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溪沟煤矿瓦检员交接班制度
1、通风队每月必须根据巡回检查路线确定瓦检员交接班地点,瓦检员必须在指定地点现场进行交接班,交接地点必须在所负责的采掘工作面区域内进行,不准脱离现场。
2、瓦检员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清楚当班的通风、防瓦斯、防火、防尘等方面的情况及存在问题,并以电话形式向通风调度进行双人汇报,通风调度进行“反向调度”,交接班瓦检员在瓦检手册上双方签名。如果现场电话不通,可在就近的机电硐室内进行,但必须向通风调度说明情况。瓦检员不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发现一次对交接班瓦检员各罚款100元。
3、瓦检员必须保证正点交接,交班瓦检员正点以前离岗、接班瓦检员正点不到岗造成交接中断,对接班人员罚款100元。
4、通风调度员接到电话后,要及时向井下实行“反向调度”,确实保证瓦检员真实地现场交接,并要认真填写瓦检员现场交接班记录。瓦检员交班人、接班人、交接时间、交接地点及备注等要如实填写清楚、不得徇私舞敝,否则,要追究调度员责任,每次对调度员罚款50元。
5、瓦检员进行现场交接班时,交班瓦检员必须交待本班的安全情况,气体浓度及遗留问题,接班瓦检员履行签字手续。
6、安检科、通风科和技术科等部门要定时或不定时进行检查,发现不认真执行现场交接班的,按矿上有关规定及制度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