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家庄煤业培训中心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2
第二章 安全技术培训的宗旨、规模与培训形式 2
第三章 固定资产数额与经费来源 2
第四章 附 则 3
二、安全培训中心岗位职责 4
<一>、组织机构 4
<二>、分管培训领导管理职责 5
<三>、安全培训中心主任管理职责 5
<四>、副主任管理职责 6
<五>、办公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6
<六>、安全培训中心监考人员职责 7
<一>、年度培训计划 8
<三>、安全培训例会制度 20
<五>、培训情况反馈制度 23
<六>、学员跟踪调查制度 23
<七>、安全培训中心考卷保密及改卷制度 24
<八>、学员考勤奖惩制度 25
<九>、培训教室管理制度 25
<十>、入职、在岗、转岗、培训、复训制度 26
<十一>、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新技术、新工艺) 31
<十二>、教学管理制度 38
<十三>、培训教师管理制度 39
<十四>、课堂管理制度 39
<十五>、学员考核管理制度 40
<十六>、学员成绩考试及补考制度 41
<十七>、学员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42
<十八>、学员考勤制度 43
<十九>、电教室管理制度 44
<二十>、学员管理制度 45
<二十一>、学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45
<二十二>、专、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46
四、其它 48
<一>、考试纪律 48
<二>、学员守则 49
<三>、工作规则 49
一、安全培训中心安全技术培训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加强公司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山西柳林鑫飞毛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特成立山西柳林鑫飞毛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为规范安全技术培训行为,促进安全技术培训的健康发展,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安全技术培训的宗旨、规模与培训形式
安全技术培训宗旨: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培训方向;注重学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的培养;遵循全新的教育观念,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立足煤矿行业,培养适应煤矿行业需求的,以安全作业为首的实用型、技能型、创新型、复合型的技术人才。
安全技术培训规模:100人。
安全技术培训领域:一般工种、新工人、其它从业人员。
安全技术培训形式:业余与脱产相结合的短期培训。
第三章 固定资产数额与经费来源
安全培训中心资产总额30万元以上,主要包括:教材、仪器设备、及其它办公用品。
经费来源:山西鑫飞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调拔。
第四章 附 则
本章程由公司安全技术培训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安全培训中心岗位职责
<一>、组织机构
<二>、分管培训领导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指示、指令和任务。
2、负责领导全矿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指导、协调和及时处理培训工作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3、负责监督本公司年度职工安全培训计划的编制,审核季度和月度安全培训计划,负责领导全矿培训管理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4、组织并召开培训工作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培训工作,解决职工教育培训中的重大问题。
5、负责职工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审批。
6、负责培训机构的人员的设置和合理调配。
<三>、安全培训中心主任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指示、指令和任务。
2、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组织与管理培训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经常深入基层,落实和检查培训工作,帮助解决职工培训工作中的难题。
4、负责制订本公司全年的职工培训计划,季度培训计划及月 份培训计划,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季度工作总结及月份工作总结,每月做好报表的上报工作,每月5号以前按时送到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手中。
5、抓好本培训中心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全公司职工的培训工作,因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影响的,主任负全面责任。
6、积极参加矿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负责接待上级对本公司职工培训方面的各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回报。
<四>、副主任管理职责
1、按时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任务。
2、协助科长做好本中心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全矿职工的培训工作。
3、协助主任制订全年培训计划,季度培训计划及月份培训计划,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季度工作总结及月份工作总结。
4、及时解决职工反映的重大问题。
5、协助主任做好各类考核工作。
6、协助主任做好上级部门对本公司职工培训工作的各项检查的接待工作。
7、经常深入基层,落实和检查培训工作,帮助解决职工培训工作中的难题。
<五>、办公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2、认真执行各项工作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3、认真做好各种文件、材料、报表建档保存工作。
4、对上级的指示、文件和职工反映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5、做好办公室会议记录,做到字体工整、清洁、有序。
6、认真接听电话,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汇报给相关领导。接待来宾,态度和睦、热情。
7、经常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六>、安全培训中心监考人员职责
考试是培训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查培训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严肃考场纪律,杜绝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建设好我公司学风和考风,特对监考人员提出以下要求:
1、监考人员由公司安全质量检查科管理人员担任,提前一天由安全培训中心负责抽取,监考人员必须佩带监考证件上岗(XX煤矿监考工作证),主考、监考要相互配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必须保持考场秩序良好。
2、监考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进场,及时安排职工座位,严禁职工把书籍、学习笔记等资料带入考场,否则要及时责令放入指定位置。监考人员必须逐一清点人数和查验考试证件(身份证)。
3、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不得回答任何与考试相关的内容,更不允许对考试内容作任何提示。
4、监考人员必须集中精力监考,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要求考生及本人所携带的手机必须调至振动或关机位置,考试期间不得接听电话。
5、有意移动试卷让邻座扫视、抄袭,交头接耳、暗发信号者,监考人员必须立即发出警告信号。
6、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若因监考人员不负责任至使职工作弊的,不仅取消监考费,并从重追究相关责任。
7、监考人员不得在考场内看书、吸烟、闲谈。
