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18项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2011-3-18
目 录
3、领导下进带班制度……………………………………………11
5、安全投入保障制度……………………………………………20
7、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23
8、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24
9、安全监督检查制度……………………………………………27
10、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29
11、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32
12、矿用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35
13、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39
14、事故追查处理制度 …………………………………………40
15、安全奖惩制度 ………………………………………………42
16、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44
17、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47
18、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50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董事长(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组织本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按有关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证煤矿生产、管理过程中所配备的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并必须设立瓦斯治理机构和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建立瓦斯治理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治理资金。
3、组织建立、健全煤矿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责任制,并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
4、组织建立、健全本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瓦斯治理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入井检身和出入井清点制度等,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各部门、人员进行考核、落实。
5、建立、健全符合实际情况的各岗位工种操作规程,并做好宣传贯彻、教育工作,确保各岗位工种按章作业。
6、保证本矿的安全生产投入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按照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保证相关的资金及时到位、使用适当。
7、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8、积极在本矿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不断提高本矿技术水平和科技含量。
9、董事长是煤矿瓦斯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每日对矿井瓦斯检查报表、安全监控系统报表等进行审阅、签字,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0、切实保证煤矿生产过程中人、财、物等资源需求。
11、每月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制定解决措施、检查上一次办公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研究本矿安全生产中的重大决策。
12、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3、在本矿积极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14、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安排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安排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
16、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现场的劳动保护工作,按规定安排对相关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17、确保本矿依法生产,不得越层越界开采、不得擅自提高开采上限、不得超核定能力生产。
18、煤矿发生事故时,董事长要立即组织指挥抢救,按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19、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董事长职权。
二、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全面负责本矿技术管理工作,保证本矿在技术管理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主要抓好“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上述灾害的防治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安全资金的安排使用。
3、负责制定矿井长远发展规划、安全技术发展规划,认真组织研究、制定煤矿的生产布局及接续计划,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
4、负责编制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根据工作安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救灾演习。
5、负责编制(修编)矿井地质报告,并做到合理开发、三量平衡。
6、对煤矿的“三下”开采设计、改变通风系统设计、采区设计、水平延深设计、采掘工程设计、作业规程、“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措施等进行严格审查。
7、负责进行井上、下各种技术设计工作,并绘制成矿图。
9、积极在煤矿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煤矿安全技术水平。
10、定期组织进行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治理措施。
11、每日对矿井瓦斯检查报表、监控系统报表等进行审阅、签字,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2、按时参加董事长、安全、生产矿长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并提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意见。
13、督促、检查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制落实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定期组织进行考核。
14、协助董事长组织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15、负责组织编制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生产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上级一系列安全会议指示、指令精神,严格落实国家的安全技术政策,切实搞好技术管理工作。
2、在总经理、总工的领导下,搞好采煤、掘进生产接替等业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督促编制规程措施,抓好规程措施的现场兑现。
