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销集团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一部分 水害类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矿井水害是指影响矿井正常生产活动,对矿井安全生产构成威胁,增加生产成本以及使矿井局部或全部被淹的矿井水。
一、水害类型
根据水源的不同,矿井水害可分为地表水水害、地窖水水害、孔隙水水害、裂隙水水害及岩溶水水害。发生矿井水害需具备以下条件:
1、有水源。水源主要有:大气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
2、有透水通道。透水通道主要有井筒、巷道、塌陷坑、开采沉陷裂隙、断层裂隙、废旧钻孔等。
3、失控。主要是指对矿井充水水源和充水通道的管理达不到预定的要求,导致淹井停产甚至人员伤亡等情况的发生。
二、危害程度分析
矿井水害的危害很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恶化生产环境。矿井水可造成巷道积水,顶板淋水和老窑积水,从而使工作面及附近巷道空气潮湿,工作环境恶化,影响工人身体健康。
2、增加矿井排水费用(增加了生产成本)。在矿井生产建设中,矿井水害不仅增加了排水设施、设备及排水的费用,而且也造成原煤成本的增加,也为矿井的生产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
3、缩短矿井生产设备的使用寿命。矿井水的存在对金属设备、铁轨和金属支架等可产生腐蚀作用,缩短使用寿命。
4、损失煤炭资源。为防止矿井水的威胁,有时需留设防水煤柱,从而影响矿井煤炭资源的回收和充分利用,有的甚至无法开采。
5、引起瓦斯积聚、爆炸或硫化氢中毒。情况一旦失控,还有可能造成淹井或人员伤亡。
第二部分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一、一般原则
1、当井下发生水害事故后,因立即向矿安全指挥中心汇报,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按可能发生的事故等级进行处置。
2、突水事故初期,应在现场跟班矿领导(队干、班组长)或有经验的人员组织带领下,利用现有的人力物力,迅速开展抢救工作。所采取的方法和措施,应根据水害事故的具体情况和现有条件合理选取。
3、如果突水点周围围岩坚硬,涌水量不大,可组织力量,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面,尽快堵住出水口。
4、在水源情况不明、涌水凶猛、顶板松散的情况下,绝不可强行封堵出水口,以免引起工作面大面积积水,造成人员伤亡,扩大灾情。
二、不同水灾事故的处理原则
1、可能发生的较小透水事故
1)矿安全指挥中心要及时通知值班矿领导、分管矿长及矿总工程师,由值班矿领导、分管矿长及矿总工程师负责处理。
2)矿主管科室(部门),要及时分析研究出水水源,提出处置措施。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人员积极进行处理。
4)加强排水和积极疏通排水渠道。
2、发生突水淹井事故
1)立即启动水害应急救援预案,首先下令撤出井下所有作业人员,积极开展自救互救,通知矿安全指挥中心和相关领导,并按照预案程序逐级上报,同时救援指挥部应立即投入工作,迅速通知签约矿山救护队和医疗救护机构,侦查灾情,进行抢险救灾直到救援结束。
2)按照预案制定的撤人顺序撤离人员,根据井下采区或巷道的布置特点,处于低水平或受水害威胁严重的工作区域内的人员应首先撤离,井口把钩工或信号工要最后撤离。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要保证井下主要大巷的正常通风和供电。井下中央水泵房、采区水泵房及其它不受水害威胁的临时排水点要坚持排水,在未接到矿安全指挥中心或调度室电话时,严禁擅自撤人和停止水泵工作。
4)救援指挥部要及时组织矿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分析和判断水源及可能的突水量。
5)根据分析结果以及现场人员的汇报情况,及时制定排水、堵水、疏水等救援措施。
第三部分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体系
井下水害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主要由指挥管理系统、救援队伍系统、技术支援系统和保障服务系统等组成。
二、指挥机构及职责
1、指挥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特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及相关救援组。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矿安全指挥中心。
1)总 指 挥:矿总经理
2)副总指挥:矿常务副总经理、主要分管领导、矿总工程师等矿级领导;