8、本职责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安全培训中心。
三、安全培训中心各种管理制度
<一>、年度培训计划
山西柳林鑫飞毛家庄煤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矿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工作,切实开展职工日常安全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训〔2006〕228号)和《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及集团公司安技部鑫安技发【2012】7号的安排和要求,结合我矿的实际,编制了二○一二年度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计划。
一、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1、培训对象
新入本矿职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从事煤矿生产作业的人员。
2、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作业人员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煤矿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了解煤矿作业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方法;了解安全设施、常见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基本常识;掌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简单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3、培训要求
(1)新入矿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培训计划要求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具备入井实习资格。在老工人的带领下,实习4个月,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2)对在矿正常作业的人员每10天在班前会进行组织培训,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内容、考试、考核情况;
(3)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案例讲解,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法律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煤矿工人文化水平较低的实际,按照本大纲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技能的培训,使培训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4、培训内容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劳动保护与劳动合同基本知识;
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2) 煤矿安全管理
煤矿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目的和任务;
煤矿主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主要职责;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煤矿作业特点,矿井概况,煤矿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
煤矿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基本维护要求;
煤矿从业人员在防治煤矿灾害中的重要作用及其职业道德和安全职责;
(3)煤矿开采安全
矿井生产概况,包括本矿井的建设与发展状况、开拓方式、生产系统和采煤方法;
井巷工程施工安全要求,包括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职业危害因素,掘进、支护、顶板管理安全要求,矿井常见顶板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
采煤作业安全要求,包括采煤方法及其回采工艺过程中存在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以及安全要求,采空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一通三防”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矿井通风的作用及《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空气的有关规定,瓦斯的危害、爆炸条件及其防治措施,矿尘的产生、危害及其防治措施,矿井防灭火基本要求;
机电运输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矿井提升、运输作业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及触电事故的防范措施,矿内运输常见事故的防范措施;
其他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爆破安全基本知识及本矿井常见爆破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
(4) 职业病防治
职业危害、职业病、职业禁忌症的概念及防范;
健康监护基本要求;
煤矿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
(5) 事故应急处置、自救与创伤急救
事故报告及现场紧急处置;
发生各种灾害事故的自救、互救和避灾方法;
创伤急救知识;
(6) 现场参观与基本技能训练
熟悉本矿作业环境;
本矿常见危险因素的辨识;
煤矿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基本维护;
事故应急处置和现场急救疏散训练;
自救器的使用与创伤急救训练。
(7)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
安全管理、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防治瓦斯、防灭火、防治水、地质测量、职业危害、调度指挥及应急救援、工业场地及办公场所。
5、再培训内容
煤矿从业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再培训。其内容包括:
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新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程和规范;
有关煤矿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及其安全技术要求;
6、学时安排
(1)新工人的培训时间,井工煤矿应不少于72学时,具体培训学时应符合《新工人培训课时安排表》的规定。
(2)全员再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学时。
(3)培训时间按职工到矿第二天开始安排课程。
说明:培训时间上午9:30—13:30下午:15:30—19:30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培(复)训计划
1、山西省二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培训班培训(年度再培训):
2、三、四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安全管理班培训(年度再培训):
根据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局下发的培训计划时间表,结合我矿矿级管理人员证件培(复)训情况安排培训。(见附表)
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计划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安监总培训字〔2005〕91号),结合我矿的实际,特编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一)培训对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从事煤矿生产作业的人员。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作业人员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了解煤矿作业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方法;了解安全设施、常见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基本常识;掌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简单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见附表)
