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洪涝灾害和井下透水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地面洪涝灾害和井下透水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各部门职责,部门负责人职责与瓦斯爆炸专项应急预案相同。
(二)汇报程序
地面洪涝灾害和井下透水汇报程序与瓦斯爆炸专项应急预案汇报程序相同。
(三)洪涝灾害应急措施
1、救灾行动:在得知发生洪涝灾害后,救灾行动组全体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在总指挥的具体指挥下,采取以下救灾措施:A、组长侦察灾情,尽快拿出救灾方案;B、首先派人守卫井口,确保洪水不侵入井下;C、派出二分之一的主力队员赶往要害部位及重要物资存放地,确保要害部位及重要物资安全;D、其余二分之一的主力队员搜索救助被洪水围困人员。
2、安全防护医疗救护组:全组人员在组长的指挥下,采取以下行动措施:A、首先抢救受轻伤人员,重伤人员立即送总医院。B、抢救其它行动不便人员;D、抢救物资。
3、抗洪战斗的基本要求是:积极抢救人命,及时控制井口、要害部位的灾情,抢救重要物资。
4、注意事项:a注意各行动小组的协调工作;b首先考虑抢救人命的行动;c如灾情较严重本单位应急分队应在抢救人命的前提下,等待增援。
(四)井下透水事故应急措施:
1、调度室在“井下透水应急处理办公室“的统一指挥下,迅速集合抢险救灾队伍。抢险人员要携带游泳工具及挖掘器械,尽快到指定地点,以救人为中心开展工作。 2、调度室负责组织、协调、抽调皮划、小船等小型的水上交通工具,为营救被困的矿工做好准备。 3、机电组要保障供电管理,注意控制再生灾害,对遭受破坏的供电设施,要组织相关部门尽快组织修复,要努力保证井下透水地点供电线路、供电设施安全可靠,必要时可报请上级指挥部调度人员应急。 4、医疗救护组要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处医疗设施和建立的临时治疗点抢救伤员,要及时提供救灾所需药品和器械物品。
(五)本专项预案信息发布、后期处理、应急保障、预案管理、奖惩等内容,按照综合预案所规定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