3)成 员:安全指挥中心主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包括调度主任、生产技术科科长、机电科科长、通风科科长、保卫科科长、后勤科科长、供应科科长、财务科科长、矿医务室负责人等);
2、职责
1)总指挥
是应急救援的全权指挥者。负责统一协调指挥救援工作;负责救援物资的调运和救援人员的调动;负责向董事长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救援进展情况和召集指挥部成员及相关人员现场研究救援方案和措施,并向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总工程师(副总指挥)
是总经理处理水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总经理领导下组织制定具体的救援措施,并负责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制定与落实。
3)其它副总指挥
根据救援进展情况及方案实施情况,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的有关事项,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3、其它机构及职责
1)现场救援组
组 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经理
副组长:安全指挥中心主任、调度室主任、安全科科长
成 员:相关科室主要技术人员及救护队相关人员等
职 责: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积极组织开展救援工作。紧急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人员和救援场地;及时查清受灾人员和确切地点、灾情,根据灾情事故的大小、严重程度,积极组织人员和设备的撤退和疏散工作;认真记录、保存救援过程的各种资料;参与指挥现场救援组的其它工作。
2)工程技术组
组 长:生产副经理、生产助理
副组长:生产技术科科长(副科长)、机电科科长、防治水办公室主任
成 员:相关科室主要技术人员以及其它专业技术人员等;
职 责:负责准备好必备的图纸和技术资料;参与救援方案的拟定;搜集整理救援过程中的有关技术资料;参与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完成救援指挥部下达的各种救援技术方面的任务。
3)机电检修组
组 长:机电副经理、机电助理
副组长:机电科科长(副科长)、机电机运队队长
成 员:机电科主要技术人员、抽调的矿主要在册电钳工。
职 责:负责提供救援期间所需机电设备的各种技术资料,为抢险救援提供电力保障;负责井下各排水地点的设备维护和调配,为救援指挥部及时提供井下水害的实际情况和实时排水情况,确保排水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4)救援维护组
组 长:矿副经理一名
副组长:机修厂厂长、基建科科长(技改科科长)、综采队队长、综掘队队长等
成 员:机修厂、综采队、综掘队等有关单位有经验的职工;
职 责:主要配合现场救援组和机电检修组,保障排水系统的运行完好,及时参与救援过程中的设备搬运、连接和拆卸工作,保障救援撤退路线的畅通无阻等。
5)通风组
组 长:矿通风助理
副组长:通风科科长、机电科副科长
成 员:通风科有关通风人员、矿有经验的瓦斯检查员、主扇风机房值班人员等;
职 责:负责观察主扇运行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6)物资供应组
组 长:分管矿物资供应的副经理
副组长:供应科科长(副科长)、财务科科长
成 员:生产线各单位领料员、供应科采购员及库房保管员等;
职 责:根据救援预案,及时组织救援所需物资,并能及时和救援维护组保持联系,使救援物资迅速发运到救援地点。
7)生活服务组
组 长:分管后勤的副经理
副组长: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矿工会负责人、财务科副科长、劳资科科长
成 员:矿职工餐厅负责人、后勤服务中心相关人员
职 责:保障救援过程中的人员吃、住及其它生活事宜,积极抓好与该事故有关的其它善后处理工作。
8)治安组
组 长:矿分管治安的副经理
副组长:矿保卫科科长(副科长)
成 员:矿保卫科全体人员(必要时可外聘);
职 责:负责维护救援现场的救援秩序,严厉打击有意制造混乱,干扰救援工作的人和事,做好一切治安保卫工作。
9)医疗救治组
组 长:分管副经理
成 员:矿医务室相关人员、合作医院有关救护医生等;
职 责:负责组织现场应急救治工作并护送受伤人员到医院进行救治,及时办理有关医疗手续,确保救治及时。
10)宣传组
组 长:矿党委书记(副书记)
副组长:矿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矿负责宣传工作的部门负责人等
成 员:各相关科室有关人员
职 责:负责配合媒体积极搞好救援现场的新闻报道工作,协作救援现场指挥部通报救援抢险进展情况,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临时性任务。
