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隆煤矿考勤制度
作者:佚名
2012-05-13 17:39
来源:本站原创
2、 非生产人员统一由财务人员处记工凭条到财人员处记工凭条记工,口头请假一律无效。
3、 按时请假,超假后,未经领导批准或无特殊原困,一律按旷工论处。
4、 请事假者一律扣发工资,并按事假考勤。
5、 生产工人实行记件工资制,有事必须向主管生产领导请假,经批准后再由矿长审批。
6、 实行轮休制度,必须保证有技术人员在岗,维持生产的连续性。
7、 旷工一天,扣罚工资10元,累计旷工六天以上者,一律予以辞退。
8、 考勤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不殉私情,若有作弊必须按矿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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