3、抓好采煤、掘进顶板管理,重点抓好集团公司规划顶板项目的落实,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
4、做好矿井地质预测预报工作。查明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及影响生产建设的其他地质因素,提高矿井生产水平。
5、做好水文地质工作。查明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并掌握地下水的规律;督促检查地面水害、邻近矿区水害影响情况。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及有关部门编制防治水的工程设计。
6、进行井上井下各种控制测量工作,测量井上、下各项工程及设施之间的几何关系并绘制各种矿图。
7、负责井巷施工给向和大型固定安装的定位工作,监督施工单位按线施工。
8、协助总工程师制定年度、长远生产接替规划,编制生产接替规划方案。根据生产实际,组织分析,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9、负责顶板及地测专业的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处理制定具体措施,并监督实施。
10、经常深入井下解决采掘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监督检查现场事故隐患,并督促整改。参加采掘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11、负责制作各类报表、图纸工作。
四、安康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总经理、安全矿长及总工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条例、指示、通知精神,熟练掌握“三大规程”、各项技术管理规定、管理制度等安全业务知识。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条款进行考核,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奖罚分明。
3、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督促编制有关“一通三防”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4、深入井下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一通三防”的监督检查,及时制止三违,发现隐患及时督促现场负责人进行整改。
5、做好三违人员的处罚、帮教工作。
6、认真做好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并严格考核。
7、负责组织安全质量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制定防范措施。并落实(闭合)、考核工作。
8、认真执行事故分析处理制度,发生事故要积极组织抢救,做到“四不放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9、及时上报各类资料、报表。
10、认真做好下井人员的考勤及各类汇报表的分类整理工作,及时将安全隐患以隐患处理通知单的形式下发有关单位,督促按期整改。每日将井下有关信息汇编成日报,为有关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11、做好井口验身及清点工作。
12、严格按规定抓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及培(复)训工作。
13、加强日常通防管理,及时调整通风系统,管好井下各种通防设施,满足生产需要。
14、加强火工管理,杜绝火工品事故的发生。
15、完善防尘设施,搞好防尘、降尘,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劳动卫生环境。
16、制定安措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考核。
17、做好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并组织进行反风演习。
18、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健康督查等工作。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落实好各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及时对矿井阶段性安全工作进行总结通报,并制定针对性措施加强下阶段安全管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矿制订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一、矿定于每周三召开安全办公会议,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召开安全办公会议之前,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内容包括参加人员、时间和会议地点。
三、每次安全办公会议,各级领导、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必须按时参加,矿长或常务副矿长亲自主持。在集中贯彻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领导指示时,召开全矿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扩大安全办公会议。
四、每次安全办公会议重点传达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领导安全工作指示,对阶段性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有针对性地对下阶段安全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五、每次安全办公会议结束后,由矿办公室及时整理出会议纪要,下发到矿属各单位进行传达贯彻并认真落实办公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
六、安全办公会议人员参加情况由安康部负责考核,按照矿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奖罚。
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规定精神,以及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的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般规定
1、带班人员范围:矿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
2、带班次数:矿长带班下井不得少7个,生产、安全、机电、采煤、开掘工作的副矿长和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10个,,其他副矿级领导每月带班下井次数分别不得少于7个。
3、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工作计划的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
4、带班人员井下工作时间:零点班:23:30—8:00;八点班:7:30—16:00;四点班:15:30—24:00。做到与当班工人同时上、下井。
5、带班人员在井下固定地点进行交接班,严禁以打电话其他非见面方式交接。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6、每月30日前由矿调度室负责对带班人员的带班日期、班次进行安排,并发给每一个带班人员,以便带班人员安排好日常工作。
二、带班人员职责
1、带班人员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即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生产任务(产量)完成情况等,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下同上;“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
3、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4、关口前移,重点加大对生产中各重点环节的检查和巡视,必要时,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及重大隐患的处理必须蹲点把关,杜绝现场安全管理的失控。