(附:组织机构表和主要人员联系电话)
第四部分 预防及预警
一、井下水害隐患排查和水情预报
1、隐患排查
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严格进行排查和治理。根据矿井地质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报告等矿井地质资料所揭示的地质条件、矿井采空区分布特点、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的积水分布情况和采取的防治措施执行情况等内容以及矿生产技术部门的日常巡查记录等资料进行全面详细的排查。
2、发生水害的征兆和判别
1)煤层发潮、发暗。由于水的渗入,使得煤层变得潮湿、暗淡。如果挖去表面一层,里面仍如此,说明附近有积水。
2)巷道壁或煤壁“挂汗”。当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区时,水在一定压力的作用下,通过煤岩裂隙在煤岩壁上凝结成许多水珠的现象叫做“挂汗”。有时空气中的水分遇到低温煤(岩)壁时也有可能凝结为水珠,但透水预兆中的“挂汗”与其它原因造成的“挂汗”有所不同。透水预兆中的“挂汗”多呈尖形水珠,有“承压欲滴”之势;而煤炭自燃发火预兆中的“挂汗”,为水蒸气凝结在煤岩壁上所致,多为平形水珠;辨别“挂汗”现象是否为透水预兆的方法是剥去表面层,观察新暴露面是否有潮气,如果煤岩潮湿则为透水征兆。
3)巷道壁或煤壁“挂红”。因地下水中含有铁的氧化物,在水压的作用下,通过煤岩裂隙时,附着在裂隙表面,出现暗红色铁锈。
4)工作面温度降低,煤壁发凉。采掘工作面在接近积水区域时,巷道(或工作面)内温度会骤然下降,煤壁发凉,人进入后有凉爽、阴冷的感觉。但应注意,受地热影响大的矿井,地下水的温度较高,当采掘工作面接近温度较高的积水区域时,煤壁的温度不会减低反而会升高。
5)工作面煤壁或煤墙出现雾气。当巷道内温度较高时,积水渗到煤壁后引起蒸发而迅速形成雾气。
6)工作面煤壁或煤墙发出水叫声。含水层或积水区内的高压积水,向煤岩裂隙强烈挤压与两壁摩擦时发出的“嘶嘶”叫声。说明采掘工作面已经离积水区很近,若是煤巷掘进,则透水即将发生。
7)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井下积水区常常伴有瓦斯、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有害气体通过煤壁向外散发。
8)顶板淋水加大。原有裂隙淋水突然增大,应视作透水预兆。
9)顶板来压、底板鼓起。在地下水压作用下,顶、底板弯曲变形,有时伴有潮湿、渗水现象。
9)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说明水源很近,若出现清净水,说明水源远)、有臭味、打钻时发觉钻孔底松软或钻孔有水流出等。
以上征兆不一定同时出现,有时可能出现其中一种或几种,但也有时透水征兆不明显或不出现。因此,一定要密切注意,认真甄别。
3、水情预报
1)矿井水文地质部门应定期公布水情相关资料(包括降水量、矿井涌水量、水文孔观测数据、地表水体水位标高、含水层标高等),并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做好水情预报。
2)及时发布气象部门对天气变化的预报及预防和预警的信息,做好预防洪涝、地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准备工作。
二、水害事故的预防
1、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及矿井的实际情况,认真编制《矿井年度防治水计划》、《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及各种矿井防治水图件。
2、由地质测量部门根据矿井生产动态,建立地面观测站,及时观测地表沉陷情况;
3、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管理原则。认真做好水灾隐患排查,做好水情水害预报等工作。
4、按照不同水灾事故类型,采取不同的,行之有效的预防办法。
1)地面防水
地面防水是指在地表修筑各种防排水工程,防止或减少大气降水和地表水涌入矿井工业广场或渗入井下。在实际工作中,可视矿井的具体特点,分别采用河流改道、铺整河底、填堵通道、挖沟排(截)洪或排除积水等措施。同时还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
2)井下防水
防水闸门和防水闸墙是井下防水的主要安全设施。凡受水害威胁严重的矿井,在井下巷道布置和生产矿井开拓延伸或采区设计时,均应在适当地点预留防水闸门和防水闸墙的位置,从而使矿井形成分翼、分水平或分区隔离开采,在水害发生时达到分区隔离、缩小灾情、控制水势危害、确保矿井生产安全。
在水体下、含水层下、承压含水层上或导水断层附近开采时,为防止地表水或地下水涌入工作面,在可能发生突水处的外围保留最小宽度的煤(岩)柱不采,以加强岩层的强度和增加其重量阻止水突入矿井。
有关防水闸门、防水闸墙和防水煤(岩)柱的留设,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的有关要求。
