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隆煤矿煤矿财务管理制度
财科管理
各科室及采煤队办公及生产设施领用的材料及用具必须造册建卡登记,不得随意损坏或丢失,每年年终要进行一次财产清点,发现有丢失或短缺,追究有关责任人照价赔偿补齐。
资金管理
企业资金:包括股东投入的资金和锁售收入取得的现金和银行存款等。每笔资金的投入必须如实、准确、及时凭收款收据或银行汇单等原始单据登记入帐。
现金:银行存款必须逐月逐笔登记入帐,并且结出当月发生额和余额,每月出纳和会计对账一次,并且清点库存现金余额。
现金支票必须由会计保管,出纳支取,需要银行提现时,出纳开收据,会计办支票交出纳支取,会计、出纳任何一方不得自支自取。
费用、成本管理
1、 各项费用报销,经办人必须填写“费用报销单”,由会计审核,领导签字,然后纳据以报销。费用开支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经矿长签字后可以报销;5万元以上必须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报销。
2、 生产成本:包括采煤队工资、电费、材料及配件,辅助生产后勤人员工资、火工品等。以上各项成本必须严格按照列支范围和要求,经审核、审批后方可列支,坚决杜绝虚报成本、乱列成本。
收入成果的管理
企业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是企业经济效益的最终体现。
1、 销售人员未经主管批准不得随意提高和降低销售价格,更不能赊账或送人情,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责任人自行负责,并处以经济制裁。
2、 年终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如实足额上交各项税费,然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利润分配并编制各种财务报表,填写书面说明,报董事会和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