四、职工日常在岗培训计划
(一)培训内容:
煤矿行业技术规范、行业管理部门下达各项文件、各岗位技术工艺
1、每周三上午8:30时进行一次全矿井安全大检查,下午13:30时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议,晚上7:30时,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分别组织本岗位安全学习。
2、每天按7:30,15:30和23:30组织召开早、中、夜班班前会议,会议进行控制在半小时内,通过班前会议对当班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和进行班组织安全教育;
五、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及授课人员安排
(一)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
授课老师签名
1、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基本知识;
3、煤矿安全管理(煤矿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目的和任务)。
(二)煤矿及矿各种规章制度,入井须知
授课老师签名
1、煤矿主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主要职责;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3、入井须知。
(三)采掘作业规程及复工安全技术措施
授课老师签名
1、井巷工程施工安全要求,包括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职业危害因素,掘进、支护、顶板管理安全要求,矿井常见顶板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
2、采煤作业安全要求,包括采煤方法及其回采工艺过程中存在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以及安全要求,采空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3、复工安全技术措施。
(四)“一通三防”与灾害预防,矿井避灾路线
授课老师签名
1、“一通三防”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矿井通风的作用及《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空气的有关规定;
2、瓦斯的危害、爆炸条件及其防治措施,矿尘的产生、危害及其防治措施,矿井防灭火基本要求及其防治措施;
3、矿井避灾路线。
(五)各特殊工种岗位责任制、岗位行为规范及各要害场所安全管理规定,相关工种操作规程
授课老师签名
1、各特殊工种岗位责任制;
2、岗位行为规范及各要害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3、相关工种操作规程。
(六)安全用电,运输提升
授课老师签名
1、机电运输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矿井提升、运输作业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
2、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及触电事故的防范措施,矿内运输常见事故的防范措施;
3、其他安全基本知识。
1、典型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2、吸取经验教训。
(八)自救与现场急救
授课老师签名
1、自救器的使用;
2、事故报告及现场紧急处置;
3、发生各种灾害事故的自救、互救和避灾方法;
4、创伤急救知识。
(九)职业危害防治,劳动合同和劳动保护
授课老师签名
1、煤矿作业特点,煤矿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
2、煤矿从业人员在防治煤矿灾害中的重要作用及其职业道德和安全职责;
3、职业危害、职业病、职业禁忌症的概念及防范;
4、健康监护基本要求;
6、煤矿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
7、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
8、劳动保护与劳动合同基本知识;
9、煤矿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基本维护要求。
十、 现场参观学习
1、熟悉本矿作业环境;
2、本矿常见危险因素的辨识。
<二>、安全培训中心管理制度
1、入矿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不少于72学时的强制性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协议和师徒合同后方可办理临时入井证上岗实习,四个月后由安全培训科对新工人实际情况进行考核,合格后发放正式入井证方可单独上岗作业。凡现场检查发现没有持入井证或临时入井证下井者,除对本人进行处罚外,对队长罚款10元/人·次。
2、转岗或离岗一年以上工人重新上岗时,其所在单位向安全培训科提出申请,由安全培训科对其进行转岗培训、考核,并建立培训、考核档案,办理(更换)入井证。未按照规定培训上岗的,对其责任队长罚款10元/人·次。
3、每月由安全培训中心负责编排培训计划(并与生产经营计划同时下达),每年对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职工进行不少于20小时再培训,不按要求接受再培训者罚款50元/人·次。
4、开办培训班时,安全培训中心负责在开班前三天以授课通知书的形式通知授课教师,授课教师按照授课通知培训内容编写培训教案,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授课,授课要保证培训质量,保证培训课时。培训班结束后,教案交培训科存档。无教案或教案不符合标准要求上课或培训质量达不到要求,对授课教师罚款50元/次。
5、受培训赏在培训期间无故迟到、早退,罚款20元/次,旷课罚款30元/次;扰乱课堂纪律,影响教学进度,罚款50元/次。
6、考试试卷由授课教师(培训组织单位)负责必须在培训班结束前一天出题。考试由安全培训中心负责组织,一律采用闭卷考试,赏必须遵守考场纪律,对违犯考场纪律者罚款30元/次,试卷作废,取消其考试资格。考试结束后,试卷评卷由授课老师当天完成(包括在试卷上签字)并打印成绩单,写出培训总结,交安全培训中心存档。否则对授课教师罚款50元/次。
7、培训学员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必须参加补考,补考仍不及格的,调离工作岗位交劳动科待岗,安全培训中心负责填入职工培训档案。
8、由安全培训中心负责对授课教师进行考核,授课费按60元/学时按季度进行造册发放。
9、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规定要求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按照规定要求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10、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复训),按集团公司下达的培训指标进行培训(复训),由安全培训中心负责安排、组织,并建立受培(复训)人员情况档案。被安排培训(复训)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对其罚款100元/次。
11、特殊工种培训(复训),按集团公司下达的培训(复训)工种、人数,由安全培训科负责安排、组织,有关单位按时参与,人员必须提供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证明材料,文盲和半文盲不准参加特殊工种培训,安全培训中心对特殊工种必须建档,实行微机管理。
12、参加特殊工种培训(复训)人员必须按通知时间带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和生活费等到安全培训中心报名登记。否则,不安排其参加培训(复训)。
13、特殊工种在培训(复训)期间,违犯规章制度、纪律被培训单位通报批评(扣分)者,回矿后,按集团公司扣分情况进行罚款,每扣一分罚款50元,并按严重“三违”对其过关帮教。
14、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培训(复训),凡因考试不及格,经补考仍不及格,没有拿到资格证者。第二次又被安排培训(复训)者,培训费自理,仍未取得资格证者,不得从事原岗位工作。
15、各队必须建立特殊工种管理档案(档案记载培训时间、工种、证件有效期等),否则,对该队支书罚款30元。
16、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职工,非工作需要不得随意调动,确需调动的,调出单位在人员调动之前必须通知安全培训中心调整档案,安全培训科备案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不经签字备案随意调动特殊工种不从事原工种者,对队长罚款100元。
