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隆煤矿矿灯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2012-05-13 17:42
来源:本站原创
一、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认真填写各项记录。
二、 凭灯牌发灯,对号入座,发出的矿灯应完好使用,时间不应低于8小时。
三、 矿灯放电8小时后一定要进行充电,充电时间和程序严格按照矿灯使用说明进行。
四、 任何人不准以任何理由在井下打开矿灯。
五、 任何人不准损坏矿灯,不准对矿灯私自维修,发现问题时应送回矿灯房由专业人员进行检修。
六、 当班矿灯必须当班交回,不准做为它用。
七、 当矿灯收回时,应认真检查其腊封和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扣发灯牌、停发矿灯。
八、 每人一台矿灯,必须持本人灯领取矿灯,严禁互相混用或借给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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