5、认真检查各作业点的工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执行,有无违章作业现象,协调所在区域的区队之间、各环节的关系,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6、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7、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将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对下一班的建议等,填记在交接班记录簿中,同时在带班记录上如实填写本班的安全生产现场情况。
三、考核及相关规定
1、由安康部明确专人对带班人员的下井带班情况进行统计和存档工作,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按月装订,分类管理,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2、带班人员擅离职守,按脱岗、早退处理;无故未完成带班次数的,少一次带班人员缴纳安全保证金2000元。
3、带班人员未能与当班员工同下同上的,一律按违章论处,并视其情节轻重,必要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按《行政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未认真填写带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存在填写内容不全,带班领导缴纳安全保证金500--1000元。
5、在井口明显位置悬挂领导下井公示牌版,排版内容:当天三班带班领导照片、姓名、职务、公司举报电话。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特别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狠抓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强以“一通三防”为主的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双基”建设,促进安全工作稳步发展,实现安全工作奋斗目标,特制定我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安全工作奋斗目标:
1、实现“六零”奋斗目标,既:人身安全事故为零、机电设备运转事故为零、工程质量事故为零、顶板事故为零、瓦斯超限为零、自然发火为零。
2、杜一级非伤亡事故。
二、具体管理要求:
(一)提高认识 落实责任 实施依法治安
1、全矿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各级管理层对各自的安全直接负责”的理念,充分认识搞好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要以对党的事业、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效益、稳定之间的关系,坚持依法治安,努力构建高效务实、职责明确、规范有序、激励与约束相互协调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2、矿党政工团各部门要坚持齐抓共管,围绕“安全生产零事故”这个愿景目标,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开展深入细致的安全思想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国务院446号令等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切实转变观念牢固树立“违章就是违法”的思想,在实际工作中自觉克服习惯性违章行为,努力营造遵纪守法、按章操作的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3、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干部下井跟班带班制度,将工作重心下移,把安全管理的触角延伸到矿井各个管理层面和角落,把安全工作的压力层层传递下去,落实到每一个区队、班组和职工。同时要加大考核处罚力度,对违章决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及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安全质量奖惩办法》和《安全质量行政处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二)强化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1、各级管理部门要坚持“员工必须接受严格的科学培训”和“安全是被聘用的条件”的理念,安康部指定专人负责,选聘优秀教师,以提高职工文化素质和岗位安全技能知识为重点,以采掘一线职工为主要对象,采用电视教学和人工授课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岗位培训。同时要严把培训质量关,凡经抽查核实实际水平达不到培训要求的,要追究安康部长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班前会30分钟讲安全”、“每周两小时安全技术学习”制度,要建立详实的学习记录,每月组织一次考试,对考试不及格的人员,一律进行待岗培训,复训仍不及格者,一律清退。
3、综合办在招工前必须设定最低文化程度线,必须通过文化基础知识考试,方可入矿参加岗前培训。从招工源头严把素质关。新工人必须与老师傅签订《师徒合同》,在老师傅带领下实习一年后,方可单独上岗作业。
4、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培训基地培训,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后可上岗作业。
(三)抓好“双基”建设,加强基础管理。
双基建设是指安全基础工作和基层区队班组建设。我们要在坚持“量化考核、定量跟踪、奖罚到每个人,落实到每个现场”的理念,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一是要把安全工作的重心下移到区队,促进区队安全管理自治;二是要把安全防线前移到班组,推进班组安全管理自主;三是要把安全培训教育落实到个人,强化员工自主保安意识,提高职工安全技术技能,规范个人的安全行为,约束个人安全自律;四是要逐步建立矿井安全信息数字化管理系统,完善和规范区队、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四)强化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1、把“一通三防”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
一是要认真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严格执行“三先三后三落实”的瓦斯抽放原则,不断提高瓦斯抽出率,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瓦斯抽放计划。二是要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优化,降低通风阻力,保证系统完善、可靠、稳定,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和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消灭风速超标、瓦斯超限等一切形式的超通风能力冒险生产现象。三是要切实加强防尘、防火和安全监测监控管理,确保系统和设施稳定可靠,对破坏瓦斯监测系统或设备、私自调整探头监测数值,要从重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2、进一步加强防治水工作。生产技术部要根据我矿实际认真分析有可能对矿井安全生产产生威胁的水患地点等关键环节,提高地质预报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3、加强机电运输管理。机运科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强对矿井主要提升、排水、运输、通风等大型设备的检查维护,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同时要加强对高瓦斯头面机电设备防爆性能检查和斜坡轨道及一坡三挡安全防护装置的管理和检查,坚决杜绝机电运输事故发生。
4、加强顶板管理。生产技术部和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组织施工,重点抓好工作面初采初放、过老巷、巷道贯通和巷修地点等关键环节的顶板管理。凡未经公司批准,放顶煤工作面擅自采用采场顶煤爆破作业或违反《煤矿安全规程》采用强制落顶等爆破作业方式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夯实安全基础