三、预警行动
1、及时发布和传递预警信息,并及时按程序向有关领导汇报;
矿安全指挥中心要根据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和预兆信息,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查明原因,同时要立即向矿主要技术负责人和经理(矿长)汇报,研究和布置进一步的处置措施,发布预警信息。
2、下达预警指令,启动预警处置方案,执行相应预防性救援措施。
3、密切跟踪事态发展,检查措施执行情况并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4、指挥部各应急机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有序进入应急准备状态。
5、随事态发展,一旦达到事故状态,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五部分 信息报告与处置
一、预警系统及程序
1、要根据各矿井的实际情况和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详细公布当遇到突发事故时的具体预警系统机构、指挥部所有联系电话,以及需要启动的应急级别和需通知的人员。
2、要明确启动应急预案的程序,并明确安全指挥中心和调度室的分工。
3、报告程序
1)当矿安全指挥中心接到事故发生报告时,首先通知值班矿领导,然后再按照事故预警级别和轻重情况,分别通知相关负责人和有关单位。
2)重大预警信息和一般事故的报告程序:
对于重大预警信息和一般事故,按照下述程序报告:值班矿长和总工程师--→负责相关业务的副总工程师--→安全指挥中心主任--→事故区域的区队队长--→安监科科长--→生产科科长--→负责相关业务的科室负责人等。
3)出现不可控的预警事态和严重事故的报告程序:
出现不可控的预警事态和严重事故时,按照下述程序报告:矿长和总工程师--→负责对口业务的副矿长--→负责对口业务的副总工程师和相关副总工程师--→安监科科长--→安全指挥中心主任--→事故区域的区队队长--→生产科科长--→负责相关业务的科室负责人--→指挥部成员等。
4、预警和事故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是:
1)预警基本情况包括:①事故征兆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②事故征兆发现的简要经过;③可能发生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④已采取的措施及当前事故抢险处置情况等并附现场简图。⑤抓紧制作电子地图并上报(在工程图上标注事故地点,AutoCad 的 Dwg格式)。
2)事故信息的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事故类型、地点、灾害区域破坏情况、可能的影响范围、波及的巷道、遇难遇险人数、已采取的自救互救和避灾措施以及现场通风系统、瓦斯涌出等情况和事故灾害电子地图。
5、要立即向长治公司和集团公司报告重大预警信息和事故灾情,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0分钟。
二、 信息报告及处理
1、现场人员报告预警和事故信息时,要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选择下列通讯方式:
1)井下调度电话
2)井下小灵通或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3)利用各类信号系统,按照规定发出事故信号。
4)利用矿灯晃动,发出事故信号。
5)按照规定,敲击管路发出事故信号。
6)敲击岩石,发出事故信号。
2、发现重大隐患或事故预兆后要立即报告安全指挥中心,安全指挥中心要立即转报分管矿领导。对特别重大的隐患或预兆,安全指挥中心要立即转报矿主要领导并下达现场应急处置指令。
3、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立即开展自救互救,安全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矿主要领导并按下述程序进行处理:
1)发生严重水害事故要立即下达人员撤离、自救互救和避灾的调度命令,按照应急程序进行处置。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报告集团公司及有关上级部门。
4、不断收集和整理灾情信息并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和上级单位。
三、 相关部门的通信、联络方式
1、通信联络
1)公司、矿报警电话:
(报警电话表见附表)
2)上级应急管理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及联系人电话表见附表)
3)救援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企业辅助救护队及相关救援队伍单位及联系人电话表见附表)
