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网!

通风科盲巷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6-19 16:35 来源:煤矿安全网

通风科盲巷管理制度

1.凡是井下六米以上不通风的巷道既称为盲巷。生产部门在安排生产时,要避免出现盲巷。

2.当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盲巷时,生产部门必须书面通知通风部门,说明造成盲巷的原因和时间等,通风部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安排进行管理

3.对暂停施工的停风巷要采取临时密闭、对永久报废巷道要采取永久密闭进行管理

4.通风部门必须建立盲巷管理台帐,对井下出现的盲巷进行编号,注明造成盲巷的原因、时间、长度、密闭时间、管理方式等。

5.对于盲巷密闭前的瓦斯浓度每十天至少一次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填写到瓦检牌上。

6.任何人不得随意打开密闭进入盲巷,当工作需要进入盲巷,作业单位必须提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7.盲巷密闭、栅栏前五米范围内严格堆放杂物、材料等。

8.通风部门对盲巷每十天至少检查一次,发现管理设施损坏要及时维修,防止人员误人盲巷。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网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