1、煤矿将从吨煤成本中提取1元作为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基金,用于对质量标准化工程项目的补助。
2、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和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矿将从吨煤成本中分别提取不低于2.5元、1元作为年度安全奖励基金和质量标准化基金,并严格考核奖优罚劣,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和质量标准化工作迈上新台阶。
3、为了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公司对煤矿安全质量结构工资按30%进行考核,煤矿对职工个人也必须实行安全质量结构工资考核。
4、深入开展“十个一”标杆工程竞赛活动。各专业要积极树立本专业的标杆工程,力争每个季度至少有一项工程被公司评为“十个一”标杆工程。
(六)加大安全投入,提升矿井安全水平
我矿将按照公司规定从吨煤成本中提取安全费用,重点用于改造和完善不符合国务院446号令要求内容和《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国家专家组会诊要求内容的系统工程、设备、工艺、仪器仪表等方面。各专业口要按照“突出重点、分轻重缓急”原则,拟定施工和设备更新计划,报公司批准后,各专业口负责组织实施,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七)强化隐患排查,抓好隐患整改
1、坚持每周三现场安全办公和每周五文明卫生检查制度。矿党政工各部门原则上不得安排与安全办公无关的工作,集中精力搞好现场安全检查。
2、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后勤各专业由分管领导负责,每旬组织一次隐患排查活动,并对所查的安全隐患登记建档,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隐患将按公司和矿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如因隐患整改不力而发生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公司要定期组织安全小分队,每月活动不得少于2次,安康部专职小分队要分三班进行活动,重点检查领导干部跟班情况、特殊工种特证上岗情况、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各类专项措施执行情况和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情况。
(八)坚持齐抓共管,狠反“四违”
1、纪委要开展创建“共产党员标准化示范岗”和党员身边无“四违”活动;团委要组织开展“青工安全知识竞赛”和“安全征文”活动;工会要认真抓好“安康杯”竞赛活动,家属协管会要组织职工家属广泛开展“平安你一个,幸福全家人”、“安全嘱咐”等活动。
2、煤矿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反“三违”工作,每月抓“三违”不得少于2人次,并按规定填写抓“三违”工作票,工作票必须自查处之日起三日内交安康部,由安康部归类建档,否则视为无效。
3、凡是因“三违”引发的事故,除追究“三违”人员的责任外,同时要追究负责安康干部、联保人员、班组长、在场党员、网员、岗员的连带责任。
4、广泛开展反“三违”活动,加大对“三违”人员的处罚力度,同时对特重、严重两类违章人员必须实施过“四关”(区队教育关、教育培训关、家属协管会帮教关、安康部考核关),否则,不准上岗。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为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资金渠道,确保新增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特制定本制度。
1、为确保矿安全资金的正常投入,矿每砘煤至少提取10元作为矿井安全生产基金。
2、所提安全基金由董事长、财务总监联锁负责建专帐、专款、专用。
3、由董事长负责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和轻、重缓急分阶段提出安全生产所需项目及资金,审批后,会计建帐,出纳支付。
4、所报资金的使用情况,董事长指定专人负责监督落实情况,发现挪用和重大错误,矿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追查处罚。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坚持深入开展“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活动,严格按质量标准化做好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强检查验收。
2、要把质量标准化工作贯穿于生产的每个环节,每道工序中,实现动态达标,坚持做到先达标后生产,不达标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3、切实把质量标准化当作“形象工程”和“效益工程”来抓,高标准搞好质量标准化工作。
4、质量标准化要实施长打算,短安排,年有规化,季有目标,逐月制订达标计划。
5、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局颁发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和《河南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
6、各生产单位每周由队长组织一次质量自查,将自查结果书面报矿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对查出的问题,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督促检查其整改,不按规定检查一次罚工资总额200元。
7、公司组织质量标准化有关人员对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动态抽查查出的问题,有关科室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生产单位必须按通知单要求内容进行整改,对到期不整改的隐患,每条罚200元。
8、每旬由安全矿长组织对安全质量进行定期检查,检查查出的问题由安康部在安全办公会上进行通报,并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各单位按时整改,对整改不及时的单位,每条罚200元。
9、矿每月由总经理组织对全矿进行安全质量大检查,对现场安全质量进行达分,对安全没有保障,质量不合格的工程,坚决停下来进行整改,并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工程按不合格品考核。
10、标准化执行月度考核,必须严格按照《天福矿业有限公司安全质量奖惩办法》执行。
11、季末考核以上级检查为准,奖罚视洛阳公司考核情况进行。
12、每月底由公司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召开质量标准化专题会议,对当月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总结,对下月工作进行安排。
13、每月2日前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对生产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情况书面向总经理汇报,并在经理安全办公会通报上月质量标准化考核结果,不汇报罚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主任50元。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1、安全教育:区队每月不少于三次,由党政一把手主持全体职工参加(分班次上、下午组织)。教育内容:主要传达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工作的指示及要求,结合本矿实际,指出我矿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学习国家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本矿安全管理制度。
2、安全培训:按照矿安康部年度计划、期次安排、培训人数组织人员参加培训。
3不按时完成矿下达的各项培训计划的,区队缴纳安全保证金3000元,队长500元。少送一名学员并扣安全风险金20%.
4、外出培训人员要严格纪律,违反培训制度和规定的,每人次罚款100元,考试不及格每人罚200元,并继续培训补考﹛期间只发生活费﹜。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隐患排查及整改