17、本办法自2009年7月1日起由安全培训中心负责监督执行。
<三>、安全培训例会制度
一、时间:每月27日
二、地点:安全培训中心办公室
三、主持人:安全培训中心主任
四、参加人员:公司所有专、兼职教师,培训中心管理人员及各队安全培训负责人。
五、会议内容:
1、总结本月培训工作;
2、传达集团公司及公司培训方面有关精神,安排布置相关工作;
3、了解各单位对培训工作意见及建议;
4、全面分析布置下月培训工作任务。
六、每次例会各单位相关人员必须全部参加,无故不参加者罚款50元,迟到或早退罚款20元。
七、例会时间若有变动,安全培训中心负责提前通知。
<四>、教学质量管理制度
1、领导兼课制:为便于领导深入教学,掌握情况,原则上培训中心领导要亲自承担一定教学任务。
2、教案检查制:安全培训中心主任要有计划地检查,抽查教研组长、教师教案。教研组长负责组内教师教案的检查,每个教师的教案每学期至少有一次受检,检查后可与教师交换意见,也可以举办优秀教案展览。
3、听课制:各级教学行政领导均应制定学期听课计
划,教研组长、教师每学期听课16节以上,安全培训中心主任每学期听课20节以上,抓教学主任每学期听课16节以上,其它行政领导根据工作情况每学期听课4~6节以上,听课前要了解教学进度,大纲要求和教材内容,听课时填写“听课记录”,听课后查对教案,与任课教师交换听课意见。
4、师生座谈会制:按照不同的要求,培训科每学期至
少分别召开教师、学员座谈会各一次。听取对教师教学和培训中心教学管理方面的意见,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和改进教学管理的依据之一。
5、作业试卷抽查制:安全培训中心要有计划地抽查教师对作业的布置和批改情况,查阅试卷和考查登记本,检查试题内容,判分情况及教学效果,使每位教师的作业,试卷批改受抽检一次,并作好抽查记录,每学期举办一次作业展评活动。
6、学员评教制:每期培训班由安全培训中心召集课代表及各类学员,填写“教学情况调查表”,由安全培训中心收集统计、汇总送培训中心领导撑握。
7、结业考试制:学员学习结束,每门学科都由安全培训中心统考,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命题,制订评分标准,严格组织结业考试。
8、信息反馈制:考试后教师要进行试卷分析,一单元教学结束后,教师应进行作业分析,及时向学员进行考试总结和单元作业总结,每期培训班结束,召开一次座谈会,听取对中心教学工作的意见,从中研究探讨教学改革途径。
9、教学工作总结制度:中心对于每年培训班教学情况由培训科、班主任、任课教师认真总结教学经验,撰写有关教材、教法和教学专题论文,这些工作总结,论文可作为聘任职务的依据之一。
<五>、培训情况反馈制度
为了便于教与学双方的领导能够及时沟通,相互协调,特制订本制度。
1、每期培训班结束,安全培训中心必须把各个单位的学员参加培训班的情况,及时反馈到各个单位。
2、反馈的情况包括每个人参加培训班的时间、考勤情况、学习成绩及对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情况。
3、利用周二、周四早会及时通报办班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以便各有关单位的领导心中有数,便于及时进行整改。
4、定期召集基层各有关单位主抓职工培训的负责人进行座谈,群策群力,搞好培训。
5、安全培训中心定期不定期下基层走访各单位,搜集有关信息,及时调整培训方案,做到有的放矢。
6、每期培训班结束,安全培训中心要向每一位学员发一张培训情况调查表,从办班管理、授课质量、授课方法、改进意见等方面对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价,为搞好培训提供依据。
<六>、学员跟踪调查制度
1、坚持定期对参加培训班的学员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发现问题。
2、每次培训班结束,要及时把学员在培训班的学习情况,如:参加培训班的时间、考勤情况及成绩,反馈到所在单位,以便双方单位领导进行沟通。
3、定期或不定期下基层走访各单位,查看培训效果,及时调整部署,做到有的放矢。
4、定期召集各基层单位主抓培训的负责人进行座谈,搜集有关情况,群策群力搞好培训。
<七>、安全培训中心考卷保密及改卷制度
1、安全培训中心负责考试前一天确定监考人员,并召开监考人员考务会。
2、监考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到安全培训中心领取考试卷,并到考场负责人员布置、考场规则等。
3、监考人员要在答卷前宣读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并指定交卷位置和方式。
4、监考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认真维护考场秩序,对违纪人员要及时处理并报安全培训中心。
5、监考人员在考后将试卷分专业规整,并及时交安全培训中心密封。
6、安全培训中心在考后组织有关人员改卷,原则上谁出题谁改卷。
7、改卷期间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对改卷人罚款200元,并取消改卷资格。
8、安全培训中心负责试卷全程密封工作,同时对改卷过程进行监督。
9、安全培训中心要在考试结束的第二天公布考试成绩。
<八>、学员考勤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学员管理,提高学习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望大家认真贯彻执行。
1、所有学员在学习期间,必须按时参加学习,有事请假,不能无故缺课,缺1次课,罚本人10元,罚该队支书10元。
2、上课期间要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迟到,不早退,不交头接耳。发现上课迟到、早退、睡觉、吸烟、接电话、交头接耳一次,罚本人5元。
3、认真做好笔记并完成作业,发现作业、笔记完不成者1次罚本人10元。
4、讲文明、讲卫生,不乱写乱画,不乱扔果皮、纸屑,发现一次罚10元。
5、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发现一次罚款10元。
6、不损坏公物,不在墙上踩脚印,发现一次罚款10元。
7、每期培训班结束,要对参加考试的人员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次序,第一名奖100元,第二名奖80元,第三名奖50元。
<九>、培训教室管理制度
1、每次上课前,学员进入教室准备学习用具,按时上课。
2、上课认真听讲,积极思考,有问题先举手。待老师同意后起立发言,不随便乱说话,不做小动作,不看课外书籍。
3、下课铃响后,任课教师同意下课后,方可离开教室,下课时间不得在教室或楼道里追逐打闹。
4、教室里桌、凳要摆放整齐,经常擦洗,要建立轮流值日制度,经常保持地面干净,门窗玻璃洁净,黑板整洁,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5、爱护公物,不准在桌、凳上乱刻乱划,不准随意拆装照明灯具,不准在墙壁上涂沫,蹬脚印。
6、值日学员或拿教室钥匙的学员要在预备铃响前及时开门,下课离开教室,关闭门窗和照明灯具,防止东西丢失。
<十>、入职、在岗、转岗、培训、复训制度
为了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01版)第六条的规定,结合矿区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
1、凡在职在岗、转岗及新招入矿的职工均须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复训)。未经培训(复训)考核合格不许上岗,否则,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2、以《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培训教学大纲》为准,结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具体工作实际,选定教学内容并设置课程。
3、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复训)必须保证时间。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累计培训(复训)时间不得少于120学时,普通作业人员每两年累计培训(复训)时间不得少于80学时。达不到要求,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4、安全培训(复训)必须保证时间,认真组织,严格考核,保证培训(复训)质量和效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复训),培训(复训)形式应以脱产方式进行并经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复训),或培训(复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否则,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5、培训(复训)计划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落实,不得出现空档。否则,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6、当月培训(复训)工作当月完成,原则上不准跨月。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或取消,应书面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未经同意又不按时完成的,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7、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班开课前未报送开班申请表或教案的,视为没有开展培训(复训),安全监察科(局)、教育科(处)不予认可,不报课酬。