4)矿领导及相关部门
(通信联络方式表见附表4)
要建立矿相关领导、总工程师、安全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生产副总工程师;安全指挥中心主任以及其它相关部室负责人的通信联络方式表,并随文件及应急救援预案一并发至相关部门和下属单位。
2、值班和通信方式
1)矿安全指挥中心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其他相关单位8~18点也必须有人值班,不得空班、漏班。
2)矿长、副矿长、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及科(部)室部门负责人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不得停机。
3)如有事离开矿机关所在地,必须委派相关人员作为应急事件处置临时负责人。临时负责人的手机也必须24小时开机,不得停机。
四、 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1)对电话形式的预警和事故报告,矿安全指挥中心值班要作好电话记录,力求记录准确、完整。井下相关人员上井后要填写详细的报告,如瓦斯、煤尘、矿压、风速、二氧化碳、水位、涌水量等记录表。
2)监测监控系统(含瓦斯监测监控、水位监测、测水孔监测等)的报告以监测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不得对数据进行修改。
3)预警预防及事故处置措施以矿领导签发的矿书面通知形式下达。紧急情况时可先执行电话或口头通知,电话或口头通知必须得到相关负责人的授权,事后需补签书面调度通知。
五、 出现明显事故征兆时应急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1)发现明显事故预兆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矿安全指挥中心报告并将人员撤离至事故灾害威胁区域外。
2)矿安全指挥中心应按照事故报告程序进行汇报,立即发出人员撤离、应急避灾的调度命令同时向长治公司安全指挥中心报告事故预兆情况。
3)出现明显事故征兆现场的人员在立即报告和请求外援的同时,要做好自救、互救和避灾的一切准备。
4)出现不可控的事故预兆,矿要立即启动矿预案,矿指挥部人员立即到位并投入工作,研究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通知救护队和医疗救治单位做好救援和救治准备。
第六部分 应急处置
一、响应分级
矿井发生水灾时,根据不同情况将应急预案分为蓝色、橙色和红色三各级别。
1、发生以下水灾时,可启动蓝色(即矿级)水灾处置应急预案:
(1)突水后造成工作面被淹或水情演化后可能导致工作面被淹。
(2)发生中、小型奥灰突水,涌水量稳定在600m3/h以下。
(3)少量老空水、小窑水突出,灾害较轻。
(4)根据条件判断,需启动受灾煤矿水灾处置应急预案的其它情况。
2、发生以下水灾时,可启动橙色(二级分公司级)矿井水灾处置应急预案:
(1)突水后造成采区、矿井被淹或水情演化后可能导致采区、矿井被淹。
(2)突水后造成人员被困或下落不明。
(3)奥灰突水后涌水量≥200m3/h且持续快速增加。
(4)奥灰突水后涌水量≥600m3/h。
(5)地表水溃入井下,水源补给充足。
(6)根据条件判断,需启动橙色矿井水灾处置应急预案的其它情况。
3、如水灾事故重大,必须由长治公司安全指挥中心负责,立即启动红色水灾处置应急预案。
二、 响应程序
1、基本响应程序
发生水灾后,若灾害程度达到启动蓝色应急预案的程度时,启动受灾煤矿水灾处置应急预案;受灾煤矿启动应急预案后,应按每4个小时1次的频率(若水量快速增长,按每小时1次的频率)向长治公司安全指挥中心报告有关情况;当水灾达到红色应急预案条件时,由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宣布启动XX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灾处置应急预案,成立水灾抢险救灾指挥部,宣布指挥部的主要人员和机构组成。指挥机构一般应有现场抢救组、工程技术组、救援维护组、机电检修组、物资供应组、生活服务组、治安组等;若有人员被困或下落不明时,需成立抢险救援组和医疗诊治组,需打钻注浆堵水或打钻向井下被困人员供风供氧或提供食品时,成立打钻(注浆)组。救援指挥部要立即通知各小组快速到位,紧张有序、忙而不乱、准确高效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三、 处置措施
1、 现场应急处理
(1)处置要点
突水事故初期且涌水量不大时,应在跟班队长、班长和老工人的组织带领下,利用现有的人力物力,迅速进行抢救工作。所采取的方法和措施,应根据水害事故的具体情况和现有条件合理选取。
如果突水点周围围岩坚硬、涌水量不大,可组织力量,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面,尽快堵住出水口。在水源情况不明、涌水凶猛、顶帮松散的情况下,决不可强行封堵出水口,以免引起工作面大面积突水,造成人员伤亡,扩大灾情。对于受到伤害的人员,应迅速抢救搬运到安全地点,立即进行急救处理。