1、矿井必须坚持每周一次安全隐患排查,由安全矿长牵头,技术、机电、调度、安全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对全矿井下所有施工地点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隐患排查,查出的安全隐患,分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及完成日期,对到期不整改的隐患要进行经济处罚。
2、矿井必须坚持每月一次安全质量大检查,由矿长牵头,生产矿长、技术矿长、机电矿长、安全矿长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对全矿井下所有施工地点及通风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质量大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分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及完成日期,对到期不整改的隐患,要停止施工,待隐患整改完成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3、坚持五职矿长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下井带班制度,深入井下施工现场,仔细检查各施工地点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4、坚持矿井班检制度,安全检查员和瓦斯检查工坚持盯点包面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经常检查工作区域内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处理。
5、矿井每周、月查出的安全隐患逐项进行落实整改,按有关规定对重大隐患排查和认定,并制定整改措施做到隐患不消除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二、隐患排查、报告
1、隐患排查实行分级制度。A级隐患整改结束,提请集团公司验收 。B级隐患有洛阳公司 组织验收,C级隐患有本单位组织验收,验收达不到整改标准 ,不得生产。
2、每月排查的B级安全隐患及治理情况,要在本月28日前上报洛阳煤业公司安康部。
3、上岗前,必须对本岗位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确认,如个人解决不了,必须向班(组)长、带班队长汇报,带班队长解决不了,必须逐级向上及有关部门汇报。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产、报告。
4区队现场管理人员、安检员、瓦检员接班后必须执行联合安全检查制度,确认现场隐患消除后方可生产。
5矿长负责每周组织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和研究分析并以书面形式报洛阳公司安康部。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产、报告。
6安康部每周开展一次系统专项自查自纠,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全部登记建档,分A、B、C级进行分类管理和督促整改并按“五定”原则,以书面材料报洛阳公司安康部。每月月底前把排查确认的重大隐患经分管矿长和矿长签字确认后,报送洛阳安康部。
7各级管理干部执行干部走动管理排查隐患,按程序化隐患排查表的要求认真填报,安康部负责落实整改。
8各单位、各部门对排查出现的各级各类隐患在没有整改完成之前,必须每次继续上报,安康部不得消号。
四、隐患整改、验收
1、B级和C级隐患由本单位负责整改,安康部督促检查。解决不了的立即向洛阳公司安康部汇报。
2、重大隐患由洛阳公司总经理组织相关科室和人员研究整改方案,按照“五定”原则进行整改。
五、责任追究
1、 凡因不执行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漏检、弄虚作假等,按照义煤集团公司《重大隐患责任追究规定》、《集团公司现场安全检查处罚规定》、洛阳公司《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罚。
2、凡因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执行不力,从而引发事故,按照集团公司《安全责任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和洛阳公司《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为加强矿井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规范等落到到位,及时发现、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1、矿长是矿井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分管矿长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行政及安全管理工作。
3、设置安康部负责矿井安全监察、环境保护、健康督察等工作。
4、生产技术部协助分管矿领导负责矿井生产调度、监测监控、采、掘、机、运、地质测量、通风技术管理、节能等工作。
5、区队长对所辖区域及人员安全负管理责任。
二、安全检查制度
1、每周星期三由安全矿长组织,各副矿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全矿井进行全面检查,查出的问题要逐一落实每个单位,对查处的安全隐患由安康部落实整改情况。
2、参加检查的单位包括:安康部、生产技术部及各生产单位。要求参检单位必须是主要负责人参加,否则,对单位区队长罚款100元。
3、需要参加检查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井口集合,由安康部点名,不参加者罚款200元。
4、由负责检查的矿领导安排检查工作,检查人员出井后将查出的问题作好记录,交安康部汇总、分类、分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在下午安全办公会上通报检查情况。
5、限期整改的问题,没有解决的一条罚款100元,对重大隐患不能立即解决的,由矿召开专题会另行处理。
三、安全自查制度
1、安康部、生产技术部在每周三安全质量大检查的基础上,另行组织每旬一次的各专业系统检查。
2、各生产单位对所辖区域的安全工作每周进行一次自查。
3、对自查的各类不安全隐患,由各专业、生产单位按“五定”原则安排落实。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为加强我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和审批,保证其严肃性,针对我矿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
1、作业规程和单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区队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在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单位干部及工人的意见,编制后经区队长签字后上报。
2、作业规程必须按采区设计的要求编制,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有关条文规定。
3、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应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现代化管理技术,保证安全,提高效率,现场有指导性。现场图牌板应清晰准确,符合标准。
4、编写的作业规程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并传达贯彻到每个施工单位的员工。
二、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批
1、按集团公司要求建立作业规程会审制度,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各专业的分管矿长、专业科室和生产区队长、编写人员参加会审,并提出会审意见,会审人员必须亲笔签字。作业规程经会审修改后由矿总工程师提出贯彻实施意见,下发有关区队、科室及有关领导贯彻执行。
2、作业规程按集团公司要求必须打印清晰无误,矿施工单位安排打印作业规程。由规程编写人负责校对后,会审人员的亲笔签字应复印和作业规程以并装订下发有关部门。
三、作业规程、措施贯彻执行
1、区队技术负责人或队长在施工前向本单位干部、工人贯彻落实批准的作业规程、措施。贯彻学习后必须进行个人签名,并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作业。
