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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煤厂生产技术科隐患排查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6-20 11:56 来源:煤矿安全网

  春煤厂生产技术科隐患排查制度

  编制单位:生产技术科

  编制时间:二○一二年二月

  目 录

  一、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4

  二、安全检查组的职责 4

  三、排查治理范围、内容、形式 4

  四、实施办法 7

  六、事故隐患的报告处理程序 8

  七、保障措施 9

  以搞好矿井安全生产建设为目标,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同时抓好安全的各个薄弱环节,根据上级文件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何学良 矿长

  副组长:王清忠(生产副矿长)、李克勇(技术副矿长)、赵衡昌(安全副矿长)、李中文(总工程师)、赵德彪(安全督查)

  成 员:吴中华(生产科科长)、李世清(安全科科长)、李德勇(通风科科长)、万剑学(机运科长)

  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设在安全科,由李世清同志兼任主任,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登记、整改、回查、销号管理工作,总结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二、安全检查组的职责:

  1、定期对全矿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2、检查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制定和批准重大隐患的整改方案;

  4、检查隐患的整改情况;

  5、验收隐患整改工程;

  6、纠正“三违”行为,查处“三违”人员。

  三、排查治理范围、内容、形式

  (一)、范围:全矿(井上、下生产系统、抽放、地面、供电、生活各系统)。

  (二)、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各个细节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内容:

  1、矿井通风:矿井通风系统合理,设施完善可靠。总风量和各作业点实际风量要达到规程要求。重点查无风、微风作业现象,杜绝串联通风,综合防尘系统运行正常。

  2、瓦斯治理:健全完善瓦斯检查、监控系统、瓦斯探头安设位置、配备数量、质量和校验符合规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制。重点查:工作面上隅角、冒顶处、回风巷转角处、密闭处等容易积聚瓦斯的地点,确保安全生产。

  3、采掘布置:矿井生产系统完善可靠,生产布局科学合理,采掘接替正常,工艺系统、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现场管理等方面安全可靠。

  4、顶板管理:采煤工作有符合实际的作业规程,采掘作业及支护符合标准,采煤工作要及时放顶,悬顶距离不得超出规定,加快采煤方法及支护改革,淘汰金属摩擦支柱。

  5、机电运输管理情况,井下机电设备完好,电气设备无失爆,井上、下监测、通讯电气设备完好。人车、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安全可靠。

  6、水害防治:落实矿井水文地质、采空区、相邻矿井、废弃矿井、老空积水防治措施,重点查:与相邻矿井连通情况,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善。

  7、应急救援落实:按规定配置救援物资、设备,制定综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做到安全管理人员及调度值班人员熟悉应急救援措施,井下作业人员熟悉避灾路线。

  8、自然灾害防治:制定自然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暴风、暴雨、雷电、暴雪、冰冻、地震等可能造成停电、停风、淹井事故的防范措施,废弃井口填堵封实,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工作落实情况。

  9、火工品管理情况。井下火工品发放及存放量要符合有关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火工品储存、运输、发放、领用、退还、报废制度

  10、制度落实情况。健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要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建立隐患排查各项制度。编制规程、措施要与井下实际相符,审批符合规定,井下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上岗。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入井人员佩戴有效自救器,严格执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11、现场管理。查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责任落实情况。查管理人员、职工三违,对检查中查出的“三违”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对检查中多次查出的问题,要从重处罚。由矿长安排带班负责排查、整改、验收工作。

  (三)排查治理形式。

  1、矿安全生产检查每半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检查工作由检查组牵头,组长不在时,由组长指定的人员牵头。

  2、法人代表、矿长、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对井下安全生产进行日常检查。

  3、值班矿长、安检员每班次对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场所进行检查。

  4、各生产班组长对当班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5、各工种、岗位每班对各自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

  四、实施办法

  1、安全隐患排查每半月一次,地面同时进行。查出隐患后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建立档案、一患一档。

  2、围绕汛期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加大“三防”排查治理力度,落实防洪、防讯、防坍塌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在讯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其它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采取措施、整改到位。

  3、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瓦斯、防火、防爆、防顶板、防尘、防静电、防寒、 防冰雪灾害、防冻裂等措施。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成果和经验,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我矿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五、实施要求

  (一)、实出重点、落实责任:

  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地点,要明确监管责任人,确保隐患治理工作的落实。

  (二)、建立台帐: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把排查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做到安全隐患有登记,落实整改有措施,检查督导有记录,隐患销号有验收,做到安全隐患治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三)狠抓现场监管。矿长对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要重点督查,安全副矿长要蹲点指挥,安检员要全过程跟踪监管,并做好整改记录。一般隐患在整改结束后,由整改责任人(安检员)填写隐患整改档案,存档备查。

  六、事故隐患的报告处理程序

  1、生产作业人员向班组长和现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报告。

  2、现场管理人员若不能处理的,向值班矿长报告。

  3、值班矿长不能处理的,向安全副矿长报告。

  4、经安全副矿长现场检查,部署整改工作。如系重大隐患,须向矿长报告。

  5、矿安全检查组每次检查后,必须召集相关人员对检查的情况进行总结,对井下的安全生产情况作出分析评价,并部署隐患整改工作。值班矿长、安检员、各生产班组、各岗位、工种在安全检查或自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或自己不能整改的隐患,必须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以便及时安排整改,消除隐患。

  6、重大隐患结束后,矿长或安全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整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必须返工,直到整改合格。

  七、保障措施

  为保障本方案顺利实施,特做如下规定:

  1、一般隐患不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给予责任人100元罚款,整改人员不按要求落实督促整改给予整改人员100元罚款。

  2、较重大隐患不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给予责任人200元罚款,督促整改人员不按要求落实给予督促整改人员300元罚款。

  3、重大隐患不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给予责任人500元罚款,整改人员不按要求落实给予督促整改人员1000元罚款。

  4、不按规定要求按质完成检修任务,一经查出,责任人处于200元罚款。

  5、管理人员营私舞弊或履职不到位的给予3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坚决给予撤职处分或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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