展情况;
④ 所有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经过,必须认真填入运行日志。
五、特殊操作
1、进行特殊吊运时,井筒信号工必须将吊运的物件名称、尺寸和重量通知提升机值班司机,提升机的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罐笼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运送其他爆炸材料时,不得超过4m/s。
(2) 使用吊桶运送任何爆炸材料时,其速度不得超过1米
(3) 进行以上两项运送,在启动和停止提升机时,不得使罐笼或吊桶发生震动。
(4) 吊运特殊大型设备(物品)及长材料时,其运行速度一般不应超过1米/秒。
(5) 人工验绳的速度,一般不大于0.3m/s。
(6) 因检修井筒装备或处理事故,人员需站在提升容器顶上
工作时,其提升容器的运行速度一般为0.3~O.5m/s。
2、提升机运行过程中的事故停车:
(1)运行中出现下列现象之一时,应立即断电,用工作闸制
动进行中途停车:
①电流过大,加速太慢,起动不起来,或电流变化异常;
②运转部位发出异响;
③出现情况不明的意外信号;
④过减速点不能正常减速;
⑤保护装置不起作用,不得不中途停车时;
⑥出现其他必须立即停车的不正常现象。
(2)运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断电,使用保险闸
进行紧急停车:
①工作闸操作失灵;
②接到紧急停车信号;
③接近正常停车位置,不能正常减速;
④绞车主要部件失灵,或出现严重故障必须紧急停车时;
⑤保护装置失效,可能发生重大事故时;
⑥出现其他必须紧急停车的故障。
(3)缠绕式提升机,在运行中出现松绳现象时应及时减速,如继续松绳时,应及时停车后反转,将已松出的绳缠紧后停车。
(4)事故停车后的注意事项:
①出现上述(1)、(2)、(3)项情况之一停车后,应立即上报矿调度或有关部门,通知维修工处理,事后将故障及处理情况认真填入运行日志;
② 行中发生事故,在故障原因未查清和消除前,禁止动车。原因查清后,故障未能全部处理完毕,但已能暂时恢复运行,经矿调度或有关部门同意并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以恢复运行.将提升容器升降至终点位置,完成本勾提升行程后,再停车继续处理:
③ 钢丝绳如遭受卡罐或紧急停车等原因引起的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对钢丝绳和提升机有关部位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恢复运行。否则应按规定进行处理后,方可重新恢复运行;
④ 因电源停电停车时,应立即断开总开关,将主令控制器手把放至“0”位。常用闸、保险闸手柄置于施闸位置;
⑤ 过卷停车时,如未发生故障,经与井口信号工联系,维修电工将过卷开关复位后,可返回提升容器,恢复提升,但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填写运行日志。
⑥ 在设备检修及处理事故期间,司机应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提升机房,检修需要动车时,须由专人指挥。
3、双滚筒提升机的对绳操作:
(1) 对绳前,必须将两钩提升容器卸空,并将活滚筒侧容器放到井底。
(2) 对绳时,必须先将活滚筒固定好,方可打开离合器。
(3) 每次对绳时,应对活滚筒套注油后再进行对绳。
(4) 在合离合器前,应进行对齿,并在齿上加油后,再合离合器。
(5) 离合器啮合过紧,退不出或合不进时,可以送电,使死滚筒少许转动后再退(合),不得硬打,以防损坏离合器。
(6) 对绳期间,严禁单钩提升或下放。
(7) 对绳结束后检查液压系统,各电磁阀和离合油缸位置应准确,并要进行空载运行,确认无误时方能正常提升。
4、条在进行下列特殊提升任务时,必须由正司机进行操作、副司机负责监护。
(1) 在交接班升降人员时。
(2) 运送雷管、炸药等危险品时。
(3) 吊运特殊大型设备及器材等。
(4) 在进行井筒内检修任务时。
5、监护司机的职责:
(1) 监护操作司机按提升人员和下放重物的规定速度操作
(2) 必要时及时提醒操作司机进行减速、制动和停车。
(3) 出现应紧急停车而操作司机未操作时,监护司机可认真检查操作保险闸把或紧急停车按钮执行紧急停车。
六、收尾工作
1、在检修及处理事故后,司机会同检修工认真检查
验收,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搞好设备及机房内外环境卫生,并将工具、备品
排列整齐和清点。
3、按有关规定,认真填好各种记录。
主提升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1、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撤离职守,做到一人开车一人监护,确保安全,完成当班提升任务。
2、集中思想,谨慎操作,在操作中,严格执行“三不开”,“五注意”,如有异常立即停车,汇报检查处理。
3、加强责任心,对机械、电气每小时进行全面检查一次。
4、当班人员必须搞好室内卫生,经常擦试设备,做到设备整洁。
5、司机必须经考核合格,取得司机合格证,持证上岗。
6、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杜绝因误操作造成安全事故。
7、绞车司机应熟悉本职业务,钻研技术,做到“三知四会”和“五严”。
8、绞车运行中出现漏油现象,应立即处 理,处理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液洒落在地,污染环境。
9、擦洗设备与检修过程中的棉纱及其他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处理。
10、绞车司机必须严格按信号开车,在未听清信号用途时,严禁开车。
11、加强对绞车的检修与保养工作,降低噪音污染。
爆破工操作规程
一、爆破前的准备工作
1、爆破材料的运送与存放:
(1) 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2) 领取的电雷管和炸药应分别装在不同的坚实的非金属容器内。严禁将爆破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破材料后须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3) 携带爆破材料上、下井时,在每层罐笼内搭乘的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上下。