8、授课或实际操作未实行点名签到考勤、培训(复训)记录不全者,视为培训(复训)工作不认真。
9、特殊工种培训(复训)结束后,未组织理论考试或实际操作考试,或开考前未通知安全监察局、教育处参加监考的,视为不合格。安全监察科(局)、教育科(处)不予认可其结果。
10、没有准考证不准进考场。考试过程若发现互换答卷、代考、代答试题现象时,取消双方考试资格,成绩为零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违规者相应处罚。
11、考试结束后,未上报特种作业人员成绩单(试卷)的,视为未进行培训(复训),有关人员将报(集团)公司或矿(公司)安全技术培训领导小组进行处罚。
12、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的教师必须经二级及以上培训中心考核合格并取得聘书后,方可从事培训(复训)教学工作(聘书未到前,以培训中心审批表为准)。
13、(集团)公司、矿(公司)外培(复)训人员,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须到培训中心登记备案。培训(复训)结束后,学员要持培训(复训)合格证或有关证明到安全培训中心登记盖章,财务部门要严格把关,未经安全培训中心领导签字或盖章的不予报销差旅费。
14、在(集团)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要求做到“四有”,即:有开班申请表、有备课教案、有测试结果,有培训(复训)记录,并达到培训(复训)目的。
在矿(公司)的普通作业人员培训(复训)要求做到“三有”,即:有备课教案、有测试结果、有培训(复训)记录,并达到培训(复训)目的。
缺一项,均视为培训(复训)工作不认真,(集团)公司、矿(公司)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5、每月月底由安检科(局)、教育科(处)组成检查小组,对机关各部室、矿(公司)的培训(复训)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抽查结果汇总报分管领导。
16、安检科(局)、教育科(处)在抽查过程中,若发现培训(复训)单位未按开班申请表落实当月培训(复训)工作(不按时开班、授课内容与教案不符、讲课时间不足等),第一次扣减授课人50%的课酬,第二次取消全部课酬,并报(集团)公司或矿(公司)安全技术培训领导小组进行处罚。
17、当月不按计划落实安全技术培训(复训)工作,或不按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复训)的,或培训(复训)工作不认真、质量不高的,将按(集团)公司或矿(公司)有关文件进行处罚。
18、在矿(公司)培训(复训)的人员,必须按时、按要求参加培训(复训),考试不及格者,按矿(公司)有关文件进行处罚,经补考仍不及格者,原办证费用由其个人承担,安监部门通知财务部门后,由财务部门从其本人工资中直接扣除。对不按要求派人参加培训(复训)的单位正职,矿(公司)将按有关文件进行处罚。
19、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发证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格证书后要妥善保管,做到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安监部门吊销其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原办证费用由其个人承担,安监部门通知财务部门后,由财务部门从其本人工资中直接扣除。
①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②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的或2年内违章操作记录达到3次及以上的;
③弄虚作假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
2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今后凡参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取(换)证培训(复训)的职工,经考核合格后,由安检部门负责申报办理IC卡、操作资格证书,职工本人必须持证上岗。若持证人在本工种岗位上发生严重违章行为或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矿(公司)将进行认真调查,若因授课人所讲内容不全,或有遗漏、忽略内容,即应教未教,导致受训人应学未学,从而导致违章或重大损失的,矿(公司)将严肃追究培训(复训)组织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若属操作者本人的责任,不论其本人是否受伤,也将严肃追究其责任。直至追究所有责任人法律责任。
23、矿(公司)培训(复训)工作相关业务部门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能,致使安全培训(复训)工作开展不正常或导致培训(复训)效果不好,矿(公司)将追究有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
24、本文所提相关要求,有一项没有认真执行均视为培训(复训)工作不认真,(集团)公司、矿(公司)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新技术、新工艺)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企业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使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安全技术培训是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必须坚持强制培训、鼓励自学、严格考核的管理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为安全生产服务,切实把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
第二条: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由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委员会领导,列入公司和各单位各级安全办公会议议事日程,由公司党委副书记和安全副经理具体负责。安监部、党建部、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部、规划发展部、培训中心、工会、团委等对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业务工作负责。
第三条:公司安监部是安全技术培训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订安全培训计划,下达培训指标,并对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
第四条:安全教育与技术培训的基本任务。
(一)负责本公司员工的安全培训及教学管理。
(二)负责按照上级下达的培训计划向有关培训部门输送学员。
(三)负责掌握本单位各类工种的培训情况,建立员工安全技术培训档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填报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报表。
(四)负责一般工种及新入矿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
(五)负责举办安全教育展览,对事故案例、安全生产经验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教育,并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群众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六)负责监督落实每月一次作业规程、每季一次操作规程、每半年一次应知应会全员考核制度。
(七)建立各岗位工种安全考试题库,负责安全工作资格证书起证及复审考试的组织工作。
第五条: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制度。所有从事生产建设的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涉及安全生产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要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方准上岗作业,未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准指挥生产,不准上岗作业。
