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科“一通三防”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通风科“一通三防”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1、通风科负责对“一通三防”仪器仪表必须集中管理、统一编号、统一发放。通风调度设专人负责仪器仪表的发放、保管、日常维修和调校。
2、凡按规定使用“一通三防”仪器仪表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量作出计划报通风科进行配备。当使用数量和人员有变化时,使用单位要及时通知通风科 ,以进行仪器仪表的调整。
3、“一通三防”仪器仪表的领用要有专用牌,建立领发台帐,做到帐、牌、物和人相一致。
4、使用者必须爱护仪器仪表,不得随意拆卸、摔碰所领用的仪器仪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使用。上井后立即交回通风调度。
5、在仪器仪表发放时要轻拿轻放,不得乱扔乱放,要注意保护仪器仪表;仪器仪表的发放人员在发放和收交时,必须认真检查仪器仪表的完好性,发现仪器仪表不符合要求或损坏时,要及时更换和维修。
6、“一通三防”仪器仪表必须按规定进行调校和维修:
7、对于便携式瓦检仪,每隔七天分别用0.5%、1%、1.5%(2%)、3%瓦斯浓度的标准气样校验仪器示值;每年进行一次检定。
8、对于光学瓦检仪,每天对仪器的电路、气路、药品和外观在下井前进行一次检查,每七天换一次药品,每半月换一次电池,每年校正一次。
9、对于风表、测尘仪,每年校正一次。
10、其他仪器仪表也必须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维护和校正。
11、凡送公司测试中心检验、校正和维修的仪器仪表,测试中心必须在接受后一个月内完成检验、校正和维修工作,并随同质量反馈卡交回。
12、对重大环境因素“废电池废弃”的管理统一执行矿“交旧领新”制度。
13、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仪器仪表不得入井使用。使用中的仪器仪表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并进行更换,影响安全生产的要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14、“一通三防”仪器仪表管理的各种记录、台帐要齐全,填写要及时。
15、其它计量仪器按计量器具管理规定进行校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