(2)处置的决策要点
获悉发生事故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了解灾情,判断灾情的发展趋势,及时果断地做出决定,下达救援命令。
1)必须了解和掌握的事故灾情信息:
a、突水地点、水量、水源种类及波及范围;
b、水的颜色、气味、混浊程度;
c、人员分布及其伤亡情况;
d、排水系统工作情况,水沟排水情况,水仓水位情况;
e、地面测水孔水位下降情况;
f、地面江河、水库水位变化情况;
g、工作面和巷道破坏情况;
h、相关气象情况;
2) 必须分析判断灾害的内容
a、突水水源。即判断是地表水害、老空水水害、孔隙水水害、裂隙水水害、岩溶水水害、底板太原组灰岩及奥陶系灰岩水水害。
b、可能突出的水量计算。
c、是否超出排水能力,强排水措施是否有效。
d、可能淹没的区域及顺序。
e、是否撤离人员,撤离哪些人员,人员撤离的顺序。
f、是否请求排水设备增援,现有供电系统能否承担增援设备的负荷。
g、是否需要安排地面注浆堵水工程。
h、何时关闭防水闸门。
3) 必须做出决定并下达的救援命令
a、撤出事故地点和受威胁地点人员;
b、立即通知矿山救护队和医疗救治单位;
c、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灾情;
d、探查水情,搞清水源,计算出水量,预测可能的突水总量;
e、对事故进行初步评估、制定和完善的现场抢险救灾方案;
f、实施抢险救灾方案;
g、抢救受灾人员;
h、安排专人统计上井人数;
i、采取事态控制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j.准备救援物资,维护好事故现场秩序,做好救治伤员工作;
(3)处置措施
1)灾区人员撤离
a、撤离灾区的联络方法采用电话通知和人工通知两种联络方法。
b、指挥部应本着优先通知最先受水害威胁人员的原则立即通知井下作业人员撤离。所有受水害威胁及可能受威胁区域的人员,本着就近原则,根据自己所在的位置,按照最短路线,就近沿着通往总回风巷、上山等地点,迅速向上撤退。
2)灾区人员自救与互救
a、自身安全防卫在突水迅猛、水流急速的情况下,现场人员应立即避开出水口和泄水流,按避灾路线撤退至安全地点。如情况紧急来不及转移躲避时,可抓住棚梁、棚腿或其他固定物体,防止被涌水打倒和冲走。一旦突水后,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冒险进入灾区。否则,不仅达不到抢险救灾的目的,反而会造成自身伤亡,扩大事故。
b、灾区避难来不及撤退的人员应迅速进入附近救生舱或避难硐室避难。必要时,可设置挡墙或防护板,阻止涌水、煤矸和有害气体的侵入。
c、充分利用“煤矿紧急避险六大系统”中“三条线”的优势,进行自救互救和避灾。
3)抢险救援
当现场有被困人员时,应积极进行抢险救援。
a、确定抢险救援方案。当矿井突水后,采取打闸封水、强排水、注浆堵水等方案,一般情况下三种方式结合进行。无论采取何种抢险救灾方案,一般应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①突水期间加强水文地质工作,水情资料要掌握清楚,对水情的发展变化趋势做出预测,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编制方案。
②必须根据灾情变化情况,及时对方案进行调整;必须因地制宜,符合现场实际,有条件时尽量采用比较成熟的新设备和新技术。
③抢险救援方案的确定,应尽量避免给后期矿井恢复留下后遗症或困难。在编制抢险救灾方案的同时,就应该提前考虑矿井恢复生产的相关安全问题。
④如采用综合方法抢险救灾时,各方必须协调联动,互相配合,互相创造条件。
b、实施现场抢救
矿山救护队到达事故现场后,要及时准确地了解灾区情况、水源及事故前井下人员的分布状况、矿井具有生存条件的地点及其进入的通道等,并根据抢险救灾方案和实际被堵人员所在地点的空间、氧气、瓦斯浓度以及救出被困人员所需的大致时间制定相应的救灾方案,实施现场抢救。尽量利用或恢复通讯系统,与灾区受困人员取得联系;利用压风管为受困区域提供氧气;利用可利用的水管提供饮料。
4)探查水情
a、测定突水量及预测变化。该项工作主要是为制订抢险救灾保护、增加排水能力、紧急救护人员等措施提供可靠的依据,是指挥部抢险救灾决策指挥的基础,矿井突水量测定要快并力求准确。应加强观测,掌握水量的发展变化规律,对可能变大或变小的情况做出准确和必要的预测。突水量测定方法可根据不同条件选用:
①当突出水量不是太大,并且水量较稳定的情况下,用浮标在流水巷道中实测。
②当突水量大的情况下,用淹没法计算突水量。
b、淹没计算通过对突水量的连续监测或计算,在基本掌握突水量增长变化趋势的基础上,对淹没水位的上涨速度及淹没某个关键性水平的时间做出大体的预计,协助有关部门划定危险区域,并为未淹井巷抢险措施的制订提供依据。
c、确定突水的直接水源和补给水源,根据现场掌握及了解的有关资料进一步确定突水直接水源、突水通道和间接补给水源,为分析预测水情变化及治理打下基础,主要进行以下工作:
①地下水位动态变化观测。突水后,矿地测科必须立即组织力量对地面各含水层观测孔水位进行观测、分析。
②根据突水的水质监测确定突水水源。