凡是分配未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的员工上岗,要追究人力资源部、用人单位负责人以及本人的责任,按照《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司必须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严格落实。基层各单位要编制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对不落实的要追究责任。各单位要按计划选送学员,培训计划上报不及时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员罚款200元,每少送培1人,给予送培学员单位罚款500元。
第六条:《安全资格证书》在有效期期满前须重新考试验证,进行复审。为鼓励员工自学煤矿安全技术知识,复审采取先考试后培训的方法,对考试成绩及格者免于复训,同时给予奖励;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以及未按期进行复审的要吊销“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安全工作资格证书起证或复审考试须由上级有关部门监考
第七条: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公司培训中心对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的学员建立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培训计划表;2、《培训人员登记表》;3、考核申请表;4、健康体检表;5、培训教案主要内容目录;6、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表;7、学员考勤表;8、考场记录;9、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试卷;10、取证(复审)名册表(含成绩表)。
车间(区队)培训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培训教案;2、培训 计划表;3、考试试卷和考试成绩登统表。
第八条:安全技术培训经费,从员工培训费列支。
第九条:公司要按上级有关规定配备专兼职教师,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专兼职教师任职资格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第十条:有关各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发证按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第十一条: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班前安全教育。每班员工上岗前由值班人员或班组长组织不少于20分钟的班前安全教育。当班值班领导必须提前10分钟打开会议室,把电视频道锁定“班前电视节目”,保证员工准时收看。班前安全教育要讲评上一班安全质量工作,提出本班安全工作注意事项和要求,灌注安全理念。要求教育面达到生产出勤的100%,有签到、有记录。 每天的班子碰头会必须研究确定第二天班前会的教育内容,并由第二天的值班人员提前进行精心准备,做到条理清晰,内容充实,防止班前会教育内容的随意性和简单化。
(二)群众安全活动。由基层单位行政正职主持,每周一次,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主要内容:学习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部署落实;总结讲评上周安全生产和质量标准化工作,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员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事故案例教育,布置下一周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要求教育面达到生产出勤的100%,有签到、有记录。
(三)安全生产专题教育。由基层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主持,针对节假日前后、农忙季节、重点工程、临时任务开工前、长休长学人员返岗、新工上岗等特殊阶段和安全生产重点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专题教育,重点进行安全生产形势和技术业务规程教育,剖析事故案例,组织安全事故案例的当事人、伤亡者的亲友,进行安全事故案例的宣传、讲解,汲取经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术业务素质。
(四)安全素质教育。每月至少组织两次,每次不少于45分钟。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规范管理、规范操作的自觉性,促进员工思想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建立严格的对“三违”人员进行分级帮教的具体办法和体系, 真正做到“三违”人员全部接受帮教,并建立“三违”人员帮教档案或记录。
第十二条:安全思想分析制度
各基层单位都要建立员工安全生产信息反馈网络,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建立员工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档案,做到底数清楚,通过有针对性的教育工作,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消除思想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思想分析每月至少一次,分析的主要内容有:
(一)分析员工“安全第一”思想和“生命只有一次,遵章守规是保护神”等安全理念树得是否牢固,能否自觉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质量的关系,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思想。
(二)分析员工是否能够做到“事故预想,危险预知”,对侥幸心理造成的危害认识是否深刻,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理念。
(三)分析员工对习惯性违章、不规范操作危害的认识,引导员工树立规范管理、规范操作的观念。
(四)分析在生产作业过程中 “三违”现象产生的思想根源,引导员工树立自主保安、相互保安的意识。
(五)分析员工异常行为表现、精神状态,制定相应帮教措施,确保员工不带思想问题上岗。
第十三条:安全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各基层单位都要建立固定的安全宣传教育阵地和专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工作目标、安全理念、安全先进经验、先模人物,有条件的要设立“全家福”安全寄语牌板,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关心健康”的浓厚氛围。安全宣传教育阵地要做到内容新颖,定期更换,切实做到吸引人、教育人、鼓舞人。
第十四条:对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矿(厂)、区科(车间)、班组三级强制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工作。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五条:矿、区科(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内容:
(一)矿级主要是: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的不安全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劳动防护用品“三会”(会检查防护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防护品、会正确维护保养防护品)教育培训;有关事故案例等内容。
(二)区队(车间)级主要是: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车间(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内容。
(三)班组级主要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知应会知识;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事故案例等。
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对未按规定进行教育培训而安排人员上岗作业的,一经发现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对该单位主管责任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单位出示部位黄牌警告。