(4) 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破材料人员沿井筒上下。
(5) 严禁用刮板输送机或胶带输送机运送爆破材料。
(6) 爆炸料运送到工作地点后,炸药、雷管仍应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破材料箱内。
(7) 爆炸材料箱要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并离开电气设备和电线、电缆。
(8) 爆炸材料箱,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
(9) 爆破前需准备好够全断面一次爆破用的起爆药卷和炮泥以及装满水的水炮泥,并整齐放置在符合规定的地点。
2、检查发爆器与爆破母线。发爆器要完好可靠,电压符合要求;爆破母线长度符合规定,并无断头和短路,绝缘包皮有损伤处应进行处理。
3、准备好炮棍、岩(煤)粉掏勺或吹眼器等爆破器具。
二、操作步骤
1装配起爆药卷:
(1) 将成束的电雷管脚线顺好,拉住电雷管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末端裸露部分扭结成短路。
(2) 电雷管由药卷的顶部装入。用木或竹制的炮针在药卷顶端中心扎略大于雷管直径的孔眼,然后将电雷管全部插入孔眼,并将脚线在药卷上套一个扣。剩余脚线应全部缠绕在药卷上,同时将脚线末端扭结成短路。
(3) 每个药卷内插放一个电雷管。
(4) 硬化的硝酸铵类炸药,在使用前用手揉松,使其不成块状。不得将药包纸或防潮剂损坏。禁止使用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
(5) 装配好的起爆药卷要整齐摆放在爆炸材料箱内或其附近符合规定的安全地点,并且点清数量、掩盖好,不得丢失,不准随地乱放。
2、装药前验孔、检查瓦斯及支护:
(1) 爆破工在装药前,应用炮棍插入炮眼,检验每一个炮眼的角度、深度、方向及眼内的情况,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必须处理。
(2) 瓦斯检查员对迎头附近20m范围内风流进行第一次瓦斯检查。瓦斯含量符合规定时方准装药,否则必须采取措施处理。
(3) 爆破工或班组长负责对工作面附近20m巷道内洒水降尘。
(4) 由班组长负责、爆破工监督,对框式支护巷道迎头10m范围内支架进行联锁、加固,保证支架顶帮刹紧背实、齐全完好。对钢筋树脂锚杆支护巷道迎头10m范围内的锚杆螺母二次补拧,不低于100N.M。
(5) 爆破工、班组长及瓦斯检查员对掘进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装药:
(1) 用压风或掏勺将炮眼内的煤(岩)粉清除干净。
(2) 爆破工必须依照作业规程中的爆破说明书规定的各号炮眼装药量、起爆方式进行装药。各炮眼的雷管段号要与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起爆顺序相符合。
(3) 反向起爆的起爆药卷应先装,正向起爆的起爆药卷应后装。
(4) 装药时要一手拉脚线,一手拿木制或竹制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不得冲撞或捣实,用力要均匀,使药卷彼此密接。
4、封泥:
(1) 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封泥的长度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2) 封泥的装填结构是:紧靠药卷段填上30-40mm的炮泥,然后按作业规程的规定的数量装填水炮泥,在水炮泥的外端再填炮泥。
(3) 装填炮泥时,一手拉脚线,一手拿炮棍推填炮泥,用力轻轻捣实。
5、母线敷设与连线:
(1) 爆破母线必须符合包准,禁止用钢轨、金属管、电缆等导体当作回路或母线使用。
(2) 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悬挂在巷道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时,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等线的下方,并保持0.3m以上的间距。
(3) 爆破母线必须由里向外敷设。其两端头在与脚线、发爆器连接前必须扭结成短路。
(4) 爆破母线的敷设长度要符合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5) 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必须随用随挂、用后盘收,以免发生误接爆破母线,严禁使用固定爆破母线。
(6) 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之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连线方式进行连线。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雷管脚线与母线的连接由爆破工操作;所有接头都必须悬空,不得与任何物体接触。
6、爆破前检查瓦斯:
在连线爆破前,必须对距迎头20m范围内的风流进行第二次瓦斯检查。瓦斯含量符合规定时方准连线爆破,否则必须采取措施处理至符合规定。
7、设置警戒线:
(1) 班组长必须亲自安排专人在作业规程规定的各警戒岗点担任警戒。
(2) 各警戒岗点除站岗人员外,还要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标志。
(3) 起爆前工作面所有人员都要撤至警戒岗点以外的安全地点,并由班组长清点人数。
8、爆破:
(1) 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沿途检查爆破母线是否符合要求。
(2) 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到电爆网络全电阻检查。严禁用起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络是否导通。
(3) 爆破前,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
(4) 爆破工接到班组长的爆破命令后按作业规程的规定进入放炮操作位置,随即发出爆破警号。
(5) 爆破工将爆破母线与起爆器相接,并将起爆器钥匙插入发爆器。转至充电位置。
(6) 发爆器指示灯亮稳定后,将发爆器手把转至放炮位置放炮。
