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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科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6-19 15:56 来源:煤矿安全网

通风科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
1、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通风部门每年度进行一次瓦斯等级鉴定工作,鉴定工作必须按照鉴定方案进行;
2、鉴定工作组由矿领导、测风工、瓦斯检查员、瓦斯抽放工等专业人员和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
3、对瓦斯等级鉴定所用的仪器、仪表进行检查确保齐全、可靠、准确有效;
4、瓦斯鉴定选择瓦斯涌出量较大的一个月份、一般在7----9月份进行,分上、中、下旬三天时间,每天应分三班(四班)进行测定;
5、测点布置在矿井、一翼、水平和采区的回风巷中,主要测量风量、风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将测量数据进行记录;
6、将测定的数据和计算处理后的有关结果,按规定填入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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