③突水通道的确定:初期可以通过构造分析和工作现场情况调查进行推测,最终确定。也可在治理中边探查、边治理,逐步推断准确的突水通道和空间位置。在治理中切忌盲目施工。
d、开展环境水文地质灾害调查
e、建立专项图纸、资料台帐
5)制定方案
水害事故发生后,在水情调查和人员抢救的同时,边救治边制定边调整方案。方案制定由总工程师负责,生产科相关技术人员根据水害原因、危害等因素制定。方案制定人员包括生产副总、生产科长、主管工程师及其他地质、水文、生产等技术人员。
a、地表水体水害事故:主要采取地面截流、堵漏、引流以及井下排水方案。
b、松散层(冲积层)水水害事故:主要采取地面切断水源,注浆加固导水通道,井下适当位置构筑临时或永久防水闸墙,排除井下水砂,恢复生产等方案。
c、老空水水害事故:由高往低进行探放水并清理排水和修复被淹井巷,与此同时利用打堰等方式拦截动水来源,不使水再流入下山事故地点。开凿巷道,应先探清水位,防止二次透水。
d、灰岩水水害事故:采取建筑防水闸墙,安装水泵,注浆堵水等方案。
e、砂岩水水害事故:采取开泄水巷,打钻疏水降压,加强排水等方案。
6)现场指挥
a、指挥原则
①立即撤出透水区域及附近其他可能受威胁区域人员。
②突水后命令现场人员,及时放下防水闸墙闸板,必要时在防水闸外加固,以便缓冲透水后巷道内流水冲击力。
③根据现场人员所汇报的透水情况及出水量,及时调整排水能力。
④尽最大努力保证排水设备不被水淹没,如果涌水量超过排水能力,必须预先撤离受威胁人员。
⑤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必须加强一通三防的管理工作,防止诱发瓦斯事故。
⑥在透水区域恢复及抢救遇难人员时,一般要由上往下探水。开凿巷道,应先探清水位,防止二次透水。
b、协调联动
①、若XX区及XX区下山开采时,下山各泵房值班人员接到矿安全指挥中心指令后,必须坚守岗位。值班人员根据水量调整开启排水泵数量,直至全部水泵启动。在水位增涨至水泵房内底板以上200mm时,作业人员撤至提升井底部,迅速撤至地面。
②井下中央水泵房高压配电室的进线开关、联络开关、水泵配电开关、照明变压器开关等设备,要提前做好"突发水灾,禁止停电"标志牌。突发水灾时,井下中央水泵房及变电所的值班人员(或值班电工),必须根据安全指挥中心指令,在井下中央变电所及时停掉未做“突发水灾,禁止停电”标志的高压开关,以保证泵房供电不受影响。突发水灾后,如果变电所值班员发现任一条电源线出现连地报警,变电所值班人员应及时对这台开关断电(连地时间超过2小时),并指挥水泵司机拉开接地开关,合并两段的母联开关,同时起动因停电而造成停止排水的水泵。如果出现两条电源线同时接地,则把两台电源开关同时拉开。值班电工要及时向安全指挥中心汇报,由救援指挥部统一部署下一步的工作。
③副井井口把钩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积极配合救援指挥中心,视灾情变化情况有序组织人员撤离;水泵司机要随时汇报灾情,如水位上涨至水泵电动机,在安全指挥中心批准的情况下关闭水泵(不得对挂有"突发水灾,禁止停电"标志的高压开关搬闸停电)。
2、灾区人员撤离
(1)撤离灾区的联络方法采用电话通知和人工通知两种联络方法。
(2)指挥部应本着优先通知最先受水害威胁人员的原则立即通知井下作业人员撤离。所有受水害威胁及可能受威胁区域的人员,本着就近原则,根据自己所在的位置,按照最短路线及矿井确定的避灾路线迅速向上撤退。
3、灾区人员自救与互救
(1)自身安全防卫在突水迅猛、水流急速的情况下,现场人员应立即避开出水口和泄水流,按避灾路线撤退至安全地点。如情况紧急来不及转移躲避时,可抓住棚梁、棚腿或其他固定物体,防止被涌水打倒和冲走。一旦突水后,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冒险进入灾区。否则,不仅达不到抢险救灾的目的,反而会造成自身伤亡,扩大事故。
(2)灾区避难来不及撤退人员应迅速进入附近的救生舱或避难硐室避难。必要时,可设置挡墙或防护板,阻止涌水、煤矸和有害气体的侵入。
(3)充分利用“煤矿紧急避险六大系统”中“三条线”的优势,进行自救互救和避灾。
第七部分 应急物资及装备保障
1、煤矿要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要求,设立煤矿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井上、井下要储备合乎要求的消防材料,局扇、仪器仪表、抢险工具、水泵、风筒、水管、灭火器材、施工材料(如料石、红砖、水泥、黄沙)等。
2、按照上级单位的要求,矿山救护队和医疗救护队要配备专用警灯、警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要提请地方政府及时协调对事故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赢得抢险救灾时间。
3、矿救护队装备标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救护规程》规定,保持战备状态,满足应急救援需要。
4、矿应当预留足够的应急救援专项费用。
5、设备租赁站应当储备排水设备、管路及其附件、电缆、机电等物资;矿应当储备足够数量的支护及其它备品、备件和小型移动压风机。