(7) 电雷管起爆后,必须立即将起爆器钥匙拔出,摘掉爆破母线并扭结成短路。发爆器的把手、钥匙或电力起爆器接线盒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发爆器或电力起爆器接线盒内。
9、爆破后检查瓦斯、顶板支护:
(1) 爆破后,待工作面炮烟被吹散,班组长、爆破工、瓦斯检查员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由外向里顺序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2) 检查瓦斯浓度,符合规定时方可开动电气设备。
(3) 检查工作面爆破情况,并找除悬矸危岩。
10、拒爆、残爆的处理按《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三、操作注意事项
1、爆破工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爆破器材领、销、退等管理制度。
2、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雷管、不同种类的炸药不得混用。
3、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4、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应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应拽脚线。
5、在有瓦斯或有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6、装配起爆器药卷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炸材料箱附近地点进行。
7、严禁坐在爆破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8、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以及折断电雷管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9、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10、无论采用何种起爆方式,起爆药卷都应装在装药柱的一端,不得将起爆药卷夹在两药卷中间。
11、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12、在有瓦斯突出的掘进工作面中,所有不装药的炮眼都应用封泥充满填实。
13、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14、严禁放糊炮、明炮、或短母线爆破。
1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装药:
(1) 掘进迎头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支架损坏,架设不牢,支护不齐全。
(2) 装药地点20m以内,有未清除和撤出的煤、矸、矿车及机电设备,或其他物体阻塞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时。
(3) 装药地点20m以内煤尘堆集或飞扬时。
(4) 装药地点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5) 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炮眼出现塌陷、裂缝,有压力水,显著瓦斯涌出等情况。
(6) 工作面风量不足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
(7) 炮眼内煤(岩)粉末清除干净时。
(8) 炮眼深度、角度、位置等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时。
(9) 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危险时。
(10)发现拒爆未处理时。
四、收尾工作
1、爆破结束以后,爆破工要报告班组长,由班组长解除警戒岗哨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2、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遇特殊情况时,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的炮眼,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3、爆破工作完成后,应将爆破母线、发爆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收拾整理好。
4、清点剩余电雷管、炸药、填好消耗单,在核清领取数量与使用及剩余的数量相符后,经班组长签字,当班剩余爆炸材料要交回爆炸材料库,严禁私藏爆炸材料。
5、升井后,要将发爆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交回规定的存放处。
爆破工岗位责任制
1、放炮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领取的雷管及炸药分别装在不同的坚实非金属容器里。
3、领到爆破材料后必须直接运送至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4、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运送,炸药应由放炮员或在放炮员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5、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期间严禁携带爆破材料沿井筒上下。
6、严禁其他人员同爆破材料同乘一罐,并且雷管同炸药不得同乘一罐。
7、爆破材料运送至工作地点后,炸药雷管仍应当分开存放在专用爆破材料箱内,爆破材料箱运至工作地点后,爆破箱应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8、爆破箱钥匙应由放炮员亲自携带。
9、药物与连线要严格按照施工的爆破图表执行。
10、放炮后,应检查放炮情况出现瞎炮立即按《煤矿安全规程》进行处理。
11、剩余爆破材料严格按照《爆破材领退制度》及时退还火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