第十六条:各生产经营单位都必须坚持“五必须”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即:每班必须召开班前会布置安全工作,每周必须组织一次群众安全活动,每月必须进行一次作业规程的贯彻考试,每季度必须进行一次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考试,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本岗位安全操作应知应会的教育培训考试、考核制度。
第十七条:员工在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接受车间(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及新的劳动防护用品时,必须对有关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与考核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落实由党群部门、人力资源部、安全监察部和培训中心共同负责,坚持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对制度不落实或安全宣传教育质量差的单位要进行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十二>、教学管理制度
1、各教师进行的教研活动要由各教师亲自填写有关统计表,并及时交有关人员保存。
2、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各项公开教学所进行的听课活动(包括领导),都要有听课人听课笔记,听课结束,由培训中心主任交有关人员负责保管。
3、对教师各课教案情况,要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检查抽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4、各班点名册由各班班主任按期领交,并汇总填表存档保管。
5、各工作项目的资料,按项目建档管理,根据资料的性质做好长期保存和定期保存。
<十三>、培训教师管理制度
1、培训教师在接到安全培训中心通知后,根据所讲内容积极进行备课,一般情况下,安全培训中心提前一周通知本人,以便培训教师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准备。
2、教案写好后,先经安培中心审查把关,然后再由系统主管矿长签字后,才能使用。
3、培训教师在授课时,必须兢兢业业,一丝不苟, 突出重点,包教包会,安培中心要对培训教师的工作态度、工作量、出勤情况、讲课气氛、实际效果进行考评,并与本人的讲课费进行挂钩,发现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该培训教师10元。
4、凡查出经培训发过证的职工达不到应知应会标准的,每人次罚培训教师讲课费10元。
5、培训教师阅卷时要认真,不能马虎应付,一是一,二是二,是多少就是多少,不打感情分, 发现一份卷子作假,扣讲课教师20元。
<十四>、课堂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教师课堂规则
1、教师要根据教学计划、大纲和培训对象,认真写好教案,备好课,讲好课,做好上课一切准备。
2、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迟到、早退,不连续讲课,不提前下课。
3、教师热情辅导,认真批改作业,善于同学员沟通与交流,及时解答学员的问题。
4、教师要维持好课堂纪律,做到严而不死,或而不乱。
5、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衣冠整洁,言传身教,举止大方。
教师要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安培中心的有关规章制度。
<十五>、学员考核管理制度
1、 培训学员必须自觉遵守安全培训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遵守法律法规,争做文明学员。
2、 各单位要按计划,按要求准时派送培训对象,不准冒名顶替培训,不准重复培训,查出者除取消个人培训资格外,还将对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和安全考核扣分。
3、 学员考核分培训考试和日常考核两种,两项成绩均合格者,统一颁发或审验《操作资格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
4、 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按旷课处理,培训期间严禁旷课,旷课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并扣本矿安全考核分2分。
5、 端正培训态度,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努力钻研本工种专业知识,完满完成培训学习任务。
6、 学员培训期间不得请假,特殊情况请假时,必须经有关单位同意,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批准方可。请假时间超过培训课时数20%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
7、 严禁在教室内吸烟,严禁培训期间饮酒,违者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培训资格。
8、 尊敬老师,相互团结,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9、 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物,自觉维护公共卫生。
10、 培训结束时将对学员进行严格的考核和鉴定,不合格者继续参加下期培训。补训期间单位停发本人工资奖金,费用由学员自己承担。
<十六>、学员成绩考试及补考制度
考试与计分
1、学员培训结束,按教学计划要求,组织结业考试。
2、结业考试,实行教考分离,经有关部门统一命题,监考、阅卷。
3、结业考试实行百分制。
成绩考核
1、学员培训考核分理论考试和日常考核两种。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均视为培训不合格。
2、理论考试以100分为基础,等于或大于60分为合格,否则均不合格。
3、学员培训期间应遵守培训纪律,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三次者及旷课半天以上者,取消培训资格。
4、学员培训期间不准请假,特殊情况请假时,时间不得超过培训课时数20%,否则取消培训资格。
成绩评定及补考
1、理论考试及日常考核以及实习考核均合格者,由相关部门统一发放或审核安全工作资格证书。
2、对考试不合格者补考参加下期同类培训的考试,补考不合格者自费参加同类培训,否则建议调离原岗位工种。
<十七>、学员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培训学员报到
1、学员报到时需执安全培训中心名单及证明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
2、到本工种班级登记,进行考勤注册。
3、新学员报到须及时领取并正确填写《学员登记表》,并上交所需照片。
培训、复训和取消培训资格
1、初训学员必须按照学员报到细则进行注册。
2、学员复训必须持有效证件(操作资格证、安全资格证),方可参加培训。
3、为避免学员重复培训,一人多证的情况发生,学员报到进行注册后,班主任及时调阅档案,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应劝其退本次培训班。
4、学员应违纪取消培训资格者,班主任应以书面形式报上级领导并反馈至该矿安全教育室。
培训结束
1、培训结束后,班主任应及时将培训成绩及发证登记表反馈至学员单位。
2、班主任收回《学员登记表》,并及时对该学员进行培训鉴定。
3、学员成绩判出后班主任应及时填写成绩表、验证表,并为合格学员办理相应证件。
4、培训工作结束后,班主任应将学员登记表、跟踪调查卡、成绩表等交至档案室存档。
<十八>、学员考勤制度
1、学员自习、实习等活动均由班主任进行认真、准确考勤。
学员因特殊情况请假时须办理请假手续,无特殊情况下不准补假或捎假,请假期满返校后,要及时向班主任消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2、学员请假半天者班主任批准即可,两天以内经学员部批准,超过三天以上者,本单位教育科同意,安全技术培训中心领导批准方可。
3、预备铃响后班主任点名,上课铃响后15分钟之内进入教室为迟到,超过15分钟进入教室为旷课:下课铃响前15分钟离开教室者为早退,离开教室超过15分钟为旷课,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按旷课处理,迟到一次罚款10元。
4、学员培训期间严禁旷课,旷课超过半天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
<十九>、电教室管理制度
1、电教室是专用教学设施,由专业人员对电教室进行全面管理。
2、电教室的各项工作都要以有利于教学为原则,对所有设备实行定置管理摆放整齐。
3、使用电教室原则上应按《安培中心现场教学安排表》进行,临时使用时需提前向分管员提出申请,由培训中心统一安排,持“实验通知单”向管理人员联系使用。
4、非电教工作人员需要使用电教设备、仪器时,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方可使用,并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如有丢失或损坏及时报请主管领导处。