2、贯彻学习签名不能代签、更不能代考。贯彻签名要达到百分之百。严禁未学习、未签名或考试不及格者入井作业 。安康部等有关人员也必须参加作业规程的贯彻、学习、签字,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四、作业规程的复查
作业规程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参加会审,有关专业科室和生产区队负责人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复查,并有复查意见。在施工中遇到地质条件变化或生产技术条件与作业规程、措施不符时,必须及时修改相关内容并制定补充技术措施。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为全面强化我矿的机电设备、安全仪器、仪表、器材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矿机电设备、安全仪器、仪表、器材的完好率和使用率,更好地为矿井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机电设备管理
1、设备采购管理,应坚持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安全生产发展为主,坚持按设计选型(杜绝淘汰设备),按合同购置,必须确保设备证件齐全;设备价款要多家比价,分期付款,保证质量合格。
2、设备管理的任务,是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
3、深挖内部潜力,合理调整余缺,清仓查库,盘活资产,积极处理闲置积压设备和报废设备,坚持修复再用、修旧利废,提高自修能力,增产节约,增收节资,进一步降低设备的维修及运行成本。
4、加大设备现场管理力度,根据使用单位工作性质、工作区域的不同,制定不同的管理考核标准。
5、设备的外修
凡因本矿不能自修的设备,应由生产技术部负责人牵头,分管矿长批准,通过招(议)标形式确定修理厂家,并签订修理合同,合同必须经生产技术部负责人、分管矿长、矿长签字后方可修理,并符合《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安全仪器、仪表、器材管理
1、安康部作为安全仪器、仪表、器材的主管科室,负责全矿安全仪器、仪表、器材的统管工作,并协助上级单位对矿属各单位的安全仪器、仪表、器材进行督促检查,以及定期进行周期性检测校准工作。
2、安康部对矿各单位使用的安全仪器、仪表、器材依照有关法规监督管理,并对其进行定期抽查和巡回检查。被抽查单位要给予积极配合,若发现使用不合格安全仪器、仪表、器材和有缺陷的,有权对使用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3、安康部购置的安全仪器、仪表、器材时,首先应作出计划,并注意仪器、仪表、器材的规格、型号、用途及数量,报请矿长审批予以购置。
4、购置的安全仪器、仪表、器材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并有安全认可标志、合格证、有关出厂技术资料等随机文件。
5、任何单位及个人不经审批,不得私自购置安全仪器、仪表、器材。若经发现后,视情节轻重给予购置单位及个人每件300—500元罚款,且所购置的安全仪器、仪表器材 ,不予报帐,由购置单位及个人负责。
6、各使用单位正职是使用的安全仪器、仪表、器材的第一责任者,领用时,必须检查是否合格,如有损坏必须按规定加倍罚款。对使用中的各种安全仪器、仪表、器材按检定周期申请进行周期检查。
7、使用中的安全仪器、仪表、器材,发放时,必须认真详细填写各种记录,若发现填写一处不合格或漏填一次,给予使用单位或个人50—100元罚款。
8、安全仪器、仪表、器材的维修、必须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负责维修保养,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
9、安康部要组织不定期抽查,检查中发现使用不合格的仪器、仪表、器材时,经分析后,给予责任人50-100元罚款。
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对我矿主要灾害必须强化预防管理,为此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一通三防”
1、瓦斯灾害预防。①坚持以风定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②进回风巷道必须支护状况良好,必须保证通风断面;③通风系统合理、可靠、经济、设施完整齐全;④局部通风质量达标准要求,消除串联、循环风和不合理的通风;⑤矿长、技术负责人将通风瓦斯管理作为安全管理中重中之重来管理,对人、财、物的投入要保证,始终抓好瓦斯管理;⑥瓦斯检查员必须通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在工作中时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检查瓦斯,一旦发现空班、漏检、假检、虚报,要给予严厉处罚;⑦强化井下各巷道工程质量,减少片邦冒顶,消除局部瓦斯积聚;⑧强化盲巷管理,按规程规定及时处理,不留隐患。
2、火灾预防。①严禁烟火入井,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②井口附近20米,严禁烟火、取暖、进行电焊工作;③加强机电完好管理,消除失爆,消除不合格电缆入井;④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放炮,查出违章放炮给予重处;⑤逐步改变落后的开采方式和采煤方法,提高资源回收,将自燃发火的程度降到最低;⑥通防管理人员,在井下每天都要对密闭、采空区和其他可能容易发火的地点,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天监测结果要有专门记录;⑦一旦发现井下出现火灾,如火势不大,对人的安全威胁不大,要立即将火扑灭,然后向矿汇报,如火势较大,应立即将全部人员沿逆风方向撤出,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接到汇报后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处理方案,并按灾害处理措施进行处理,如威胁太大,本矿不能处理,要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与救护队联系,实施灭火。
3、煤尘预防。①井下所有进回风巷道,都要安设洒水喷雾装置,其中回风系统中每100米安设一组;②严格做到放炮前后,装煤前都应洒水降尘;③井下所有巷道,必须有专人对巷道进行洒水防尘,防止煤尘堆积。
二、顶板事故预防
1、采掘工作面和其他所有巷道的支护参数,支护质量都必须按设计支护,防止支护质量不合格而片帮冒顶伤人;
2、采掘工作中如遇煤岩破碎,要按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专设临时支护;
3、严禁任何人在空顶下作业;
4、强化巷道维修,尽最大努力降低巷道失修率;
5、工作前,严格敲邦找顶制度;
6、严格支护材料的材质规定,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支护材料。
三、机电事故预防
1、不合格的设备、器材严禁入井;
2、杜绝失爆、各种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灵敏;
3、停送电必须专人,禁止随意停送电;
4、安装、搬移、检修设备,严禁带电作业;
5、机电完好率达到质量要求。
四、提升运输事故预防:
1、提升设备质量,提升能力达到要求,严禁设备带病提升、超负荷提升;
2、每班工作前要认真检查设备,工作中设备运输情况都要清楚掌握,并作好运行记录;
3、加强日常维修、注油;
4、斜巷一坡三档、声光信号,应齐全、完好、灵敏、可靠;5、斜巷和上下车场的轨道质量应满足运输要求;
6、绞车司机,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7、人力运输必须严格煤矿操作规程执行,严禁违章推车。 五、水害事故预防:
1、准确掌握周边小窑水,采空区积水和本矿井涌水情况;
2、采空区,上山的密闭必须牢固可靠,防止造成灾害;
3、井下水仓容积应满足涌水量要求,必须保证定时清挖;
4、水泵排水能力应符合有关规定,现场必须要备水泵作备用。
5、保证水沟畅通,不积水。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矿每年必须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矿井实际,每年及时制定《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水灾应急救援预案》、《瓦斯超限应急预案》等。
