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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科综合防尘系统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6-19 15:48 来源:煤矿安全网

通风科综合防尘系统管理制度
   1、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综合防尘系统,矿井主要进回风巷、皮带运输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掘进巷、煤仓、转载点、装卸点、卸载点等处要设置防尘管路。
   2、地面静压水池的容量不得小于200m3,并有备用水池,水池的蓄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h的用水量。
   3、防尘系统中三通阀门要齐全,皮带运输巷道内管路每50m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巷道内的管路每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防尘系统中必须安设水质过滤器,过滤器有反水清杂装置并定期检查清理一次。
   4、防尘管路的外部应涂防锈漆(临时管路除外),有标志牌。管路维护工对防尘管路系统应定期巡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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