5、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电教室。电教室内严禁吸烟、严禁进行娱乐活动。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开关,挪动电器设备。
6、学校(学员)由理论教室带领进入电教室,按要求就坐,课程结束后,要有秩序的离开电教室。
7、电教人员还做好以下工作:
① 加强责任心,发现各种隐患、问题及时上报处理,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电教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充分做好课前准备工作,保证教学任务落实。
② 定期检查人体经常触及的导线,插头、插座是否保持良好的绝缘性能、防止人体触电。
③ 课前应提前15分钟对设备、仪器进行预热。
④ 运行中要注意设备的温度和异常声响,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关机。
⑤ 对每次教学进行认真登记,并记录设备、仪器使用情况。
⑥ 定时清扫室内环境,保持室内整齐清洁。
<二十>、学员管理制度
1、培训班按组班方式编制。
2、培训学员应遵守上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脱课,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3、遵守课堂纪律、不交头接耳,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严禁在教室内抽烟,严禁酒后上课。
5、保持教室整洁、不乱丢、不乱吐、乱画。
6、全体学生都爱护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二十一>、学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1、培训学员必须自觉遵守培训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遵守法律、法规,做文明学员。
2、凡参加培训学员必须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学习,不得无故不参加培训。培训期间,不迟到早退、不中途脱课,如返现其中依次,每次扣10元。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旷课处理。培训期间设点名册,出勤情况统一报所在单位,严禁旷课,旷课者取消培训资格。
3、学员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请假时,需经本单位(部门)同意,培训中心班主任及领导批准方向。学员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请假时间不得超过培训课时数20%,否则取消培训资格。
4、严禁在教室内吸烟,严禁酒后上课,如违犯者,劝其离开教学区,并根据情况酌情处理。
5、尊敬教师、相互团结、关心集体、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严禁打架斗殴,如有违犯者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严重犯规者交保卫科或公安机关处理。
6、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如有违者每次罚款5元。
7、学员培训结束,按教学要求,组织结业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令其自学或继续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并由有关部门签发合格证。
8、严禁到生产厂区走动,违者罚款20元。
<二十二>、专、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建立规范的安全培训运行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专、兼职教师条件:
1、二年以上现场工作经验。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一定所属职业的技术人员。
3、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认真负责。
4、掌握新培训工种的安全理论知识,熟悉掌握安全技术操作技能,
5、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操作示范能力。
专、兼职教师专业分类
1、采矿安全
2、机电安装
3、通风
4、运输
5、其他
专、兼职教师的职责要求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熟悉业务,胜任本职工作。
2、按照教学内容制定的教学计划,包括课时安排、进度、教学措施。每节课前做好备课准备。没有现成教材、内容时,要编写讲义写出教案。
3、刻苦钻研教材,认真备课。知道帮助学员解答学习中的问题,做到有布置,有检查,不放任自流。
4、以身作则、按时上课、完成教学任务,不无故缺课,启发和调动学员的学习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认真加强自身业务建设,经常征求学员意见,学习其他教师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新的科学知识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协助领导改进工作。
专、兼职教师待遇,按培训中心统一规定执行
四、其它
<一>、考试纪律
1、学员自备考试用具,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按指定位置就坐,准备考试。
2、学员不得迟到或无故缺考,开考30分钟后进入考场的,不得再进入,并以自动弃考论处,场内考生30分钟内不准离开考场。
3、学员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纸张、如已带入考场,必须交放于讲台,考完后带出。
4、学员不得中途离场,一旦离场,则以交卷处理。
5、学员在考试要尊重监考人员,听从监考人员的指挥,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夹带、相互作弊,对有作弊行为的考生,监考教师可予以警告,警告无效者,有权宣布其试卷作废并在考场情况表中作出记录。如作弊考生不服管理,有辱骂行为的,监考教师应将情况记入考场情况表,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6、学员在考场答卷,使用统一规定的工具圆珠笔或钢笔(兰、黑墨水)不得在卷面作特殊标记,一经发现试卷作废。
7、学员在考试答卷、检查无误后,将试卷整好,交给监考教师方可离开考场,学员一旦交卷,不准再次返回座位,更不得与未交卷的学员交头接耳,否则以作弊论处。
<二>、学员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煤炭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努力学习,准备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2、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3、专心听讲,勤于思考,认真完成作业。
4、坚持锻练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
5、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6、积极参加劳动,生活俭仆。
7、遵守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国家法令。
8、尊敬师长,团结同志,对人有礼貌,不骂人,不打架。
9、热爱集体,爱护公物,不做对集体和别人有害的事。
10、谦虚诚实,有错就改。
<三>、工作规则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执行上级的指令及决定。
2、制定安全技术培训的发展方向,任务及长远的规划,安排年度、季度、月份培训计划。
3、组织安排培训考核工作,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管理素质。
4、定期召开专、兼职教师座谈会,研究解决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加强专、兼职教师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搞好安培中心的精神文明建设。
6、遵守纪律,搞好培训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安全培训中心的信誉和素质。
7、不断改善安全培训中心的工作条件,为培训和考核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
8、秉公办事,不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不以权谋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执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