1、矿井发生水、火、瓦斯、大面积冒顶等重大事故,根据事故性质,严格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中的有关规定或《作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首先迅速将可能遇到伤害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并尽快通知矿调度室。
2、若发生人员伤亡,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现场紧急施救,同时向调度室汇报伤亡人员的地点、时间、人数及伤亡程度和汇报人的姓名及地点等,接电话人要及时向矿有关领导及洛阳公司调度室汇报。
3、矿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根据事故性质等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下达避灾救援指令,必要时同救护队联系,实施救援。
4、矿必须随时备有担架2付和有关外伤急救药品并装入“急救药品箱”以应急备用。应急救援。
6、指挥部人员应按分工明确责任,按照应急救援措施有步骤的进行。
事故追查处理制度
一、事故分析
1、发生事故后,跟班队长、班组长或现场人员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2、轻伤事故由安康部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分析;重伤以上事故由安康部组织,矿领导主持进行初步分析,并根据事故责任大小进行责任追究。
3、事故分析会要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预防措施。写出事故分析报告。
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单位、个人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的正常工作。
6、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其业务部门负责处理、落实。
7、违反以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理拒绝接受调查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
①重伤以上事故罚责任单位3—5万元。
②重伤事故罚责任单位1—2万元。
③轻伤事故罚责任单位1000—2000元。
④非伤亡事故按事故性质的大小进行处罚。
⑤对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巷道瓦斯聚积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5000元。
⑥对事故责任者按照洛阳公司及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安全奖惩制度
一、安全目标
1、实现“六零”奋斗目标,既:人身安全事故为零、机电设备运转事故为零、工程质量事故为零、顶板事故为零、瓦斯超限为零、自然发火为零。
2、杜绝一级非伤亡事故。
二、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1、矿长是矿井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安全矿长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安全管理工作。
3、各系统矿长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4、设立安全健康部,负责全矿的安全监察、环境保护、健康督察工作。
三、安全工作的考核与奖惩
1、事故的追查与管理
严格事故追究制。发生人身事故,由安全矿长主持、安康部牵头,有关单位人员参加;发生非伤亡事故,由系统领导主持,职能科室牵头,安康部及有关单位人员参加进行追查。
2、事故追查必须坚持“三不放过”原则,从严从快追究。追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矿有关领导批准后,由安康部执行。
3、按照集团公司13条重大非伤亡事故、20条重大隐患和20条严重“三违”有关规定,凡触犯“高压线的”,对号进行严肃处理。
4、对“三违”人员的处罚,单位原则上不能加罚。若按本单位规定加罚时,全部处罚金额不超过矿罚金额的两倍,否则按罚工人同等金额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扣罚。对工人的罚款应在工资表中扣除。
5、对洛阳公司组织开展的安全质量大检查,按照奖惩规定严格兑现,保证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6对生产现场查出的同类型隐患反复出现的,给予加倍处理。
7、建立安全奖励基金,经主抓安全、质量的矿领导批准后,安康部管理使用。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一、入井人员验身制度
为加强入井人员安全管理,结合本矿安全生产实际,建立出入井人员验身制度:
1、做好职工的思想教育,使职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使出入井人员能自觉遵守出入井验身制度,自觉接受验身工的检查。
2、各单位管理人员是基层安全生产管理者,应加强对本单位入井人员的管理,使职工积极配合验身工做好验身工作。
3、入井井口设专(兼)职验身工对每一入井人员进行精神状况、衣着、佩带物品等详细检查,有异常现象或违犯有关安全规定者严禁入井。
4、验身工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验身制度,不得有漏验、不验现象。
5、入井人员要精神饱满,穿棉布工作衣,脚穿胶鞋,头戴安全帽,并佩带矿灯,自救器,缺一项者不得入井。
6、入井人员严禁喝酒,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点火物品,严禁携带超长、超重、及利器等物品,否则,不得入井。
7、验身工要严把入井关,确保每一入井人员达到规定要求,对特殊物品入井,要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
8、安康部要定时或不定时对入井人员和验身工进行抽查并监督验身制度的执行情况。
9、对新工人入井,验身工要查明是否经过安全培训,是否有师傅带领,否则不准入井。
10、对不配合验身工的检查,无理取闹,甚至殴打、谩骂验身工的人员,一律给予严肃处理。
11、验身工对各单位出井人员要进行核实,如果有员工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出井,必须汇报调度室和单位值班领导;单位值班领导对本单位职工出井人员负全面管理责任,并对出井人员做好考勤,对没有按时升井的人员要查明原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进班考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管理。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我矿进班考勤管理制度:
1、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职工树立以矿为家,以煤为业的主人翁思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职工出满勤、干满点、超额完成生产任务。
2、各单位值班人对本单位职工出井人员负全面管理责任,并对出井人员做好考勤,对没有按时上井的人员进行情况调查。
3、各单位必须执行提前半小时的进班点名制度。
4、各单位值班领导必须认真做好职工考勤点名,做好上、下井人员考勤工作,并按规定向调度室填报本单位职工出勤报表。
5、职工进班前,必须有单位值班领导开好进班会,否则,职工有权拒绝下井;下井人员必须佩带好矿灯及自救器,严禁穿花纤衣服入井。
6、进班点名时间:严格按矿规定时间执行。
7、考勤规定:必须按矿规定的考勤符号执行。
8、各单位每班的入井人数必须上报调度室。
9、建立跟班队长入井汇报制度,下井各单位跟班领导对工作地点安全检查后必须向调度室汇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出班前两小时向调度室汇报现场安全生产完成情况;升井后到调度室核对生产完成情况。
10、职工上岗作业后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否则按“三违”处理。
