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科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6-19 16:01
来源:煤矿安全网
通风科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
1、煤矿应建立安全监控仪器检修室,负责本矿安全监控仪器的高校、维护和维修工作。
2、安全监控仪器检修室应配备甲烷传感器、检定装置、稳定电压。概率计、万用表、测量仪,甲烷校准气体等仪器装备。
3、安全监控仪器设备必须定期调校。
4、安全监控仪器使用前和大修后,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测试,调校合格,并在地面试运行后方能下井。
5、采用催化燃烧原理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器,安全监控仪器的调校包括零点、显示值、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
6、为保证甲烷超限断电和停风断电功能,每隔10天必须对甲烷断电功能和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
7、安全监控仪器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必须升井检修。
上一篇:通风科监控系统人员请假制度
下一篇:通风科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