6、矿井下必须设置科学、规范、醒目的避灾路线指示标志,指明安全出口方向,并对所有入井人员进行紧急、合理避灾知识的培训。
7、矿必须建立快捷、准确的出入井人员登记与清点制度,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
8、矿应急救援办公室必须具有符合井下生产实际情况的图纸、资料。
9、发生事故后,指挥部应当采取措施,迅速恢复通讯系统,保证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部、井下救护基地、急救站、抢险现场之间的通讯联络,指派专人值守。
10、指挥部应当根据灾区位置、灾变范围、事故类别及通风、运输条件等确定井下急救站位置。急救站内应有负责人、救护医疗人员以及卧具、保暖、挡风设施、救护、医疗器材和药品。
11、指挥部应当合理安排现场抢险救援力量,保持队伍精干,尽可能减少进行灾区人员。
12、煤矿应当制作应急救援入井证件,应急救援人员凭证入井。
第八部分 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和程序
一、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施工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必须核实确认灾区内伤亡或受伤的人员全部获救。
2、保证安全的原则。抢险救援结束后,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并消除和控制可能造成再次事故或诱发其它事故的隐患。
3、实时监控的原则。对事故现场的人员和安全仪器仪表实行连续的实时监测监控。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以便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恢复正常生产状态的程序
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各救援工作小组负责人因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各阶段救援工作情况,经指挥部分析研究确认各方面均可达到恢复矿井正常生产状态时,在指挥部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各救援小组方可撤离现场,同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救援工作结束。并向上一级救援指挥部汇报。
三、后期处置
1、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援的人员,清点装备、物质和器材;核算救援费用,整理抢险救援记录、图纸,并尽快写出抢险救援报告。
2、矿安全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勘察事故现场,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3、认真整理救援过程中的所有救援记录、方案、文件、图纸等文字和音像资料。
四、相关图纸
水害应急救援必备的矿图有:
1、采掘工程平面图;
2、矿井水文地质图;
3、井上下对照图;
4、矿井充水性图;
5、矿井通风系统图;
6、矿井运输系统图;
7、矿井供电系统图;
8、排水、防尘、压风、瓦斯抽放等管路系统图;
9、井下避灾路线图;
10、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图;
11、井下通讯系统图;
五、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1、煤矿负责职工培训的部门,应将《水害应急救援预案》、《煤矿防治水规定》等内容纳入煤矿年度培训计划。
2、煤矿所有部门均要认真学习并熟记自己在应急救援预案中的职责,并有矿领导组织,由安全指挥中心牵头,每年组织一次演练,并做好记录。
五、附则
1、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煤矿防治水办公室负责预案的管理工作。并根据煤矿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矿井生产的变化情况,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补充。预案的编制或更新工作必须与每年的1月1日前完成。当矿井有水灾事故发生时,由救援总指挥发布命令,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各相关小组要及时成立并迅速到位负责实施。
2、奖励与责任追究
在预案的实施过程中,各单位或部门要格尽职守,扎实到位。当矿井未发生水灾事故时,煤矿要从安全费用中提取部分费用给予各部门一定的奖励。若再预案实施期间,由于某些单位或个人工作疏忽、监督不力,致使救援受阻或使矿井遭受不必要的损失时,则要按照煤矿的有关规定给予严厉的惩罚。
六、备案
本预案由矿防治水办公室、生产技术科、安全科、安全指挥中心等煤矿生产管理部门备案,各相关部门均要存档学习。
XX年XX月XX日