11、所有工种岗位工人,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持做到:口交口、手交手、上班不来,下班不走,交清任务与安全、设备、工具及其它物品,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操作规程》是煤矿生产建设必须遵循的“三大规程”之一,是各工种职工进行生产活动的准则,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可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工程质量,避免违章作业,减少人身、设备和财产损失,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为进一步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技术操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编制的《煤矿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望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煤矿安全操作规程实施领导小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康部,王体育兼任办公室主任。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各单位都要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煤矿安全操作规程实施领导考核小组,公司煤矿安全操作规程考核小组每月对各单位学习贯彻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每年度进行总结评比,进行兑现奖惩。
二、公司所有上岗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煤矿安全操作规程》和公司各岗位操作规程。
三、各工种学习内容
结合我公司实际,立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及爆炸材料等6个专业,各岗位工种实行对口学习,并本着各负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要求公司员工人人力求学懂、学通、学会、学精。
四、学习上岗要求
1、公司干部员工分专业、分岗位、分工种,针对各自的岗位、工种对口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操作规程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一律停止工作,继续学习,待考试及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每周星期一各单位必须组织员工集中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由本单位技术员主持,公司考核小组派人参加负责监督考核,对不参加学习者一律停止工作,补课学习,直至合格后方可上岗。
3、对新招员工必须经过培训学习,待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4、凡调动工作岗位的员工必须重新培训学习,待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凡未参加安全操作规程学习上岗工作的员工,一经查出,立即停止工作,并对有关安排上岗工作的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五、操作规程的落实考核
1、安康部对不按时组织学习的单位,一次性罚单位主要负责人200元,并及时进行补习。
2、对无故不参加学习的个人每次罚款10元。
3、对学后理论不能联系实践且未按操作规程现场作业的按“三违”处罚。
4、各工种上岗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对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使安全生产高效运转,指令畅通。特制定本制度,望全体干部职工遵守。
一、严格遵守工作时间
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二、严格考勤制度
1、公司的标准考勤时间为: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2、考勤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公司各部门,班组的考勤必须建立考勤纪律和考勤表。
4、生产岗位可以根据生产的具体情况设置考勤时间,按照规定的时间执行考勤。
5、干部职工应严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岗,更不得矿工。
6、考勤人员应严格考勤制度,据实记录职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
7、干部职工必须准时参加领导安排的各种会议,下井职工必须参加本单位的班前、班后会并按规定考勤。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
事假、病假、公休假、产假、婚假、丧假均属请销假范围。
1、事假:1天(含1天)以下,须经部、科室、区队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3天(含3天)以下,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部、科室、区队负责人同意并报主管领导同意批准。3天以上,须有本人申请,经部、科室、区队及主管领导同意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
2、部、科室、区队负责人请假,1天以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1天以上,主管领导同意后还须总经理同意。副矿长请假,须经总经理同意。
3、病假:连续3天以上(含3天)休病假者,凭医院证明(住院除外),请假程序比照事假请假程序执行。
4、年休假:原则上按部、科室、区队负责人的统一安排。报经主管副矿长和总经理同意后,一次性休完。特殊情况需分期休假,年内不得超过2次,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应服从大局。
5、探亲假、产假、婚假、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其请假程序比照事假请假程序执行。
6、销假:干部职工假期满后,必须办理销假手续,凡起假者,要说明原因或出示证明,并及时补办续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7、因故未能及时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者,应及时电话或口头请假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旷工。
四、工作期间守则
1、干部职工要以高昂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工作态度,立足于岗位履行好岗位职责。
2、所有干部职工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坚决按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重点场所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工作期间、入井前喝酒。
4、工作时间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以及闲聊、喧闹。
5、工作时间内不得打扑克、麻将、睡觉或从事其他娱乐活动。
6、在工作时间内,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利用电话进行与工作无关的闲聊或拨打其他声讯电话,不准上网闲聊、玩游戏。
五、跟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无故离开值班岗位,
2、值班人员应记录上级领导工作指示。第一时间内做到上传下达,解决当天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填写完整各种记录。
3、跟班人员应坚持8小时工作制,不得擅离职守。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跟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井跟班工作计划安排。特殊情况不能跟班的,必须提前协商调换。
六、任务落实执行制度
1、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和上级领导安排,做到内部政令畅通,运转协调高效。
2、公司所有干部职工必须职责明确下级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必须做到令行禁止。
3、矿上召开的调度会、安全办公会等会议,各牵头部门要认真作好记录并负责落实会议所安排的工作完成情况。
4、对领导或部、科(区队)室交办的工作任务,必须严格认真落实,责任到人。如遇困难不能按时按量完成工作的须向领导逐级汇报。
5、工作要高度热情,积极努力。不得消极怠工,准时、准确完成当班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