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科科员职责与处罚条例
通风科科员职责与处罚条例
1、在通风科科长的直接领导下,努力搞好“一通三防”技术业务工作,当好科长的助手。
2、负责编制本单位的“一通三防”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和“一通三防”仪器、仪表、材料计划。
3、审核“一通三防”作业规程和措施;,未认真审核发现问题者罚款200元。
4、协助科长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
5、做好“一通三防”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汇总分析。,资料整理不清楚者罚款100元。
6、参与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负责及时绘制和修正通风系统图、防尘管路图、避灾路线图等有关图纸。,未及时修正者罚款300元。
7、编制反风措施和反风演习总结报告。
8、编制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
9、负责测风旬报和月报的上报,负责粉尘测定的半月报和月报等报表的上报。,未及时上报者罚款200元。
10、负责“一通三防”仪器仪表的定期送检工作。,未及时送检者罚款100元。
11、不断深入现场了解“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领导汇报“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工作进展情况。,未及时发现问题者罚款200元,发现问题没有及时上报者罚款500元。
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12、开展技术革新和推广先进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